【#实用文# #噪音通知热门#】在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随处可见各种公告和通知。公告和通知的作用是更好地组织和协调相关人员的工作和行动流程,但是什么样的公告和通知才能达到较高的质量呢?以下是好工具范文网整理的“噪音通知”类型的公告和通知,希望能够对您提供帮助,并为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更多创新和创意的灵感!
噪音通知(篇1)
2022年中、高考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广大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有效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现就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责任,依法加强行政区域内噪声污染源管控。要积极协调公安、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加强交通、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源管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执法。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中、高考等特殊期间,对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作出限制性规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各地要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控制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中、高考期间,要增加执法检查频次,扩大监管范围,督促企业按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落实防噪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要派出执法人员在考场周围进行巡查,对影响或可能影响考生的噪声污染行为立即予以制止。
三、严格噪声监管。在中、高考期间,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各类噪声源进行严格管理外,还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管理:
(一)严格限制建筑施工噪声干扰学生学习,禁止影响学生休息的夜间建筑施工。因建筑工艺等特殊情况需要抢修、抢险的,须报请批准后方能进行。在居住集中地段和学校附近的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噪声管理也按此要求执行。在中、高考期间禁止夜间施工。
(二)严禁餐饮业及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学生学习。
(三)禁止在城市市区内使用高音广播或采用其它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四)禁止露天娱乐、集市及室内装修、室内娱乐等活动的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
(五)严格控制城市区域内机动车喇叭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
四、畅通投诉渠道。各地要确保信访投诉渠道24小时畅通,对群众反映的噪声污染问题,随时接待受理、迅速调查处理、及时反馈意见。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地要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倡导噪声排污单位实施错时作业,对减少噪声污染的做法进行宣传。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危害严重的噪声污染问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六、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以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水平。要认真总结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亮点、经验做法等,形成书面总结报告,6月30日前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20日
噪音通知(篇2)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已临近,为了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武威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旅局决定在高考期间严格控制县城噪声污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城区范围内从事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作业、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室内外装饰、装潢及商贸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轻环境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达到国家规定的厂(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二、6月5日下午6:00至6月9日下午6:00,分布在县城的所有施工场所必须停止施工,KTV和游戏游艺等文化娱乐场所、广场舞队伍暂停文化娱乐活动。xx一中、xx五中、xx六中、城关三小周围的室内外装饰装潢和餐饮场所等,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各类生产经营,禁止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用其它高噪声的方式招徕顾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6月7日至6月8日上午7:30—12:00,下午1:30—6:00,对昌松路上什字至农贸市场口什字路段,六中门前路段,文化路五中、三小门前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机动车辆请在环城路行驶;6月9日上午7:30—12:00,下午1:30—6:00,六中门前路段,实行交通管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
四、武威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旅局等部门联合巡查,对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环境违法的,将根据部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武威市城市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欢迎广大市民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xxxxxx
xx县文旅局
2022年xx月xx日
噪音通知(篇3)
2022年6月我市将相继举行多项重要考试,6月7日至9日举行普通高考,6月26日至28日举行中考和初二学业水平考试。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中、高考期间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对噪声污染实施特别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中、高考备考以及考试期间(5月30日至6月9日,6月20日至28日),高中学校、初中学校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居民住宅区)周围直线距离300米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从事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作业、商业促销广播、文化娱乐扩音、机动车鸣笛以及其他各类产生噪声干扰周边环境的行为。
二、在6月7日至9日和6月26日至28日考试期间,考点周围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从事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作业、商业促销广播、文化娱乐扩音、机动车鸣笛以及其他各类产生噪声干扰周边环境的行为。
三、5月30日至6月9日、6月20日至28日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7:00)时段全市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生态环境部门不予办理准许中午或者夜间施工作业证明。
四、在备考和考试期间,全市应严格管控影响考生学习、休息、考试的各类产生噪声的活动,除需严格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外,其余时段产生的噪声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排放限值。
五、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应预先评估对考试的影响程度,采取合理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并及时向受影响的考点预警、预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在考试期间非必要禁止在考场周边鸣笛、报警。
望各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特别管控期间,我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加强对施工工地和其他各类噪声污染源的监管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广大市民如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69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19日
噪音通知(篇4)
2022年浙江省高考统考和选考科目考试(高考)将于6月7日至10日举行,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将于6月17日至18日举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考)将于7月2日至3日举行。我区共安排镇海中学、龙赛中学2个高考、学考考点,骆驼中学、仁爱中学、尚志中学、蛟川书院4个中考考点。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考生在复习、考试期间有一个安静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区政府确定6月3日至10日、6月13日至18日、6月29日至7月3日为区高考、中考、学考环境噪声及部分道路交通控制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迎考期间
1.辖区内建筑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禁止进行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
2.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地带和学校附近必须停止产生噪声的营业活动,同时严格防止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产生的噪声扰民;
3.各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要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广播或其他产生噪声的设备;
4.严格控制机动车喇叭噪声扰民。夜间不得在居民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和室内装潢。
二、考试期间
1.考试期间,各考点周边的建筑施工及装潢作业单位必须停止施工,在居民住宅区附近的建筑施工及装潢作业必须在19:00前停止施工;
2.各考点周边沿街商家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开业等各类庆典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卡拉OK、KTV、酒吧、舞厅等休闲娱乐场所必须进行封闭式营业,不得超标排放噪声;
4.考点附近禁止使用低空慢速小飞行器及空飘物进行飞行活动,防止产生噪声;
5.交通管制时间和措施:
高考:6月7日至8日7:30-17:30、6月9日至10日6:30-17:00鼓楼东路(南大街-城河东路)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洋山庙弄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旗杆格弄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庄市大道(望海南路-陈倪路)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
中考:6月17日7:00-18:00、6月18日7:00-17:00,逸夫路(望海南路-陈倪路)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淡水井头(后大街-童方路)、童方路(林庙路-淡水井头)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荣骆路(东邑北路-三五路)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永和西路(金华南路-东邑南路)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
学考:7月2日至3日7:00-16:00,鼓楼东路(南大街-城河东路)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洋山庙弄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旗杆格弄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庄市大道(望海南路-陈倪路)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
受交通管制影响的单位和市民请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选择好出行线路,自觉遵照执行。
6.在考试期间,镇海区生态环境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住房和建设交通局等部门加强对各建筑施工单位、娱乐场所和其他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场所的昼夜检查,同时呼吁广大群众对高考、中考、学考期间产生的环境噪声超标和扰民活动进行监督举报。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查处。举报电话:政务服务热线12345。
7.今年全省高考试场继续启用无线电信号屏蔽系统,届时可能会对考点周边居民的通讯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敬请广大市民谅解。
让全社会共同努力,为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应考环境。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0日
噪音通知(篇5)
2022年中、高考即将来临,为给我市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复习迎考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对中、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及占道经营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中、高考复习迎考期间(2022年5月25日至6月30日)全市建筑工地午间(12时至14时30分)和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所有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应急作业除外)。
(二)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提前调整施工计划,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
(三)中、高考复习迎考期间(2022年5月25日至6月30日)禁止露天烧烤、店外经营等占道经营活动。
(四)任何单位、个人违反上述规定,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特此通告
噪音通知(篇6)
2022年中职升学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已临近,为让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扰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6月1日至6月5日,每天22时至次日6时,高中学校周边及考生集中居住区内产生噪音的生产企业、建筑工地、歌厅、舞厅、群众娱乐场所等要停工停业,其它时段上述区域产生的音量不得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休息。
二、5月20日6时至5月21日18时,6月6日6时至6月8日18时,城区禁止工程施工,禁止燃放鞭炮,禁止歌厅、舞厅、网吧营业,禁止门市部、商业摊点对外播放音乐,禁止广场、体育场、公园等处的早晚群众文化活动播放音乐。
三、高考期间,武威市生态环境局民勤分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旅局、县教育局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对考点周边及考生集中居住区内噪声源、考生和家长聚集性活动进行集中整治,对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环境违法的,将根据部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武威市城市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四、高考期间,设立值班电话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特此通告!
民勤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5月18日
噪音通知(篇7)
为防止和减少中、高考期间的环境噪声污染,给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作如下通告:
2022年5月25日至6月27日期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提高认识,大力支持配合。
我县将把今年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控制列为重点监管范围,加大执法力度,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加强配合和理解支持。
二、密切监控,减少噪声扰民。
1、一切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确保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要履行噪声污染防控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6月7日、6月8日、6月9日三天为高考时间,各高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按居住、文教区等I类功能区噪声排放标准执行。6月25日、6月26日、6月27日三天为中考时间,各中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的一切噪声源必须严格控制,不得超标排放。
2、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禁止在午间12:00至14:30、18:00至次日8:00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禁止午间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6:00在居住区、文教区、混杂区进行任何产生噪声超标的活动(包括浇灌混凝土、挖土方、打桩等施工作业)。
3、6月8日下午14:45至15:30为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时间,6月26日下午14:45至15:30为中考英语听力考试时间,在这两个时间段内,各高考和中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各类产生噪声、振动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强化监管,依法依规履职。
高考和中考期间,全面落实考点周围的“禁噪”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执法单位应加强现场监督,组织巡查,严格执法。对发现违反规定造成噪声扰民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寿宁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噪音通知(篇8)
为加强高考期间(6月2日至6月10日)噪声监督管理,确保考生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我区将开展“2022绿色护考专项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停止夜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除抢修、抢险须报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并向社会公示外,各建筑施工单位自每日19:00至次日7:00止一律停止施工,在初中、高中学校周围100米范围内的工地白天停止打桩、作业、电锯等噪声施工作业;6月7日至10日的高考考点周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停止可能产生噪声而干扰考生考试的生产、生活等活动。
二、严格控制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音响音量,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地带和学校附近,22:00 后停止产生噪声的营业活动。
三、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禁止夜间在居民集中区装卸货物。
四、防止排舞等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扰民,禁止机动车辆在禁鸣区域(路段)鸣叫喇叭,禁止拖拉机等在市区禁驶区域(路段)行驶。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环境噪声污染行为进行监督。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噪音通知(篇9)
2022年度高考即将开始,为保证广大考生在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舒适的休息和学习环境,绿宸物业万华城项目部在6月6日-6月9日(共计四天),备考、高考期间对各类小区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
噪音通知(篇10)
为保证我市2022年高考、中考考试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高考、中考考试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期间(6月7日—9日)、中考期间(6月14日—16日)各考点考场周围1000米范围内的建设工地全天候禁止噪音施工作业。
二、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从即日起至6月16日止,各建设工地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中午12时至14时,不得进行任何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晚间噪音由城管局巡查、白天噪音由生态环境局巡查,住建局根据通告予以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停止审批夜间施工手续(紧急抢修工程除外)。所有在建工地应主动采取措施加强施工噪声控制,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防止中、高考期间噪声扰民。
三、严格控制娱乐业噪声污染。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超标排放的应立即停止营业。在市区范围内,一律不准从事露天卡拉OK经营。
四、严格控制工业噪声污染。在本市范围内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并达到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五、严格控制交通运输噪声污染。考试期间,各考点考场周围禁止车辆鸣笛。6月7日—9日省xx高级中学周边主要交通干道实施机动车辆交通管制。
六、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燃区相关规定。管控期间公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禁燃区的监督管理,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七、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全市城镇范围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市区公共场所使用音响的场所必须控制音量,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噪声影响。在广场、街巷、居民区空地等公共场所开展的群众娱乐和健身活动应暂停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控制音量,以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噪声污染。
八、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九、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投诉电话:xxxxxxx
xx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