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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集锦

2023-11-11 14:33:42 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实用文# #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集锦#】相信大家都知道,实践是打开理论宝库的钥匙,为了向领导更好地汇报工作。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是需要汇报工作内容的。本文将为大家分享关于“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的相关内容,希望这些经验和建议能够让你更加清晰地认识自己取得更好的成就!

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1

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自纠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我校对2020年秋季开学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特将此次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并按要求为学生开据合格的收费凭据。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2

关于规范教育收费 治理教育乱收费 自查自纠报告

曲家中学 2013.12.9

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和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会议精神,按照周局长“回头看、自我查、立即改”的要求,我校开展了为期两月的自查自纠活动,现予以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6日召开了全体教师专题会议,组织教职工传达会议精神,进一步加深了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和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思想认识,增强了依法依规收费自觉性。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和不规范的办学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把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当作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我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从思想上、源头上、过程中把好收费关口。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校委会成员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校长汇报,严格督查,严格复查。

我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长:陈国辉(第一负责人,负责全校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副组长:刘铁刚(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全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成员:张大刚

王晓飞

孙玉

杨秀艳

王少飞

三、自查情况: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全免政策,不存在“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

2、学生自愿参加保险,学校没有统一、强制行为。

3、学校、教师没有向学生推销和变相推销(引导、暗示等)教辅材料和其它学习用品以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的行为。

4、不存在教师利用自身资源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活动的现象。

5、不存在老师利用学生调座位等谋取私利的现象。

6、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时严格按照上级有规定、程序和标准,没有克扣和扩大发放范围,不存在骗取、截留、挪用学生生活补助费现象。

7、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不存在“坐收坐支”现象,学校财务制度健全,没有将学校收入用于滥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及组织公费旅游等现象。

8、学校只收取了学生作业本费,不存在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9、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

10、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1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12、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13、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做好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和绩效工资改革评价制度。

14、加强学校电子监控的使用管理力度,有记录,有检查,有反馈。

强化学生进出校门出示校牌制度,杜绝外来人员混进校园,影响校园的安全和秩序;同时杜绝学生擅自离开学校。

15、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安全教育,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工作领导组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增强学生健康卫生意识,增加学生健康卫生知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四、努力方向

1、认清形势,不断提高规范办学行为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校首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努力形成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采取更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的手段,力争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2、坚定目标,把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法制观念,努力把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控制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3、展望未来,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和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此项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是一个热点、焦点问题,也是一个敏感问题,关系到教育形象,关系到社会和谐,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工作,从大局出发,发扬创新精神,不断强化措施,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使此项工作步入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曲家中学 2013.12.9

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3

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自查自纠情况

学校收费在学校工作中是一项非常敏感、重要的工作,是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改善办学条件、校容校貌的有力保障。我校针对市教委《关于在全市开展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2014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核心指标体系》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切入点,作为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效抓手,切实巩固工作成果,防止思想松懈和违规收费问题反弹。现将我校自查自纠结果总结如下

一、幼儿园收费情况

1.幼儿园不存在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名义违规办班乱收费问题

2.幼儿园没有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问题

3.幼儿园不存在擅立收费项目,擅定收费标准问题

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情况

1.我校就近入学比例达到100%。

2.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3.我校已实行“阳光招生”,公布招生范围、招生政策、招生结果、举报渠道等重要信息;

三、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1.我校及教师不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问题 2.我校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等各种形式组织有偿补课 3.我校及教师没有联合、委托或参与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开展有偿补课

四、规范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行为情况 学校没有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

五、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情况

学校、教师没有存在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问题

六、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情况

学校已出台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制度、措施及违规惩处办法

七、规范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情况

1.学校没有将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及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自行车看管费、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费,以及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等)

2.学校没有违规收取学具费、商业保险费、班费等,没有通过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违规收费

3.学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从中收取回扣、牟利,跨学期或学年收费,以及结余款项没有未及时清退等问题

八、教育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情况 学校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已公示

王卜庄镇大吴庄中心小学

2014.11.26

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情况

王卜庄镇大吴庄中心小学 2014、11、26

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4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忻府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自查的通知》后,我学校在忻府区高城学区永丰庄村,是一所农村小学,学生有52人,教师有5人,班级有5个班,是一个教学力量薄弱的小学。我校积极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xxx(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成员:张泽鹏杜少龙于振华张宏峰曹旭(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一至五年级各班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我校是一所公办农村学校,单轨,经济来源为国家财政拨款,招生范围为本人适龄儿童,招生时间是20xx年8月,录取办法是本村全部六周岁儿童,符合国家就近入学标准。秋季开学以来向社会公布中小学教辅材料两导两练,定价是符合标准的`。学校将代收费项目公示在学校校门口。学校公开透明无任何形式的收费情况。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没有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也没有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困难学生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8、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5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我校对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特将此次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我校领导十分重视做好教育收费规范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规范教育收费是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教育系统党风行风建设、构建和谐教育、和谐社会的要求。多年来,学校领导始终把教育收费规范化和制度化工作当作一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当人民满意的教师”活动紧密联系起来,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加大学校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严格规范学校收费管理。学校领导多次在教职工大会、行政办公会、年段工作会、班主任例会等不同场合向广大教职工宣讲中央、省、市的教育收费政策,及时传达制止教育乱收费的工作要求,严格要求各职能部门认真按照上级规定,做好收费工作,明确表示对我校发生的乱收费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我校总务处作为具体负责学校收费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严格执行学校收费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在办理学生收费工作时,能够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在2010年秋季和2011年春季开学收费前,都能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按照市物委统一规定,把学校各项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和收费依据等内容,以及经市物价部门审批通过的收费许可证,专门制作成我校收费公示牌,在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除此之外,总务处还给每个学生家长印发一份“福州三中收费一览表”。做到“三个公开”即收费项目公开、收费依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学生家长的监督。自2008年底开始,我校按照福州市教育局转发的《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试行教育收费规程的通知》精神,在我校收费公示牌中增加“春、秋季收费校长公告”栏目,完全按照省教育厅的收费规程要求,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校长公告制度”,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我校在2010年秋季开学收费前,向市物价局办妥了收费许可证,执行亮证收费。学校的所有收费均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代办费项目按规定标准预收,一学年结算一次,多还少补。总务处在办理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过程中,对所有收费都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专用发票,从没有违反上级收费规定,也无擅自扩大代办项目进行收费,始终坚持自愿原则和非盈利原则,没有发生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总务处还与图书馆、各教学年段密切配合,加强教辅材料管理,坚决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杜绝乱订教辅材料致使教辅材料泛滥等问题。

在高中择校生收费问题上,我校能严格执行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没有超规定招收择校生。学校没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及变相超收学费,不存在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范围收费或者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等,也没有以举办补习班等名义,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用。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没有公款私存或设置“小金库”、帐外帐等,没有统一给教职工代办保险。

2009年7月27日至7月31日,福州市财政局“小金库”检查第三组对我校2007、2008、2009上半年账目,进行“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出具的《财政检查报告》对我校的规范收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校:

1、在货币资金管理上,会计账务处理比较规范;

2、各项预算外收入都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核算;

3、在收费票据管理上,能做到发票及收据有专人负责、保管、登记、领用、核销,手续较齐全;

4、固定资产管理比较规范;

5、工会账目独立核算,支出主要是单位职工开展的工会活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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