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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工作总结

2023-05-08 10:17:07 清理工作总结

清理工作总结(篇1)

生猪定点屠宰资格 审核清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按照通知要求,现将我#$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下辖15个乡镇145个行政村,总面积7843平方公里,总人口42.7万。目前,全市共有生猪定点屠宰场十四家、牛羊和禽类定点屠宰场六家,这些屠宰场都先后经过了省和$$市相关部门的审核,颁发了定点屠宰资格证书。其中乡下的十三家屠宰场是“一畜一场,一乡一点”,各有各的屠宰来源,各有各的销售市场和区域,形成了覆盖全市城乡、规范有序的屠宰网络,充分保证了偏远乡镇居民的食肉安全。

一、审核清理工作开展情况

年初以来,我市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11]493号)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十四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逐一进行了审核。总体看来,所有企业都符合设置条件,并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但其现有的生产设施设备、条件水平与国家及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已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将一律关停。

1、加强领导,成立机构。3月25日,接到相关通知要求后,立即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市商务、工信、财政、环保、畜牧、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参加了会议,会上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协调。

2、确定目标,落实责任。制定了《##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并把工作目标、审核清理范围、工作任务、实施步骤、职责分工等进行了明确。按照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根据自己的工作任务,分别制定了工作推进时间表,严格按照市里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3、组织企业,开展自查。4月初,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动员、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自查。将有关要求和企业自查表印发给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组织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自查。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认真填写了自查表,自查项目符合条件的企业,已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了定点屠宰资格审核书面申请及企业自查表。

4、联合执法,全面检查。按照工作安排,5月6日-10日,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对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现场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小型屠宰场,已下发了整改通知,对拒不改造和逾期不改的将向上申报,取缔其屠宰资格。

二、针对企业情况所采取措施

经过审核发现,我市各屠宰场条件水平很不均衡,主要表现

为市区内的屠宰厂好于乡镇屠宰厂,交通条件较好的铁路沿线屠宰厂好于偏远乡镇屠宰厂,我们根据各企业具体情况,分别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1、需要完善提高的企业。依据审核清理标准,我市市区内的万利屠宰厂,在设施设备及生产条件水平上相对具备较高标准,但在一些细节上仍需完善,我们已提出了整改意见,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生产水平,达到国家和省的标准。

2、需要进行整改的企业。在乡下的十三家屠宰场中,有9家虽然没有大型屠宰场的规模,但基础设施较好,只是生产条件水平与国家和省要求有一定差距。我们已对这些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力争通过整改早日达标。

3、需要选址新建的企业。在乡下的十三家屠宰场中4家屠宰场因创建较早等原因基础条件较差,通过整改很难达到标准,我们建议企业重新选址新建。目前,两家屠宰场已经建设完成,正进行后期工作,屠宰场将于今年6月正式投入使用。

三、下步工作安排

生猪定点屠宰是一项关乎民生的大事,加强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是促进屠宰行业提质升级,确保肉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手段。我市将按照工作安排,在6月末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对在审核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

下达整改通知基础上,积极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对需要较大整改及重新选址新建的企业将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使整改企业在6月末达到有关要求,新建企业能在较短时间内投入使用。

2、及时整理上报信息。按照我省的统一安排和工作部署,在各个时间节点内,将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上报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及时上报到省和鸡西市相关部门。

3、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屠宰场信用检查档案,对审核合格并换发证牌的企业,以及审核不合格、整改后仍不达标依法取消定点资格的企业,通过媒体予以公告,提示广大消费者和媒体进行监督。

4、促进企业提档升级。在此次审核清理工作过程中,很多企业负责人都有意愿进一步提高生产水平,扩大生产能力。我们将以此次审核清理为契机,积极指导各企业按照国家和省的最新标准进行规划建设,使我市屠宰场全面改造升级。

清理工作总结(篇2)

为深入扎实地开展好“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按照省、市、县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要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目标,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为重点,以开展专项清理、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规章制度为手段,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全县水利事业“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成立枣强县水务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党组书记朱洪武任组长,党组成员张增利任副组长,各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主任由刘宝忠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黄珊兼任。

(一)“一问责”

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

主要任务:依据《衡水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肃问责和通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1.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着力解决执行县委、政府和局党组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以及重大问题不逐级请示、报告等问题。

2.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着力解决党的组织不健全,党不管党、党的领导弱化,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法规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着力解决党组、支部落实责任不力,致使“四风”和选人用人上的问题多发频发,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

4.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着力解决对有问题的人员该移交不移交的问题。

(二)“八清理”

1.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违规借人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着力解决超出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以“低职高配”等形式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出台“土政策”用职务职级待遇奖励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突破比例限额、超出规定范围,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

(2)违规进人问题。着力解决冀组通字[]36号文件下发之后,未通过公开招录、招聘、调任、政策性人员安置进入事业单位人员;超编、混编、混岗进入人员;未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部门单位自行进入正式人员等问题。

(3)违规借人问题。着力解决借调干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4)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机构、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等问题。

2.对国家公职人员“吃空饷”或变相“吃空饷”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七方面的问题。

(1)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2)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未按《公务员法》规定辞退并仍领取工资的。

(3)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仍领取工资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5)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6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7)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领导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

(2)领导干部亲属在其管辖的地方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3)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4)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4.对乱收费、乱摊派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行政事业性乱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项目被撤销后不终止收费;在上级规定之外,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并从中收费等问题。

(2)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违规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仍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现有或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等问题。

(3)乱摊派问题。着力解决除法律法规和省、市、县规定之外,要求单位和个人集资;除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外,要求单位和个人赞助、资助和捐赠财物;凭借职权强行要求参加有偿培训,订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购买不需要的技术业务资料或者器材等问题。

5.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及农村“三资”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在专项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l)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3)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4)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5)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责任人:郑全玲;责任单位:财务股、工程股、农水股、压采股、南水北调办)

6.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违规公费出国(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和公务用车管理中的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六个方面问题:

(1) 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着力解决虚报出国(境)任务、违规使用出国(境)经费、借机公款旅游等问题。

(2)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善力解决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超过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违规发放购物卡、各类奖金物资,以加油费、电话费、医药费等名义变相发放补贴,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在人社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发放的奖金和补贴等问题。

(3) “三公”经费管理中的问题。着力解决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报销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无关的费用;白条下账,公款私存,私客公待,铺张浪费等问题。

(4) 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着力解决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各部门兼职并多处占用办公用房;已办理退(离)休手续或工作调动仍占用办公用房;以会议室、会客室等名义变相多占用办公用房等问题。

(5)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违规超编制配车、超标准配车、公车私照;以各种名义违规使用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转嫁公务用车购置(租赁)和运行费用,公务用车出售、报废未按照资产处置规定执行等问题。

(6)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着力解决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享受公务用车待遇,同时又以各种名目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离职、退(离)休后,继续占用公务用车或领取补贴等问题;违规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等问题。

7.对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着力解决规避招标及违法招标定标;串通招标、弄虚作假、通过挂靠资质、租借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中标后非法转包;专家行为不规范、管理不统一;招标代理机构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从事代理活动;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的项目在场外交易;交易市场违规设立前置审批手续,增加交易环节等问题。

8.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

(1)强化“懒政怠政”问题整治。着力解决不愿意、不认真做事;工作拖拉,敷衍塞责;拈轻怕重,推诿扯皮:不思进取,得过且过;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分管领域或本职工作始终处于落后状态等问题。

(2)强化“不作为”,问题整治。着力解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大而化之:工作失管失察;遇到困难绕道走,碰到问题不担当;漠视群众切身利益,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

(3)强化“不在状态”,问题整治。着力解决精神萎靡,不想干事;脱离实际,盲目干事;精力分散,不务正业;对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不明;深入基层摆样子,联系群众走过场;纪律涣散,不守规章等问题。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年2月开始至2016年6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2月)。2月下旬,召开全局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2016年3月初至6月初)。各责任人协责任股室按照全局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监督检查、纠错整改、追究责任等措施,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个人自查和单位自查要深挖问题,找出根源,制定整改措施。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都要有自查报告和问题整改清单。其中,问题整改清单要明确整改时限,领导班子问题整改清单逐项明确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归档,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自查报告、问题整改清单,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上报相关单位。

(三)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6月)。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

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敏感度高,为此,强化如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不解决问题是失职、解决不到位就是渎职的意识,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把纪律挺在前、把问题解决掉、把制度建起来。重要工作党组书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确保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

(二)坚持分类处置。这次专项行动涉及的问题性质、表现形式和情形差异很大,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各专项分管责任人对分管的清理工作负全责,要抓好全局各股室的专项清理,不缺步骤、不少材料,交办公室汇总、建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好专项行动工作台帐和问题清单,逐项对照整治,逐项销号。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明确目标,严格时限;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自查出的问题,视情节可从轻或免予处分;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律顶格处理。

(三)健全长效机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围绕发现的问题,改进有关制度,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同时,要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违反制度严惩不贷,让制度成为硬杠杠、“铁笼子”。

(四)强化责任追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每月调度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搞好督导检查,随时掌握进展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健全台账。对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虚以应付的,要报领导小组组长给予严肃处理;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上报县纪委追究分管责任人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枣强县水务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和组成人员名单

清理工作总结(篇3)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自2月底起至6月底,在全市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一问责”,是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八清理”,是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乱收费、乱摊派问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根据工作职责,市委分别明确了“一问责八清理”的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都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并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印发,现将各项具体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向社会公开发布,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对相关问题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2027473、12388(工作时间);2339760(非工作时间)。

附:《“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问责工作实施方案》《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违规出让土地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集体土地管理混乱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12个文件。

为深入贯彻省、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省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廊坊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问责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强化问题导向,挺纪在前,以“零容忍”态度和“零放过”原则,抓住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创优政治生态,助力专项行动科学有序深入开展。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认真梳理问题线索,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专项行动不力的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1.《廊坊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重点解决的四个方面问题:一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妄议中央,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或上报不实。二是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党的组织不健全,党政不分、党企不分,党不管党、党的领导弱化,组织生活不规范、党政班子不团结,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法规制度不到位。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党委(党组)落实责任不力、层层传导压力不够,致使“四风”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多发频发,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等。四是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该立案的不立案,该处分的不处分,该移交的不移交,该问责的不问责;派驻(派出)机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等。

2.对“八清理”工作不重视,安排部署不及时,底数不清楚,措施不得力,进展不迅速,整改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制度建设等治本措施不到位,或者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的。

3.其他符合《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所列责任追究情形中应追究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责任的。

在对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直接责任人进行追究的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符合问责情形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问责。

问责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遵守程序,依法依规进行的原则,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自2月专项行动启动至206月底结束,期间不划分阶段,随时发现随时问责,由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问责工作的问题线索管理和组织协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书强同志负责,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米怀安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问责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开展。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由市监察局副局长邱峰同志兼任。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每月15日、30日前向市领导小组报告问责工作情况。

2.坚持统筹推进。问责工作要正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坚决落实“挺纪在前”的要求,把问责放在具体任务前面,与“八清理”工作统筹协调推进。要对已经掌握的问题线索,特别是省委巡视发现的、与“一问责八清理”有关的问题直接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对符合问责情形的,经请示本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启动问责程序,准确、严肃、认真处置好各类问题线索,并报上级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强化沟通联络。问责工作办公室要主动与各级、各牵头单位联系,摸排和掌握问题线索;要主动与职能主管部门沟通,对相关问责问题线索进行定性,依纪依规进行调查处理;要主动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问责工作情况,协调做好问责案件的定期通报和媒体曝光。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市直牵头单位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督导组要主动加强与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沟通,主动发现、及时移送在推进“八清理”专项行动中和督导督查过程中发现的,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符合问责情形的问题线索。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专人建立问责工作台账,认真填报《廊坊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问责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确保问责工作按照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扎实有序推进。

清理工作总结(篇4)

3月8日下午,我校在阶梯教室召开第一次全体党员大会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动员会,党委书记、校长冯金锁,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秦丽英,副校长闫俊茹、孔成群、王志生、曹洪章、高晋中和全体党员参加大会,办公室主任李炳军主持大会。

会上,秦校长宣读了《中共邯郸市第三中学党委-第二学期工作计划》、《邯郸市第三中学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和《邯郸市第三中学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文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履职尽责,恪尽职守,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学校跨越式发展。

冯校长在讲话中指出,目前学校发展面临重大机遇期,北外附校签约、学生公寓建设都已取得重大进展,招生工作已经紧锣密鼓地开展起来,新学期教育教学各项工作已步入正轨,学校的大发展需要全体党员干部认清形势,坚持党的领导,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争做表率,校党委将组织丰富多彩的党员活动,为党员干部提供发展平台,助力三中全面腾飞。

最后,李主任总结大会,希望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冯校长讲话精神,在以冯金锁校长为核心的学校班子带领下,依托北外附校这个平台,立足本职岗位,团结进取,敬业奉献,为学校发展贡献一份积极的力量。

清理工作总结(篇5)

一、清理的时间和范围

(一)集中清理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时间。

(二)集中清理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凡从撤地设市至年底以县政府名义或县委、政府共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均列入集中清理的范围。撤地设市以前以县政府名义或县委、政府共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废止,需要继续实施的经重新修订后发布施行。

二、集中清理的原则

清理规范性文件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即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包括法律、法规、规章等相抵触,擅自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或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坚决废止;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的条件、程序、种类、幅度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要予以修订。二是合理性原则。即对现行规范性文件是否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进行审查,审查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有关当事方之间权利和义务是否平衡,否有利于我县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等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凡在合理性上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应作出废止或修订的处理。三是一致性原则。即对内容重复、就同一管理事项多次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最后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为准,前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废止;凡制定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上位法已经修订,规范性文件也要相应修订。四是简便性原则。即凡某一管理事项上位法规定非常详细、周密,且有操作性,毋须再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废止。

三、清理的方法及程序

(一)集中清理工作方法。集中清理规范性文件,要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清理、谁修订”方法进行。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原起草部门负责清理,机构设置变化的由变化后履行该职能的部门负责清理。各乡镇、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其自行组织清理。县政府法制局负责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二)集中清理工作程序。按照清理修订、集中审查、政府审定、公布结果四个阶段进行。

1、清理修订阶段。原负责起草部门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进行集中清理,提出保留、修订、废止意见,并认真填写《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集中清理后的规范性文件,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订的重新修订,重新修订的规范性文件须注明有效期5年。

2、集中审查阶段。需重新发布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法制局,由县政府法制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3、政府审定阶段。需重新发布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法制局提出审查意见、建议,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定发布。

4、公布结果阶段。县政府常务会决定重新发布规范性文件,将向社会公布。

四、具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集中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重要意义。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集中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将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靠实责任。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确定一名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靠实工作责任,确保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按期完成。对清理工作敷衍塞责,清理工作不彻底,清理过程中瞒报、漏报或者不报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予以废止。

(三)严格备案审查程序。对清理、修订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规则》要求,及时报县法制局,以便上报市政府、县人大备案。

清理工作总结(篇6)

依据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院《州县金平水电站建设征地库底清理技术报告》的要求,我局汇同相关单位于20xx年10月24日对围堰截流清理区域进行实地踏勘同时开展相关工作。现将县金平电站围堰截流库底卫生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概况

金平水电站是金汤河梯级规划的第一级,为闸坝引水式电站。坝址控制流域面积339km2,占金汤河全流域面积的29.9%,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13.1m3/s,多年平均年径流总量4.13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3090m时,库容2270万m3,调节库容0.237万m3;电站装机容量81mw,保证出力15.83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3.835亿kw×h,装机年利用小时4735h。

金平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3090m,水库面积0.66km2,水库长约3.53km,平面形态呈带状,最大水面宽351m,平均水面宽189m,属峡谷型水库。水库区河谷深切,两岸分水岭海拔高程4500m~5250m,河谷地形相对高差1500m~2200m,为典型的峡谷型水库。工程的'开发任务为发电,兼顾生态环境用水。

二、清理范围

根据调查,金平水电站围堰截流建设征地区域不涉及卫生清理项目。

三、组织实施

库底卫生清理清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我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做好本单位库底清理工作,妥善处理好清理过程中各类矛盾问题。

四、结论

本次金平水电站围堰截流区域无库底卫生清理项目。

清理工作总结(篇7)

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支付中心存款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对支付中心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组建清理工作小组

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组建了以乡长为组长,财政所所长为副组长,乡会计、出纳为成员的清理工作队伍,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目标认真清理

按照文件要求,我乡清理工作小组对支付中存款进行了全面认真清理。

三、清理结果

截止20xx年6月11日,我乡支付中心存款共计1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20xx年资金待理账为3146.39元;二是12年乡机关10.12日灾害重建资金65100元;三是20xx年人畜饮水1753.61元;四是20xx年温古村通村公路维修30000元。根据清理结果,乡请求财政收回我乡支付中心存款共计100000元。

四、工作要求

我乡相关工作人员经过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主动与财政局和相关股室进行沟通、协调,全面完成了自理。

清理工作总结(篇8)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日前,市委决定自2月起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聚焦和整改巡视中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怠政懒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一问责”是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重点解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4个方面问题。 “八清理”重点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乱收费、乱摊派,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等相关34个方面问题。

近年来,我市持续从严查纠四风,措施得力,成绩斐然,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但作风建设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问责八清理”行动与我市“学后池、整作风”活动组合施力,扎实推进“两个问责”常态化、制度化,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促进工作长远发展。市委书记高宏志、市长王会勇对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非常重视,认真阅读了实施方案,并专门作出重要批示。

高宏志在批示中强调,“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是全省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实践,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亲自上手直接抓,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任务;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具体行动,加大问责力度,对触及纪律底线的问题敢于较真碰硬,坚决加以清理和纠正;作为深化巡视整改工作的创新举措,举一反三,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作为实现“十三五”强势开局的重要保障,结合“学后池、整作风”活动,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更好地促进调状态、转作风、抓落实。

王会勇在批示中强调,“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对转变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升工作效能、确保政令畅通具有重大促进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府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和机关作风整顿,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典型案件,以刮骨疗伤的勇气、壮士断腕的气魄,彻底革除思想垢病、铲除作风顽疾,把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通过机关作风的大转变、服务效能的大提升,为实现“十三五” 强势开局凝聚正能量,为加快建设富强邯郸、美丽邯郸营造好环境。

2月26日上午,全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动员会召开后,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

“不解决问题是失职,解决不到位就是渎职。”目前,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已经成立。市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正在抓紧细化工作方案,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受理举报、监督检查、纠错整改、追究责任等措施,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行动开展期间,将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限期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虚以应付的进行严肃查处,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将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和案件,通报问题的处置情况及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履责不力的反面典型。

为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行动还将坚持标本兼治,围绕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做好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废工作,用制度巩固问责清理的成果。同时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违反制度严惩不贷,让制度规定成为硬杠杠、“铁笼子”,着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清理工作总结(篇9)

3月4日下午,我校召开“一问责八清理”“开展作风整顿焕发最佳状态”动员大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会议由副校长谢志强主持,副校长鹿建永、吴娜娜分别宣读了《河北保定外国语学校关于开展作风整顿焕发最佳状态的实施方案》、《河北保定外国语学校“一问责八清理”实施方案》。范书记传达了教育局局长徐志清重要讲话,对我校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最后,杨校长做了总结发言,他指出,开展好“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我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发展氛围。他同时强调开展作风整顿焕发最佳状态,是落实市委、教育局党委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迫切需要。对照“三严三实”,聚焦“八破八立”,促进思想解放,转变干部作风,焕发最佳状态,凝聚强大合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通过活动,达到政治纪律明显增强、思想解放明显提升、精神状态明显改观、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

杨校长强调,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和开展作风整顿、焕发最佳状态,是今年的一件大事。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全体党员干部要做表率、争先锋、当模范,各方面都要严格要求自己,要深入一线服务广大师生,踏踏实实抓质量,抓教育、教学,重塑名校辉煌,为建校110周年献礼。

清理工作总结(篇10)

县位于陕西省市北部,辖7镇5乡1个街道办事处、211个村委会,101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6.6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11万人,总土地面积2950平方公里,属典型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自然条件较差,但资源相对丰富,主要有土地、油气和人文旅游三大资源。全县完成生产总值75亿元,财政总收入14.3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7.3亿元,较上年增长3.5%,农民人均纯收入4646元。下面就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近年来,党和国家特别重视“三农”工作,始终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农惠农的力度逐年加大,至三年内,中、省、市对我县强农惠农的补助资金累计达6.72亿元,重点支持了退耕还林、粮食综合直补、乡村道路、农村安全饮水、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为推进“三农”工作、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领导高度重视,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及时部署。

6月29日我县组织各涉农部门在分会场参加了全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在会上县领导和各涉农部门认真领会会议精神,会后政府县长程引弟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我县清理检查工作。县财政局经过研究出台了《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安排》并向县政府做了汇报,并初步制定了《实施方案》草案。县政府对我县清理和检查工作给予重要指导意见,并提出了要求:一是思想重视,把握重点,吃透政策,掌握本次清查的政策界限。二是抓住本次清查问题中心,积极及时部署。三是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确保本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要求。

二、前一阶段我县所做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1、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7月25日,县政府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成立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程任组长,政府副县长徐、财政局局长李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级各涉农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召开全县动员部署大会和业务培训会。

8月3日,我县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和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在县邮政局三楼会议室举行,参加会议的有政府常务副县长高树杰、政府副县长徐宪部、财政局局长李钟元及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由徐宪部主持。会上县财政局局长李钟元宣读了《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这次清查的目的、范围、内容、任务、职责。进一步明确目标,各司其职,这为保质、保量完成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任务做足准备。会后举办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业务培训班,加强思想宣传,确保了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3、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根据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部署,各单位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全面摸清-上级下拨及本级财政安排强农惠农资金,对拨付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重点自查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发放对象、标准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等。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纪检、财政、经济发展、审计等单位人员,分成四个检查小组对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县自查自纠工作已经全面开展,各部门、各乡镇都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积极自查,填报表格,确保了我县清理检查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4、上下联动,积极沟通,相互协作。

自我县开展此项工作以来,积极与市领导小组沟通,扎实掌握政策,明确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主动与各乡镇各部门联系,确定联系人员,及时布置工作任务,准确传达政策要求;财政、纪检、纠风、审计部门相互协作,积极配合。通过上下联动,积极沟通,相互协作,使我县清查工作准备充分、工作有序,实施有效。

5、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努力构建清查工作的舆论监督环境。

强农惠农资金涉及着广大农民利益,本次清查工作既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也是对广大农民的负责,因此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努力构建清查工作的舆论监督环境尤为重要。我县《实施方案》出台后第一时间在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并印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简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传真。

6、我县自查自纠工作基本情况

(1)通过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我县各项涉农资金管理状况良好,资金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各项涉农项目资金都能按计划执行,各项惠农补贴资金能及时足额兑付,并保证其准确性。基本不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2)、我县—涉农资金基本情况。

涉农资金合计25597.3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16932.29万元,县级资金8665.02万元

涉农资金合计32502.4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3.23万元,县级资金12469.2万元

涉农资金合计41696.6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30206.39万元,县级资金11490.24万元

三、今后工作安排及想法。

一是进一步完善自查自纠工作,对没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部门和乡镇,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完善自查自纠工作,

二是制定重点检查方案,积极开展重点检查工作,组织财政、审计、监察、纠风四部门人员,分为四个组对全县涉农部门和各乡镇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要达100%,通过重点检查进一步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使本次清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以本次清查工作为契机,健全完善相关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对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一直通“兑付方式进一步完善,在《县强农惠农资金“一直通”兑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执行上,在对以前兑付经验的总结上,和对本次提出问题的基础上,出台《县强农惠农资金“一直通”兑付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兑付程序,提高兑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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