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系列五篇)#】好的心得体会需要怎么写呢?经历一些不同的遭遇之后,我们的想法也会有所变化,我们可以将自己的心得写下来。撰写心得体会可以对自己的思维方式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进行提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教育心得体会”的详细内容,分享这篇文章有助于更多的人看到并得到启发!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1
虽然线上学习但是也收获到满满的知识和教诲。通过这次培训,收获最大的是专家和教授们对我思想上的冲击,每周都要面对不同风格、不同类型的讲座,每一天都能感受到思想火花的冲击。使我对教育教学的内涵有了新的理解,领会到在新课改的形式下教育教学的新理念,教师的职能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下面就我的心得体会谈以下两点:
一、树立现代教育思想
现今教育的目标,必须立足于当前,着眼于未来,预测社会发展对人才要求的变化,适应未来社会的要求。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锻炼学生的意志,使学生能适应未来,适应新世纪,成为适合社会发展的合格人才。因此,我对体育有了新的认识,帮我树立了全新的理念,激发了我上体育课的兴趣。
每位专家、学者从自己的研究方向、方面的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卓有独到的视野和经验出发,畅谈了他们对新课程的改革以及体育教学领域的独特见解。我认识到新课程倡导的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都是以学生的积极参与为前提,没有学生的积极参与,就不可能有自主、探究、合作学习。同时也为我们追求的高效课堂、优质课堂指明了实践的方向。
二、提高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
加强自身体育素养和修养,加强对体育知识的学习,许多名师教学风格,感受最深的是,他们都有共同特点:理解学生,宽容学生。不采取粗暴的方式去指责犯错误的学生,而是帮助寻找原因,提供具体指导,站在学生的立场,理解学生的心态。他们尊重学生的需求和发展特点,重视基础,为学生有个性发展提供空间。从学生出发,做到以人为本,为每个学生提供平等参与的机会,让学生在宽松、民主的环境中体验成功,健康成长。我由初始的迷茫渐渐开朗,不仅要学习课程内容还要不断进取,提升自身的综合业务水平。有针对性地对探索学生体育特征和激发学生体育兴趣的方面下工夫。
总之,在这次培训中我获益非浅,回顾这些日子的学习,感觉既忙碌又充实,收获颇多。也让我真正地明白了体育教育的真谛,开阔了视野,增进了见识,增长了知识,让我看到了一个体育教育者应具有的素质。俗语说得好: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听了专家教授的讲座使我如醍醐灌顶,真好比一场及时雨,是我再学习的一个新起点。在今后的教学中,我会继续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不断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让自己在教学实践中获得成长,使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更上一个台阶。通过此次学习,我心中感触很深。首先,增强了我的责任意识。俗话说:责任重于泰山。作为一名教师,学生是我们直接的教育对象,教师的一言一行都直接影响到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要想教育好学生,增强责任意识是至关重要的,没有强烈责任心是无法教育好学生的。教育是一个长期发展过程,同时又是环环相扣的过程。一个环节出现缺陷会给其他环节构成困难,从而影响学生的正常成长。我们教师应该立足现今,着眼未来,以苦为乐,甘于寂寞,勤勤恳恳,充当人梯,负起我们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为后代着想,为家长负责,为学生负责,为我们祖国千秋大业负责。其次,要提升教师的素质,懂得尊重和激励学生。尊重和激励学生,可以启发学生的心灵、思维。著名的心理学家雷耳评论说:称赞对温暖人类的灵魂而言,就象阳光一样,没有他,我们就无法成长开花。但是我们大多数的人,只是敏于躲避别人的冷言冷语,而我们自己却吝于把赞许的温暖阳光给与别人。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2
教师廉洁从教,除了法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外,主要靠教师用廉洁的标准来进行自我约束,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这是廉洁从教的最深厚的思想基础。每一年学校都让我们签订廉洁承诺书,我们应按照要求自觉落实,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师德建设的各个环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切实解决自己师德建设中的不足问题,不断改进和创新师德建设的工作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等,着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
通过廉洁文化进校园的学习,身为学校教育者的我们,可以更好地把廉洁精神带进我们的课堂,让学生从小就能树立廉洁修身的意识,同时,也让我们更加深刻体会到了“廉洁从教”的真正意义。所以,我们要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约束自己,在工作中做到廉洁从教,保持廉洁自律,坚持高尚情操,抵制不良风气,保持教育公正。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3
本次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月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党性观念、推进科学发展为主题,教育引导党员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指导思想。通过纪律教育的学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校是培养人才、传承文明、建设先进文化的重要基地,学校教师肩负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任,在学校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是净化教育发展环境、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要切实把抓紧抓好纪律教育这项工作。作为一个党员教师,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在政治上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意识,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制度上牢固树立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办学理念,实现学校的科学发展;在作风上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教书育人的办学观念,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在言行上牢固树立诚实守信、修身成才的道德品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等五大功效。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4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最近,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责任要件,还要考虑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情况、上课内容及活动性质等。
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责任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是否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作业内容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我认为,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
三、我国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实践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实施。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按照《方法》的规定,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总之,通过学习程老师讲授的《教育法规》这门课程,我学习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尤其是老师的案例分析,特别精辟到位,为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供了借鉴。
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5
教育教育,分为教和育。教的是基本的知识,育的是灵魂的品位;教的是学习的方法,育的是人格的独立;教的是谋生的技能,育的是生命的高贵。
作为教育工作者,如果我们只停留在教的层面上,无疑是最为低级的。我们更多的精力应放在如何育上,让每个独特的生命焕发出自己的光彩,走出自己的人生轨迹,特别是在当前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一个毫无个性的生命在生活中无疑是悲剧的,他最大的可能便是平庸至死。
为何现在的孩子越来越脆弱,除了家庭原因而导致孩子性格的缺失外,便是我们的教育太过功利,只教不育,只看到眼前那点可怜的分数而忘了孩子是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他需要获得成长的多种空间,而不仅仅是分数对他的限定。就像一棵小树,我们只提供它一种长高的空间可能,长到我们认为符合标准时,去掉樊篱,这样的树不被大风吹折才是怪事。
愿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能大声地说:我们教的不仅是知识!
我们要让孩子在学习的同时,感受时代的变迁,明确时代需要我们所具备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发展自己的特长,成为这个世上的独一无二。
我们要让孩子在努力的同时,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用顽强的毅力去克服自己的弱点,并始终相信:生活有太多的可能,只要你愿意!
我们要让孩子在失败面前,能够正视自己,搞清楚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而不是随随便便以生命为代价,向失败做出彻底投降的姿势。
我们的课堂应该是风格各异,而不是千篇一律的起承转合,模式单一。
语文,就应该让孩子们领略语言的魅力:简洁洗练,深刻含蓄;文学的深情:一波三折,摇曳多姿;
数学,就应该让孩子们在数字的神奇世界里学会精确,在严密的逻辑推理中学会细致。否则一个小的失误,就会谬以千里。
我们要做的,就是让孩子明白:世上无难事,只要你愿意!
韩寒在面对曾经的老师时:我不上学,一样能自食其力!因为他做到了不在学堂也一样可以努力学习!
马云在面对众人的否定时:以自己独到的眼光坚持,才有今天价值连城的奇迹。因为他做到了只要是为大众谋福利,财富就只是数字!
我们都知道,教育无小事。可能你的某一次无心的鼓励,会是孩子一生的动力。比你三年教给他的知识,那简直是不值一提,因为这些其他人也可以。
我们也知道,教育是灵魂的唤醒。可能你的某一次示范,深深触动了孩子心底的敏感区,那激发出来的能量,就是一次小宇宙的爆发。
我们更知道,教育不是你给的越多,他就能收获不小。而是你让他感兴趣的越多,他才会付出更多努力。
教育,我们不能保证每个人都成材,但我们能做到的,是对每个生命都尊重;教育,我们不能像工厂的产品输出,每一个都中规中矩,但我们能做到的,是对每一个个体的认同,每一朵花的绽放,都是对美好生活的认可。
教育,在育上,我们还要做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