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身处的工作和学习环境中,一般都会去看看最新的公告或通知。公告通知是协调行动和工作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关于写公告通知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请务必将此页添加到您的收藏夹中以备不时之需!
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春节期间,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
(五)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
(六)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八)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
(九)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十)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场所。
违反规定在以上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进行处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五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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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接政府通知,五环路外禁止燃放地点包括:幼儿园、中小学校、商场、配电室、燃气站、停放车辆多、人员密度大、救援难度大、高于__米以上建筑物周边_0米范围内居民小区也为禁放区域,同时,本小区曾经发生过由于烟花爆竹引起业主家阳台着火、玻璃炸裂、车辆受损等事件。现根据政府通知及广大业主强烈要求,京通苑物业在此提示大家:
1、春节期间,禁止在本小区内燃放烟花炮竹。
2、公共区域不许存放私人物品及易燃物。
3、阳台及空调外挂机处不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请广大业主/住户积极配合,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水火无情,防患于未“燃”!
如您有安全方面的服务需求,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广大业主服务,共同为营造安宁和谐的园区环境而努力。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___年__月__日
尊敬的各位员工:
春节即将到来,这是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也是家庭团聚与欢庆的时刻。为了确保广大员工及其家人在节日期间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多年工作经验和实际情况,决定在此对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的事宜向大家作出通知。
烟花燃放虽然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但近年来,由于多种原因,烟花的燃放已经引起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尤其是在人口密集的城市,烟花燃放不仅污染空气,导致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生增加,还可能引发火灾事故,严重威胁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指示,为了保护员工及其家人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公司决定在春节期间对燃放烟花进行全面禁止。具体措施如下:
1. 所有员工和居住在公司公寓内的家属,在春节期间严禁燃放任何形式的烟花爆竹,包括但不限于鞭炮、礼花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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