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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篇1)
银行担保具有解决各有关方冲突以实现利益平衡和公平正义、建立合理秩序确保当事人权益安全、减少投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以及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保障充分自由等许多独特价值。对于银行担保合同你是怎样理解呢?以下是在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担保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银行担保合同范文一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 贷款____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 期 借 款 计 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 期
金 额
利 率
用 途
日 期
借款本金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全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__ 作担保。
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 补充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___ 公证处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担保合同范文二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
立协议人:
抵押权人:___________银行
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抵押管理规定(试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权,担保借款人__________与__________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贷款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
二、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抵押人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财产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拥有_________(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财产的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占管。
四、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设有抵押,抵押额为:___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为________。
五、经双方协商此项抵押的抵押额为_____万元,抵押率为____%,抵押期限为____年,随____号借款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抵押人在已设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额内不得重复抵押。在抵押价值额外再行设定抵押权的,应在再行设定抵押数之前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银行担保合同范文三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
第一条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
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算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 期 用 款 计 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 期
金 额
日 期
金额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份,按规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借款方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帐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当借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
借款方
借款单位:
年月日:
担保合同(篇2)
本文目录反担保合同反担保质押合同反担保保证合同反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担保人与 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担保协议”);
鉴于担保人与 银行 分行 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 ,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第一条 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1.1 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1.2 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1.3 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4 反担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
1.5 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6 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二条 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2.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2.11 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 (币种) 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2.12 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 保证方式
3.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2 在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范围
4.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保证期间
5.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5.1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5.12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 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2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3 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6.4 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6.5 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6.6 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
6.6.1 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6.6.2 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6.6.3 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6.6.4 反担保人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6.6.5 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6.7 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担保人,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
6.7.1 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6.7.2 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3 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6.7.4 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6.7.5 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6.7.6 其他需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
6.8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6.9 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0 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1 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6.12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改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2 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7.3 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7.3.1 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7.3.2 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
7.3.3 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7.4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6.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8.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8.2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8.3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文本
10.1 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担 保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
反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
年 月 日
反担保质押合同反担保合同(2) | 返回目录合同编号:
质权人: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 (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借款人__签订的荣__年委托第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__县__农村信用合作社(下称贷款人)签订的(__)农信社__年保第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 ,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__万元[(__)农信社__年借第__号《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借款人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托并自愿为甲为的担保贷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为佰拾 万元 (__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质押反担保范围:
(一)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借款人违约金及实现甲方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50%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四、反担保质押财产:乙方的工资收益权。
五、特约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甲方与借款人、贷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2、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延长偿还期限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4、甲方与贷款人协商以"贷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给借款人的贷款。
5、贷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规定(贷款到期30日内)书面通知的。
(二)甲方从代偿后的次月起(包括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而代偿的),即可委托乙方所在单位逐月从乙方应领的全部工资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偿资金得以全部清偿。若乙方变动了工作单位,甲方将在新的工作单位继续扣付。若乙方出现下岗、辞职、辞退情况,即无工资性收益时,甲方将依法继续申请执行乙方的个人家庭财产。
(三)乙方有以下行为,应在事后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财产或合法收益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
2、乙方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
六、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__万元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同时,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借款人各执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单位和贷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工作单位: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反担保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3) | 返回目录特别提示:债务人和反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担保债权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担保债权人(甲方): 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债务人(乙方):
通讯地: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丙方)(共 方):
、
、
各方经友好协商,特就担保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反担保依据
根据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编号: )以及乙方与 银行 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 □《借款合同》□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协议)(编号: )的约定,甲方为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协议)项下的借款或银行承兑汇票提供保证担保,为保障担保债权人的权益及保证合同的履行,现丙方自愿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得全部财产为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担保金额为债务人借款本金或银行承兑汇票的 %,即金额为人民币 ¥ 元整(大写:)。期限自 年 月 1 日至 年 月 日(实际贷款期限以银行借据为准;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债务人先行向担保债权人缴存风险保证金为借款金额的 %,担保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直接扣收该保证金,不足部分继续向担保人和反担保人追偿。担保费率为 ,在银行贷款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到位后,由担保债权人一次性向债务人收取。
反担保人为多人反担保的,担保债权人有权向反担保人同时或任何一人或多人行使全部追偿权。
为减少担保债权人的担保风险,债务人愿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如下反担保:
(选择一项或两项):
□ 以其自身拥有所有权的实物为担保债权人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形式 (□抵押 □质押);
□ 提供反担保人为保证人,反担保形式为共同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条 释义
1、反担保适用我国关于物权法、担保法的法律规定,反担保人亦即担保法规所称的担保人,根据选择反担保情况,本合同中反担保人指债务人或反担保人或乙丙两方。如无特指,以下所称的担保与反担保为用义语。
2、本合同所称担保期间指本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3、本合同所称担保财产指对抵押物、质押物及质押权利的通称。
第三条 担保物状况
本合同设定的抵押或质押物情况如下:
1、债务人所有的 ,价值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债务人提供担保物清单》;
2、反担保人所有的 ,价值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反担保人提供担保物清单》。
第四条 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
如由反担保人提供保证,则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担保债权人在前述借款合同或银行承兑汇票履行担保责任完毕后形成的对债务人追偿之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间为担保债权人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之日起至担保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利之日止。
第五条 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担保债权人凡因履行保证担保及向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诸如借款合同担保范围,含担保债权人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等。
第六条 担保财产的占有、保管、使用及处分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财产依所有权归属由反担保人占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正本应由担保债权人保管。反担保人同意随时接受担保债权人对担保财产的检查、评估。
2、债务人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担保财产,确保担保财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3、担保期间,反担保人对担保财产不享有独立处分权。未经担保债权人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担保财产。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换、转移、转让、抛弃、隐匿、发包、赠予、再担保、重复担保、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合作、入股等处分方式。
4、担保期间,不论是否出现不可抗力,如发生担保物价值减少或面临减少、毁损、灭失时,反担保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债权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负责尽可能恢复担保财产价值。如在30日内无法恢复足担保财产价值,反担保人需另行提供、补足与减少及灭失价值相当的担保财产,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
5、担保的效力及于担保财产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6、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担保债权人有权单方面以拍卖、协议折价、变卖担保财产等方式处分担保财产:
债务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偿付借款本息而使担保债权人承担或面临承担担保责任;
反担保人自接到担保债权人通知履行担保责任届满之日起仍无代偿行动;
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规定;
反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面临解体、停业风险,诸如出现严重亏损、企业解散、关闭、歇业、破产、查封、扣押、拍卖、没收及面临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
反担保人非法使用担保财产或擅自改变担保财产正常用途。
担保债权人处分担保财产时,可视情况通知或不通知反担保人。如决定通知反担保人,反担保人需按通知要求无条件配合担保债权人办理处分担保财产的过户、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 担保登记及费用承担
1、依法应当办理担保登记的,在担保债权人配合下由反担保人负责办妥担保登记手续并将获得的相关登记文件交由担保债权人收执。
2、反担保人应确保在担保期间担保登记持续有效。
3、如应担保登记机关要求需另行签署申请书、合同等相关文件,若该等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为准。
4、有关本合同所涉及公证费、担保登记费、维持费、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税收等费用,概由反担保人负担并支付。如反担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导致担保债权人垫付时,反担保人应及时向担保债权人清偿。
第八条 独立担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或银行承兑汇合同(协议)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或银行承兑汇合同(协议)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或银行承兑汇合同(协议)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
2、反担保人明白:如担保债权人同意修改、补充借款合同,担保债权人无需另行征得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担保债权人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除外。
3、任何时候,反担保人均不得以担保债权人未积极行使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反担保责任。
第九条 声明与保证
1、反担保人向担保债权人声明:
反担保人向担保债权人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反担保人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担保债权人接受其为反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与银行或其主要领导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存在重大债务及或有负债;
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其他共有权人;
其他业已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2、反担保人向担保债权人保证:
担保债权人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人追偿款项。反担保人保证在接到担保债权人书面通知后7日内即时支付担保债权人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债务人若同时面临还本付息及担保债权人追偿时,应优先偿付担保债权人追偿金额;
反担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应立即通报担保债权人并将变更登记后的副本或注销结果向担保债权人报备;
反担保人保证对担保财产依法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权。如涉及其他共有权人时,已取得其他共有权人的书面同意;
担保财产未涉及任何权属争议、法律纠纷,也不存在已被查封、扣押等权利限制或影响使用等情形。如今后出现该等情形,由反担保人自担费用出面理顺;
反担保人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
担保财产不存在未为担保债权人所明确了解、接受的明显或隐蔽的质量瑕疵;
保证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担保债权人依本合同约定处分担保财产;
保证不出现因其故意或过失影响担保财产价值及担保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金额总计数 %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违约方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
如属双方违约,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上述违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不履行合同义务,含明确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迟延履行合同义务;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后,如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必须继续履行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或送达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径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5个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 管辖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若引起诉讼由担保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本合同如不涉及担保登记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如涉及担保登记则自担保登记之日起开始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各方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声明:担保人已提请债务人和反担保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债务人和反担保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债务人和反担保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各方已对本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逐一协商,达成一致。
担保债权人(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公司地址:
邮 编:
年 月 日
债 务 人(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公司地址:
邮 编:
年 月 日
反担保人(丙方):
1、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公司地址:
邮 编:
年 月 日
2、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公司地址:
邮 编:
年 月 日
3、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公司地址:
邮 编:
年 月 日
4、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公司地址:
邮 编:
年 月 日
5、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公司地址:
邮 编:
年 月 日
自然人(签): 自然人(签):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配偶(签): 配偶(签):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自然人(签): 自然人(签):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配偶(签): 配偶(签):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反担保借款合同范本反担保合同(4) | 返回目录编号: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 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 银行 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以及《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第五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使用用途等情况。
2、乙方对本合同及所担保的《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
3、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现担保合同所列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九条:通知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乙方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时对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
乙方:
(签);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
签日期:
担保合同(篇3)
甲 方(用人单位)名称: 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 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公民身份号码 :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合同双方可协商选择下列其中一项)
1.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2.1乙方工作地点为 。
2.2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 工作。
2.3甲方因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表现,按照诚信合理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对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调整和变动。
2.4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岗位责任,按时按量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作息休假
3.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
3.3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有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4.1乙方试用期报酬为 元人民币,试用期满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按甲方的薪酬分配制度计算发放劳动报酬。
4.2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的固定工资部分在次月的 日之前发放。按期结算的浮动工资部分在结算期日后20日内发放。
4.3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按税法规定由甲方代扣代缴。
4.4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惩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5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时,须按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5.1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甲方所在地方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女职工生育保险。
5.2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5.3乙方享有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等各种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6.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健立建全工作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6.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6.3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规范,自觉防止事故的发生,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行业协会和甲方组织的培训,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七、服务期
7.1甲方应该根据业务需要对乙方进行各类专业技术培训,有权与乙方另行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
八、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
8.1乙方负有保护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甲方可与乙方另行订立保密协议,约定保密范围、保密方式、脱密期限等事项。
8.2负有保密义务且需要履行竞业限制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等高级管理人员,其竞业限制有关事项、期限、范围、地域在保密协议中单独约定。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9.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9.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9.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4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在外兼职,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甲方指出而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在订立本合同时存在欺诈情形的。
9.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9.7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9.8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在甲方单位工作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10劳动合同期满,乙方有第9.8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乙方存在第9.8项之第一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9.11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9.12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9.13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十、经济补偿、违约金和赔偿金
1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9.3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甲方依照本合同第9.6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乙方依照本合同第9.7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
9.9项之第一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5)依照本合同第9.9项之第四点、第五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履行竞业限制的人员在竞业限制期限内。
10.2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按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0.3 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第
10.2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10.4甲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未履行相应法律规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相应协议关于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0.6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或者竞业限制约定,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11.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2.1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之前,乙方仍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12.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办理财务结算和业务工作的交接。甲方依照本合同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12.3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12.4甲方制定的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人事、劳动、报酬、福利等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予以确认并承诺遵守。
12.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予以全面履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2.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才代理机构一份。
12.7其他补充事项
乙方的邮寄送达地址为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如果乙方住址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约定地址邮寄,视为已经送达。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篇4)
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重要提示
请被担保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担保人予以说明。
被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鉴于被担保人向担保人申请为其在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被担保人与担保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担保事项
1.1担保的各项内容:
(1)担保类型
担保类型: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债权人名称及地址
名称:
地址:
(3)担保的授信业务品种及授信合同编号
(4)担保的债权本金(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5)担保范围:债权本金、利息、逾期罚息、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追索费用。
(6)担保的授信业务到期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7)担保事项的其他内容以担保人与债权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编号:)内容所列为准。
1.2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前,担保人有权拒绝提供担保:
(1)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条款和或合同(如有)已生效;
(2)被担保人已按本合同约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第二条费用
2.1被担保人应按下述约定支付担保评审费和担保费:
(1)担保评审费元,在本合同签订时支付。
(2)担保费元,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付。担保费的计算公式为:担保费=担保的授信本金额×担保月数׉
担保月数不足整月的,按整月计。
(3)担保评审费用于弥补担保人的调查和评审成本,担保人在收取后概不退还。
▲▲第三条被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3.1被担保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民事主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3.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被担保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3被担保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担保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3.4被担保人与债权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真实、合法、有效,被担保人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第四条担保人的权利与义务
4.1担保人有权向被担保人收取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要求被担保人立即偿付担保人向债权银行垫付的所有款项以及因提供担保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4.2在本担保合同生效以后,出现了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各种风险以及其它订立担保合同时未发现或发生的风险,从而使担保人认为被担保人可能会出现主债权即借款合同违约的情况,为防止借款合同违约,担保人有权在不经被担保人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向借款银行垫付被担保人应当偿付的银行本息,被担保人对此表示理解和认可,并同意偿付担保人垫付的所有款项。
▲▲4.3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银行索赔时,担保人应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对债权银行的索赔进行审查。担保人认为索赔符合保证合同约定的,可向债权银行付款,无需事先通知或征得被担保人同意。
4.4担保人有义务对被担保人提供的财务、经营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被担保人的义务
5.1被担保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并按担保人的要求立即偿付其向债权银行垫付的所有款项及因提供担保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5.2债权银行提出索赔时,被担保人应按担保人的要求及时足额地将款项划入担保人指定的账户,以备偿付。
5.3被担保人应诚实履行与债权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及本担保合同中约定的相关义务,并及时向担保人通报履约情况及可能出现的问题。
▲▲5.4被担保人应遵循担保人与办理担保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经营情况或和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及时提供担保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5.5被担保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担保人,并且,在提供担保人认可的债务清偿方案及新的担保前不能采取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5.6被担保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担保人: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及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或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被担保人或反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涉及重大诉讼案件,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反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被担保人或反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被担保人、被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其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9)被担保人患有重大疾病。
▲▲5.7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发生不利于担保人的变化时,被担保人应及时提供担保人认可的其他反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反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反担保人患有重大疾病或亡故;反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反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反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反担保人在反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反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发生争议;反担保人要求解除反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担保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七条违约
7.1被担保人未按担保人要求立即全额偿付其向债权银行垫付的任何款项或因提供担保而发生的费用的,自担保人付款之日起,被担保人应每日按担保人实际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支付利息。
7.2被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第5.4至5.7条规定义务,致使担保人向债权银行垫款的,被担保人除应按前款规定支付利息,还应自担保人付款之日起每日按担保人实际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被担保人未按时足额支付费用、偿还担保人已支付的款项或支付利息的,被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7.3担保人认为被担保人有逃避监督、检查或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有权将其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可向担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九条其他条款
9.1本合同项下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9.2本合同经双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如为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应加盖公章后生效。
9.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担保人保留份,被担保人保留份,反担保人保留份。
被担保人已通读上述条款,担保人已应被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被担保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被担保人(签字或公章)担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年月日签署日:年月日
担保合同(篇5)
代理的一般做法是由委托人与代理人签订代理协议,授权代理人在一定范围内代表其向
第三者进行商品买卖或处理有关事务。下面是小编搜集的关于项目代理合同范本五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项目代理合同范本
(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创效益、共同发展的宗旨,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合同签订后,甲方成为乙方的产品在项目中唯一的合作销售伙伴,乙方必须承诺在整个项目运作期内,按双方商定的价格,如期供货。甲方保证不与乙方以外的任何
第三方在该项目中进行与该产品相类似的产品的任何形式的销售的合作。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在签署具体订单后10天内,甲方应支付20%的货款,乙方货物出厂前,甲方应支付其余的80%货款。
三、质量担保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EC、GB和制造厂家的技术规范。
2、乙方对由乙方向甲方售出的产品提供质量担保,保证其符合相应的规范,并对上述物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可能出现的缺陷以合适的方式进行纠正、修理或调换,履行担保义务所需材料和劳力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应对其客户负全部责任,包括售前及售后服务。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根据甲方的要求修正和替换任何错误的资料。
4、质保期: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质保期为产品运行后12个月或出厂后18个月,以两者之间先发生事项为准。乙方不承担任何所供产品外非直接经济损失。
四、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方向乙方申请项目注册批准后到项目所有应收款项收回止。
六、提前中止
1、如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任何义务,且该问题在收到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没有得到纠正,则另一方可以以传真形式发出正式通知提前中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中止一方有权向违约一方要求赔偿。
2、任何一方可以在另一方发生无力偿还债务、拖欠款项或结业等的情况下,提前中止本合同。
3、如任何一方的所有权、控制权或结构发生重大变动,则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认为该变动损害了其利益,则有权在该类变化发生之日起的四十五天内提前一个月以传真形式通知对方。
七、中止后的权力及义务
本合同无论以何种原因正常期满或被提前中止:
1、此前发生的付款或交付订购产品的义务继续有效,直至这些具体订单执行完毕为止,保密义务继续有效,乙方的其他义务随之停止。
2、待执行完毕本合同中止时的具体订单后,甲方应立即将所有资料交还乙方且不保留任何复本,并应停止销售本产品。
八、保密
1、甲方应为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的技术及一切相关资料、样本、报告等(以下称机密信息)保密,并不向任何
第三方泄漏。
2、但是,保密规定不适用于以下任何机密信息:
(1)在不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该信息已可从公共领域处获得。
(2)根据政府、法律或司法要求予以批露的信息。
3、甲方应同样要求其接触乙方提供的机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以上所述的保密义务不随本合同的中止而停止,无任何时间限制。
5、附法律条款或司法或官方要求,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向
第三方泄漏本合同条款。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无法履行,乙方不予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指阻碍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履行,且乙方或其代理人通过合理的努力仍无法克服的一切因素,不可抗力不限于如下因素:
天灾
政府或公共事业不能正常动作的延误或行为
战争、禁运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延续超过4个月,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收回已付的预付款。在卖方收到书面通知30天后合同将被取消。
十、其他
1、甲方若聘用在乙方工作过的员工,且此员工从乙方离职未满________年,则该聘用必须得到乙方的同意。
2、双方确认可通过协商解决争端,并同意因合作销售有关的争端及一切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争端,则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解决,调解或诉讼地点为南京。
3、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或补充只有在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并签字后,方可生效,并对双方起约束作用。
4、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____日 期:____日 期:
关于项目代理合同范本
(二)
委托人(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代理公司(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乙方向甲方提出项目代理申请,自负盈亏地从事项目开发和项目跟进等相应办事处应完成的工作。协议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现就乙方申请与甲方进行项目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项目申报
1、项目信息初审及录入
(1)乙方获取项目的相关信息后,应全面收集项目的相关资料,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
(2)乙方完成项目资料初审后,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将项目信息充分录入,以完成项目申报。
2、合格申报的确定
(1)根据平台的要求,项目信息录入不全的将不能通过平台审核,视为不合格申报。
(2)项目合格申报以项目信息通过平台审核为标志。
3、合格申报时间的确定
合格申报的时间,以项目信息通过平台审核的时间为准。
4、有效申报
(1)项目只有一个合格申报的,该合格申报即为有效申报。
(2)同一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格申报的,以在先的合格申报为有效申报。
(3)有效申报的项目,若最终促成项目签约的,该有效申报的主体将获得相应的代理服务费。
二、项目跟进
1、签约前的审查跟进
(1)项目有效申报后,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要求项目承租方补齐相关资料或配合核实相关资料。
(2)项目被甲方立项后,乙方应根据甲方通知,引领项目承租方参加项目谈判直至项目完成签约或谈判失败。
2、签约后的履约跟进
(1)项目成功签约后至项目履行完毕或终止期间,乙方应密切跟进项目承租方支付租金及本金的情况;并在承租方已经出现支付异常或即将出现支付风险时,及时将该等信息反馈至甲方。
(2)项目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乙方应及时协调改善承租方与甲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并在产生诉讼风险时,根据甲方的通知全面及时收集相关订约和履约证据。
三、乙方的自主运营
乙方应自行承担其在进行项目拓展和跟进过程中,已经或可能出现的一切法律风险。
四、乙方的竞业禁止义务
1、乙方在与甲方进行项目代理终止前的期间,不得自行或以其他机构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业务。
2、乙方应要求其控股股东、高管以及他们的亲属,遵守本协议约束。
五、代理服务报酬
1、在乙方成功拓展项目并促成项目签约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代理服务费作为其履行本协议义务的报酬。
2、代理服务费的计提
促成项目签约,按照项目收益的____%取得代理服务费。
3、代理服务费的支付周期
乙方成功促成项目协议签约的,甲方将按期支付其代理服务费。
六、违约责任及代理的终止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及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甲方有权视危害程度给予不同比例的扣除代理服务费的处罚措施直至解除本协议,撤销代理资格。
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4、如因甲方连续____个周期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支付代理服务费义务,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5、如因乙方的故意隐瞒或疏忽怠惰,被发现项目申报资料中出现虚假资料的,甲方可视危害程度给予不同比例的扣除代理服务费的处罚措施。
6、如因乙方的故意隐瞒或疏忽怠惰,被发现项目承租方已经出现支付异常或即将出现财务支付风险而乙方未及时反馈该等风险的,甲方可视危害程度给予不同比例的扣除代理服务费的处罚措施;由此给甲方造成达到(人民币)____万元的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撤销代理资格。同时有权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七、期限
1、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将持续________年。协议期满后,除非乙方或甲方在协议期满____个月前通知对方不再续约,否则协议自动延长________年。
八、一般规定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由于签订及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规定的一切通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采取传真、当面送达或者用挂号信(在可能的情况下用航空信或国际速递服务)邮寄等方式送达。
4、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项目代理合同范本
(三)
委托方: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
一总则
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XX银行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规、法规和有关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则。
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本协议适用于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委托代理项目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的执行。
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等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应规定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
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乙方经办行应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借款人报送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
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甲方在贷款到期前3个月,向乙方经办行抄送催收贷款通知书。
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____日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贷款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甲方和乙方分别对贷款进行会计核算。
贷款计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别计算,并核对一致。甲方发放贷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还款日为贷款止息日期。
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乙方代理大中型贷款项目的经办行每季度终了后____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报告内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偿还贷款本息情况等。
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____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乙方总行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
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____月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甲方应对乙方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同时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甲乙双方对违约责任有分歧,不能协商解决时,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十三附则
每年____月,甲乙双方相互提供年度委托代理情况。
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授权的信贷局与乙方授权的一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标准文本,由甲乙双方共同议定。
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关于项目代理合同范本
(四)
甲 方:
地址:
乙 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原则,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项目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代理项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的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 ,该项目的委托销售范围包括:住宅 平方米( 套)、商铺 平方米( 间)、写字楼________平方米及车位_______个,具体可销售物业以及销售价格详见附件。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销售价格
1、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该项目的价格由甲方确定,但甲方须保证该价格不低于对外销售的折扣价。
2、 销售价格确定之后,如甲方需要提高销售价格,应与乙方协商并经乙方确认,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条:双方责任及权利
甲方责任及权利
1、委托期间,甲方提供销售场地、办公设备和电话等设施并负责相关费用,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销售事宜。
2、负责审定该项目的销售计划、销售价格、付款方法及推广工作,制作有关楼盘推广资料,包括展板、宣传海报及条幅等。审定媒体投放计划及预算,并承担相关的宣传推广费用。
3、须取得销售该项目的相关批文及证件,保证该项目销售的合法性,以使乙方可合法地向认购者推介该物业,同时甲方须负责向有关部门申办该项目有关售楼、按揭等的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如该项目不具备合法销售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委托项目经理等人员负责现场确认乙方所推介的客户,并及时与乙方确认应付的代理费数额。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客户确认名单或代理费确认文件后10天内未能回复的,视为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文件内容予以确认。
5、负责签订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向购房者收取定金、楼款等购房款项,并将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给乙方留存。
乙方责任及权利
1、 负责介绍并协助客户与甲方签订合同,收集客户资料。
2、 在销售过程中,乙方销售人员应注重职业道德及个人形象,自觉维护甲方的市场声誉,坚持文明销售,礼貌待客,不得参与有损甲方利益和声誉的活动。
3、 负责举办定期例会,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与监督。
4、 在本合同有效期结束或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交还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5、 本合同终止日起____日内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和电话等设施返还给甲方。
6、 如因乙方过错给甲方或
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代理费用计算
1、 代理期内,甲方按乙方的销售金额计付代理费。销售金额指乙方介绍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金额,代理费计付前提为客户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 代理费计付标准如下:
备注:
1)代理期内,销售金额达到新的结算标准时,甲方应按照新的结算标准计算代理费的差额部分,并在下月结算时一并补足给乙方。
2) 如乙方介绍的客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与甲方签订《认购书》,在本合同终止后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甲方仍需按上述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第六条:代理费结算方式:
1、甲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将上月已签订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单位及客户明细以书面形式确认给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约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的,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15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其它约定
1、双方确认本合同的地址真实有效,如有更改应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将函件通知等资料邮寄至该地址,自寄出之次日起,视为已有效送达对方。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项目代理合同范本
(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代理甲方产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代理产品及运输和承包保温工程:
1、代理产品: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____区域内推广及销售甲方系列产品。产品明细、供货、建议销售价格,参见本合同附件。(
1、甲方有权根据全国保____市场的行情及时调整市场的销售价格。
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供货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2、运输政策:乙方自行负责货物的运输,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运输事宜,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3、工程承包:乙方可以以甲方指定形式开展保温工程施工业务。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且授权的前提下,可以代甲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在代甲方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如实提供拟订的合同全部内容,待甲方同意,书面确认后,方可与
第三方签订合同。
二、 合作形式:
1、 项目合作:另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备案,并与我公司签订购货合同。
2、 ____区域范围:双方商定的代____区域是 范围内。
三、代理经销资格:
1、乙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给甲方交纳市场保证金 元。
2、乙方保证本协议签订后,所有合作项目均在我公司做备案,且保证货款按批次现款现货一次结清。
四、本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要续签或改签,需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五、双方关系:
1、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的关系纯属平等合作关系。协议双方承诺未取得对方授权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能向
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且等同于对本协议的违约。
2、在乙方经销区域,本协议截止后或有
第三方申请该区域的区域代理则甲方有权另行发展代理商,但双方条件均等且在乙方仍有代理意向的前提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如有其它情况三方商议解决。
3、乙方在代理合作经营甲方产品过程中,认可甲方产品及市场前景,自愿扩大经营甲方产品规模及市场,可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重新签订合同或协议。
六、 代理业务中,乙方向甲方订货时,发货和货款结算方法如下:
a) 乙方向甲方订货,订货时预付货款的 %,甲方接到订货单后开始生产,生产完毕后,甲方通知乙方结清尾款,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发货;
b) 甲方代办发货适宜,所产生的所有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c) 因乙方货款未能及时到账,发货期限顺延;
d) 因乙方货款原因导致的产品发生功能性变化或失效,造成的全部损失有乙方承担;
e) 乙方应及时支付当期货款,不能及时支付当期货款时,应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押,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双方单独签订协议,甲方给予供货;乙方应在供货后,两个月内,付清欠款,甲方解除抵押。
七、代理业务中,乙方代表甲方向
第三方销售材料或签订施工类合同协议。在以甲方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如实提供拟定的合同全部内容,待甲方同意且备案后,乙方取得甲方书面确认,方可与
第三方签订合同。
八、代理业务中,经过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承揽工程,商定如下:
1、甲方支持乙方以甲方指定的形式开展工程承包;
2、
第三方必须使用甲方的合同、使用甲方的材料;
3、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服务费,服务费为合同金额的 %;收到
第三方
第一笔材料款,支付 %,其余的 %在该工程承包合同全部履约且工程结清完毕后支付。
4、乙方负责催讨
第三方工程款,并对工程款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九、质量问题:乙方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自提货之日或收到货物之日起48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质量异议。
十、优惠政策:
甲方将根据乙方市场的销售规模,提供给乙方各种体系产品的展示小样块共 块,宣传册、工程实例手册共 本,超出部分将按成本收取费用。需制作工程样板时,按照距离远近收取工料成本费(以
甲方实际报价为准)。
十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2、乙方在经销期内,甲方将给予乙方新产品的优先经销代理权。
3、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甲方将给予乙方有限技术支持和推广支持。
4、乙方在经销期间,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销售推广培训、以及行业发展、技术升级等方面的服务。
5、本合同终止之日,乙方不再续约,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市场保证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十
二、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墙体保温材料在该经销地区市场拓展、品牌维护、新产品推广、销售或甲方授权开拓下一级经销商(代理商)等工作。定期将业务信息反馈给甲方予以备案。在销售过程中不得超过双方约定的地区销售(特殊情况经甲方认可),不得扰乱其它市场的正常销售。
2、乙方经甲方授权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不得经营与甲方产品类似的产品。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品牌、包装及其它资质、资格、证书、报告等自行组织生产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
4、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关于产品销售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声誉。代理期间,甲方有权安排1-2名专职人员常驻乙方,协助乙方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乙方的统一管理。常驻人员工资由乙方按100元天计算(直接汇入甲方账户,由甲方统一支付),同时负责安排食宿。
5、乙方在代理经销甲方产品期间凡出现违反本协议条款或内容即认定构成违约,则甲方则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代理经销或合作资格。同时保留向乙方追究经济损失的权利。若甲方的损失不易确定,则赔偿数额不低于 伍拾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