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章 承租区域与用途:
1.1 甲方合法拥有坐落于 区 壹处房屋(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甲方同意将该承租单元按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1.2 承租区域为 。
1.3 承租单元经营范围只限承租方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办公之用。
第二章 承租期
2.1 租赁期限: 年
第三章 租金、物业管理等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租金按建筑面积 ㎡计算,月标准租金为人民币 元/㎡。 乙方以年为付款单位,即每次支付一年租金。
3.1.2 合同签约后乙方应在 3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预付一年的租金,起租日后该笔租金自动转为合同起租首年租金。续后乙方应在首次合同签订日的前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全额缴付当年的租金。
3.1.3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之外乙方应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3.1.4 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乙方须按3.1.1条款约定的标准租金,按实际承租日期将差额补齐。
3.1.5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的当年全额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即按实际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数计算直至向甲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之日为止)。
3.1.6 如乙方逾期超过应付租金日3 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滞纳金,甲方除有权收回承租房外,乙方还须支付:应付租金日至退回承租房屋日止的租金、滞纳金、同时按所欠租金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2 物业管理费、其他各类费用
3.2.1 物业管理费月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合计: 元/月)。
3.2.2物业费有双方按实际使用面积分摊
3.3 付款方式
3.3.1 上述租金,乙方可以支票、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
3.3.2 物业管理费交付办法和时间以物业公司规定为准。
第四章 交房标准、改造、装修及维护
4.1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完毕首年租金后,甲方开据《入住通知单》,乙方持《入住通知单》前往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对于消防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该批复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关机构自行进行,甲方应协助办理相关甲方应尽义务的手续。
4.2承租房屋的交付,有双方协商协商决定。
4.3 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4.5 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或申请进行承租房屋改造、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中心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装修的规定,完善审批备案手续,并须认真阅读与大厦装修有关的技术要求,遵守大厦《...
查看更多与“公司办公楼租赁合同(系列6篇)”相关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