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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优选6篇)

2023-11-15 08:18:46 应急预案

【#实用文# #应急预案(优选6篇)#】为了共同构建地球村的安全防线,今天加强防灾的力度将直接影响明天减灾的程度。保障应急预案的密不可侵和完备性,有助于有效减少灾害造成的危害。你是否知道如何应对突发情况并做好应急准备呢?经过认真筛选,栏目小编选择了题目为“应急预案”的文章,旨在为您提供更明智的决策建议,供您参考!

应急预案(篇1)

乌审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目 录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救助应急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2.2 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2.3 部门职责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1.1 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3.1.2 信息收集与分析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编制自然灾害防治方案 3.2.2 自然灾害险情巡查 3.2.3 建立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3.3 自然灾害报告制度 4 应急响应 4.1 Ⅰ级响应 4.1.1 启动条件 4.1.2 启动程序 4.1.3 响应措施 4.1.4 响应终止 4.2 Ⅱ级响应 4.2.1 启动条件 4.2.2 启动程序 4.2.3 响应措施 4.2.4 响应终止 4.3 Ⅲ级响应 4.3.1 启动条件 4.3.2 启动程序 4.3.3 响应措施 4.3.4 响应终止 4.4 Ⅳ级响应 4.4.1 启动条件 4.4.2 启动程序 4.4.3 响应措施 4.4.4 响应终止 5 救灾准备 5.1 资金准备 5.2 物资准备 5.3 通信和信息准备 5.4 救灾装备准备 5.5 人力资源准备 5.6 社会动员准备 5.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5.8 救灾技术准备 5.9 宣传培训和演练 6 恢复重建 6.1 组织核查灾情 6.2 开展灾情评估 6.3 制定恢复重建方案 6.4 核拨资金 6.5 督查 预案管理与更新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8 责任与奖惩 8.1 奖励 8.2 责任追究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9.2 预案解释部门 9.3 预案的实施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和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和动作体系,保证我旗在遭受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紧急救助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乌审旗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凡在我旗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低温冷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救助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旗民政局在旗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并根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旗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全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乌审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负责全旗轻度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的指挥和部署(特大灾、大灾和中灾在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组织领导下实施)。其组成成员如下:

指挥长:旗人民政府分管副旗长 副指挥长: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旗民政局局长

成员:有关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监察局、审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水利局、卫生局、农牧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教育局、公安局、看守所、地震办、气象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防办、扶贫开发中心、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广播电视中心、统计局、科学技术局、红十字会、科学技术协会、旗人民武装部、武警中队、旗公安消防大队、中国网通乌审旗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乌审旗分公司、中国联通乌审旗分公司、乌审旗汽车站、机场、旗供电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乌审旗支行、乌审旗农村信用联社等有关地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乌审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分析判断成灾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助工作方案,向上级报告灾情及救助工作。发生特大灾、大灾和中灾时,在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我旗救助应急工作,部署救助应急工作,检查落实情况,检查苏木镇救助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救助落实工作,根据灾情发展情况派出救助现场领导小组,决定请求国家、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支援,研究解决有关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在我旗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根据需要设立灾情评估组、转移安置组、医疗卫生组、生活保障组、通讯联络组、治安保卫组、宣传报道组、恢复重建组等救灾应急小组。指挥部下设的各专业组,分别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组成。

发生自然灾害时,相关苏木镇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救助工作的需要,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并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2 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乌审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旗民政局,负责全旗突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理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旗民政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旗民政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传达旗救助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汇集救助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救助应急指挥部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提出处置建议和方案,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发布灾情情况和救助工作信息;及时收集信息,向上级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协调有关苏木镇、部门和单位的救助工作;负责处理旗救助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完成旗救助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 部门职责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救助应急工作的统一安排、协调、调度。旗人防办:负责提供必要的转移安置场地。

旗教育局:负责受灾学校师生的避险和安全转移;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和教育教学组织工作。

旗公安看守所:负责看守所安全工作,妥善转移和安置拘留和在押人员。

旗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指导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和灾情评估,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协助抢险救灾,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

旗环境保护局:负责灾后的环境监测、治理和保护工作。旗水利局:负责水情、汛情的监测和上报工作;组织抗洪抢险救援;参与洪涝、干旱灾害的灾情评估和上报;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工作。

旗地震办:承担旗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现场监测、震情分析及震后趋势判断工作,及时提供震情发展趋势;组织地震现场灾害调查、损失评估、科学考察和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

旗气象局:负责对干旱、洪涝、冰雹、大雪、沙尘暴、低温冷冻、雷电等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服务工作,及时提出防御措施;组织编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收集、整理和上报气象灾害信息,进行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灾情评估和上报,为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

旗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保证灾区供水和食品的卫生安全;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医院、卫生院的恢复重建工作;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

旗农牧业局:负责农牧业灾害的核查、汇总;组合调运种子、化肥、饲草料等生产物资;组织灾民抗灾自救、灾后恢复和发展生产以及转移期间的牲畜安置饲养等工作;负责灾区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

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调拨和捐赠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进行检验和监督。

旗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助工作顺利进行。

旗交通运输局:负责为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送和灾民转移提供所需交通工具;及时组织因灾损毁、堵塞公路桥梁等设施的修复和疏通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旗广播电视局:负责救灾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地报道灾情和抢险救助工作。

旗民政局负责储备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组织查灾、核灾、报告灾情,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协调落实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会同旗红十字会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下拨、管理工作。

旗粮食局:负责为灾民提供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建立紧急情况下的粮食供应制度。旗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灾区市场监管,灾民外出务工、经商、发展各种经营等经济活动的有关税收减免工作。

旗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编制上报因灾受损的基础设施恢复建设项目,争取和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赈灾资金;负责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勘察设计、抗灾设防、房屋建筑物、市政恢复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及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助协调、指挥以及灾后恢复重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旗扶贫开发中心:负责帮助受灾地区因灾返贫人口的恢复生产工作。

旗财政局:负责安排旗级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和救灾应急资金筹集、拨付,并对救灾应急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旗统计局:配合旗民政局收集、整理和汇总灾情信息,并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和汇总工作。

旗审计局、监察局:负责对各级救灾款物接收、使用和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并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

旗人民武装部、武警中队、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驻地武警官兵、消防部队,参加抢险救助工作,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安置灾民和转移国家重要财产等工作。

乌审旗供电有限公司、中国网通乌审旗分公司、中国移动乌审旗分公司、中国联通乌审旗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通讯和电力运营企业尽快修复因灾损坏的电信和电力设施,保障应急指挥、救援通信联络系统正常运转、电力畅通。

乌审旗汽车站、机场:负责优先运送抢险、救灾、防疫等工作的人员和物资,组织抢修中断、损毁的公路、机场,保障运输畅通。

中国农业银行乌审旗支行、乌审旗信用联社:按照经营原则和要求负责提供灾区建设和灾民生活所需信贷资金。

其它有关部门在旗救助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共同完成抢险救灾任务。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1.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旗、苏木镇人民政府要加强以“预防为主”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明确所属机构的管理职责,开展自然灾害调查,编制自然灾害防治规划,建立自然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旗的自然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旗民政、国土资源、水保、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旗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连接市、旗两级自然灾害信息的管理系统,及时传送自然灾害情况。3.1.2、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自然灾害监测的部门和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自然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自然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编制自然灾害防治方案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要会同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减灾规划,每年年初拟定本的自然灾害防治方案。自然灾害防治方案要明确辖区主要灾害分布情况,说明主要灾害威胁的对象和范围,明确防范重点和期限,制定具体有效的防治措施,确定自然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3.2.2、自然灾害险情巡查

旗级主管部门和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加强对自然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群众疏散避灾。

3.2.3、建立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旗民政、国土资源、水保、气象、等灾害管理部门,对灾害预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发出预警,预测灾害对特定区域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和损坏程度,为领导决策和启动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工作,预报预警结果要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当发出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村(嘎查)、社区、学校以及重要自然灾害危险地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做好各项防灾、避灾工作。

3.3 自然灾害报告制度

自然灾害发生后,当地政府必须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发生特大灾害时,可以越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

灾情报告主要内容:灾害种类,灾害的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结果,救灾工作采取的措施,灾区存在的困难和要求。

4、应急响应 4.1 I级响应。4.1.1、启动条件

(1)在我旗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a、死亡50人以上;

b、紧急转移安置30万人以上; c、倒塌房屋10万间以上;

d、因旱造成30万人以上饮水或生活困难。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a、死亡50人以上;

b、紧急转移安置30万人以上; c、倒塌和严重损害房屋10万间以上;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旗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4.1.2、启动程序

旗民政局救灾救济股在接到灾情报告并经过和有关部门沟通确认后,由局长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旗长,分管旗长明确响应建议,并报告旗长,由旗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1.3、响应措施

(1)接到灾害发生信息后,1小时内向旗人民政府和旗救助应急指挥部报告,之后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响应等级确定后,旗救助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民政局全员投入灾害救助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

(2)灾害发生后,旗人民政府派出由旗领导带队的全旗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组或慰问团,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区指导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在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由旗民政局和财政局向市民政局和财政局申请救灾应急资金,协调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

(4)旗救助应急指挥部主持会议,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对抗灾救灾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5)及时收集、评估、报告灾情信息,每日向指挥部领导报告一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6)每日15时前汇总指挥部成员单位提供的灾害信息,向旗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

(7)向社会发布接受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全旗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国内、国际救灾捐赠款物。

(8)协调救助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确保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9)及时协调落实旗委、旗人民政府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抗灾救灾的指示。

(10)灾情稳定后,根据受灾苏木镇的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报告,由旗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恢复重建资金,同时制定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方案并商财政局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11)灾情稳定后,组织召开灾情评估会,将评估结果通报有关部门。

(12)救灾工作结束后,向旗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灾害总体情况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4.1.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分管旗长提出Ⅰ级响应终止建议,由旗长决定Ⅰ级响应终止,并报告分管副市长。

4.2

Ⅱ级响应 4.2.1、启动条件

(1)在我旗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a、死亡30人以上,50人以下;

b、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30万人以下; c、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10万间以下;

d、因旱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总人数15%以上,或25万人以上30万人以下。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a、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 b、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30万人以下; c、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 万间以上,10万间以下;(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旗人民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4.2.2、启动程序

旗民政局救灾救济股在接到灾情报告并经过和有关部门沟通确认后,由局长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旗长,分管旗长明确响应建议,并报告旗长,由旗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4.2.3、响应措施

(1)接到灾害发生信息后,1小时内向旗人民政府和旗救助应急指挥部报告,之后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响应等级确定后,旗救助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民政局全员投入灾害救助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

(2)灾害发生后,旗人民政府派出由旗领导带队的全旗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组或慰问团,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区指导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旗救助应急指挥部主持会议,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对抗灾救灾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4)及时收集、评估、报告灾情信息,每日向指挥部领导报告一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5)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评估灾害损失情况,对灾害的发展进行预测。

(6)在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由旗民政局和财政局向市民政局和财政局申请救灾应急资金,协调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

(7)灾害发生后48小时内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落实。

(8)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规范、合理使用。

(9)灾情稳定后,根据受灾苏木镇的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报告,由旗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恢复重建资金,同时制定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方案并商财政局,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11)灾情稳定后,组织召开灾情评估会,将评估结果通报有关部门。

(12)向社会发布接受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全旗性救灾捐赠活动。

(13)救灾工作结束后,向旗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灾害总体情况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4.2.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分管副旗长提出Ⅱ级响应终止建议。由旗长决定终止Ⅱ级响应,并报告分管副市长。

4.3 Ⅲ级响应 4.3.1、启动条件

(1)在我旗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a、死亡15人以上,30人以下;

b、紧急转移安置2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c、倒塌2000间以上,1万间以下;

d、因旱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总人数10%以上,或20万人以上25万人以下。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a、死亡5人以上,20人以下;

b、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c、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000间以上,1万间以下;(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5)旗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4.3.2、启动程序

旗民政局救灾救济股在接到灾情报告并经过和有关部门沟通确认后,由分管副局长第一时间报告局长,局长明确响应建议,并报告分管副旗长,由分管副旗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4.3.3、响应措施

(1)响应等级确定后,旗民政局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抗灾救灾工作,并实行24小时值班。

(2)从灾害发生开始,每4小时与受灾苏木镇民政部门联系一次,要求受灾的苏木镇民政部门每日定时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直到灾情稳定。

(3)接到灾害信息2小时内编发《重大灾情简报》,报送旗救灾应急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

(4)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由旗民政局领导带队的抗灾救灾联合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受灾苏木镇人民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5)视情况建议旗人民政府派出由旗领导带队的救灾协调工作组或慰问团赴灾区,现场指挥抗灾救灾工作。

(6)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评估灾害损失情况,对灾害的发展进行预测。

(7)根据受灾苏木镇人民政府申请,在灾情发生后48小时内由旗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救灾应急资金,并制定旗救灾应急补助资金方案并商财政局予以落实。

(8)灾害发生后48小时内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落实。

(9)监督灾区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规范使用。(10)灾情稳定后,根据受灾旗县区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报告,由旗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恢复重建资金,同时制定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方案并商财政局,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11)灾情稳定后,组织召开灾情评估会,通报相关部门。(12)视灾害情况决定是否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捐赠活动。(13)救灾工作结束后,向旗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灾害总体情况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4.3.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旗民政局局长提出Ⅲ级响应终止建议。由分管副旗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并报告旗长。

4.4 Ⅳ级响应 4.4.1、启动条件

(1)在我旗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a、死亡5人以上,15人以下; b、紧急转移安置0.5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c、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2000间以下;

d、因旱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总人数6%以上,或8万人以上20万人以下。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a、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b、紧急转移安置0.5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 c、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以上,2000间以下;(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旗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4.4.2、启动程序

旗民政局救灾救济股在接到灾情报告并经过和有关部门沟通确认后,提出响应建议,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救灾副局长,分管救灾副局长明确响应建议,并报告局长,由局长决定启动Ⅳ级响应。

4.4.3、响应措施

(1)响应等级确定后,向局长报告,救灾救济股实行24小时值班。(2)从灾害发生开始,每4小时与受灾苏木镇民政部门联系一次,每日定时要求受灾苏木镇民政部门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直到灾情稳定。

(3)接到灾害信息2小时内编发《减灾工作简报》,报送旗救灾应急指挥部领导及各成员单位。

(4)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由旗民政局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48小时内由旗民政局和财政局向市民政局和财政局申请救灾应急资金,协调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

(6)灾害发生后48小时内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

(7)监督灾区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规范使用。(8)灾情稳定后,根据受灾苏木镇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报告,由旗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恢复重建资金,同时制定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方案并商财政局,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9)灾情稳定后,组织召开灾情评估会,通报相关部门。(10)视灾害情况决定是否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捐赠活动。(11)救灾工作结束后,向旗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灾害总体情况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4.4.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旗民政局分管副局长提出Ⅳ级响应终止建议。由局长决定终止Ⅳ级响应,并报告分管副旗长。

5、救灾准备 5.1 资金准备。

旗民政局组织协调旗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和全旗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安排救灾资金预算,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督促各苏木镇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5.1.1、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旗、苏木镇两级财政都应安排救灾资金预算。

5.1.2、救灾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保证快速拨付和及时兑现。

5.1.3、旗、苏木镇人民政府应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灾资金补助标准,建立救灾资金自然增长机制。

5.1.4、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各级财政安排的预算费要重点用于灾民生活救助。

5.2 物资准备。

在旗人民政府指导下,制定全旗救灾物资和储备库规划,整合现有救灾物资储备库,使之更科学合理,便于分类管理。5.2.1、按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旗救灾物资储备库。各苏木镇及灾害多发地建立健全物资储备库、点。各级储备库应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应储备足够的棉被、棉衣裤、帐篷等物资,在仓储规模、物资种类和数量、应急期间保障能力上达到救灾工作要求。

5.2.2、每年年初,旗民政局应购置救灾帐篷、衣被、净水设备(药品)等救灾物资;除上级民政部门下放地方管理的救灾帐篷外,我旗救灾储备物资以衣、被、粮、油等生活物资为重点,保证灾害发生后4小时内运抵灾害现场。具体储备品种和数量,由旗民政局提出方案,与旗财政局会商后组织采购。建立救灾物资生产厂家、商家名录,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5.2.3、旗直各部门和各苏木镇将储备的救灾物资报旗民政局备案,以备灾害紧急期间统一调拨。

5.2.4、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运输制度。灾害发生时,除请求调拨上级救灾物资外,旗民政局可调用苏木镇救灾储备物资,并在调用后给予补充或给予经费补助。交通、铁路部门开辟救灾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保障救灾物资以最快的速度运往灾害现场。交通运输部门凭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对运送救灾物资的车辆免收路、桥通行费用。

5.2.5、市直各部门均需根据本部门相关规定,储备足够的救灾物资。水保水务部门负责抗洪、排涝所需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的储备工作。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械、药品等的储备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应急衣被、帐篷等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粮食部门负责粮食、食用油、食盐等物资储备工作。

5.3 通信和信息准备

通信运管部门应依法保障灾害信息的畅通。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应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害信息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5.3.1、加强全旗灾害信息管理和覆盖旗、苏木乡镇二级救济通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各级人民政府及时准确掌握重大灾害信息。

5.3.2、以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为依托,建立旗级涉灾部门灾害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息交流服务,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5.3.3、旗级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易发灾害地区的人口、经济状况、地理特点、河流水库、生命线工程等),使之在预警时能预报出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和损失情况,建立基于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和应急辅助决策系统。

5.4 救灾装备准备

5.4.1、旗各有关部门应配救灾管理工作必须的设备和装备。5.4.2、旗民政局及灾害多发苏木镇应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移动电话、计算机、摄像机等设备和装备。

5.4.3、救灾应急期间,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可视情况调用各单位和各部门的救灾装备和设备。

5.5 人力资源准备

5.5.1、完善民政救灾信息员队伍建设,全旗各级民政部门根据减灾救灾工作实际,合理设置信息员岗位,旗民政局应有专职管理人员,苏木镇、嘎查村社区居委会应明确专人负责灾害管理工作,多灾易灾和重大灾害隐患地区可适量增加,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5.5.2、建立健全专家队伍。组织民政、卫生、水利、农业、气象、地震、国土资源等各个方面专家,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进行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5.5.3、加快救灾应急快速反应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与当地民兵预备役、公安、武警、消防、卫生、地震等专业救援队伍的协调联动机制。

5.5.4、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救灾工作中的作用。

5.6 社会动员准备

5.6.1、建立和完善社会捐助的动员机制、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规范突发自然灾害的社会捐助工作。

5.6.2、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救灾捐赠管理实施办法》,规范救助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和各个环节工作。

5.6.3、在旗级建立“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接收站的基础上,把社会捐助接收点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受网络。

5.6.4、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6.5、建立健全未受灾地区对受灾地区、轻灾区对重灾区的对口支援机制。

5.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5.7.1、科学选址,依托我旗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中小学校、人防工程、公共设施等规划建设避难场所,建立应急避难场所标志,不断完善城镇避难防灾功能。逐步建立和完善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避难网络。

5.7.2、旗级应急避难场所设置在萨拉乌苏体育公园、独贵龙广场、苏里格广场、市民广场,作为灾后收容附近地区居民,在相当时期内供避难居民生活的场所,设有两条以上的疏散通道,并在附近重要路口设置明显疏散指示牌,以及在避难场所提供应急供水设施,应急棚宿区、应急照明用电、应急简易厕所以及可提供直升机升降的停机坪等基本功能。

5.8 救灾技术准备

5.8.1、积极开展公共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旗应对自然灾害科技水平。

5.8.2、发挥企业在应对自然灾害领域的研发作用,鼓励企业研究、开发、生产用于自然灾害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新技术、新工具、新设备。

5.9 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尤其是旗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加强减灾救灾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

5.9.1、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定期组织避灾、自救和互救知识教育。同时开展社区减灾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减灾、防灾和抗灾知识,增强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5.9.2、旗民政局每年至少组织1次苏木镇民政信息员的业务培训,不定期开展对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的救灾业务培训。

5.9.3、每年在灾害多发地区,根据灾害发生特点,组织1-2次救灾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6、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灾民倒房重建应由受灾苏木镇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的为主。建房资金应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6.1 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旗民政局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帐。并在灾区稳定后5日内将全旗因灾倒塌房屋等灾害损失情况报市民政局,附分苏木镇灾情数据统计表。

6.2 开展灾情评估。重大灾害发生后,旗民政局会同苏木镇民政办组织有关人员赴灾区开展灾情评估,全面核查灾情。

6.3 制定恢复重建方案。根全旗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6.4核拨资金。根据各乡苏木镇人民政府向旗人民政府上报的拨款请示,结合灾情评估情况,旗民政局会同旗财政局下拨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专项用于各地灾民倒房恢复重建。

6.5 督查。旗民政局定期向社会通报各地救灾资金下拨进度和恢复重建进度,适时向灾区派出督察组检查、督导恢复重建工作。

7、预案管理与更新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旗民政局组织制定,报旗人民政府审核印发,并定期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各苏木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本苏木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8、责任与奖惩 8.1 奖励

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

8.2 责任追究

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灾情预警:指根据气象、水文、海洋、地震、国土等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可能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失情况作出分析、评估和预警。

9.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乌审旗民政局负责解释 9.3 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应急预案(篇2)

一、前言

中暑是一种常见的疾病,它一般是由于高温导致人体体温急剧升高,从而影响人体正常功能而发生的。如果不及时得到有效的处理,中暑会引起生命危险。为了有效应对中暑风险并在紧急情况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特制定了中暑应急预案。

二、中暑应急预案

中暑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防范措施

预防是最好的治疗方式,预防中暑的最有效方法是避免高温环境和暴晒。在高温环境下,一定要注意防晒,多喝水,尽量减少户外活动时间。对于需要进行户外活动的人群,一定要做好防晒措施,有条件的可以使用遮阳伞、帽子等减少阳光照射。

2. 中暑症状识别

中暑是由于人体体温太高导致的一系列症状,包括头晕、乏力、面色潮红、口渴、出汗等。在发现以上症状时,一定要及时采取措施,否则可能会引发更严重的中暑症状。如果患者出现不正常的表现,如意识丧失、呼吸困难等危险情况,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并尽快将患者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3. 置换体温

在中暑的处理过程中,置换体温非常重要,这可以通过将患者放置在凉爽处,并用湿毛巾擦拭患者的脸部和身体以稀释发热,促进散热,达到降低体温的效果。需要注意的是,患者的衣服因湿润而会降低体温,因此处理中暑时应尽可能地安排散开身上的衣物。

4. 适时饮水

中暑患者在治疗的过程中需要大量地补充水分,饮水的方式可以是小口频饮,不要一次过多地饮用。此外,在给患者提供水之前,应注意向患者适量提供含盐的水,因为盐分可以帮助患者补充失去的盐分,预防电解质失衡。

5. 迅速送往医院

中暑患者必须及时送往医院,接受专业治疗。如果患者的体温过高,导致出现意识丧失、呼吸急促等情况,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并及时将患者送往医院。

三、结语

中暑是一种常见的疾病,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很容易导致生命危险。因此,一旦遇到中暑的紧急情况,应该立即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学习和掌握中暑应急预案。在出现中暑症状时,不要慌乱,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救助中暑患者,保障他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应急预案(篇3)

计算机机房作为所有业务、应用系统的核心,一旦计算机机房发生突发事件,将对单位的数据等造成严重损失。为此,特制订机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机房突发事件定义

机房突发事件是指由特殊原因引发威胁机房安全并且不能通过日常维护手段解决的事件。比如,火灾、漏电、断电等非人为或者人为的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救护或临时处置,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二、机构和职责

机房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单位领导:

机房突发事件应急小组部门领导:

机房突发事件应急小组成员:

各责任人职责:

应急小组单位领导:负责单位层面及范围内的决策与领导。

应急小组部门领导:负责部门层面及范围内的决策与领导并组织实施突发事件预案。

应急小组成员:按岗位职责分工,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全力以赴解决突发事件。

三、突发事件报警

应区分原因在第一时间报警。

自然灾害(火灾),拨打火警电话:119人为事件(非法盗取、攻击等)拨打匪警电话:110人员伤亡,拨打急救电话:120其他时间(断电等),拨打值班电话:

四、突发事件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失火、漏水:

视事件的紧急程度,应急小组成员要在领导的指挥下,有组织、有顺序的备份数据、关闭服务器的电源;组织人力转移设备。如果自动设备未能正常启动,应在组长安排下首先切断机房的水、电路,组织人力采用灭火器等灭火设备人工灭火,同时要在第一时间报警。

2、断电:

在城电断电的情况下,机房的备用电力将发挥作用,电力供应最长可持续4小时。由于机房空调没有备用电力,如确认是供电局断电,应立即联系发电机发电;如果不是供电局断电,而是由于办公楼电力线路故障引起的断电,应立即通知电工查找原因,尽快排出故障。如果无法尽快恢复供电,在电力延续期间,应尽快结束未执行完毕的任务,如无法完成需及时备份数据,同时应关闭所有非必须服务器,尽量不让机房温度过高,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以便保障集中在单位的应用系统能正常使用。

五、恢复生产

突发事件结束后,有关人员应首先对现场进行清理,汇总损失情况并上报各级领导。紧急召开专项会议分析损失情况,制定数据恢复计划。设备损失的要及时更换设备,保证恢复计划的顺利进行。

恢复生产后,系统管理员应对各系统进行自查,上报书面报告,并由部门领导汇总后上报单位领导。

机房管理员在恢复生产后要及时检查各项维持系统,如UPS、灭火器、漏水、漏电探测器等是否正常运行,应及时更换受损的元器件,补充灭火器的填充物。

应急预案(篇4)

高温应急预案

随着气候变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高温天气已经成为城市居民面临的一种普遍现象。夏季高温天气不仅令人疲惫不堪,还会造成许多健康问题,例如中暑、头晕、出汗过多、心跳加速等等。为了避免高温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城市应该制定高温应急预案,采取应对措施,保护首都居民的健康。

高温应急预案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测高温天气:城市应该配备准确可靠的气象设备,及时监测高温情况。一旦出现高温天气,就应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市民注意防范。

二、宣传预防措施:在高温天气即将到来之前,城市应该通过各种媒体向市民宣传高温天气预防措施,如避免户外运动、多喝水、穿宽松透气衣服等等。

三、提供救援服务:城市应该为市民提供救援服务,如提供清凉饮料、心理疏导等等。在高温天气时,城市应该采取措施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

四、关注重点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孕妇等人群更加容易受到高温天气的影响,城市应该给这些人群提供更为细致的服务。

五、防范高温天气下的相关疾病:高温天气容易促使许多疾病的发生,如中暑、失水等等。城市应该提供一系列防范措施来规避这些疾病的发生,如提供夏季健康饮食指导,保证饮食的安全卫生等等。

在高温天气下,城市居民能否避免遭遇相关健康问题取决于高温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实施效果。首都应该制定完善的高温应急预案,落实相应措施,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与健康。

应急预案(篇5)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银行疫情应急预案银行各类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银行疫情应急预案银行各类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的危害,确保消防安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防范,安全保障,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的管理规定,特制定防火处置预案如下:

一、应急工作领导组织成员总指挥:

孙海龙副总指挥:王旭成员:李健李志伟职责:承担指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职能,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联络工作,根据指挥中心和内保局驻勤民警的指令,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接到报告后,及时以指挥部为中心,严格按照驻勤民警的指挥,对火灾事故进行处置。

二、应急灭火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报警组

成员:李娜、贺梦柔、王晓旭

职责:遇有火情时,要沉着冷静,立即向总指挥及内保局驻勤民警报告,视火情程度果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如能控制的火情,应及时进行有效灭火,如不能控制火情,立即拨打“119”报警,讲清火灾发生单位名称、地址、着火的具体部位及火势等情况,并守在电话旁以备消防部门查询。其他报警人员立即到路口迎接消防队并为其引路。

(二)灭火组

成员:陈冲、杨晓宁、相宁华

职责:遇有火灾火情时,要利用现有的消防器材及时补救初起火灾,尽最大可能控制蔓延。

(三)抢救组

成员:刘国智、赵雷、王亚男

职责:遇有火灾火情时,要及时抢救人员、现金和重要凭证等,尽最大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警戒组

成员:柳雅楠、张婷婷、王文珺

职责:遇有火灾火情时,要及时设置警戒区域,严密注视火灾火场周围情况,防止发生因混乱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现金、重要凭证损坏、丢失。

(五)疏散组

成员:张建民、王月、刘丰

职责:遇有火灾火情时,应立即打开紧急疏散出口,组织、引导人员迅速撤离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时,及时抢救伤员;将负轻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就治。

三、发现火情时

(一)发现火情时,任何员工、执勤保安员都有责任灭火、报警。

(二)发现物品或电器冒险烟、初起小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查明火源,使用现有灭火器将火扑灭。

(三)注意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情况,协助事故调查。

四、发生火灾时

(一)火势已起,难以控制时,保卫人员或第一发现人要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灾单位名称、地址、着火的具体部位及火势等情况,并按动就近的火灾报警按钮。同时,必须向有关领导和保卫人员报告。

(二)按到报警或发生火灾时,单位领导、保卫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员工灾火;抢救现金、重要凭证等物品;疏散人员。

(三)全体员工及保安员必须服从现场的领导和保卫人员的指挥。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所有抢险人员要听从消防人员指挥。

五、疏散人员、抢救伤员

(一)当发生火灾紧急情况时,本单位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为现场疏散总指挥,负责指挥疏散组成员在第一时间打开紧急疏散出口,引导现场人员有秩序地迅速撤离火灾现场。

(二)出现人员受伤时,报警组成员要及时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999”),同时讲明火灾现场的详细地址、受伤人员数量、受伤部位及导致受伤原因等情况,并派人到指定地点迎接救护车引导医务人员进入现场抢救伤员。

六、保护火灾现场

扑灭火灾后要注意保护火灾现场,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情况的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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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让单位员工熟悉单位内部消防设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提高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做到及时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人身与财产安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二、演练时间和地点:6月17日下班后,支行后院内。

三、演练人员:支行全体员工

四、演练内容和应急处置:

(一)出现火情,迅速通报,组织扑救。

任何员工若发现火情等十分紧急的情况,在迅速确认后,应立即向办公场所的人员发出紧急信号(如:按下手动报警器)。同时,利用通信工具向消防值班室、相关部门和领导报警。消防应急指挥部接到报警后立即安排现场工作并进行指挥。一是迅速通过广播喇叭和通信工具发出火警通报,告知着火点(具体的楼层和房号),并通知志愿消防队员立即赶往着火点。二是通知相关部门加强对金库、凭证库、财务室、档案室等重要部位的看管守护。

(二)判明火情,实施扑救,组织疏散。

现场指挥灭火的领导要及时判明情况,视着火程度能否控制和有无发展蔓延的可能,决定是否向消防队报警,并根据火情按如下步骤开展工作:

1、火灾初起时,要沉着冷静,机警快速,就近就便,就地取材,利用身边或附近的灭火器(工具)灭火,力争以最快的速度(起火后3分钟之内)将初燃火灾扑灭。

2、火势严重(利用灭火器不能扑灭)时,打开楼道的消火栓,采用消防水带灭火。电器设备着火,切勿用水,应首先切断电源,而后再组织灭火。

3、火势呈蔓延趋势,志愿消防队难以控制时,应果断采取如下措施:

(1)通讯联络组立即向119报警,准确报告发生火灾的单位、地址、着火部位、火灾种类等。

(2)疏散引导组负责指挥本单位人员做好重要文件、物资、现金、有价证券的抢救和转移,并组织人员进行疏散逃生。疏散逃生应遵循以下要求和方法:

一是逃生离开时,应及时关闭门窗,延缓火势的追逼,赢得更多的逃生时间。

二是如果暂时不能逃生离开房间,应先开窗将室内的烟气放走,防止逃生不成而窒息死亡。

三是如果是外面着火,应赶紧把门窗关上,并拉掉窗帘以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有条件时可向门窗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速度。

四是当无法向楼下一层逃生时,就高层楼宇而言,可根据发生火情的楼层,向一层或设有浴室、空调机房、裙楼平台顶、设备转换层、楼顶塔楼平台离火源较远的阳台、厕所、浴室等处躲避。到楼顶平台一定躲避在上风处,同时紧急向楼下发出呼救信号。

五是当无法向楼下一层逃生时,就一般楼房而言,可用绳子、衣服、皮带、床单、窗帘、被面等连接起来当作救生绳,一端紧系在牢固的门框上或其它固定物上,再顺绳子或带子下滑。当滑到下面没有起火的楼层时,可以破窗而入逃生。也可以利用建筑物外墙上的落水管、避雷针等,逐层滑降至地面或无火的楼层逃生。

六是逃生时,可以披上用水浸湿的衣被,快速冲下楼梯或进入疏散楼梯再撤至安全地带。沿楼梯向下逃生时,要弓着腰,紧贴墙壁,头部尽可能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嘴鼻,以降低浓烟的侵害。

(3)在疏散期间,营业单位要将出纳柜台上的现金、有价证券、会计账簿、密押等迅速入大库,同时迅速组织警力,加强金库的武装守护。如形势严峻应实施转移。

(4)疏散到楼外的人员不得擅离现场,随时准备为消防人员提供有关情况及服务。

(三)配合扑救,加强防范,减少损失。

积极配合消防队开展扑救,尽快将火灾扑灭,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

1、通讯联络组负责迎接消防队并指引路线、介绍楼内详细情况。

2、安全救护组负责现场环境清理、人员救护及现场秩序维护。具体负责:

(1)安排人员清除办公楼周围的路障(车辆等),为消防车辆的到来扫除障碍。

(2)组织伤员的运送和抢救,负责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档案的转移。

(3)按照消防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安排值班人员切断某路电源或保障某路电源供电、供水。

(4)安排力量增设哨卡,封闭路口,必要时请求公安、武警支持,加强楼区外围的警戒,维护秩序,防止不法分子趁机破坏。

3、疏散引导组对疏散人员进行清理,并向消防应急指挥部报告。

(四)结束扑救,调查清整,恢复办公。

火灾扑灭后,要按照公安消防的指令对相关部位(现场)进行保护,未经批准,不得清理和破坏火灾现场,更不得随意破坏中心现场。同时,及时请有关部门协助调查火灾起因。接到公安消防部门警报解除指令后,按照消防应急指挥部要求,清理现场,完善设施,恢复办公。

银行疫情应急预案银行各类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为了使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能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协调一致,服从全局,紧急处置,权责一致。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各部室、各支行立即主动按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实施,处置管辖区域内各种紧急事件。

二、自然灾害的种类自然灾害包含地震、水灾、雷电灾害等。

三、制订依据主要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四、应急组织机构

(一)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行长副组长:副行长成员:各部室、业务团队、各支行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行防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员工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自然灾害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办公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营业秩序稳定。

6、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命令、指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救灾应急队伍,实施抢救行动;收集上报灾情,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各部室、支行还要成立抢险救灾组、通迅组、交通组、医护组等组织机构,下设组长及成员。分工负责,紧急处置。

(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合部主任担任,日常事务由综合部负责。主要职责:

1、在破坏性自然灾害突然发生后,协助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转为救灾指挥部,并立即启动实施本预案;

2、汇总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向指挥部报告;

3、协调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的应急联系;

4、审查对外新闻稿件内容;

5、处理减灾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安全保障综合部负责要害部门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各部室、各支行协助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内部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五)信息报送和处理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迅速调查了解各营业网点灾害的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各防救组组成及职责

(一)抢险救灾组召集单位:综合部主要职责:组织调动抢险队迅速赶赴灾区;寻找、抢救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抢救重要物资。

(二)通信保障组召集单位:综合部主要职责:对通信设施进行检查,对遭破坏的设施设备和线路立即进行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业务通讯,确保救灾指挥机关通信畅通。

(三)后勤保障组召集单位:综合部主要职责:负责粮食、食品的保障,做好生活用品组织工作;确保抢险救灾队伍食品、物资和燃料基本需要;保证车辆正常运转,确保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运输。

(四)财务管理组召集单位:计划财务部主要职责:筹集救灾经费,统一管理,调度救灾资金;监督救灾资金的使用。

(五)宣传组召集单位:综合部主要职责:按救灾指挥部统一决定的灾情宣传口径,向上级或社会报告和公布灾情;负责报道救灾应急情况、英雄模范事迹,激励员工战胜自然灾害。负责组织全行宣传国家有关防灾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员工防灾减灾意识;根据灾情变化,制定常规、强化、应急三阶段宣传计划,广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员工防灾自救互救能力。

六、预防与防御措施

(一)加强对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工作形势,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结合国家宏观形势和总行的统一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二)要大力开展自然灾害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员工防灾减灾意识,并要及时平息出现的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稳定的工作秩序。

(三)要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自然灾害的预防控制工作,积极与地震等行政管理部门等联系,开展防灾减灾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在灾害中的自救、互救能力,进行防灾减灾的演练工作。

(四)宣传、培训和演练宣传:各部室、各支行要开展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员工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在提高员工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宣传和解释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增强员工的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培训:各部室、各支行定期组织应急管理、救援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演练:各部室、各支行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应急演练。

(五)员工的安全防护各部室、各支行要具体制定员工疏散撤离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员工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六)次生灾害防御各部室、各支行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瘟疫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处置次生灾害事故。

七、临灾应急行动

(一)接到上级灾害、临灾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灾工作。各有关小组、单位随时准备执行防灾减灾任务。

(二)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所有活动。

(三)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灾减灾顺利进行。

(四)加强广大员工宣传教育,做好员工思想稳定工作。

(五)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各营业网点的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六)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的准备。

八、灾后应急行动

(一)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自然灾害后,领导小组立即成立,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灾后立即组织各应急小组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二)领导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需撤离人员的组织仍滞留在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上班时间:一是各负责人组织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办公区到空旷地带:各楼层同时进行,各楼层按“先中间后两边”有序撤出;二是所有办公区域其他人员立即撤到空旷地带。

就餐时间:

一是在餐厅就餐的员工在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按离出口“由近及远”原则撤离,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后撤离到空旷地带;

二是所有行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空旷地带。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灾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保护,加强银行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三)积极协助党委做好广大员工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四)迅速了解和掌握银行内部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九、处置程序和内容

(一)发生自然灾害后,员工要尽力沉着、冷静,按照防灾减灾培训中指导的方法,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同时,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帮助其他员工进行自救和逃生。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部要立即将已发生的情况汇总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研究对策,并指定专门协调人与政府、地震、医疗、防疫等部门联系,反映情况,申请实施救援,同时要立即向总行报告所发生的情况。

(三)综合部、计财部要尽力从器材、车辆、经费等方面为救灾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多渠道组织饮用水源、食品等援救事宜,全力确保员工的身体安全,并减少财产等其他方面的损失。

(四)综合部要作好正面宣传工作,稳定员工情绪,平息影响安定的灾害谣传,任何人不得发表不利于稳定、不利于减灾救灾工作的言论;员工要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党员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发扬勇于奉献的精神,主动积极地投入到减灾救灾工作中去。

(五)综合部要尽力确保网络系统、电话、传真、手机等通讯设备的畅通,以保证与总行和政府有关部门的24小时灾情联系,及时反映情况,接受指示。

(六)应急领导小组要同时启动火灾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盗窃抢劫案件等应急预案,各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预案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各负其责,做好防火、防盗、防伤亡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次生性灾害和案件的发生。(七)综合部、计财部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总行有关规定,结合医疗保险、人生保险、财产保险的情况,根据在自然灾害事件中人员救治情况和财产损失情况,做好有关人员和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工作,做好财产理赔工作。

(八)事后由应急领导小组牵头对灾害情况进行汇总,包括发生过程、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采取的应对措施、有关部门对灾害的结论性意见、应汲取的经验和教训等方面的内容,及时上报。

(九)由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将事件情况通报应急领导组成员,要求全体员工进一步加强对自然灾害预防和防灾减灾相关知识、技能的学习,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十)由综合部进行事件材料的整理工作。

十、奖励与责任追究灾害应急中,各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玩忽职守。在抢险救灾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给银行和员工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其它

(一)进入防灾紧急状态,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组可以电话、对讲机、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二)在抗灾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三)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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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篇6)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下面是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的地震应急预案,希望大家喜欢!

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灾害事件时,地震应急工作协调、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通河县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工作原则

我县地震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指挥、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政府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手段。

二、组织地震应急救助的机关

1、有影响的地震发生后,县、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本地的'抗震救灾工作,县地震局搞好指导与配合。

2、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启动本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县地震局派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挥领导。

3、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由上级政府直接领导并组织抗震救灾,县政府启动本预案并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三、地震应急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XXXX

成员:xx等各部门负责同志。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是临震应急和抢险救灾时期全县最高指挥核心,其职责是:

1、宣布进入地震应急状态,实行救灾体制。

2、制定灾区报告,确定救灾规模。

3、指挥、调度非灾区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救助行动,与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保持联系。

4、决定群众避震疏散时间和范围。

5、组织有关部门协助灾区进行灾情调查和评估。

6、根据灾情情况确定是否对灾区实行特别管制。

7、召开抗震救灾会议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8、安排省、市政府派出救灾队伍的有关事宜。

9、成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领导灾区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二)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政府办主任、所在灾区乡(镇)长、救灾部队首长,地震局局长、卫生局局长。

主要职责: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灾区现场的抢险救灾和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县政府有关各部门、单位联络员。

办公室设灾情汇总组、综合联络组、震情监测组、灾情信息组、条件保障组、医疗救助组和宣传组。

主要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报告,负责地震现场救灾指挥部与上级政府保持联系。

2、组织现场震情会商。

3、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抗震救灾新闻报道,防震减灾宣传。

5、负责抢险救灾期间接待外来救助队伍的救灾地点、路线、安排和后勤保障。

6、后勤保障和应急救灾款项的拨放。

四、地震应急行动

(一)临震应急

市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县政府即可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

市政府发布临震预报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和指挥抗震救灾工作,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预报区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协调其他地区做好支援灾区的准备工作。

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所属各工作组,各有关部门干部各负其职,积极主动、无条件、尽职尽责地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1)地震部门要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和宏观异常的核实工作。力争较准确地取得预报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为各级政府抗震救灾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2)通讯部门和其他具有通讯设施的部门要检查维护好通信实施,保证抢险救灾和震情通信的畅通。

(3)交通部门和有关交通运输工具的其他部门,要检修、维护好运输工具和设施,无条件的服从抗震救灾指挥部门的征调。

(4)卫生部门和各医院要备足抢救药品、器戒和救护车辆,组织急救队伍待命,做好卫生防疫的各种准备工作。

(5)石油、水利、电力和危险品生产、储备等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对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和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对大型建筑工程设施、水库、电站等生命线工程进行安全检查,按工程抗震要求采取加固措施。

(6)粮食、物资、商业等部门要准备好灾区所需的生活用品、食品及临时防震设施所需的建筑材料,做好各种物资储备、调拨的准备工作。

(7)公安、司法部门要组织好治安消防队伍,备足消防用具和车辆,做好枪支、弹药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存放和保管工作。加强对劳改在押人员的管理,必要时做好转移工作,加强对存放重要物资的仓库、金库、军事设施等保卫工作。

(8)财政、金融、保险部门要加强对金库的管理,做好震时金融货币的转移准备工作,筹措抗震救灾经费,保证经费及时到位。

(9)民政、城建等部门要协助政府安排好震时人口疏散、路线及避难场所。

(10)人武部、武警中队进入紧急临震状态,集结部队待命。

(二)震后应急

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宣布进入震后应急期,并根据灾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地震局提供的灾情报告确定救灾规模,县直各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做好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2、人武部、公安、卫生等部门组织的抢险队伍,要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灾区,抢救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保护生命线工程和重要设施。

3、灾区政府要以地震为命令,就地就近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救灾,以最快的速度逐级上报灾情,在救灾力量不足的情况下,首先抢救遇险人员、生命线工程和易产生次生灾害设施。

4、通信部门要无条件优先为抗震救灾服务,及时抢修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震情、灾情和灾区其他信息传递。

5、交通等部门要及时抢修被毁坏的道路、桥梁、铁路等交通设施,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尽快到位,灾民转移。

6、供水、供电部门要尽快恢复供水、供电系统,保证灾区用水用电。

7、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根据指挥部提供的情况,按规定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做好抗震救灾现场的宣传、报道工作。

8、地震部门加强地震监测工作,协调震区与市地震台网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并在震后两小时内上报地震大致损失情况。

9、财政部门做好地震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民政部门做好地震应急救灾款、物的发放工作。

五、其他事项

各乡(镇)、各系统、各部门及驻通单位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各自详细的抗震救灾工作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或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的应急阶段。

本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实施,2002年制定的《通河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地震应急预案

为确保在破坏性地震发生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给中心造成的灾害,保障中心财产和宾客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待定(后附办公室电话及个人有效联系方式)

执行组长:待定

副组长:待定

成员:待定

发生突发事件时在处理小组组长、执行组长或副组长成员到达之前,由总值班员负责处理。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综合处理抗震救灾有关事宜;掌握震情和灾情,随时向上级汇报,向指挥部各工作组通报;筹集、调拨救灾经费和救灾物资;负责处理指挥部的日常事务。

二、各组任务与职责

(一)抢险救灾组(建议主要由工程部、中厨、保安部人员组成)

负责人:待定

1、迅速集结人员和器材,抢救被埋压人员;

2、及时运送重伤员和调配救灾物资;

3、震后第一时间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4、抢修供电、供水、供气等管线和设备,迅速恢复供电、供水、供气主要职责:组织指挥全院师生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包括抢救被压埋人员;

5、保证通信联络设备的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接受和发布信息。

(二)医疗救护组(建议主要由市场部人员以及懂得医务常识的员工组成)

负责人:待定

1、准备充足的药品,器械和设备;

2、根据领导小组命令,立即进行现场救护;

3、根据灾情情况,部署救护力量,妥善安置重伤员。

(三)治安保卫组(建议主要由保安部人员组成)

负责人:待定

1、加强单位内治安巡逻、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心安全稳定;

2、检查各部门的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完好、可用情况;

3、地震灾害发生后,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4、维护治安,严防各种破坏活动;

5、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6、疏导中心交通。

(四)人员疏散组(建议主要由餐饮部、客房部人员组成)

负责人:待定

地震应急预案

我市地处山西地震带南端,地质构造复杂,地震环境恶劣,多年来一直被国家列为地震重点防御区和可能发生中强度地震值得注意的危险区。为做好地震的防预工作,保护我校师生的生命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害,结合第十五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确定的主题“加强疏散演练,确保学生平安”教育学生有序上下楼、文明把路行。进一步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坚决避免侥幸心理,开展疏散演练活动。特制定(实验小学地震应急预案及保障方案)。

一、地震应急领导机构

地震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地震应急速报小组:

(1)指挥组与向上级汇报组:校长及校委会

(2)疏散组:教导处

二、紧急疏散原则

指挥得力、谨慎从容、全体动员、保护师生、减少损失。

三、地震临震应急反应

(一)紧急避震

1、要保持镇定,切莫惊慌失措。尽快躲避到安全地点,千万不要匆忙逃离教室。

2、在教室内的学生,应立即就近躲避,身体采用卧倒或蹲下的方式,使身体尽量小,躲到桌下或墙角,以保护身体被砸,但不要靠近窗口。听到第一声钟响,要迅速在课桌下抱头或顶书包躲避。

3、躲避的姿势:将一个胳膊弯起来保护眼睛不让碎玻璃击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紧桌腿或床腿。在墙角躲避时,把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可以拿枕头或其他保护物品遮住头部和颈部。

4、卧倒或蹲下时,也可以采用以下姿势:脸朝下,头近墙,两只胳膊在额前相交,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额枕在臂上,闭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5、在走廊的同学,也应立即选择有利的安全的地点,就近躲避,卧倒或蹲下,用双手保护头部,不要站在窗口边。

6、在教室外的同学,应跑到空旷的地方,要用双手放在头上,防止被砸,要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7、老师要按预先的分工,迅速到每个教室检查避震的情况,发现有采取不正当措施的,要及时纠正。

(二)紧急疏散:根据学校各年级所处位置及学生年龄特点,紧急疏散的具体要求是:

1、听到哨声后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组织本班级学生立即蹲在桌子下面,如果在2分钟后没有大反应,学校再次吹响哨声,各班级应马上按照学校规定的紧急疏散路线快速、有序地撤离教学楼。

2、撤离顺序:前后楼各按预设好的路线撤离。

在撤离时给学生讲清楚,地震时第一不能跳楼,第二不能一窝蜂似地往外挤,应在老师的带领下,全班同学一齐行动,把桌椅摆放得有利于避震;与外墙和窗户操持一定的`距离,避免外墙倒塌或玻璃破碎时伤人;避开室内的悬挂物;留一定的通道,便于震时紧急撤离;把年小体弱或残疾的同学安排在方便避震或撤离的地方。震后有秩序的撤离。

要求:

1、做到不惊慌、采取就近避险。

2、必须按疏散线路疏散,下楼时各班成两路纵队下楼,以免碰撞、拥挤、踩伤。疏散时要按指定路线,不要拥挤。

3、遇到灾情,千万不要跳楼。

4、当堂教师负责指挥学生疏散,不得擅离岗位,有秩序将学生撤离到操常

5、楼梯口要有教师指挥。

楼梯口具体负责疏散教师:后勤组教师各班班主任、数学教师——负责自己班级。

6、疏散过程中,以双手护头或书包、书本护头,以防被砸。

7、疏散过程中,要迅速,要排队有秩序前进,不要慌乱奔跑,不要争先恐后。

8、疏散途中不能穿过建筑物,要尽量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9、各班学生到达集中地后,学生要蹲下,保护头部。等到地震结束后,以班为单位集合,各班应立即清点人数,并向校长报告。

到达集中地后,要蹲下,清点人数

(三)自救互救

疏散后,各工作小组履行自己的职责,进行震后的自救工作。

(一)灾情速报

灾情速报对象:灾情内容向学区主要领导汇报。震后,每天要进行零汇报。

(二)灾情速报的内容包括:震感、人口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情况。

(三)速报程序:

1、发生有感地震或破坏性地震后,在20分钟内向教育局领导报告。

2、学校应急疏散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的地震应急预案,在1小时内了解下列情况:

(1)影响范围:指地震造成有感程度和破坏范围。

(2)人口影响:指人员伤亡情况。

(3)经济影响:指地震对建(构)筑物、重要设施、设备的损坏与破坏等情况,对学校财产的损失等。

3、地震灾情的速报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专人负责和按程序速报的原则。

四、本实施细则依据于(国家地震应急预案),自预案启动时同时实行,望各涉及人员及全体教师认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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