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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工作计划18篇

2024-02-15 08:54:05 清理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范文# #清理工作计划18篇#】笔者为大家准备了这篇关于“清理工作计划”的文章,文章内容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为了保持项目的顺利进行,我们应该尽快制定一份工作计划。这不仅有助于我们有条不紊地完成工作,还能减轻我们的工作压力。

清理工作计划【篇1】

三一文库(其他范文/活动方案

为全面清理规范乡村财务,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这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清理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状况,核实“三资”底数,明确产权关系,建立登记台帐,健全管理制度,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体工作目标是:

(一)通过清理,全面摸清(村)组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二)通过依法界定所有权,核实集体“三资”总额,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

(三)通过建立登记台帐,把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及时反映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

(四)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行委托**服务,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监督。

二、“三资”清理工作的范围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范围是新建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登记时间是20月31日。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xx年6月)。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街道农村集体“三资”清理领导小组(与街道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合署)。新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承担具体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2制定工作计划,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3.做好宣传发动,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4.组织业务培训。

(二)全面清理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8月底)

1.清理。以村自查为主,村组集体“三资”,由村统一组织清理。

村成立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计、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参加的7—9人小组,对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资金、资产的清理,要以村会计账为依据,坚持帐内帐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帐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动身和管理情况;对资源的清理,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

2.登记。在“三资”清理过程中,按照省里统一制定的清理核实情况登记表,清理一项登记一项。

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确保没有遗漏。

3.核实。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三资”,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村民主理财小组、各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核实。

重点对“三资”的数额、权属、台帐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三资”,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4.公示。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或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宣传期间,村里要安排清查核实人员,接受农民的咨询和反映,认真做好记录和说明。凡在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三资”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进行核查,直至农民群众认可。

对核查不清或有争议的“三资”,不得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上报街道“三资”清理机构协调处理。

5.确认。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

6.上报。经过村民会议或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三资”清理结果,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计、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分别签字后上报街道“三资”清理和委托**服务工作组审核,再经街道核定同意后,汇总上报区“三资”清理办公室。

清理工作计划【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XX〕21号)和省、市有关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增添活力,现就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力落实“六稳六保”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在更大程度上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整治内容

1、强制企业入会和收费;

2、利用法定职责和政府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3、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

4、领导干部违规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取酬或开支相关费用情况;

5、强制企业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

6、强制企业付费订购有关产品、刊物;

7、强制企业赞助、捐赠。

8、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10日前)。各区属行业协会商会对所有涉企收费项目进行自查并填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见附件)。自查中要查清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对照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内容,逐一研究提出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以及下一步整改意见,于8月15日前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自查报表情况要属实、数据准确,对于自查不认真、核查情况不真实的,一律纳入重点检查和审计范围,区民政局将进行依法查处;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重点检查阶段(8月30日前)。区民政局对各区属行业协会商会报送的自查材料进行审查,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将会同区发改、市监、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区属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收费问题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三)总结提升阶段(年9月20日前)。各区属行业协会商会要认真清理现有收费事项,对自查自纠发现和重点检查中反馈的问题逐条进行整改,9月15日前整改完毕。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既抓好现有问题的整改,又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建设,着眼长远解决深层次问题。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属行业协会商会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大问题排查摸底,扎实推进工作落实。要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账和整改销号台账。整改台账要针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等内容,确保整改销号。要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坚持防控并行、监管扶持并重、外部治理与内部自律相结合,推动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二)学习政策,把握规定。各区属行业协会商会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和省、市有关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文件精神,全面熟悉和把握政策规定,切实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落实责任,抓好整改。行业协会商会法定代表人是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按照文件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区民政局对各区属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问题突出的,将依法严肃问责。

(四)加强监督,确保实效。为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问题的社会监督,设立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举报电话:XXX,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将视情依法处理。

清理工作计划【篇3】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XX区商务局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20-2021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供大家品鉴。

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2020-2021年)

为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围绕保健食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省市区文件要求,通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强化保健食品经营许可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序衔接,严厉打击当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

持续开展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宣传,提升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及自我防护意识;

逐步形成条块结合、联合打击、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局面,力争在2021年年底前有效净化保健食品市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保健食品消费市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行动时间和内容 第一阶段:筹备启动(2020年6-7月)。结合工作实际,统筹谋划,细化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固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第二阶段:全面清理(2020年7月-10月)。对辖区内直销企业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是否有新增及关停网点,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开展直销经营活动的情况,以及其被批准以来是否发生公司或分支机构、店铺、负责人或员工收到市场监管局处罚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登记,督促整改。

第三阶段:规范提升(2020年10月-2021年10月)。对标要求查漏补缺,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制度机制,切实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业市场秩序,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利。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专门股室牵头负责,细化工作任务,及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行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加强对直销行业舆情监测,密切关注行业稳定动态,重大情况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报告,做好风险防范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对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安全生产、诚信经营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各股室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以及“诚信兴商宣传月”、国庆节日促销活动等多种途径,持续开展食品药品、消费保护、直销经营等方面法规政策宣传解读、科学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和辨别能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门楼牌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X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通知

清理工作计划【篇4】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双百”城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54号)

中国 山西门户网站发布日期:2011年08月05日

【字体:大 中 小】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全省“双百”城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1〕5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全省“双百”城镇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全省“双百”城镇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大县城”战略和“百镇建设工程”,围绕近百个县城(指85个县城及11个县级市)和100个重点镇,建设特色宜居城镇(以下简称“双百”建设),推进城乡统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现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转型跨越,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以市政公用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在“十二五”期间,实施城镇扩容提质,加快大县城建设,开展百镇建设工程,把县城建设成为县域城镇化发展的龙头、农村人口转移的主阵地,形成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把100个重点镇建设成为集聚产业、吸引人口、服务三农的中心镇。

(二)工作目标。围绕全省“一核一圈三群”的战略布局,把县城作为城镇化发展的重要环节,扩大规模,完善功能,提升城镇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

度,引导生产要素、优势资源向县城集中,通过“大县城”建设,培育一批新的中小城市。

在各县、市人民政府推荐的基础上,省人民政府确定100个镇作为重点镇,每年从中选取20个左右重点镇作为示范,集中资金支持,加强技术指导,按照市政标准要求,因地制宜建设科学规范、经济适用的市政公用设施,用5年时间把全省100个区位和资源优势突出、发展潜力较大、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具有一定人口和产业基础的重点镇,打造成为各具特色的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文化名镇和旅游大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规划编制和实施力度

深化完善县域城镇(村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开展县域城乡统筹规划建设试点。围绕“大县城”建设,加快制订县城“十二五”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2011年要全面完成“十二五”建设规划编制和体系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备案工作。积极开展城市设计,指导新区开发建设和旧区综合整治,提升景观风貌设计水平,塑造城镇特色和品位。

纳入“百镇建设工程”的重点镇,要在深化完善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照百镇建设标准和技术指标,因地制宜,抓紧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要把近期建设规划作为创建特色宜居示范城镇的依据和考核内容,统筹安排建设项目和计划,重点突出“五建设两整治”,即通过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中心街市、居住社区等五项建设,镇区景观风貌和环境卫生两项整治,引导周边农村人口向重点镇集聚。重点镇政府应保证有一定数量的规划管理人员,有条件的镇要建立规划师把关制度,及时指导重点地段、重点项目的规划、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等,保障规划实施,体现地域特色。2011年8月底前,完成今年确定的21个示范镇(名单附后)近期建设规划。

(二)加快“大县城”建设

1.以县为单元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各县要结合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县域为单元、县城为中心,创新体制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管理体制等“六个一体化”,做强做大县城,通过大县城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土地向集约化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加快县城新区开发建设和旧区综合整治。具有发展潜力的县要加快规划建设新区,综合考虑新区的区位、资源、交通、环境、生态等因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规划设计理念,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建设一批具有地域文化特色和时代气息的县城新区,把新区打造成县域经济新的增长极,提升县城的聚焦力和凝聚力。围绕扩容提质大行动搞好县城旧区综合整治,以“城中村”改造为切入点,对其旧区进行综合整治,整饰建筑外观、整治广告牌匾、清理乱搭乱建;对县城主干道、广场、主要出入口等重点地段进行重点塑造,形成亮点。

3.加大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力度。按照满足城镇化快速发展需要并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大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力度,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十二五”期间重点加强县城燃气、垃圾无害化处理、集中供热、供水等设施建设,实现“三个县县有”和“四个达标”的目标,即

县县有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集中供热和生态文化公园,城镇燃气、供水、污水处理和道路交通设施建设达到国家目标,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县城整体功能,使县城面貌、人居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变。“十二五”末,建成区人口规模10万人以上的县城达到20个,5-10万人的县城达到40个;绝大部分县城人口集聚能力明显增强。

(三)开展百镇建设

1.实施五项建设,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一是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按照市政标准新建或改造镇区道路、给水、排水、供热、供气等,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体系,积极推进市政设施向周边村庄延伸,统筹镇村发展。实现镇区道路全部硬化,配套建设排水管渠、路灯和交通标志等。建设标准自来水厂,建立完善的供水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天然气、煤层气等气源,加强供气管网建设,提高燃气普及率。二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体育休闲、农贸市场、商业服务等设施建设,提高服务乡村的能力,提升小城镇功能。三是公园绿地建设。做好环镇绿化带建设,有效隔离工业区和生活区,减少工业污染;结合农村新的“五个全覆盖”,形成镇区小游园,营造良好公共活动空间;做好庭院绿化,实现驻地企业、机关单位、居民小区、居民小院全部绿化。鼓励种植乡土树种,降低维护成本,见缝插绿,体现生态化。四是中心街市建设。通过改造现有商业街市,或在新区结合居民小区建设新的街市,打造适合小城镇小尺度的商业步行街,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服务周边人群。五是居住社区建设。结合扶贫移民搬迁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统筹镇村居民点布局,鼓励分散居住的居民以其宅基地置换镇区集中的居住用地,建设新市镇和农村新社区,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新建居民小区的规划布局、建筑立面、屋顶、色彩等应体现小城镇地域特色,并按城市居住小区标准配建绿地、建筑小品等,创建一批宜居社区。

2.开展两项整治,塑造特色小城镇。一是景观风貌整治。研究提炼能反映当地建筑风格的建筑符号,对重点街道或中心街市的建筑外立面进行综合整治;对商业橱窗、门面牌匾、广告灯箱等户外设施进行规范,做到统一协调;拆除乱搭乱建的建筑或附属物,清理占道经营;塑造富有特色的城镇小品,形成具有多样性、地方性和观赏性的城镇人文景观,丰富城镇内涵;对乡镇企业的围墙、大门进行美化改造,体现企业文化,展现现代企业形象。二是环境卫生整治。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洁大行动,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足量的垃圾箱和清运设施,建立保洁长效管理机制;规划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厕所,规范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行驶及行人的交通行为。通过采取全面整治、分片区整治、重点地段整治等多种推进方式,塑造体现乡土特色、和谐统一的小城镇整体形象。“十二五”末,建成区人口规模5-10万人的重点镇发展到5个,3-5万人的重点镇发展到11 个,小城镇市政公用设施主要指标达到全国中等偏上水平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里将制定“双百”建设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对各市进行考核评价。各市人民政府也要将“双百”建设纳入对县(市、区)的考核内容,县(市、区)及镇人民政府要制订“双百”建设实施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全力抓的工作局面。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十二五”期间,对省人民政府每年确定的20个左右示范重点镇,补助每镇2000万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分担,重点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重点镇的扶持力度,涉及小城镇发展的示范选择、政策试点和资金支持应当优先安排于重点镇。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以及其他专项补助资金要向重点镇倾斜,街巷硬化、供水、供电设施、文体活动场所、中小学、卫生院及绿化建设等资金和项目对重点镇优先予以安排。地方各级政府要逐年加大小城镇规划编制资金投入。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加强重点镇镇级财政建设;新增地方经常性财政收入及建设用地的出让金除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支出外,主要用于重点镇发展。搞好发达乡镇体制改革试点,对重点镇赋予一定的县级行政审批、执法、管理等权限。

(三)强化培训学习。加强县城和重点镇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规划建设管理业务培训,在2010年组织城镇化培训学习的基础上,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力度,提高领导干部加强小城镇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创新总结经验。各县要抓紧制订“双百”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实施步骤和建设重点。要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建设精品工程。要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积累经验,示范推广。

附件:2011年全省百镇建设示范镇名单附件

附件

2011年全省百镇建设示范镇名单

(21个)

太原市清徐县徐沟镇

太原市古交市马兰镇

大同市天镇县新平堡镇

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

阳泉市盂县南娄镇

长治市襄垣县下良镇

长治市长治县苏店镇

晋城市阳城县北留镇

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

朔州市怀仁县金沙滩镇

朔州市平鲁区凤凰城镇

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

晋中市太谷县胡村镇

运城市闻喜县东镇

运城市稷山县翟店镇

忻州市繁峙县砂河镇

忻州市宁武县阳方口镇

临汾市乡宁县管头镇

临汾市洪洞县广胜寺镇

吕梁市孝义市梧桐镇

吕梁市汾阳市杏花村镇

主题词:城乡建设 城镇

方案 通知

清理工作计划【篇5】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

场所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12]6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重庆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为有序开展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经与有关方面协商,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序进行,成立重庆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凌月明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欧顺清、市金融办主任罗广任副组长,市金融办、重庆证监局、市委宣传部、市信访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市交委、市农委、市商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广电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高法院、市检察院、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重庆保监局有关负责人为成员(名单附后)。其主要职责是在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有关要求;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市清理整顿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负责市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具体落实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各项工作;构建并完善信息互动机制,加强与部际联席会议的沟通协调,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单位的职能职责,按照归口管理与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清理整顿工作;做好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区县(自治县)的信息沟通与协调;充分发挥监管部门和政策法规部门的职能优势,有效助推全市清理整顿工作的开展;扎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对象和要求

本次清理整顿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各类交易场所,包括从事权益类交易的交易场所和从事合约类交易的交易场所。本次清理整顿的重点是:坚决纠正我市各类交易场所的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和社会稳定。

根据《决定》精神,主要工作要求:一是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二是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三是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必须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四是为规范交易场所名称,凡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外,必须报市政府批准;市政府批准前,还要征求部际联席会议意见。未按上述规定批准设立或违反上述规定在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工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登记。五是对从事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交易场所,严禁以任何方式扩大业务范围,严禁新增交易品种,严禁新增投资者,并限期取消或结束交易活动。未经批准在交易场所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应限期清理规范。清理整顿期间,不得设立新的开展标准化产品或合约交易的交易场所。

三、工作计划和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

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从事权益类交易和合约类交易的交易场所进行全面的调查,掌握全市交易场所的数量、名称、设立时间及批准部门、交易品种、交易制度安排等基本情况,确定清理整顿对象。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3月)。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归口管理与属地管理原则,牵头组织对所辖范围内各交易场所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报告自查自纠结果。对不符合《决定》要求的,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计划。

(三)检查整改阶段(2012年4月)。

市领导小组组织对各类交易场所开展现场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将各类交易场所分成“符合要求类”和“不符合要求类”。对符合要求的,健全规章和完善风险管理,纳入统一的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限期关闭。

(四)验收报告阶段(2012年5月)。

市领导小组对清理整顿情况进行验收,并将结果报告部际联席会议。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的要求,依法妥善处理清理整顿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严防激化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迅速确定清理整顿工作责任部门、责任人,做好清理整顿工作的协调、检查、督导工作。同时,要及时将清理整顿工作部署、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和问题报告市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要按照部际联席会议的具体要求,加强信息沟通协调力度,确保信息上传下达及时有效。

(三)关注舆情,把握导向。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统一宣传口径,密切关注舆情,把握舆论导向,督导媒体宣传报道,严禁夸大和虚假宣传,避免误导群众而引发不稳定事件,为清理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管,完善制度。由市政府明确的各类交易场所统一监管部门负责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各类交易场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公平交易和风险管理等各项规定;督促其建立与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知识和经验相适应的投资者管理制度,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附件:重庆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重庆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凌月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欧顺清 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广 市金融办主任

成员:阮路 市金融办副主任

马树卿 重庆证监局副局长

丘斌 人行重庆营管部副主任

丁灿 重庆银监局副局长

焦清平重庆保监局副局长

樊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梅永康 市信访办副主任欧阳林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祝轻舟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蔡永生 市经济信息委副主任梁震 市科委副主任陈孝来 市交委副主任黄深政 市农委副主任陈国华 市商委副主任黄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杜黎明 市监察局副局长黄茂军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唐幸群 市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温俊华 市文化广电局副局长尹祖海 市卫生局副局长林军 市国资委副主任陈速 市工商局副局长王声斌 市林业局副局长罗蔺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陈彬 市高法院副院长梁田 市检察院职侦局局长

清理工作计划【篇6】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执行党纪政纪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强化国家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解决“私车公养”问题。根据《宜章县开展“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宜办字〔2016〕96号)的文件要求,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县农业局国家公职人员“私车公养”问题,纠治并举,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促进国家公职人员廉洁自律。二、整治范围县农业局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三、整治内容1.单位将购置的公务加油卡发至个人保管供私车使用;2.单位为个人报销或发放燃油补助;3.个人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或将单位公务加油卡变卖套现;4.单位报销私车维修保养费、装饰费、路桥费、违章罚款等;5.“私车公养”的其他问题。四、组织领导成立县农业局清理整治“私车公养”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陈红生任组长,局纪检组长李朝阳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监察室、局计财股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计财股,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由局计财股长管岳兼任办公室主任。五、工作步骤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12月开始,到2017年3月结束,具体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一)动员部署(2016年12月25日--12月31日)。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动员部署。(二)自查自纠(2017年元月1日--2017年元月20日)。对照专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对2013年1月1日以来的“私车公养”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单位问题立即纠正,个人问题及时清理,全额清退,并如实填报自查自纠表(见附件1)。自查自纠表经主管单位审核、汇总后,由各主管单位将自查自纠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2017年元月16日前将本单位自查自纠汇总表报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吴绪国,联系电话:3767850,手机:13975505657,电子邮箱:653716518@)。(三)监督检查(2017年2月1日--2月28日)。局计财股要采取集中明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私车公养”问题的监督检查;局纪检监察室要采取受理举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未及时纠正、逾期未主动清退和顶风违纪采取各种形式“私车公养”的问题。(四)建章立制(2017年3月1日--3月31日)。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六、工作要求(一)深化思想认识。开展“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执行纪律规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促进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的有效途径。局党组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专项整治工作牵头抓总,加强工作调度和情况汇总。党组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率先垂范,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带头整改清退。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三)严肃工作纪律。要摒弃侥幸心理,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在自查阶段,主动纠正“私车公养”问题,个人积极主动清退的,其违纪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核实认定后,视情节免于处理或从轻、减轻处理。对个人不主动整改纠错,甚至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理。

清理工作计划【篇7】

津政办发 〔2012〕30 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

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天津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精神,推动我市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规范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按照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坚持将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先行先试相结合,坚持从规范市场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积极落实清理整顿要求,既要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又要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促进交易场所持续健康发展。

(一)区别不同情况,分类进行清理整顿工作。对按照先行先试政策和改革创新要求建立的创新型交易场所,要充分发挥其金融改革创新试验的引领作用,加强监管,督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引导其规范健康发展。对不符合要求、不合规经营、存在严重问题的交易场所,要坚决进行清理整顿,限期整改,维护市场秩序。

(二)规范各类交易场所的交易规则和交易行为。在保证交易安全、稳定的前提下,按照清理整顿要求,调整交易方式、交易规则。严格按照商务部有关管理办法,重点整顿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确保有序回归现货市场。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交易场所要稳妥把握,制定预案,认真整顿规范。

(三)加强各类交易场所的准入管理。按照国务院要求,对交易场所名称逐家审查认定。对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的交易场所,经审查合规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在名称中保留“交易所”字样;对未获准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不得在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并敦促其按工商管理部门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对不符合申请设立条件和规范运营要求的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

(四)限制或取消违法交易场所的交易活动。对全市各类交易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对从事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交易场所,要严禁其以任何方式扩大业务范围、新增交易品种、新增投资者,并拟定可行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制定预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在清理整顿期间,全市各级工商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类交易场所登记注册的审查,对开展标准化产品或合约交易的交易场所不予办理工商登记。

(五)组织相关金融机构自查自清。组织金融机构对其为各类交易场所提供的承销、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进行自查自清,发现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立即停止服务,并做好善后工作。

清理整顿期间暂不批设新的交易所,尚未开业的交易场所暂不开业,已运营的交易场所暂不推出新的交易品种。

二、时间安排

按照部际联席会议要求,清理整顿工作将于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我市清理整顿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自查阶段(3月31日之前)。天津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相关单位组成工作组对全市各类交易场所进行检查,主要从单位名称、业务范围、交易品种、交易方式、结算方式、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情况。同时部署各交易场所自查工作,要求其报告自查情况,制定整改计划。

(二)整改检查阶段(4月1日至6月15日)。根据工作组检查和交易场所自查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交易场所进行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要求。相关交易场所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合规整改,整改完成后提出验收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交易场所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合规交易场所,督促其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公司治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公平交易和风险防控等各项规定,促进其发展;对仍存在不规范问题的交易场所,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并监督检查整改,出具检查验收书面意见;对存在严重问题或严重违规的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由有关部门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总结收尾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清理整顿工作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和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天津市交易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完善机制,加强监管,确保各类交易场所规范运行。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天津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我市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抽调骨干力量参与清理整顿工作,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各负其责,抓好工作落实。

(三)市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农委、市信访办、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高法院、天津保监局等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开展清理整顿各项工作。

附件:天津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

天津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崔津渡 副市长

副组长:陈宗胜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张晓雁 市发展改革委常务副主任

刘 宁 市金融办副主任

张文鑫 天津证监局副局长

李 宏 市商务委副巡视员

石玉颖 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浙闽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苏东海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副行长

李均锋 天津银监局副局长

雷颖君 市法制办副主任

董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刘宁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搞好政策宣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清理整顿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收集和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信息;加强与各交易场所的沟通联系,防止市场波动产生不稳定因素,制定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工作任务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主题词:经济管理 金融 交易场所△ 方案 通知

清理工作计划【篇8】

河道清理一直都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工作,不仅可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还能有效地预防洪涝灾害。所以,在我们的城市与农村中,每年都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河道清理工作。

河道清理开挖工作计划,是制定清理工作计划的一份重要文件,只有一个完整的计划,才能让河道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在制定计划前,我们需要对目标区域进行周密勘察,充分了解河道内部结构及河道情况,这样才可以为清理和开挖工作提供更加准确的指导。

在开始清理和开挖前,首先需要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如果河道内有积水,那么需要用泵将积水抽干,然后将排水口打开,保持自然排水即可。为了保证所有人员安全,在进行河道清理和开挖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提前做好相应安全措施和准备工作,包括佩戴防护用品、保持河道干燥和稳定等。

在完成安全准备工作后,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清理和开挖所需要的工具。通常情况下,我们需要使用铁锹、长柄镰刀、大钳子、石锤等工具来进行河道开挖和清理工作。如果河道内有大块石头或其他障碍物,需要使用石锤击破石头并清除,如果需要清理河床坑洞,可以使用大工具进行疏通和充填。

在清理和开挖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地进行检查,确保河道内的某些特殊物质是否被清理干净,如河道内的污泥、杂草、漂浮物等。如果有任何孢子或幼虫,需要及时处理,否则它们可能会对河道生态环境产生破坏。

当河道清理和开挖工作完成后,我们需要进一步对河道进行整理和维护。这些工作包括补栽、涂白环工、覆盖稻草、重新整理灌木等,以保护河道环境。我们还可以在河道内设置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平台,方便日常垃圾清理。

在完成河道清理和开挖工作后,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和指导原则,以便于在下一次河道清理和开挖工作中更加准确地指导和操作。

总之,河道清理开挖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相对繁琐的过程,但如果完成得当,它将带来许多有益的特殊效果。作为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工作,河道清理和开挖是我们每个人应该积极参与的一项工作。

清理工作计划【篇9】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严厉打击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规避招标、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20xx年以来新开工、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进行排查,检查处理工程项目涉及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单位和个人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清理内容包括:一是无资质证书的企业、个人或者有资质证书的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利用其他企业的资质及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二是通过出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其他方式,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三是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相关文件规定,可以认定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的行为。

通知要求,对清理发现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要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进行处理。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限制市场准入、降低或撤消资质、吊销执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对主动查找、纠正问题的,可视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理;对长期挂靠借用、违规出租资质的,特别是涉及金额巨大、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直至清出建筑市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各地要将企业或个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列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通过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

通知强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打击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通过监督检查、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渠道发现问题和线索,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严厉打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的行为。特别是对国有企业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收取管理费等问题,要坚决查处,不仅要依法依规对企业进行处罚,还要严肃追究企业有关负责人和行政监督部门的责任,要深挖细查违规行为背后的腐败问题。

另据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于秋季组织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并对此次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专项清理工作进行抽查。

清理工作计划【篇10】

近日,按照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的工作部署,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水建管〔20xx〕246号),部署开展水利系统的专项清理工作。

本次专项清理的范围为20xx年以来新开工、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清理内容是无资质证书的企业、个人或者有资质证书的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利用其他企业的资质及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通过出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其他方式,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认定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的行为。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和业务归口管理的原则进行分工,各负其责。水利部(包括流域机构)负责部直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对地方专项清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直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部署、督查指导本地区地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单位具体负责所管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水利部有关司局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所管理业务领域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研究部署阶段。各流域机构、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自身的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进行动员部署。二是排查整改阶段。6月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纠正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各牵头单位、各流域机构、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于6月20日前将所涉及的项目清单按附件表格形式报水利部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底前报阶段性工作情况。三是重点抽查阶段。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抽查督导工作。水利部工程治理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对部直属项目和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项清理工作进行重点抽查。

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完善管理制度,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维护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秩序,促进水利建设市场健康发展。

清理工作计划【篇11】

导语:2008年西江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项清理自查自报综合情况报告

2008年西江乡带领干部耿介自律专项料理自查自报综合环境报告

根据川纪发[2008]19号关于《2008年全市党员干部耿介自律专项料理工作方案》,联合我乡实际,当真展开了五个方面内容的专项料理工作,现将自查自报的综合环境报告以下:

1、 明了工作教导思维

坚定以“三个代表”紧张思维为教导,当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带领干部耿介从政多少标准等有关法则》,以乡级带领班子成员耿介自律为重点,以专项料理为载体,履行教诲、轨制、监督相联合,进一步促成我乡党风廉政构筑和带领干部耿介工作。

2、 抓好〈〈工作方案〉〉的进修宣扬贯彻

7月8号,乡党委召开全部构造干部集会,当真进修川纪发[2008]19号文件精神,明了精神本色和工作要求,并建立工作带领小组,乡党委副布告、纪委布告何珊华任组长,乡纪委副布告魏楚华,乡构造办事张四红同等志为成员,当真构造和谐乡带领班子成员耿介自律专项料理工作。

3、比较〈〈工作方案〉〉展开自查自报专项料理

我乡带领班子成员9人,除1人因事外均参加了此次专项料理自查自报,当真填写了自查表,经党委检察,予以张榜公示,接纳大众监督。经过议定对五项内容的专项料理,异国发觉一路违规违纪的题目。

4、落实〈〈工作方案〉〉强化耿介自律意识

为进步党员带领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本领,乡党委把落实〈〈工作方案〉〉作为一次进修、教诲和警示的机遇,要求每一名班子成员联合本身工作实际,尽管不存在五个方面料理题目情况的,也要对料理内容进行反思,并在党员干部中作出承诺,使一言一行纳入大众监督之下,更好地耿介奉公,为民办事

清理工作计划【篇12】

河道的清理开挖工作一直是保持江河湖泊洁净、有序流转的重要工作。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一份详细具体、生动形象的 "河道清理开挖工作计划"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在制定计划之前,应该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具体而言,应该先对所管辖的河流进行详细的测算,了解河道的深度、宽度、流速、流量等基本情况;同时还要对河底进行全面的勘测,了解底泥的深度、密度、含沙量等重要参数。这些基础数据能够为制定计划提供充分的依据和保障。

其次,在进行具体的计划制定时,应该注意制定合理且切实可行的工作内容。例如,清理工作应该根据河道不同区域的特点来选择不同的工具和设备进行作业;并且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清理的深度和范围,制定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在开挖工作方面,则需根据勘测结果制定出详细的开挖计划,并制定出针对性强的作业方案,确保作业顺利进行。

另外,在进行工作计划制定时,还应该注意确定一些重要的工作指标和要求。如对于河道清理,应该制定出清理率、清理时间、清理深度等指标,对工作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对于开挖工作,也需要制定出开挖深度、开挖速度、施工周期等指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作业。

最后,在进行计划的实施中,必须严格按照计划要求作业,并在作业过程中进行充分的安全保障。设立专人负责安全监督,选用安全可靠的工具和设备,采取一系列必要的防护措施,严禁发生安全事故。

综上所述,制定一份详细具体、生动形象的 "河道清理开挖工作计划"对于保护江河湖泊的生态环境、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沿岸居民生活质量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发挥技术、人员、设备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精心制定、认真执行计划,全力打造洁净、有序的河道环境。

清理工作计划【篇13】

近年来,我市大力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建筑市场秩序逐步好转,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建筑市场有序运行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行为仍时有发生,不仅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而且引发工程质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坏了行业形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治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治理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行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认识治理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行为的必要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据《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严查、严处、严管的工作原则,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既要严厉查处挂靠、借用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行为,又要寻找原因,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挂靠、借用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的问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对挂靠、借用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行为的专项治理,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市场主体普遍受到一次严格自律、依法经营、履约诚信的教育,提高对挂靠、借用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危害性的认识,依法严肃查处一批挂靠、借用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案件,使挂靠、借用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同时要出台一些规章制度,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治理范围和内容

治理范围为20xx年以来新开工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及绿化工程项目,以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为治理重点。治理内容为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挂靠、借用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行为。

四、治理工作重点

1、工程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无资质承揽工程,是否存在借用他人资质或者超资质承揽工程。

2、是否有出借资质或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承揽工程。

3、工程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中标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未派驻相应人员。

4、项目经理是否到岗并实际履行职责;工程管理五大员是否到岗,是否与招标确定的人员一致;现场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与中标人是否有合法的劳资和养老保险关系。

5、工程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和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行为。

6、工程项目建设中是否有其他不符规定的发包和招标行为。

7、工程款拨付凭证是否规范及是否存在其它涉及工程挂靠、借用资质、违规出借资质行为。

五、工作安排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6月1日至9月15日,我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建管科、法制科、质监站、安监站、开发区建设分局(建管所)、园区建设分局负责人及一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班子,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专项治理分自查自纠、专项检查、依法处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工作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30日)。

由各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进行自查,在规定时间上报自查结果。自查内容为:按照整治重点提出的7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各单位总结自查自纠的工作情况,将工作基本情况、查出的主要问题、处理情况和工作建议形成文字总结材料,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我局建管科。

(二)、专项检查工作阶段(20xx年7月1日8月15日)。

在各建设单位组织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建管科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我局将进行分类汇总,对各违法行为进行定性分析。

(三)、依法处理工作阶段(20xx年8月16日9月15日)。

根据检查的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有关违法行为按规定实施处罚,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治理挂靠、借用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行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所以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一方面,要积极依靠市治工办的领导和统筹。另一方面,我局有关职能单位,也要切实加强协调,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治理挂靠、出借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充分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和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加强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及人员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自觉抵制挂靠、出借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行为意识。引导企业自觉树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观念,适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违规单位,通报违规问题,表明我们治理挂靠、借用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行为问题的坚定决心和信心,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

清理工作计划【篇14】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省、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办学条件普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全县中、小学校校产清理和《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以下简称“两证”)办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4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校产普查清理工作,并按要求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这次学校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1.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所属学校校产清理和办证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将村完小、村小学原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交回换发新证,超过20xx年4月10日拒不交回学校的视为作废,学校可重新办理。

2.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及县房管所要密切配合,指定专人,协助做好学校《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工作。要充分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尽量简化办事程序,做好服务工作。

3.县教育局要做好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的组织、督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学校“两证”办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两证”办理工作圆满完成。

4.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要按照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所()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学校“两证”办理中的各项业务工作,真实、准确绘制各学校校舍平面图。

(三)各学校《土地使用证》以村完小、中学为单位申请办理,村小学、教学点挂靠村完小办理。县国土资源局除收取每本《土地使用证》工本费20元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学校《房屋产权证》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申请,以村完小、中学为单位办理,村小学、教学点挂靠村完小办理。校舍布置图、房屋分幢平面图的绘制及建筑面积计算由各中心学校承担,县教育局负责审核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县房管所根据县教育局审核后的材料,进行产权登记发证。县房管所除收取每本《房屋产权证》工本费(含表册费、印花票)20元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五)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必须全部办齐《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做到不重不漏、真实可靠。

三、时间要求

20xx年4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各中心学校、县属学校必须于4月8日前将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材料提交房管所,以确保“两证”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全县各学校按时完成校产清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校产清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杨必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校产清理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做好各乡镇中、小学的校产清理及“两证”办理工作。

清理工作计划【篇15】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的通知

(沪府办[2004]10号)

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统一规范性文件备案的程序与格式,提高报备质量,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共四种)印发给你们,请在本单位或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30日内,将报送市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备案件按照要求的格式(A4纸)和内容,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其中,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1份,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5份(附电子文本1份),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和制定依据各1份。

二00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

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1)

上海市××区(县)人民政府

××府规备字[ ]号

关于《 》的备案报告

市人民政府:

现将我区(县)×年×月×日发布的《 》5份及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各1份报请备案。

(区、县人民政府印章)

×年×月×日

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2)

上海市××区(县)人民政府文件

(文号)

上海市××区(县)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 》的通知

××××(发送单位):

《 》已经×年×月×日第×次区(县)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年×月×日起(或发布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区(县)人民政府印章

×年×月×日

主题词:××规范性文件××

报送:××

抄送:××区(县)档案馆

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3)

关于《(草案)》的说明

〔注:该说明是指规范性文件报请审核时,法制机构或者起草部门就规范性文件草案所作的说明,内容包括: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问题;拟采取的措施或者将要实施的制度;起草中的分歧意见及其处理方法。〕

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4)

关于《 》的制定依据

┏━━━━━┯━━━━━┯━━━━━━━━━┯━━━━━━━━━━┓┃

序号

名称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

┃┠─────┼─────┼─────────┼──────────┨┃ │

┃┠─────┼─────┼─────────┼──────────┨┃│

┃┠─────┼─────┼─────────┼──────────┨┃ │

┃┠─────┼─────┼─────────┼──────────┨┃│

┃┗━━━━━┷━━━━━┷━━━━━━━━━┷━━━━━━━━━━┛

〔注:制定依据是指起草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请按照此表要求填写。制定依据有两个以上的,请按照依据的效力等级从高到低填写。其中,制定依据是国家政策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的,还应当附该文件的全文。〕

附件2:

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

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1)

上海市××局(委、办)

××规备字[ ]号

关于《 》的备案报告

市人民政府:

现将我局(委、办)×年×月×日发布的《 》5份及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各1份报请备案。

(局、委、办印章)

×年×月×日

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2)

上海市××局(委、办)文件

(文号)

上海市××局(委、办)关于发布《 》通知

××××(发送单位):

《 》已经×年×月×日第×次局(委、办)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年×月×日起(或发布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局(委、办)印章

×年×月×日

主题词:××规范性文件××

报送:××

抄送:××市档案馆

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3)

关于《(草案)》的说明

〔注:该说明是指规范性文件报请审核时,法制机构或者起草部门就规范性文件草案所作的说明,内容包括: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问题;拟采取的措施或者将要实施的制度;起草中的分歧意见及其处理方法。〕

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4)

关于《 》的制定依据

┏━━━━━┯━━━━━┯━━━━━━━━━┯━━━━━━━━━━┓┃

序号

名称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

┃┠─────┼─────┼─────────┼──────────┨┃ │

┃┠─────┼─────┼─────────┼──────────┨┃│

┃┗━━━━━┷━━━━━┷━━━━━━━━━┷━━━━━━━━━━┛

〔注:制定依据是指起草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请按照此表要求填写。制定依据有两个以上的,请按照依据的效力等级从高到低填写。其中,制定依据是国家政策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的,还应当附该文件的全文。〕

附件3:

市政府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

市政府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1)

上海市××局(委、办)

××规备字[ ]号

关于《 》的备案报告

市人民政府:

现将我局(委、办)与××局(委、办)×年×月×日联合发布的《 》5份及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各1份报请备案。

(主办局、委、办印章)

×年×月×日

市政府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2)

上海市××局(委、办)上海市××局(委、办)文件

(文号)

上海市××局(委、办)、上海市××局(委、办)

关于发布《 》通知

××××(发送单位):

《 》已经×年×月×日××局(委、办)第×次局(委、办)办公会议和×年×月×日××局(委、办)第×次局(委、办)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年×月×日起(或发布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局(委、办)印章

局(委、办)印章

×年×月×日

主题词:××规范性文件××

报送:××

抄送:××市档案馆

市政府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3)

关于《(草案)》的说明

〔注:该说明是指规范性文件报请审核时,法制机构或者起草部门就规范性文件草案所作的说明,内容包括: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问题;拟采取的措施或者将要实施的制度;起草中的分歧意见及其处理方法。〕

市政府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4)

关于《 》的制定依据

┏━━━━━┯━━━━━┯━━━━━━━━━┯━━━━━━━━━━┓┃

序号

名称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

┃┠─────┼─────┼─────────┼──────────┨┃ │

┃┠─────┼─────┼─────────┼──────────┨┃│

┃┗━━━━━┷━━━━━┷━━━━━━━━━┷━━━━━━━━━━┛

〔注:制定依据是指起草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请按照此表要求填写。制定依据有两个以上的,请按照依据的效力等级从高到低填写。其中,制定依据是国家政策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的,还应当附该文件的全文。〕

附件4:

规范性文件目录备案格式

××区(县)或者××局(委、办)

××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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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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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填表单位:(印章)

填 表 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注:每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请于第二年1月31日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年03月31日 实施日期:2004年03月31日(地方法规)

清理工作计划【篇1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解决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ー、总体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作出的部署,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通过清理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投资、稳预期等措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金融风险、推进去杠杆,减轻企业负担、保障民营企业权益和社会民生福祉,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保障清欠工作取得实效,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重点任务

清理xx区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包括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

三、工作步骤

(一) 建立台账阶段(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

全面梳理排查xx区政府、国有企业、融资平台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建立清欠台账,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和具体措施,采取销号管理,确保按期完成清欠任务。具体由人社局负责建立清欠拖欠农民工工资台账;建设交通局负责建立清欠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台账;财政局(含国资办)负责建立财政专项资金、“两款一金”、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PPP到期应付合同款欠款台账。于xxxx年xx月xx日报经发局汇总。

(二)优先清理阶段:(xxxx年x月xx日前完成)

1、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单位:人社局)

2、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责任单位:财政局、建设交通局)

3各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责任单位:财政局,相关部门、单位)

4、有条件清偿的建设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等“两款一金”。(财政局,相关部门、单位)

5、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欠款。(责任部门:国资办,阅海实业集团、海阅资本(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责任单位:财政局,相关部门、单位)

(三)着力清理阶段(xxxx年x月xx日至xxxx年x月xx日)

1、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政府欠款。(责任单位:财政局,相关部门、单位)

2、以被叫停的不规范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且已形成一

定工作量的欠款。(责任单位:财政局,相关部门、单位)

3、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欠款。(责任单位:国资办,阅海实业集团、海阅资本(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四)“回头看”阶段(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一是开展清欠工作“回头看”,对存在漏项的,督促及时补报、限期清偿;对未按规定时限化解的,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有关账款应付尽付、不留死角。(责任单位:政研室、经发局)

二是加大对有关清欠工作的审计力度,对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进行审计时,重点关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要求其整改。(责任单位:审计局)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开展清查、清欠行动,务求取得实效;要结合化解地方政府隐形债务的步骤和时间表,稳步推进清欠工作,不断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严防新增拖欠。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部门、单位要研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作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加强列失信主体实施信用监管,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制定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有关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处理打击报复、限制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业务往来等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各司其责”的原则,加强协调,落实目标责任制,并对本单位清欠工作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摸清被拖欠民营企业名称、项目、被拖欠总金额等相关内容(没有存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单位也要“零报告”),并根据摸底情况按照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清退给民营企业。

(二)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定期报送清欠进展,及时总结阶段性工作。经济发展局负责收集汇总各部门报送信息,定期向自治区、x市报告进展情况,按期形成我区清欠工作总结。各部门、单位要于xxxx年xx月xx日前报送清欠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等);于xxxx年x月xx日前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xxxx年x月xx日前报送前三阶段清欠工作总结,xxxx年xx月xx日前报送清欠工作年度总结。同时,建立周报、月报制度,各责任部门要在xxxx年x月底前,每周四向经济发展局报送台账报表。联系人:曹碧雲,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清理工作计划【篇17】

清理整顿执法资格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和《省持证执法和监督规定》及《市关于清理整顿执法资格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有效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经济发展环境服务保障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创建最有发展环境为目的,加快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清理整顿执法资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明确执法主体资格,规范执法程序;二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责任意识,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三是行政执法有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权责不明的现象得到纠正。

三、工作任务

1、明确执法主体。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实现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规定,对照市政府法制局档案,确定我局有行政执法资格的部门是法规监察股。

2、确定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法规监察股中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必须为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并将执法人员名单上报监察局。

3、明确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人员在处理纠纷、案件过程中必须依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土地政策、文件等,使执法依据有法可依,可将相关条文进行公开公示,并随时公布最新执法依据。

4、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我局执法程序一般为:群众举报或随时巡查→发现可疑占地情况→询问当事人有无正当用地手续→未办理手续的`,进行立案,如果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收并处罚款,责令限期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对非法建筑物进行拆扒,对破坏土地的责令恢复土地现状。对处理结果形成卷宗,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工作步骤

1、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局的要求,在制定本局的《清理整顿执法资格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方案》后,对执法人员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要求执法人员必须规范行为,照章办事。

2、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设立投诉电话,对群众反应的乱执法、野蛮执法等行为进行整改处理,并将举报情况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示,报监察局、法制局备案。

3、请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局对我局清理整顿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果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被投诉,将进行严厉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开展清理整顿执法资格规范执法行为是落实市委发展环境服务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以此为契机,切实改进执法作风,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到人,在监察局、法制局的指导下,圆满完成规范执法行为任务,按照要求完成各阶段的清查、整改、提高、汇报工作。

清理工作计划【篇18】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健康课外读物育人功能,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园,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区有关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文件精神,落实好课外读物进入校园各项管理工作及排查工作。

二、“读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细化读物管理

(一)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

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选用要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执行,推荐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的基本原则,要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

(二)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

1、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对未经学校审核的课外读物一律不允许带入校园。

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一级教育局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阅览室、图书室。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发现问题读物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三)强化监督管理,引领家校共治

馆藏图书采购及图书受捐工作均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2、加强家校联系,启动课外读物家校共治活动,不仅在课外读物的选择上对家长进行引导,同时引导家长为学生阅读课外读物创造良好的条件,共同营造“书香家庭”良好氛围。为了将阅读工程落到实处,特向家长倡议如下:

(图书馆走走,以扬州市“五个一百工程”推荐书目为重点,为孩子购买一些适合的书籍。

(2)鼓励孩子认真阅读,养成习惯,做一个热爱读书的孩子。

(口到、心到、手到、脑到”,让孩子从读本中汲取营养,提高孩子的阅读和写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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