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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个人工作总结【篇1】
为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市矿区人民法院于20成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综合审判庭,选调了年富力强、富有多年刑事和民事经验、富有责任心、使命感的李军同志为少年庭长,聘请了有多年教育经验的退休老教师、政治学校老校长许立人为专职人民陪审员。现有审判长一人,书记员一人,专职陪审员一人,兼职陪审员8人,加强了队伍建设;并进一步加强物质装备,创优维权条件,拓宽维权思路,拓展维权渠道,创新维权形式,强化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和维权工作。加强硬件投入,规范工作制度,拓宽了工作范围,设立了少年综合审判庭,完成了圆桌法庭的建设及亲情会见室等硬件建设;研究制定了《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制度》、《少年庭业务学习制度》、《回访帮教工作规程》、《亲情会见和心理疏导细则》、、《**市矿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关于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若干意见》、《未成年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规则》、《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庭审规则》、《少年刑事被告人认罪案件庭审规则》等规章制度。
通过抓机制建设、办案工作、犯罪预防和教育宣传等工作,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立足审判,延伸职能,“情、理、法”三位一体,全方位做好对未成年人的维权工作。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加强调解,确保受害人权利得到充分保护,90%以上附带民事诉讼达成调解协议,审理的案件社会效果较好,无涉案当事人上访信访,无案件被再审、上诉改判或发回重审。 在民事审判中,立足于调节为主,重点在离异家庭的子女抚养问题的落实,最大限度在抚养费及亲情探望方面,营造一个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较好的生活环境。其他的民事侵权方面,如校园意外伤害、交通肇事案中,凡涉及到未成年人受害者,均本着在法律容许的条件下,最大限度使未成年人受害者获得最高的赔偿。
一、审判原则与实践特点:
矿区法院少年庭为自己制定的刑事审判中的原则是:“对待失足青少年,要像父母对待子女、教师对待学生、医生对待病人一样”,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审判质量与社会效果。一是全面贯彻挽救为主理念,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二是对案件有上升,呈现暴力化、群体化、低龄化特点的情况,在审判中注意强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解与适用,充分体现刑罚个别化,罚当其罪,扩大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适用力度。在案件审理上,始终树立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理念,不断探索创新,做好庭前调查、庭中分析、庭审教育、庭后帮教关爱等工作,全面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1、立案后,及时通知被告人监护人出庭行使相应的诉讼权利,确保每一个未成年人被告人都有律师为其辩护。凡是未成年人申请援助的案件,我们均及时与援助中心联系,要求指派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律师为其辩护,对一些未提出申请援助家长及本人,我们也积极为其联系富有责任心的律师出庭,为他们维权。
2、审理前,在司法局和办事处、社区的配合下,严格执行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社会调查制度,扎实开展调查工作,对未成年人家庭、在校情况、在社会上交往的人群等展开调查,了解其成长经历及表现,并一起分析少年犯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找准司法教育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切入点,填写社会调查表,为准确判刑及庭审教育及延伸帮教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3、审理中,实行了“圆桌审判”不公开审理模式,每个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均有到庭参与旁听,由社会调查员当庭宣读调查报告,并全面推行陪审员制度,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均邀请有耐心、热心、爱心和有做青少年思想工作经验的的陪审员参与庭审。
以庭审教育为中心,扎实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将法庭教育做为一个不可或缺的程序进行,结合案情、案犯的成长经历对案犯进行心理辅导,从家庭、社会、学校及自身分析出其走上犯罪的根源,从不同角度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帮教,激励其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充分发挥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语言教化作用;发挥公诉人对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分析作用;对不同案件中的不同未成年罪犯,采取不同的法庭教育方式、方法,使得他们能够正确认识自身所犯的罪行与危害,实事求是地认罪悔罪服判,鼓励其悔过自新,树立重返社会的信心;融法入理、融情入法,情法交融,加强了法庭教育的针对性,提高了法庭教育的质量与效果。
4、我们制定的“亲情会见和心理疏导细则”是我们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审判质量与社会效果,全面贯彻挽救为主理念,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初探,也是民事审理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我们的特点和亮点之一。在亲情会见和心理疏导全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心理疏导作用;发挥法定代理人的亲情感化作用。通过有针对性的进行各种层面的教育、疏导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未成年当事人能够真正从内心认识自身所犯的罪行与危害,实事求是地认罪悔罪服判,并为其今后能够比较成熟并理智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奠定了基础。
案例一:初,我院少年庭审理以张某某为首的十余人(均为未成年人、技校学生)多次持械抢劫、盗窃某工地建筑器材一案中,由于这些孩子在看守所期间较长时间未能与家人见面,个别未成年罪犯跪地嚎啕大哭,引起旁听的家长的不满,个别家长在休庭后,吵闹不休,我们没有简单的使用法警驱除出法庭,而是耐心的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讲清他们孩子的罪与罚,并严肃的指出孩子犯罪与家庭、家长的责任。之后,又分别安排他们进行了简单的亲情会面,这些家长心服口服,当即承认了自己的不理智和错误,也对自己的孩子做了思想工作,体现出亲情会见与心理辅导的作用。
案例二、马某某,参与聚众斗殴、故意伤害一案,其他人均已处理,马某某在河南武术学校上学,后被批捕起诉,起初很有抵触情绪,庭审前,我们安排他与家人亲情会见,通过家庭成员的亲情劝导,使其有所悔悟,在庭审中,认罪悔罪态度较好。
5、坚持双向维权理念,惩罚犯罪与维护权益相结合,既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也把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作为维权的重点。
对未成年人量刑时,全面把握量刑情节,不仅考虑各种现实权益,而且还考虑有利于今后成长的各种需求;侧重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存、学习、就业、成长权利,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在校学生或面临就业的职高生、技校生,在依法判决的情况下,尽量做到不影响他们的前途。尽量扩大非监禁刑适用范围,在依法裁判的同时,注重维护有利于未成年人全面成长的条件和社会环境。
案例之一:王某,因参与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案被依法刑拘。公安笔录中王某供认自己的出生为1995年,而检察院起诉时发现王某户口登记为,骨龄测定王某在犯罪时年龄为16+-1岁,庭审过程中,本着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负责的精神,我们多次到王某所在派出所、出生医院调取出生、上户原始资料,发现其母亲所提供的出生医院根本不存在王某出生记录,而王某的妹妹出生记录却赫然在案,显示其妹妹出生为。尽管王某出生和上户登记存在很大疑点,但其犯罪时还处在未成年人范围内,最终我们依法判处王某缓刑。
积极开创回访帮教活动,是落实少年刑事审判的感化、挽救功能重要环节,我们本着“庭前走访、庭审教育、庭后帮教”的原则,对每一个判处缓刑的少年犯,都建立了“帮教档案”,每季度至少或约谈、或电话问询一次,要求他们每季度交回一份思想汇报。在缓刑期内的少年犯中,有些人已成年、参加了工作,我们也不放松帮教,时刻关怀他们的点滴进步和疑难;对异地管辖的缓刑少年犯,我们在移交之后,也定时与其管辖的相关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联系,共同监督。
7、帮教主要形式:
思想汇报:每人在其3个月(季度)时,要求其到法院交回思想汇报,并详细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现状,有针对性的教育、启发及做笔录或记载其潜在的问题。
电话约谈:在每个缓刑青少年交回思想汇报之前,提前电话通知约谈时间,一些已经有了具体单位,如阳煤集团参加工作,或在外地,对有条件的重点对象,我们避开公开场合,到其所在单位约谈;条件不具备的,先与其父母沟通后,再与其电话谈话。
家庭走访:对重点对象,或在私企或个体找到工作且难以请假的,采取家访形式。
重大事件约谈:如重大节假日七。一,十。一,元旦,春节等;再如,他们交结的朋友中有新的犯罪动向,我们以打“预防针”方式约谈,予以通报,防止问题在他们身上发生。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日来临之际,我们召集当年判处缓刑的7名少年犯及其家长,召开了“缓、管、免少年犯回访考察座谈会”,了解了他们近阶段的学习、生活及表现情况,发放有关法律书籍,宣讲相关法律知识,督促他们遵纪守法、努力改造、好好学习。
重点人的关注:不定期随时约谈并电话追踪。重点人分为两类,一是表现突出可以树为典型的,二是问题存在较多有可能再次误入歧途的;前者以激励为主,以巩固已取得的效果,后者则是以警钟长鸣的方式告诫他们不要重蹈覆辙。
成人礼祝福:年以来始终坚持我们固有的18岁成人礼祝福的传统,给他们打电话或约谈祝贺,激励他们树立成人感、树立对自身、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感。
二、民事方面特点:
在民事审判中,少年庭的理念是:权利需要救济,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更需要我们主动救济。
重点在离异家庭的子女抚养问题的落实,通过调解和亲情会见方式,通过血浓于水的亲情呼唤,通过我们的教育感化,心理疏导、化解离异后双方或子女对未抚养一方的敌对情绪,教育离异双方承担抚养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与义务,要求他们用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对待人生、对待子女、对待对方,不能以牺牲子女为代价去寻求自己的“幸福”。
案例之一:小学三年级的李某父母早年离异,她随母亲韩某某生活。其母作为李某的法定代理人向法庭起诉称,自己没有工作,生活困难,请求判令生父李某某增加抚育费。开庭时,李某并未到庭,李某之父多次提出要见孩子,韩某某均以孩子上学为由推脱,法庭最终判决应增加部分抚育费。判决后,我们为李某父女安排了一次亲情会面,在亲情会见室里,这个14岁的女孩蓬头垢面,衣衫不整,情绪低落,默不作声,见到父亲后,满眼是泪。李军庭长于是单独对李某进行了询问,了解到:其母再婚后,李某一直和外婆同住,日常生活起居由外婆照顾。李某说,“我妈每天打麻将,很少管我,还经常打我。爸爸给我的生活费本来就够了,这次起诉我也不知道”。李庭长意识到,韩某某不仅未能保证女儿的健康成长,还有可能损害未成年人的正当权益。当即,李庭长向女孩宣讲了相关法律知识,告知她自己的权利;一周后,李某本人正式提起变更抚育关系之诉,要求随父亲生活。当李某来院领取调解书时,我们发现李某衣装整齐,落落大方,脸上洋溢出灿烂的笑容。
案例之二:杨某某与男方阎某,双方离婚已7年之久。杨某某长期不让女儿与生父联系,当女方得知男方如今已成为某单位中层领导,年薪10余万,再婚后又生育一子,且购买了高层建筑楼房后,心中不忿,以女儿名义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远远超出了法律规定上限,尽管我们做了多次调解工作,杨某某执拗不肯接受,我们计划安排她的`女儿和生父见面,但杨某某坚决不肯,并声称上诉。经过心理疏导,我们得知杨某某父母皆亡,哥嫂对她不管不问,加之前夫“飞黄腾达”,心里极不平衡,发生了扭曲,造成她内心的阴影,经过十余次的心理疏导,杨某某终于痛哭失声;我们又为其指出了今后应如何对待人生,对待子女,对待现实,给她内心带去了一缕阳光,最终表示表示服从我们的调解,不再上诉。男方阎某在和女儿亲情会见后,也向我们表示,尽可能多出抚养费,每月还为女儿手机充值,并表示态说,如果女儿考上大学,自己将尽最大努力在经济上支持她,因为女儿是自己的“贴身小棉袄”。
在其他的民事侵权方面,如校园意外伤害、交通肇事案中,凡涉及到未成年人受害者,我们均本着在法律容许的条件下,最大限度使未成年人受害者获得最大的赔偿。
案例之洪城河小学尹某某侵权案、沙台小学陈某某人身损害、段家背小学陈某某等
三、法制宣教活动亮点:
以广大在校学生、未成年人为重点服务对象,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宣传,采取法律知识进校园、法律意识上街头等形式做好未成年人维权与保护的法制宣传教育。
1、今年六一儿童节前夕及暑假即将来临之际,我们结合少年儿童的心理和认知特点,以及矿区生产、生活区的特色,精心构思,撰写、印发了《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宣传单》、《校园安全知识宣传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单》、《学生安全常识歌》等宣传品,205月25日,6月29日,两次奔赴五矿贵石沟办事处枣林山社区,联合办事处、派出所、社区对五矿中小学生开展了《关注一个成长的心灵,播种一个灿烂的明天》对未年人安全教育的主题维权活动,详尽地讲解未成年人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好自己。(黄河电视台记者也参与了6月29日的活动)
2、近年来,我们先后深入到西河路小学、段家背小学、第十三中学、第十五中学、外国语学校、大井小学、桥头小学、小河滩小学、贵石沟办事处枣林山社区、赛鱼办事处麻地巷社区等地,为未成年人授课,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和维权教育,。
3、在认真研究近几年来我区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倾向后,撰写了调研文章,通过有关渠道,作为提案,送到市政协及有关部门。
4、对重点单位防范,阳煤集团培训中心下属的技校及几个分部的在校生犯罪人数居高不下,且有上升趋势的的情况下,我们积极与其主管领导通报,并于年5月,到阳煤技校一部、职业一校(技校二部)、职业二校(技校三部)、技校实习部、煤炭联合大学中专部授课20余课时,引起了轰动效应,当即与阳煤培训中心当即达成外聘法制教师意向;11月下旬我们再次为阳煤技校二部开展的“法律进校园 学法我先行”活动授课。总受教育面达3500余人次。此外,还与市第十五中学、矿区段家背小学、平坦街小学等达成了庭校共建意向。
5、在争取到院领导及司法局的支持和被告人及监护人的同意下,组织相关学校师生代表参与对影响大、有典型代表意义的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庭审旁听、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6、多方位、多角度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刊媒体进行以案释法,切实增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维权意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我们少年庭工作进入到全市先进行列,并受到了省高院的肯定;
206月,全国最高院领导视察我院工作时也对我院少年庭给予了高度评价;
《**日报》、《**晚报》、《新矿区报》、**电视台多次报道我院少年庭的事迹:仅2009年当年《**日报》《**晚报》采用我院少年庭通讯报道7篇,《矿区报》2篇;年《矿区报》5篇,《**晚报》4篇,《**日报》1篇。如:2009年6月20日《**晚报》6月22日《**矿区报》分别以《一份司法建议书 说理说法更有情》为题报道我院少年庭事迹。2010年 1月15 日《**日报》以《事故无情人有情,人民法官爱人民》为题报道我院少年庭事迹;2010年12月1日,《**晚报”》以较大篇幅报道了我院少年庭的“三解”工作法,向全市推广;
6月4日《**日报》以《调解又一曲 “三解”谱新章》为题报道我院少年庭事迹。
1月7日《**日报》以《法庭有情,挽救网瘾少年》为题报道我院少年庭亲情会见的事迹;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年7月4日,团省委副书记赵雁峰在**市委郭长青副书记陪同下视察我们少年庭,听取了我们的汇报后,赞扬我们做的是功德无量的工作;7月5日《**日报》予以报道。
2012年10月22日,《**晚报》刊登了市关工委《为理想插上希望的翅膀》的报道,介绍了关于我院少年庭的帮教事迹;
2012年11月19日,《**日报》刊登了我院少年庭在**市第十三中为师生《以案说法解读法律知识》的专题报道;
2013年2月20日,**电视台新闻节目《寻找美丽**人》栏目播放了《不信春风换不回》,介绍了关于我院少年庭的帮教事迹;
2013年3月9日**电视台《111报道》以《用爱浇灌心灵》专题更深层地报道了我院少年庭的帮教的事迹。
2013年5月29日,我院少年庭专职陪审员许立人被授予市关工委“先进五老”奖章、证书。
2013年5月30日,**电视台科教频道以《关注一个成长的心灵,播种一个灿烂的明天》为题播放了我庭与枣林山社区为未成年人维权活动纪实。
2013年7月26日《新矿区》报以《失足青年的好“家长”》为题,刊登了我院少年庭帮教的报道。
2013年9月23日《**日报》以《为折翅天使插上翱翔的翅膀》为题刊登了我院少年庭帮教活动的报道。
薄弱环节:
1、我院少年庭只有一名法官,一名合同制书记员、一名外聘专职人民陪审员,工作难度较大。
2、家访帮教力度尚需加大力度,解决交通和通讯工具迫在眉睫。
3、一些未成年人罪犯家长在孩子判缓刑之后,出于某种原因更换手机号码,转换住地,有失控可能。
措施:
1、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修养,增强责任感,做到无愧于心。
2、向上级及有关部门积极争取,解决车辆和通讯问题,把计划中的热线电话建成,利用多媒体建立QQ群,把缓刑青少年吸收进来,及时了解动态。
化解矛盾,创建和谐社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我们法院少年庭义不容辞的义务,我们将总结经验,创新工作,为矿区稳定发展、为未成年人的维权做出自己的贡献。
法院个人工作总结【篇2】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着力执法办案抓精品,司法为民抓精细,规范管理抓精准,队伍建设抓精良,深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1至6月,共受理各类案件8398件,同比下降4.82%,办结7917件,同比下降2.26%,未结案件1709件,同比下降0.18%,审执质效各项评估数据均实现合理区间内良性运行,继续持续良好稳健运行态势。
抓好执法办案,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依法惩处各类犯罪748件,判处罪犯1155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涉毒、食品药品安全和多发侵财等犯罪,共审结“两抢一盗”犯罪案件216件304人,涉毒犯罪案件45件54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3件22人。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8件20人。对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适用缓刑、管制或单处罚金刑262人。会同县检察院透过拉专线的方式建立专网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的简易速裁机制和公诉案件法律文书网上流转机制,实行网上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
出台《关于常见罪名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继续大力推进扩大刑案辩护工作,会同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召开专项联席会议,出台会议纪要,共为167名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三年以上辩护率达91.76%,同比上升14.39%。继续实施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心理辅导、缓刑帮教等防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与专业社会组织“壹次心”签订帮教计划协议,首次尝试引入民间专业团队参与帮教工作。
调判结合化解民事纠纷。重视涉民生案件审理,依法妥善审结涉农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住房消费、交通损害赔偿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2521件。依法慎重处理好各类群体性纠纷,稳妥审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共同诉讼案等一批事关稳定和发展的群体性案件,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加强劳动争议审判工作,不断健全与县总工会劳动争议委托调解工作机制,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2件。
坚持发扬“枫桥经验”,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继续推行诉前化解制度,强化立案引调和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设立在交警、工商、消协、商会等单位调解联系点的作用,大力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049件,民商事案件可调解撤诉率和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分别达81.86%和61.18%。
加强协调妥处行政争议。行政审判既注重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审结行政案件23件,办理非诉行政案件419件。在加强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用心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透过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加强行政协调和解工作,经法院做工作后和解、撤诉案件6件,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26.09%,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召开年度府院联席会议,与县政府就深化工作平台建设、推进“裁执分离”工作机制、建立金融协同处置机制、加强和改善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等深化良性互动,进一步优化行政审判环境。省高院专门刊发工作简报,向全省法院推广介绍我院行政审判相关工作经验做法,并受到了省高院齐奇院长的批示肯定。
法院个人工作总结【篇3】
xx年来,我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xx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认真做好法官档案的接收转录工作。我按照区委、区的安排,积极地做好对全区法院、法庭及所属三个村的调查摸底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做好了各项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区法院、法院及所属三个村的调查摸底、各类调查文书及调研报告的撰写、上报。在法院档案室的工作上,我坚持做好三项服务工作:一是完成了每个村调查摸底的登记整理工作,做到了“三个有”即有调查报告有记录、有文录、有档案保管期限、有调查问卷、有调查结果和调查结果。二是做好了每月的调查笔录和法院、法院及上报的调查报告的编写工作。
二是圆满完成了调查材料的撰写。xx年来,我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调查材料的撰写任务,撰写了10余篇调查报告;二是撰写了xx年度法院、法院的调查报告,撰写了法院、法庭及所属三个村的调查调查报告;三是撰写了我区法院、法院的调查调查报告,撰写了法院调查研究和法院法官调查报告,撰写了法院调查研究和法院调查研究,撰写了xx年度法院、法官调查研究报告,撰写了法院调查研究和法官调查研究报告。
在调查工作中,我认真做好领导安排的每一项调查工作,做到了“三个有”即有调查报告、有调查总结,也有调查记录,并做好了调查笔录和法院调查总结的撰写,圆满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调查报告。
我积极配合法官工作,在调查中做好了法院调查前期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了调查报告,撰写了调查报告。在调查过程中,我积极配合领导,做好各项调查工作,完成调查文书的编写,并按领导安排完成调查报告的撰写,撰写了法院调查研究和法院调查总结,撰写了法院调查研究和法院调查研究,撰写了法院调查研究和法院调查研究报告,撰写了法院调研研究和法院调研研报告8篇,调研报告12篇;我积极配合法官工作,撰写了法院调研和法院调研报告,撰写了法院调研和法院调研报告2篇。
在法院调查过程中,我积极参与了法院的调查研究工作,撰写了xx年司法调查研究报告3篇,被评为司法系统优秀调查研究员2篇,被市委市评为司法系统优秀调查研究员3篇。
三是参与法院日常业务工作,做好法院日常工作。xx年,我参与完成了法院xx年的法院审理工作和xx年的司法行政执行工作,参与起草了司法调查、司法行政、司法审判、司法审讯等调查材料,撰写了司法行政、司法行政调研论文1篇。
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主要是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对法院工作的认识还要再深化,再提高。
总之,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我将正视自己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及时弥补自身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行法院、法庭等调查工作的职责,努力做好调查的各项工作。
法院个人工作总结【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执法、廉洁奉公的自觉性,保障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审判任务及其他各项任务,根据区委和上级法院对抓好队伍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长(院党组书记)对全院思想政治工作负总责,主管副院长负责主管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庭长(主任、科长、队长)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人以上部门设兼职政治工作员一名(由具有思想工作经验的党员担任)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的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工作目标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方案中确定。
第三条政治处是本院政治工作职能部门,在院党组、上级领导机关职能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院政治学习、思想工作、人事管理、评先奖励、业务培训、文体活动等项具体事务。政治处工作要与院部门纪检监察及其他综合部门密切协同。
第四条政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效果,要经常向院党组和上级机关汇报。
第五条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学习,不断提高全院干警的思想理论水平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每月政治学习时间不少于四个半天,其中全院集中学习不少于两个半天,其余由各部门组织分组学习和自学。政治处按照上级机关和院党组指示预先安排学习计划。
第六条政治学习情况要认真进行登记。政治处负责全院政治学习登记;各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政治学习登记,政治处每季度检查一次。
第七条全院集中政治学习实行点名制。凡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的,要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其他处分。
第八条各级领导要全面了解所属人员的思想状况、工作特长、性格特点等情况,热情表扬鼓励先进人物及其工作成绩,诚恳批评指出所属人员存在缺点,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第九条各级领导要关心所属人员的生活,适时、实事求是是地帮助所属人员解决困难。
第十条各级领导要积极开展谈心和家访活动。
第十一条及时收集和通报好人好事,弘扬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正气。
第十二条院党组分析干警思想状况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及时进行工作讲评,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选调用法院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上级党组织、上级法院规定的'条件。
第十四条选调任免法院工作人员必须坚持集体研究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和选调任免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在院党组和级组织部门的领导下,抓好法院工作人员的考核、建档工作,为法院干部的选拔、任用、奖惩提供依据。
考核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和公开竞争原则,及时发现人才,合理使用人才,激励奋发向上,充分发挥人才效能。
第十六条按照国家人事工资的各项政策,及时为法院工作人员进行职务、级别和工资调整。
第十七条抓好干警保健工作,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第十八条抓好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同志参加专科升本科等业余学习、培训,鼓励自学成才。
第十九条抓好在职业务学习,使全体同志及时掌握本职工作所必需的业务知识。
第二十条切合实际不断加强文体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建设。
第二十一条积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干警文体竞赛。
第二十二条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以“争创、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好法官”、“争创文明科室、争当文明法官”、“司法公正树形象”等活动为内容的争先创优活动。
第二十三条坚持群众路线,实事求是地评选先进和向上级汇报成绩,按照上级规定评先名额比例,每半年进行一次初评,每年进行一次总评。
第二十四条及时树立典型,经常开展学先进、赶先进活动。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未作规定的政治工作项目,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及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自二五年十月起试行并将及时修订。
法院个人工作总结【篇5】
区人民法院2020年工作汇报材料区人民法院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按照省、市法院安排部署,做到“十个确保”,突出“一个主题”,实现“两个目标”,努力在服务保障“一谷一城”建设、江源绿色转型全面振兴中展现更大司法作为。
一、全力以赴,确保做好疫情防控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省高院、市中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职责使命,始终保持疫情防控高压态势,不大意、不松劲,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双驱动、两不误。成立法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江源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组织干警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积极推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司法信息120余条,悬挂宣传条幅6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余份、撰写疫情防控宣传报道17篇,转发推送宣传信息74篇,其中《战“疫”场上那些可爱的人——卡点上的礼物》被最高院、省高院转发。在机关、法庭、各出入口及安检场所配备体温检测仪,设立测温点,对所有入院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机关大楼进行全面消毒杀菌,食堂取消早餐,午餐实行盒饭分餐制。填写《江源区人民法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干警外出汇总表》,累计排查隔离人员12人。严格进行关口排查登记。累计登记车辆3047辆8109人。累计出动车辆220余台次,运送盒饭800余盒,热水400多壶,暖贴120余副,累积行程超过4600公里,投入防疫资金8万余元。组织自愿捐赠活动1次,捐赠口罩10个,消毒液76千克,面包、八宝粥、自热类食品100余份,暖贴1000余个。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我院通过网上发布公告、张贴告示等方式向群众推广网上立案、网上开庭、视频调解、电话咨询等信息化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网络公告1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次,网上开庭6次,执行案件57件。
二、齐心合力,确保抓好执法办案
2020年1月-5月,受理各类案件898件(旧存102件、新收796件),诉讼540件、同比下降39.59%,执行358件、同比下降23.50%;
审执结720件(诉讼415件、执行305件),同比下降26.83%;
结案率80.18%。平均审限21.8天。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2020年1-5月,受理刑事案件104件263人(旧存30件,新收74件)同比下降14.75%,结案57件,结案率54.81%。受审涉黑、恶案件10件84人。判处罚金万元,执行万元。认真开展“一案三查”“一案一整治”等专项活动,排查梳理出线索条。
有效化解民商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秩序。密切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生产销售、餐饮旅游、房屋租赁、劳动用工领域等发生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因疫情影响产生的矛盾纠纷要主动评估法律风险,前移纠纷化解关口,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妥善审理合同、不当得利案件件;
婚姻家庭、继承件;
劳动争议件。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调撤件,调撤率%。发挥法庭的前沿作用,巡回办案次,审理“三农”案件件。
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注重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和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作用,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妥善审理涉及土地房屋征收拆迁、社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民生案件,依法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加大行政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率%,平均审限天。调解撤诉件,调撤率%。行政首长出庭次,出庭率%。为行政机关提供司法服务件次,发司法建议份,向区政府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份。
扎实推进综合治理,构建执行长效机制。继续坚持建立长效机制,集中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行动,突出“五类重点案件”,接续推进执行攻坚。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开展了集中执行次,拘留人。执行工作项核心指标数据超过全国平均值,执行局次在省高院月调度会上作经验介绍,全市法院“执行质效提升”现场推进会在江源法院召开,执行局被省院确定为全省全流程网上办案的试点单位。
三、围绕中心,确保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聚焦大局、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省高院出台的服务企业发展“十项措施”,切实推进各项惠企政策和暖企措施落地。3月31日下午,江源区人民政府与江源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第一次院府联席会议,围绕助推依法行政、加强多元化解、完善执行联动等议题共同会商、形成共识。研究制度《江源区法院关于为“一谷一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为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打下了良好法治基础。组建了人民调解指导队伍和速裁审判团队,实现“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四维立案模式。积极开展“六清一改”,“五净一规范”活动,投入资金15万元,对帮扶村民居家环境进行改造,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四、有机结合,确保智慧法院升级
继续坚持“抓应用、填空白、补短板、深融合”的工作方针,持续向信息化要质量、要效率、挖潜力,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迈进。持续巩固深化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完善电子卷宗全流程网上应用和阅卷功能,统筹抓好智能辅助办案,实现诉讼全流程在线流转。江源区法院坚持加强管理同智慧法院建设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组织开展了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培训;
构建了智慧庭审(3个法庭)及院庭长监督管理系统;
配置了诉讼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和排队(叫号)主机、执行指挥系统应急调度服务平台设备;
在区看审所内看中建设刑事审判科技法庭;
对全院电气线路及监控设备、机房、司法警察羁押室进行升级改造。通过深化信息化全流程审判监督管理系统建设,大力加强政务管理系统、队伍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拓宽了智慧法院的覆盖面,更好的服务于审判体系和审判执行能力现代化。
五、牢记使命,确保司法公信提升
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和使命,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依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全面落实最高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要求,积极构建“一个中心、九大平台”,推动形成以电子诉讼服务为核心,贯通大厅、热线、网络、移动端服务,“一网解纷、一网通办、一站通办”全流程业务诉讼新模式。3月16日,成立“白山市江源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5月22日,“江源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在江源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乡镇设巡回审判点。调解案件210件,非诉调解司法确认40件,占民商事案件46%。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万余元。
六、填补空白,确保夯实基层基础
全面提升法院管理水平。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开展以来,江源区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制度建设、强化科技支撑,紧盯目标任务不放松,持续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加强管理年”活动各项工作初见成效。紧盯问题清单,将尚未完成整改的顽固问题,反复出现的反弹问题持续深入查摆问题,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做为现阶段重点整治任务。深入分析问题成因,研究整改措施,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整改。查找发现党组问题4个,部门问题11个,已制定整改措施15项,整改标准15项,按照整改时限完成整改问题10个,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把制度建设贯穿加强管理始终,推动形成覆盖三大管理领域的基本制度体系。新制定《窗口立案工作规范文明接待制度》《江源区人民法院“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等制度规定10个,修订完善《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年度目标责任制公共部分考核办法》等制度办法4个。江源区法院正在逐步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管案管权的工作格局。
七、持续发力,确保建设过硬队伍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干警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努力开展好最高院组织的“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以案三释”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教育活动,认真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努力把支部建成扎根于庭室的战斗堡垒,制定《江源区法院“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切实提高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召开各类党的会议42次,院级领导讲党课3次。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人。坚守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全面夯实“两个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零容忍。加强对党纪党规的专题学习,加强审务督查,召开提醒履责谈话会议3次、查岗9次,观看警示教育片《国家监察》第一集《擘画蓝图》,向区委报告重大事项3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集中执行1次,联络、走访人大代表9人次。
2020年上半年,我院有31人,6个庭室受到上级表彰。
2020年江源区法院团支部被省人社联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做好今年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埋头苦干,为推动江源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为江源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法院个人工作总结【篇6】
我于今年x月份调至县司法局工作,在一直从事司法助理工作。现将我这近两年来的工作情况向织作个报告。
一、工作情况
在工作期间,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服务的宗旨,以在为基层服务为己任,牢固树立为领导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领导的助手。一是认真做好领导的每一项交办事项。
对领导交办的事项,我认真对待、分清轻重,基本上做到不误事、不误事,基本做到不让领导布置的工作在我手中延误,不让需要协助的文件在我手中积压,不让差错在我身上发生,不让前来联系工作的通知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任何小道消息从我这里传播,不让办公室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二是注意形象。
办公室是一个工作非常繁杂、任务比较重的部门。作为办公室助理,我在做好各项安排的基础上,还用心协助领导做好各种会务、文件、接待、采购、宣传等工作,并在工作中学习,努力做好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并用心认真地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不断提高办公室工作的效率和工作质量。三是认真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是一个工作非常繁杂、任务比较重的部门。作为办公室助理,我努力做好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不管是文书、综治、人事等工作,还是内勤工作,都尽力做到让领导满意。一是做好参谋助手。
协助领导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当好参谋助手。
不论领导交办什么事情,都能够先想到后办,从不把矛头带到工作中去。今年,我积极配合领导做好督查工作,做到了参谋助手:撰写报道1篇、采编文件20余篇;整理上级来文50余件,收转、转办文件10余件。
三、学习和生活情况
在生活上,我始终持续一种用心向上的心态,努力做到乐于助人,关心同事,加强和同事们的沟通,营造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同时,认真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做到为人正派,助人为乐,具有良好的组织交际能力,注意团结同志。
在工作上,我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对待工作认真负责,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不拖延办事程序,能够积极主动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在生活上,我严格要求自己,注重自己的品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
在工作上,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对照相关标准,严以律己,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认真做好各项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二是做好本职工作。对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对自己分内的工作也能积极对待,努力完成,做到既不越位,又要到位。在同其他单位同志的工作协调上,做到真诚相待,互帮互学。
法院个人工作总结【篇7】
我正式作为一名速录员进入法院工作,至今已经半个年头了。在我刚进入法院工作时,对书记员工作根本就不了解,通过庭里前辈们的带领下让我很快了解到这份工作的性质及内容,现将我这半年来的工作总结 如下: 一、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书记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审判工作。同时书记员工作中也很琐碎,比较敏杂,正是基于对此的认识,在工作中要格外注意细节方面的问题,在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中一方面主要处理程序法上面的事务,任何一个案件的审理,无论在实体法上审判员处理的如何好,只要诉讼程序出了错,那就会被发回重审,再之前所做的大量工作就会白费。 二、认真学习 ,勤恳工作,多做奉献 书记员的工作要求首先就是打字速度快,我要不断进行听打训练,通过虚心向法院“前辈们”学习。其次就是对法律条文的熟悉,为了学多一点法律知识,我要加强学习法律知识,通过近半年的实践,对相关法律文书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我希望在以后工作中尽量做到认真、仔细,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遇到不懂的问题虚心请教老同志,使自己不断进步。有空就多看一点业务书,多听一些有经验的老书记员的工作经验介绍;多想一些为什么,对不懂的通过多看、多问,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然后再运用到实践中去;多做一些实践工作,坚持每周写工作心得,记下自己的缺点和成绩,在实践中改正缺点。 三、遵守纪律,廉洁服务 在工作中,我在思想上、行动上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遵守人民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务上便利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法院立案管理的规定,保守审判机密,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行为,公私分明。自觉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工作时没有“生、冷、硬、推”及“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在工作作风上,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没有浪费公物的行为。 四、不足与展望 我对法律知识的熟练掌握还有很大的一段距离,对法律条文掌握不够,今后工作中要继续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这是我今后的前进方向;庭审中记录的概括程度不够,语言不够精简,在以后的工作中也要不断加强这方面的'改进;打字速度离自我要求的每分钟120个字还有相当大的距离,这也是今后需要提高的地方,对待当事人语言不够精简,打字速度不够快,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不断学习,努力改进,为推动我庭工作步上新的台阶作出应有的贡献!
法院个人工作总结【篇8】
上半年,__审判区在新区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在新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学习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和区委二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严格规范管理为抓手,以狠抓案件质效为突破口,以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勇争一流,推进__审判区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实现新突破。
上半年,坚持立足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计民生,坚持维护公平正义,力求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共受理各类案件6306件,结案4988件,结案率为79.1%,实现了收结案良性均衡循环。
(一)运用刑事司法手段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刑事案件377件,结案305件,结案率为80.9%,判处罪犯387人。本着哪种犯罪对新区社会和谐稳定影响最大,人民群众意见最大就严打哪种犯罪的原则。将打击的重点放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在高压严打的同时,坚定不移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推进量刑规范化的进一步深化。目前,已对盗窃、抢劫、侵占等15类案件开展了规范化量刑工作。加大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撤率达到了56.9%。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以民商事审判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计民生。受理民商事案件4152件,结案3130件,结案率为75.4%,调解撤诉率为63.2%。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强化为经济建设发展保障和服务的能力,加强与新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各类功能区的联系,审理好涉及新区建设、投资发展环境的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改善投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的职能作用。妥善审理医疗卫生、教育、就业、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等方面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继续做大做强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专业合议庭,把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调整行政审判工作思路支持依法行政。受理非诉行政案件32件,结案32件,结案率为100%。根据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带来的新变化,积极调整行政审判工作思路。在办理好行政非诉案件的同时,将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执法培训、开展行政法律宣传、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上,开展讲座培训7次,培训150人次。同时,积极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意见建议,促进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向行政机关提出建议6条,均被采纳。
(四)以强有力的执行工作树立法律权威。受理执行案件1777件,结案1553件,结案率为87.4%,执行标的到位率为93.4%,执行总标的为16874万元。上半年,将执行工作重点放在提升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关键实质性的指标上,不片面追究所谓的结案率。为此,大力运用执行威慑机制,以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措施为抓手,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共采取拘留措施20人,限制离境、限制高消费等6人。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认真实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在执行信息网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75人。认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行涉民生案件985件,努力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今年以来,以搬迁新审判办公楼和信息化建设为契机,以制度的全面清理和完善为重点,全力实现管理方式由人工到信息化、由粗放化到精细化的转变,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促进了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司法政务和纪律作风的全面规范。
(一)以审判管理为中心,规范审判权利运行。一方面,大力加强司法过程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度。先后制定了审判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11项,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让群众看到司法的严谨细致、严密规范。在立案环节,对诉讼服务窗口功能进行了明确标识,在立案大厅公示了立案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对当事人询问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的往来奔波,减轻诉讼负担,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热情、周到和便利。在审判环节,狠抓各类庭审规范和流程标准的落实,同时加大督察力度,杜绝了随意改变庭审时间、随意打断当事人或律师发言、随意进出法庭以及着装不规范等问题,确保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证据举在法庭、疑惑解在法庭、裁判形成在法庭。在执行环节,进一步规范了执行行为,严格中止、终结执行程序,明确细化执行结案标准。
正确适用查封、扣押、冻结、评估拍卖等措施,加强对了执行款物的管理,杜绝了消极执行、乱执行等问题。另一方面,严格规范审判权运行机制。上半年,积极稳妥推进“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思路。一是规范了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完善、落实合议庭组成方式、合议庭评议规则、评议笔录规范等规定,确保合议过程在案件中留痕。二是规范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通过研判审判质效数据、观摩庭审、评查案件等方式行使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控、监督合议庭等审判管理职责。三是规范案件质量责任制。上半年,开展了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责任制的探索,按照司法改革的思路,逐步推进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二)以制度建设为中心,规范法院日常管理。上半年,坚持贯彻严格管理、强化考核,注重督促、强化责任的原则,努力在抓制度修订、制度落实和求实效上下功夫。着手开展了对以往的制度规定进行整理、修订和完善工作,共修订、完善了审判管理、司法礼仪、着装考勤、廉政纪律、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制度21项。开展了制度的集中学习活动,利用每周五下午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干警对新修订的制度进行学习,提高干警对制度的重视程度,进而提高认识,主动的学习、掌握、了解、执行、落实各项制度和对每项工作的要求。
法院个人工作总结【篇9】
__年上半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政法机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法院管理,全面推进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我市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672件,审(执)结992 件,结案率59.3%。
一、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半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能动履行司法职能,为我市“十二五”规划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实现经济快速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严惩严重的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上半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16件,审结158件,结案率73.1%。运用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了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稳定、贪污渎职等各类犯罪。上半年生效判决被告人243人,给予刑事处分的210人,其中从重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人,有效发挥了刑罚打击、教育、振摄作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推进我市社会治安状况根本好转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通过规范量刑刑罚行为、总结固化科学的量刑方法、确保量刑结果均衡和过程公开透明。上半年,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的案件140件,判决被告人218人,其中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的仅9人,罪犯服判率达95.9%。
同时,积极运用审判职能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加大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力度,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上半年,判决宣告缓刑的罪犯155 人,占处刑总人数的73.8%。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件14人,判处缓刑的9人,占81.8%,收到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依法调节和规范社会关系。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我院以“社会矛盾化解年”为载体,以服务群众,关注民生为根本,扎扎实实做好化解社会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各项审判工作。上半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095件, 审结624 件,结案率57 %。其中,受理离婚、“三养”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87 件,审结284件;受理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农村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纠纷案件320件,审结123件;受理人身损害、财产损害赔偿等权属侵权及其他民事纠纷案件388件,审结217 件。通过审判活动,依法保护了合法的民事权益,制裁了违法侵权行为。上半年,民商事案件判决结案的196件,占结案总数的31.4%。发挥了民事审判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