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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个人工作总结(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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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2086件,同比下降6.99%;审结10626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8.3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700263件,同比上升2.82%;审结、执结10999420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8.51%,结案标的额15053.43亿元。
一、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需求,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找准审判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努力加强对新类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指导。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一些企业的生存发展面临困境,大量合同纠纷及企业破产、强制清算等案件进入法院,法律问题与社会问题相互交织,各种利益冲突不断加剧。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先后制定涉及金融期货、外商投资、劳动争议、旅游纠纷等领域的20个司法解释和43个指导性意见,指导地方各级法院依法审理借款合同、企业破产、公司清算、项目转让等纠纷案件,妥善解决企业职工安置、债权人保护等问题,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理顺市场竞争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制定为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等重大活动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指导地方法院妥善审理相关案件。及时就青海玉树强烈地震、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涉灾案件进行审判指导,为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司法保障。按照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加强对西部法院的工作指导。
积极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对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提出要求。加强对金融案件的审判指导,切实保护金融机构合法债权,防范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各级法院审结融资、证券、保险、票据、担保等金融纠纷案件578919件,同比上升11.63%。根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更加注重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完善,更加注重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加注重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审结合同类案件3239740件,同比上升2.71%。依法支持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审结企业兼并、改制、破产、强制清算、股份转让等案件14694件,同比上升56.90%。妥善审理个人住房、汽车买卖、旅游服务及其他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促进扩大内需。依法惩治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制定审理油污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探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推动地方法院设立环保法庭,依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各级法院共审结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等案件12018件,同比上升2.83%。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司法保障。加强对驰名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以及现代服务业商标的保护,促进自主品牌的形成和发展。依法妥善审理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公众合法权益。制定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境外作品著作权纠纷和网吧著作权纠纷等案件审判指导意见,调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统一法律适用尺度,促进形成鼓励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的法治环境。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依法审判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010年,各级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8051件,同比上升32.96%。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报告和典型案例,开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站,提高知识产权审判透明度,保障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签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备忘录,聘请“两院”院士、专家担任科学技术咨询顾问,为知识产权审判提供智力支持。
加强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和外事工作。依法审理外商投资、贸易等纠纷案件,维护公平交易投资环境,各级法院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案件20258件,同比上升0.83%。加强涉港澳台案件审判工作,制定《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依法维护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合法权益。加强外事工作,成功举办第四次亚太司法改革论坛,完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交流机制,开启“金砖四国”的司法交流,促进我国与外国的司法交流与合作,树立中国司法的良好形象。
二、依法惩治犯罪,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始终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指导各级法院正确把握法律政策,依法定罪量刑。各级法院全年审结一审刑事案件779641件,判处罪犯1006420人,同比分别上升1.68%和0.98%。依法严惩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严惩伤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和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有效遏制严重刑事犯罪上升势头,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各级法院审结上述案件265397件,判处罪犯370452人,同比分别下降0.70%和1.24%。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审结此类案件27751件,判处罪犯28652人,同比分别上升7.10%和9.25%。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或手机制作、复制、传播淫秽信息犯罪,净化社会环境。制定关于审理伪造货币、非法集资以及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等司法解释,依法打击假发票、假币、商业贿赂、证券期货犯罪,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制定《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规范自首、立功的认定标准、查证程序和从宽处罚幅度。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若干意见》,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刑事审判各个环节。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深化少年司法制度改革,探索社会延伸保护、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等做法。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确保减刑、假释公平公正。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区矫正等工作。
加强诉讼调解,推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指导各级法院更好地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对依照法律可以调解、根据案情能够调解、调解处理效果更好的案件,首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各级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5.29%,同比上升3.31个百分点。着力构建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覆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各领域的调解、协调、和解工作机制,加强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积极促成执行案件和解,尽可能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注重规范调解工作,正确处理调判关系,对不宜调解以及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作出裁判。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社会团体、律师、专家、仲裁机构的作用,通过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等做法,引导当事人就地、就近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积极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三者之间在程序对接、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共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保护群众诉权,提高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水平。各级法院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畅通行政诉讼渠道,共受理行政案件135679件,审结129806件,同比分别上升6.77%和7.70%。集中开展行政申诉案件专项复查活动,通过案件评查、再审纠错等工作,妥善处理了一批行政申诉案件。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及时出台工作意见,对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审理、决定、救济与执行等问题进行全面指导,推进国家赔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依法维护人民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理念,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解决诉讼难、执行难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切和期待。
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民生等案件。高度关注群众对住房、就业等问题的关切,依法妥善审理房屋买卖、劳动争议等案件。妥善调节婚姻家庭、人身财产关系,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审结离婚、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1428340件,同比上升3.45%;审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779340件,同比上升22.71%。依法妥善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非法占用耕地等案件,积极参与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审结涉“三农”案件238913件,同比上升3.02%。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指导各级法院妥善审理涉军案件,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切实加强司法便民工作。加强和规范“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文明接待、岗位责任等制度,改进诉讼引导、查询咨询服务,改善信访接待设施,为群众提供良好的诉讼环境。加强边远或交通不便地区的人民法庭建设,在相关案件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立劳动争议、金融等专门合议庭或审判庭,推广远程立案、“一站式”服务等举措,积极探索网上预约立案、送达、庭审等方式,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制定《关于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意见》,推进巡回审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要求,全国有693个新建审判法庭和600多个人民法庭完成了无障碍设施建设,方便残疾人诉讼。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9656.47万元,同比增加41.51%。
高度重视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坚持把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作为联系群众、倾听民意、为民解忧的重要途径,依法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问题。认真做好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派出12个合议庭和案件复查组,帮助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法院清理信访积案。制定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法官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做法,尽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一手抓积案化解,一手抓审判质量,注重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各级法院全年接待信访1066687人次,同比减少21.43%。
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为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积极推动建立化解执行难问题长效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会同19个中央和国家机关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初步构建了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执行信息查询制度,强化对执行权的内部监督制约,重点解决消极执行等问题。充分利用督促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式,不断提高执行的质量和效率。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和委托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活动,努力形成良好的化解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机制。一年来,各级法院执结新收案件2508242件,同比上升2.54%;执行标的到位率73.82%,同比上升8.22个百分点。
四、继续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司法公正。
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推进改革,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司法监督等制度建设。
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进一步明确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个方面必须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面改版政务网站,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完善群众旁听庭审、裁判文书网上发布、诉讼档案查询、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等制度,为促进司法公开提供制度保障。确立100个“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总结推广各地法院推行“阳光司法”的经验做法,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化。在全国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充分借助社会媒体,宣传人民法院工作,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参加审判活动的范围,人民陪审员全年参与审判案件912177件,同比上升44.33%,有效发挥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
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水平的重要手段。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审判流程和办案质量效率的管理监督。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制定量刑程序规则,确立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量刑方法,规范法官裁量权,促进量刑公平公正。完善刑事证据制度,会同中央政法部门制定《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严格刑事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证明标准,明确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被告人供述不得作为定案证据,确保刑事审判质量。推进民事、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开展小额案件速裁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做到难案精审、简案快结。制定《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审判指导。加强再审工作,各级法院审结再审案件46214件,因原判确有错误或其他法定事由改判的11729件,占生效裁判的0.17%。
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政府支持,认真参与政法编制分配工作,积极推进法官招录培养体制和司法考试改革,切实解决一些地方法院法官提前离岗离职问题,缓解基层案多人少矛盾。推进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初步建立起法院经费保障制度体系。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启动人民法院电子政务项目建设。修订法庭建设标准,进一步改善基层司法条件。制定人民法院援藏、援疆指导意见,全面加强人才、业务、物质援助工作。
五、牢牢抓住法院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队伍建设始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法官工作和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在加强能力、作风、廉洁建设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组织开展全员大培训,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完成对3622名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的轮训,提升法院院长的履职能力。举办全国高、中级法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千人培训班,提高刑事审判法官把握刑事政策的能力。对3万多名执行人员和近2千名国家赔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解决问题、适用法律的能力。高级人民法院轮训法庭庭长8899人,同时加强对法官的岗前培训、晋职培训和专题培训。推进民族地区法院双语法官培养,帮助新疆、青海、内蒙古等地法院编写双语法官培训教材,开展东、西部法院之间干部挂职交流等工作,支持西部法院提高队伍素质。实行上下级法院之间干部挂职锻炼制度,培养熟悉基层工作的优秀干部。各级法院组织开展岗位标兵、办案能手评选活动,激励法官加强学习实践,努力提高司法能力水平。
大力改进司法作风。深入开展群众观点教育,进一步深化法官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解和实践,自觉坚持群众路线。健全民意收集机制,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组织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等活动,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培育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修订《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制定《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引导法官改进司法作风。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宣传学习“群众信服的好法官”陈燕萍、“时代先锋”全国优秀法官龙进品、勇斗歹徒光荣牺牲的全国模范司法警察钟世鑫等先进典型。去年,全国各级法院共有19060个集体、47298名个人立功受奖。其中,344个集体、489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努力促进司法廉洁。在各级法院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在法官和司法警察中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坚持“一岗双责”,发挥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政工和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加强对执法办案和法官队伍的管理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暂行规定》,完善司法巡查制度,先后派出8个巡查组,对部分地方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全国有26个高级人民法院、246个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司法巡查制度,共对1803个下级法院进行了司法巡查。普遍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各级法院共任命廉政监察员30623名,较好地发挥了廉政监察员对审判一线的直接监督作用。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规定,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开展对违规收费、违规管理涉案款物、违规使用司法强制措施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举报线索核查机制,高级人民法院全部开通与最高人民法院联网的违纪违法举报网站。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创新,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制定《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努力从制度机制上促进司法廉洁。2010年,全国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783人,同比下降1.51%。其中,受到政纪处分的540人,因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113人,同比分别下降4.09%和17.52%。
六、更加注重接受监督,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
强化监督制约,是人民法院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廉洁,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去年全国“两会”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认真梳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审议意见共99项,逐一整改落实。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完善交办、督办、反馈机制,妥善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及其他事项796件。完善与全国人大代表日常联络机制,最高人民法院走访、接待和以其他形式与代表沟通交流、听取意见882人次。加强专项报告工作,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及时提出并落实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的具体措施。
认真接受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高度重视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向全国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共办理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及其他事项130件,以座谈、走访、接待、邀请视察等多种形式与全国政协委员沟通、听取意见309人次。进一步完善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日常联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健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沟通机制,共同完善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工作实施法律监督的有关规定,认真对待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去年,各级法院共审结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9749件,其中,维持原判的3056件,改判1928件,发回重审721件,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4044件。
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专家学者、律师和基层群众中聘请40名特邀咨询员和60名特约监督员,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与全国律协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律协反映的问题,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制定人民法院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工作意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对最高人民法院民意信箱收到的5685件网民留言,认真梳理分类,参照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素质,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就显得更加重要、更加突出。面对新形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审判工作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认识、研究和把握还不够深入,司法应对措施还有待完善,一些案件的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仍较为突出。二是一些司法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内部、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尚不完善,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不强,化解社会矛盾、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水平不高。四是有些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司法作风不文明、行为不规范、工作不细致,群众意见较大。五是少数法官司法不公、不廉,以案谋私,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同时,一些法院仍然存在案多人少、法官断层、人才流失、经费不足等困难。为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有关方面的支持,尽最大努力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
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最高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正确把握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牢牢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突出执法办案这个重点,强化队伍建设这个根本,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努力工作。
一要为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着眼于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一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完善司法政策,加强司法解释,强化监督指导,为落实宏观经济政策提供司法保障。二是依法审理金融纠纷案件,妥善处理涉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一揽子计划和“十二五”投资项目的案件,为维护金融安全提供司法保障。三是依法审理企业改制、破产等案件,既要促进淘汰落后、过剩产能,推动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又要运用企业重组等制度,帮助符合产业调整要求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恢复生机,为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供司法保障。四是依法审理各类投资纠纷案件,支持和保护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方向、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的资本投入和流转行为,严格审查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的合法性,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国家出资企业、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为规范投资行为提供司法保障。五是依法审理各类环境保护纠纷案件,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发展,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司法保障。六是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提供司法保障。
二要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秩序、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经济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认真执行《刑法修正案(八)》,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认真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切实防止发生冤假错案。正确理解和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更加有效地发挥调解和判决的作用,创新和完善司法调解机制,妥善审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努力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三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进一步解决一些案件的诉讼难、执行难问题为重点,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依法公正审理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社会保障以及婚姻家庭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推广巡回审判方式,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依法受理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着力解决一些案件的诉讼难问题。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有效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合理诉求。强化案件责任查究,提高审判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从严惩处抗拒执行的行为,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依靠制度优势,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四要健全完善更加科学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以确保司法公正为目标,以实现司法公开和完善监督制约为重点,依法有序地推进司法改革。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案件信息查询、诉讼档案查阅等工作,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正。切实抓好已出台司法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重点是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建立科学完备的审判管理体系,以制度保公正。以构建审判监督纠错新机制为重点,加强法院内部监督,完善接受外部监督的制度机制。
五要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素质。以培育良好的法官职业道德和提高司法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加强法官职业道德修养,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法官适用法律、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司法廉洁教育,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健全司法巡查、廉政监察、网络举报受理、违纪线索核查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等制度,以更大的力度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六要更加重视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变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局面,是今年和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人民法院工作的重点。完善宏观指导、分类指导机制,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继续推动人员招录办法改革和司法考试改革,拓宽法官来源和渠道,完成法官员额编制标准和法官职务序列改革,加强中西部民族地区特别是西藏、新疆等地双语法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法官择优遴选制度和有利于基层干警成长的选拔机制,进一步解决一些基层法院案多人少、法官断层、人才流失等问题。落实法院经费分类保障办法,建立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改善基层法院经费保障状况。加快办公办案信息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关爱法官身心健康,营造和谐工作环境。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发展和进步的重要保证。最高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认真做好专项工作报告、司法解释备案、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确保人民法院准确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同时,更加自觉地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以监督促廉洁、保公正。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下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人民法院将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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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个人工作总结(篇2)
法院系统工作总结-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的光荣职责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体现司法文明、推动社会进步的神圣使命。自治县成立20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年来,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公正意识和效率意识,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各类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审判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方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自治县成立以来,我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在1983年集中“严打”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通过抓好刑事案件的公开审理,公开宣判,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打击、震慑犯罪,遏制刑事案件发案上升的势头,教育鼓舞人民群众,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和安全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刑事审判中,注重寓教于审,以案释法,对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及部分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的非暴力犯罪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可以不投入劳动改造的,则依法宣告缓刑。1992年,成立了专门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合议庭。1997年以后,根据新修订的刑法,加大了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尤其是对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假币等逐利型犯罪案件,在对犯罪分子判处自由刑的同时,均要依法并处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摧毁犯罪分子重新犯罪的经济基础。2001年以来,在刑事审判中加大了人权保护力度,坚持“有罪判决,无罪放人”,坚决杜绝超期羁押和超审限现象。近年来,每年审判的刑事案件均稳定在50件左右,判处案犯70人左右。没有出现冤、假、错案和超期羁押、超审限案件。 二、坚持“排解为主,保护为重”的方针,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裁民事违法行为 1986年,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契机,民事审判工作得到全面加强。199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后,民事审判工作进一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1996年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方式进行了改革,逐步由过去的法官“纠问式”的审判变更为现在的由双方当事人“诉辩式”的审判,法官由大包大揽回到了居中裁判的位置上,职权主义色彩逐渐淡化。2001年,撤销了原有的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分别设立了民事审判第一庭和民事审判第二庭,建立了大民事的审判格局。近年来,认真贯彻司法为民原则和实践司法为民的思想,强化了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加强了诉讼调解工作,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及时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冲突,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民事、商事活动的基本规则和秩序。2002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和本院制定的司法为民、便民的措施,经常深入发案地就地收案、就地审判,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2004年以来,发挥服务职能,根据金融部门的委托和申请,采用简便快捷的非诉讼方式与诉讼方式相结合,帮助金融部门清收不良贷款,支持金融部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信用体系建设。近年来,每年审判的民事案件均稳定在150件左右。 三、坚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开展行政审判工作 1987年11月,成立了行政审判庭,因当时还没有行政诉讼法,审判行政案件参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199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审判行政案件有了独立的程序。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为适应形势的需要,行政审判工作中又增加了司法审查的内容,在基层法院,司法审查更多地表现在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上。在行政审判中,始终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注重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避免形成“告状难”。 四、加强审判监督工作,严把案件出口关,确保案件质量 2001年以前,审判监督工作由告诉申诉庭负责,在2001年的机构改革中,新成立了审判监督庭,专门负责案件的内部监督工作,同时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等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由审判监督庭牵头,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评查内容包括程序、实体处理、
法院个人工作总结(篇3)
各位代表: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审结、办结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等各类案件2923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依靠同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共审结、办结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各类案件7873745件。
第一,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危害国家安全、伪造货币、走私、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毒品和贪污、贿赂犯罪的二审、死刑复核等案件400件。坚持“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加强司法领域的**保障。对罪行极其严重的,依法核准死刑;对罪行虽然极其严重,但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或者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依法改判死缓或无期徒刑;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发回重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全年共审结刑事一审案件644248件,判处罪犯767951人,分别上升1.5%和2.8%。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罪犯占19.04%;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并处或单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罪犯占54%。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爆炸、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228174件,判处罪犯298574人;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走私、危害金融管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案件13955件,判处罪犯18220人;依法严惩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渎职等案件24184件(含旧存),上升5.21%,判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罪犯772人,其中省部级6人,地厅级98人;依法审判未成年人犯罪,判处未成年人罪犯70086人,上升19.1%,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适用缓刑17387人,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二,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全年共审结借款合同、房地产、金融证券、票据、建设工程合同、股东权益等各类重大民事二审等案件611件,诉讼标的金额153.1亿元。根据我国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共审结此类案件78件,上升16.4%。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全年共审结婚姻家庭、继承、合同、侵权等各类民事一审案件4303744件,诉讼标的金额6390亿元。去年,民事审判一个重要特点是,集团诉讼和群体性诉讼呈上升趋势,全年共审结538941件,上升9.5%;劳动争议案件163151件,上升18.4%;知识产权案件8332件,上升21.5%。加大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审结涉军人军属权益案件4068件,调处涉军人军属权益纠纷1.4万余件,上升12.5%。
第三,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促进行政权和司法权的依法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全年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106件。制定《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对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进行确认,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全年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92192件,上升4.7%。其中关系公民人身权益和经济利益的行政案件上升幅度较大。全年共审理涉及卫生、计划生育、土地、交通、工商、税务、海关、商检、财政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案件38273件,上升18.79%。依法审理涉及城市房屋拆迁的行政案件,纠正违法强制拆迁行为,全年共审结此类案件5478件。此外,还审查办理非诉行政案件110550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134件。
法院个人工作总结(篇4)
2018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内容高屋建瓴,思想内涵丰富,整个报告都特别的温暖人心,接地气,很给力,不仅回应了众多民生期盼,更为接下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以下是由风林网络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2018年学习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心得体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2018年全国两会,也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首次会议。作为一名党员,更是对两会格外关注。
在两会期间,我认真学习和听取了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诸多关系国计民生的政策措施贯穿始终,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标注新方位。
回顾五年成就,民生答卷温暖人心。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五年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城镇新增就业6600万人以上”“居民收入年均增长7.4%”“基本医疗保险覆盖13.5亿人”“贫困人口减少6800多万”“农村危房改造1700多万户”“重点城市重污染天数减少一半”……五年来砥砺奋进,这份民生答卷来之不易,温暖人心。
安不忘危,兴不忘忧。面对过去五年取得的成就,政府工作报告告诫我们要保持清醒,要认识到当前在空气质量、环境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和住房、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方面,群众还有不少不满意的地方。正是这份清醒,使我们知道“把群众最关切最烦心的事一件一件解决好”这句话的份量。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细致务实,对每一件事关民生的“小事”都做出规划、定下目标:“移动网络流量资费年内至少降低30%”“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再延长三年”。同样,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报告强调“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治政之要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强化民生兜底保障。报告指出“倾情倾力做好托底工作,不因事难而推诿,不因善小而不为,要让每一个身处困境者都能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
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政府工作报告对改善和保障民生作出的承诺力透纸背,字里行间的民生情怀处处彰显着党和政府不畏艰难的勇气、坚忍不拔的意志,尽心竭力做好工作,使人民政府不负人民重托的决心。
认真学习贯彻2018年两会精神,是我们作为党员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应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两会精神,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两会精神上来,在以后的工作中立足本职岗位,作出业绩,贡献自己。
李克强总理报告的内容高屋建瓴,思想内涵丰富,整个报告都特别的温暖人心,接地气,很给力,不仅回应了众多民生期盼,更为接下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会上李克强总理要求“一定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不畏艰难的勇气、坚忍不拔的意志,尽心竭力做好工作,使人民政府不负人民重托!”我们将时刻谨记李克强总理的话,在日常工作中践行安不忘危,兴不忘忧的要求,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报告,我的内心无比激动和期盼!虽然自己不能作为人民代表参政议政,但代表们的提案是民众非常关注的,比如教育公平、宪法新修订、医疗改革、社会保障、反腐斗争等,我要认真收听收看。了解国家大事,是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义务,也为下一步继续坚守好教育工作岗位提供引导和借鉴。
通过收看开幕式,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对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精神和重大意义有了进一步了解,所做的工作报告介绍了过去五年我国取得的重大成就,同时也严肃指出了发展面临的困难与挑战。面临新形势、新挑战,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积极作为,敢于担当,以新姿态主动适应发展的新常态,坚持不懈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法院个人工作总结(篇5)
法院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XX法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制,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现将20XX年以来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总结如下:
1、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院党组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我庭注重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深入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庭日常工作中,纳入庭日常目标管理,坚持做好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台账及相关资料的整理,按要求完成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及时报送意识形态工作台账,做好意识形态的相关工作。
2、认真按照院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院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我庭根据院联席会议议定,结合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领部门整改任务,建立整改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突出重点,确保意识形态正向发展。
3、做好意识形态学习教育工作。截止xx年10月,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讲党课7次,集中学习党章党规、***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做到学习教育常态。通过学习武装头脑,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法院个人工作总结(篇6)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工作自查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民一庭是中院的主要业务庭室,负责依法审理第一、二审有关婚姻、家庭、房地产案件及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第一、二审农村承包合同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以及其它组织之间的合同案件。此次能够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评议,民一庭的全体同志感到无比高兴。评议我们的工作情况,这既是监督,更是一种信任。从九月十四日至九月二十五日,我们对本庭二00二年至今年九月份间审结的全部发回重审案件、全部改判案件以及随机抽取的50件维持结案、50件调解结案的案件进行了认真自查。自查工作紧紧围绕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方案展开,得到了人大评议组的大力支持和有力指导。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人民法院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提出的一个新的理论命题。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重点在“公正”,核心在“为民”。为此,我们制定了《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保证当事人充分行使民事诉讼权利的具体措施》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向人民群众做出了庄严承诺。遵循“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我庭切实开展自身的审判工作,忠实履行自己的法律职责,从二00二年至今年九月,共受理各类案件2614件,审结2516件,结案率达96.3%.。从总的平均情况来看,一审案件准确率达到94%,二审案件准确率达到98.7%;一审案件公开开庭审理率达到100%;二审案件公开开庭率达到92%,当庭宣判率也达到25%;一审案件不超审限率达到99%,二审案件不超审限率达到99.5%。二00二年,在我院开展的争创“双满意”活动中,民一庭荣获“满意庭室”称号;二00三年被评为“先进集体”;审判工作多次受到自治区高院的肯定和表扬。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一至九月,我庭就收到人民群众赠送匾额、锦旗23幅,书面感谢信或口头表扬78件(次)。
民事审判的核心在于尊重私权处分,目的在于定纷止争。探求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承接人民审判的优良传统,遵循新形势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基本要求,依法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乃是新时代厉行法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仅以二00四年为例,我庭调解、撤诉结案115件,调解、撤诉结案率接近20%,一批有影响、有矛盾激化苗头的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妥当处理,化仇情为友善,消怨艾于无形。民一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在二00四年先后被包头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的荣誉。
创新是民一庭的灵魂,是民一庭立足审判实践开创过去、拓展未来的核心竞争力。这些创新集中表现在:
――制度的创新:我们着手制订和完善了《第一审民事案件审理程序》、《第二审民事案件审理程序》、《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操作规程》、《民事案件法律文书签发制度》等一系列规范化制度的建设。
――思路的创新:在裁判文书的质量上变一般性的强调代之以注重日常的个案指正和规范化,在审判难点、热点上变个案的请示代之以集中调研、专题解决。组织精干力量定期编撰《包头民商事审判指导案例选编》,起草了《包头市两级人民法院关于解决民事审判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稿,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由我庭率先发起并引领的庭审观摩活动,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赵道尔基主任的充分肯定,并做出重要批示:“庭审观摩活动值得推广,司法公正只有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才得以实现,法院庭审活动的规范公正,对司法公正有着决定性意义。”
――管理的创新: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电子化管理的运行平台,彻底实现了案件管理的全程电子化,并且注重扩展管理平台的附加值效应,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及时收取最新审判信息和资料,建立自己的数据库资源,为强化案件质量服务,为提高审判效率服务。
民一庭只有十五名工作人员,审判人员十二名,却承担着全院近三分之一案件的审理工作。几年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民一庭全体同志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提高素质为保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充分发挥乐于奉献、敢于拚搏、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的精神,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然而,人员少、任务重的客观原因,更为主要的是主观上的懈怠、畏难情绪以及个体能力上的局限性,导致我们在工作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
案件质量是个大问题,有程序的,有实体的,有时涉及事实认定,有时涉及法律适用,而广义的案件质量还应当包括裁判文书质量。就目前而言,上述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我庭的工作中。虽然我庭当前案件的准确率在自治区名列前茅,但是,民事无小事,事事总关情,司法与民生息息相关,如何进一步提高二审案件准确率,仍然是我们面临的重要问题。此外,个别案件合议笔录签字不全,一些案件送达回证的案由、案号、受送达人、填写人等不填写或填写不全,案件呈批表填写不全面,开庭传票上写的案由与判决书中的案由不一致,有的案件证据来源未注明且是否与原件核对也未加说明,有的案件裁判文书的说理不很充分,也有漏字、错字现象。诸如此类,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需要我们紧紧抓住案件质量这一工作的突破口,将每一件案件尽可能地办成“铁案”。
总结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不外乎主观上、客观上和技术处理上三种。一是总的社会法治环境不尽如人意,个别审判人员基于种种社会原因主观上试图搞暗箱操作的心理依然存在;二是说明庭审质量尚待提高,个别审判人员素质有限,不能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即时口头表达上适应审判需要;三是民事案件的私法性质决定了有些案件宜于“冷处理”,在技术层面上需要必要的时间和空间来缓解矛盾,以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实行审判长负责制之后,一批政治、业务和文字水平都相对较好的同志走上了审判长岗位。相应地,法律文书的质量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部分文书的制作质量依然差强人意,表现在:首先,事实部分缺少对证据分析采纳情况的清楚表述;其次,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理由归纳不周全、不明了;第三,理由部分讲理不充分,理由阐述信服度不强。因此,加强学习的任务依然紧迫。
以全面制定和落实定期审判业务交流制为突破口,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实现全市民事审判工作的新的飞跃,原本是今年我庭一项重要工作。所谓“定期审判业务交流制”,是指由我庭负责定期召集各基层院相关业务庭室就一段时期的审判工作难点、疑点、复杂点进行研究、讨论、交流观点,从而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逐步降低二审改判率、发回重审率。但由于客观的经费问题、主观的畏难情绪,使得这项工作迄今落实得不理想。
毋庸讳言,虽然我们努力避免公众对民事审判公正性产生不必要的合理怀疑,大力提高审判活动的公信度。但是,从极个别案件的反映看,一定程度的问题还是存在的,个别干警“冷、横、硬”的衙门作风尚未改尽,少数人业外活动不够严谨,有的甚至为当事人说情或打探案情,有的干警在纪律上对自己要求不严,有迟到、早退现象,个别干警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办案拖沓,效率不高。
不能否认,我们目前的法治环境尚不完善,来自权力的、人情的、甚至是金钱的干扰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时而影响审判工作,泛法律主义、法律教条主义和法律虚无主义的思想在我们这个泱泱大国均有或多或少的要求和表现。民事法律关系纷繁复杂,不仅具有多样性,而且因为市场条件下的经济行为的创新性而导致法律关系的新颖性,从而造成行为的灵活性与制度的稳定性要求相矛盾,表现为法律制度建设的滞后性,最终影响了审判工作的展开。但是,可以肯定地说,这些因素虽属客观却不能成为当前民事审判工作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事实上,极少数审判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主管懈怠畏难情绪作祟,运用法学理论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的能力不够,极其个别的审判人员不能有效抵制外在环境的影响而故意肆为,才是我们当前民事审判工作尚不能完完全全令人民满意,民事审判工作的'公信力有所弱化的根本症结所在。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权力。人民法院由其产生,受其监督。进一步增强我们工作的人大意识,更加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要任务。我们已经初步制定了《民一庭接受人民代表监督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意见》,凡是人民群众和当事人本人就民一庭的工作提出质疑或意见,一定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做好记录,保证件件有回音;凡是人民代表本人代表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建立向人大常委会各位委员每半年通报一次工作的制度,将半年工作情况函寄各位委员,求得对我庭工作的进一步指导。
我庭将进一步走好“典型引路,警钟长鸣,制度规范”的队伍建设和廉政教育之路,确保司法廉洁。我们要继续深入开展向宋鱼水等优秀法官学习的活动,学习他们无私奉献的精神,确立“法不可偏、钱不可贪、官不可讨”的人生准则和“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价值追求;我们要结合近年来民事审判队伍中发生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针对典型案例中所暴露出来的滥用审判权力,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以及泄露审判秘密等问题,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防微杜渐,警钟常鸣;我们将改革目前合议庭成员固定不变的做法,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制约机制;我们要建立廉政谈话制度以发现苗头,庭领导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开庭审理活动。
我们将以公开促公正,争取努力做到全部案件都开庭审理。开庭前,合议庭成员一定要审阅有关案件材料,做好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提高开庭审理案件的效率;在庭审中,要确保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让当事人充分发表质辩意见,审怕人员不得随意打断当事人正常的陈诉和辩论,做到礼貌地倾听,诚心地关注;庭后要及时宣判,改变案件合议完就“松口气”、制作判决书不着急的习惯,做到案件合议后五日内完成裁判文书的制作,杜绝工作拖拉现象的发生。
在审判活动中,审判人员要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统一着装的规定,整洁、得体地穿着法袍和制服,严禁不按规定着装现象的发生。遵守开庭时间,在庭审中遵守司法礼仪,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举止,对双方当事人的人格尊严给予同等的尊重,避免当事人对法官产生合理怀疑。审判人员使用语言应当严肃、准确、规范、文明,禁用司法忌语,不得对当事人或其他代理人有任何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坚决杜绝以权压人、以势压人。
2、提高认证能力,真正提高审判效率。
审判人员应当充分发挥证据交换的作用,尤其是在审理一审案件时,组织当事人在证据交换阶段完成对全部证据的质证,有利于开庭时对证据的认证。诉讼中,审判人员应当对当事人充分阐明证据规则的有关规定,做好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工作,尽量避免当事人在开庭时利用所谓“新证据”相互突袭,导致诉讼迟延。提高当庭宣判率,能当庭宣判的尽量当庭宣判。
3、坚决杜绝超审限现象的发生。
我庭将由庭长和内勤对每一件案件建立审限台帐,根据收案时间进行督促,并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确定不同的内部审结时间要求。目前我们实行的是:通常二审案件应在二个月内审结,一审案件应在四个月内审结,不能审结的应及时向庭长汇报。
4、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重点解决裁判文书不规范的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提高审判人员对裁判文书质量的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规范的裁判文书不仅是法官个人审判水平的体现,更是树立司法权威,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要严格按照人民法院改革纲要所提出的裁判文书改革要求,准确把握当事人争议焦点,强化对争议事实认定的说理,强化裁判理由的论证,避免一些基本的技术性错误;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规范的格式制作裁判文书,准确全面地反映出庭审概况,避免方言、土语、口语的使用,规范引用实体法和程序法,让胜诉的一方当事人清清楚楚,败诉的一方当事人明明白白;要建立健全裁判文书的审核制度,相关人员要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继续加强调解工作,解决忽视调解、一判了之的问题。
我们将进一步重视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既要防止忽视调解、一判了之,也要防止片面追求调解率、强迫调解。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贯彻自愿、公平的调解原则,使当事人通过公平便捷的程序,获得公正的处理结果,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我们还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实行民事调解程序前置,即对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可以在开庭前进行调解,使调解贯彻在整个民事诉讼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的作用。此外,当前我市存在这一支庞大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并且都进行过一定程度的法律训练,随着我院局域网的建成使用,可以将这些人民调解员的个人资料建成一个有效的资源库,与我市两级法院的广大民事审判人员共同组成一个大调解网络,共同促进社会的稳定,服务于平安包头、诚信包头、法治包头的建设。这些人员熟悉社区,可以协助送达一些不易送达的文书;了解民情,可以协助调解一些不易调解的纠纷。
6、正确对待改判和发回重审的问题。
我们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案件评查制度和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分析机制,不断提高裁判水平。对案情复杂或涉及新情况、新问题,原审法院确实难以审理的案件,二审法院应承担起依法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及时作出裁判的责任,尽量不发回重审,防止“踢皮球”现象的发生。
我们将不断加大对审判人员进行法官职业道德的教育,确保审判人员能够严守审判秘密,不泄露合议庭等审判组织讨论案件的具体内容以及上级领导和法院对案件的意见,严格约束业外活动;要对当事人或代理人的来访热情接待,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让每位来访者能感受到法官的周到热情、耐心细致和人民法院的政治本色;对当事人催办案件,法院一时又难以结案的,承办案件的法官和合议庭要耐心细致的解释和说明,特别是在人员少、任务重、困难大的情况下,更要倡导理性司法。对于当事人及代理人的无理要求,要依法有理有据地做好工作。
与时俱进,乃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也是我们工作创新的思想源泉。经过此次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评议,通过人大的有效监督,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全庭上下将团结拚搏,继续提高“服务第一要务”的能力,为“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继续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继续巩固既有的审判成果,促进审判工作更上新水平。
法院个人工作总结(篇7)
一、工作概述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作为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全身心地投入到各项司法工作中。我主要负责刑事案件的审理、民事案件的调解以及一些行政事务的处理。我始终坚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刑事案件审理
在刑事案件审理方面,我共计参与审理了50余起案件,涉及杀人、抢劫、盗窃、诈骗等多种类型。其中,我成功审理了10起重大刑事案件,包括一起涉及两省三地的团伙抢劫案和一起涉及多名被害人的诈骗案。通过细致的证据审查和深入的法庭调查,我确保了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准确的判决。同时,我积极推动刑事和解工作,通过调解手段化解了15起轻微刑事案件,为被害人争取到了最大限度的赔偿。
三、民事案件调解
在民事案件调解方面,我参与了200余起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其中,我主导调解了30起复杂民事案件,包括房产纠纷、劳动争议和邻里纠纷等。通过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深入了解矛盾根源,我成功调解了15起曾一度陷入僵局的纠纷,有效避免了不必要的诉讼。我还针对一些小额民事纠纷,积极推广诉前调解机制,使得部分案件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得以妥善解决。
四、行政事务处理
在行政事务处理方面,我负责了法院内部文件的上传下达、案件材料的整理归档以及对外联络等工作。我严格按照法院的行政管理制度,高效完成了各项任务。今年共计处理内部文件1000余份,整理归档案件材料500余卷,确保了法院内部工作的有序运转。我还积极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提高了法院与外部机关的工作配合效率。
五、业务学习与培训
为了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我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学习活动。今年,我参加了3次省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涵盖了刑事审判实务、民事调解技巧和行政管理工作等内容。我还自学了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努力使自己的法律素养与时俱进。
六、工作成效与自我评价
通过一年的努力,我不仅在具体业务上取得了显著成绩,还在团队合作和沟通协调能力方面有了明显提升。我深知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我将继续努力,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争取在未来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回顾过去一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深知仍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同时,我将更加注重与同事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动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
法院个人工作总结(篇8)
随着过去一年的结束,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我深感责任重大。回顾一年的工作,既有挑战也有收获,以下是我对工作的全面总结。
工作内容概述:
1. 审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确保法律公正。
2. 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进和解。
3. 参与法律文书的撰写与审核。
4. 提供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
重点成果:
1. 审理了超过XXX件民事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在刑事案件审理中,成功判决了XXX起重大案件,确保了法律的权威。
3. 调解成功XXX对当事人,减少了不必要的诉讼。
4. 撰写并审核了超过XXX份法律文书,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5. 在社区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普及法律知识,受益人数达到XXX人。
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1. 问题:部分当事人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导致诉讼过程复杂。
解决方案:加强对当事人的法律指导,提供详细的法律咨询服务。
2. 问题: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在某些法律条款上存在争议。
解决方案:组织专业研讨会,与律师共同探讨,明确法律条款的适用范围。
3. 问题:民事案件中,证据收集存在困难。
解决方案:与警方、检察院建立合作机制,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自我评估:
过去一年中,我始终坚守法律人的初心和使命,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工作。虽然面临诸多挑战,但我坚信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学习,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力求让每一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同时,我也深知自己的不足之处,如需进一步加强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未来计划:
展望未来,我将继续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与沟通,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我还计划加强与国外法院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的审判经验和方法,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我深信,在法院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一定能够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法院个人工作总结(篇9)
湖南欢迎您!湖南欢迎您!湖南欢迎您!!
三湘似锦,四水如织。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我谨通过《湖南日报》和《湖南旅游》杂志,向来湘观光旅游、投资兴业的境内外游客,向关心支持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海内外朋友,致以新年的美好祝福!
湖南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市旅游光的胜地。湖南人文荟萃,湖湘文化开一代学风。湖南钟灵毓秀,八百里洞庭气象万千,七十二峰衡岳云蒸霞蔚,湘、资、沅、澧四水奔流,张家界、崀山胜似人间仙境,韶山日出、岳麓书香、现代都市、边城风情,构成一幅自然与人文相得相称的完美画卷。近年来,湖南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特别要把具有湖南特色的旅游业做大做强”的重要指示,不断加强和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努力优化旅游环境,提高旅游服务水平,为国内外游客来湘休闲观光,创造了良好条件。广大游客来到湖南,一定会在品山论水、感受湖湘风情之时,享受到最优质的服务。
湖南发展前景广阔,发展平台巨大,是国内外投资者的投资热土。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湖南经济社会实现快速发展,城乡面貌焕然一新。进入新世纪,湖南大力实施富民强省战略,努力建设湖南、发展湖南、繁荣湖南,始终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发展民生,2009年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取得显著成效,正焕发出蓬勃的发展活力。湖南的又好又快发展,为广大国内外投资者提供了广阔舞台,创造了无限商机。
又是一年春色好,放眼潇湘满眼新。欢迎海内外各界朋友共同体验“锦绣潇湘,快乐湖南”的无穷魅力;欢迎来湘投资兴业,与湖南人民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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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个人工作总结(篇10)
文章标题:2006年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本站原创)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2006年,我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市中级法院指导下,在区政府、政协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法院工作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推进法院改革,狠抓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区的社会稳定和促进辖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切实加大执行力度我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文章版权归范文搜网作者所有!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开展各类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521件,审结520件,结案率为99.8%;受理非诉行政审查案件18件,结案18件,结案率为100%;立执行案件236件,执结213件,执结率为90.2%,执行总标的8182万元。
(一)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惩罚犯罪,确保社会稳定
我院始终坚持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如既往地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犯罪,严惩抢劫、盗窃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确保辖区社会稳定,同时注重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切实做到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此外,对部分轻微犯罪、过失犯罪等主观恶性不大的初犯、偶犯,特别是失足青少年犯罪,重视依法适用缓刑、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的对抗面,增加社会和谐因素。2006年,共受理刑事案件55件,审结55件,结案率100%,其中审判抢劫、抢夺案5件8人、故意伤害案4件4人、强奸案2件4人、交通肇事案8件8人、盗窃案24件55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1件4人、容留卖淫案2件2人、盗伐林木案2件4人、非法持有枪支、妨害公务、诈骗、贩卖淫秽物品、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重伤、寻衅滋事各1件1人。判决发生法律效力55件96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21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39人,拘役13人,适用缓刑15人,单处罚金8人。2006年我院及时审理了建院以来被告人数最多,涉案标的最大的盗窃案件,对被告人分别给予判处六个月至十三年的不同有期徒刑。
(二)坚持调判结合,化解矛盾,减少辖区不和谐因素。
民商事案件在法院诉讼案件中所占比例最大,且每年呈上升趋势,我院坚持审判与服务并重的原则,从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社会稳定出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判民商事案件的新路子,审理好民商事案件,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2006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59件,审结458件,结案率99.8%。其中审理婚姻家庭和相邻纠纷30件,促进婚姻家庭和邻里关系和谐;审理损害赔偿等民事侵权纠纷42件,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审理借款、建设工程、买卖等合同纠纷346件,保障金融安全,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审理土地补偿费纠纷40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在审理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坚持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始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强化了庭前、庭中、庭后的调解工作,要求民商事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多为当事人考虑,从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角度出发,多理解和把握当事人的心态,换位思考,以诚心和耐心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消除当事人的思想顾虑,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2006年我院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13件,调解率为46.4,比全国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率高出13.3个百分点,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辖区和谐发展。如我院民二庭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中,由于原告是第二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被告的情绪非常激动,表示不理解上次既已判决不准予离婚,为什么法院还要受理原告的起诉,在法院大吵大闹,并扬言要杀了原告和将小孩扔在法院不管。民二庭干警针对被告的思想顾虑,于情于理轮流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特别是在案件开庭之日,合议庭成员结合双方目前已分居近两年、夫妻感情已名存实亡的婚姻现状,从有利小孩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摆事实,讲道理,对症下药地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起有可能激化矛盾的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三)加强诉讼协调,促进依法行政。
2006年,我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件,结案3件;受理非诉行政审查案件18件,结案18件。在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中,我们积极探索诉讼协调、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和程序,坚持公平、
法院个人工作总结(篇11)
2018年,人民法院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修正案,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国法院开展全员轮训,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准确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要求,紧密联系实际,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是依法惩治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等犯罪活动,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涉枪涉爆、黄赌毒、传销、拐卖妇女儿童、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认真贯彻国家监察法,推动司法审判与国家监察有机衔接。依法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三是依法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完善司法政策,依法审理破产重整、金融纠纷、股权纠纷等案件,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让财产更加安全,让权利更有保障。认真落实中央深改组通过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优化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法治环境。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促进绿色发展。认真落实中央深改组通过的《关于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和知识产权审判,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审判庭,推进“一带一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涉港澳台、涉侨案件审判,积极办理司法协助互助案件。保障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服务雄安新区、自贸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四是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水平,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法审理涉及教育、就业、医疗、消费、婚姻、养老等案件,加大依法治理欠薪问题力度,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严格追究违法生产经营者责任。依法审理各类涉农纠纷,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推广一些法院设立涉军维权法庭的做法,依法审理涉军案件,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司法保障,切实维护国防安全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服务和支持军队改革与建设。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线上与线下结合、诉讼与调解对接的司法服务。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共同促进公正司法。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任务十分繁重,人民法院将全力以赴,整体联动,不畏艰难险阻,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坚决攻克执行难这一妨碍公平正义、损害人民权益的顽瘴痼疾。
五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定不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及时推广上海等先行改革试点地区经验,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违法审判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人民法院改革已进入全面配套和纵深推进阶段,我们将不惧困难和挑战,坚持改革不停步,不断释放改革红利,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多获得感。
六是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扩大庭审直播、文书上网、审判流程及各类司法信息公开范围,全面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信息化、人工智能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完善智能审判支持、庭审语音识别、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等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世界一流的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深度运用审判信息,促进社会治理。将社会主义司法体制优越性与现代科技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七是建设过硬队伍,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法律适用研究,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加强基层建设,关心关爱干警,保护法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法院个人工作总结(篇12)
2011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分别于年3月5日和3月3日在北京开幕。作为一名研究生,我认真收听、收看“两会”相关报道,借此机会谈谈对“两会”的感想。
“两会”是国内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多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吸收各方面意见,集中各方面智慧,修改、完善已有的法律和决策,有助于平衡各方面利益,缓解各方面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通过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以及代表委员的呼吁、建议,解决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三是对“两会”的报道,实际上等于就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进行一次全国性的宣传动员,可以起到增进共识、凝聚力量、提振信心、鼓舞士气的作用。在上述意义上,一年一度的两会是用群众智慧治理国家、用科学发展观统筹全局的一次生动实践。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温家宝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这个备受国内外关注的《政府工作报告》,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2010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全面阐述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方向、目标、方法和政策措施,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进行了明确部署,回答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报告》高屋建瓴,思路清晰,结构合理,文风清新,是一个发人深思、令人鼓舞、催人奋进的《报告》。报告共分三大部分:“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回顾、“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任务、2011年的工作。通过对《政府工作报告》的学习,我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
一、报告的第一部分对“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了回顾“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内外复杂形势和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五年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在加快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提高国际影响力等多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第一,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第二,毫不放松地做好“三农”工作,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第三,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第四,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在活力。第五,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在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还需进行艰苦细致的工作,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解决问题,力争让人民满意。
二、报告的第二部分着重阐述了“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二零一一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随着中国走过了一个又一个五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国力等方面也有了显著的提高。“十二五”将是中国改革开放中面临的又一个历史性的转折点。“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在这期间,我国需要做到以下方面:第一,要推动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第二,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第三,要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第四,要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第五,要全面改善人民生活。第六,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第七,要不断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建设。结合国家的“十二五”规划,各个企事业单位也正相继制定了适应自身发展的“十二五”规划,我认为,个人自身的发展也可以借鉴这种模式,确定目标,制定规划。作为一名入党积极份子,我在工作中应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公文处理方面,做到更加认真及专业;在档案管理方面,做到学习相关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在综合办公室其他工作方面,努力克服自身不善于交流沟通的弱点,以更开放的思维想问题,解决问题。
三、
报告的第三部分布置了2011年的工作。
1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完成“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至关重要。在这一年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第二,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第三,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第四,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第五,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第六,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主。第七,大力加强文化建设。第八,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第九,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第十,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通过对《政府工作报告》的学习,我认识到了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在“十一五”时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并且也清醒的认识到还需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并且制定了科学的解决方案。我会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日常的工作学会思考问题,以创新精神看问题,不墨守成规。转变工作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在日常生活中,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关心帮助他人,增强集体荣誉感,为创造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请党组织继续考验我,早日批准我的入党申请。
作为一名硕士研究生,一名预备党员,在思想上我要认真学习两会精神,紧跟中央文件。在行动上,要切身体会大会精神,以实际行动拥护党中央所作出的决定。为此,我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学,努力在工作中做到将自己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统一起来:
首先,在思想上,我计划经常阅读有关党建、党史及党员先进事迹的书籍和报刊等,不断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理解。使本人有更大的精神动力,做到学以致用,而不盲目;使自己能够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鉴定好与坏、甄别正与邪;自觉抵制腐朽思想和不正之风的侵蚀,从而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其次,在生活中,我将以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坚定信念时刻鞭策、鼓励自己,使自己始终保持信心和干劲,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切切实实地为同学,为班级,为学院,为学校做点事。
最后,在学习上,我认为要做到边工作边学习,终身学习。当今社会处于一个以信息作为重要生产力的时代,谁掌握的知识,谁就拥有了进步的阶梯。除了虚心学习业务知识,还要要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提高自己的某个领域的精深程度,争取做到独当一面,保证高效率地完成领导布置的任务。我将及时认真地为自己充电,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把最前沿的知识运用于实际生活中,使自己不会在飞速发展的信息社会中落伍,以便在生活中发挥自己更大的潜能,更加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汇报人:
适应角色转变,扎实。
开展团的工作。
———共青团铁东区委书记的。
述职报告。
2011年是适应角色转变、思想进一步成熟的一年。这一年,自己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的中心,立足本职岗位,较好地完成本线的工作任务。自己政治觉悟、2理论水平、思想素质、工作作风等各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和提高。总的来说,收获很大,感触颇深。
一、以德为先,进一步提升个人思想素质。
3以来,我通过学习原文、听专家讲课等,开拓了思想新境界,政治思想素质有了新的飞跃。
二、以能为先,进一步加强组织工作能力。
在上级领导的信任和支持下,我本人也自加压力,抓住一切机会学习,注重与同事、与兄弟单位团委书记的交流,虚心请教,不耻下问,使各项工作都有序地开展。一是工作的统筹安排能力不断加强。我尽量做到工作提前一步,有计划、有安排、有预见性,保持思路清晰和决策的科学,力求操作有序,顺利开展。二是工作的协调能力不断加强。在工作中,我注重与上级的及时衔接、汇报,同时也注重与基层的交流沟通,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从大局出发,对上做好配合,对下做好团结。三是有创新地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我注重不断创新,使工作保持生机,使管理不断趋向人性化、合理化。
三、以勤为先,进一步提高团的业务水平。
4九十二载生生不息,铁东青年投入人居环境立志强区”为引领,积极开展了“共青团路,红领巾街”,“铁东青年林”等一系列活动。在活动中,增长了知识,深化了理解,使自己对团务工作有了全面的、系统的提高,为今后更好地提高团的业务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以绩为先,进一步完善团的组织建设。
把《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中去,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依托党建,从政策层面来解决和落实基层团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基层团干部的待遇问题。积极争取党组织在团干部配备上的重视和支持,基层团干“转业”得到了很好的安排(叶赫的荣威,住建局遇良,卫生局王国宴等);二是解决好基层团组织活动的经费问题。积极争取专项,今年为每个乡镇街道从团省委争取经费三千元,共计三万六千元;三是团的基层组织格局创新工作。按照“1+4+n”模式,通过换届调整选配了大批乡镇(街道)团干部,变原有的“团干部兼职”模式为现在的“兼职团干部”模式,提升了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此次工作得到了团市委的充分认可,2011年四平市组织部班工作会议在我区召开。
5政中心为目的,发挥团组织自身优势,引导青年树立市场意识和投资意识,强化科技意识和参与意识,投身知识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文明创建、环境整治、植绿护绿、社会治安等活动,把党政思路实践好。突出做好当前新兴的农村、社区和非公经济组织建团工作,延长团的工作手臂,丰富团的组织形式。先后与农联社、吉林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积极协调,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帮扶支持。特别是吉林银行的“吉青时代”小额贷款项目更得到团省委的无偿贴息。
五、以廉为先,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明形象。
6动员会,全面启动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活动。按照学习贯彻区委、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我们根据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要求,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立了团区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由我任组长。按照“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明确了单位正职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每年约谈团干部一次,就有关廉洁从政个人“不准”和“禁止”行为适时对所管的团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在2012年即将到来之际,共青团区委迎来组织部考核组,对共青团区委一年来的工作进的实地测评,感谢组织的帮助与关怀,今后我们更要自觉地接受组织的监督与考核。铁东区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而今又开始了新的征途。广大青年有幸成为亲历者,成为追随者,同时我们也是共享发展成果的受益者。我们应该心怀感恩,心存畏惧,“做一个组织和群众信赖的人,做一个同事和朋友敬重的人,做一个亲属子女可以引以为荣的人,做一个回顾人生能够问心无愧的人”。我们要牢记党的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方针路线,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弘扬“攻坚克难、求富图强”的四平精神,坚定不移的实施“五区”战略的发展规划,为建设富裕和谐新铁东的伟大目标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