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心得体会(篇1)
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11月14日-18日下午粮食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电视政论片《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之路》,观看我增加了很多知识,开阔了眼界,获益匪浅,感受颇深。
“枫桥经验”是在20世纪60年代初,由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出来的,其主要内容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枫桥经验”是毛泽东同志亲自肯定,也是***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孕育发展的社会治理经验,它的核心是依靠和发动群众,就地化解社会矛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最多跑一次”。新世纪,“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一、始终将党建工作作为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枫桥经验”之所以能够与时俱进,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其关键原因是党建工作和社会治理工作协调并进、共同推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重视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枫桥经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矛盾问题。
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实现网格化管理。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上,诸暨市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融合,实行“三上三下”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积极作用。
我们学习枫桥经验,不仅要学习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精髓,深入人民群众,将基层工作与群众利益相结合,急群众之所急。也要学习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将治安矛盾纠纷就地解决,不拖拉搁置,真正做到工作实际化、速度化、群众化、透明化。
如何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枫桥经验”,一是要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在全粮食行业各领域全面铺开、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进一步拓展党在各领域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对各项工作的主导引领地位,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的建设对党的事业的推动作用;二是对矛盾纠纷要“抓早抓小、就地化解”,出现矛盾纠纷要立即就地解决,坚决不拖拉,要提前预防,努力做到全粮食系统矛盾纠纷问题不上交。
枫桥经验过去了50年,至今仍光辉闪烁,实质是因为它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和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在发展中不断创新时代内涵。总之,通过学习“枫桥经验”,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我们在各项工作中要紧密联系群众,一切为群众着想,注意创新,才能将工作做好做优,让枫桥经验能够继续发挥着光芒。
枫桥经验心得体会(篇2)
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离不开制度章程的约束和各级地方组织的有效监管,这是法治社会国家赋予党政机关的权利和职责,也是各级党员干部开展好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必要手段。然而,在基层综治建设中,社会事务繁杂,各类民生诉求都有着不同的特点,如何根据这些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不仅需要依靠相关的制度章程,还需要学会综合运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
近年来,国家在基层治理中持续推广“枫桥经验”,这一现象并非老生常谈,而是高度重视民情民意,强化“问题解决”向榜样看齐的一项推广举措。在“枫桥经验”中,我们可以深刻感受到,只有充分了解和掌握民情民意,有效汇集和回应民情民意,建立共治共享、干群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才能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凝聚人心,这是开展群众路线的主要宗旨,是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出发点,也是我们党在群众工作中的重要成功经验。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类矛盾多发易发,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而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各类矛盾,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最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做好群众工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群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要做好群众工作,就要学会感知他们的“所求所愿”。要把决策建立在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的基础之上,使其既能体现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又能维护好他们的长远利益;既能反映大多数群众的普遍愿望又照顾部分群众的特殊要求。要通过联系群众,依靠和发动群众解决问题,让他们的呼声得到回应,让政府的公信力也能够得到稳步的提升。
“枫桥经验”历经半个多世纪,经过时代洗礼,历久弥新。各级党组织要在把握好其精髓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体制机制,从源头预防矛盾,在基层化解纠纷;要在用好“经验”的基础上画好干群共治的“同心圆”,共促综治工作不断向好发展,让和谐的社会环境成为各级党组织学习“枫桥经验”的有效实践。
枫桥经验心得体会(篇3)
1963年,xx诸暨枫桥区社教运动试点中涌现的“枫桥经验”受到正在杭州的毛泽东同志的关注,认为“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经验值得总结推广。1964年,中央做出批示要求推广“枫桥经验”。从历史分析,“枫桥经验”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从现实分析,“枫桥经验”已经与时俱进,不断充实、完善与发展,成为一个开放的具有高度包容性的社会管理创新概念。
改革开放以来,“枫桥经验”并不能照搬,但可以被赋予新的内涵。在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实施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建立健全依靠群众进行源头治理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我们今天重温“枫桥经验”,可以获得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启示:
创新社会管理必须重视源头治理,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同时进行,社会矛盾不断涌现,稳定风险因素普遍存在。我们并不存在所谓的系统风险,但在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却不可忽视,如果不重视从源头上处置问题,不重视在萌芽状态化解不和谐因素,不重视基层基础工作的突出地位,就会失于被动,错过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导致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声誉受损、社会秩序受损、群众安全与利益受损的“多输”局面。努力化解矛盾,就地解决问题。这是“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当前,类似孟连、瓮安、乌坎、启东、什邡等事件,是改革开放进程中的矛盾集中点、利益冲突点,也应当成为事件解决点,要认真分析事件原因,及时应对事态发展,争取在事发当地积极及时妥善解决事件、化解矛盾纠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贵在坚持,贵在落实。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要求将平安建设融入“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布局和总任务中统一考虑,充分发挥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推动维稳转型,形成开放、动态、韧性的稳定。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必然要求从静态有序的稳定走向动态有序的稳定。即从绝对的超稳定状态走向充满活力的动态稳定状态。动态稳定架构下,将形成稳定的政权体系、合理的权力结构和有序的政治过程三个不同层次。动态稳定观要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允许存在矛盾纠纷但能获得及时解决,允许存在不同利益诉求且可以有健全完善便捷的表达通道和利益协调解决机制。要推动堵截式维稳向疏浚式维稳转型、运动式维稳向法治式维稳转型、被动式维稳向主动式维稳转型、刚性硬维稳向刚柔并济式维稳转型。开放、动态、韧性的稳定观要将维稳与维权统一起来,而不能将维稳与维权视为冲突不可调和,更不能一提维稳,就是做加法——加权力、加机构、加人,而要适度做减法——减少矛盾,减少对抗,给群众减负,给社会减压。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方式必须改变。稳定作为硬任务,绝不能离开社会协同与公众参与。这也是社会管理创新从“枫桥经验”发展互动获得的第二条启示。
社会管理必须走法治化之路。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xx年党的进一步提出“法治保障”,我以为这是“枫桥经验”在法治时代的又一重引申。“枫桥经验”讲求“矛盾不上交解决在当地”,讲求“专群结合群防群治”,这些并不过时而在当代发展嬗变成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在依法治国、加快法治国家建设的背景下,国家各项工作都要实现法治化,当然,要在法治框架中推动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成功的经验和做法需要进一步地推广,最为有效地是通过制度设计与执行,尤其是法律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同志曾指出,进一步总结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就是要坚持完善制度,注重长效。50年前,国家刚刚建立,百废待兴,我们党执政、治理国家主要是通过政策;50年后的今天,经济快速发展、流动人口增加、社会迅速变迁,我们党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要求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纠纷、解决矛盾。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实现社会管理法治化的目标,既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社会管理创新领域的必然要求,也是“枫桥经验”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管理法治化,要求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体制改革,同时用法律制度来巩固改革创新成果;要求贯彻实施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妥善解决好情理法关系问题、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问题;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博弈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利益冲突解决机制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机制,包括诉讼制度完善和涵盖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大调解制度完善;要求我们加快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为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枫桥经验心得体会(篇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出,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建设平安乡村。
上个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通过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实现了“捕人少,治安好”,“枫桥经验”由此诞生。半个多世纪过去了,“枫桥经验”的内涵在新时代更加丰富,从过去单纯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治安稳定,拓展到防范化解基层各领域安全风险,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的重要法宝。
“枫桥经验”为何历久弥新?源于现实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党组织在引领基层治理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一些地方基层党组织软化、弱化、边缘化,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些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不强,没有及时依法回应、解决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以致矛盾激发。一些地方滥办酒席、天价彩礼、不赡养老人等情况屡禁不止,乡风文明受到挑战。
只有借鉴“枫桥经验”,突出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上的核心领导作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位一体乡村治理体系,才能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
党建引领,夯实战斗堡垒。***同志强调,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肌体的“神经末梢”,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实践证明,只有始终把党的领导与“枫桥经验”基本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把党的基层组织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主心骨”,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鲜明导向,更好地把党员组织起来,把群众凝聚起来,才能抓住推进基层治理的“牛鼻子”,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多元调处,自治消化矛盾。建立排查调处机制,突出抓早抓小,努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重点纠纷实行领导包案,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提高工作效率。借鉴“红九条”“黑名单”等做法,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弘扬公序良俗。
“一村一特色”,德治春风化雨。坚持“一村一特色”,发挥道德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通过家风建设、评选“十星文明户”等方式,培育文明乡风。深入推进移风易俗,遏制大操大办、相互攀比、“天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
重拳出击,法治定分止争。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提高农民法治素养。成立法律顾问工作室,引导群众走司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每个村配置警务助理,做好治安信息收集上报,配合公安机关专项行动。强力整顿涉黑涉恶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重拳惩治村霸乡霸,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对基层组织的干扰渗透破坏活动,坚决清除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和“保护伞”。
枫桥经验心得体会(篇5)
转眼间,已经入警一月有余,在紧张、繁忙而又充实的工作当中,深深体会到了公安基层工作的艰辛与不易。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形势和时代发展中涌现出来的新矛盾、新问题,我时常在思考如何能更好立足岗位?如何能时刻保持旺盛的战斗力?如何能一直满含热情的投入到工作中去?我迫切想找解决问题的答案,终于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在全局上下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新时期公安工作与“枫桥经验”相结合的教育活动,为我指明了今后的工作方向,坚定了我为群众服务的担当感和维护正义的使命感。
群众是国家的根基,是进行国家建设的主力军。群众有难题,政府来解决。55年前,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了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给党政机关的工作实施,树立了榜样。通过学习我明白“枫桥经验”的核心是矛盾纠纷的化解,矛盾纠纷如果不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化解任其发展,解决的难度就会加大,甚至可能导致恶性刑事案件。及时化解,成本小、收效大。所以,作为年轻的公安基层干警,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进一步强化爱民为爱的服务意识,时刻心系群众、情牵百姓,要用脚踏实地的努力,真心诚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在日常工作中以群众评判论成效、办案追赃同步、进村入户送平安等细节入手,紧紧围绕上级领导安排部署积极有为工作,以主人翁情怀担当分忧,保质保量完成好各项工作。
同时,时刻践行***总书记在全国公安系统英模表彰大会上对公安机关提出的“十六字”要求,牢牢把握“公平公正”这一执法要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具体执法活动各个环节中,把公平公正理念根植于脑,树立法律至上的权力观,依法履职、依法管理。在工作之余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学法懂法,准确掌握公安工作所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提高执法素质和实战能力。
在面对时代发展中涌现出来的新矛盾、新问题,学习借鉴“枫桥经验”的实质与精髓,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切实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增强主动奋发进取意识,始终保持高昂斗志,在公安基层工作岗位上挥洒青春激情的汗水,用热血铸就伸张正义、打击罪恶的金色盾牌。
枫桥经验心得体会(篇6)
一种办法解决一件事情叫方法,一种办法解决一片类似问题叫经验,经验成熟形成制度,指导类似问题解决。犹如枫桥经验、马善祥“老马工作法”为解决同类问题提供了借鉴、方法,甚至是基本思路、基本程序。经过实践检验并不断丰富的正确的经验方法对提高工作效率、化解社会矛盾、探索基层治理,不断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有必要好好学习,并在实践工作中,结合实际不断加以丰富。
一、什么是枫桥经验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2013年10月,***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二、我们到底要学习枫桥经验的什么
追溯枫桥经验的渊源主要有三点:“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帮扶刑满释放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新模式。“枫桥经验”显然很早以前就成为平安建设的重要法宝。
新时代“枫桥经验”主要内容是:在开展社会治理中实行“五个坚持”,即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主体,坚持“三治融合”,坚持“四防并举”,坚持共建共享。人民主体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价值,实现人民的利益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导向。党建引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灵魂,反映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本质特征。路径创新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特质。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要路径。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并举”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手段。共建共享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工作格局。
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就要始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实质就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与时俱进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就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推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凝聚起基层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要,让城乡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最广参与者、最终评判者。
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就要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枫桥经验”的生命力就在于创新,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等方面呈现新需求。与时俱进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就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自治、法治、德治作为根本方式,努力构建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把预测预警预防作为根本任务,努力打造矛盾风险防控新模式;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根本支撑,努力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新动能。
三、在工作中枫桥经验有什么作用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建立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要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引导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
二是坚持以善治为目标,推动创新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统治偏重于单一权威自上而下的强制、命令、服从,而治理则强调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和管理,强调政府与社会的互动。“枫桥经验”蕴含着丰富的现代治理因素,其核心内涵之一就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即强调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参与及共治。只有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才能真正实现善治。
三是坚持以预防为基点,构建社会矛盾风险综合防控新体系。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正面能量在网上聚合,努力使社会治理从单向管理向双向互动、线下向线上线下融合、单纯部门监管向社会协同转变。
四、作为检察干警如何践行好枫桥经验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推动政法综治工作理念、机制、方法创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芒康、法治芒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党建引领的要求,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为检察事业发展进步提供根本保证。
三是检察群众路线。牢记人民是最好的老师、群众是最大的力量源泉,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把社会治理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中,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一方面,鼓励发挥好群众自治组织的基础性作用,用公序良俗的力量规范社会行为,促进善治;另一方面,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加大法治宣传,注重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枫桥经验心得体会(篇7)
“枫桥经验”学习心得体会
“枫桥经验”是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工作经验,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对贯彻群众路线,做好基层工作具有深刻的意义。“枫桥经验”集民意、汇民智、聚民力于一身,无处不体现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明确党的宗旨、强化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多元共治”的思维为人民谋发展,谋福祉;互联网时代下,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已经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最多跑一次“服务理念深现其中,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促进群众参与、表达诉求,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
1、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性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枫桥经验”。它见证了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发展,为解决群众问题、矛盾纠纷、社会治安等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在这纷繁复杂的互联网时代下,基层工作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尤其是群众矛盾纠纷、社会治安问题。做什么、怎么做,这是当下基层工作者值得深思的问题。基层工作做得好不好,牵一发而动全身,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当地经济的发展、乃至整个的社会的发展。“枫桥经验”为基层工作提供了借鉴,学习和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可有效解决基层工作中所遇到的诸多难题,将问题化解在源头,将群众的困难及时地解决,将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深入践行,可以让基层工作者更好地做群众的贴心人,更热心、真诚地为群众服务,切实地贯彻群众路线。践行共治的思维可以更好的集民智,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体现人民的主体地位。科学、有效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可使互联网真正惠及民生,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便民服务理念,同时,这些新技术还可以利用到社会治安方面,如为抓捕犯罪分子提供技术支持等。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可以更好地解决好基层治理问题,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此外,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过程中,还可以有效的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的问题。
2、“枫桥经验”与信访工作
群众利益无小事,信访工作无轻重。信访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而怎样做好信访工作,关键在于倾听群众的诉求,有效地将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在“最后一公里”。在开展信访工作的时候,我们要始终把自己当做群众的一员,把心更贴近群众,将群众的困难,矛盾纠纷及时地化解在基层。同时,我们还须将“枫桥经验”中先进的理念贯彻到信访工作中去,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服务于群众,加大对信访工作的宣传,让群众更多的了解信访相关的政策及法律法规,让外来人口也能感觉到“家”的温暖,让信访工作真正地惠及民生,真正地成为群众反映问题和解决群众问题的一道利民的窗口。
3、如何在工作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学无止境,基层工作每天都可能面临不同的问题,而做好基层工作关键在有效解决问题。在工作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要求我们拥有不断学习的精神,须与时俱进,不断地学习新的知识,充分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起来,从而解决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同时,我们还应有“以人民为师”的态度,虚心向群众学习,这样,才能更好的集民意、集民智。在面对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我们须用谨慎的态度去对待,须有攻坚克难的精神,特别是群众的问题。处理和解决群众的问题的时候,我们须有“群众的事就是我们的事”的态度来对待,认真倾听群众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多听,与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时刻关注和关心群众的问题,要深入到“田间地头”去,与群众打成一片,真正做到群众的贴心人。与此同时,在基层工作中,我们还应重视工作制度的完善,建立健全相关的考评机制,将群众的满意度纳入平时的考核中去,畅通社情民意制度的渠道,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立便民手机APP,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便民理念。此外,在基层工作中,还应充分运用“多元共治”的思维,调动群众的力量来共建我们的美好家园,为当地的发展贡献一份力。
总结:
“枫桥经验”是集民意、汇民智、聚民力于一身的宝贵经验,这其中坚持了“以人民为中心、固本强基、智慧于民、多元共治、三治融合”多种发展理念,值得我们在基层工作中学习和借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善于智慧地思考,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并时刻以杨善洲、黄大发等同志为榜样,艰苦奋斗,争做人民好公仆,为群众谋发展,谋福祉。
作者:关东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