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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旅行社合同(分享十三篇)

2023-11-03 09:45:34 旅行社合同

【#实用文# #2023旅行社合同(分享十三篇)#】我们的国家法治建设日益健全,合同对全体人民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当事人签订的合同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律将不予承认和保护。在本文中,我们将从多个角度深入探讨“旅行社合同”,希望这些信息对有需求的人能够提供帮助!

旅行社合同【篇1】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公司员工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全年任务为 月工资 .②一季度考核一次,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发工资或押金,完成任务后按等级提取业务提成.③干满一年后完成岗位无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享受基本养老金及全年人身意外保险.(具体任务标准如下)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 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 ) 乙方在病、事、延长产假和医疗期及脱产学习期间本人或为他人及亲友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

(3)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乙方连续 个月(季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7)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乙方:

(1)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的企业环境。

2.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企业管理、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有权享受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

(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3) 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1.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自合同签订后期满一年后,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办扣缴。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旅行社合同【篇2】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一、旅游活动预订和确认

1.旅游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网站、微信、短信、传真和面对面等多种方式向旅游企业预订旅游活动。

2.预订旅游活动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

3.经旅游企业确认预订后,旅游者应按要求交纳预订费用(预订费、定金等)。

4.在交纳预订费用后,旅游者可获得旅游企业出具的预订确认单。

二、旅游活动的价格及其支付

1.旅游企业应依据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费用,并出具正式发票。

2.旅游费用包括旅游活动费用、无固定行程费用、保险费用等。

3.旅游者应在旅游活动开始前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旅游者可与旅游企业协商支付方式。

4.如旅游者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旅游活动,已付款项不予退还。

三、旅游企业责任与义务

1.在旅游活动期间,旅游企业应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

2.如因旅游企业的原因造成旅游者的损失,旅游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企业应提供合格的导游服务和旅游设施,并保证旅游者的合法权利。

4.如旅游企业未能按时提供服务或未能提供合格服务,旅游者可要求相应的赔偿。

五、旅游者责任与义务

1.旅游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按旅游企业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在旅游活动期间,旅游者应保护旅游设施和环境,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

3.如因旅游者的原因造成旅游活动的中途终止或变更,旅游者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4.如旅游者违反《旅游者责任书》的规定,旅游企业有权取消其参加旅游活动的资格,已付款项不予退还。

六、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自然灾害、战争或政治事件、罢工、交通堵塞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旅游活动无法实施或无法如期完成,双方应协商解决,旅游企业应按约定退还旅游者已付款项或采取其他措施。

七、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接受其管辖。

以上为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份合同规范了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旅游者的权益,提高了旅游活动的质量。同时,在签订合同时,为了避免核心条款被忽略,请旅客要认真审阅合同。

旅行社合同【篇3】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一、 组团旅游意义

组团旅游是指一种集体出游的形式,主要是以旅游为目的,按照一定的计划和安排,集体出发、到达、游览、住宿、购物等旅游行为,具有团队性、集体性、经济性和便利性的特点。组团旅游因其好处而备受欢迎,如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增加安全度、减轻负担等。

二、旅游安全责任

1、旅行社应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做好团队旅游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应有的应对措施,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游客应珍惜生命财产,遵守旅游公约和行程计划,自觉爱护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权益。

三、旅游合同内容

1、合同的签订应当在真实、自愿、平等,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进行。

2、合同涉及的内容要具体明确,包括出游时间、地点、行程、住宿、餐饮、交通、购物等细节问题。

3、合同中还应包括费用、付款方式、服务质量、旅游保险等方面的内容,确保游客的权益得到维护。

4、签订合同前游客应认真阅读,对于合同内容有异议的问题应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5、合同必须注明约定的退团、改团及赔偿等问题,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四、合同的签署和履行

1、签署合同的时间应当至少在出发前7天,双方应保留传真、邮件等证据。

2、旅游者应出具有效的身份证明,并支付相应的费用,以实现旅游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一旦签署旅游合同后,旅游者应认真遵守旅游合同约定内容,不得随意变更旅游计划或取消旅游合同。

4、如果旅游者无法按照约定履行旅游合同,则应向旅游者支付拒不履行合同的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1、如果旅行社有重大违约情况,游客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索赔。

2、如果游客有违背约定行为,旅行社有权要求游客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直接责任。

六、争议解决

在旅游合同中,游客和旅行社之间的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当选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

此次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以合法、公正、公平等原则为基础,合理的规定了各方在组团旅游中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了游客的合法权益,推动了旅游业的稳步发展。

旅行社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以下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以下协议:委托内容与标准

一、委托内容与标准委托项1.目用2.选择3.代订国内国际飞机票代订出境签证代订国内国际保险4. 5. 6. 提供导游服务 提供国内国际酒店住宿 提供租车业务

二、特别注意事项约定

1、乙方应在甲方委托服务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委托服务事项之外甲方所发生的问题,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为避免甲方的人身财产损失,乙方推荐甲方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三、其他约定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在处理甲方委托服务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3、乙方可以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但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西城区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确认以本协议为准,之前协议作废。传真件拥有法律效力。确认以本协议为准,之前协议作废。传真件拥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住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乙方盖章:

住所:

电话:

经办人:

签订时间:

旅行社合同【篇5】

甲方(酒店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旅行社):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水上乐园

水上乐园

水上乐园门市价

旅行社团队价

旅行社散客价格

10人以上

10人以内

成人

元/位

元/位

元/位

备注:

1.以上价格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大型活动期间不享受优惠,以酒店制定价格为准;

儿童票:1.4米以上儿童全票,1—1.4米元/位,1米以下儿童免票;

2.大型团队导游应协助甲方工作人员做好手牌登记工作。

说明:

(1)节假日为国家法定假日、双休日(周五、周六);

(2)甲方为乙方执行16免1制度;境外团凭有效证件加免领队一人门票;

(3)乙方须提前24小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预订当日活动计划,预订单注明旅行社名称、男女宾客人数、联系人、联系电话、抵达时间、部门公章及主管负责人的签字方为有效;

(4)乙方带团进入甲方水上乐园度假酒店内,必须向团员解释说明,遵守甲方度假酒店的管理制度,水上乐园的注意事项,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接待60岁以上的老人及身体状况欠佳、行动不便者,须签署《安全责任书》,并遵守相关条款,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甲方不予承担。

二、餐饮

甲方提供以豫菜、农家菜、粤菜、养生汤为主的.团体餐,乙方如有订餐,应核准人数、时间、用餐标准,提前24小时书面预定,甲方按预定要求按时提供用餐服务。大

型团队订餐或订餐餐标:元/桌起,乙方须预交20%的定金(10人一桌),凡取消或更改预定,乙方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将收取的定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用餐地点:餐厅

三、客房

房间类型

门市价

团队协议价

散团优惠价

平日

节假日

平日

节假日

标准间

580元/间天

238元/间天

290元/间天

290元/间天

290元/间天

豪华单间

680元/间天

298元/间天

340元/间天

340元/间天

340元/间天

备注:1.以上房间报价均含双早。

2.以上报价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大型活动期间不享受优惠,以酒店制定价格为准。

说明:5间房间或以下为三团房,按“散团”价执行;5将房间或以上(含5间)为团体房,按“团队”价执行。“团队房”定义为五间房以上客人,同一个团体同时入住及退房。

1.预定与确认方式:

(1)甲乙双方以书面传真订房,所有订房应由甲方营销部负责人确认,预交房费20%作为定金,方为有效预定。未经甲方接受并确认的预定为无效预定,甲方不负责任。

(2)预定时乙方须在订房单上注明房间的类别、房数、客人姓名、入职时间、退房时间、付款方式、联系电话、用餐要求。团队房须提前24小时传真分房名单,以便甲方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2.预定的变更与取消:

(1)当订房确认后,乙方如需取消或减少房间,其变更时间以乙方发出书面日期为准;如提前24小时以上通知,平日,甲方收取乙方所取消房间总房费的30%,节假日,甲方收取乙方所取消房间总房费的50%;如24小时以内通知,平日,甲方收取乙方所取消房间总房费的50%,节假日,甲方收取乙方所确认房间的总房费作为补偿。

(2)如天气或其它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延误入住的,经核查情况属实,免收损失费。

四、补充事项

五、其它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七、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旅行社合同【篇6】

甲方:深圳市口岸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钟焕桥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地址:

深圳实际住址:

电话: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深圳罗湖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双赢的原则,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经营营业部(位于深圳市,以下均简称为加盟营业部)事宜,特签定本合作经营合同。

一、基本管理原则:

(一)加盟保证金、加盟费用及信用保证金

1.加盟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xx年03月01日前甲方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元)作为加盟保证金(不计息),。非深户加盟商须由2名深户人员出具书面担保或公司认可的合法资产作担保。

2.加盟费用:xx年03月01日至xx年02月28日期间为加盟优惠期,优惠期内签约加盟的甲方免收加盟管理费。此外,乙方每月还需向甲方缴纳广告宣传费人民币(大写)壹仟八佰元(小写¥1800元)、财务管理费伍佰元(小写¥500元)。

3.信用保证金:乙方如果想向甲方获取一定的信用额度,必须向甲方缴纳信用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元)。信用额度由甲方决定。

4.支付方式:现金。乙方必须保证及时、足额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以下如无特别说明,保证金包括加盟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和加盟管理费、广告宣传费、财务管理费等加盟费用。

(二)财务管理

1.按照甲方业务部门的会计核算方式执行;

2.账户、发票、收据和税收均由甲方统一管理。

(三)人员定编

现定编人员为4至5人,视业务量发展可增加定员,但人员的增减须报甲方总经理核准书面审批同意。劳动用工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四)加盟营业部的投资

加盟营业部全部投资均由乙方负责。加盟营业部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加盟保证金、店面承租(购买)及装修所需资金、流动资金等。

二、加盟营业部经营范围:

仅限于甲方现有的经营范围,其中包括招徕旅游团体和散客、代收签证等。乙方不能超范围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三、经营期限和本合同有效期限:

甲方允许乙方的经营期(即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从xx年月31日起至xx年月31日止。

四、经营方式及经营目标:

1.风险承担:加盟营业部经营发生亏损时,乙方应承担全部亏损额,甲方不承担任何亏损额。加盟营业部的全部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因加盟营业部的债务和经营亏损受到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经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宣传费(含报纸费)、员工工资福利、水电费、电话(传真)费、交通费、房租及其他办公费用等全部经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乙方成本中列支。

3.乙方招揽的客源必须交回甲方操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变相地代销其他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也不得将所收游客转交甲方以外的旅行社,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乙方加盟资格,收回经营权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包括可得利益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

五、营业场所:

1.加盟营业部选址及店面装饰

加盟营业部的营业地点选择以“不与已加盟的会员构成直接竞争”为原则(有无竞争关系由甲方认定),由乙方自选报甲方审批同意,建筑面积以30平方米为宜。

甲方同意乙方选择作为营业场地,营业开办所需费用(含场地租金、装修和购买办公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名称为:营业部。

2.营业场地按甲方的要求装修(包括加盟营业部品牌标识、装潢颜色、广告宣传等,均采用甲方同一标识),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需变更营业场所,乙方须报告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4.营业场所的《书》由乙方以甲方名义签订,租房押金和房租由乙方自行向出租方交纳和承担,房租在乙方费用中列支。

六、价格政策:

1.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制定的门市指导价格及相关授权,不准随意降低或抬高门市销售价格;

2.乙方收到的零散客可享受甲方制定的批发优惠价,甲方应将批发价及时发给乙方;

3.乙方一次性独立成团的可享受甲方给予的协议优惠价。

七、甲方对加盟营业部的具体管理权

1.甲方对乙方加盟营业部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揽客、统一财务、统一价格、统一接待;加盟营业部专门负责产品销售及直接相关的业务。甲方对加盟营业部拥有管理权和财务审计、检查权;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

2.甲方商标、商号的管理和授权使用

加盟营业部因自营业务需要的可使用甲方口岸中旅商标、品牌标识、字号,但口岸中旅商标、品牌标识、字号的所有权归甲方,加盟营业部只能在甲方规定的范围内合法使用。乙方和加盟营业部不能将口岸中旅商标、品牌标识和字号非法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采取发包、转加盟等形式非法处分,否则对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人事管理

加盟营业部的员工聘用:

加盟营业部的员工由加盟营业部直接考核聘用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聘用员工填写的《求职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等个人资料和劳动合同原件须交到甲方备案。

员工的定编:

员工总人数定编由加盟营业部申报,甲方总经理核准。原则上不允许招用超编人员,如确实需要,需经甲方总经理书面同意,超编人员的工资由加盟营业部自行解决,不能在加盟营业部费用中开支。

员工工资及社保:

乙方须按规定负责承担和支付员工工资报酬、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劳动社会保险、工伤赔偿和承担劳动法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待遇。若加盟营业部的资金无力支付工资的,应由乙方自筹资金发放员工工资等劳动待遇。工资发放后,工资表(须由各员工签名确认)应交甲方相关主管部门(连锁店管理部)、财务部妥善保管。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照国家法律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在加盟营业部费用中列支。甲方按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费用部分在加盟营业部费用中列支。乙方对加盟营业部全体员工的劳动法律关系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工伤赔偿等,若加盟营业部无力负担的,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受到经济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员工离职,必须经过甲方批准,确认已办完移交手续,不欠款欠物之后方可离职;

乙方所聘用的员工,因违反法律法规、甲方制度造成乙方所管辖的部门或甲方名誉及经济损失时,员工未能承担的经济法律责任须由乙方承担。

员工的培训

加盟营业部员工必须根据甲方制定的培训计划,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课程。

4.营销业务管理

品牌的推广和广告宣传:

由甲方统一组织品牌的推广和广告宣传费用,加盟营业部须按约定或甲方规定承担分摊费用;加盟营业部自行组织宣传的广告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加盟营业部店面管理:

店面要整洁,各种宣传资料陈列整齐,员工统一着装,统一使用(品牌)的LOGO和VI识别系统。

5.业务管理

加盟营业部以销售甲方的旅游产品为主要业务,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统一价格。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销其他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也不得将所收游客转交甲方以外的旅行社。

加盟营业部与甲方各业务部主管保持经常不断的沟通确认行程、价格、接待标准等,收客必须交回甲方操作,若甲方无此行程出发团队,需由甲方业务部经理书面确认,才能转交其他地接社。特殊情况,双方另行约定。

加盟营业部违反上述规范,或违规操作造成客户投诉,或被政府部门处罚,或有其他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及进行其他处罚。

6.财务管理规定

基本原则:

甲方财务部对加盟营业部实行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加盟营业部指定专人办理领用发票和报账等相关手续。加盟营业部的所有成本、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银行账号:

甲方为加盟营业部开设专用银行账号,由甲方统一管理,加盟营业部必须将营业收入及时存入该账号。加盟营业部不得向他人出借上述银行账户,也不能将上述银行账户用于非法用途,否则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由乙方全部赔偿。

信用额度管理: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保证金数额给予乙方信用额度为人民币万元。

加盟营业部应严格执行甲方为其核定的信用额度。财务部每月初编制营业部欠款报表报甲方领导和甲方门店管理人员,由门店管理人员及时收回欠款,以便循环使用其授信额度。

7.资金收支管理:

加盟营业部指定专人将每天收到的现金和支票存入甲方为营业部开设的指定账号,并给客人开具发票。甲方财务部按每张发票和相关银行单据核对收入,分别记录加盟营业部的营业收入。

成本单据经甲方会计人员审核无误后,分别记录加盟营业部的营业成本。

8.押金:

加盟营业部收到客人的押金,须存入甲方为营业部开设的指定账号,待客人回国注销签证记录后,由会计人员注明已收款,报甲方业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由甲方财务部统一支付。

9.税金:

各加盟营业部税金由甲方集中实行统一纳税。相关税款计入各加盟营业部费用由其承担。

10.发票管理:

发票由甲方财务部负责统一归口管理。财务部根据加盟营业部的业务量核定每次领用发票的数量。发票用完后,交甲方财务部办理注销手续,并实行以旧换新。如因发票丢失或未按规定乱开发票引起的税务罚款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对乙方还要处以相应的罚款。

开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开票日期、顾客名称、项目栏、大小写金额、开票人、收款人等内容要填写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开发票应使用中文;旅游业务开具发票时,项目栏只能填写“团费”或“旅游费”等税务局规定字样,发票大写金额一定要用“零”字,不能用“0”或“/”等符号代替;

任何人不得转借、转让、xxx,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发票必须由专人负责开出和保管;

填开发票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不得开阴阳发票,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按公司制度处罚;

填开发票不能涂改,如作废票要按原来的号码联订在一起,写上“作废”字样。

11、盈亏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如季度结束出现亏损,乙方须于季后10天内用现金或银行存款弥补亏损,超过15天仍未弥补亏损的,甲方有权从加盟保证金中扣补。如有盈利,甲方应在抵扣乙方欠款后支付给乙方。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权依照国家政策、法律、旅游法规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检查、监督;

2.发现乙方若有违法违章以及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时,有权依法或依照本合同的规定予以纠正,或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惩处,由于乙方经营失误造成企业损失,有权区别不同情况对乙方作出处理,纠正或惩处的办法:如扣罚加盟保证金与信用保证金、单方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3.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审计人员对乙方的经营及账务进行审计,了解乙方经营运作情况。

(二)义务

1.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负责办理加盟营业部的营业执照、税务证照的年审、工商变更等手续(加盟营业部公章由甲方统一管理和使用,不交给乙方);

3.及时把握行业动态,向乙方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

4.认真维护乙方和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权益,并在职权范围内帮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困难。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国家的政策、法律、旅游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

2.严格遵守有关政策法规以及本合同规定的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的规定,严格执行旅行社内部运作的“四个统一”(即统一人事管理制度,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组团活动和导游安排,统一旅游线路和产品)。

3.接受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4.每月25日前向甲方对账和报账,往来账目要及时结算。

5.每月5日前按甲方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如考勤、统计数据等。

6.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变相地将部门私自转加盟、发包、分包,不得出借银行账号,不得私自刻制公章和财务、业务专用章,不得私自抵押、拍卖、变卖财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营业部名义私自借款、对外提供担保、从事超出加盟的旅游业务范围的经济、民事活动等。乙方若有违反的,由此造成的债务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赔偿。

7.承担劳动用工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对员工进行岗位、业务的培训以及职业教育,确保员工守法经营,对员工因工作中的过失或违法行为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对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财务上实行经理签名负责制。每月回团人数在X人以上。

9.店面要整洁,各种宣传资料陈列整齐,员工统一着装,统一使用甲方的LOGO和VI识别系统。须按甲方要求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期满后,在乙方对甲方没有债务和违约违法行为发生的前提下,现有营业部内的设备设施和装修等动产无偿归乙方所有。

在合同期限内,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乙方不得使用原办公场所改换其他旅行社继续经营,如违约者,甲方有权收回

乙方办公场所,未得到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臵,否则若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10.对加盟营业部的全部债务和法律、经济责任承担全部责任,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和加盟营业部的债务和法律、经济责任受到任何损失,否则应予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1、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义务保护甲方商标、品牌标识、字号等知识产权不受损害,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资料秘密及商业机密,否则应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十、合同的终止

(一)合同期满

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是否续约,如不再续约,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前20个工作日内,清理所有账务,乙方若有应付款项未支付给甲方的,应及时付清。

甲方确认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甲方退还加盟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1)乙方无账务问题,已付清应付甲方的各种款项;(2)加盟营业部已履行完所有业务合同、清理完所有业务;(3)加盟营业部聘用人员已全部遣散,无拖欠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工伤赔偿、社会保险等,无未了结的劳动争议纠纷;(4)加盟营业部的全部债务已清理完毕,无未清偿的债务;(5)因加盟营业部或加盟商发生的法律诉讼、仲裁案件、行政处罚已经执行结案,无未了结债务。(6)加盟营业部、乙方亦无其他违约和违法行为发生。(7)乙方已将加盟营业部全部经营证照、文件、印鉴、银行账户等交还给了甲方,并配合甲方办理完成了加盟营业部工商和税务登记注销手续或变更手续。

本合同履行期间和合同期满后,如加盟营业部或乙方违反以上任一项情形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加盟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关款项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不足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赔偿了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二)若因国家政策法规的调整变化或不可抗力的原因,或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合同须提前终止的,甲方亦按上述第十条第(一)款约定的原则办理。

(三)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按照上述第十条第(一)款约定的原则办理:

1、乙方或加盟营业部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约定,致使甲方品牌或形象或企业商誉受损,甲方有权立即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2、由于乙方或加盟营业部服务不当引起顾客的投诉和不满,致使甲方品牌或形象或企业商誉受损,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3、乙方或加盟营业部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经警告不改,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4、若乙方或加盟营业部逾期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超过15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付清拖欠的全部费用。

十一、违约及违约金的支付:

1、乙方或加盟营业部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利单方提前解除《加盟经营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行使提前解除合同权利的,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纠正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的权利:

(1)乙方或加盟营业部违反法律法规,或由于乙方或加盟营业部服务不当引起顾客的投诉和不满,而乙方又不及时予以处理,致使甲方品牌受损的;

(2)乙方或加盟营业部未统一使用口岸中旅甲方品牌;

(3)乙方或加盟营业部将加盟营业部业务直接或变相地进行转加盟、发包、分包、挂靠、“卖桌子”的;

(4)乙方或加盟营业部未进行对外合同编号登记管理制度或招收游客在出团前不签订旅游合同的或因其管理不善致使其他单位、个人或员工以加盟营业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

(5)乙方或加盟营业部未签订租车合同租用车辆的,或向不具安全保证和旅游营运用资格的单位租用车辆,或租用不具备旅游客运资格车辆的;

(6)因乙方或加盟营业部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致使甲方被有效投诉或被政府部门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的。

乙方或加盟营业部每发生一次上述任一违约行为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次并赔偿甲方损失。

乙方或加盟营业部逾期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种款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支付款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乙方或加盟营业部拒不支付违约金或拖欠应付甲方款项,或发生违法、违约行为致甲方受到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扣减乙方已缴纳的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不够扣减的继续向乙方追偿。扣减保证金后乙方应及时补足加盟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损失。

2、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使用甲方商标、品牌标识、字号,若有违反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并赔偿损失。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七条第款、第九条第6款、第十二条第5款约定的任一情形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次。

4、因乙方或加盟营业部违法或违规经营,造成甲方被有关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资质或者被取消已有经营权时,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60万元并赔偿损失。

5、因乙方或加盟营业部违法或违规经营,造成甲方被有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若被处以停业整顿的,甲方每被停业整顿1天,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5万元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停业整顿期间,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应该交纳的各项价款和费用不减免,乙方仍应交纳给甲方。

6.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十二、其他协定

1.经营场所的资产品牌、商标权、企业名称字号权归甲方所有。

2.本合同期满,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协商续签的权利。

3.不可抗力或国家政府政策、法规的调整和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协商解决。

旅行社合同【篇7】

旅行社加盟协议合同,是一份双方约定的合同文件。这份协议合同,可以被认为是旅行社加盟的核心文件之一,也是加盟旅行社和总部之间合作的依据。因此,它的内容、条款和约定非常重要。

旅行社加盟协议合同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这包括加盟旅行社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号码等基本信息,以及总部公司的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法人代表、合作方式等基本信息。

第二、合同的基本条款。这包括双方约定的加盟费用、加盟期限、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其中,加盟费用是加盟旅行社必须支付的基本费用,这也是总部公司获得收入的重要途径。加盟期限是双方协商后确定的加盟时间段,一般在3-5年之间。权利和义务则是加盟旅行社和总部公司需要共同遵守的内容,包括营销策略、管理制度、费用分配等方面。

第三、合同的经营范围。这包括加盟旅行社可以经营的旅游项目、产品种类、营销活动等。一方面,它限制了加盟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另一方面,也保护了总部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四、合同的权益和责任。这包括加盟旅行社可以享有的权益,例如总部公司提供的技术支持、品牌支持、广告宣传等,以及双方违约责任等。

第五、合同的终止和解除。如果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出现违约、重大争议等情况,可以通过解除合同来结束合作关系。同时,合同期满后,双方也可以选择不再续签。

综上所述,旅行社加盟协议合同是加盟旅行社与总部公司之间合作的基础文件,它直接影响了双方的合作效果和价值。因此,在签署合同之前,加盟旅行社应当认真审视合同条款、权益和义务,并与总部公司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这样,才能保证双方的权益、减少纠纷,实现双方的共赢。

旅行社合同【篇8】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合同编号:GLZTLS2019-001

甲方:桂林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乙方:各合同订单团体

一、合同目的

为保障旅游市场的稳定秩序,促进旅游经济的健康发展,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约束双方行为,特订立本合同。

二、合同签订

1.甲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游企业,在依法取得旅游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规定,授权乙方组织行程和提供旅游服务。

2.乙方为旅游者,购买甲方组织的旅游产品和服务。

三、合同标的

1.旅游产品和服务种类、规格、数量、质量和价格等均由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和合同约定确定。

2.旅游产品和服务由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乙方不得要求提前或延迟。

四、合同价格

1.旅游产品和服务价格以合同约定为准,不得随意变更,乙方不得因商品价格或旅游产品提供服务价格或由收费方面的其他原因而拒绝支付商品款项或服务费用。

2.旅游产品和服务价格应包含服务内容相关的各项费用,如卫生、旅行社责任保险、参观门票、餐饮等服务内容范围内的其他实际支出。

五、交通方式、住宿条件和伙食情况

1.交通方式:按合同约定实施,如需变更应提前告知乙方。乘坐飞机的旅客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登机手续顺畅,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的旅客应遵守相关规定。

2.住宿条件:按合同约定实施,如需变更应提前告知乙方。乙方应当注意保管好个人财产,避免丢失和损坏。

3.伙食情况:按合同约定实施,如需变更应提前告知乙方。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就餐,不得强迫甲方变更行程和服务。

六、旅游行程

1.旅游行程应包括旅游目的地、活动水平、成功率和其他重要信息。

2.旅游行程应符合乙方需求和期望。

3.旅游行程应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规定。

七、合同履行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乘坐车辆、入住酒店、享受餐饮和游览景点,并遵守国家、地方、行业和甲方的规定和管理。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旅游产品和服务费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和损害赔偿。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附则

1.合同生效后,如双方需更改合同内容,应经双方书面确认。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桂林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各合同订单团体 (具体公司名称及代表人签字)

签章日期:年 月 日

附:

1.旅游产品简介;

2.旅游行程表;

3.费用明细表;

4.报名人员名单。

旅行社合同【篇9】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一、合同双方

甲方:桂林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省桂林市秀峰区中山南路1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电话:0773-1234567

乙方:

姓名: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二、旅游产品及服务内容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以下旅游产品及服务:

1. 住宿:

选择乙方要求的标准酒店(星级)及入住天数。

2. 交通:

选择乙方要求的交通工具(飞机、火车、车辆等)及次数。

3. 餐饮:

提供当地各地风味的餐饮服务,标准详见“旅游产品参数表”。

4. 观光:

参观桂林著名的旅游景点和历史文化遗址。标准详见“旅游产品参数表”。

5. 晚会:

提供桂林当地传统文化演出,包括阳朔印象刘三姐等表演。

6. 其他服务:

提供理疗、购物、拍照等旅游相关服务。

三、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1. 合同价格

旅游产品及服务价格详见“旅游产品参数表”。

2. 支付方式

⑴ 乙方预订境内团队产品:在签订合同时,需要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30%作为预订金;

⑵ 乙方预订出境团队产品:在签订合同时,需要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50%作为预订金;

⑶ 预订金支付后,甲、乙双方确认合同,参照“旅游产品参数表”确定旅游产品价格及其他条款,合同价格以签订合同时的价格为准。

⑷ 产品价格异常波动,如涨幅较大,甲、乙双方需另作协商约定。

四、合同生效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视为生效。

2. 双方签定合同后如需进行修改,需经双方确认并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五、合同变更和解除

1. 临时变更

在旅游过程中,因非乙方原因,产品、服务或行程发生变化,乙方应当与甲方沟通协商。如果乙方提出的变更方案得到甲方认可,则该方案生效并写入变更合同;如果乙方不接受甲方提出的变更方案,甲方可取消或变更旅游安排,如果因此产生增加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2. 变更或解除

乙方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⑴ 变更

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需提前七天与甲方确认,按照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格中50%的金额计算,支付变更费用。

⑵ 解除

乙方未在团队出发旅行前3天申请变更的,如需解除合同,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如果乙方未能参加旅游团,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返还金额应扣除因乙方消费行为而产生的费用。

六、参团申请

甲、乙双方应在旅游产品及服务确定后的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确认参团人数及相关信息。

乙方参团人员应按照预订时间、注销时间提前7天、最终付款时间进行操作。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权利

⑴ 享有旅游产品及服务的权利;

⑵ 享有出团前所需的旅游资料;

⑶ 参加旅游团前应当检查本合同条款,确认并妥善保管护照、身份证、使领馆签发的出国(境)证件及相关文件和凭证;

⑷ 遇到困难时可以向甲方协调解决;

⑸ 出团前协商甲方提供的文件是否符合要求,表示不符合要求时甲方应当更换;

⑹ 任何可理解为对合同另一方的不公正、损害行为以及其它性质恶劣的行为,都不得通过合同对第三方赔偿。

2. 义务

⑴ 在旅行期间,应当遵守各项当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⑵ 注意安全,注意保管个人物品及财物,防止丢失或被盗;

⑶ 按时交纳旅游费用,不得拖欠旅游费用;

⑷ 如因个人原因放弃行程或离团,自行安排后续行程及向其他成员损害赔偿。

八、甲方权利与义务

1. 权利

⑴ 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行程及旅游规定接受统一安排,如有变更应提前告知乙方;

⑵ 在向乙方提供旅游产品及服务之前,应当让乙方了解产品的相关情况以及品质和价格方面的规定,确保乙方能够充分知情、做出知情合法的选择;

⑶ 有权对团队成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得的行为采取措施。

2. 义务

⑴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旅游产品和服务;

⑵ 提供有效的旅游保险;

⑶ 安排餐饮、住宿、交通、游览等服务时,应当按照约定和描述进行;

⑷ 在旅游团队不足10人时,甲方应当征得乙方的同意,或者在合同签订后十天内解除合同。

九、投诉和处理

1. 投诉人和投诉人所述事实应当属实,投诉应当有实质性证据。

2. 投诉人可直接向团队领队投诉,同时应当向甲方投诉,甲方应当及时处理投诉。

3. 旅游团队接待过程中,团队领队应当对乘车、住宿、用餐、玩乐等情况引导团队,沟通问题及时解决。

4. 投诉不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当按约定合同履行,不得以投诉处理为交易或协商理由逃避合同规定和义务,不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5. 处理投诉时,甲乙双方应当以公平合理为原则,相互配合、协商解决问题;如无法协商解决投诉,甲方可以向自治区旅游局投诉。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 本合同签订的公民(居民)投诉与本合同的国家管辖部门之间的所有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

2. 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则应当在专属管辖法院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及附件

1. 本合同生效后,各附件为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合同的修改、解除、终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十二、其他事项

1. 乙方因私人原因不参加、自行离团的,甲方有权将该人员视同团费全额付款人,追索差额,不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和损失。

2. 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准时参加旅游团,则视为自动放弃或撤回参团申请,甲方有权将预收的费用收取作为订金,不返还费用。

3. 乙方出团前应当进行完整的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旅行要求。

4. 乙方在旅游过程中请勿从事危险行为和非法活动,遵守目的地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5. 凡因乙方自身过错导致的旅行问题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免责声明:因自然灾害、政治紧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产品及服务不能成行的,双方相互谅解,甲方有权保留行程的更改及终止行程的权利,不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测情况,导致行程组织运作或行程停止,因不可抗力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双方按照法律、合同约定共同承担。

附件 1

旅游产品参数表

项目 价格 备注

住宿 xxx元/人 标准酒店(星级)及入住天数

交通 xxx元/人 交通工具及次数

餐饮 xxx元/人 当地各地风味的餐饮服务

观光 xxx元/人 参观桂林著名的旅游景点和历史文化遗址

晚会 xxx元/人 桂林当地传统文化演出,包括阳朔印象刘三姐等表演

其他服务 xxx元/人 理疗、购物、拍照等旅游相关服务

附件2

旅行团人员名单

姓名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张三 xxxxxxxxxxx xxxxxxxxxxx

李四 xxxxxxxxxxx xxxxxxxxxxx

王五 xxxxxxxxxxx xxxxxxxxxxx

附件3

团队细节及路线

参见行程安排及计划路线图。

附件4

签字确认

签字日期:20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附件5

团队保险条款

为了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乙方应当报名购买旅游保险。旅行社为乙方购买旅游性质的保险时,应当提供金属卡或普通票,必含“保险单号码、名称、保额、保障期限、特别规定”,且保险保单和相应险种条款供旅游者核查。

旅行社合同【篇10】

一、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转让公司名称为 ——公司,注册资本 XX万元(无形资产占 X%),评估价值 XX万元,涉及土地 X平方米,涉及员工安置 X人,涉及银行债权 X万元,住所地: ——,经营范围:——。

二、员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转让时所涉及员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方式处理:——一并由乙方接收

三、债权、债务处理:

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办法处理:一并由乙方接收

四、土地使用权使用方式:

本合同转让公司坐落场所的土地性质为XX,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办法处理:一并由乙方接收

五、公司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X元,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预支付甲方 XX%转让价款(包括20%定金,适用定金规则)。

2、甲方收到乙方上述XX%转让价款后,乙方支付给甲方剩余XX%转让价款。

六、产权交割:

甲方收到乙方100%转让价款后,转让公司相关权利义务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承担任何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约定在一月内办理相关产权交割手续。

七、费用和税费: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费用和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乙方承担.

八、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具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定金的补偿;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公司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公司,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 XX%,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

十一、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负责,于 X日之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其他

本合同共 X页,附件 X件(共 X页)。一式 X份,甲、乙双方各执 X份;产权交易机构备案 X份

甲方: ——

乙方:——

旅行社合同【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以下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与标准

二、特别注意事项约定

1、乙方应在甲方委托服务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委托服务事项之外甲方所发生的问题,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为避免甲方的人身财产损失,乙方推荐甲方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三、其他约定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在处理甲方委托服务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3、乙方可以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但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所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确认以本协议为准,之前协议作废。传真件拥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盖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码:经办人:

签订时间:

旅行社合同【篇12】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一、 条款定义

1.1 本合同的双方,指旅游者与中国旅行社组团,以下简称“同行方”。

1.2 本合同的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旅游者:指与同行方签订本合同并享受旅游服务的个人。

旅游服务:指同行方按约定提供的旅游交通、住宿、餐饮和导游服务。

旅行团:指由同行方组织的由旅游者组成的旅游集体。

自由旅游:指在同行方的建议下,旅游者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赴某一个地区自由行旅行。

1.3 本合同的适用对象:本合同适用于由中国旅行社组团组织的国内旅游团。

1.4 本合同的执行依据:本合同的执行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行政法规。

二、 旅游价格及支付方式

2.1 旅游价格:旅游价格是指旅游者依据约定支付同行方的住宿、餐饮、交通和导游等费用。

2.2 旅游者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旅游费用。若旅游者未能按时支付旅游费用,同行方有权取消该旅游者的旅游资格,并要求该旅游者承担应由其承担的违约责任。

2.3 旅游价格的组成及结算方式:旅游价格的组成及结算方式应明细列于本合同附表中,同行方应于旅游者交纳费用时一并出具收款凭证。

2.4 同行方应根据旅游服务的安排,选择合适的住宿、用餐等服务设施,并确保其质量不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标准。

三、 旅游产品质量标准

3.1 旅游产品质量标准主要包括旅游服务的安排、旅游者的安全、环境卫生以及社会责任等内容,同行方应保证旅游产品质量不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标准。

3.2 同行方组织的旅行团包括娱乐活动,但娱乐活动应与旅游性质相符。如同行方组织的娱乐活动是危险的或不符合民族文化习惯的,旅游者有权拒绝参加,并且同行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3 同行方应确保旅游者的人身安全,保护和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如发生旅游者人身损害事件,同行方应当及时处理,妥善解决争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4 同行方在旅游服务过程中应遵守环境卫生规定,保持景区环境和卫生条件的卫生、洁净、整洁,并尽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3.5 同行方应肩负社会责任,尊重民族文化习惯,参与和关注当地社会公益事业。

四、 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

4.1 旅游者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享受由同行方提供的全部旅游服务。

4.2 旅游者有权要求同行方遵循本合同的约定,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3 旅游者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旅游费用,遵守旅游团规定,并保护景区环境与文物。

4.4 旅游者在参加旅游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当地民族文化习惯,尊重社区,保护环境和社会安宁。

五、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5.1 具有充分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合同变更前必须经过旅游者和同行方的协商,并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5.2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旅游者,并对其进行妥善安置。

5.3 若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应当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并拥有相应的法律权利,解除合同时,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双方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5.4 若同行方要求解除合同,应当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并拥有相应的法律权利,解除合同时,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双方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 其他约定

6.1 本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在旅游服务期间有效。

6.2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应遵循国务院和相关政府部门颁布的有关法规、规定和通知进行处理。

6.3 本合同一式两份,旅游者和同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争议解决

由于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桂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

同行方提供的旅游服务内容和价格清单

旅游服务:住宿、餐饮、交通、导游服务等。

旅游价格:

住宿费:XX元/晚

餐饮费:XX元/餐

交通费:XX元

导游服务费: XX元/天

服务费用总计:XX元

旅游团日程安排:

第一天:XX

第二天:XX

第三天:XX

......

旅游者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行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合同【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__年__月__日乙方安排客户到怀来怡馨苑温泉休闲会馆活动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客人协议约定优惠价格,其优惠项目针对10人以上团体.(具体参见本协议附件1)。

说明:

①、温泉宫门票包括:桑拿、淋浴、游泳、多功能水疗、室内温泉、室外温泉、药浴、

②、温泉水区营业时间为:8:00-24:00

二、乙方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组团到怡馨苑温泉休闲会馆休闲娱乐,须提前一天电话、传真预订。并经甲方签字确认,才能按约定价格执行。

三、乙方导游或负责人带团到甲方店内消费,如有事提前离开,必须提前告之甲方旅游团队负责人本旅游团的另外指定的负责人姓名、电话。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离开。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

四、甲方在乙方组团客人达到10位成人以上(含10人)时,甲方免费提供司机、导游的温泉门票及就餐券。此优惠不允许给客人。一经发现取消此优惠。

五、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双方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宣传推广和各项服务,双方均有义务在协议的基础上,不将彼此合作的有关重要内容(如价格、优惠条件等),因任何理由或目的透漏给第三方。

六、预订资源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乙方团队如有变化请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双方协议期限为一年,本协议应共同遵守。如某方在协议期间违反操作规程或违约,造成不良影响时,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八、结帐方式:现金或信用卡

九、另经甲方研究决定,如果乙方在一个年度达到人次,甲方可在以上温泉宫门票协议价的基础上按5元每人次返实际人数的差价,差价部分甲乙双方以按实际温泉宫门票协议价折算人次,乙方可在一定期限内组织相应人次的客人来甲方消费,甲方给予乙方此类客人免温泉宫门票的优惠;乙方在一个年度达到5000人次以上,甲方可在以上温泉宫门票协议价的基础上按8元每人次返实际人数的差价,差价操作形式同上。

十、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乙方(公章):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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