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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2023-11-28 11:07:03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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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1】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我苏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进我苏木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以加强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习,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力尽健全我苏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1、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3、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4、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2】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医疗监督

1.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全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情况,重点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反相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医务人员未取得相应资质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行为。

2.打击无证行医。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流动人口聚集地的“黑诊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游医、假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零售药店;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二)血液安全监督

检查全区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人员、设施、设施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和完善临床输血相关规章制度,是否使用指定血站供应的血液,是否存在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互助献血和应急用血采血是否规范等。

二、工作要求

(一)局卫生监督所要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措施,落实责任,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的医疗卫生及供血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曝光典型案例,重大案件及时报告我局疾控股。

(二)各镇(中心)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及时上报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线索,并做好跟踪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三)局卫生监督所要于11月10日前登录卫生监督中心网站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汇总表(盖章书面和电子版)报局疾控股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3】

20xx年,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布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预防性和常态化监督理念,大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特定管理相对人动物防疫标准化建设,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明晰监督对象、内容、目标,全面落实定点、定区域监管责任制和定期例行检查制度;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和内部监察,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一、强化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工作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只有抓好产地检疫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动物疫病的源头控制。20xx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一是推进和规范产地检疫报检点地设置,明确报检点管理区域和检疫人员,坚持报检点值班制度,提高服务意识,促进产地检疫率全面提高。二是严格执行凭畜禽标识和有效的免疫证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制度,凡没有免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的一律不予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二、强化屠宰检疫。严格屠宰检疫管理,是保障肉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关键。我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无法整改及不按要求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把“四关”,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严把动物入场关”要实行准宰制度,“严把屠宰畜禽待宰关”驻厂检疫监督人员对待宰动物每隔4小时检查1次,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严把同步检疫关”驻厂(场)检疫监督人员严格规定程序实施检疫,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严把宰后处理关”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要严格按照gb16548-20xx《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相关规定,监督厂方严格实施无害化处理。二是驻厂检疫监督人员要及时、规范填写各项检疫记录,做好畜禽标识的回收和各项记录的整档,确保屠宰检疫工作进一步规范。三是在完善生猪定点屠宰的基础上,加大禽类和牛羊集中屠宰的推进力度,制定屠宰规程和工作程序,逐步取消用市场监管代替屠宰检疫的行为,杜绝只收费不检疫的不作为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三、强化饲养环节的监管。以规模饲养场、养殖户为重点,加强对动物饲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进行严格处理。同时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指导养殖小区、养殖场户依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养殖档案和日常动物防疫制度。

四、强化流通环节监督检查。流通环节是病害动物产品从产地进入餐桌的重要渠道,为确保全县人民食肉安全,20xx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按照省、市、县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冷库、超市、生肉销售点等动物、动物产品流通本文来源:114 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县城区销售的肉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者做到凭证入库、亮证经营。三是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对从事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和取缔,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切实抓好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要大力推进规模饲养场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抓好二维码耳标佩戴监督管理,要加强二维码耳标的网上申领、审核、签收、发放管理工作。抓好养殖档案监督管理工作,种畜场、规模饲养场(饲养小区)要全部建立生产和防疫有关信息养殖档案,全面准确记录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相关信息,基本做到全程监管有据开查,抓好规模养殖场生产防疫信息报送监督和识读器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每台识读器年内都有上传信息数量,强化定点、定期信息报送管理,上报省市的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报送相关信息。

六、强化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所有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库存等相关环节管理办法、制度、措施、记录,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证章标志都能追溯到具体责任机构。

七、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实行责任追究

要加大内外监察力度,严厉打击、严肃处理内外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加大内部监察力度,对存在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等重大监管责任问题的要追究法律行政责任。对不按规定引入动物、不按规定申报产地检疫、不按规定对病死动物实施无害化处理、不按规定实施强制免疫、规模饲养场防疫不达标、屠宰、加工、经营病死动物的行为要坚决查处。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4】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完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20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及时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并进行处置,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经营管理,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工作内容

根据省抽检项目方案,20xx年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包括凉拌菜(含沙拉)、生食水产品、自制熟肉制品、自制调味品、自制饮料、煎炸用油、餐饮具等13个品种,抽检品种、检验项目、抽检数量、抽检频次及时间安排按照省统一计划执行(见附件1、附件2)。

在保证完成本方案下达的抽检任务的前提下,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增加餐饮环节食品重点品种为辖区20xx年监督抽检自选品种,与省局计划一并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上报信息。

三、工作安排

(一)抽检范围

监督抽检的场所覆盖各类餐饮单位(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其中,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

(二)抽样实施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要指定抽样人员,按照抽样计划表的时间安排实施抽样,并负责将符合检测要求的所抽样品在有效期内送达市卫生监督所,做好样品交接工作,确保抽样任务顺利完成。

(三)采样时间

全年监督抽检工作分四期实施完成:第1期(2~3月份),集中送样时间为2月20~2月24日;第2期(4~6月份),集中送样时间为4月16日~4月20日;第3期(7~9月份),集中送样时间为7月16日~7月20日;第4期(9~11月份),集中送样时间为9月3日~9月7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监督抽检工作,结合省级任务和市级计划,认真制定辖区监督抽检工作方案,指定具体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质量控制和数据汇总工作。

(二)严格抽检程序,确保抽检质量

各地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组织抽样和检测工作,确保抽检工作符合法定要求,程序合法有效,检测结果准确可靠。要按照编号规则进行样品编号(见附件4),填写相关执法文书。对定型包装产品应填写《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进行产品确认。

(三)及时查处问题,按时报送结果

市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做好样品信息登记、数据整理、核对、汇总和上报等工作。检测数据要严格按照检验方法等标准要求进行有效数位的修约,若检验结果在检出限以下,均以检出限的1/2数值填写,不得隐含计算公式。监督抽检的合格率不作为绩效考核的评价指标。20xx年3月19日、6月5日、9月10日和11月9日前分别报送第1、2、3、4期监督抽检问题查处情况。

(四)做好案件查处,及时通报信息

市卫生监督所应及时把监督抽样结果反馈至各县(市、区)。各地应尽快将省、市的检测结果告知被检单位,对经营或使用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的餐饮单位要依法处理。查处情况按期上报,特殊情况应随时上报。各地要严格信息管理,未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监督抽检的相关信息。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5】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学校卫生及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传染病防治监管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情况的稽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服务质量。以防范渎职侵权犯罪为中心,查找卫生执法工作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存在的执法缺位越位以及行政不作为问题。

二、稽查对象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机关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及其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稽查。

三、稽查重点

(一)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重点对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合法性,一次告知是否到位,许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行政不作为或滥作为等方面进行稽查。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政处罚中卫生行政处罚主体和程序的合法性,证据、依据是否充分准确,执法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规范,处罚决定是否公平、公正,处罚结果是否公开透明等情况进行稽查。

(二)公共场所:重点督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情况。

(三)医疗服务市场监管:重点督查部署和开展本地区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工作情况,与公安等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情况,打击非法行医等案件举报投诉及处理等情况。

(四)传染病防治监管:重点督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和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情况。

(五)职业卫生监管:根据“卫监2号行动”要求督查辖区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职业卫生宣传培训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了解放射诊疗单位持证、放射防护设备检测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情况。

(六)卫生监督队伍管理:重点对卫生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风纪风貌等情况进行稽查。

(七)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及处置情况稽查。

四、稽查方式

针对各项稽查内容,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案卷评查、执法行为调查、走访询问等方式组织开展稽查工作。

五、进度安排

各县市区对卫生行政许可、落实今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对自查结果认真总结分析,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处理措施。在自查的基础上,市卫生局将于8月中下旬组织对各县市区稽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同时,我局也将作好迎接卫生厅督查准备。具体安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中旬):自查阶段。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稽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对本级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食品安全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阶段(8月下旬):市级督查阶段。我局将对照省有关卫生监督工作相关工作规范和我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和要求,对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食品安全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10月上旬):迎接省级抽查阶段。认真总结全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积极整改、完善,作好迎接卫生厅督查的各项准备。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6】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加强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使卫生监督的工作经费、执法装备等按照有关规定达到要求,着力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市旗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发布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建立对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完成情况量化考评制度,做到考核目标责任化、考核指标科学化、考核过程经常化和全程考核公开化。切实促进卫生监管模式的转变和执法效率的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1、按照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卫生许可工作要与卫生监督发展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原则,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提高服务相对人满意度,缩短许可项目平均办结天数,提高许可项目(审批时限)办结率。

2、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形象,逐步建立服务、首问责任、办结制度;继续完善和强化办事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化系统,提供有效审批结果和许可内容信息查询。

3、优化卫生许可工作流程,统一窗口受理,严格按照资料审核、现场审查、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卫生许可工作效率。

三、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巩固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进集中空调卫生监管,扩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抽检工作,及时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工作。开展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游泳、沐浴、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7】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卫生监督工作中心,牢牢把握服务人民生命安全这个主题,以迎接十七大召开,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重点,推进和创新党的思想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支部建设、卫生宣传等各项工作,为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以落实中央和局党委长效机制文件为重点,大力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以迎接十七大召开,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重点,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报告会、学习交流会和知识竞赛等形式,把学习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机关实际工作中去,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的重大责任。必须认清我们的事业是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实现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自觉地把卫生监督工作目标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统一起来,把卫生监督部门的自身利益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统一起来。

(二)以落实中央和局党委长效机制文件为重点,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总体要求,全面巩固和扩大党的先进性教育成果。把党员的职业构成、思想状况和行业作风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和岗位要求,使广大党员真正在岗位上成为业务素质一流的“先导者”,进而展示我所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把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采取措施,固定下来,逐步形成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全面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真正做到平常时刻看得出,关键时刻站得出,危难时刻豁得出。就从事卫生监督工作的党员讲党性修养,一是要解决为社会服务意识问题,二是要解决执法公平公正问题,三是解决对待个人利益问题。目前,治理商业贿赂正在向深入发展,这对我所的党员是一次严峻的考验。要不断地加强党性修养,把个人利益看得淡一些,把责任看得重一些,以克己奉公的形象赢得人们的尊敬。

二、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建立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管理办法,探索新形式下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新办法,全面地、准确地、科学地评价党员的工作成效,加强对党员的量化管理,逐步使党支部工作走向规范化,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完成我所的中心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二)加强支部领导班子建设。建强支部领导班子,确保党支部工作的正常开展。不断创新支部工作方式,在丰富活动内容、改进活动方式、增强活动效果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继续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三)大力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力度,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学识丰富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和“党员发展对象复审制度”的要求,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审查工作,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注重在一线业务骨干和拔尖人才中发展新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特别是思想进步、钻研业务、具有发展潜质、能培养成业务骨干和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优秀青年要重点培养。我所今年计划发展党员12名。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警示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

(六)建立健全党内各项制度,确保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落到实处。建立推动党员坚持月学习的促学机制、激发党员奋发向上的鼓励机制、解决党员群众实际困难的帮扶机制、保障党员权利的维权机制、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预警机制、疏通党员队伍出口的退出机制等,从而不断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一系列长效机制。

(七)把服务理念引入党建工作。逐步形成支部为党员服务,党员为群众、为中心服务的工作链条,使我所党建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

三、创新工作载体,拓宽活动领域,不断激发每个党员的工作活力。

我们今年将继续抓好三项活动。一是深化共产党员志愿者活动。要求支委带头把此项活动开展的更扎实、更实在,真正把每个共产党员都调动起来,送技术、送讲座、送知识、送服务到基层等等。二是大力开展创新竞赛活动。今年的创新竞赛活动要按照各个工作岗位要求来立项,通过创新小组,共同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三是继续开展“三争当三服务”活动。要督促每名党员认真填写《记实手册》和“服务卡片”,以此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展示卫生监督事业和谐进步的新形象。

1、进一步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把《卫生监督简报》打造成精品栏目,促进卫生监督事业的发展。各科室要不断改进和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将《卫生监督简报》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2、利用各种纪念日、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日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提升卫生监督所的社会知名度。

3、加强所文化建设。廉政文化建设是卫生监督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通过开展廉政文化来推动卫生监督事业更上新台阶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8】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全区卫生监督网络体系,指导督促基层协管单位认真履行辖区协管职责,在巡查服务、信息报告和协助执法、抽检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协管员的网底、前哨和助手作用,有效打击卫生违法行为和预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保障广大群众健康权益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和市、区卫生计生委要求,全面推行新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相关文书,切实细化工作过程记录。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宣传工作,印制宣传手册和张贴画。组织考察学习先进区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协管服务工作制度并要求上墙,完善四个片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指导组的标准、范围和责任。制定印发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工作方案,举办2期以上综合业务技能培训,督促协管单位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员培训。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完成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加强督促指导工作,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落实。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强化业务培训。3—10月,制定印发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工作方案,举办2期以上综合业务技能培训,通过网络、下乡现场指导等各种形式加强指导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水平。开展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卫生监督信息员推荐上报和规范聘任,制发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证》,督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信息员培训工作。

(二)认真搞好督导。3—10月,通过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督导,对基层单位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全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督导,出具《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意见书》(见附件)提出指导改进意见,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落实。强化督导工作片区责任,进一步完善四个责任片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指导组的督导责任、范围和标准。

(三)严格考核管理。按照区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6月底组织完成半年考核,11月底组织完成年度考核。明确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将我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计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分值,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杠杆作用。重视考核管理,严格考核项目标准和工作纪律,坚持表扬先进激励机制,同时强化责任追究。

(四)强化信息收集。根据市、区卫生计生委和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关于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报送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报送工作,明确报告范围、报告程序和内容要求,督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落实信息报告职责和人员,及时上报协管信息,完成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

(五)广泛开展宣传。制定宣传计划,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宣传工作,印制宣传手册和张贴画。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加强对辖区中小学保健医生进行传染病防治以及中小学常见病处置培训宣传,针对社区居民或特定人群进行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对供水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为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六)规范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和市、区卫生计生委要求,全面推行新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相关文书,切实细化工作过程记录。不断完善《涪陵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档案模板》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档案工作资料收集管理。同时完善《涪陵区卫生监督协管员联系电话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全面推进,我所成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所党委书记、所长吴同志任组长,所党委委员、副所长徐同志、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文同志、所党委委员、副所长龚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监督五科,周大才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协调开展有关工作。

(二)落实保障措施。优先保障各科室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所需车辆、办公用品等;按照市、区有关文件要求,我所开展项目培训、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以及考核评估等所需经费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资金予以补助,保障工作开展。

(三)发挥协管作用。组织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按照区卫生计生委和我所要求,统筹安排、上下联动,自觉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积极协助开展卫生综合执法检查、抽检、取缔、立案查处等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前哨、网底和助手作用。

(四)严格责任追究。按照 “按片区综合执法为主”模式工作要求,卫生监督一二三四科(四个责任片区)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任务包干、责任包干;卫生监督五科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培训、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同时要对各片区开展督导情况和对基层单位项目实施情况加强卫生监督稽查,督促工作落实。凡因敷衍了事、失职渎职或其他因素导致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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