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ces with acculturations
狼,是孤独的,奔向广阔的土地,在深夜的荒野中嚎叫;
狼,是忠诚的,一旦认同了自己的信仰,就不会离开对方;
狼,是高贵的,他不屑抱团,孤独,骄傲,自由地生活。
与狼共舞,是狼吸引人,还是狼也渴望与他分享孤独与尊严?
与狼共舞,是歌颂中尉与苏联的友谊,还是展示美国侵略的血腥历史?
近四个小时的电影,有壮阔,有血腥,有幽默,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萦绕于影片之中的苍凉,美国人要开发西部,但那里是苏族人时代生活的地方。因此,在工业文明的深思熟虑下,荒原上的马背文化不可避免地发生了碰撞。是的,在我们看来,苏联人民是不文明的,他们是落后的,他们是野蛮的;但同时,他们是单纯的,他们坚持自己的信仰。
是不是文明就一定没有存在的价值,是不是我们必须用如此残忍的手法去消除与我们相悖的信仰,如此,我们与那些我们自己所认为的“野蛮、残忍、落后”的群体有何差别,甚至实际上,我们是更为野蛮、残忍、落后的存在。
在文化上,存在即是合理。我们没有理由践踏另一种文化,也就是说,在我们看来,它不应该继续存在。影片中生动的印度文化与美国人的**形成鲜明对比,给我们留下了这样的印象:即使在同一场战斗中,印度人也朴实勇敢,而美国人则被利益驱使贪婪。
这种明显的褒贬在过去的美国电影中是很难看到的。因为战斗的动机不同,所以从战斗中展现的风貌也全然不同。印第安人为保护而战。他们保护他们的妻子、孩子和牲畜。美国人为掠夺而战。他们掠夺土地、资源和财富。
并且美国人从始至终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将苏族作为与他们平等的民族对待,而是理所当然地将苏族人驱除出他们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
为什么要采取如此残酷的做法?真的是因为没有交流吗?显然,这是错误的。电影中,邓巴中尉就与苏族建立了一段独特的友谊,“与狼共舞”是苏族人给予邓巴的名字,而他最后也将苏族视为自己的归宿。
文化之间的沟通,不存在能不能,而在于你愿不愿意。沟通的前提是客观、平等地对待他人的文化,而不是压倒他人。
影片的最后这样说道:“thirteen years later, their homes destroyed, their buffalos gone, the last band of free sioux submitted to white authority at fort robinson, nebraska. the great horse culture of the plains was gone and the american frontier was soon to pass into history.
伟大的、文明的、**先进的白人最终取得了胜利,他们终于毁了印第安人的家园,不留给他们哪怕一寸土地,甚至剥夺了他们的生命。我以为二战中的反犹运动一直在我们脑海中敲响警钟,事实是,它每天都在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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