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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劳动合同格式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 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标准劳动合同格式 篇2
编号____________劳 动 合 同 书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封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二、工作内容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四、劳动报酬第八条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五、保险福利待遇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劳动纪律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三)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第十七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一) 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二) 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三) 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二)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在甲方连续工作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五)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六) 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七)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八) 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一)合同期限届满的;(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九、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二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 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第三十二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第三十四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六条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十七条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第四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员(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续订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甲方 (盖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法 定 代 表 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续订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甲方 (盖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法 定 代 表 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甲方 (盖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法 定 代 表 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 日 使 用 说 明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三十九条中写明。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不得涂改。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标准劳动合同格式 篇3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_日止。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一)甲方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
每周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上午7:00—11:00,下午1:30—5:30。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在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应当每月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甲方对乙方所付工资的全年月数为10个月(1—6、9—12月份)
5、用工期间乙方的`一切保险金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6、用工期间乙方享有和本校正式职工同等的校内一切待遇。
标准劳动合同格式 篇4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期限为: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地点: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的工作岗位和工种。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___________.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标准劳动合同格式 篇5
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美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于__年__月__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工作部门
____职位(工种):
第二条 试用期 乙方被录用后,须经过__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以上的平均实得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金。试用期满时,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职工。
第三条 工作安排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生产、工作条件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 工作时间 乙方每周工作不超过六天,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不含吃饭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甲方应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倒休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费。
第七条 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规定的工资形式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所得,以现金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各种补贴及福利费用。
第八条 劳动保险待遇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为乙方支付医疗费用、病假工资、伤残抚恤费、退休养老金及其它劳保福利费用。
乙方享受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共七天国家法定有薪假日。乙方家属在外地的,乙方实行计划生育的,分别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假待遇和计划生育假待遇。乙方符合公司休假条件的,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九条 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甲方安国家规定在女职工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对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
第十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职工守则》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奖惩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劳动表现,贡献大小,按照本公司奖惩条例给予乙方物质和精神奖励。乙方如违反《职工守则》和甲方的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分。乙方如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将予开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年,于__年__月__日到期。
第十三条 本公司《职工守则》(略)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公司总经理(或其代表)签章
职工个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文书送达地址: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在本单位内参照适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3、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条 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 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 万元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当事人严重违背本合同约定条款而导致本劳动合同解除的,则须向对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达地址发生变动,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达,即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盖骑缝章。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样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性别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
户口所在地___省(市)____区(县)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或按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劳动合同格式 篇6
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本可分为试用期劳动合同单独范本和试用期劳动合同和长期合同一体的范本,请选择改正或参考使用。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为_年,至_年_月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_____。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篇四:最新试用期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个月,自__年_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_____元(含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2.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签字: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劳动合同格式 篇7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合同履行中如 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经鉴证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或经企业劳动 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自治区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鉴证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8
顺伟商贸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业务员(司机),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
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三、乙方应遵守甲方公司所有规定,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
四、乙方聘用期间须服从公司安排工作,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如有违反,公司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罚款或开除处理。
五、乙方有按甲方要求收回货款的义务,如收到假币、少收货款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与甲方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满至年底,则奖励1000。中途离职者,取消1000元奖金。
七、所有以上以签合同为准,不签者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标准劳动合同格式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
双方约定试用期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若乙方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一致的,试用期自乙方到岗之日起算。
1.甲方根据经营业务需要,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工作,乙方表示服从。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规章制度,以及所在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各项生产和工作任务,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和考核。
3.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经与乙方协商,可以调整其工作。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
乙方的工作地点是:甲方及分支机构在________________的住所地。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地点。
1.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双方同意乙方实行以下工时制:________。
(1)标准工时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制。
2.乙方的具体工作时间及休息日,按部门的规定。甲方可以在工时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经营需要对乙方的工作时间、休息日作相应的调整和安排。
3.甲方保障乙方的休息权,一般不安排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乙方应予配合,并遵守甲方的有关加班加点申请和审批程序。甲方对延长的工作时间,可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或者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甲方安排补休乙方不休息的,除经甲方批准外,不支付加班工资。
4.乙方有权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以及其他有薪假期,具体假期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
5.除国家规定或者自然顺延外,前款规定的有薪假期一般在当年度中使用。除法定节假日之外,乙方休假应当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请假手续,若乙方未在当年度内提出申请的,不得提出支付未休假工资的要求。
1.乙方提供劳动后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执行以下工资计发形式:
(1)乙方的月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生活津贴、职务加给、全勤奖金、特别津贴)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若非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工资)
(2)其他工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甲方支付的工资不低于本市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按月支付工资,每月_______日甲方通过银行支付乙方的上月工资,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可以延迟支付,但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并及时向乙方说明。工资支付采用货币形式;乙方依法承担的个调税,由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4.甲方根据经济效益,乙方的工作内容、个人绩效、岗位级别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方法调整乙方的工资。
5.乙方的假期工资,按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因甲方生产任务不足致使乙方临时待工超过一个月的,从次月起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生活费。
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声誉和利益。2.甲方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员工和工会的意见,并及时向劳动者公示,乙方应严格遵守。
3.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
权,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和公开,也不准擅自允许他人使用。。
4.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可以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国家规定由乙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2.乙方因工负伤和死亡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以及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根据《员工福利管理方法》,为乙方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1.甲方遵循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创造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津贴、进行安全卫生教育,依法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2.为保证乙方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乙方应当爱护工具设备。
本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过时未续订的,合同期满时自然终止。届时办理终止手续,甲方不再另行通知。
1.除法律、法规有规定之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变更本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
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变更本合同的,双方就变更本合同不能达成一致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国家规定予以经济补偿。
3.乙方不胜任工作的,甲方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调整其工作岗位,乙方不服从甲方的调整,经教育无效的,甲方有权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4.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本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且在一个月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时变更。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协商一致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未订立书面协议的,视为尚未协商一致,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但双方表示不签订书面协议,并当即办理退
工手续的除外。
2.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且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1)不符合招工简章规定的;
(2)提供的学历、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薪酬情况、技能证明、体检证明等材料,或者填写的个人信息登记表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有虚假的;
(3)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工作内容、工作指标或工作任务,或者未通过相关的工作考核的;
(4)乙方未能在30日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费手续的。
(5)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解除本合同,且不予经济补偿:
(1)乙方采取伪造、涂改以及提供虚假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明、技能证明、健康证明、工作经历、病情证明单、工作原始记录、各种单据凭证等方式欺骗甲方,或者采用其他任何方式欺骗甲方的;
(2)无特别约定,合同订立后5日内乙方未能上岗的;
(3)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三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含)以上的;
(4)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按甲方有关规定应当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5)乙方严重失职或者违反安全和操作规程、营私舞弊,给甲方名誉造成较大损害或造成甲方3000元(含本数)以上经济损失的;
(6)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2万元(含本数)以上经济损失的;
(7)寻衅滋事,打人、打架斗殴,以及其他危及或可能危及公司和员工人身安全的;
(8)滥用职权,索贿收贿、贪污,或者盗窃公私财物的;
(9)窃取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其他机密,造成一定后果的;
(10)以权牟利,未经批准擅自截流、座支或挪用公司的资金或货款的;
(11)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对乙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若仍不能适应将以解除劳动合同。
标准劳动合同格式 篇9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签订以完成年度委托管理加油站的销售任务和安全生产指标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1、工作地点:;
2、部门和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完成公司下达的加油站成品油销售任务及安全生产任务;职责见加油站管理有关条例规定。
(三)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工资薪酬待遇相应随着变动,新岗位的工资薪酬待遇按公司同等岗位规定执行。
三、工作时间
1、工作时间,乙方同意按甲方安排工种岗位执行以下(2)相应的工作制。
(1)公司的管理岗和后勤操作岗等固定班次(包括轮班)或固定上班时间的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
(2)公司的油罐车驾驶员、修理工、门卫、营业员等机动作业的岗位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即因工作特殊需要或岗位职责范围的关系以及因工作时间不固定,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弹性工时制度。
2、休息休假:甲方依法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息和节假日、带薪休假及婚假、丧假、产假等休息、休假。乙方因个人私事请假,请假期间甲方不计发工资。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的工资按甲方与中石化签订的委托加油站管理合同的员工薪酬分配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15日前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或顺延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平均工资基数的60%缴纳,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婚假、丧假、产假等假期。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提前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上岗证件不全或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规定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甲方与中石化广西河池石油分公司的委托加油站管理业务协议被中止或到期终止的;
甲方按照第5、6、7、8、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十一、调解及仲栽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对仲栽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本人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