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
一个小女孩,居然和怪兽成了朋友,还能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神奇的故事,这就是《故宫里的大怪兽》。
书里有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小女孩,叫李小雨,有一天她在建福宫花园里捡到了一只洞光宝石耳环,只要把耳环对着太阳,就能够看到天上的神仙,而且,只要带着它,就可以跟怪兽对话,还能听懂动物的语言。自从有了洞光宝石耳环,李小雨身边神奇的事就不断发生,比如她和杨永乐一起去偷菊花仙子酿的菊花酒,一起参加嫦娥、玉兔等神仙们的聚会,她还去过黄鼠狼开的餐厅吃饭。
这些神奇的事让李小雨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在故宫里她再也感觉不到孤单了。因为,野猫梨花、怪兽斗牛、狎鱼、天马、行什、海马等都成了她的好朋友。她跟吻兽一起学游泳,每天给野猫们喂猫罐头。我很羡慕书里的李小雨,我也想拥有一对像李小雨那样的洞光宝石耳环,这样我就可以看见天上神仙们的动态,和动物对话。
《故宫里的大怪兽》不仅故事新奇有意思,还能教给我们许多知识。看完这套书,我也想去故宫里转转,尤其是建福宫花园,书里面说,建福宫花园里有许多金桂树,散发着淡淡香气,特别漂亮。而且,我也想看看能不能捡到神奇的洞光宝石耳环。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2)
花朵盛开的春天固然可爱,瓜果飘香的秋天更让人喜欢。秋天,比春天更加欣欣向荣。秋天,比春天更加灿烂绚丽。这边的山,变成红色的了。那边的山变成金的了。西瓜红,柠檬黄,百合色,秋天有见也没见过,说也说不出来的颜色。我来到一座五彩缤纷的山。西边山坡地上的柿子树和枫树,红得直像一团火。东边有红彤彤的红富士苹果,红富士苹果红得像夕阳一样。南边,有山楂树。山楂树上挂满了一颗颗宝石似的小山楂。北边有更逗人喜欢的葡萄,那种叫“水晶”的晶莹透明,真像是用水晶和玉石雕刻出来的。那种叫"红玫瑰”的,紫中带红,真像一串紫珍珠。好一派迷人的景色!我喜欢那绚丽多彩的秋天,因为它象征着成熟和繁荣,也意味着欢乐和富强!
元宵节是中国汉族民族传统节日,是春节之后的第一个重要节日。我第二喜欢的节日就是元宵节,因为元宵节可以吃元宵、赏花灯、猜灯谜,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吃元宵,虽然每次吃的我大口哈气,但是还是喜欢。下面,我来介绍一下元宵节。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3)
在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里,有许多我喜欢的书。有《快乐》、《读者》、《昆虫记》……但我最喜欢的书还是《意林》。
《意林》这本书生动、有趣、可爱。当你翻看第一页,首先映入眼帘的先是一首别有风趣的诗歌,接着就是一篇篇精彩有趣的文章,有令你感动不已的天使之城,还有令你哈哈大笑的霹雳漫游堂……
这里的每篇文章几乎都含蕴着深刻的道理,就比如说那一篇名叫《永远不涨价》的文章吧。主要写了:“我”有一天要过河去一个小镇旅行,摆渡的管大爷说过河只要五分钱。“我”不知道为什么过河只收那么少钱,后来从管大爷口中得知:管大爷的父亲在一次洪灾中用船救过很多人。
从此,村民就把管父子当作了自己人。管父亲临终前叮嘱他,摆渡五分钱一趟,这价永远不能提。就因这,村民们对管大爷买东西从来都很便宜,物价也永远都不提!这篇文章告诉了我们:不灭的灯照亮路途,感恩的心照亮人生。
《意林》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杂志,培养了我们千千万万的读者。著名作家刘心武吟得好:“页页花木盛,期期小森林。闲来常作伴,意蕴可涤心。”我喜欢意林!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4)
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要数笛福创作的《鲁滨逊漂流记》了。
唉?有的同学会问这不是一本荒岛求生,励志坚强的故事吗,一个女孩子怎么会爱读呢?这要从那次说起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无意间发现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一看到这新颖的题目就吸引到了我,不禁翻开书读了起来,才读了几行,我就已经爱不释手了。
书中的鲁滨逊因为一次航海,被流落到了荒岛上,他在岛上的困难是极大的:食物、住宿、心理的孤独与恐惧虽然身陷险境,生活近乎绝望,但坚强不屈的鲁滨逊凭着自己的力量和在废船上找到的一些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饲养了动物,完成了自己的生活基本所需,还救了一个俘虏名叫星期五。这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不畏困难的精神所征服了,这个孤岛上的每一样东西,都凝聚着他所有的心血;每一个困难,都被他消灭无影无踪他就这样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
每当我看到这些片段,我的内心,就像波涛汹涌的大海,我真真正正地被鲁滨逊征服得五体投地。
现在,我们都是温室里的小花,在成长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许多困难,那怎样克服呢?在书中就会受到启发,它会让我们变的更勇敢,更顽强!成为大自然的顽强的小草。
记得有一次,科学老师布置了任务:做一个小杆秤。回到家里,我便马上开始了我的制作,一切似乎进展顺利。该系绳了,小杆秤马上就要大功告成,我的心里不由得想到:做个小杆秤没想到那么的容易!这话刚想没多久,绳就不听使唤了,怎么系也系不好,甚至想过放弃。这时,我突然想到了鲁滨逊做家具时的片段,做家具那么难的事情,鲁滨逊都做的了,何况我只是做一个小小的杆秤呢?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便静下心来,耐心地系了起来,真没想到一遍就成功了!这让我知道遇到困难时,不要畏首畏尾,要勇敢面对。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就更让我难忘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5)
书,清朴淡雅,和毛笔一起可以说是古代文人的代表,曾经高尔基说过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就是平平常常的书包改变了古都的贫穷,而让古都金碧辉煌,人口众多。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我一定会用坚定的口气说道“《绝境狼王》”这四个大字。
《绝境狼王》系列是由一名著名的美国女作家凯瑟琳。拉丝基的著作,故事讲了一头小狼,在绝境中成长为一代狼王的故事。
书有千百万种可是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那是因为它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又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从狼的习性到狼的生活。所有都展现得淋漓尽致,深沉的母爱,坚定的信念,温暖的友情,还有超常的智慧。
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饶的冒险经历都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书有百千万种,最喜欢的书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如果你对每本书都细细品味的话,就是是烂的书本也可以看出最好的真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6)
我有一本书,叫《每个孩子都应该做的101件事》。
这本书里有一个目录,每做一件事情就在前边的方格里打一个。这101件事情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成长篇让孩子终生受益的32件事;第二类是探索篇让孩子感受自然与科学奥秘的34件事;第三类是欢乐篇让孩子像个孩子的35件事,而且每一类都有重点推荐。那里面的内容特别有趣,比如说:成长篇中的每年写一封回忆信、和爷爷一起去看体育比赛、交个笔友或网友、参加家庭聚会、独自呆一会儿、探索篇中的画一幅自画像、去首都旅游一次、有自己最喜欢的书或睡前故事、拥有自己的个人图书证、做一次蛋糕,然后吃光它、欢乐篇中的在炎炎夏日的傍晚吃上自制的冰淇淋、玩吹肥皂泡的游戏、吹泡泡糖直到它爆炸为止、去一次庙会、联欢会、或游乐场、相信那些看不见的神秘事物等等。记住了,赶快行动,不要光看哦!
最后,顺便提一句,这本书是在书城里买的,我很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7)
我说:我喜欢看韩国作家写的书,碰到难得问题不想解决,结果问题越积越多。生活也过得越来越不踏实。如天空上的小鸟虽自由,却没有方向。
《格列佛游记》是十八世纪英国杰出的讽刺作家斯威夫特的代表作。这是一本奇书,因为它不仅仅是单纯的少儿读物,同时也是一部富含讽刺的文学杰作,因而在世界各地广为流传。
这些小广播员的作用是平时给同学们读一些好的作文,积累书中的好词好句。老师只选了刘芸希和付雨佳做小广播员。因为,她们平时作文写得非常好,朗读能力也很强。老师希望同学们能向她们学习。
在生活中,我喜欢画画、唱歌、和爸爸一起跑步,爸爸说我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最优秀的孩子,但妈妈总是说我做事像一只小蜗牛干什么都慢吞吞的,所以,现在我要从一点一滴做起,无论做什么事都提醒自己要快点、快点、再快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8)
喜欢读书,喜欢在书中体验自我,感悟人生!《爱迪生》这本书是我挖掘出自己。
小时候,外公指着夜幕下千家万户亮起来的电灯,出谜语让我猜。那时,我还不知道似瓜似梨的电灯是谁发明的。自从读了《爱迪生》这书,才知道电灯是美国科学家爱迪生发明的。
爱迪生出生于劳动人民家庭,一生只在学校里读过三个月的书。然而,他一生出了发明电灯以外,还发明了留声机、电影摄影机等一千三百多种东西......
我合上我心爱的书,心中就像静静的湖面上吹来一阵强风,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爱迪生,对人类做出如此巨大的贡献呢?他成功的奥秘是因为他是天才吗?
一句熟悉的话在我脑中盘旋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我明白了,一切成就的取得在于辛勤的劳动,在于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于孜孜以求的精神啊!
想想爱迪生,比比自己,我惭愧得很。就拿我的作文来说吧:起先我在老师的辅导下写了上百篇习作,可一篇也没能发表,我灰心了,我放弃了,不想继续练笔了。后来,经过老师的教育、同学们的鼓励,我又充满了信心。我不断地写啊写。终于辛勤的耕耘迎来了收获,我的习作发表了很多篇,而且在“增城市首届中小学生作文竞赛”中,荣获三等奖,在小小的成绩面前,我沾沾自喜,学习劲松懈了,我的作文水平也有所下降。老师抚摸我低下的头,并且递给我一本书----《爱迪生》。
“如果爱迪生遇到困难,遇到失败时,灰心了,后退了,他能取得科学成就吗?如果爱迪生取得一点成就就满足了,不再勤奋了,不继续在科学道路上求索了,他还能成为“发明大王”吗?”我想着,我觉得自己的脸像火烧一样。当别人问到当时84岁的爱迪生什么时候退休时,他回答:“在我出殡的前一天!”我仿佛看到了结束生命前还在办公桌前勤奋研究的爱迪生。
《爱迪生》使我最喜爱它是因为它使我明白很多道理,使我懂得做事要坚持、努力和创新......总之,《爱迪生》使我终生受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9)
我看过许多书,《三国演义》、《水浒传》、《上下五千年》、《断魂枪》等等,在这些读过的书中,我还是最喜欢吴承恩的神魔小说《西游记》。
《西游记》是古代神魔小说的代表作,主要讲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这四人去西天取经,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的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四人取经路上都有不同的精神。
唐僧,他是坚,无论刮风还是下雨,无论遇上多么强大的妖怪,都在坚持去西天取经,从未退缩过。
孙悟空他是勇,即使他遇到百鸟之王的儿子,鹏也丝毫不退缩,正如书上所说的,管他三七二十一,举起金箍棒就打。
猪八戒呢,是忠,说八戒忠,大家可能会笑,但是八戒自从被降服之后,他就认真地保护师傅,尽管偶尔会有私心,但从不曾对唐僧有意见,师父的形象在他心目中是无可替代的。
沙僧是诚,取经路上从不说谎,有什么不对的情况就如实汇报。
他们师徒四人团结在以师父唐僧为领导的周围,精诚协作、排除万难,最终取得真经实现了高远的理想,这四人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西游记》这本书既展示给我一个庞大而完整的神话世界,又带我经历了一段荒诞而魔幻的环球旅程,还带给了我胸怀理想当全力以赴的勇气,更告诉我在群体生活时团结协作极其重要的道理,所以我非常喜欢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