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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1)
按照课程安排,我先后认真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理论知识,通过学习增强了推进法制型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一、几点体会
(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通过学习了解到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战略方针。法律是人民制定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人民固然要遵守,但法治国的主要特征首先在于依法行政。行政机关行使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行政权力,必须依据代表人民意志的法律,模范地遵守法律行使行政机关职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政府受人民的委托,管理国家事务。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就是贯彻人民的意志,履行人民的重托,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政府有效而正确地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管理好各项事务,就必须通过正确执法,用法律来规范、保障和制约政府行为。目前,我国居民特别是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有较大提高,如果我们不按法律、法规要求办事,人民群众不会答应,势必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我们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方针,严格地依法行政。
(二)依法行政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恰当地规范政府行为,如何规范好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普通公民之间的关系,如何使政府从无所不包,无所不管的状态顺利过渡到依法统筹,掌握全局,适当管理,做好服务的轨道上来。我国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是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是一种直接的、微观的、权力无限式的管理方式,是一种高度集权、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的管理方式。在当前我国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入世贸组织、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下,这种管理方式经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已经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通过依法行政,把企业生产经营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社会总需求的基本平衡,使行政管理切实为市场经济发展服务。政府不仅应按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三)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宪法原则在行政领域中的体现。党中央对行政机关提出依法行政的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政治体制所决定的。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依法行政是人民民主国家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行政权力的行使具有快速性和灵活性的特点,政府行政机关拥有这种即时即事决策的权力,随时随地都会给社会、公民带来巨大影响。所以,迫切要求全面地实行法治,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依法行政不仅要求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且要求摒弃与封建专制残余及某些个人偏见相联系的人治因素,摒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人治现象,实现全社会普遍平等和依法办事的法治要求,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法律至上,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受制于法律。因此,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活动的一种限制和约束,也是广大公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种手段。??
(四)依法行政是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的要求。从国家要求依法行政的内涵看,它包含着法律保留、法律优先、职权法定、依据法律行政职责与行政职权相统一等内容。而依据法律职责和职权相统一,则是依法行政的核心。职权是宪法、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它与公民的权利不同,公民的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既不能放弃,更必须严格行使。行政主体在享有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行政职责。行政职责是义务,不能抛弃或违反。否则,行政职权将会削弱或膨胀。仅凭命令,凭局部经验,凭长官意志进行管理,就易造成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的任意性,以致滥用行政权力。有的行政机关把职权等同于公民的权利,愿意行使就行使,不愿行使就搁置,这些都是行政职权的滥用。行政职责则要求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职务,不得失职;必须遵守权限,不得越权。违法施政应当受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追究和人民群众的指控。所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是依据法律,保证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体现依法行政的核心所在,不依法行使职权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今后努力方向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类依法行政和建设法制型政府的学习讲座,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集中学习,提高自己的法治观念。同时,加强自学,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努力将《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内容学全、学实、记牢,真正把精神吃透,努力提高法律素质,确保在实际工作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做到依法行政。
(二)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经济发展。要在政府职能转变中发挥自身作用,推进政府体制改革,建立在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之间、重在间接管理,在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之间、重在动态管理,在事前管理和事后监督之间、重在事后监督,在管理与服务之间、强调服务的管理方式,切实发挥好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在实际工作中,把重点放在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严格对重要领域的行政监管等方面上来,减少项目审批环节、减少对企业的干预,增强企业发展的自主性。通过法律的手段规范政府的行政权力,限定政府规制的范围,建设法制型政府。积极参与政府自身建设,以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和谐稳定为第一责任,以群众满意为第一追求,求真务实做好工作,建设服务型政府。
(三)严格依法办事,规范行政行为。作为县政府一名副县长,在今后工作中我将认真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管好自己该管的事情,绝不违法插手各类政府管理权限以外的事情,不断规范分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权限和程序,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需要行政审批的事项,绝不允许相关单位擅自审批或要求审批,并严格审批程序,杜绝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审批活动都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依法进行。
(四)强化法制教育,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为政清廉、全心为人民服务的执法队伍是建设法制型政府的需要,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今后我将努力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努力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经常化、内容具体化,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执行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基本要求,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努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公开化,对执法违法、执法过错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管理队伍。
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2)
农委党委对开展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把依法行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经常组织研讨活动,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今年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保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委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召开普法宣传、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具体工作,结合单位实际,贯彻实施依法治理、法治建设工作。
坚持每月一次的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凡重大事项由各科站或分管领导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对一些涉及到全局性、业务性较强的事项,在研究决定之前,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报请上级农林部门或者邀请农业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进行可行性的论证,在此基础上由委领导班子共同研究决定。在重大工程项目开展过程中,我们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科学地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利用全体人员会议通报重大事项的开展情况,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首先,在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中所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通过职工大会、政务公开栏、公权网、电视台、《今日》等宣传阵地及时透明公开,接受群众的广泛监督。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及委工作动态。在实施重大农业项目过程中,凡需要政府招投标的一律通过政府招投标中心实施。
其次,把执法公开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全委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对办理的事项、涉及的科站、办事的.具体步骤都在办公大楼显要位置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的内容,所依据的法律条款及执法的具体程序都进行公示,每半年一次,内容包括立案查处的案件数、名称、办结案情况等,接受全委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第三,认真受理举报投诉、妥善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对群众举报投诉的事项,我们认真听取有关情况的反映,在第一时间内受理,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调查处理。今年共受理电话、来信、来访投诉、举报案件及督办案件12起,对群众的来信来访百分之百受理,并有明确额答复意见。
第一,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学习日组织全委学习和党委中心组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定期的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相关部门法的学习,使每个执法人员能够熟悉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同时还派执法人员参加上级农业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实际执法水平都得到提高。
第二,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行政相对人前来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委下属各科站能够按照行政许可法的具体操作要求,规范运作,符合办理行政许可的申请都能在法定的时限内办结。对于不附合条件的申请,我们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对人不能办理的理由。
第三,行政执法规范有序。根据《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农业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结合市级机关效能建设的具体要求,从“三个代表”和落实科学发展的实际要求出发,以为农服务为宗旨,严格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净化农资市场。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数500多人次,检查农业投入品销售场所500多家。共查处案件21起,其中兽药饲料类8起,肥料类4起,种子1起,农药8起,已结案21起,办案准确率100%,没收违法收入15872.7元,罚款71383.4元,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达20多万元。第四,加强执法程序制度建设。为了树立农业行政执法得良好形象,加强执法程序过程的规范性,行政执法大队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在加强学习《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行政法规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制定的《市农业委员会罚缴分离制度》、《市农业委员会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责任过错追究制》、《市农业委员会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市农业委员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工作纪律》、《市农业委员会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市农业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改进工作作风、创务实型机关、坚持依法行政、创法治型机关”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规范执法检查、处罚行为的《涉企信访举报检查报告制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结果备案制度》、《行政执法检查记录立卷归档制度》、《行政处罚自有裁量权说明理由制度》、《涉企行政处罚三分离制度》、《涉企行政处罚预警制度》、《涉企行政处罚结果备案制度》七项制度。
认真做好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的报送工作,使本系统的公共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正常,其中,把执法公开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全委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对办理的事项、涉及的科站、办事的具体步骤都在委显要位置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的内容,所依据的法律条款及执法的具体程序都进行公示,内容包括立案查处的案件数、名称、办结案情况等,接受全委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全年21起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在网上运行公布,无督查督办案件。
认真制定了《市农作物生产事故技术鉴定实施意见》,及时更新技术鉴定小组专家库,依法保护农民利益,有效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发展,今年共组织鉴定农作物生产事故九起。在事故调查鉴定过程中,根据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鉴定,不偏袒当事人任何一方,同时在鉴定过程中,主动向农民宣传农作物生产技术知识、购买农资注意事项、维权法律途径及其他涉农法律法规,维护了农民切身利益,防止了矛盾激化。全年九起事故全部成功调解,调解成功率为100%。
市农委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市农委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案件数为零。
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3)
20,xx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认真贯彻国务院、省级政府有关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严肃执法纪律,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着力探索和创新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新思路、新举措,为确保我县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做出了应有贡献,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自查报告如下:
xx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自建队以来,一直把强化内部管理和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建设作为有效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化运行的重要内容来抓,充分研究农业执法工作特点和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民主决策机制,细化责权分工与行使流程,着力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行为的运行机制,规范管理、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发展和提高。一是内设机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建立责权清单和自由裁量标准。二是管理制度健全,其中:建立内部管理制度11套(《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卫生制度》、《安全制度》、《财产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廉洁自律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信访制度》);行政执法管理制度9套(《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罚没物品管理制度》、《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执法人员奖励制度》、《执法人员保密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以及《行政处罚流程》、《行政许可流程》、《工作人员责任分工监督台》、《依法行政工作公示牌》等均装裱上墙公示。三是建立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夯实决策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建立大队“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小组”。
一是执法检查形成常态化。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每年牵头全面组织实施全县春、夏、秋冬三次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全面履行执法检查权,有序推进农资市场规范化建设,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48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门店224个次,整顿市场70个次,检查农资产品140个品种,对重点农资市场经销的主要农药产品依法随机抽样标签检查13个品种,抽检合格率100%,农资执法监管实现了全面覆盖农资经营主体企业、门店和市场流通农资品种,推行检查有记录、问题及时纠正,教育宣传在现场,有案必查、违法必纠。二是规范公正履行执法处罚权,对于执法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按照程序和事实规范办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裁量标准为尺度”的原则,严格做到“三规范”,即程序规范、资料规范、行为规范,严格把好“六关”,即认真把好执法文书规范应用关、把好执法程序关、把好适用法律关、把好证据采集保存关、把好处罚裁量基准关、把好案件资料整理归档关,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力求细致、准确、合理、公正、规范,让每一个案件能够经受得起法律的考验和时间的检验,实现无错案,辖区未出现重大坑农害农事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三是严肃纪律,文明公正执法。严格履行农业部“六条”禁令,切实做到“三要三不要”。即,要有理有节,不要简单粗暴;要和风细雨,不要出口伤人;要热情周到,不要拒人门外。着力提升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行政执法形象,执法实践活动受到社会各界肯定和广大群众好评。四是执法队伍办案能力水平不断提高。一方面在加强大队内部自主常态化培训的基础上,每年积极选派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主管部门举办的农业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高度重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和办案技能的强化培训,今年4人次省市培训班。目前7名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持证率100%。另一方面通过积极参加案卷评查工作,在积极组织开展案件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每年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参评案卷1—2卷接受指导评查,不断总结办案经验和纠正不足,有效促进规范化办案水平不断提高。一卷被市农牧局和省农牧厅均评为优秀案卷。五是强化监督机制,加快推进规范执法进程。一方面,强化内部执法监督,通过明查暗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风纪、执法程序等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增强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有效减少了执法过错。另一方面,完善外部执法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省市县业务主管部门监督、群众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六是建立和完善执法协调机制,凝聚执法合力。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的衔接与协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尤其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中,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与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局、农机局、种子管理等执法职能单位联合执法机制,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同时,建立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各级执法部门通报跨区域、跨行业重大案件线索,努力形成执法部门之间、县际之间协作与联动,最大限度地惩处违法行为。及时向上级准确报送各类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信息报表和工作动态。七是积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一方面扩大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电话公示面(县农业信息网和70户农资经营门店均有公示),有效提高农民群众知晓率和投诉积极性。另一方面热情接待投诉举报,有报必接、接而必查、查而有果、有满意答复。在坚持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基础上,共成功调解处理农业生产纠纷案件4起,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自大队成立以来一直将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作为有效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营造依法治农依法护农社会氛围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年集中举行宣传活动4次以上、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3次以上、发布宣传稿件30篇左右,微博微信平台发布工作动态信息733条,散发宣传资料10000份以上。在执法队伍建设上,通过抓学习培训、抓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提高公平、公正、文明的农业综合执法水平。在社会宣传上,一是利用xx县电视台、金徽报、xx县农业信息网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政策。二是利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3.15消费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广泛宣传。三是利用“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和农资打假投诉电话提供农业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四是结合“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农家、送法进农户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五是对农资经营户以集中培训的方式推行农业法律法规年训机制,提高其守法意识,规范经营行为。通过这些有效宣传手段,广大农民法律维权意识逐步提高,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举报热情不断增强,农资市场规范化运行程度不断提升。
以创建农资规范化经营示范店为契机,不断创新农资监管新机制、新模式,努力推进农资市场服务三农的规范化运行。目前,已培育建成“农药规范化经营示范店”2个,已被陇南市农牧局考核验收并授牌公示,新建“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3个,“高毒农药定点规范经营店”1个,对70个农资经营门店实施了制度化建设,以强化制度管理机制不断规范经营行为,明确责任与义务,形成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有力保障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成效十分明显。
年,为切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步伐,着力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维护xx县良好的'农业生产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健康发展,我队按照《甘肃省农牧厅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创建活动作为努力提升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履职能力和规范化水平、促进我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不断全面发展的重要载体来抓,积极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活动,通过一年来全队不懈努力,我队示范窗口已经甘肃省农牧厅实地考核验收合格,并给予了较高评价,列为全省“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着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进程,不断夯实规范执法、公平公正文明执法和责任感使命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确保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依法行政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一是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狠抓工作推进、执法行为监督和绩效考核。二是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小组”,依法、依据民主商讨决定,坚决防止人情案、不公案和错案。三是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一小结、信息月报告、工作动态及时发布、单项重大工作有安排意见和方案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四是全面公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责权、流程、制度、信息和动态,积极倡导和履行阳光执法、透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执法装备薄弱,手段落后。没有必要的交通工具、现场检测设备等,所以现行执法实践活动缺乏有效性、及时性,尤其对流动农资商贩和边远代销点的执法监管很难到位,存在隐患。
2、执法工作经费短缺,预算工作经费艰难维持工作开展,直接制约着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投入不足成为严重的短板问题。
3、建队时间短,缺乏工作经验,法律运用的熟练程度还不够高,执法工作还没有完全放开手脚,还需不断摸索、研究和创新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强化修炼内功,以提高执法效能。
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4)
镇被确定为辽宁省依法行政示范镇。通过依法行政,解决了三起纠纷,分别为房屋界线纠纷、债务纠纷、土地纠纷。镇政府依法裁决,当事人不服,到县法制办申请复议。县法制办复议后,当事人对复议结果表示满意。几起案件的处理,充分体现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提高了行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了法律认识。通过法制办万秀英主任的讲解,对依法行政有了更深的了解,体会如下:
一、依法行政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恰当地规范政府行为,如何规范好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普通公民之间的关系。如何使政府从无所不包、无所不管的状态顺利过渡到依法统筹、掌握全局、适当管理、做好服务的轨道上来。我国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是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是一种直接的、微观的权力无限式的管理方式,是一种高度集权、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的管理方式。在当前我国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入世贸组织、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下,这种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已经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通过依法行政,把企业生产经营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社会总要求的基本平衡,使行政管理切实为市场经济发展服务。政府不仅应按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二、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
通过学习,了解到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战略方针。法律是人民制定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人民固然得遵守,但依法治国的主要特征首先在于依法行政。行政机关行使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行政权力,必须依据代表人民意志的法律,模范地遵守法律行使行政机关职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政府受人民的委托,管理国家事务。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就是贯彻人民的意志,履行人民的重托,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政府有效而正确地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管理好各项事务,就必须通过正确执法,用法律来规范、保障和制约政府行为。目前,我国居民特别是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有较大提高,如果我们不按法律、法规要求办事,人民群众不会答应,势必影响党群干部关系,影响社会稳定,我们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方针,严格地依法行政。
三、依法行政是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的要求
从国家要求依法行政的内涵看,它包含着法律保留、法律优先、职权法定、依据法律行政职责与行政职权相统一等内容。而依据法律职责和职权相统一,则是依法行政的核心。职权是宪法、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它与公民的权力不同,公民的权力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既不能放弃,更必须严格行使。行政主体在享有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行政职责。行政职责是义务,不能抛弃或违反。否则,行政职权将会削弱或膨胀。仅凭命令、凭局部经验,凭“长官”意志进行管理,就易造成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的任意性,以致滥用权力。有的行政机关把职权等同于公民的要求,愿意行使就行使,不愿行使就搁置,这些都是行政职权的滥用。行政职责则要求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职务,不得失职;必须遵守权限,不得越权。违法施政应当受到地方国家机关的追究和人民群众的指控。所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是依据法律、保证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体现依法行政的核心所在,有依法行使职权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四、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宪法原则在行政领域中的体现
党中央对行政机关提出“依法行政”的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政治体制所决定的。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依法行政是人民民主国家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行政权力的行使具有快速性和灵活性的特点,政府行政机关拥有这种即时即事决策的权力,随时随地都会给社会公民带来巨大影响。所以,迫切要求全面地实行法治,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依法行政不仅要求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且要求摒弃与封建专制残余及某些个人偏见相联系的“人治”因素,摒弃“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人治”现象,实现全社会普遍平等和依法办事的法治要求,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法律至上,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受制于法律。因此,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活动的一种限制和约束,也是广大公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种手段。
五、今后努力方向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观念
进一步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类依法行政和建设法制型政府的学习讲座,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集中学习,提高自己的法治观念。同时,加强自学、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努力将《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内容学全、学实、记牢,真正把精神吃透,努力提高法律素质,确保在实际工作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做到依法行政。
(二)严格依法办事,规范行政行为
作为镇政府一名副镇长,在今后工作中我将认真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管好自己该管的事情,绝不违法插手各类政府管理权限以外的事情,不断规范分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权限和程序,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需要行政审批的事项,绝不允许相关单位擅自审批或要求审批,并严格审批程序,杜绝各种违法行业,确保各项审批活动都能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依法进行。
(三)依托政府职能的转变,服务经济发展
要在政府职能转变中发挥自身作用,推进政府体制改革,建立在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之间、重在间接管理,在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之间,重在动态管理,在事前管理和事后监督之间,重在事后监督,在管理与服务之间,强调服务的管理方式,切实发挥好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在实际工作中,把重点放在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严格对重要领域的行政监管等方面上来,减少项目审批环节、减少对企业的干预,增强企业发展的自主性。通过法律的手段规范政府的行政权力,限定政府法制的范围,建设法制型政府。积极参与政府自身建设,以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和谐稳定为第一责任,以群众满意为第一要求,求真务实做好工作,建设服务型政府。
(四)强化法制教育,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为政清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法队伍是建设法制型政府的需要,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今后我将努力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努力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经常化、内容具体化,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的行为,认真执行“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基本要求,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努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公开化,对执法违法、执法过错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管理队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身作则,使我镇的依法行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5)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并提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个方面的措施,目的就是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建设法治政府,就必须推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途径。对推进依法行政,本人有这样几点思考。
第一,要推进依法行政,就必须提高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依法行政,靠的是各级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他们是行政行为的具体实施者,其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依法行政的推进。因此,要花大力气加强对行政主体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
第二,要推进依法行政,就必须规范行政行为。要依法规范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规定其行政权力、责任和义务,使其实施行政行为有法律依据,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其行政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履行相应的义务。对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不当行为要有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追究制度、行政行为纠正制度、对被管理者损失的补偿制度等,督促其依法行政。
第三,要推进依法行政,就必须完善监督制度。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形成完善的监督体系,使行政主体的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也使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四,要推进依法行政,还必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文化。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人治的历史,缺乏法治传统、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的国家。要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就必须花大力气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文化,使法律深入人心,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大环境,使依法行政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基础。
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6)
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是一个具有时代性、战略性的重大决策。实现社会和谐,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几千年来炎黄子孙的梦想所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努力的方面很多,其中,构建和谐单位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因为,单位是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社会的和谐,首先单位必须要和谐。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是参与国家执法和经济管理的重要政府部门,担负着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职责,是保障社会法治、市场公平、社会安定的重要力量,责无旁贷地应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参与者和建设者。全面加强和谐海关建设,服务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体建设,是海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而能否做到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构建和谐海关的成败。下面,笔者试从依法行政在构建和谐海关中的作用以及应如何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海关两方面作一探讨,供参考。
一、依法行政在构建和谐海关中的作用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海关的基本工作方针,也是海关一切行政行为必须遵循的最高准则,其本质是要做到职权法定、程序法定、严格执法、接受监督。构建和谐海关必须健全法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没有依法行政的落实,就不可能保证海关事业的顺利发展,构建和谐海关也就无从谈起。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和谐海关的标志,法律的贯彻实施则是和谐海关的重要内容。海关的行政权力与社会的方方面面和公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海关能否正确行使行政权力直接关系到海关管理相对人的切身利益以及对外贸易秩序是否健康有序。实践证明,只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才能维护正常进出口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守法者提供最大的便利,对违法企业坚决采取制裁措施甚至绳之以法,营造健康有序的进出口环境。因此,海关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权限、法定职责行使权力,这是构建和谐海关的关键所在。
二、当前海关工作中存在的不和谐因素
近年来,海关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是海关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协调、不和谐的因素。如:海关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海关执法腐败隐患依然存在等等。这些不和谐现象直接影响到海关事业的发展。究其原因,有相当一部分问题出在没有严格地依法办事上,有的是因为漠视法制、法律意识淡漠,有的是因为法律知识欠缺导致执法水平不高。因此,要实现和谐,必须加强法治。构建和谐海关,必须健全海关法制,落实依法行政的基本方针,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海关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采取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海关
(一)进一步完善海关立法,为构建和谐海关提供保障
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法治社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保障。而依法行政则是和谐海关的基础与保障。建设和谐海关,必须首先完善海关法律、法规,建立科学的、充分体现民意的法制体系。完善行政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我们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继续加强立法工作,抓紧制定完善有关海关法律、法规,真正保证有法可依。
近年来,国家从维护法制统一的角度出发,陆续颁布了《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重新修改并颁布了《海关法》和《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对一些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相互之间矛盾的规章予以了集中、统一清理。海关执法依据不断规范,海关法律体系趋于不断完善。为构建和谐海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但现实社会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由此可见,仅仅有了法律规定还不行,关键要严格依法行政。
(二)更新理念,严格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
依法行政和构建和谐海关是同一主题的不同层面。我们要彻底否定陈旧的行政思维定式,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契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牢固树立起以下理念:一是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增强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提高全体关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氛围。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是海关一切行政行为必须遵循的最高准则,是海关工作的生命线,是评价海关工作功过是非的原则标准,是我们的立身之本和立关之本。海关无论是履行职责任务、维护国家利益,还是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必须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二是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充分认识到海关既是把守国家经济大门的执法机关,也是为广大进出口企业提供通关便利、促进先进生产力健康发展的服务机关,海关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海关的一切权力也应服务于人民,牢固树立起执法为民的思想,强化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真心实意地为广大进出口企业和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树立海关队伍廉洁公正、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三是牢固树立起诚信意识,自觉做到诚实信用、互助友爱。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海关只有建立在诚信友爱的基础之上,才能安定有序、充满活力:民主才能得到充分发扬,法律才能得到普遍遵守,创造活动才能得到维护,公正才能得到实现,人和人之间才能坦然相处,各项工作才能协调运转。
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7)
马家乡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报告
,马家乡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法制办的指导帮助下,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南府发〔〕5号),围绕建设法治先进乡为目标,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各项措施,着力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创新工作机制,依法行政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思想上高度重视。我乡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指示,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机关部门和乡干部的年终目标考核,不定期召开依法行政专门会议,并把它列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来抓,对全体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2、组织上保障有力。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上下联动、系统互动的组织保障体系,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保障有力。
3、行动上落实到位。按照区法制办要求,我们对各项安排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予以了落实。一是召开了依法行政专门会议,进一步统一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对涉及老百姓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公开。三是广开言路,抓好自查自纠。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意见和建议。对走访了解和问卷反馈的情况作统一梳理归纳,认真分析,进一步找准问题,剖析原因。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对策,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
1、一是坚持权力阳光运行,全面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我们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相关制度、程序以及便民措施、服务承诺等及时公开。各行政村建立了相对集中的党务、事务公开栏,进一步扩大了公开范围,丰富了公开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不仅规范了政府依法行政行为,也便于群众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杜绝“吃拿卡要”和“冷横硬推”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2、坚持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工作。依法行政工作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关键在于领导是否重视。()我乡制定了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应文件,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完善了重大问题汇报制度,重大决策审核制度、处理信访工作制度等一列制度,对干部培养考核任用、财务管理、专项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等重大内容做了详细规定,有效增强了干部的责任心和防微杜渐能力。在工作中,要求乡机关各职能部门明确执法任务、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标准和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在机关考核内容中,我乡机关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违法行使职权或不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对其责任人视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理。
3、实施了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机制和村级事务监督机制。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村级事务充分尊重民意,建立民主评议和民意调查制度,设立意见征求箱,畅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让群众参与监督,杜绝了暗箱操作行为。在征地过程中,切实听取群众意见,由群众代表提出切实际、可操作的办法,村委在综合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策,这样做出的决策,是在群众的监督下所做出的,既贴了民心、又顺了民意,有力地推动了工作。
总结回顾我乡近一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区委、区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我们的要求、期望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在社会事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主要表现在:1、职权有限。基层工作有繁杂性的特点,工作要求包罗万象,头绪繁多,涉足甚广,但是由于处事职权不配套,缺乏管理指挥、处理具体事务的职权,影响了统筹协调和管理职能的发挥。在诸如拆违、计生执法、土地审批等方面,基层政府因职权所困所陷入了“欲为无职,不为失职”的尴尬境地。2、沟通不畅。基层政府无权处理的一些领域,其行政权都属于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当群众有相关要求时,基层政府无法满足,与相关职能部门又缺乏可靠的沟通衍接渠道。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对群众的合理要求“爱莫能助”,只能将“皮球”踢给上级职能部门,间接导致了部分社会不安分因素产生。
1、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只有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才能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只有提高全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才能做到依法行政。因此,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公民来说,通过普法宣传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要加以批评、抵制,纠正违法行政。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知法、懂法、守法就更为重要和紧迫。只有领导干部增强了法律意识,才能更好地依法行政,才能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2、进一步理顺体制,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思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各行政执法主体要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明确其在行政执法方面的权力义务;要从领导机关到基层执法部门、从领导者到一般执法人员,逐步建立执法岗位责任制,分解落实行政执法任务,定期、逐级逐人、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制度考核挂钩;各行政执法主体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的配套制度,严格实行错案追究制度。
3、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行政机关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直接关系到依法行政的实现。首先,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自觉地推行依法行政;第二,要努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要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培训,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考核,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必学、爱学、勤学业务,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第三,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健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奖惩制度,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机制,改善现有行政执法队伍的结构。
4、提高机关效能,改善机关作风。基层政府以开放透明的办公形式,快捷、高效的工作节奏,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带动和促进了区域经济建设软环境的改善和优化。同时关心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沟通了民意,凝聚了人心,提升了人气,化解了部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密切了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建立廉洁高效政府奠定了基础。
5、进一步强化监督,努力形成有效的行政监督机制。一是要确立人大监督的核心地位,制定切实可行的人大监督法规,使监督内容、程度及后果明确清晰,便于操作,有效落实。二是要加大其他外部监督的力度。党的监督、民主党派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团体的监督、人民群众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都要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对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依法实施监督,在共同服务于人大监督这个中心的基础上形成监督合力。
总之,一年来,我乡行政执法工作有序进行,我们把人大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推动乡、村班子正常运转和乡镇、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8)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同时,对于实现全面建设现代化海关的总目标,不断推动海关事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笔者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是民主法治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作为国家进出关境的监督管理机关,海关被赋予了行政执法和部分刑事执法的职责和权力,只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才能在构建和谐海关的过程中大有作为,才能为和谐社会的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对构建和谐海关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其中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是海关各项工作的前提。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没有公民法治素质的提高,没有依法办事的落实,就不可能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就不可能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谐社会建设就无从谈起。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是参与国家执法和经济管理的重要政府部门,担负着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职责,是保障社会法治、市场公平、社会安定的重要力量,责无旁贷地应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参与者和建设者,也只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才能为国家把好关,才能确保海关工作最终达到“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目的。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是推进现代海关制度第二步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现代海关制度第二步发展战略规划已经制定,海关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正在为此规划的早日实现而努力工作。当前,党中央对海关提高把关服务能力要求越来越高,海关面临的改革创新、整合协调的难度也不断加大,完成税收、打私各项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在经济全球化、贸易规范化、社会法治化的过程中,既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又充分发挥海关职能,推进现代海关建设,必须不断加强海关能力建设,而提高构建和谐海关能力是海关能力建设的重要体现,是构建和谐海关的根本保证。我们所讲的提高构建和谐海关的能力就是要始终贯彻好“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海关工作16字方针,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追求“把关”与“服务”职能的和谐统一,因此惟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才能正确处理好“把关”与“服务”的关系,才能顺利实现现代海关制度第二步发展战略规划的宏伟目标。
(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是海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实践的需要。近年来,总署党组把加强海关法制建设,作为海关系统贯彻十六大精神的落脚点,以新修订的《海关法》为核心的海关法律体系框架已经初步建立,基本适应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海关执法的需要,海关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均有所提高。但仍有不少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法制工作在海关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保障性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二是制度建设尚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与整个海关工作的快速发展相比,制度建设相对落后,而且存在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三是执法实践过程中,对实体法和程序法是执法的两大保障的作用重视不足,实践中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依然普遍存在。近年海关系统接连发生的复议、诉讼案件中,反映这方面的问题就比较集中;四是法制意识亟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少数关员法律意识淡薄,不能正确看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受贿放私,顶风作案的现象仍不时发生,基层和一线岗位的执法风险始终非常大。上述问题不同程度的影响了和谐海关的建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决贯彻落实海关工作方针,因为尽管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职责任务的变化,海关的工作方针历经几次调整,但“依法行政”始终摆在第一位,成为海关各项工作都必须严格遵循的基本准则,因此,在构建和谐海关的过程中,必须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作为一项重要而迫切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二、与时俱进,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着力点,努力构建现代化的和谐海关
民主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得以建立的手段和途径,是社会有序运转的重要保证、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作为国家的政府部门、执法机关的海关,必须与时俱进,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和谐海关,人人共享;构建和谐,人人有责”为出发点,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着力点,全面履行海关职能,努力构建现代化的和谐海关,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力量。
(一)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更新执法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一要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增强全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海关队伍的整体执法素质和水准。二要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坚决摆脱人治思想的影响,强化海关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行为,坚持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并重,保证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真正把党的依法治国方略贯彻到海关执法行为之中,建成“阳光海关”。三要引导每一位关员从根本上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不以管人者自居,而以服务者的身份“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执政之要在于为民,行政之要在于依法。要正确处理海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善于化解各种复杂的矛盾和问题,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建成“责任海关”。
(二)加强制度建设,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制度和谐是和谐海关之本,和谐海关需要健全完备的行政法制体系。近年来,总署党组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先后对法律法规进行了清理,废除了与经济发展、海关工作实际不相适应的法规,同时又修改、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形成了比较系统的行政法律制度。但是,在依法行政实践中,法制建设的不完善是直接影响海关和谐建设的体制性因素之一。因此,构建和谐海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应从维护国家利益的大局出发,坚持行政法规不得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下位法不得同上位法相抵触,规章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为依法行政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要继续加强对海关系统法律、法规的备案、审查、清理和解释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制定的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研究执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改革和完善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权力运行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纠错改正机制、执法信息反馈机制、执法效果评价机制,使行政权力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效运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奠定夯实的基础。
守法经营,规范自身进出口行为;要强化海关关员的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大力提倡文明执法和热情服务,增强海关的亲和力。
(四)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廉政是和谐海关建设的保障和“生命线”。构建和谐海关必须实现执法权力的和谐运用,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行政不作为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把遏制腐败潜规则作为重点,使行政执法真正按法规办事,努力制约“合法伤害权”的危害,引导良好行业风气的形成。解决潜规则的问题,必须以法治代替人治,切实让工作对象监督海关,完善关务公开制度,提高透明度,让管理相对人能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让他们具有制裁违规者的相应权力。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执法的效率与公平,构建海关的长期发展与和谐。一要大力强化对基层海关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深入开展“法制在基层”和“以案说法”等活动,建立健全质询制、问责制等,通过拓宽和健全监督机制和监督渠道,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监督制约之中,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建设廉洁海关、法治海关。二要加强执法监督。发挥执法评估系统等的应有作用,通过执法信息反馈、行政行为研究论证、执法建议等方式,使海关各级领导干部及时掌握和监控执法状况。三要认真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使执法目标具体化,执法责任明晰化,从而有效地避免执法主体不清、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现象。
(五)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契机,切实加强执法环境建设,合力共建和谐海关。虽然海关的工作性质实行不受行政区划限制的垂直领导体制,但在当前执法环境复杂、执法形势多变的情况下,海关的执法工作更离不开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坚持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两手抓”,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前提下,坚持“守法便利”、“服务发展”的原则,通过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改进作风态度,提高通关效率,努力构建海关与守法企业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使海关工作赢得广大企业和社会大众最大限度的支持,促进执法公正和正义。同时积极加强与地方党政和有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海关执法方式从自司其职、单兵作战向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转变,实现执法效能的最大化,为构建和谐海关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9)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对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来说,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1999年7月、国务院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11月,又发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议》,这是国务院为贯彻依法治国作出的重要决定。
依法行政也是行政法治,是法治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是对行政主体即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要求。要求一切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的准则,把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行政既包括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宪法、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严守法纪,又包括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处理问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务。其工作集中概括为行政立法、执法和执法监督。
对于行政法,我想,首先应该是用来限制政府的行政权力的!对于强大的政府权力(并有不断加强的趋势)而言,公民的力量太弱了,为了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得以实现,有绝对的必要对政府的权力加以限制!当然,很多法律都在调整这种关系,但应以行政法为最强!而就当行政法的规定来看,也不乏有管理百姓的作用!因为行政法在限权的同时也授予政府相应的权力,同时还对公民提起行政诉讼作了一定的规范!所以行政法应该具有管理百姓的作用!
有人说,行政有双重作用,一方面管理百姓,一方面控制权力。显然我觉得行政法不仅是限制政府的,这是西方的红灯理论,限权模式,在当今是不完全的。理是行政的内容,不是行政法的内容,行政法是为了控制行政权,并非要和行政权站在同一阵线上对公民施加双重压力,正如张树义老师所说,行政权本身是一种权力,权力还需要保障吗?
也许我们都不想行政权的过度扩张,但是我们也不应忘记行政法规定了很多行政机关的义务,那么与义务相对应的就是权利,是老百姓享有的;而义务的背后是权力,也就是说法律在限制权力的同时也授予了相应的权力,那么这些权力指向谁呢?无疑也是老百姓。所以不应忽视行政法的管理功能,只有在明晰行政法的管理权限才能更好的去探讨对它的限制问题!
行政机关本来就享有强大的权力,如果还在法律上再一次强调它对相对方的管理作用恐怕就会在这种平衡的理论中诞生一种真正的不平衡,作为弱势群体如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行政权力本身需要体现立法者(统治阶级)的意志,权力需要正确行使也需要有制约,不然就很容易因为行使权力者本身具有的优势而滥用权力了。
当然,在现实的中国乃至世界,这种限权模式还是很有现实意义和市场的。不过,对行政相对人的激励和约束对他们的责任和权利的界限的规范的界定也是很重要的,因为政府的合法权利也应得到保证。对公民来讲也是具有教育意义的。而限权模式则更具贮义。
法律的终极目的是追求一种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我认为就行政法理论而言它的双重价值看似很公允,可要以这种理论付诸实践的恐怕难以达到法律的终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