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回避谁能申请书#】欢迎阅读本文,标题为“回避谁能申请书”。随着社会知识文化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许多人经常需要写申请书。申请书的种类繁多,适用范围广泛。请注意,本文所提供的观点仅供参考,请谨慎对待,切勿轻易相信。
回避谁能申请书 篇1
申请人:鹿路生
被申请人:过元申法官
关于鹿路生诉无锡韵达快递有限公司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来以为原一审的`错误判决被发回重审,再次接手本案的法官应该很慎重,绝对要自觉的公平公正中立的来审理这个案件,原来我错了,防不胜防,我再次被以同样的方式愚弄。申请回避也是过元申法官让我申请他回避的,之所以没有申请,是因为即使过元申法官一次次的走向错误,但他的每个错误都或明示或暗示的和我沟通,使我有表达异议的权利,尽管一次次的异议并没有被明确采纳。但原一审蔡建忠法官竟然八个月没有就案情和我沟通过一句话,使我枉费心思递给他接近30封沟通书信。现在之所以申请过元申法官回避,是因为过元申法官拒绝与我沟通,而之前的一些行为会影响到本案的公平公正审理和判决。具体理由如下:
1、过元申法官重审组成的合议庭成员有原一审合议庭成员孙利明,当然后来改正了,我也原谅了;但我仍无法排除这是故意行为。
2、原一审蔡建忠法官用“证据交换”代替“开庭”,故意制造错误判决;重审中过元申法官又用“开庭”代替“证据交换”,这是严重的程序违法,无非是千方百计的回避质证双方证据的真实性!并且在此次违法开庭中以“你现在能说的清楚的”来喝止我质证被告的谎言,必定是一个错案的开始。
3、被告一直恶意删除韵达网站上的相关证据,本人特意申请20xx年12月31日之前交换双方20xx年网站证据,否则之后证据将在网站中自动消失。申请被采纳,同时申请也被变相利用。不但不是证据交换,反而又是一次正式开庭,并没有质证我申请要质证的证据。本次开庭出现如下不公事实:首先,过元申在我提醒的情况下剥夺我陈述案情的权利;被告抗辩的谎言再次被过法官以“你能说的清楚的”阻止我继续质证;我对被告的正常提问多次被过元申法官抢答,且最终喝止我继续提问,这种审案方式和蔡建忠法官非常相似。且单方面明确告诉我拒绝审理书面合同之前的实际承包期间双方认可的债权债务;当然我对此非常不服,也立即递出相反意见书,从后来的谈话推理应该是拒绝采纳,我坚信这绝对是错误的!
4、20xx年3月5日的谈话彻底揭开了过元申欲枉法判决之路,完全是拒绝审理和质证被告的虚假证据,不尊重原告的客观事实证据,强制性的相信谎言,完全不顾“谁主张,谁举证”、“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双方质证”等当事人举证须知原则。请问过元申法官用开庭代替证据交换,拒绝审理双方证据的真实性,一定强迫我去被告处找人证来证明我的证据的真实性,否则必输!这合情、合理、合法吗?以下是过法官说过的话,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过元申法官说过“原一审法官那怎么都没认定的,我们的思维都是一样的”
“实话给你说,光凭这一个东西肯定改不了”;“他(韵达公司)现在认为,其他的都没有,他现在就是在抗辩,他不用提供什么证据”;“他应该出具我会跟他说,但是拒不提供没有法律后果的,我给你说清楚的”;“那人家都有问题,那我也有问题。怎么你碰到的人都有问题呢?你怎么不考虑考虑?”;“你其实是想说清楚,我呢,也相信你说的是真话,但是我不能在判决书上写,我相信你说的是真话,我就认定这个情况。你也要理解,最后哪怕是你输,我也要给你说清楚。就是这么回事”;“那每次拿出欠条,都让出具明细,不出具明细就不认,那没有办法审理案件了”;“他当然不承认了,承认就是坏人了。法院不一定会都查清楚的”;“你别老是那个,我给你说,世上有两种,一种是事实,但是证明不了,有一种不是事实,但是证明的了。你说法院怎么做”。
“我给你说,案件没有细看,但是我知道这里面有2个问题,定完区域我们再定那些有瑕疵的问题。这是两个问题,如果瑕疵没问题,他给你解除合同是没有道理的;如果瑕疵有问题,一样要解除合同的”等等。
综上,为了使本案能够公平公正中立的审理和判决,还给本人迟来的公正,特申请过元申法官回避此案。
此致
锡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鹿路生
回避谁能申请书 篇2
申请人: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XXX,……。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申请你院(XXX)……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的……(写明被申请回避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回避。
事实和理由:
……(写明申请回避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回避谁能申请书 篇3
请求回避申请书
尊敬的XXX委员会成员:
我在此向贵委员会提交一份请求回避申请书,以表明我对某项议题或特定事务在贵委员会中作出评判时的无偏见和公正态度。
我作为一名贵委员会的成员,始终以公正和真诚的心态履行职责。然而,我意识到,由于个人或职业关系的原因,我可能会因此而失去对某些议题或特定事务的公正性。为了维护贵委员会的公信力和决策的公正性,我决定向贵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表达申请回避的意向。
本次请求回避的议题/事务是:XXX(具体说明)。我在这个议题/事务中存在以下可能影响公正评判的关系/利益冲突(具体说明)。
首先,我拥有与这个议题/事务直接相关的个人或职业关系。这可能导致我在对此议题/事务进行评判时无法做到完全客观和公正。我相信,我应该在这个议题/事务中回避自己的角色,以确保决策的公正性。
其次,我可能与该议题/事务中的某些利益相关方存在利益关系。这可能产生潜在的利益冲突,妨碍我对该议题/事务做出中立和公正的判断。在保护贵委员会的信誉和质量的前提下,我决定放弃参与该议题/事务的评判,以确保公正和透明的决策过程。
作为一名贵委员会成员,我深知自己在决策中的责任和影响力。因此,我坚信,向贵委员会提交此回避申请是必要的,并将对贵委员会的决策产生积极的影响。
在此,我请求贵委员会正式批准我的回避申请,并提请贵委员会在此议题/事务中寻找其他合适的替代委员。我相信,这将有助于确保贵委员会的决策过程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有效性。
我感谢贵委员会对此申请的审慎考量和合作配合。我将尊重并遵守贵委员会的最终决定,并继续为贵委员会的其他议题和事务做出积极的贡献。
再次表达我对贵委员会的敬意,并谨代表全体成员致以最诚挚的问候。
此致
XXX委员会
敬上
回避谁能申请书 篇4
长沙市xx区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xx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xx买卖合同纠纷案件{xx天民初第xx号},我是xx年4月23日收到你院邮寄材料的,xx年4月28日上午10时本人委托律师前来你院1420办公室查询、了解、复制相关材料,你院xx及其办公桌对面的法官说:“对方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权力在法院,法院也可以不责令其提供担保,这是我们的事,与你们无关,对方申请保全的材料、我们决定这些材料不提供给你们;对方只提供了买卖合同,你们就拿买卖合同去复印是的。”我认为你院法官等的行为是错误的!是不符合法官行为规范,也不符合群众路线教育要求,为确保xx区法院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正面形象,本人依法向贵院领导报告,并且依法申请xx等法官回避,请贵院依法答复处理。事实和理由是:
1、人民法院、法官不能曲解法律,更不能偏袒一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明确了不提供担保就驳回财产保全申请,法官怎么能够说可以不要其提供担保呢?据此操作不是偏袒对方又是什么呢?不是将法院牵扯到当事人的纷争中又是什么呢?法院法官又何苦去承担一方的责任呢?
2、人民法院、法官不能拒绝群众的监督。
阳光司法是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本质要求,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本案中的所谓财产保全的对方都无法了解、掌握财产保全的情况,法官都不让知道、了解又如何为人民法院阳光司法提供助推力呢?又如何让人民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呢?
3、人民法院、法官依法办理案件的公务费用又是谁支付的?
法官到xx市进行财产保全的费用应当由国家财政负担,这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任何由一方当事人支付的活动都是不公平的、更是与反腐败斗争格格不入的!法院领导是绝对不会支持的这种行为!
4、法官虽然暂时不进行实质审查,但是形式审查是必须的、也是公平的需要,本案法官没有让起诉人提供基本证据材料,使被告不能在证据交换时了解相关材料,在形式上程序上没有公平可言!况且,法官没有依法进行证据交换方面的任何工作,侵犯了被告的合法诉讼权益!
当前,只有上述事实理由,但有这些即使只有其中一条就足够了,足够让法院领导作出xx等法官回避的决定,我静待贵院的决定!
此致
xxx
20xx年xx月xx日
回避谁能申请书 篇5
申请人:方,男, 19年XX月15日生,汉族,住XX市鼓楼区单元。
被申请人:XX,XX区法院(20XX)晋民初字第1847号(以下简称第1847号)独审审判员。
被申请人:XX,XX市XX区法院审判员,在审理申请人诉XX旭源房地产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第1847号一案中担任独审审判员。XX,XX区法院(20XX)晋民初字第476号和第2048号独审审判员。形式上是三案,其实为一个案。
请求事项及理由
据悉,被申请人XX与XX是上下级关系,XX为XX区法院新店法庭庭长,是(20XX)晋民初字第476号和第2048号独审审判员,申请人不服已于20XX年6月28日申请再审至XX市中级法院立案调档复查中。第2048号判决书,结果是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证明判决原告具备主体资格,也证明安置房已是申请人物权。但判决无权要求物业恢复供水供电。(20XX)晋民初字第476号和第3618号撤诉裁定书,原告对已选房定位安置房开房装修入住,证明法院确认不违法,证明具备原告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认为主审法官XX法律知识匮缺,没有主持公道,XX与XX又是上下级关系,其实这种关系比近亲属还亲。XX审判员是无权改判XX庭长的判决书,正如基层法院无权改判中级法院判决书。故请求法院更换审判员,依诉讼程序应由区法院领导或同等级别法官审理该案。如由XXX等审理该案。
第1847号、第476号、第2048号形式上是三案,其实为一个案,为避免本案不公正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1条第5款规定,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必须回避,现申请XX回避。
请XX区法院审查,更换审判员审理本案。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
2017年XX月XX日
回避谁能申请书 篇6
申请人:______市______冷冻食品加工厂
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路___号
法定代表人:钟____________职务:厂长
被申请人:谭____,男,______大学教师
请求事项及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市______水产公司水产品交换合同争议,已为___市仲裁委员会受理,并由仲裁庭审理。据悉,由___市仲裁委员会指定的仲裁员谭______曾在案件被受理后与______水产公司的经理及其他一些人员一起在______市______大酒店吃饭,此事实为申请人下属职工陈___在该酒店所见,可予以证明。
为防止不公正仲裁,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4条之规定,特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该仲裁员退出本案仲裁活动,并另行指定仲裁员审理本案。
此致
___市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市___冷冻食品加工厂
法定代表人: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回避申请人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审理案件的仲裁员和其他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等)。
2.回避方式有两种:一种为自行回避,即由审理或参与案件处理的回避人提出;另一种为申请回避,即由当事人提出。
3.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庭审辩论终结前提出;当事人在庭审辩论终结后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4.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5.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办事机构负责人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案件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二、文书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三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十五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庭审辩论终结前提出;当事人在庭审辩论终结后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仲裁委员会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处理,但因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回避谁能申请书 篇7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及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行政机关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