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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1)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指导村级卫生室开展协管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以规范和指导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依托现有公共卫生资源,建立县—乡镇—村卫生监督与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规范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组织及执行单位
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监督局负责承办,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具体实施。
三、项目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四、项目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承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市卫生监督局开展经常性职业病防治街头咨询和宣传活动;乡镇卫生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记录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是否在职或退休、住址、联系方式、接触或可能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发现日期、发现途径、咨询指导内容简述、有无报告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及报告方式、报告时间、报告接收单位(人)等,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乡镇卫生院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无证供水单位以及有生活饮用水被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线索或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四)学校卫生服务。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学校卫生服务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卫生监督局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以及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发现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以及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调查。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督查指导工作,具体人员组成见附件1。
(二)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卫生院要在公共卫生科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在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牌子,接受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和业务管理。
(三)房屋及设备配置
1、房屋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15平方米
2、设施设备配置
电脑1台(含打印机)、数码照相机1台、电话1部、办公桌椅及文件档案柜。
(四)人员配备
1、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局从乡镇卫生院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协管员申报条件见广卫函38号文件要求。
2、每个中心卫生院应设置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其中专职协管员2名;一般卫生院应设置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协管员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服,着装上岗(配卫生监督协管制服费用由各院承担)。每个村设置1名卫生监督信息员,由村卫生室负责人担任。
3、乡镇卫生院应明确1名副院长分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但不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员。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实事求是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宣传、培训、整治工作,通过进一步强化监督,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在投入品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对出栏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监督指导,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辖区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四、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下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及任务,并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二)集中开展及培训阶段(2月——5月)
1、组织开展春节前后的肉食品质量监管工作,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
2、组织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
3、加强保障执法队伍建设,由于受到缓征检疫费带来的负面影响,要积极向上级争取保障增加基层执法人员待遇问题,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4、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5、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6、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畜产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7、继续深入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并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经营白条肉现象的发生。
8、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检检测合格率达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物质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情节严重的并按照程序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9、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夏季病害肉整治阶段(5月——9月)
1、认真组织开展夏季病害猪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活动。
2、加强高温季节无害化处置监督监管工作,确保病死猪在监管人员现场监督下,做好无害化处置,确保无染疫、无私自转运贩卖发生,确保无害化处置监管到位。
(四)验收总结阶段(10月——12月)
五、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3)
卫生监督协管站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计划范文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香城镇卫生监督工作站20xx年度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计划如下:
一、将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设置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管理机构,建立职业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领导小组,配备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兼职人员。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咨询指导责任制,层层落实一级抓一级,厂长与车间主任签定责任状,车间主任与工人签责任状。
四、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每年开展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率达100%,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
五、建立健全职工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六、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提供相应的防护设施和按时发放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七、每年对企业有毒有害场所开展职业卫生监测,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八、严格执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红的操作规程及放射防护措施。
九、加强农村农药中毒的防护工作及报告制度。
十、计划于20xx年九月份由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员深入各企业,对辖区的所有行业进行排查,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并上报给区疾控监测科。对排查出的职业病高危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全年不少于一次,并每季对企业进行督导,并有督导记录。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4)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近年来,卫生监督工作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有效推进卫生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制定一份细致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根据"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这一标题,详细、具体且生动地阐述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卫生监督目标的确立
卫生监督工作的核心目标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香体环境的安全。因此,卫生局首要任务是明确并确立卫生监督目标。其包括食品安全监督、医疗卫生监督、环境卫生监督等要点。在制定目标时,应充分考虑当前社会形势和卫生领域的突出问题,以及人民群众的关切和需求。
二、卫生监督计划的制定
在明确卫生监督目标后,卫生局将制定一份全面细致的监督计划,并明确计划的执行步骤和时间节点。计划中应明确监督重点、监督内容、监督范围、监督对象等要素,以及制定适用的监督标准和方法。同时,需要充分考虑资源分配、人力培训等因素,确保卫生监督工作的正常推进。
三、卫生监督力量的建设
为了保证监督工作的有效推进,卫生局需要建设专业化、高效性的卫生监督力量。要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要加强卫生监督团队的建设,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要加强对卫生监督人员的日常监督和考核,确保他们的工作按照规范进行。
四、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在当前信息化时代,卫生监督局需要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可以建立卫生监督数据库,并逐渐实现大数据分析,在监督工作中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同时,可以通过互联网公开监督结果,促进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卫生工作。
五、卫生监督宣传教育工作
卫生监督工作的推进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为此,卫生局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卫生监督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社交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卫生监督新闻和信息,提高社会关注度。同时,可以结合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公众卫生意识的培养和普及。
六、卫生监督工作的评估和监督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的实施需要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以及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可以通过组织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对监督工作的效果和问题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加强对监督工作的监督,确保监督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监督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的制定是卫生领域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保障。只有制定详细、具体且生动的计划,才能更好地推进卫生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5)
为切实做好201x年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省、市、县工作会议要求,我股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职责拟定201x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规范执法监督
抓好执法队伍建设,201x年将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提高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让每位同志在执法工作岗位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并做到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按章办事,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人员岗位职能职责,全面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监督工作,完成拟定的全年工作任务。
二、市场监督
按照动物卫生监督赋予的职能职责及年初县“放心肉”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实施要求,继续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市场整治工作。从源头抓起,重点整治私屠滥宰、病害肉上市、无证无章白皮肉上市,监督做好无害化处置工作,严格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并加大执法力度做好案件查处工作,清理整顿市场秩序,规范行业行为,为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县打下坚实基础。
三、规模养殖场监管
1、全面加大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201x年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法人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全县规模养殖户认知国家的所赋予法律、法规所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职责,约束规范行业行为,逐步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
2、加强规模养殖场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查检测工作增加频次,做到不漏检测,确保不留死角,确保全年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3、全面加强规模养殖场台账登记、耳标加挂、产地检疫、强制免疫、无害化处置、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等监督检查工作,在执法中发现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事从严查处。
4、加大对规模养殖场宣传力度,发放宣传纸,张贴给规模养殖场的一封信,通过电视、新闻媒体等使广大养殖户合法经营,健康发展畜牧业使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在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强化责任、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依法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严重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
五、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1-2月)
召开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会议部署开展近期执法工作。
2、集中执法人员培训(3月)
组织开展全县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队伍建设。并部署落实全年工作计划,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3、集中开展规模养殖(户)培训(4月)
组织开展对规模养殖场大户法律、法规及技术指导培训工作,通过指导培训使每位养殖户依法养殖,确保养殖风险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4、组织开展市场大检查工作(5-6月)
重点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市场大检查工作,全面整顿及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实施。
5、集中开展夏季执法监督整顿工作(7-8月)
高温季节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夏季病害肉、冷库、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督执法工作。
6、做好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9-10月)
重点做好“中秋、十一”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大检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肉品消费安全。
7、验收总结阶段(11-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