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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卡通知11篇

2023-10-17 13:24:14 领取通知

领取卡通知 篇1

即日起,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开始发放。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市属各单位的考生领证地点:嘉兴市东升路1042号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内,嘉兴市行政审批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2、3号窗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双休日除外)。

各县(市、区)单位(考生)请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领取。

各县市区考生领证咨询电话:

嘉兴市:0573-82228797; 南湖区:0573-82838337; 秀洲区:0573-82711820;

嘉善县:0573-84126237;平湖市:0573-85060567; 海盐县:0573-86023911;

海宁市:0573-89232851; 桐乡市:0573-88110812。

领取卡通知 篇2

各位考生:

20xx年度娄底考区一级建造师(增项)、执业药师、房地产估价师、勘察设计行业考试资格证书定于7月18日(周二)开始发放,请考生于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娄底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注:

1、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代领人和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中心地址: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大道东684号市人社局办公楼三楼312室,电话:0738-8312396。

娄底市人事考试中心

领取卡通知 篇3

各考生:

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合格证书拟于203月29日起发放,请在年3月15日前交了照片的考生尽快前来领取证书,现将领取合格证书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地点:考生报名时所选择报名点领取(地址见附件)。

二、领取时间:2016年3月29日开始,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双休日不办理)。

三、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若委托他人代领,需持考生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1、市本级:翠屏区仁和街50号4楼(市会计学会办公电话:0831-8232642)

2、翠屏区:翠屏区清华街8号2楼(办公电话:0831-8223037)

3、宜宾县:宜宾县城北新区康宁路政务中心A区财政局大楼9层(办公电话:0831-6206359)

4、南溪区:南溪区长江大道东段153号区财政局6楼(办公电话:0831-3322274)

5、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106号县财政局2楼(办公电话:0831-2632015)

6、长宁县: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2号县财政局2楼(办公电话:0831-4625771)

7、高县:高县文江镇胜利街47号2楼(高县会计学会办公室)(办公电话:0831-5418362)

8、筠连县:筠连县淀水路131号附2号县财政局3楼(办公电话:0831-7682260)

9、珙县: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北二段151号县财政局4楼(办公电话:0831-4380607)

10、兴文县:兴文县古宋镇环城东路55号县财政局3楼(办公电话:0831-8832135)

11、屏山县: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行政中心7楼(办公电话:0831-5705213)

领取卡通知 篇4

各位考生:

2021年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现已开始发放,因疫情原因,证书全部采用免费邮寄方式办理,请广大考生尽快通过证书邮寄入口申领。

一、证书邮寄申请时间:2022年4月24日-5月7日,证书邮寄申请系统入口(请点击)。

二、邮寄服务相关事宜:

1、邮寄服务提供商:中国邮政速递(EMS)代理邮寄,使用实名制邮寄。

2、填写说明:请根据提示准确填写信息,以便证书快速顺利送达,因投递信息有误或者不详尽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3、受理事宜:邮寄服务提供商在核对考生邮寄信息后陆续按预留地址发出,请您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耐心等待,如在寄递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中国邮政速递联系,联系电话:18853352366。

三、邮寄申请填写注意事项:如果在登录界面遇到问题,请换个手机号重新注册登录即可,咨询电话:0533-12333。

注:请广大考生在邮寄期内及时办理,确因特殊情况尚未申领的,可继续采用邮寄方式办理。其他专业证书尚未发放,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将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鲁人考函〔2017〕49号)

附件:合格人员名单

领取卡通知 篇5

各有关考生:

20xx年通过全国造价员资格考试人员的证书及印章于4月8日至4月18日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xx年初次报考全国造价员资格合格的考生

1、单位报考的考生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统一办理,并注明考生名单及序号。

2、个人报考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如请人代领,请出示代领人和考生的有效证件原件。

3、在市内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领取造价员证地点:

地址: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南京市华侨路37号23楼2307室

4、在五区(江宁、浦口、六合、高淳、溧水)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原报名地点领取造价员证,地址如下:

1)江宁区: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江宁开发区秦淮路6号;

2)浦口区:南京市浦口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江浦街道珠江路1号;

3)六合区:南京市六合区建设工程管理局,雄州街道峨嵋路302号;

4)高淳区:南京市高淳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淳溪镇镇北路29号;

5)溧水区:溧水区建筑安装管理站,永阳镇中山路32号;

5、具体发证时间:4月8日至4月18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6、为了方便考生领取造价员证,请在本通知附表1上事先查询人员序号,领证时出示有效证件报序号即可(序号可在附件中查询)。

二、20xx年已有造价员资格,报考其他专业资格合格的考生(即持有造价员证的考生)

1、在市内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携带原造价员证和章到市造价处(华侨路37号春风大厦2311室)办理增补专业,原低等级资格专用章将收回,新增加专业不需上交资格专用章。

2、在五区(江宁、浦口、六合、高淳、溧水)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将原造价员证交至原报名处,由各区造价办统一受理后到市造价处办理添加专业等级手续,同时领取新的资格专用章。

3、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苏建价站(20xx)1号通知,原持有证书号开头为苏06、苏07、苏08、苏09和苏10的造价员,并通过20xx年考试的考生暂时不刻印章,到20xx年5月份造价员证验证合格后统一制作新的印章。

20xx年3月28日

领取卡通知 篇6

我办定于2016年11月16日―24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不含双休日)领取市直考生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合格证书。领取地点:宁德市东侨区闽东东路5号(华府豪庭对面,唐城金海湾大酒店隔壁),宁德市财政局办公楼六楼601会计科。

请宁德市市直考试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来我办办理领证手续。考生如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请直系亲属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办理领证事宜。

各县(市、区)初级合格考生的合格证书领取时间请考生咨询当地财政局会计科(股)。(其中:蕉城区考生的领证在蕉城区财政局办公楼9楼会计股,地址为蕉城南路74号东方医院对面,领证时间与市直相同)

领取卡通知 篇7

辽宁2018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合格名单已公布,考试合格人员需到报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合格证书。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辽宁省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辽财会〔〕482号)的有关规定,经过网上公示,确认T丁丁等17535名同志取得20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请上述人员到报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合格证书,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特此通告。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大学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初级会计职称考后该如何规划?财会人职业发展方向有哪些?

领取卡通知 篇8

关于领取20xx年度第54批一、二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20xx年度第54批一、二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证书已办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按以下要求尽快领取:

一、时间:

20xx年7月24日--20xx年8月24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五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

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省建设人才大楼4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8-85222456 )。

三、领取方式及须出示或提供的凭证

(一)中央在蓉和省属企业人员注册证书由企业或个人直接领取。企业领取的,应一次性全部领取本企业已办结的所有注册证书,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和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领取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成都市所属企业人员证书由成都市建委集中统一领取发放。企业应按成都市建委有关要求,于7月26日起到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委原办公7楼3楼窗口,联系电话028-86632678)领取。

(三)其他市(州)及扩权试点县所属企业人员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按上述有关要求由企业或个人自行直接领取,也可联系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代为领取发放;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由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统一集中领取发放,时间、地点按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的通知要求办理;若企业需要自行直接领取的,其提供的单位介绍信上应加盖当地住建部门或机构的公章并有相关人员签字。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xx年7月24日

领取卡通知 篇9

南京市2018年初级会计证书开始领取了吗?

南京市201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自即日起到报名所在区领取合格证书。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如下:

单位地点联系电话江宁区 江宁区市民中心杨家圩路2号C区3楼财政窗口 69977081 浦口区 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市民中心B座政务服务中心三楼41-42号窗口) 69659296 六合区 雄州东路1号(区政务中心2楼大厅) 57756425

57096209 溧水区 永阳镇小东门街3号(区财政局会计科) 57207224 高淳区 淳溪镇固城湖南路12号(区财政局会计科) 57316109 玄武区 珠江路455号(区行政服务大厅财政窗口) 83682398 秦淮区 太平南路69号(区政务大厅2楼财政局窗口) 84556076 鼓楼区 山西路84号(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 83230223 建邺区 中华路110号5楼(中华财经学院) 52269690 栖霞区 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中心一层A厅) 8531797785393174 雨花区 软件大道106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68213942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大学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相关咨询:

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生注意了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的证书!

领取卡通知 篇10

20xx年下半年的毕业生审定工作已结束,现将领取毕业证书及档案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发放毕业证书时间:20xx年1月16日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窗口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3、考生将领回的毕业生档案(毕业生登记表)交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交本人档案所在部门、人才市场)。

4、毕业登记时系待业人员的在领取毕业证书后到咨询窗口领取“就业协议书”

5、未通过省自考办、主考院校毕业审核的考生请将所交的`毕业生材料领回。

6、逾期未领的考生,于平时工作日上班时间到二楼咨询窗口领取。(双休日不办理)

杭州自考办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教育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的一项高等教育基本制度。欢迎参加自学考试。

一、报考对象:凡我国公民不受地区、年龄、学历、身体条件的限制均可报考。

二、网上报名时间:

1、20xx年1月份自学考试增考网上报名时间:11月25日至12月7日

2、20xx年4月份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时间:11月25日至20xx年2月28日(新考生12月1日至7日现场确认。12月7日以后报考的新生,20xx年3月1日至3日现场确认)

三、报名手续:1、报考1月份增考直接在网上进行课程报考(增考不接纳新考生)。2、报考4月份考试的新考生先在网上注册,选择报考专业及地区,同时进行课程报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件到选定的区县自考办现场确认,采集人像,办理准考证。3、报考4月考试的老考生直接在网上进行课程报考。

注:网上支付通过银联网平台进行,请考生网报前开通银联卡网上支付功能。

四、本市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及现场报名点地址详见附件。

五、委托开考专业:经济学(本)、调查与分析(本)、计算机网络(本)、工业工程(本科)、林业生态环境工程(本)、计算机信息管理(专、本科)、公安管理(专、本科)、监所管理(专、本科)、机电一体化工程(专、本科)、交通运输(专)、机车车辆(专)。由系统组织报名,暂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地点可登录南京自考信息网或就近在各区县自考办查询。

六、毕业生办理:申请毕业的考生,首先登录南京自考信息网,进行网上毕业申报,经初审后现场办理,申办时间:11月27日至12月7日。

七、报名期间(12月1日至7日)区县自考办同时办理: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2、课程免考、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3、购买预订教材。

八、单科合格证书领取地点:12月10日前,中山南路388号二楼,12月10日后,莫愁路419号明德园酒店一楼。

九、市考办教材服务部常年供应教材,地址:莫愁路419号明德园酒店一楼,电话:52257048。

附件:报名地点

南京市自考办

江南大学主考:动画设计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对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如下:

一、授予对象

凡由我校主考的符合申请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申请授予江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二、授予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学习成绩优良,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达到规定要求,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且五门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4.参加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英语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或者在20xx年6月前取得CET4合格证书或CET4成绩达425分,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5.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2.受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3.考试作弊者;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未达到良好以上者;

5.自学考试相应的五门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未达到70分者;

6.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英语成绩未达到60分或在20xx年6月前未取得CET4合格证书或CET4成绩未达425分者。

四、动画设计专业学位课程:

剧本写作、二维动画(一)(实践)、三维动画(实践)、视频编辑(实践)、互动媒体设计(含实践)

五、申请授予程序

1.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我校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不再补授。

2.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对考生的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3.申请报名地点:江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无锡市惠河路170号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六、注意事项

⒈ 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带下面相关证件及学位评审费200元。

(1)学士学位申请表;(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上下载)

(2)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四级英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考试学校教务处印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 两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照。

2.若考生在毕业前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以在申请毕业登记前继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核),直到学位申请条件达到后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3.本规定从20xx年下半年本科毕业生开始执行。

领取卡通知 篇11

浙江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各科合格标准均为60分,浙江会计初级合格人员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自主下载打印初级电子合格证明,该证明同纸质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纸质合格证书采取“网上申领,快递送达”的形式进行发放。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大学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初级会计职称考后该如何规划?财会人职业发展方向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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