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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合同

2023-11-15 14:54:48 理财合同

【#实用文# #理财合同#】合约的存在能够让我们在合作中更加安心。签署合同的目的也在于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不必要的困扰。那么,如何书写一份合法的合同呢?为了满足您的需求,好工具范文网的编辑为您准备了一篇内容完善的“理财合同”,现在就来查看吧!

理财合同【篇1】

我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从低到高包括安逸型、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和进取型等六个等级,风险承受能力评级越高适合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评级越高,适合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越丰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风险评级类型与适合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对应关系为:

客户类型

风险特征描述

适合的产品

安逸型

适合投资于理财本金没有风险,实现理财投资收益的可能性极高的投资工具。

基本无风险产品

保守型

属于可以承担低风险级别的投资者。适合投资于理财本金没有风险或者遭受损失可能性极低,但理财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的投资工具。

低、基本无风险产品

稳健型

属于可以承担较低风险级别的投资者。适合投资于理财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较低,但理财收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的投资工具。

较低、低、基本无风险产品

平衡型

属于可以承担中等风险基本的投资者。适合投资于理财本金的安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且理财收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的投资工具。

中等、较低、低、基本无风险产品

成长型

属于可以承担较高风险类型的投资者。适合投资于理财本金和收益都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的投资工具。

较高、中等、较低、低、基本无风险产品

进取型

属于可以承受高风险类型的投资者。适合投资于理财本金和收益都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的投资工具。

包括高风险级别在内的所有产品

理财合同【篇2】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1.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1.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出借人实际放款日起至约定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止,借款人以还款计划书约定日期支付利息及本金。实际交付借款日起计息至本息结清之日止。还款计划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利率

2.1借款利率为月息

2.2计息方式为

第三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

第四条提款

5.1借款人授权委托人进行提款,授权委托人为:

5.2借款人提款当日在保证人1的见证下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借据。

第五条还款

6.1合同各方协议选择以下第

1、借款到期一次偿还本金;2、分次还款,还款计划见补充条款。

6.2计息、还息方式为

6.3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和还款日足额存款至出借人指定的下列帐户:

借款人须保留银行存款凭据作为还款、付息的凭据。

第六条保证金

借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前需向保证人1支付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完还款义务后保证人1全部退还借款人。

保证条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保证人按本合同第九条的《保证约定》承担责任。

第七条: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八条: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出借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其他条款

第九条保证约定

保证人承诺在借款期满后接到出借人通知三个工作日内向出借人垫付借款人应付未付的本金、利息。

第十条合同各方承诺或确认

11.1出借人保证自己所出借款项的来源合法。

11.2出借人于本合同签定日当天内在保证人1的见证下按本合同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11.3借款人提供给出借人、保证人的资料真实、合法。

11.4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监督其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积极配合与协助各方对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财务活动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并如实介绍情况。

11.5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时如实提供财务报表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分析说明、注册会计师查账审计报表以及有关附表、报表附注等有关事项。

11.6借款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包括公证费、评估费、保险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有关费用。

11.7借款人不得进行承包或租赁经营、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联营、合资合作、产权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设立子公司或对外作股权式投资以及申请停业、歇业、解散等行为。

11.8借款人未经合同各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为第三方提供足以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担保。

11.9借款人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有关事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各方。

11.10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11.11合同各方均服从某担保对整个借款以及借后的全程跟踪管理,并按约定向某担保支付担保、咨询服务费与履约保证金。

第十一条转让

12.1出借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出借人权利的转让应当书面通知借款人和保证人。

12.2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第十二条公证

合同各方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可以依法向保证人所在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独立性

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5.1出借人未按约定日期出借借款,出借人按应出借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15.2借款人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借款人需按实际用款期限支付利息。

15.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15.4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偿还借款,除按约定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外,借款人还应自逾期之日起向某担保支付每日200元催收管理费,造成上门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500元的违约金及差旅费;经催收后借款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借款而导致某担保代偿的,借款人还应支付保证人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数额的20%执行,并按违约利率支付代偿期间的利息。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6.1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付清本金、利息、罚息及所有其他从属费用之日终止。

16.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经出借人、保证人审查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借款才相应展期;在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借款合同继续执行。

16.3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保证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其他

18.1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抵押物清单、质物清单、展期协议、催还款通知书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项下有两种以上保证人中的保证人指所有提供保证的合同当事人。

18.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附件

第十九条补充条款

出借人(自然人签字):

借款人(自然人签字):

保证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

理财合同【篇3】

出借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借款期限为_____月,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1、借款期间,乙方按月息 2.0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即利息为

__________元/月,约定借款期限内利息总额为¥:__________元。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从借款发放当日起,每30日为一月,并以此计算月息。

3、借款利息分1次支付,若乙方提前还款的,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

乙方须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还清借款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将借款用于非本合同约定用途的。

2、乙方未按时支付利息超过20日的。

3、乙方遭遇重大诉讼或者严重经济困难,出现预期还款困难未提供有效抵押担保的。

4、乙方或保证人提供的资料、信息不真实的。

5、乙方有低价处臵资产、转移资产、无偿处臵资产等行为,可能导致还款困难的。

6、乙方或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财产有转移、灭失、毁损等情形的。

7、乙方出现死亡/注销/解散/吊销执照/破产、严重残疾、重大疾病、重大诉讼、经济状况恶化等导致或可能导致不能履行还款义务的。

8、保证人出现死亡/注销/解散/吊销执照/破产、严重残疾、重大疾病、重大诉讼、经济状况恶化等导致或可能导致不能履行担保责任的。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时,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包括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任一形式)之时起12小时后合同解除,乙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将借款本息归还甲方;利息计算至本金全部收回之日止。

理财合同【篇4】

江苏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2012-1-31 15:17:10

江苏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省合同能源管理工作,规范和加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 [2010]249号),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以下简称财政奖励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和含省财政配套奖励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本办法支持的主要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是指提供用能状况诊断和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第二章 部门分工与职责

第四条 财政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由省财政厅和省经信委共同负责。省财政厅负责省级配套资金的预算安排和财政奖励资金的使用拨付管理,并会同省经信委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省经信委负责确定每财政奖励资金的使用方向,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进展情况实施监督、跟踪服务与绩效评估。会同省财政厅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奖励资金规模内组织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评审,并审核确认项目年节能量。市县经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对申报财政奖励资金项目初审、上报,对所确定的扶持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价。

第三章 财政奖励资金支持对象、范围和方式

第五条 支持对象。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对象是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

第六条 支持范围。财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已享受国家及我省其他相关补助政策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纳入本办法支持范围。

第七条 符合支持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节能服务公司向公司注册所在地市级节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初审,汇总上报省经信委、财政厅。对符合国家支持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由省经信委会同财政厅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由国家审定公布。

第八条 财政奖励资金补助形式及标准。财政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年节能量和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及节能

服务产业发展相关支出。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配套奖励标准为 60元/吨标准煤。项目所在市县可视情况适当提高奖励标准,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承担。

第四章 申报条件

第九条 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节能服务公司投资70%以上,并在合同中约定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二)单个项目年节能量(指节能能力)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下、100吨标准煤以上(含),其中工业项目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含);

(三)用能计量装置齐备,具备完善的能源统计和管理制度,节能量可计量、可监测、可核查。

第十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予支持。

(一)新建、异地迁建项目。

(二)以扩大产能为主的改造项目,或“上大压小”、等量淘汰类项目。

(三)改造所依附的主体装置不符合国家政策,已列入国家明令淘汰或按计划近期淘汰的目录。

(四)改造主体属违规审批或违规建设的项目。

(五)太阳能、风能利用类项目。

(六)以全烧或掺烧秸杆、稻壳和其它废弃生物质燃料,或以劣质能源替代优质能源类项目。

(七)煤矸石发电、煤层气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

(八)热电联产类项目。

(九)添加燃煤助燃剂类项目。

(十)2007年1月1日以后建成投产的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以及2007年1月1日以后建成投产的钢铁企业高炉煤气、焦炉煤气、烧结余热余压发电项目。

(十一)已获得国家其他相关补助的项目。

第十一条 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节能服务公司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并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备案;

(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三)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四)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第五章 资金申请和拨付程序

第十二条 节能服务公司在实施财政奖励专项资金项目前,需将项目实施方案和合同文本复印件经项目所在市县节能主管部门报省经信委备案。

第十三条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完工后,节能服务公司向项目所在市县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同时报送“江苏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及项目所需的其他材料和相关凭证。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内容:公司概况、近

两年工作实绩;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方案、主要设备、项目总投资;项目实施前后能效对比分析、项目形成的效果和节能量等。相关材料和凭证:江苏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请表(格式见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合同(符合《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要求);项目竣工验收材料;项目节能效果检测报告或用户报告;项目实施发票(服务公司购买设备等发票和被服务单位付款发票)。

第十四条 市县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并正式行文上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项目申报单位为省属的,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省经信委、财政厅申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节能量进行核查,依据审核意见,确认项目年节能量。

第十五条 省财政厅根据审核结果,据实将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和省财政配套奖励资金拨付给节能服务公司,并在季后10日内填制《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季度统计表》(格式见附2),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十六条 每年2月底前,省财政厅会同省经信委根据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及节能效果、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安排使用及省财政配套资金等情况,编制《合同能源管理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清算情况表》(格式见附3),以文件形式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六章 监督管理及处罚

第十七条 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情况、节能效果、资金使用以及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并适时组织对地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情况及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资金安排的依据之一。

第十八条 各市县财政部门、节能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财政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第十九条 节能服务公司对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应按有关财务规定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对主管部门的专项检查,应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励资金的节能服务公司,除追缴扣回财政奖励资金外,将取消其财政奖励资金申报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财政奖励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经信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理财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代理操作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立的;户名为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___;起初资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投资账户。经过双方协商约定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按照以下条款规定对以上账户进行有偿代客理财。

一、交易账户

1、乙方拥有独立的下单操作权,但没有资金调拨权;甲方拥有资金调拨权,即只有甲方可以取出资金。

2、甲方有义务对自已的资金转帐密码保密,确保交易账户的资金安全

3、开户后甲方把账户的交易帐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调拨密码),由乙方进行交易。

4、本协议执行期间除可以将投资盈利部份资金转出外,甲方不得转出本金。

5、乙方希望甲方完全信任乙方,在交易时间内不甲方不得登陆自已的账户以免乙方不能正常操作,影响投资策略及交易计划。甲方只需在非交易时间内随时查看并监控自己的资金情况即可。

6、经过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友好的磋商按以下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A、四六分成型:即将投资利润的六成分给甲方,乙方享受投资利润的.四成,并且乙方要将资金安全控制在甲方所能承担的投资损失5%以内,如果资金损失超过投资额的5%,由乙方承担投资亏损的超额部份。

B、二八分成型:即将投资利润的八成分给甲方,乙方享受投资利润的二成,并且乙方要将资金安全控制在甲方所能承担的投资损失10%以内,如果资金损失超过投资额的10%,由乙方承担投资亏损的超额部份。

二、利润(亏损)分配及责任:

1、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如果按A类投资造成的超额亏损部份,乙方按相应承担的额度在每月五日前将上月亏损金额足额转入甲方开立交易账户的银行卡内,如果按A类投资所带来的利润,由甲方在每月五日前将上月利润额的40%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内。

2、如果按B类投资造成的超额亏损部份,乙方应在每月五日前将应承担的亏损部份金额转入甲方开立交易账户的银行卡内,如果按B类投资所带来的利润,由甲方将其投资利润的20%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内。

乙方的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

2、若出现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委托或者甲方未与乙方协商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出金等违约,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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