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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汇总15篇

2024-02-11 09:54:10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 教师轮岗工作计划 轮岗工作计划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 篇1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实现教师均衡合理配置,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提升xx学区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特制定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办好辖区内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核心,建立科学、灵活、人文的用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湛、师德高尚、能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达到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共同进步、均衡发展的目的,使辖区内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得到较大提高。

二、基本原则

遵循"政策引导、方案保障、稳妥推进、合理流动"的原则,教师个人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促进教师由师资富余学校向师资不足学校、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合理流动。交流与晋职、评优、评模相挂钩。

三、交流时间

自每年8月31日起,交流时间不少于1年。

四、交流对象

1.本校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满6年的专任教师。

2.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教学业务骨干到薄弱学校交流优先安排。

3学校根据专任教师和班级数确定交流教师数,对申请交流教师进行统一安排。

4.考虑到教师个人家庭实际情况,有下列情况的暂不安排交流:(1)重病,不能满负荷工作的;(2)妊娠、产假或哺乳期的;(3)依靠本人照顾的直系亲属重病的。

5.音体美和英语学科的优秀教师可以申请走教兼课,

五、交流条件要求及待遇

(1)条件:优秀的在职在岗的任课教师。具备下列条件的教师可优先考虑:主动要求晋升中、高级职称的教师;确定为学校后备干部的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人数和年限:按教育局目标分配数落实交流教师数,交流时间为1年及以上。

(3)产生办法:由教师本人申请,学校推荐,统一安排交流学校。

(4)优惠待遇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加分。具体办法由职称评聘方案规定。②在评先评优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

六、工作流程

1、.每年8月下旬,交流教师提交申请,学校审核后报总支。

2、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交流人数和学校。审查交流教师材料,择优确定人选。

3、将交流情况报告教育局备案。

4、学校将交流情况通知到交流教师本人。

5、8月底教师到交流学校报到。

6、交流正式开始。

七、其他

以上方案,若出现遗漏或与上级文件精神相冲突的事项,以上级文件为准。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 篇2

根据《蒲城县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科学合理的流动机制,促进教师资源优化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县义务段各校教师队伍现状和教学实际,现就义务段20xx—20xx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轮岗对象

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6年以

上(含6年)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各单位要确保本学年交流人数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其中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交流人数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

二、交流轮岗时间

每位教师交流轮岗任教时间应不少于两年。其中,支教教师支教一年后考核合格,第二年可采用人回原校,定期到受援学校教学等形式开展相关工作。跟岗教师跟岗一年后考核合格,可继续在城区学校跟岗一年;两年后回原乡镇学校工作。

三、交流轮岗方式

(一)县教育局组织的交流包括:城区教师赴乡村学校顶岗支教、乡村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紧缺学科兼课走教、“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三区”支教)等4种形式。

1、城区教师顶岗支教。教育局今年继续安排城区学校的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等教学能力强的教师到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开展顶岗支教帮扶工作。各城区义务段学校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文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办法遴选出相应数量的教师(附件1),由个人填写申请表(附件3),学校汇总造册(附件4)于9月5日上午12点前报人事股。

2、乡村教师到城区跟岗学习。根据青年教师的培养需求,教育局组织乡镇学校部分青年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乡村学校在确保开齐开足课程的前提下,推荐35周岁以下、有培养潜力的青年教师(附件2),造册(附件4)于9月5日上午12点前报人事股,由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课程开设情况统筹使用。

3、紧缺学科教师兼课、走教。根据城区学校体音美教师紧缺的实际,将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统筹使用,在城区学校之间进行兼课、走教,充分发挥紧缺学科教师的专业特长,缓解师资力量不足问题。

4、“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三区”支教)。

(1)申报对象:城区城区中小学中教龄在6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心健康,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和“三级三类”骨干教师。

(2)受援地及需求学科:永丰九年制学校5人(语文2人,政治、地理、生物各1人),上王九年制学校2人(政治、数学各1人),西头中心校2人(数学、英语各1人)。

(3)申报流程:个人将身份证、职称本、教师资格证、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装订后统一交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股,县局结合个人意愿及受援学校需求状况统一安排。

(4)工作任务:担任班主任并满量承担学科教学任务,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与当地教师形成教学团队,带动受援学校整体提升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受援学校要根据支教人员情况组织教师与支教教师结对跟学,同时负责支教教师的住宿生活、工作岗位及日常管理,要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示范作用,并如实对教师支教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每学期末将考核结果报教育局人事股,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相关待遇的依据。

(二)各片区或中心校组织的交流包括:片区内校际间教师交流、学区长学校结对帮扶、中心校内校际间教师交流、紧缺学科教师兼课走教等4项工作。

1、片区内校际间教师交流。由各片区牵头,在片区内开展校际间学科教师交流,各片区对交流的科目、数量、形式进行统筹安排。

2、学区长学校结对帮扶。由各片区学区长学校牵头,积极开展团体交流活动,对结对学校采取送教、一对一结对帮扶、跟岗学习等形式予以帮扶,并将教学设施、设备在学区内部共享。

3、中心校内校际间教师交流。由各中心校协调,根据各自实际组织中心校内各小学之间的教师进行交流,交流情况汇总上报片区,由片区汇总上报人事股。

4、紧缺学科教师兼课、走教。各中心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确定本辖区内紧缺学科范围,由所在片区牵头,将片区内的紧缺学科教师统筹使用,在交通相对方便的几个学校之间进行兼课走教,充分发挥紧缺学科教师的专业特长,缓解师资力量不足问题。片区内校际间教师交流、中心校内校际间教师交流、紧缺学科教师兼课走教情况以表册形式(附件4)由片区统一汇总于9月16日12点前报人事股。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单位要按照交流轮岗要求对符合交流轮岗的人员进行排查摸底,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并如实填写蒲城县教师交流轮岗调查统计表(附件5)。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都必须自觉申报,并填写教师交流轮岗申请表(附件3),注明交流形式和层次。

(三)学校推荐。学校根据实施方案、个人申报情况和本校教师工作岗位聘任实际,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城区教师赴乡村学校顶岗支教、乡村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中心校内校际间教师交流、紧缺学科教师兼课走教的交流轮岗人选,结果告知相关人员后,上报人事股。

(四)组织竞聘。教育局组织协调各学校推荐上报的城区教师赴乡村学校顶岗支教、乡村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人员到新学校参加竞聘,落聘者,由原学校另外推荐人选继续参加新学校的竞聘,直至新学校聘用为止。

五、措施保障

1、中小学教师评定高级职称时,必须具有在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在薄弱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凡没有农村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且不服从交流安排的教师,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当年年度考核和职称考核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3年内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得参与各种评优评先活动。

2、在教师评优评先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学校名额数量,同时,把交流轮岗的经历和业绩作为优先考虑的依据;城区义务段学校教师在评定县级及以上先进荣誉时,必须有农村学校交流经历。

3、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等教学能力强的教师到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交流任教者,在交流任教期间应做到每月进行一次公开课教学,每学期进行一次专题讲座、指导或帮扶一名青年教师,每学年带动一个教研组工作、指导一次课题研究,并把以上工作作为对相关人员考核的必要项目。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层层把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成立由中心校校长任组长,各校、教学点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对本辖区内的交流轮岗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教育局交流轮岗的指标要求,对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进行认真筛查,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在保证本单位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将辖区内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全部纳入交流轮岗计划。要将交流轮岗工作作为本校对外展示的重要媒介,将能力强、有潜力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报,坚决不能敷衍应付。秋季开学后,各片区将中心校安排的参与交流轮岗教师情况造册汇总(附件4),以片区为单位于9月16日12点前报人事股。

(二)严格管理、定期考核。各片区要把交流轮岗教师的督查和考核工作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事项。严格落实交流轮岗教师全日住校工作,每月督查一次到岗情况,每学期进行一次专项考核。在考核过程中要严格考核纪律,全面客观评价交流轮岗教师。

(三)注重成效、奖优罚劣。教育局将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作为各校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对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进行检查。对选派到基层学校工作消极、教学成绩明显落后、引起不良影响的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过程中实行“一票否决”,并延长其交流轮岗期限,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在规定职称晋升年限内,推迟3年申报。同时,加大评优表彰力度,每年对在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 篇3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省、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xx〕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深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合理配置优质教师资源,完善相对稳定、流动有序的义务教育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基本消除区域内城乡、校际间教师配备差距,提升区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更公平、更优质的义务教育。

二、交流对象

(一)交流对象的范围

列入交流范围的是除校级领导之外的专任教师(含骨干教师)。专任教师是指按照教师职称核定工资,并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的人员;骨干教师是指获得区级及以上专业称号的专任教师。具体条件为:

1、原则上为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且在本校工作满6年的专任教师。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也可以列为交流对象。

2、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区教育文体局批准,可以暂不列入交流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教师;

(2)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教师;

(3)患有严重疾病并经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

(4)夫妻一方在交流期间的另一方。

(二)交流对象的确定

1、学校按不少于局下达的专任教师和骨干教师应交流数(详见附件2)派出和接收教师。学校派出和接收的交流教师原则上数量和学科要对等,领衔学校和部分教师富余的学校可适当增加交流教师数量。

2、交流对象确定的基本原则:

(1)原则上以在本校连续任教时间长短为序,时间长的先交流;如任教时间相同,则再以年龄为序,距退休时间较短的先交流。

(2)各校要在教师学科分布、中层干部、学科负责人等

方面统筹安排,制定分批交流计划,以最大限度保证符合条件的教师获得交流锻炼的机会。派出学校应根据学科分类整理专任教师情况,并将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按照进本校工作时间从长到短(同等时间再按照年龄从大到小)逐个排序(样表见附件3)。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以优先安排交流:城区拟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区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称号或省教学名师等荣誉,无两年以上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的;40周岁以下、拟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无20xx年以来由区教育文体局认可的轮岗交流经历的;学校后备干部培养对象。

3、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交流对象。

(1)个人申报。教师自主申报,提出交流意向申请。

(2)学校推荐。当个人申报数量小于应交流数量时,由学校根据基本原则,结合本校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提出本轮交流教师推荐意见。

(3)统筹协调。列入本轮应交流名单的教师,如遇家庭等特殊情况,可通过个人自行协商或学校协调,由本学科其他教师先交流,本人顺延至下一轮;教师没有特殊困难,应服从安排参加交流。片区内交流的,由学校间根据学科分布等情况统筹确定;跨联盟交流的,经所在学校、接收学校同意,报区教育文体局审核后确定。

三、交流方式

(一)区内行政调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由区教育文体局根据区域教育发展和学校教学实际需要,实施统一调配管理。

(二)城乡校际联盟合作交流(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将全区公办中小学按就近区域划分为7个城乡校际合作交流联盟(详见附件1),每个联盟设一所召集学校,负责组织协调本联盟内各校教师交流工作。

(三)郑陆片区学校既可参加城乡校际联盟合作学校交流,也可参加郑陆片区学校校际交流。

(四)跨联盟校际交流(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除联盟内交流以外的校际交流,包括区内外学校间的交流,由个人、学校自主申报,区教育文体局协调安排。鼓励城区学校的骨干教师、管理人员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管理人员到城区学校、优质学校挂职锻炼,鼓励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交流、富余学科教师向空缺学科教师交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教师向低学段学校交流,以进一步促进教师结构优化。

四、交流时间

联盟内结对交流和跨联盟校际交流,时间原则上为两年一个周期,交流期满后根据个人申请和学校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交流时间,但交流时间最长不超过两个周期(四年)。

五、交流教师的管理和考核

1、交流对象确定后,一律不得擅自更改,以确保交流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对于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的教师,交流期间,管理和考核以接收学校为主,派出学校配合。年度考核时,交流教师列入派出学校指标,派出学校应合理分配优秀等次和合格(嘉奖)名额,由接收学校提出等次建议,两校会商后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接收学校的有关政策执行,纳入接收学校考核测算,由派出学校统一发放,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须做好工作月份计算等的衔接工作。

3、坚持考核管理与教师聘任相结合,把考核的结果与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职务(职称)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挂钩,对认真完成交流任务、成效显著的教师,在上述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对在交流中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按规定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给予待岗处理,年度考核等第为不合格。

4、交流结束,教师填写考核鉴定表(附件5),报局人事科存入个人档案。

六、工作职责

(一)学校

1、妥善安排好交流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努力为他们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接收学校要将交流进校的教师与本校教师一同管理和考核,定期总结,及时研究解决交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对交流教师的师德、出勤、业务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完善教师交流档案管理机制,交流期满时作出综合鉴定。

(二)交流教师

1、自觉维护派出学校的形象,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服从接收学校的安排。

2、认真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上好1-2节研讨课。

3、骨干教师要发挥引领作用,把好的教风、教法带到接收学校,协助完善教师培训、教学研究等工作,指导接收学校教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每学期至少上1次示范课、作1次专题讲座,听课评课不少于20节,在学期内开展交流学校间同课异构教学研究活动。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教师轮岗交流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校务必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对轮岗交流工作的领导与管理,认真研究相关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精心组织实施,按时完成轮岗交流任务。成立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提高认识,营造良好氛围。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是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推动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校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教师轮岗交流的重要作用,动员教师自觉参加轮岗交流活动。各校以人为本,耐心细致做好交流教师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能及早适应新学校的工作和环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同时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加强考核,严格规范落实。区教育文体局将根据上级有关教师交流工作的要求和学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工作方案,逐步规范,确保交流工作取得实效。各校要严格执行交流工作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甚至拒绝执行交流规定,不得漏报、瞒报应交流教师;要切实加强对交流工作的过程管理,规范严格操作程序。各校落实轮岗交流工作的情况将列入学校年度考核内容,对违规学校,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八、时间安排

1、 6月中下旬,各校组织发动,宣传有关政策。

2、 7月5日前,各校将申请交流的教师名单和相关信息报送局人事科。申请区内外行政调配的,仍暂按原区内流动办法执行。在前一年年底前报送材料。

3、 7月20日前,由召集学校召集,会同联盟内的其他学校商量确定本轮交流教师名单;各校将《天宁区20xx—20xx学年交流教师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1份报局人事科。

4、 7月31日前,学校做好交接工作,交流教师参加接收学校的活动。

九、相关政策

1、 40周岁以下的义务教育学校申报人员,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时,须具备20xx年起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轮岗交流经历。(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意见》(常教人〔20xx〕9号))

2、城区教师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须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两年以上的经历。(省政府、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荐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xx〕1号、常政发〔20xx〕51号))

3、县域内城区学校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教师,在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特级教师和辖市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时,应有2年以上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建立江苏省特级教师、江苏省教学名师等优秀教师与乡村学校共建制度。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 篇4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是一项非常有意义且具有挑战性的计划。其主要目的是让不同学校、不同地区的教师相互交流经验,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在这个计划中,教师们可以认识到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教育环境和教育体系的差异,学习到其他学校或地区的优秀教学经验,拓展教学的视野,提升教学能力,提高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为了顺利实施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我们需要一个详细具体、周密有序的工作计划。其主要步骤和内容如下:

一、确定计划的具体目的

在制定计划之前,我们需要明确这个计划的目的,并根据目的设定具体的实施计划。例如,这次轮岗交流计划的目的是提高教师们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创新能力,通过广泛的交流和合作,共同推动教育发展。

二、确定计划的时间表和人员选派

确定好计划的目的之后,我们需要确定计划的时间表和人员选派。在确定时间表时需要考虑到各个学校的教学日程和其他工作安排,并在这个基础上,尽量安排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交流和学习。同时,在确定人员选派时,需要综合考虑教师的教学水平、交流意愿和工作时间等方面的因素,确保人员的选择合理、公正,效果最佳。

三、确定计划的内容和形式

教师轮岗交流计划的内容和形式非常重要,因为这将直接影响到计划的效果和教学质量。在确定内容和形式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交流形式:可以采用小组讨论、座谈会、教学观摩、实践教学等多种形式,以便教师们在交流中获取更多有效信息和技能。

2. 交流内容:根据不同学科不同教学阶段的需求,确定交流内容,例如教学方法、教学资源、学习评价、留学经验等。

3.交流实践:计划中还应包括实践环节,让教师们亲身参与,感悟和掌握教学现代化的各个环节,促进交流和学习。

4.资料和资源共享:每位教师交流结束后,应将资料和资源分享出来,以提高整个教育行业的智慧水平。

四、确定计划质量评估及后续工作

教师轮岗交流计划结束后,需要对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客观评估和总结,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及改进。此外,还应对交流结束之后的教学工作进行一些后续工作的安排和指导,以保证教师们的学习和教育教学工作的不断进步。

总的来说,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是一项充满挑战性和意义的工程,要想取得好的效果,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个平台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而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带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 篇5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

教育工作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而教师素质的不断提高是教育事业进步的重要保证。为了提高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质量,各校教育局和教师协会都在积极探索各种方式,以便让教师有更多的机会交流和学习。其中一个比较有意义的方式就是“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

一、教师轮岗的目的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主要是指通过教师间的相互交流,达到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互相提高、互相促进的效果。通过不同学校之间的互换、交流,来扩大教师的视野,了解不同学校、不同地区的教育教学现状,共同促进教育教学的进步和发展。

二、教师轮岗的安排

教师轮岗的安排需要事先制定好计划,包括参与教师的名单、轮岗时间、轮岗范围、轮岗目的、轮岗计划、交流方案等。同时,要确定好轮岗教师的工作任务和班级学生的安排。

教师轮岗交流一般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形式。短期轮岗时间一般在一周左右,主要是参观、交流和观摩。而长期轮岗则是指时间比较长,比如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教师将会真正的投入到另一所学校的教学工作之中,并与当地教师进行深入交流,从而获得更具有实际性的经验和技能。

三、教师轮岗的好处

教师轮岗交流可以使教师们了解不同学校、不同地区的教育教学情况,拓宽教师的视野,通过感性认识对教育问题有更深刻的理解,可以同时增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培养一种更加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良好氛围。另外,这样的教育形式可以培养教师们观摩、借鉴、学习和创新的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通过教师轮岗交流,教师们可以深入了解一些其他学校有哪些教育科研成果、研究成果、教育教学方法、理论知识等。同时,也可以与其他学校的教师进行深层次的教育教学交流,从而不断完善和充实自己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

四、教师轮岗的实施

教师轮岗的实施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安排。在实施教师轮岗的过程中,需要有专人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各项工作,同时需要做好教师轮岗期间的各项准备工作。

在教师轮岗实施的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 创造和谐的学校氛围,提高学生的教育成果;

2. 加强教师的管理、监督和指导,提高学生的教育成果;

3. 注意教师轮岗期间的健康和安全,尽量确保教师们平安回家。

五、教师轮岗的效果

教师轮岗交流是一种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互相提高的教育形式,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教师轮岗交流,教师们可以深入了解不同学校、不同地区的教育教学现状,加深彼此之间的交流和了解。同时,教师们也可以通过教育教学的交流和借鉴,提高自身的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为学校和社会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在教师轮岗交流中,教师们也可以发挥自己的优势,通过自己的特长和对教学方法和理论的深入研究,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通过教师轮岗交流,也可以共同开展教学研究,合作科研项目,培养学科带头人,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总而言之,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是一种非常有意义、有效的教育充电方式。只要学校能够合理制定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加强教师的交流和协作,那么教师轮岗交流必将带来捷报,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教学的不断进步。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 篇6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扎实开展“精细管理办校,内涵发展育人”活动,实现教师资源均衡合理配置,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有序流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教师队伍现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教育内涵提升工程,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淡化教师的校籍管理,强化区域内统筹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快建立科学、均衡、人文、灵活的用人机制,促进城区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和内涵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合理流动、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优化配置教师资源,实行个人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个人成长与教育均衡相统一,促进教师交流与保持队伍稳定相协调。

三、工作目标

自20xx年秋季开始,每年参加交流的教师比例占学校符合交流条件人员总数的15%-20%,三年内达到60%左右。通过交流,促使师资队伍结构日趋合理,逐步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

四、交流对象与条件

1、参加交流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有较强业务工作能力。

2、凡在横港小学任教满6年(男48周岁以下、女43周岁以下)的教师,应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3、夫妻双方都在本校工作的应交流一方。

4、评选特级教师及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必须具备在边远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5、申报小学高级、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的教师,必须具备交流任教半年及一年以上的经历。

6、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参加专项支教任务的教师,视为具备异校交流工作经历。

五、交流形式及办法

1、符合条件教师推荐交流。根据交流方案和计划,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由本人申请,学校推荐,区教育局协调,开展区内交流。

2、按照区教育局文件《关于印发铜官山区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教〔2017〕127号)规定的外围学校教师有序交流要求,凡是工作满5年(新招聘的教师自转正定级后算起)的在编在职教师,每年安排1名教师有序交流。

⑴学校每年接受交流申请报告的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⑵每年6月份由学校行政会议或校务委员会研究确定并公布当年交流人员名单,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⑶交流人员名单根据申请人的情况按下列办法依次确定:按在横港小学服务年限长短排序;服务年限相同的,按各人出身年月日先后排序;出身年月日相同的,由校务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各人的工作能力和实绩打分,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序。

⑷交流人员的接收单位由本人负责落实。学校应当为其顺利流动提供一切可行的方便,但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⑸确定当年交流的`人员,因某种原因没有交流完成,五年后方有资格再次提出交流申请。

⑹组织调动或调出铜官山区教育局系统的,不参照本规定。

3、提拔与晋升交流。教师选拔为校级班子成员原则上在区内交流任职。教师因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需要在区内交流任教。

4、定期双向交流。由学校推荐优秀中青年教师参加区内双向交流,时间为一学期,并逐步延长至一学年。

5、挂职与外派交流。安排边远学校或薄弱学校教师到规模较大的学校挂职锻炼,时间为一学期。有计划地选送学校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到教育发达地区培训学习,时间一个月左右。

六、相关要求

1、下列情况的教师应优先交流。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名师;业务能力较强的中青年教师;要求晋升中、高级职称的教师;确定为学校后备干部的教师;夫妻同校任教且一方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教师;小学中高年级学段的专任教师。

2、对自愿申请参加交流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先评优、培养使用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对不符合交流条件但本人自愿申请交流的教师,经学校认定也可列为交流对象。

3、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暂不能参加交流人员,须报经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交流。

4、凡经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应予交流的教师,必须参加交流。对不愿参加交流的教师,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情节严重者将解除聘用关系。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 篇7

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4号)、《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辽教发〔20xx〕159号)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0xx〕21号)有关精神,为建立相对稳定、流动有序、公平合理、资源共享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交流轮岗工作目标

以骨干校长、教师为交流重点,建立并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进一步扩大校长、教师交流覆盖面,科学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区域内优秀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

二、交流轮岗工作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指各区市县(含先导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而统一组织的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校长、教师的异校流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合理。遵循义务教育规律以及校长、教师成长规律,创新管理模式,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3、以人为本。尊重校长、教师主体地位,引导其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保障其合法权益。

4、促进发展。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校长、教师引领作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三、交流轮岗范围和比例

(一)交流轮岗范围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和教师(以下简称校长、教师)。

1、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9年及以上的教师(男55周岁及以下,女50周岁及以下)必须交流轮岗(个别偏远农村地区、海岛学校无交流轮岗条件的除外)。处于孕期、哺乳期或患病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轮岗的教师并在校公示后,可暂不交流轮岗;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本人、学校申请,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不交流轮岗,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于任教满9年教师较多的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有计划安排在3—5年内完成交流轮岗。

2、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三届(每届三年)应交流轮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一届的可不交流轮岗。

3、各区市县可以根据本地区师资队伍实际,通过放宽交流轮岗教师年龄等方式,扩大优质师资交流轮岗范围,加大对超编学校和超编学科教师的交流轮岗力度。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教师,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也可参加教师交流轮岗。

4、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75号)要求,公费师范生服务期由10年改为6年,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公费师范生工作满两年后原则上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其赴农村学校支教交流轮岗。

(二)交流轮岗的比例

区市县每年交流轮岗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总量应不少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总量的15%。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每三年确定一次本地区义务教育优质学校、一般学校和薄弱学校,其中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数量原则上分别不超过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30%。城镇学校或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5%,一般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四、交流轮岗期限和方式

城区学校之间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要调转人事关系,形成真正意义的“人走关系动”;以城带乡交流到农村学校或农村学校之间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交流期间的人事关系可因地制宜,灵活管理,交流的时限原则上不少于2年(具体年限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坚持组织选派与个人志愿相结合,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1、区域内校际交流。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应交流教师指标落实到具体学校,根据学校层次、学科结构、教师队伍实际等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实施。

2、区域内划片交流。对部分地域较大的地区,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将地域内距离相对较近的学校划定为一个“片区”。“片区”内未完成交流轮岗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调配其交流轮岗。

3、教育集团内交流。实施紧密型办学模式的教育集团,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可在集团内学校之间交流轮岗,主校区交流至分校区视为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经历,分校区交流至主校区视为异校交流轮岗经历,交流轮岗期限不少于3年。

五、交流轮岗实施步骤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原则上在每学年开学前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交流轮岗实施步骤统一组织完成。具体的交流轮岗实施步骤如下:

1、统筹规划。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梳理辖区内学校师资需求和学校用人情况,统筹规划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2、制定方案。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明确交流轮岗的基本原则、条件、形式、程序、要求及奖惩措施等。

3、宣传动员。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交流轮岗政策的宣传,进行广泛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让校长、教师充分了解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交流轮岗的自觉性。

4、个人申报。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交流轮岗申请。

5、审批实施。各学校结合学校教师队伍实际确定交流轮岗教师名单,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六、保障措施

1、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和薄弱学校岗位聘用的需要。探索逐步提高农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推动区(市、县)域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的总体平衡。

2、在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中,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安排本辖区小学、初中在本校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部分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聘任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的教师。优先任(聘)用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担任校级干部。

3、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特级教师、区市县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时,须有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得低于2年,或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且在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4、要加强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针对性培训,培训工作纳入各级校长教师培训计划和项目,并予以优先安排。对积极参加交流轮岗工作并在新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要在各级评优表彰工作中予以倾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顺利完成。市教育督导部门将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情况纳入市政府教育督导考核,并作为认定全国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市、区)的重要指标。

2、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引导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理解并支持交流轮岗工作,为推进交流轮岗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认真组织,稳步推进。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校长、教师交流与学校办学特色传承的关系,优质学校交流轮岗到薄弱学校和一般学校的骨干教师数量必须多于薄弱学校和一般学校骨干教师交流出的数量,防止骨干教师“逆交流”现象发生,保护和调动各层次学校校长、教师积极性,确保交流轮岗工作稳步推进。

4、建立机制,规范管理。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常态化机制。每学年实施一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各学校要强化人文关怀,认真开好教师欢送会和欢迎会。每年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完成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后,要将本地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方案印发后,《大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废止。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 篇8

为进一步增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交流管理,科学配置教师资源,推进全县教育优质平衡发展,依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观点》(太政(202x)67号)《xx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观点》(x政秘(202x)12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交流原则

(一)编制掌握原则。教师交流应在编制限额内进行。超编学校不得交流进教师,学科教师多余的学校不得交流进同学科教师超编学校教师应向空编学校流淌。

(二)推进平衡原则。平衡在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构造、年龄构造、职称构造和性别构造等,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推进学校优质平衡发展。

(三)统筹聘用原则。职称岗位由流入学校统筹聘用,凡申请交流的教师,由乡镇学校交流到城区学校,中心学校或城区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在职称岗位聘用时,流入学校依据职称岗位余缺情况,统筹聘用,有岗可按现聘岗位聘用,无岗降岗聘用。

(四)以人为本原则。关怀爱怀一线教师,优先解决优秀教师夫妻两地分居、照顾家庭困难等情形。

(五)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交流步骤公开,交流结果公示。规范操作,严格纪律,增强监督。具备下列行为的'不予交流:

1、近三年来有擅自离岗现象的;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或受到纪律处分未废除处分的;

3、近三年年度考察、师德师风考察有不达标的;

4、在教师交流过程中弄虚作假、供应虚假证明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其他不宜交流情形。

二、交流管理

(一)乡镇到城区学校交流

1、城区学校范围本方案所指城区学校包括县直城区学校(含三中东校区)、北城中心学校、南城中心学校、新城中心学校和局直属学校(下同)。

2、交流计划今年拟交流进城教师40人。

3、申请交流教师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与申请交流的学段、学科相适应的学历、教师资格;

(2)在我县乡镇学校工作6年以上,且在现任教乡镇中心学校持续工作3年以上;

(3)近3年来年度考察均在“达标”等次以上。

4、交流步骤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 篇9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阳襄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事业单位人事方案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优化我校行管教辅队伍整体结构,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整体办学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学校“四个一流”总体发展要求,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增强活力和提高行管教辅服务水平为导向,体现岗位绩效和持续强化、历练的现代管理理念,在现有的岗位编制数额内,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方案,逐步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形成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新型用人机制。

二、基本原则

1.行管教辅人员结合个人实际选择岗位,学校和应聘对象实行双向聘任、双向选择;

2.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原则上实行岗位轮换,特殊专业岗位除外。

三、聘任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历达标,具有相应的岗位执业资格。

3. 遵守教育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岗位职责职能,能适应和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4. 爱岗敬业,具有让服务对象、对口单位和教师、学生、家长满意的敬业精神。

5.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聘用程序

1. 学校公布各部门的定编指数和岗位职责。

2. 个人填写“择岗意向书”。

3. 各处室负责人根据应聘个人填写的“意向书”和“聘任原则”提出聘用人员名单,交主管校长和校长办公会协调研究。

4. 校长审核,并在“择岗意向书”上签署意见后将其“意向书”返还本人。

5. 所有参与聘任人员的择岗意向报经校长宣布,并以行文形式下发、备案。

五、聘任岗位设置

行管教辅人员岗位设置(不含中层以上干部,共55人。)

(一)校办、纪委(9人)

劳资员1人;档案、保密员1人;校史资料收集、宣传文秘员2人;工作人员2人;收发员1人;司机2人。

(二)教务处(15人)

教务员2人;学籍室2人;实验室5人、招生办1人、教研、继教员1人、图书室4人。

(三)学工处(4人)

政教员2人;宿舍管理员2名。

(四)总务处(12人)

水电管理员2人,绿化管理员2人,医务室2人,总务管理员2人,会计人员4人。

(五)后勤处(4人)

食堂管理员2人,基建管理员1人,门面房管理员1人。

(六)现代教育技术处(7人)

校电视台1人,电教员1人,多媒体教室管理、校园网络管理与维护4人,竞赛及档案管理1人。

(七)保卫科(2人)工作人员2人。

(八)老干科(2人)工作人员2人。

(九)教研处、团委、工会、妇委会暂不设工作人员岗位。

六、落聘、拒聘人员相关待遇及处理方法

1.落聘的认定及政策。

(1)未被学校任何处室选聘者视为“落聘”。

(2)落聘人员无学校集体福利。1—3个月之内,可领取个人全额工资的80%;4—6个月内,可领取个人全额工资的50%(若调出本校,则从未上班的时间起停发其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超过6个月者,学校停发其全额工资,且按自动离职处理。

(3)学校同意落聘人员申请调出本单位。

2.拒聘的认定及政策。

(1)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于拒聘:本人择岗意向未得到满足,又不接受学校安排者;不符合“内退”条件而申请内退,未被批准且不上岗者;符合“内退”条件,但未被批准、又不上岗者视为拒聘。

(2)凡拒聘者,学校从拒聘下月起停发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不与其办理调动手续。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 篇10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有效开发和利用片区学校优质教育资源,通过政策引导、经济激励等措施,组织、鼓励、引导干部教师异校交流任职任教,改善学校管理,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师队伍素质,逐步实现片区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相对均衡、资源共享、立足长远、统筹兼顾的原则进行交流。

三、交流方式

1、校领导间相互调研:定期组织捆绑学校主要领导及时调研教育均衡发展的现状、问题并梳理解决。

2、中层挂职:片区结对捆绑学校中层以上的干部短期相互挂职锻炼。

3、教研组融合:成立捆绑学校学科间联合教研组,促进学科教研组间的相互融合。

4、教师结对:根据教师结对的要求互帮互助,相互交流。

三、交流要求

1、认真学习教育局有关文件,领会教师交流工作的意义、目的和要求,端正态度,提高对交流工作的认识。

2、捆绑学校领导定期深入所交流学校了解情况,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

3、熟悉和遵守交流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交流学校的管理,学习交流学校的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方式,用于指导本校的工作。

4、充分发挥联合教研组的作用。积极参加交流学校的教学教研活动,通过信息交流、听课、座谈、共同参与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努力带动捆绑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参加交流的教师,要尽快融入到新的环境中,虚心学习交流学校先进的管理经验、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理念,全面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5、结对教师每月上一节公开课、观摩课或交流课,虚心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自己的执教水平,并达到共同提高、共同改进的目的`。

6、及时梳理出本校在管理、教学、德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到交流学校了解情况,认真观察、做好对比分析,探寻解决的办法。不定期地组织交流学校间的互相交流,各校在调研的基础上为促进均衡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各校一定把握好这次学习、交流的机会,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不断改进提高、不断总结创新,全面提升自身的整体素质,为以后更好地工作,也为促进片区各学校的教育事业均衡健康发展发挥好自己的作用。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 篇11

新时期需要的是高素质、跨世纪的人才。素质教育是一种终生受益的教育,它着重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与“应试教育”有很大的区别,眼前虽然考不过“应试教育”模式下培养的学生,但他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将来有发展前途。开展素质教育,需要有一定的勇气,作为一名老师,只有勇立潮头,探索素质教育的新路子,才能够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创造高峰。为了尽快适应新学校、新环境,新生活,学习更多的开发区中学的先进经验,带回更多的宝贵教育教学及管理信息资源,尽快的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第一周:尽快的熟悉新学校环境,融入到开发区中学的大集体中。首先熟悉本级部学生情总,跟帮扶教师互相认识,虚心向帮扶教师学习。

第二周:有空堂时间就去听开发区中学教师的课,学习他们的授课技艺。

第三周:重点听相关学科的课,特别是听同级部或同科老师的课,学习他们的授课新方法。

第四至五周:自己邀请仪爱玲组长和同科的王宏志主任听自己的课,让他们提出改时措施,进一点改进自己的教学方法。

第六至八周:积极参入开发区中学的各项活动,辅导社团踢毽活动。

第九周:把初三的《人生规划》课按要求上的更精彩。

第十周:做到每堂新课都精心制作课件和教学练一体案,并与同科教师交流切磋,定稿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周:全身心的配合开发区中学的各部门迎接上级的评估检查工作,认真填写学校下发的各类材料。

第十二周到第二十周:加大学习力度,争取在各项工作中做的更好。积极主动邀请帮扶老师多多指出不足之处,在最短的时间内改进。

本着“精益求精”的精神,不断探索、总结教学教育方法,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积累经验、收集方法,做一个优秀的城乡交流教师。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 篇12

根据《关于东丽区中小学教师校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推进落实“区管校聘”工作要求,制定教育系统20xx—20xx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和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创新教师队伍管理的体制、机制,通过科学有序流动,调整、优化师资资源配置,缩小骨干教师在中心与薄弱(偏远)校际之间分布上的差距,促进各学科师资配备基本满足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增强教师队伍活力,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教师队伍,为办好东丽区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开展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要坚持合理流动、师资均衡、资源共享、立足长远、统筹兼顾的原则,促进教师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偏远)学校流动,达到一名优秀骨干教师带动一批青年教师的效果。

三、实施办法

(一)交流范围

所有教学单位,包括中小学(含育才中学)、幼儿园、少年宫、教师发展中心、职教中心。

(二)交流形式

1、调动交流(人事、工资关系随人到受援学校)。

调动原则:申请调动人员所在学校原则上是超编单位或是学科结构性富余的单位,且工作满五年以上,有合理的调动理由;调入单位须是缺编单位、急缺学科教师或专业人员;工作不满5年的教师、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教师,学校和教育局不受理调动申请。

2、优秀骨干教师的交流。

3、超职数聘任人员的交流。

4、中心地区的学校根据教师职称晋升条件,有计划的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到相对薄弱(偏远)学校顶岗任教交流。

5、集团化办学学校之间的交流。

6、学校之间的学科对等交流。

(三)交流期限

教师交流轮岗(调动交流除外)工作一般为两学年,交流期满后回原学校工作。20xx—20xx学年度交流的教师本学年度延续交流任教。

(四)交流程序

1、交流教师条件

以20xx年8月底为时间节点,凡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师。

2、交流比例要求

本校应交流教师人数为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20%(见点就入),应交流教师中的骨干教师人数为应交流教师人数的50%(见点就入)。

3、测算交流人数

各校统计本校骨干教师情况,骨干教师称号的范围是20xx至20xx年经过认定的骨干教师称号;按照交流比例要求,将测算人数及推荐人选填入《20xx—20xx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严格按照满教学工作量测算,上报学校的需求学科和富余学科情况。

4、教育局人事科汇总后,按照交流轮岗比例要求,结合各校学科需求情况,作出交流轮岗安排。

(五)交流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教师交流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接收学校发放,工资关系仍在派出学校,仍享受派出学校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交流期间的考核工作

交流期间交流教师由接收校负责日常考勤和考核,如实上报《东丽区教育系统交流教师工作月报表》和年度综合考评资料。派出学校要严格按照接收学校提供的考勤、工作考核情况,落实相关待遇。

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10天及以上,接收学校要将情况上报人事科,人事科将视情节决定该教师是否继续交流。

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如实上报交流教师的工作情况,不准瞒报漏报,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双方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学校的各项纪律要求,服从所在学校的工作安排。对不服从接收学校考核管理的交流教师,教育局责成派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作出相应的处分。接收学校要做好交流教师所有材料整理存档工作,以备上级部门的检查。

(七)建立激励机制

将教师交流经历和业绩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等优先考虑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测算与推荐工作

各学校要对学校教师队伍进行分析梳理,召开行政会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填写《20xx—20xx学年度教育系统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上报人事科(本校教师的交流意向只作为参考,不作为最后交流的去向)。

(二)严格落实交流比例要求

按照测算出来的应交流人数和应交流人数中的骨干教师人数上报推荐名单。推荐的骨干教师必须是在人事科备案注册的教师(附件1的名单)。上一学年度的交流轮岗教师继续交流,计入本学年度学校推荐名单,按今年新的测算比例要求,人数不足的学校再补充新的推荐人选。

严格按照市教委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要求,凡义务教育学校,无论超编校还是缺编校,必须严格按照“两个比例”要求完成推荐交流轮岗推荐工作。

(三)推荐的交流轮岗教师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放宽条件。

(四)上报的数据要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为保证交流轮岗分配工作顺利进行,新学期开学前交流轮岗教师能够按时到岗,各单位要按规定时间将需要上交的材料上报人事科(交流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必须上报)。

1、上报形式:电子版通过QQ传给人事科,文件名格式为单位编号+单位名称+附件名;纸质版盖学校公章,主要领导签字,标注学校编号。

2、需要上交的材料:东丽区骨干教师情况统计表(附件1)、20xx—20xx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附件2)、20xx—20xx学年度学科需求与富余情况统计表(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 篇13

为了实现教师资源的科学均衡配置配置,提高本学区各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推进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教发【20xx】30号)及《XX市XX区教育局推进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灞教发〔20xx〕91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们大学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满意度为宗旨,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通过推进大学区教师交流,不断均衡教师资源配置,逐步实现“学校人”向“学区人”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区域统筹,合理流动,优化结构,共同发展”的原则。

三、交流对象和条件

交流对象为实施大学区管理学校的所有教师(含副校长及中层管理干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作为交流对象:

(一)妊娠期、哺乳期的;

(二)受行政处分期间的;

(三)因患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四、交流范围和形式

(一)教师交流

1、大学区各学校中,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的教师,都要分批进行人事关系不动的交流。

2、教师交流的具体形式有:帮扶支援、协作共享、跨校兼课、影子培训、团队教研、名师引领、网络共通。

3、从20xx年起,评选特级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时,必须有累计一学期以上教师交流工作经历。

4、今后,各校教师岗位聘任时,除国家规定外,聘任专业技术五、六级和八、九级岗位时,前一聘期内(一般为三年)必须要有一定时期交流工作经历,具体依据区教育局的规定。

5、交流期间,对未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交流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者,需按一定比例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其下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不超过50%发放。

(二)干部及教辅人员交流

1、各校的副校长、中层管理干部按照教育局安排,进行任职交流或挂职锻炼。

2、各校教辅人员也可结合实际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五、交流的时限和人数(人事关系不动的交流)

(一)交流时限:帮扶支援、协作共享、跨校兼课和影子培训等交流原则上为一学年,其他形式的交流由学区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交流时限。

(二)交流人数:各校交流的教师年度内参与交流人数要达到大学区专任教师人数的60%以上,其中一次性交流时限在一学年以上的人数不少于专任教师人数的6%。

六、交流教师的管理

(一)管理职责:交流教师实行人事关系所在学校与交流学校双重管理,以教师人事关系所在学校管理为主。交流学校负责交流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二)交流任务:交流教师必须自觉遵守交流学校规章方案和工作纪律,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高水平、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业绩建档:交流学校负责记载教师交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初步确定考核等次,学区长签署考核结果意见,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并将其作为评审职称、评优表彰的依据。

(四)强化措施:凡经学区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需交流的教师,必须参加交流。拒不服从者,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不予评先选优,并依据《XX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不得增加薪级工资。

七、考核和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形式:依照大学区制定的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考核办法,主要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工作、出勤等,采取领导评议、学生评议、同行评议、家长评议等方式进行。

(二)结果使用:对积极主动参加交流,完成任务情况好、工作表现优异,考核成绩为优秀等次的交流教师,在年度评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评优选先以及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学能手等人选推荐时优先考虑。

八、工作步骤

(一)召开XX小学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动员大会,公布教师交流方案。各学校召开教师交流工作动员大会,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提高教师对教师交流工作的认识,公布本校所在的大学区内各学校交流的指标。

(二)各学校对本校报名交流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交流的教师及教辅人员名单,填写《教师交流登记表》。

(三)各学校在指定的时间迎、送交流的教师。

(四)开学前,各学校完成交流教师的调转手续工作。

九、几点要求

(一)各学校要提高对教师交流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成立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正确把握教师交流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提高教师对教师交流工作的认识,认真做好本校教师交流工作。

(二)教师交流工作的操作过程要以人为本,注意审慎、科学、理性地把工作做实、做细,坚决杜绝方法简单化、平庸化,既要积极开展、注重实效,又要操作有序、维护稳定,按工作时间安排表完成工作任务。

(三)各学校要顾全大局,端正工作态度,不得将可能影响工作的患病教师、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列为交流教师,非现任任课教师不得作为专任教师进行交流,不得甩包袱。

(四)教师交流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学校要制定符合学校具体情况的教师交流工作的长期规划,预定每次交流的人选和范围,坚决杜绝只顾眼前利益的短视行为,从而使教师交流工作方案化、科学化、规范化。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 篇14

为进一步建立干部教师的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均衡协调我乡学校发展,深化人事方案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人民满意教育,现拟定南寨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一、轮岗交流原则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将调整充实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

二、轮岗交流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中心校同意在全乡中小学范围内轮岗交流。

三、轮岗范围及对象

1、我乡在职在编学校任教教师,包括各村校负责人。

2、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在轮岗期间,女教师法定产假可视作轮岗年限。

4、暂缓轮岗交流的对象

①身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教师;

②身患重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师;

③配偶残疾或重病需要照顾的教师;

④子女未满三周岁的女教师;

⑤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教师;

⑥夫妻双方若均属轮岗交流对象,一方可暂缓。

5、不作为轮岗对象

①中学、各小学(指学区中心校)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

②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以当年8月31日为准) ③英语、音体美等术科专任教师。

四、轮岗交流措施

1、自愿轮岗交流。

(1)鼓励优秀初中教师申请到小学任教,学区中心校的优秀教师申请到各村小、教学点任教,服务期为2年。

(2)从20xx年起,凡评审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在任职期内,必须要有2年及以上在村小学任教的经历;拟提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候选人原则上在本级教师职务任职期内要有村小任教的经历。对认真完成交流任务,成效显著的人员,在职务提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年度考核中,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中级教师岗位十级晋升九级,九级晋升悲哀啊级;初级教师岗位十二级晋十一级,必须在有村小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4)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乡教育督导管理办公室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5)服务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回原学校任教,“自愿轮岗”的可在任职期内同行条件评优晋级。

2、需要磨练的交流。

(1)同级班次在5个以上的教师(包括初中,和片区比较)在倒数二名的。虽然名次滞后,但学生成绩有所上升的不属交流之列。(成绩上升的评价:按本班学生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的排名)

(2)班次少于三个的,对同级同科平均低于10分以上的。

(3)名次靠前,但是和上年(期)相比,倒退三名以上者(按县同级同类学校排)。

3、属于佼佼者交流。在村小工作,连续三年教育教学评比在我乡同级同科第一者,直接到中心校主要教学岗位。

4、实行初中与小学、学区完小与村校教师轮岗交流。由乡教师学区完小根据各校实际编制和学科结构配置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5、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原则上在学区内流动。

6、交流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流入单位考核确定,其它待遇不变。

五、轮岗交流要求:

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教师交流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 项重大举措,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领导要加强宣传和组织力度,顾全大局,统筹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乡小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督促接受安排好交流教师的工作与生活,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能及早适应新单位的工作环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无特殊情况一周内不到工作岗位的或到岗不正常开展工作的,将按学校考勤方案相关条款处理,并报请教育局批示。

6、轮岗交流的教师由流出学校、流入学校及相关村委对交流人员在交流期间的工作进行共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交流期满可申请回原学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由组织作出相应处理,原则上在次年教师轮岗中继续轮岗;考核结果“合格”后方可申请回原学校。学年度病假累计达到3个月或事假累计达20天以上者将延长轮岗时间一年。

7、在绩效考核中,对认真履行交流职责,教育教学效果好的交流人员,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对拒不执行学校交流安排或虽参加交流,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只能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三年内不得推荐评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五年内不能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其中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予以缓聘,并扣发部分或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轮岗交流程序

1、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南寨乡学校轮岗交流方案,让教师明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2、初定人选。根据本方案规定和中心学校核定的人数,各校教师自主报名确定初步交流人选。并于8月25日前将情况报乡教育督导办。

3、确定名单。中心校在秋季开学前确定正式交流人员,并通知相关学校、村委。

4、正式到位。交流人员应在流入学校开展工作前报到,并由注入学校安排相应岗位,按要求时间到流入学校工作。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 篇15

我县教育局组织和开展的城乡教师交流活动,是打造城乡教育共同体,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项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城乡之间相互取长补短,共同发展,尤其是促进农村教育的办学水平,提高农村学校的教学质量,促进农村教师的专业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从农村学校到城里学校参加交流的教师,我很珍惜这次学习深造的机会。为做好这项工作,真正达到交流的目的,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1、认真学习教育局有关文件,领会这次活动的意义、目的和要求,端正态度,提高对参加这次交流工作的认识。

2、严格要求,熟悉和遵守交流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交流学校的管理,认真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和其他每一项相关工作。

3、要拜经验丰富的老师为师,虚心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理念,全面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4、要把自己融入到新的学校中,要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积极参与学生的管理,向所任班的班主任多学习,多交流、多观察、勤思考,学习管理学生的新理念和新方法。

5、要积极参与所在学校的课题研究,使自己的教学方法更加科学化,教育思想更加现代化。还要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取长补短,博采众长,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

6、深入课堂,在交流学校要做到每周听至少两节课,并做好听评课记录,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和理念。

7、每月上一节公开课、观摩课或交流课,虚心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自己的执教水平,并达到共同提高、共同改进的目的。

8、在交流学校要坚持每周写好一篇教学随笔。并经常在教师交流博客发表自己的教学心得等,记录自己交流期间的感悟、分享自己思想成长的历程。

9、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自己在县城学校学到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班级管理等方面及时反馈到自己的学校去,相互学习借鉴,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全面提高自己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10、做好城乡教育教学各方面差别的调查研究,认真观察、深入调查、深刻思考,切实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并为促进城乡均衡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总之,我一定把握好这次学习、交流的机会,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不断总结创新、不断改进提高,全面提升自身的整体素质,为以后更好工作,也为促进我县的教育事业均衡健康发展发挥好自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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