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建筑工程防汛应急预案合集#】防灾求得平安在,减灾换得幸福来, 为了提高灾害应对能力,我们需要全面加强培训。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关键在于落实应当积极推广应急预案并普及施行,在实际应急情况中如何有效地培训和指导应急预案的执行人员?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不容错过的“建筑工程防汛应急预案”,想获取更多的资讯请持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建筑工程防汛应急预案(篇1)
4.1Ⅳ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报告进入Ⅳ级响应阶段。密切关注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路径和发展趋势。
(2)发布台风消息,督促企业做好防台防汛工作检查,消除在建工地安全隐患。
4.2Ⅲ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员报告进入Ⅲ级响应阶段。
(2)局里召开防台防汛工作指挥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市建设规划局防台防汛工作要求,立即部署防台防汛各项工作。
(3)局防指下设总值班室,成员由综合科、质安科、企管科、市监科人员组成。值班员应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将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指示精神送交局指挥部领导批阅,并将局领导批示下传各单位。并收集好各科室实时工作情况汇报。
(4)组织相关人员对在建工地防台防汛安全开展检查,落实加固预防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5)组织有严重安全隐患的临时工棚人员撤离工作,做好其余撤离人员的撤离准备。
4.3Ⅱ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员报告进入II级响应阶段。局值班室进入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由综合科负责协调组织。
(2)各科室相应安排人员值班,与总值班室保持联系。晚上安排中层干部在办公室轮流值班,以便及时将局指挥部有关防台防汛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确保24小时有人接听,随时向局指挥部汇报工作情况,并及时处理群众投诉的应急事件。
(3)局设立后勤保障组。成员由各科室抽调,负责准备防台防洪中必要的设施保障。
(4)在台风洪涝发生前,要按照上级指示和职能要求,按时完成各项防台防汛检查准备工作,并将进展完成情况向局值班室汇报。
(5)组织施工工地临时工棚人员撤离和物资转移工作。
(6)核实、确认抢险救援组人员到位、到岗情况,确认事故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地点及联系方法。
4.4Ⅰ级响应
(1)根据省、市气象台对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由值班人员报告进入Ⅰ级响应阶段。
(2)全局所有人员进岗,局领导现场坐阵指挥。局指挥部根据市防汛抗灾总指挥部和市建设规划局的部署,随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3)局防指下设的信息综合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的全体人员,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4)确保施工工地临时工棚人员撤离和物资转移完毕。
(5)确保抢险救援组人员到位、到岗,确保抢险救援中设备、器材、物料到位。
(6)发生下列险情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当施工现场发生房屋倒塌引起人员伤亡时,指挥部迅速派出抢险救灾组,一方面到现场了解情况,制定解决办法;另一方面从下属公司抽调人员、施工机械进场清理,减少损失。
②当发生大型施工机械和脚手架倒塌影响道路畅通和群众安全时,由指挥部立即派人进行清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城市管理正常秩序。
建筑工程防汛应急预案(篇2)
建筑工程防汛应急预案是指在建筑工程防汛工作中,制定的一种应对洪水、暴雨等灾害天气的紧急预案,旨在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和人员、财产的安全。
以下是一份建筑工程防汛应急预案的示例:
1. 制定应急预案:
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应当制定相应的防汛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机制、监测预警、疏散逃生、救援物资等事项。应急预案应当由建筑工程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联合制定,并应当报当地防汛部门审核批准。
2. 监测预警:
在防汛工作中,应当建立建筑工程的监测预警系统,对建筑工程的水位、流量、湿度、风力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向当地防汛部门报告。当监测到出现洪水、暴雨等灾害天气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疏散逃生。
3. 疏散逃生:
在防汛应急响应期间,应当组织人员对建筑工程进行疏散逃生,确保人员安全。在疏散时,应当遵循安全有序的原则,按照顺序逃生,尽量避免拥挤和混乱。
4. 救援物资:
在防汛应急响应期间,应当组织人员准备救援物资,包括救生衣、救生圈、防雨衣、食品、水等。同时,应当建立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5. 应急响应:
在防汛应急响应期间,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疏散逃生,并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在抢险救援中,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保护人员安全,及时修复损坏的建筑工程。
6. 总结反思:
在防汛应急响应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总结反思,及时发现问题,完善预案,确保下一次防汛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测预警和抢险救援工作,提高建筑工程的抗洪能力。
建筑工程防汛应急预案(篇3)
6.1请示汇报制度
在防台防洪中,出现较大灾情和工程出险时,及时向局指挥部请示报告,由局指挥部统一向市建设规划局请示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6.2值班制度
各科室要合理安排好防台防汛值班,中层领导要自觉带头参与,并做好与局值班室联系。
6.3安全检查制度
台风洪涝发生前,根据局防指的统一安排开展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协调处理,重点加强防范深基坑、塔吊、人货电梯、井架式物料提升机、脚手架、高耸大型桩机等安全稳定。台风洪涝过后,要对所有在建工地的安全及临时工棚的安全进行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而不产生安全隐患。对渡汛有问题工程,应登记列册,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
6.4人员安全转移制度
对因受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袭击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危险区域的人员,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转移方案和相关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的安全。
6.5灾害统计报告制度
灾害发生后,要立即调查灾情。根据要求和程序按时汇总到综合科统一上报。
6.6工作总结制度
做好防台防汛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应记录台风、洪涝和灾情发生的特点,并加以分析和比较,留作资料查证。注意总结防台防汛中取得的经验,并对涌现出的先进事迹进行表彰。
建筑工程防汛应急预案(篇4)
防汛应急预案是指针对防汛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进行制定的应对方案。以下是一份建筑工程防汛应急预案的样例:
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城市的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建筑。
2. 防汛工作概述
2.1 防汛工作目的
本预案的目的是确保建筑工程在防汛工作中能够有效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和可靠性。
2.2 防汛工作职责
建筑工程的建设者和使用者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了解当地防汛政策和规定,并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2)定期进行防汛检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出现的风险。
(3)加强对建筑物的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4)及时报告防汛问题和风险,配合当地防汛部门的工作。
2.3 防汛应急响应程序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当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1)发现防洪风险,如堤防决口、洪水侵袭等。
(2)建筑工程受到洪水、暴风雨等灾害的影响。
(3)建筑工程的使用者或建设者发现建筑工程存在防洪风险。
应急响应程序如下:
(1)启动应急响应:当出现防洪风险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向当地防汛部门报告。
(2)应急响应等级:根据防洪风险的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等级,如i级、ii级、iii级等。
(3)应急响应措施:根据应急响应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如加强堤防、排水、疏散人员等。
(4)应急响应终止:应急响应终止时,应当停止应急响应措施,并通知当地防汛部门进行清理和处理。
3. 防汛检查和监测
建筑工程的建设者和使用者应当定期进行防汛检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出现的风险。具体包括:
(1)定期进行防洪风险监测,如水位、流量、降雨量等。
(2)定期进行堤防、排水系统、建筑物等的安全检查和测试。
(3)定期进行防洪风险预警和信息传递。
4. 其他事项
4.1 防汛知识宣传
建筑工程的建设者和使用者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知识的宣传,提高人们的防洪意识和应急能力。
4.2 防汛应急预案
本预案是建筑工程防汛应急预案的样例,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建筑工程防汛应急预案(篇5)
(一)设立防汛防台(雪)指挥部
市住保房管局设立防汛防台(雪)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指),在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房屋安全、物业小区、加梯工地防汛防台(雪)及抢险救灾工作。
局防指指挥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局防指成员。
局防指办公室设在房屋安全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房屋安全处负责人担任。局防指指挥中心和值班室设在平海大厦622会议室,值班室电话(传真):略。
(二)局防指成员职责
1、局防指办:组织、指挥防汛防台(雪)和险情处置工作。研究制定防汛防台(雪)政策和制度,完善防汛防台(雪)工作机制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及时掌握汛情、风情、灾情,组织指挥救灾抢险和灾中、灾后的恢复处置工作;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接受媒体采访工作。
2、房屋安全处:负责局防指的日常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指令,反馈有关情况,应急信息报送责任处室工作,协调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的防汛防台(雪)应急工作,做好防汛防台物资协调工作。督促、指导各地住建部门开展防汛防台(雪)工作,收集统计各地灾情。指导各地做好城乡危旧房抢险排险、除险加固等房屋安全管理,收集统计各地危旧房屋抢险排险相关数据和人员安全转移信息。
3、办公室:负责接收、传达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和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防指文电、命(指)令;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情况综合上报、值班领导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
4、物业处和物管中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相关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地下空间积水、高空坠物、供水管网冻结等风险隐患摸排和应急处置,协助属地组织做好人员、车辆撤转等应急抢险工作。
5、住保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各公共租赁住房抢险排险工作。
6、安全中心:负责为各类房屋抢险排险提供技术指导及支持,建立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和鉴定响应队伍,指导和协调各地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检测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强化加梯工地安全管理工作。
7、租赁中心:负责指导各地及租赁房经营企业做好蓝领公寓及租赁房的风险排摸及抢险排险工作。
8、研究中心:负责中心机房及应急网络系统的保障工作和有关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9、房管发布:负责应急灾害舆情监测,负责做好媒体沟通接待、应急抢险工作的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及向市委宣传部报送紧急信息工作。
局属其他单位:根据局防指统一安排,共同做好局防指布置的防汛防台(雪)防御、抢险各项工作。
(三)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防汛防台(雪)指挥部职责
在本级政府和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落实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住保房管局防指要求,做好本地区本行业雨雪、台风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做好灾前预警、灾中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负责做好本地区本行业内灾情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工作。
建筑工程防汛应急预案(篇6)
按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台(雪)应急事件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一)事件分级与响应
1、一般(Ⅳ级)事件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一般(Ⅳ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发出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2)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一般(Ⅳ级)事件响应预警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预案开展工作,保持信息畅通,随时了解掌握重点区域、重点房屋和重点隐患情况,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局防指办。根据需要,局防指办每日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2、较大(Ⅲ级)事件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较大(Ⅲ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发出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降雨导致区域积水影响交通等灾情。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较大(Ⅲ级)事件响应预警时,局防指办安排专人在平海大厦值班室24小时值班,局属各单位要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随时掌握汛情(包括台风、雨雪),并发布和收集信息,及时将汛情(包括台风、雨雪)报局防指办。局防指办按要求每日7时、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3、重大(Ⅱ级)事件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重大(Ⅱ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将正面袭击我市,市气象台发出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降雨导致部分区域交通中断等灾情。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重大(Ⅱ级)事件响应预警时,分管领导到岗指挥,视情况召开局动员会;局防指办安排处级干部及专人值班人员在平海大厦值班室24小时值班,局属各单位由处级干部及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掌握汛情(包括台风、雨雪),并发布和收集信息,及时将汛情(包括台风、雨雪)报局防指办。局防指办每日7时、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4、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我市,市气象台发出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降雨导致城市交通不畅、重要区域交通瘫痪等灾情。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2)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特别重大(Ⅰ级)事件响应预警时, 主要领导到岗指挥,组织召开局动员部署会。局防指办安排处级干部及专人值班人员在平海大厦值班室24小时值班,安全处、办公室、物业处、研究中心、房管发布要安排人员到局防指办值班;局属各单位由处级干部及专人24小时值班,重要科室负责人到单位值班。值班人员随时掌握汛情(包括台风、雨雪),并发布和收集信息,及时将汛情(包括台风、雨雪)报局防指办。根据市防指通知或灾情实际,各处室(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在局防指统一指挥下,协调落实专家及人员赶赴灾区。每日7时、13时、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二)不同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主要灾害种类分为江河洪水、台风灾害、大雪灾害等3类。
1、江河洪水
(1)当水利部门预报江河洪水接近或超过保证水位时,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按预案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等准备。
(2)组织危险区域城镇危旧房和农村危房人员转移避险。
(3)对危险区域加梯工地立即实行停工,落实人员撤离和停工安全措施。
(4)疏散城镇危险区域建筑物地下空间已有车辆并禁止进入。
2、台风灾害
(1)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按预案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等准备。
(2)按不同响应等级(一般出现Ⅲ级响应并有进一步升级的风险)及上级防指要求,合理、梯次组织危险区域城镇危旧房和农村危房人员转移避险。
(3)按不同响应等级(一般出现Ⅲ级响应并有进一步升级的风险)及上级防指要求,对加梯在建工地实行停工,落实人员撤离和设备加固、转移等安全措施。
3、大雪灾害
(1)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按预案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等准备。
(2)按不同响应等级及上级防指要求,组织危险区域城镇危旧房和农村危房人员转移避险。
(3)按不同响应等级及上级防指要求,对危险区域加梯工地实行停工,落实人员撤离和设备防雪加固措施。
(4)组织落实好物业小区内各项防雪抗雪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