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起源读后感 篇1
浓密的乌云遮蔽了本该湛蓝的天空,它嚣张的认为黑暗可以埋没一切,分秒流失,它却发现,自己始终无法吞噬掉太阳的光芒。因为只要有一丝缝隙,太阳便撒下阳光,播下温暖,种下希望。
这是一个活在黑暗中的不倒翁,给他一个支撑点,他就能“活着”。一直在等,却始终没有等来幸福。亦或者幸福一直在他身边,发现与错过,不过说辞。这个故事,是一场没有方向的悲剧,无法摸索它的轨迹,这也是生活,无法预知下一秒究竟会怎样,生命的悲情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
福贵,一个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和他父亲一样,嗜赌成性,整日挥霍,终于败光了家产,过上了一贫如洗的日子,他的父亲也因此带着苦闷的心情死了。因为贫困,进城给母亲找医生之时又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一番波折之后回归故里,而此时他面对的是已故的母亲,还有因病变成聋哑人的女儿凤霞,只有可爱的小儿子让他得到了慰藉。后来小儿子有庆被迫献血,失血过多,不幸去世,女儿凤霞嫁给了歪脖子的二喜。当福贵夫妇为女儿找到归宿而欣慰的时候,凤霞却在生孩子的时候,死于大出血,福贵苦命的妻子家珍也因悲伤和病痛去世了,二喜打工养家的时候不幸被水泥板夹死,他们唯一的孩子苦命的苦根因为吃了太多豆子,滑稽的被撑死了。总之福贵身边的人都因各种原因离开了他,最终陪伴福贵的依旧是一头将死的老牛。作者以安静冷漠的笔触将这些故事娓娓道来,温柔含蓄的说着血肉模糊的悲剧。被死亡笼罩的气氛格外忧伤,却也能让人冷静的看故事、耐心的分析故事。浓密的乌云遮蔽了本该湛蓝的天空,它嚣张的认为黑暗可以埋没一切,分秒流失,它却发现,自己始终无法吞噬掉太阳的光芒。因为只要有一丝缝隙,太阳便撒下阳光,播下温暖,种下希望。
这是一个活在黑暗中的不倒翁,给他一个支撑点,他就能“活着”。一直在等,却始终没有等来幸福。亦或者幸福一直在他身边,发现与错过,不过说辞。这个故事,是一场没有方向的悲剧,无法摸索它的轨迹,这也是生活,无法预知下一秒究竟会怎样,生命的悲情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
福贵,一个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和他父亲一样,嗜赌成性,整日挥霍,终于败光了家产,过上了一贫如洗的日子,他的父亲也因此带着苦闷的心情死了。因为贫困,进城给母亲找医生之时又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一番波折之后回归故里,而此时他面对的是已故的母亲,还有因病变成聋哑人的女儿凤霞,只有可爱的小儿子让他得到了慰藉。后来小儿子有庆被迫献血,失血过多,不幸去世,女儿凤霞嫁给了歪脖子的二喜。当福贵夫妇为女儿找到归宿而欣慰的时候,凤霞却在生孩子的时候,死于大出血,福贵苦命的妻子家珍也因悲伤和病痛去世了,二喜打工养家的时候不幸被水泥板夹死,他们唯一的孩子苦命的苦根因为吃了太多豆子,滑稽的被撑死了。总之福贵身边的人都因各种原因离开了他,最终陪伴福贵的依旧是一头将死的老牛。作者以安静冷漠的笔触将这些故事娓娓道来,温柔含蓄的说着血肉模糊的悲剧。被死亡笼罩的气氛格外忧伤,却也能让人冷静的看故事、耐心的分析故事。
读完之后,很同情福贵,因为他的确很值得同情。可以说福贵的悲剧是自己的浪荡和社会的动荡共同造成的。
首先福贵因为自己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产,才一夜之间从一个富家少爷变的一贫如洗,这是自作自受,福贵父亲因此离世,这是福贵一手造成的,如若不是他输光了家产,父亲也不会变得整日闷闷不乐,郁郁寡欢,更不会无故离世。
福贵的母亲,是因为国民党的腐败和霸道,也是因为福贵的挥霍成瘾。试想如果福贵没有败光家产,他们便可以找到最好的医生,及时的给母亲治病。另外,如果不是国民党将福贵抓去做壮丁,福贵也能够找到医生给母亲治病,这都说不定,福祸问题也先不做评价。
小儿子有庆从出生开始就没过上一天好日子,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忍受福贵的无故呵斥,是个苦命的孩子。最终又滑稽的死于抽血过多,这一切都来的太突然,太不讲道理。不过这看似的偶然的背后其实也是一种必然,这是黑暗社会对穷苦人民无情的制裁。可以说,福贵和他的家庭没有资格选择什么,甚至是生存这种最基本的权利,都已经成为了他们所不能摆布的。
女儿凤霞真的很可怜,虽然生得一副好模样,却因为生病变成了聋哑人,这的确让人感到遗憾悲伤。因为家境贫困,弟弟有庆要上学,福贵和家珍曾经无奈的将她送给别人家收养,她经历了太多的曲折和磨难,不论是肉体上的还是精神上的,当她好不容易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的时候,却又在生孩子的时候死于大出血,甚至都没有见儿子苦根一面,跌宕起伏的命运,痛心疾首,让人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压抑和苦闷。幸福成了悲剧短暂的陪衬,让这出悲剧变得更加嚣张,也更加失去了它原本在我心中的走向,让人摸不着头脑。
二喜,这个本来无辜的局外人强行入戏,他得到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苦根,却永远的失去了自己的第一个妻子凤霞。有得有失的痛,让二喜这个男子汉险些崩溃,如果没有这个孩子,估计二喜早就选择了终结自己的生命。最终,二喜在工地被水泥板夹死了,在死的时候他脑子中还想着自己的孩子苦根,命运留给他的念想的确少得可怜。总之一直对这个男人有期待,希望他能够改变福贵家的命运,哪怕是一点点。不成想,他不但使悲剧升级,更成了这场悲剧的陪衬。苦根,正如他的名字一样,生出来就要过着没有妈妈的日子,吃了多少苦就不用说了。命运又在此刻残忍的和他开了一个玩笑,唯一的父亲二喜不幸被水泥板夹死。当我看到苦根对父亲死讯的毫不在意的时候,我便更是心痛。是啊,一个小孩子而已,哪里懂得什么生死聚散,那种莫名的悲伤,是一点一点渗入心中的,而苦根最终的死因居然是吃豆子撑死了,滑稽可笑的背后,是穷苦人民难以言表的痛。一起在期待,期待着凤霞能够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不再受到任何伤害。期待着二喜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故事的走向,结束这场悲剧。苦根努力发展,长大之后改变这个悲剧的家庭,却也因此一直在失望。这种期待与失望的落差感,不断刺痛内心,因为不容忽略也不能忽略的是,还有福贵。
此时,福贵身边的所有亲人都离他而去了。先不说福贵是什么样的心情,什么样的境遇。发生的太多太杂,让人没有时间去屡清思路,因为一切都过于连贯,不给人喘息的机会,我拼命地想看到转机,却发现各种悲剧接踵而至,无情的吞噬着这个曾经的地主少爷,一点儿也不讲人情味儿的渗入我们的内心,直达那最柔弱的地方,轻声低诉着什么叫做痛。其实也是,这场悲剧本身就没有人情味儿,本身就是血腥残忍的。
最痛的莫过于回忆,整理记忆的过程总是会让人情不自禁的动容。福贵这一生经历了太多。首先是败光了家产,一夜之间变得一贫如洗,生他养他的父亲也因此离世。试想这个曾经风光无限的地主少爷,怎样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现实,这个残酷的结果,会带给他多少的苦痛,我想他当时一定很难,很不容易的才撑了过来,不论当下发生的一切是否是他造成的,他的日子却是真实的生不如死。其次,他经历了社会的动荡,被国民党抓过壮丁,虽然两年没有参加过一次真正的战斗,却也一直过着背井离乡、心惊肉跳的生活,说不定哪天就轮到他上前线,试想,这个地主家的少爷,一个从来没有过忧患顾虑的人,就这么突然被带上战场,随时可能面对真正的战争,随时可能面对真正的死亡,他的心中又是怎样的动荡,远离家乡,没有亲人,独自面对随时可能出现的生死选择,心系母亲的生死,这一切又是多么的不容易。终于,他被解放军释放,有机会回到家中与家人团聚,迎接他的却是母亲死亡的消息以及女儿变成聋哑人的噩耗,后来又赶上了人民公社运动和文化大革命运动,不断开展的活动更是给福贵一家带来了难以承受的压力,而在这些苦难之间又不断夹杂了亲人的离世。
换做他人,经历其中的任何一件,我想都可能会精神崩溃。更何况还要同时面对亲人的不断离世,生活上巨大的压力,这些客观因素综合到一起是不可想象的,真的很难理解福贵是如何“活着”的,也不断的让我发出调侃般的感叹,他的亲人够死的吗?
更加客观存在的是,福贵经历的一切悲剧不曾间断过,连贯的发生在福贵的身边,让他一次次面对生命中难以承受的重。悲剧和痛苦是不断升级不断加剧的,他“活着”就得不断的迎接痛苦,然后一次次的挺过来,别无选择,这就是唯一的选择。
福贵这一生经历了太多的苦难,每一件都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但是在《活着》这部作品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其中不断夹杂着小希望和小幸福,还有小幸运。
首先,福贵出身好,毕竟他曾经过上了风光无限,不愁吃穿的日子,这也可以算他曾经幸福过,至少有幸运的因素在里面。
其次,就是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枪毙的龙二。如果当初福贵没有输光了家产,恐怕当时被枪毙的就是他了,由此来看,富贵是幸运的,他幸运地避开了这个敏感而有尖锐的社会问题,侥幸捡了一条命。
还有他不离不弃的妻子家珍,不论贫富,不论福贵对她的态度,她都始终如一的用心照顾福贵,用心经营着这个穷困破散的家庭,尽职尽责。
女儿凤霞,虽然因为生病变成了聋哑人,却生得一副好模样,更重要的是拥有一颗善良的内心。在生活上,凤霞很懂事,不叫苦不叫累,帮福贵分担了很多压力和烦恼。
小儿子有庆,虽然过程和结局都很悲惨。但他曾经取得了跑步比赛的第一名,赢得了大家的一致认可,乖巧懂事,可爱伶俐,让福贵觉得很有面子,很骄傲,同时这也给予了福贵“活着”的希望。
二喜的出现,更是让这个家变得更加完整,女儿凤霞找到了归宿,对于福贵夫妇来说是一种放心和满足,也是一种无法言说的幸福,因为他们不必在为女儿终老之后的事担心。
还有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两年没有上战场参加真正的战斗。带着健康的身体回到家里,这本身就是值得庆幸的。
这部作品就是这样,不断地给人希望,又不断地让这些希望破灭。就是利用这种心理落差让原本就很悲情的故事,一点一点的侵蚀你内心的安全感,直至你沉溺在他虚幻的故事中,再一把将你拉回现实,让你从内心深处感到痛,这便是残忍的余华,他不留余地,因为现实就是不留余地的。
生命起源读后感 篇2
《物种起源》这本书几乎无人不知,但读起来真的不好“读”,不明白是因为翻译的问题,还是原著的确如此,总之读不通、读不顺、读不懂。我受到查理芒格“普世智慧”的指引,按照查理·芒格的`理论该书应当属于“硬科学”范畴的,再加上《物种起源》这本书的伟大性,是一本真真正正“改变人类”的巨作,带着一份对巨著膜拜敬畏之心,翻开了这本“连思索加写作”用了近27年的作品。
《物种起源》核心理论之一:由于自然选择仅能经过累积微小的、连续的、有利的变异来起作用。换言之,自然界会保留物种微小的、连续的、有利的变异。这种有利的变异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有利的变异为了适应环境,得以生存。
“适者生存”大家再熟悉可是的大道理。
今日想说说,“适者生存”的背后理论:自然界最终保留了那些微小的、持续的、有利的变异。这也就告诉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公司或组织,都会因为“生存竞争”而需要不断地、持续的进行自我精进,或者称为“自我进化”,这种精进、进化是微小的、持续的,不是巨变的,换句话说,我们每个人或公司组织的学习、提高、自我完善、自我优化是依靠于点点滴滴的改善来开展的,而非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不要小看每一点滴的学习和积累,从当下事、小事开始,集中精力的去做好,坚持一份匠人精神,心平气和,不急于求成的投入与付出,必须会迎来“自然选择”的“生存的适者”。
有一种观点,我们每一个人出生后,并没有完成自我的进化,虽然从生理上携带了父母的基因,但这并不是自我的完整基因,还需要后天的学习、提高、精进、完善来实现自我的进化,最终构成自我的最完整优势基因,直至个人生命终止,才能停止自我进化,把自我完整基因传给后代。想想所有的公司、组织也是一样的,注册成立了以后,还需要持续的经营、改革、改善来完成组织的生存发展。
在《物种起源》一书中,异常强调了变异的过程是微小的、连续的,这就是说,我们不断地自律、学习、精进;组织持续的优化、调整、改革这一切都是潜移默化、永无休止的,不能够停歇。在生活中有那么几次,我心血来潮想学英语,于是买书、报名上课...妄想经过一鼓作气成为英语高手,最终七七八八花了不少钱,没有两个月时间,学习的活力冲动散去,一切回归从前。猜想很多朋友在减肥、健身上是否也会有过类似的经历?
这就是达尔文在书中所说的——“自然界中无飞跃”。
既然“自然界仅能经过那些微小的、连续的、有利的变异起作用”,我们为何不坚持专注、安下心来,心无旁骛的投入到自我的学习与工作中,专心致志的提高自我的专业水平呢?
生命起源读后感 篇3
科学是神秘的,也是美丽的。它既是反映现实世界的本质和规律的知识体系,又是改造世界、造福自身的伟大力量。从我们学习的哥白尼的日心说、牛顿的力学理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蒸汽机的发明,到我们熟悉的因特网技术、基因工程,这些科学理论的诞生与应用都促进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也深刻地影响人们的生活甚至精神世界。
读过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后,更加了解了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仅仅是说大自然,我们人类的生活亦是如此。达尔文的著作不仅使生物学和人类学发生了革命,同时也改变了我们对人类在世界的位置的看法。他经过多年的探究、搜索事实,思考问题,再加上耐心的记录、总结,从而写成科学巨著。从这部书中,我不仅看到生物之间复杂的关系和大自然的奥秘,更看到了令我敬佩的科学精神,那是达尔文身上的遇到难题不放弃、永不放弃的坚持,对科研的执着,以及严谨、实事求是的精神,这些都源于他对科学的热爱。
读罢这篇文章,我对科学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而我更要学习达尔文的科学精神与品格。马克思说:“在攀登科学的山路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岩壁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是的,探索科学是一件艰苦的事业,但发现与探索科学的过程又是充满无穷乐趣的。而这乐趣又吸引科学家们不断探索,不断进步。
人们发现科学,在科学世界里探索,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身需求、征服自然,更是为了解决人类生存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从而让人们更好的生活,让社会更和谐。正如达尔文的进化论不仅阐释了生物的进化原理,也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思想。
现在,聪明的人类将科学知识应用到各种技术中,使方便、快捷的节奏悄然进入人们生活中。高铁缩短了人们出行的时间,互联网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缩短了人们间的距离。
袁隆平克服重重困难研究出杂交水稻,解决了中国乃至世界的粮食短缺的问题;钱学森历尽千辛万苦研制出原子弹、氢弹,增强了新中国的综合国力;吴孟超将毕生的时间都入到肝胆外科的研究中,至今未离开手术台,拯救了无数人的生命。
他们热爱科学研究,不畏辛苦,为人类造福。然而,在充斥着利益的现代社会,有些人利用科学,用高科技研制有毒化学试剂加入食品中,试图谋取暴利。假烟、假酒早已屡见不鲜,爽口的饮料中有塑化剂,美味的饭菜加入了地沟油、苏丹红。入股额大家都利用科学,用于满足自身的欲望,不考虑他人、社会,那还不如回到古代,回到没有危害到人们健康的时代里。
想到这里,真想告诉大家要正确对待科学。我希望每个人都能热爱生活以正确的态度对科学。热爱科学,是让它造福于人类,造福于社会。
所以,让我们热爱科学,用严谨、认真的态度、执着坚持的精神徜徉在科学的海洋中,让我们享受发现与探索的乐趣,让科学为我们创造美好的未来吧。
生命起源读后感 篇4
一个月来,我对《物种起源》进行了持续的阅读和研究,体验到了一种智力上的享受。达尔文理论的核心乃是“自然选择”,这是一个虽不复杂,但易被误解的概念。赖特在《道德的动物》中对这个概念的概括很是到位,这里借鉴一下,“自然选择”就是:如果在一个物种中个体之间存在遗传性状的变异,且某些性状比另一些更有利于生存和繁殖,那么,前者就会在群体中(明显地)扩散开来,结果(显然是)物种中遗传性状的总体表现发生了变化。达尔文就是利用这一模型,对生物世界的各种现象展开了解释。自然选择具有强大的解释力,这一点只有亲自看一看此书才能理解。这本书内容丰富,值得探讨的问题很多,这里仅谈谈我印象较深的几点吧。
一、博物学。这个学科有什么特点,看看达尔文的著述就很明白了。对海量资料地把握,是我最为惊叹的。博物学者的确很“博”,种植、养殖、观察、考察,从家鸽的毛色到白垩纪地质层的特点,无一不知。在对大量感性资料的占有基础上,博物学者们进一步整理、归纳,提出了诸多理论。许多现代科学如地质学、生物学等都产生自博物学。虽然现代学科划分越来越细,传统博物学似乎已“日薄西山”。但是,博物学或者说一种跨学科研究的思想方法,对现代科学研究的影响依然很大。
二、大自然的“想象力”。书中对某些动植物有趣习性的描述让我不禁感叹自然选择的神奇力量。大自然造就了如此“计划周密”的行为,简直超越我们的想象。如第六章关于盔兰属植物“大水桶”的作用,真令人拍案叫绝。
三、达尔文谨审慎的学风。达尔文有理由为自己建立了这一解释力强劲的理论而骄傲。但是,从书中我们看到达尔文并不自负,他对自己理论的局限性有清醒的认识并对所有质疑者者表示了可敬的尊重。如第九章“首次杂交不育性与多种不育性的渊源与原因”这一节中,达尔文写道,“经过再三考虑,我确定这个结果大概不是经由自然选择而来的”。达尔文的谨慎还表现在他对人类认识局限性的承认。他在第七章中对为什么与长颈鹿亲缘很近的动物没有长出长脖子时,写道,“正如对为什么人类过去有的事情没有在这一国发生而在那一国发生这种问题,期望得到确切的回答一样是不合理的。”
本书的阅读使我理清了许多之前模糊的问题,如进化是否有方向,复杂性与适应性等等。但是,在我理解了很多的同时,产生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谈两点。
首先,物种的起源我们已经探究很深了,但生命的起源和初态是怎样的呢?最初的生命是如何产生的,似乎就像宇宙学“一切物理定律在此失效”的大爆炸奇点一样神秘。现在关于生命起源的两种假说孰优孰劣,除此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可能,是令人着迷的问题。此外,生命的最初形式是什么,似乎已有公论,就是海洋中的蓝绿藻。但是这种最初的生物是无性繁殖的,这就意味着没有变异产生,而变异为自然选择提供了材料。试问,没有了材料,自然如何“裁剪”出其它类型的生物呢?有人可能说基因突变产生了变异,可众所周知的是,突变对个体常常是灾难性的。一种不利变异如何被自然选择保存下来,是令人费解的。我认为一种可能的情况是当时其实存在会产生变异的生物,只不过我们没有发现而已。一个与此问题相关的疑问就是“寒武纪大爆炸”,而对此的解释现在只停留在假说阶段,也值得我们深入探寻。
再一个,对复杂现象的认识。《物种起源》里专门有一章“对自然选择学说的各种异议”,是达尔文回应各种质疑的。其中,达尔文对批评者提出的各种疑难现象做出了自然选择的解释。无疑,我们说这些解释是精彩的,逻辑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想要“证实”这种解释很难,“证伪”亦是如此。这主要是因为,进化作为一种复杂现象,我们无力了解它的每一环,于是我们对某一现象的原因只能做出推断,确保逻辑上的正确性,至于进化历程中是否真的是这样,只有“上帝”知道了。这一点,历来是进化论批评者的主要攻击对象。这个问题说起来复杂,可能会涉及一些科学哲学的命题。但简而言之,我认为,这是进化论的可能问题,也是进化论对人类世界观的最大贡献。对偶然性的肯定,对复杂现象的敬畏,是我们对自身理性能力局限性认识的进步。进化、社会历史、神经活动,都是复杂现象,它们的运作是无数因素综合使力的结果,而这种综合绝不是简单求和,而是一种质变。我对复杂现象一直充满兴趣,所以,下一阶段,准备读读梅拉妮·米歇尔的《复杂》,看有什么启发没有。
生命起源读后感 篇5
在西方关于《物种起源》中进化论的观战常常受到质疑,而在中国则完全接受,这不仅是因为中国在自然科学上与西方比是落后的,文化成果以移植为主;更重要的是中国人大部分没有"宗教情结",在头脑里无"上帝造人"的观念。即使在大多数参与争论的双方都没有读过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其观点是人云亦云,证据更是以点概面。
一:生命的起源是什么?
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该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但毕竟整本书也就是在探讨物种的问题,这是假设有了生命以后的事情,达尔文把此书命名《物种起源》而不是《生命起源》是有其道理的。但不幸的是,有许多的人有意或者无意地把它当作生命起源的权威,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
二:相信上帝违背科学和理性吗?
第二章自然状态下的变异。作者认为自然条件也存在变异。在此引入个体差异这一概念,指同一父母产出的个体的微小差异或同一区域内个体存在的小差异。这种差异往往可以遗传,并可作为变种与物种的中介项加以考察。物种与变种不是绝对的,往往易于把先发现的定位为物种,而后来者定位变种,这是不科学的。它们无法被绝对区别开。数量多、分布广的变种往往多。
三、是上帝的理性还是理性的思考
西方的科学家大部分是信仰宗教的,他们研究的目的不是为反对上帝,而是证明上帝的理性,揭示上帝的真意。这也许是为什么许多现代科学的奠基人,诸如牛顿、伽利略、法拉第、爱因斯坦及达尔文等等,都相信上帝的原因。但对于我一个没有宗教情结的人来看,促进他们工作的动力不是上帝的理性而是自然的理性,正如犯罪的动机可以千奇百怪,但同种犯罪的目的是一样的,动机与目的混为一谈后,自然的理性与宗教信仰就等同了。
达尔文的结论是从一个原始生命进化成多种生命形式,而不是同时创造了不同的生命体,这就是《物种起源》本来面目。但达尔文化了那么多的时间与精力,系统论述一个还没有完整结论的问题的方法,总让人叹为观止。如此精神指引法律工作,错案会多起来吗?
生命起源读后感 篇6
我一直对神奇的大自然充满着浓厚的兴趣,达尔文著作的《物种起源》正好满足了我对大自然的求知欲。
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但毕竟整本书也就是在探讨物种的问题,这是假设有了生命以后的事情,达尔文把此书命名《物种起源》而不是《生命起源》是有其道理的。但不幸的是,有许多的人有意或者无意地把它当作生命起源的权威,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
进化论这个观点正是出自《物种起源》。它的出现有其适时的社会、政治、宗教背景。自十六世纪改教以来,尤其是十九世纪以来,社会大众对背道的天主教、英国国教等对大众思想的束缚产生了抗争,带进了人类思想的自我解放,科学研究的风气渐渐成型;同时,唯物论渐渐地成为人们认识自然的基础。所以,进化论成了一个时代的综合产物。如果仔细地读《物种起源》,我们就会大吃一惊:原来我们过去所“听”来的,大部分不过是“道听途说”而已;我们对“进化论”所认识的,多是后人“强加”给达尔文的。甚至将达尔文“自然选择”、“物竟天择,适者生存”的温和陈述都延伸到“弱肉强食,优胜劣汰”、一个阶级和另一个阶级的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一个民族消灭另一个民族的社会“进化论”。
达尔文所倡导的是所谓的"创造进化论",这也是为部分____所接受的理论。其实,达尔文所观察到生物物种的出现是由简单到复杂,由水生到陆生,最后有了人这样的一个次序,并不是什么新鲜的发现,早于他三千多年前写成的创世记在描写上帝创造生物物种的时候,就已经列出了同样的次序。
科学是神秘的,也是美丽的。它既是反映现实世界的本质和规律的知识体系,又是改造世界、造福自身的伟大力量。从我们学习的哥白尼的日心说、牛顿的力学理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蒸汽机的发明,到我们熟悉的因特网技术、基因工程,这些科学理论的诞生与应用都促进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也深刻地影响人们的生活甚至精神世界。
读过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后,更加了解了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仅仅是说大自然,我们人类的生活亦是如此。达尔文的著作不仅使生物学和人类学发生了革命,同时也改变了我们对人类在世界的位置的看法。经过多年的探究、搜索事实,思考问题,再加上耐心的记录、总结,从而写成科学巨著。从这部书中,我不仅看到生物之间复杂的关系和大自然的奥秘,更看到了令我敬佩的科学精神,那是达尔文身上的遇到难题不放弃、永不放弃的坚持,对科研的执着,以及严谨、实事求是的精神,这些都源于他对科学的热爱。
读罢这篇文章,我对科学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而我更要学习达尔文的科学精神与品格。马克思说:“在攀登科学的山路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岩壁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是的,探索科学是一件艰苦的事业,但发现与探索科学的过程又是充满无穷乐趣的。而这乐趣又吸引科学家们不断探索,不断进步。人们发现科学,在科学世界里探索,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身需求、征服自然,更是为了解决人类生存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从而让人们更好的生活,让社会更和谐。正如达尔文的进化论不仅阐释了生物的进化原理,也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思想。
现在,聪明的人类将科学知识应用到各种技术中,使方便、快捷的节奏悄然进入人们生活中。高铁缩短了人们出行的时间,互联网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缩短了人们间的距离。袁隆平克服重重困难研究出杂交水稻,解决了中国乃至世界的粮食短缺的问题;钱学森历尽千辛万苦研制出原子弹、氢弹,增强了新中国的综合国力;吴孟超将毕生的时间都入到肝胆外科的研究中,至今未离开手术台,拯救了无数人的生命。他们热爱科学研究,不畏辛苦,为人类造福。然而,在充斥着利益的现代社会,有些人利用科学,用高科技研制有毒化学试剂加入食品中,试图谋取暴利。假烟、假酒早已屡见不鲜,爽口的饮料中有塑化剂,美味的饭菜加入了地沟油、苏丹红。入股额大家都利用科学,用于满足自身的欲望,不考虑他人、社会,那还不如回到古代,回到没有危害到人们健康的时代里。想到这里,真想告诉大家要正确对待科学。我希望每个人都能热爱生活以正确的态度对科学。热爱科学,是让它造福于人类,造福于社会。
所以,让我们热爱科学,用严谨、认真的态度、执着坚持的精神徜徉在科学的海洋中,让我们享受发现与探索的乐趣,让科学为我们创造美好的未来吧。
生命起源读后感 篇7
《物种起源》是一道享用不尽的“精神盛宴”。一部划时代的著作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震撼世界的10本书之一。今年以来仍居于多家图书榜前列,仍在读者的手上流传着。
在英国伦敦,那一天是很不平凡的一天。这一天,伦敦众多市民涌向一家书店,争相购买一本刚出版的新书。这本书的第一版1250册在出版之日即全部售罄。这本轰动一时的新书就是《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一定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接受。它有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并且在旧有的知识上添加了很多新的东西。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
《物种起源》是世界生物进化很有价值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深切关注生物土地家园的,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生物的变异及相互适应的途径,从家养而变异的知识,因为每种生物产生的个数,远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数,所以常引起生存的斗争,于是人生物的任何变异性质,不论其如何微小,只要是在复杂的和特殊的生活状态下有利于它本身的,即将有较佳的生存机会,因而它就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变异了的类型。
从最古老的单细胞到有着复杂生命结构与思维的人类诞生,在漫长的30多亿年生命行进征程中,形形色色的生物从出生到灭亡,从低等到高等,究竟是何种神奇的力量推动着生物的进化发展呢?多少个世纪以来,人们绞尽脑汁,企图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最终都以百思不得其解而告终。就在人们对生命演进机理持不同见解的各门各派展开激烈论战、争论不休的时候,一个划时代的人物出现了。自古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进化论思想终于在19世纪英国伟大的博物学家达尔文手中形成了具有无可争议的说服力的体系。到了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出版后,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已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由此,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被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 在举世闻名的《物种起源》一书中,达尔文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论断:生命只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细胞的开端;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而来的,生物在进化中不断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进行着自然选择……。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成了生物学史上的经典著作。如今,《物种起源》所提及的许多观点已成为人尽皆知的常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后来不断地得到发展。20世纪40年代初,英国人霍尔丹和美籍苏联生物学家杜布赞斯基创立了"现代进化论"。
现代进化论者摒弃了达尔文把个体作为生物进化基本单位的说法,他们认为,应当把群体作为进化的基本单位。突变本身是物种的一种适应性状,它既是进化的动因,又是进化的结果,自然选择的作用不是通过对优胜个体的挑选,而是以消灭无适应能力的个体这一方式而实现的。现代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古典达尔文主义无法解释的许多事实。遗憾的是在达尔文时代,遗传学先驱孟德尔还没有能够让世人相信他的遗传学说,否则,达尔文定会痛不欲生,因为1838年,他选择了亲舅舅的女儿、表姐埃玛作为终身伴侣。据说,到了晚年,达尔文对孟德尔和他的遗传学略有所闻,他常常为他的近亲结婚感到不安。
当然,所有的生物才是《物种起源》这本书的精神主载体,生物的智慧,生物的生命强力才是全书的看点所在。对此我想,我们应该更多地用审美的、而不是充满道德义愤的实用眼光来看待这部作品。我对书中生物在与自然斗智斗勇的大量精彩片断很感兴趣,生命意蕴甚丰,它让人的灵魂震颤、让人的心智慢慢苏醒、让人看清生物进化的本质、让人知道在基本的人性天理面前应当如何珍惜、如何拥有、如何警觉、如何拒绝、如何捍卫、如何爱、如何关怀。这样的作品在中国当代文学领域委实太少了。
我总感到,关于物种起源的话题没有完,某些非科学,非理性,非文明的似是而非的理念仍在流行,而《物种起源》最具代表性。它抓住了生物得本质,就好像找到了一把开启世界生物进化史的钥匙。
尊重所有生命的生存权,尊重所有民族的生活习惯,保护和珍惜生存环境,善待生命。使草原欣欣向荣繁荣昌盛的既不是开疆拓土的血腥厮杀,也不是各种生命在草原上的嗜血竞争草原恶化、沙化的道理是这样,所有生物生存的道理也是这样。无论牧业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电子文明,生物的进化离不开自然。社会达尔文主义者鼓吹在社会生活中弱肉强食你死我活,其结果并不是优胜劣汰,而是世界被毁坏、被沙化。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物种的灭绝没有感觉?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热带雨林被大规模沙化意味着什么一无所知?有报道说,臭氧层的破坏、各种污染、各种毁坏已使地球不堪重负,光是气候变异这一项,就足使人类在极端的时间里面临灭顶之灾。
它使我们触及所有生物的灵魂。我认为《物种起源》这本书的格调是再好也没有的,它可以感动那些对这个问题一无所知的人们。至于达尔文的理论,我准备即使赴汤蹈火也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