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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降雨通知十一篇

2023-12-13 13:34:22 强降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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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降雨通知(篇1)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三峡旅游新区管委会、市防指成员单位:

根据省政府应急办转发的《重大气象信息专报》(20xx第13期),17日晚起,我省将迎来梅雨期新一轮强降雨过程。18~20日是此轮最强降雨时段,主要降雨位于恩施、宜昌、神农架、襄阳、荆门,雨量一般80~120毫米,部分地区200~300毫米。

此外,三峡区域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7月17日上午,市防指召开紧急防汛会商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王国斌对做好新一轮强降雨防范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市领导意见及防汛会商会精神,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各县市区、乡镇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领导要坐阵防汛指挥部现场指挥,具体研究部署防范工作。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橙色预警后,各级政府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驻守防汛指挥部坐阵指挥,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要进岗到位。村委会干部实行24小时值班。各水库专管员、山洪灾害巡查员要加强日常巡查,在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必须到现场值守,巡坝查险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二、严格落实巡查制度。要把中小河流防洪、小型水库防守、中小电站防洪、小区域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城市内涝防治作为工作重点,严防死守,上足领导、劳力、物料、设备,坚持不间断巡查防守,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及时上报,及时预警。降雨期间,村级应急抢险分队要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处置险情,组织人员避险转移。

三、严格落实监测预警。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天气变化的监测、江河水情发展,及时向各级防汛指挥机构通报天气、雨情、水情信息。广播、电视、通讯运营商等部门要及时向预警区域内所有居民实时发布和传播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要及时转发水文气象预警信息,全程跟踪水雨情信息,对1小时降雨量超过50mm或3小时降雨量超过80mm的区域,及时发布避险转移指令。对处在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风险区域的居民群众,当地政府收到气象预警信息,要及时通知到户到人,做好避险转移准备。

四、严格落实避险转移。要强化对土坯房、危房,易发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点,山洪灾害易发区居民,沿河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的避险转移,要安排专人进行值守,重点防范。达到转移条件的,当地政府要立即组织人员临时避险转移至安全地带。避险转移实行三级包保责任,尤其要落实孤寡老人和留守妇女、儿童包保责任,党员干部“一对一”包保负责,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发扬连续作战、敢打硬仗、敢打持久战的98抗洪精神,坚决反麻痹、防松劲、抗疲劳、弃侥幸,全力落实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避险转移、包保措施,全面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

强降雨通知(篇2)

各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据气象预报,预计5月31日夜间至6月2日夜间,我市有一次强降雨天气过程,东北部70~90毫米,局部120毫米以上,东南部和中西部偏北地区40~70毫米,中西部偏南地区20~4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可达50毫米以上。31日夜间到6月1日白天部分地区伴有雷电和阵性大风。为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加强信息发布。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方式及时将预警信息发送到基层单位、城市社区、农村村社,确保信息发布全覆盖、无遗漏。同时加大农村留守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确保强降雨期间的人员安全。

二、加强隐患排查。各单位要督促在建施工企业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尽量减少暴雨期间作业;加强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含水电站)及设施的巡查值守、确保不发生水利工程险情。及时对接水电气、通信部门,加强设施和管网检查,有效排查故障,确保安全。

三、加强防范应对。针对局地可能出现的暴雨,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强化群测群防工作。注意防范强降水引发的城乡积涝、山体滑坡、小流域山洪等灾害。

四、加强重要交通干线监测。要加强对高速公路、铁路、航道等重要交通干线安全隐患的检查,发现异常要及时预警、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五、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组织应急物资装备和救援力量,一旦发生灾情,要迅速有序有效处置。各级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气象信息保障服务。

六、加强应急值守。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24小时带班、2名值班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确保政令信息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一旦出现灾情,要第一时间收集情况如实上报。

强降雨通知(篇3)

各地要立即启动城市防汛应急预案,保持高度警觉,增强敏锐性,出现重大汛情和险情,各级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果断处理;各级城市防汛队伍要立即上岗到位,24小时待命,严密监控各类城市防汛工程、设施运转情况,针对积水路段和地区,加大强排措施,及时清理行洪河道阻水障碍和垃圾污物,确保排水通畅。对立交桥、低洼地区、河道、危旧房屋、旧城区、旧住宅区、城中村等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要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巡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对短时间难以消除的易涝点,要设立醒目、易于辨识的警示标志,临时安置应急抢险和交通疏导等人防措施。要将雨情、汛情迅速通知到厂矿、学校、地下商业服务等重点防汛单位,遇有重大险情,及时组织人员转移,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降雨通知(篇4)

经过长时间的雨水浸泡,水库塘坝砂土处于相对松软状态,容易发生工程险情。街道办事处包河道、包塘坝人员自即日起至25日每天到所包塘坝、河段进行现场检查,会同村级负责人员现场填写《塘坝、河道检查表》并由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签字,每天下班前上交到党政办。村级负责人员每天早中晚三次现场查看水情,重点查看河道是否通畅,有无淤积堵塞;水库塘坝水位是否正常,放水洞、溢洪道是否正常泄水溢洪。并填写《塘坝、河道汛情记录表》并由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签字,每天工作片带回,上交党政办。

强降雨通知(篇5)

各地旅游部门和旅游景区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天气监测预报信息,实时监控景区内可能出现的灾害情况。

要加强公共信息服务,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网络、现场广播、电子显示屏、导览指示牌等多种方式,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和出游提示,引导游客合理安排出行。

要强化旅游行业应对雷雨天气的信息交流,及时将雷雨天气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防范应对等有关信息上报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和当地政府,传递告知到广大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加强防范,及时避险。

强降雨通知(篇6)

全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气象台预计,6月1日,福建中北部地区有暴雨到大暴雨,24小时累积降水量可达80~120毫米,局部150毫米,1小时最大降水量可达70~100毫米,其余地区局部暴雨;2日,中南部地区有大雨到暴雨,南部地区局部大暴雨;3日,强降水减弱,南部地区有中到大雨。省气象局于31日17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福建省教育厅下发内部明电,对防范强降雨工作了相应部署。请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扎实做好防范强降雨相关工作:

一、要加强安全教育,各学院要加强对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立即停止组织师生户外活动,提醒师生注意出行安全。

二、要做好排查。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校园高地挡土墙等设施排查,防止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加强学校排涝系统排查,特别是加强对校园低洼地带、地下停车场等易涝点的排涝检查,确保排涝系统正常运行;加强对学校在建工地、高空悬挂物的排查,严防高空坠物;加强实验室、教室、仓储场所的检查,注意防风防漏,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三、要加强值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御新一轮强降雨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组织到位、人员落实、职责明确。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灾害预报信息,确保汛期信息及时准确畅通。

四、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后勤相关部门要做好各类物资、设备的保障工作,确保校园生活秩序正常。

强降雨通知(篇7)

各地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及时停止施工并安排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对市区大型户外广告牌匾,要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防止倒伏坠落伤人。各风景名胜区、公园等景点要立即关闭,加强对园区内山体陡坡、假山、水景、游乐设施的维护和观测,并做好临时避险、人员疏散等措施,保障游客安全。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环卫等市政公用企业、单位要落实好应急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水淹、防雷击,储备防汛物资,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市政公用设施正常运行,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秩序正常有序。路灯管理部门要根据天气情况灵活调整路灯启闭时间,防止因大风大雨造成线路损坏,导致漏电、短路和大面积熄灯事故。

强降雨通知(篇8)

各有关建筑工地:

近期,广州市强对流暴雨恶劣天气严重影响施工安全,为防范建筑施工发生事故,请各建设、施工、监理机构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认真做好各项防御措施,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灾害性天气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工作

近期,施工现场应成立防范暴雨灾害工作小组,明确相应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及其工作职责。落实专项工作方案、应急抢险队伍和抢险救灾物资。施工现场实行值班制度。关注暴雨预警信号发布,建立紧急情况的处理、信息传递和报告制度。

在灾害性天气期间应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现场监管,杜绝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无管理人员安排和无人监控的情况下禁止单人作业。在强降雨、雷电期间,严禁高空及户外施工作业。

二、加强深基坑、高边坡检查

做好对深基坑、高边坡、管沟(槽)放坡和支护情况的稳定性检查,观测建筑工地周边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预测和防范可能发生的支护结构失稳、塌方、边坡滑坡等情况的发生;对隧道、涵洞、人防等地下工程和土石方工程,重点要做好防止大雨淹灌、排水防涝工作。对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要及时撤离人员,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三、加强大型设备、高耸建构筑物、外脚手架、卸料平台的检查

做好塔吊、施工升降机、钢井架等大型机械设备及高耸建构筑物的基础、附墙装置、缆风绳等结构稳定的检查;落实塔吊遇台风时的防风措施,确保大型设备防御台风、暴雨、雷击的性能。清理高空悬挂物,防止刮强风时坠落伤人。风力四级及以上时,一律停止大型设备拆装作业;六级以上强风或暴雨天气,一律停止作业。

外脚手架、卸料平台必须保证其刚度和稳定性,架体上不得有未经固定的钢管及其他构件,脚手板上禁止堆放材料及杂物和停放施工机具。卸料平台上不得超载,非作业状态不得临时停放材料。

四、加强临时用电检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要求,重点要做好配电箱的防雨措施和架空线路的防风措施。机电管理人员和电工必须按“临电规范”的规定经常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向项目安全管理负责人报告。除排涝设备和照明外,所有作业场地在暴雨天气期间都应停止供电。

五、加强临边、洞口、井口的安全防护,预防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

必须作水平或垂直防护的临边、洞口、井口等部位,应按“高处作业规范”的规定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的材料、搭设规格、安装的`稳定性必须符合规定,使用前应进行验收。临边、洞口边不得堆放材料、杂物。每天下班前,作业面应切实做好“工完场清”的工作。

六、加强材料存放的管理

露天材料堆放场地必须平整和硬化处理,应有排水措施。堆放材料要重心稳定,堆码的宽度和高度必须符合规定。材料堆放场必须有安全通道,确保安全。

易燃易爆和遇水起化学反映的化工原材物料必须在室内存放,落实防雨、防水措施,并按材料性质要求妥善解决室内通风环境。

七、加强现场生活设施、工地围墙、排水系统的检查

施工现场的宿舍、厨房、办公室、仓库等临时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处于危险地段的临时设施,不得住人。

经常性地检查民工宿舍房屋结构的安全,检查生活用电设施的安全,检查消防通道的畅通。加强对民工雨天用电安全的教育。禁止民工家属在现场民工宿舍中居留。

工地围墙,尤其是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道路边等人员密集地段的工地围墙要经常性地检查地基的承载力和围墙的稳固情况,工地内的材料堆放不得压迫围墙,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加固措施。

工地的排水防涝设施要确保畅通,并保证不影响邻近工地的市政排水设施。

珍惜生命,安全第一,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特此通知。

XX年六月十七日

强降雨通知(篇9)

局属各科室、单位:

接上级通知,预计今天夜间开始到31日,我县将出现明显降雨天气过程,伴有雷电。平均降水量30-50毫米,局部地区超过70毫米,雷雨时阵风7-8级。为全面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和监测预警。各科室、单位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严肃防汛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调度规范。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要全方位做好道路抢通和救灾物资、人员输送准备,一旦接到命令,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到达抢险现场。

二、认真落实各项重点防御措施。各科室、单位要按照局《20xx年高青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方案》(高交安〔20xx〕9号)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落实交通运输各项重点岗位防汛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要做好道路巡查工作,雨期要派人上路巡查,及时发现水毁问题,迅速上报和解决。二要立即向辖区内交通施工现场和运输企业通报雨情或灾情,做到有效应对。三是强化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重点部位要迅速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科室、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防汛抗洪减灾的强大合力。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上报局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白天6xxxxxx,夜间180xxxxxxxx)。如因工作落实不力,延误处置时机,或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强降雨通知(篇10)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城管(市政)局:

根据省气象部门预报,受黄淮气旋影响,19日下午开始到20日夜间,我省将有一次大范围强降雨过程,鲁西北、鲁中和鲁南地区有大到暴雨部分地区大暴雨,半岛地区有大雨局部暴雨,全省平均累计降雨量50~70毫米,其中聊城、德州、滨州、东营、菏泽、济宁、枣庄、济南、泰安、莱芜、淄博、潍坊等市降雨量60~90毫米,部分地区100~150毫米,局地可超过200毫米,最大1小时降雨量50~80毫米;临沂、日照、青岛、烟台、威海等市降雨量20~40毫米,局地50毫米以上。本次降雨过程雨量大、持续时间长,中西部地区可能出现城市内涝,为此省防总召开了全省防汛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都作出了重要批示,赵润田副省长到会讲话。各级城市防汛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市防汛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细化措施,全力做好城市防汛应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强降雨通知(篇11)

各科室、站(所),在邛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风险预警信息,近期我市将经历强降雨天气,为了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现就强降雨天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打围作业封闭施工,特别是市政工地,围墙、围档必须严密、牢固,要派专人巡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排除强降雨天气和短时性大风带来的危害。

二、重点检查基坑护壁的有效支护,要设置变形和沉降观测点,随时观测基坑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重点检查脚手架有无积水,是否变形;施工塔吊、电梯及临时用电的安全状况,提高设备抗大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

四、认真做好强降雨天气的安全防护工作,要高度重视,密切注意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的发布,强化措施保障,准备好防汛物资、器材、抢险队伍,优化人员调配。

五、汛期及强降雨天气期间,各相关负责人通讯设备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险情,必须按相关规定在第一时间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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