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山洪应急预案(集合十篇)#】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好工具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家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通用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山洪应急预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好省、州、市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事故,坚决避免群死群伤灾害事故的发生,结合三街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我镇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明确责任,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云南省重大自然灾害预警应急预案》、《楚雄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四、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防灾减灾工作,逐一对全镇地质灾害房屋用户,低洼地房屋用户,以土坯房为主的危旧房用户进行登记造册建档,完善防汛防灾档案,发放各类明白卡,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修订防灾预案,明确隐患点镇、村干部责任,做到防灾减灾工作“底摸清、有章循、责任明”,确保防灾减灾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镇属及市属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五、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
镇成立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镇长任副指挥,分管副镇长任副总指挥,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治办、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派出所、供电所、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和组织防汛防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指挥部同时设立信息监测、转移、调度、保障4个工作组及一个应急抢险队伍。各村成立以村主任为责任人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同时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20人)。
(二)职责与分工
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防灾减灾救灾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镇防灾预案,指导推动各村制定和实施预案;督促指导境内河道、渠道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清除;负责抗洪抢险技术指导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加强山洪地质灾害的防治等。执行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指挥部命令,加强值班,确保防灾避灾信息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镇人武部:具体负责民兵参加抗洪抢险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灾民生活救济工作,及时向市防汛办和民政局上报灾情统计资料。
国土资源所:负责监测预报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并制订好方案。
镇水务服务中心:对沿河、临河村组及人口密集区、河流险工险段、水毁段等重点区域,指派专人24小时巡查,及时发现险情,有效组织抢险。
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供电所:负责所辖电力工程的运行安全,保证抗洪救灾的电力供应。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对镇域内道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加强与上级交通部门的衔接,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镇中(小)学:负责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各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灾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应急抢险队:由镇政府组织成立一支以基干民兵和镇政府机关干部等组成的`30人的抢险队。每个村也建立一支20人的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各抢险队员自备电筒、雨衣等工具,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灾工作。
信息监测组:负责对区、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与传递。
综合协调服务组:
1.协调组织全镇救灾物资、装备、人员,根据现场需求,开展紧急救援、抗震救灾物资、装备、人员的保障支援。
2.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做好信息汇总和有关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
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群众避灾组:
1.负责按照指挥长和市、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的命令,组织群众按预定路线转移,一人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
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场抢险救灾组:
1.负责抢险救灾力量资源配置,统筹安排资源,调配救援队伍及装备,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
2.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灾区的特别管制措施。
3.组织对抗震救灾物资的转运和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受灾群众转移安置。
5.协助开展排危除险工作。
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灾区社会维稳组:
1.组织维护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趁机进行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等行为。
2.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进行交通管制,优先保障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通行。
3.防控以宗教或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借机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
4.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卫生救护防疫组:
1.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全进入灾区,组建震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
2.及时检测、监测灾区饮用水、食品、药品安全等。
3.开展灾后卫生防疫工作。
4.组织开展灾后心理援助工作。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救灾与灾情统计组:
1.负责转移人员的安置,逐户逐人落实,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水喝,有病能得到医治。
2.集中受理受灾群众诉求,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3.及时统计上报灾情信息,为受灾群众救助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
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础设施损毁调查和恢复组:
1.组织指导抢修维护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和供电、供水、防洪、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
2.组织调运抢险救援产品、生产物资和装备,保障灾区抢险应急物资供应。
3.开展灾区房屋建构筑物的安全鉴定;调运应急板房等物资和装备,搭建临时板房。
4.对受灾的基础设施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定科学恢复生产方案,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有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报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六、工作措施
(一)宣传和摸底建档。各村、镇属及市属各单位要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对象进行一次深入地毯式摸排查,对全镇地质灾害房屋用户、沿河、低洼地房屋用户,以土坯房为主的危旧房用户进行认真排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摸清安全隐患,落实相关责任人。
(二)监测预警。
1.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查制度,各村党总支书记为防灾责任人,各村委会主任为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各责任人和监测人要时刻警惕,加强巡排查,一旦发现险情,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组织转移群众,同时报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
2.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指挥长主持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灾救灾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受灾村及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根据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灾救灾工作,服从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抗灾救灾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抗灾救灾工作。
2.应急响应措施
当发生灾害后,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灾情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灾情变化趋势,通报灾情和抗灾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落实应急抗灾救灾资金和物资。
3.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抗灾救灾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市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
七、工作制度
(一)值班制度。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科学安排好领导带班24小时抗灾救灾值守,负责雨量监测,水位统计、接听上级传真、电话指令等,同时做好记录。各村、各单位要安排值班人员,由书记或主任(负责人)带领一名干部进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相关值班记录。
(二)报告制度。为及时做好防灾工作,了解情况,各村、各单位要安排值班人员在每天上午8:00之前如实向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上报情况,如遇重大灾情险情应立即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并及时处置。不得瞒报、漏报、错报、延报。
(三)巡查制度。实行动态巡查,对各类工作对象设立巡查负责人,在正常天气要安排两天一巡查,非正常天气要随时巡查。如遇非正常天气时,责任干部要对地质灾害房屋用户、沿河、低洼地房屋用户进行逐一上门通知。
(四)督查调度制度。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防灾责任人进行督查、抽查、调度,对单位和有功人员进行表扬,对敷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追责制度。对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上级防灾救灾指令,不坚持24小时值班的;不及时组织对防灾工作对象进行巡查的;不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和险情的;对影响防灾救灾安全的问题不及时组织处理的;不坚守防灾救灾岗位,不服从调派,擅离职守的;不按规定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工作,不及时组织安全受威胁的人员转移,瞒报、谎报、拖延不报汛情、险情、灾情的,将进行追责。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委会、各单位、镇村责任干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对待,亲力亲为,保持清醒的头脑,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各村委会、各单位要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严肃纪律,切忌推诿扯皮、阳奉阴违,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保障投入。各村、各单位要做好防灾减灾救灾人力队伍、物资储备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确保能够及时抢险救灾。
山洪应急预案 篇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山洪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西湖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西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杭州市西湖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三)编制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避、抢、救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和群测群防的原则。
2.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为基础,提高“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的能力,全面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防御意识和互助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杜绝山洪灾害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杭州市西湖区范围(西湖风景名胜区除外)山洪灾害防御的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防御对象
山洪灾害指山丘区溪沟中发生的暴涨暴落洪水对人民生命造成威胁的灾害。
(一)防御对象确定
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原则,将山丘区内所有城镇、乡镇(街道)、村(社区)纳入山洪灾害防御范围。按照“临河隐患”、“阻水隐患”、“工程隐患”、“地灾隐患”、“冲沟隐患”、“历史山洪”六类,确定西湖区山洪灾害防御重点村落和一般村落。
将山洪灾害危险区划分为高风险区(小于20年一遇)和低风险区(大于等于20年一遇至100年一遇水位与历史最高洪水位中的较大值)。并根据山洪灾害危险区划分成果,建立并动态核定山洪灾害防御对象清单。山洪灾害防御对象清单包括对象、所在地(精确到自然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各类对象的常住人口数量、转移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防御对象分布
西湖区山洪灾害防御重要村落主要分布留下街道、转塘街道、双浦镇等三个山丘区镇街。
西湖区山洪灾害危险区域主要分布在周浦沿山南渠、大清溪、桐坞溪、白龙潭溪、慈母桥溪、许家埭溪、长埭溪、屏峰溪、东穆坞溪、杨家牌楼溪等流域。
三、组织责任机构
山洪灾害防御建立区防指指挥协调、水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基层地方政府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尽其责,加强协同。
(一)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西湖区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负责研究制订辖区防汛防台抗旱政策和制度,完善防汛防台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等级,及时掌握汛情、风情、旱情、灾情,负责组织指挥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中处置和灾后恢复等工作,做好防汛防台装备物资储备调配及有关协调工作。
(二)区防指办公室
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指办”)在区防指领导下,承担区防汛防台抗旱的日常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区防汛防台抗旱的工作预案与制度,组织制订预案操作手册,指导、协调、督促区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防汛防台抗旱的预防工作;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和反馈;必要时,受区防指指挥委托,区防指办可组织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三)镇街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双浦、留下、转塘三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街防指”)在区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镇街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镇街防指下设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等应急工作小组。
镇街防指:负责本辖区内山洪灾害防御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本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负责落实本级以及各村山洪灾害防御相关责任人;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开展本级小型水库、山塘、水闸、堰坝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落实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转移避灾安置场所并加强避灾场所管理;负责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做到监测预警全覆盖,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雨情预警信息传递到各村防汛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群众转移和安置工作,按照预案和“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负责组建应急抢队伍,按规定储备防汛物资,并开展抢险救援和自我防范知识培训;负责山洪灾情及有关信息的统计、核实和上报;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监测预警组:负责本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网络的'运行管理,负责接收上级有关山洪预警信息,掌握本辖区内有关山洪防御信息,督促相关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责任人按规定开展监测,及时掌握监测成果,按预案规定发布预警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人员转移组:按照镇(街道)防指和上级指令,或根据辖区内的雨量、水位及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判断,若出现立即转移的监测值,按预案负责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工作。
抢险救援组: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和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根据险情、灾情,组织抢险救援。
(四)村社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
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各行政村(社区)(以下简称“村社”)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在上级防指的指挥下,负责本村社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包括水雨情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安置和抢险工作。村社应成立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和抢险救援组。
监测预警组:熟悉本村社山洪灾害风险隐患点、薄弱环节;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部门发送的预警信息。按规定开展全村社山洪灾害危险区的巡查监测工作;密切关注雨量、水位观测设备,了解水雨情情况,当观测到或接到可能出现致灾雨水情信息时,按预案向危险区域群众发出预警,并报告村社主要负责人和上级防指。
人员转移组:熟悉本村社避灾安置点和转移路线,掌握所负责的需转移人员名单;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部门发送的预警信息;将转移指令及时传达到户到人,组织动员危险区域内群众转移到避灾安置点,必要时可请求上级支援。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抢险救援组:按照上级指令及通知,在工程出险等紧急情况下,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四、监测预报预警
(一)监测预报
小流域山洪灾害监测主要采取“自动监测+人工监测”方式进行。其中自动监测主要依靠水文遥测站点获取水雨情数据,人工监测主要是依靠人工观测简易雨量筒、简易水位尺,来获取水雨情数据。
西湖区区域内及周边建有市级、区级的各类自动水位站、雨量站、水位雨量站。在山洪灾害重要沿河村落均设置了简易水位尺(或雨量筒)等简易观测设施。
进入汛期,基层监测预警员每天至少观测1次重要水位(雨量)站点,并及时记录数据,发现数据异常或迅速上涨,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当发现雨量达到预警指标时,按照预警发布流程发布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村级监测预警员、水库山塘巡查员、河道堤防巡查员等责任人在强降雨期间通过加密巡查和观测人工监测设施,对水雨情异常、水利工程险情、地质异常、水库山塘溃坝等山洪灾害风险信息进行综合识别与研判,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村社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及镇街防指。镇街防指应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防指报告。
(二)预警分类
1.预报预警
预报预警是根据监测雨量和气象部门提供的未来1、3、6和24小时降雨预报成果,由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商研判后发布的预警,并依托省级山洪灾害预报预警平台向触发预警区域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按照从低到高分为四个预警等级:蓝色预警(预报未来24小时最大降雨达80~100毫米,可能发生山洪灾害)、黄色预警(预报未来24小时最大降雨达100~120毫米,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较大)、橙色预警(预报未来24小时最大降雨达120~140毫米,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大)、红色预警(预报未来24小时最大降雨超过140毫米,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极大)。
2.监测预警
监测预警是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山洪灾害防御重要村落关联自动雨量站监测实时短临(1、3、6小时)降雨数据与村落“准备转移”、“立即转移”两个预警指标进行对比,当超出预警阈值时,由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自动向触发预警的村落所属镇街、村社发布“准备转移”或“立即转移”提醒预警。
3.人工预警
人工预警主要是镇街、村社监测预警员根据现场观测雨量(水位)信息,当发现达到预警阈值或其他危急情况时,通过铜锣、手摇报警器、广播、电话、短信、微信等发布人工预警,并及时将情况向相关责任单位汇报。
(三)预警发布
1.发布权限
预报预警由省市水利部门为主发布。监测预警由区级水利部门为主发布。人工预警由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发布。面向社会公众的动态信息由区防指统一发布。
2.发布范围
(1)预报预警
省市水利部门利用省市气象局提供的降雨数值预报成果,依托省级山洪灾害预报预警平台,以县为单位,向相关市县水利部门发送未来24小时山洪灾害气象预警。区水利局收到预警后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区防指,同步下发至有关镇街。
(2)监测预警
区水利部门依托西湖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根据实测降雨,向区防指、相关镇街、村社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发送山洪灾害实测短临预警信息。
(3)人工预警
镇街将收到的预警信息或上级指令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到村社防汛责任人。
村社防汛责任人及监测预警员通过手机短信、电话、微信、钉钉、广播、对讲机、铜锣鼓号(口哨)、手摇报警器、上门通知等,将预警信息及人工观测的风险信息传递到户到人。
3.发布内容
预警发布内容主要包括:暴雨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预警指标,水库及山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山洪的监测和预报信息、预警等级,准备转移提醒预警、立即转移提醒预警等相关内容。
(四)应急处置
1.预报预警
(1)蓝色预警
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镇街开展河道堤防、山洪灾害高危区、屋顶高坝山塘、病险水库、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涉灾场所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落实好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区水利局组织山洪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单位同步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分析研判山洪灾害自动化监测数据,每日17时向区防指报告研判结论。
受山洪灾害影响的各镇街落实值班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进岗到位;预警区域内村社监测预警人员密切关注水雨情和预警信息,遇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村社防汛责任人;预警范围内前期、实时降雨较大区域,村社监测预警人员每8小时全面检查河道堤防、河道行洪安全、山洪灾害高危区等可能致灾风险点情况,水利工程巡查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屋顶高坝山塘、病险水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预警区域内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涉灾场所负责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风险点落实巡查人员,加强监测,视情况关闭场所;实时降雨较大区域,停止垂钓、游泳、漂流等一切水上活动;河道水位超警戒区域,停止涉水工程施工作业,撤离施工人员、机械设备;预警区域内转移责任人摸排掌握须转移人员情况。
(2)黄色预警
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镇街开展河道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山塘水库、低洼易涝点、跨河桥涵、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涉灾场所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指导镇街做好危险区域内高危险区群众转移准备;前置救援抢险车辆装备和救援队伍。区水利局组织山洪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单位同步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分析研判山洪灾害自动化监测数据,每日7时、13时、17时向区防指报告研判结论。
受山洪灾害影响的各镇街落实值班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镇街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预警区域内驻村干部指导协助预警和转移工作;预警区域内村社监测预警人员密切关注水雨情和预警信息,遇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村社防汛责任人;预警范围内前期、实时降雨较大区域,村社监测预警人员每6小时全面检查河道堤防、河道行洪安全、山洪灾害高危区等可能致灾风险点情况,水利工程巡查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山塘水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组织、督促村社做好危险区域内危险区群众转移准备;预警区域内村社防汛责任人及时监测预警、人员转移责任人通过广播、铜锣鼓号、手摇报警器、上门通知、电话等方式告知危险区群众做好转移准备;预警区域内村社防汛责任人及转移责任人,对极高危地区、危房所涉人员及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提前转移安置;预警区域内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涉灾场所负责人视情况关闭场所,并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滞留人员信息;查看转移路线,确保转移路线无漫水、坍塌等情况发生,确保安全;做好安置场所启用准备工作,做好避灾场所清理及物资保障;停止垂钓、游泳、漂流等一切水上活动;停止涉水工程施工作业,撤离施工人员、机械设备。
(3)橙色预警
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镇街开展河道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山塘水库、低洼易涝点、跨河桥涵、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道路雨水井、污水井、排水口等涉灾场所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指导镇街做好危险区域内群众转移准备;前置救援抢险车辆装备和救援队伍;落实景区关闭及学校停课等措施;做好交通道路引导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区水利局组织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单位同步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分析研判山洪灾害自动化监测数据,每3小时向区防指报告研判结论。
受山洪灾害影响的各镇街落实值班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镇街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预警区域内驻村干部驻点指挥;预警区域内村级监测预警人员密切关注水雨情和预警信息,遇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村社防汛责任人;预警范围内前期、实时降雨较大区域,村社监测预警人员每3小时全面检查河道堤防、河道行洪安全、山洪灾害高危区等可能致灾风险点情况,水利工程巡查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屋顶高坝山塘、病险水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预警区域内村社防汛责任人及转移责任人查看转移路线,确保转移路线无漫水、坍塌等情况发生,确保安全;按照预案规定的路线及安置点,迅速转移安置危险区人员,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要采取强制转移措施,确保人员安全;预警区域内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涉灾场所负责人关闭场所,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滞留人员信息,无法避险场所应立即上报公安部门;启用避灾场所,保障水、食物等供应,严防转移人员擅自返回;实施山区道路交通管制,严格控制车辆、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停止垂钓、游泳、漂流等一切水上活动;停止涉水工程施工作业,撤离施工人员、机械设备;统计上报人员转移情况。
(4)红色预警
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镇街开展河道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山塘水库、低洼易涝点、跨河桥涵、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道路雨水井、污水井、排水口等涉灾场所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指导镇街做好危险区域内群众全部转移工作;前置救援抢险车辆装备和救援队伍;落实景区关闭及学校停课等措施;做好交通道路引导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对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开展救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受山洪灾害影响的各镇街落实值班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镇街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预警区域内驻村干部驻点指挥;预警区域内村级监测预警人员密切关注水雨情和预警信息,遇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村级防汛责任人;前期、实时降雨较大区域,村级监测预警人员实时全面检查河道堤防、河道行洪安全、山洪灾害高危区等可能致灾风险点情况,水利工程巡查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屋顶高坝山塘、病险水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预警区域内村级防汛责任人及转移责任人查看转移路线,确保转移路线无漫水、坍塌等情况发生,确保安全;按照预案规定的路线及安置点,迅速转移安置危险区人员,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要采取强制转移措施,确保人员安全;预警区域内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涉灾场所负责人关闭场所,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滞留人员信息,无法避险场所应立即上报公安部门;启用避灾场所,保障水、食物等供应,严防转移人员擅自返回;实施山区道路交通管制,严格控制车辆、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停止垂钓、游泳、漂流等一切水上活动;停止涉水工程施工作业,撤离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视情扩大人员转移范围;统计上报人员转移情况。
2.监测预警
(1)准备转移提醒预警
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镇街开展河道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山塘水库、低洼易涝点、跨河桥涵、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涉灾场所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指导镇街做好危险区域内群众转移准备;前置救援抢险车辆装备和救援队伍。区水利局组织山洪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单位同步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分析研判山洪灾害自动化监测数据,每3小时向区防指报告研判结论。
受山洪灾害影响的各镇街落实值班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镇街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预警区域内驻村干部驻点指挥;预警区域内村级监测预警人员密切关注水雨情和预警信息,遇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村级防汛责任人;预警范围内前期、实时降雨较大区域,村级监测预警人员每3小时全面检查河道堤防、河道行洪安全、山洪灾害高危区等可能致灾风险点情况,水利工程巡查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屋顶高坝山塘、病险水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组织、督促村(社区)做好危险区域内危险区群众转移准备;预警区域内村级防汛责任人及时监测预警、人员转移责任人通过广播、铜锣鼓号、手摇报警器、上门通知、电话等方式告知危险区群众做好转移准备;预警区域内村级防汛责任人及转移责任人,对极高危地区、危房所涉人员及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提前转移安置;预警区域内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涉灾场所负责人视情况关闭场所,并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滞留人员信息;查看转移路线,确保转移路线无漫水、坍塌等情况发生,确保安全;做好安置场所启用准备工作,做好避灾场所清理及物资保障;停止垂钓、游泳、漂流等一切水上活动;停止涉水工程施工作业,撤离施工人员、机械设备。
(2)立即转移提醒预警
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镇街开展河道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山塘水库、低洼易涝点、跨河桥涵、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道路雨水井、污水井、排水口等涉灾场所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指导镇街做好危险区域内群众转移工作;前置救援抢险车辆装备和救援队伍;落实景区关闭、学校停课、工地停工等措施;做好交通道路引导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对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开展救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视情况派出专家组,做好抢险技术支撑。区水利局组织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单位同步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分析研判山洪灾害自动化监测数据,随时向区防指报告研判结论。
3.人工预警
区水利局组织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单位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分析研判山洪灾害自动化监测数据和人工预警内容,提出处理建议,进一步跟踪险情发展,随时向区防指报告研判结论。
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镇街开展河道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山塘水库、低洼易涝点、跨河桥涵、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道路雨水井、污水井、排水口等涉灾场所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指导镇街做好危险区域内群众转移工作;前置救援抢险车辆装备和救援队伍;落实景区关闭、学校停课、工地停工等措施;做好交通道路引导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对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开展救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五、人员转移
(一)安全码应用
按照《关于印发人员转移精准管控基础信息排查及“浙江安全码”应用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做好转移人员赋码、用码、上报等工作。
(二)转移安置
1.转移安置:每年汛前,各镇街组织人员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对山洪灾害危险区内群众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向可能受灾人员预先告知,一旦接到相应预警信号,各级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按照既定的预案前往所包责任区的第一线组织开展险情巡查和防御工作;责任人必须在灾害发生区现场组织指挥转移群众。
2.转移次序: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将山洪灾害危险区群众有组织有秩序地转移到事先确定的安置地点。
3.转移地点、线路的确定应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向险情发生区附近的高地转移。汛前由各镇街根据实际的地形地势制定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转移路线应尽量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地带,应避免顺着溪河沟从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从两侧山坡或滑动体两侧方向转移。
4.各镇街应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分散等方式对转移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5.当发生灾害造成交通、通讯中断时,受灾地区村干部应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并设法尽快向上级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责任落实
区防指成员各单位根据职责落实区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及成员;落实水库、山塘、堤防等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区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运行维护管理人员;落实避灾安置场所、城区排水泵站、建设工地、地质灾害点、低洼易涝区、旅游景区、学校等重点场所的防汛安全责任人;开展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培训。
(二)预案编制
区级预案由区水利部门组织编制,报区防指审核后,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级水利部门备案。预案包括防御对象、组织责任机构、监测预报预警、人员转移、抢险救灾、预案演练、宣传培训、保障措施等内容。
部门预案由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和区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订完善本部门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并报区防指备案。
镇街预案由镇街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区防指、区水利局备案。预案应根据区级预案,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重点明确组织机构体系、防御对象、监测与预警、转移安置、抢险救灾、宣传演练、保障措施等内容。
村社预案由行政村(社区)组织编制,由主要负责人签发,报镇街备案。预案应突出预警方式、人员转移避险方案和自防自救及与周边村庄联动措施,尽量采用图表化,制作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安置图,重点明确山洪灾害人员转移预警指标、防御对象清单、转移责任人、转移路线、安置点等信息。
(三)预案演练
区级和镇街级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演练可以结合防汛防台综合演练开展。演练内容包括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安置、抢险救灾、后勤保障等,要组织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镇街、村社进行观摩。
村社每三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演练以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村社为主,包括简易监测预警设备使用、预警信号接收与转发、人员转移安置等。
(四)宣传教育
区水利局组织对镇街道、村社以及网格责任人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山洪灾害基本常识、监测预警、应急转移、避险自救技能等,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的防御意识和专业技能。
镇街组织(或参加)本级(或区级)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培训,相关责任人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与安置方案,做到出险时驾轻就熟,迅速避险,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损失降到最低。向山洪灾害危险区居民户发放转移避险明白卡、宣传册,使危险区居民了解和掌握在发生险情时的转移路线、预警信号等内容,明白卡内容应明确居民户所在危险区类型、避灾场所位置、转移路线、转移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宣传册内容包括山洪灾害基本常识、本区域历史山洪灾害及特点以及监测预警、自救自防、转移避险等知识。张贴宣传标语(挂图)、播放宣传短片或开展文艺活动等喜闻乐见方式,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介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知识。
(五)强化纪律
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宣传做到进村进社、入户、到人;暴雨天气时山洪灾害危险区内居民应时刻提防山洪暴发。
汛期各级防指落实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熟悉业务,及时处理日常事务。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汛情紧急时,镇街、村社主要领导及时上岗值班。
镇街村社防御机构积极主动抓好信息搜集和整理,重要情况及时逐级报告,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漏报,并及时落实处理结果。
山洪应急预案 篇3
近年以来,凤路社区以编制应急预案为基础,以社区综合减灾为抓手,强化组织协调,综合统筹规划,突出队伍建设。在社区综合减灾工作中,充分调动了社区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性,不断建立健全应急制度体系,应对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显著增强,最大限度地减轻了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
一、建立健全组织,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我社区成立了减灾工作平台,讨论、制定了本社区减灾工作实施计划,并具体细化到日程安排,目标要求,使减灾工作有序进行。我们充分整合社区资源,在社区居民、共建单位中共招募了几十位年纪较轻、有一定文化知识、乐于助人的综合减灾志愿者,组织他们进行了相关的培训,学习减灾知识和技能,更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由辖区单位与居民组成的四支减灾志愿队。组建了由社区工作者和居民志愿者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并参加了统一培训,这几支队伍为社区减灾建设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障。
二、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居民防灾自救意识
社区积极拓展宣传教育渠道,全面普及民防知识。一是向居民发放《居民防灾必读手册》,让广大居民了解、掌握防灾自救知识。社区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强化防灾减灾工作”精神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御和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大力普及创建减灾等科普知识,努力提高居民的防灾及减灾意识,我社区的具体做法是:
(一)成立了综合减灾组织机构,确定社区书记为社区减灾的笫一责任人,社区主任为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减灾小组人员。社区每年年初都和单位负责人签订共建责任书,并经常就综治预防安全等问题召开联席会议,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二)制定社区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社区制定了综合减灾应急预案,在20xx年5月12日防震减灾日,我们社区开展了纪念“5.12防震演练活动”,在二中开展了灾害演练等活动,参加活动的居民约计200人。通过这些活动,社区居民的公共安全意识、减灾、防灾知识得到了增强,社区群众避灾、自救和互救的能力得到了提高。
(三)置备减灾公共设施器材避难场所。根据我社区地理位置及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置备了部分常用的救灾设施器材。同时在辖区中选择四处空旷、离居民小区较近的场所,作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
(四)减灾教育场所。自从社区获得了20xx年度部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光荣称号以来,社区就建立了综合减灾教育场所,并且得到了上级部门的重视,社区开展了多次防灾应急知识培训课,每月在宣传栏更新一次防灾应急知识,广泛开展了减灾教育,增加了居民减灾救灾意识。
山洪应急预案 篇4
一、基本情况
我乡位于县最南部,与重庆市梁平县接壤,幅员面积32.06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2个社区。共4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约1.8万人。全乡地形以平坝为主、低山丘陵为辅,我乡地质灾害分布主要以为主,其他各村小规模的滑坡也分布较广。目前,排查发现地质灾害点5处,危及面积405亩,其中耕地235亩,威胁农户86户294人,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52万元,给我乡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乡政府成立由乡长雷勋章为指挥长,乡人大主席于世林,党委委员、副乡长李继明,党委委员,副乡长薛峰,党委委员、副乡长柏海川为副指挥长,党政办、派出所、财政所、社事办、综治办、卫生院、建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政办,负责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若出现地质灾害问题,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抢险及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其职责分工是:
(一)办公室:党委委员,副乡长薛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分别从党政办、社事办、建管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传达贯彻指挥部决策;组织抢险救灾力量,协调各部门关系;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收集有关的地灾,按时上报监测报表;公布抢险救灾临时规定。
(二)抢险及转移安置组:武装部长、副乡长柏海川任组长,分别从经发办、派出所及民兵组织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指挥抢险救灾队伍及时奔赴一线,组织群众撤离;负责组织抢险车抢险当路的畅通;维护险区内社会治安等。
(三)后勤保障组:党委委员、副乡长李继明任组长,分别从社事办、财政所、文化站、卫生院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发放,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组织急救队伍赶赴灾区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灾区水源、食品卫生;负责妥善安置灾民,迅速组织力量修复灾区电力、通讯设施等,保证灾区用电和通讯通畅等。
(四)村社职责:各村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救灾。
在辖区内重大地质灾害点及其危险区域设置警戒标志,确定和发布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建立监测点、落实监测人员及防灾责任人。
有地灾害险情的村、社、企业的监测人员和防控灾责任人必须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发现险情变化,并做好记录,报告乡防灾领导小组。
广泛宣传、让受灾户人人明白,户户清楚本区域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及撤离路线、灾害发生前的前兆。
对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严重危房户,及时发送搬迁通知书,限期搬迁户和观察使用的危房户分别建卡,跟踪调查,随时掌握搬迁情况。
地质灾害发生后,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转移、搬迁安全区域,开展抗灾自救工作,恢复生产。
三、防灾责任人及监测员: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四、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乡国土资源所要会同地质灾害防灾抢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部门,在每年第一季度前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单位与责任人。
2、加强地质灾害监测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地质灾害预防预警的有关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源的共享,不断提高监测质量。
3、加强汛期值班
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在汛期(每年四月至九月),防灾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凡逢暴雨时,按照县防汛防旱领导小组的部署,防灾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当发生地质灾害时,根据乡人民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值班,认真接听本辖区内的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
4、加强险情巡查
乡、村、组在汛期,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巡查、监测和防范,发现灾情和险情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要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5、加强汛期灾害预报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五个等级,三级、四级、五级时预报。
三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
四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
五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乡人民政府接到本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后,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逐级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村民。
6、加强隐患治理和避险安置工作
加快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排危除险工作。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采取避让安置,对暂时受威胁的住户进行临时转移安置,威胁较大或不能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住户,进行异地搬迁安置,妥善做好协调工作。
山洪应急预案 篇5
一、总则
1、编制目的:为切实做好公交总公司汛期安全生产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汛期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河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保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上级有关部门防汛工作要求等。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汛期内暴雨、大风、冰雹、雷电、短时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造成道路积水、交通阻断、场站积水、车辆、设备、房屋损坏等汛期突发性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4、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应急处置及时有效的原则。
二、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汛期一直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多发期,这一时期暴雨、大风、冰雹、雷电等恶劣天气较多,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极端天气对安全生产的影响,总公司要求各单位紧密结合汛期安全生产特点,认真梳理排查隐患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防范措施逐级逐层落实到各岗位及生产各环节。遇有强降雨、强雷电、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时,要强化现场盯防,及时发现和处置险情,消除事故隐患。同时,严格做好以“六防”为重点的安全检查。
1、防火灾。一是加强对本单位电器设备和明火的安全检查,特别是针对夏季高温条件下用电负荷量大的特点,防止因电器设备故障或超负荷运行而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对所有营运车辆的电器、管路、线路、防静电拖带的隐患排查力度,坚决杜绝由于隐患排查不到位而引发的车辆火灾事故。
2、防坍塌。重点对本单位的场站、房屋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险情,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3、防泄漏。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对天然气、柴油、汽油、各种润滑油脂等易燃物品的加注、储存等环节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窒息中毒等事故。高温气象条件下要严格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加强对相关设备、设施的检验、检测,防止泄漏事故发生。尤其是天然气车,务必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加大检查检验力度,杜绝泄漏事故发生。
4、防雷击。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场站内加液站、加气站、油库等所属单位的沟通联系,强化防雷安全管理,保持避雷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5、防触电。根据汛期容易发生触电事故的特点,加强对输电线路及各种电器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避免超负荷或带电运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别是纯电动公交车,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充电作业,杜绝触电事故发生。
6、防道路交通事故。各单位要对所属营运线路进行全面排查,加强通行低洼路段、地道桥等危险路段的营运线路的动态监控值守。安保部门及各单位要特别加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道路安全管理,并加强对营运车辆消防器材的检查,严禁“三品”进站上车,严格执行“两率”检查,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防汛工作重点
1、营运线路途经重点路段:百花路地道桥、东风路地道桥、恒祥大街地道桥、三丰路地道桥、变压器厂地道桥、五四路地道桥、二道桥、七一路地道桥、复兴路地道桥、朝阳大街地道桥、保清桥、保石桥(107国道)、巨力大桥。
2、市区内低洼积水严重地段:七一路与阳光大街交叉地段、向阳大街与天威路交叉地段、利民大街。
3、地势低洼积水严重场站:五公司、一公司。
4、LNG公交车和纯电动公交车涉水深度和防汛要求:
涉水前,观察过往车辆,以确定水深和路面可以安全行驶的线路。LNG公交车和纯电动公交车涉水深度必须小于300mm,否则会对车辆引擎系统、电脑零件造成严重的影响,极易发生漏电或机械事故。
涉水过程中,驾驶员应挂低速挡,稳住方向盘和油门,保持车辆低速运行,并有足够而稳定的动力,避免积水涌起。车辆涉水时出现发动机熄火,必须确认发动机内是否有积水,否则严禁启动发动机,必须经专业人员检查、维修后方可再次启动。
涉水后,必须及时排除刹车片水分,否则车辆会失去制动,造成严重危险或事故。具体操作是:低速行驶时反复多次轻踩刹车,使刹车鼓与刹车片通过磨擦产生热能蒸发排干水分。
四、防汛抢险处置
1、遇有洪水袭击预报或超标准降雨可能带来较大危害时,由总公司汛期安全生产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统一协调指挥,全力防汛抢险。
2、总公司汛期安全生产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后,各单位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迅速集中,在做好抢险人员自身安全防护基础上,迅速靠前指挥,分布到我市各个地道桥路段和易积水路段进行抢险。一旦积水超过300mm以上,做好乘客疏散、解释和车辆返场工作。
3、市内线路经地道桥、低洼积水路段,出现积水300mm以上,车辆禁止通行,选择走地道桥两侧非机动车道或绕行,无法通过或绕行,则就地返回,或选择就近的公交场站停车。
4、总公司信息管理中心调度大厅根据汛期安全生产指挥部要求,充分利用车载语音通话设备,调度指挥营运车辆按照预定线路绕行或就近回场。
5、各营运公司、有车单位要切实加强驾驶员的防洪抢险意识教育,使全司驾驶员充分认识车辆涉水瞬间淹没的严重性,始终把保护乘客生命安全放在防洪抢险的首位。遇突发大水,当班驾驶员必须采取果断措施,疏导乘客撤离深水区域,坚决杜绝危害乘客生命安全的问题发生。各营运公司可结合本公司运营线路划定可能出现深水的路段,并组织司乘人员进行疏散乘客模拟演练。
6、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场站,在汛期要加强巡检,发现房屋漏雨和场站积水要早报、早修,采取油毡盖顶并组织排水,确保不造成重大损失。尤其要对途经地道桥路段的路况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预防地道桥路段雨水中车辆熄火。一旦出现水中熄火现象,及时将险情上报总公司汛期安全生产指挥部,并组织抢险分队赶赴现场救助乘客,将水中车辆拖离危险区域。
山洪应急预案 篇6
一、总则
(一)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由于降雨在山地丘陵区引发的洪水灾害及由此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等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编制我重安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制定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防洪条例》《黄平县水旱灾害应急预案》《黄平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黄平县水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黄平县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山洪灾害及其引发的水库及山塘垮坝、滑坡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
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和值班责任制。
二、自然状况
(一)地理位置
重安镇位于黄平县南部,东与翁坪乡交界,南与凯里市湾水镇、大风洞乡隔江相望,西与野洞河镇连接,北面与新州镇毗邻。
(二)地形地貌土壤
重安镇所在地,地形地貌呈高原脊状隆起和河谷深切形成的阶地坝子,海拔600m,阶地高出河床2—10m,地势低洼。属黔中隆起武陵山脉一系,出露地层主要有志留系中下统翁项群,多为灰色中厚层及厚层微粒状灰岩及含泥质灰岩,夹黄绿色泥岩、砂质页岩,以泥岩、页岩夹泥质灰岩为主。土壤属亚热带黔中高原向湘西丘陵过渡的二级阶梯面上的黄壤、石灰土、紫色土、潮土、水稻土等。地震烈度小于六度,区域地质构造稳定。
(三)气象水文
重安镇地处亚热带湿润季风性气候区,四季分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平均气温16℃,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4℃,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6℃;全年无霜期300天,年日照时数为1233小时,占可照时数的26%,属日照较少地区;平均降雨量1188mm;城区年平均风速2.3m/s,全年以东北、东风为最多,全年静风频率为24%,年平均相对湿度82%。
三、社会经济
全镇辖区内有22个行政村。
全镇共有1万余户,6万余人,其中少数民族占72%,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古镇。全镇财政收入624.66万元,农民人均粮食410公斤,人均纯收入1850元。
四、水利工程
我镇境内水利工程众多,其中水库2座,重要山塘30座,河堤4公里。具体见12.1重安镇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表。
五、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一)当前山洪灾害防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基于山洪灾害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从我们近几年来进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来看,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特殊的地理位置,防灾信息传递困难。区域内山高坡陡,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村与村之间有的未通公路,如马场村梯子岩小组,且大多数公路与通信通电线路均靠近山沟溪河边,每次遇山洪灾害发生,公路被冲毁中断、通信及输电管线被冲倒损毁,对信息传递造成相当大的困难。
汛期暴雨信息全靠县防汛办与县气象局电话通知我镇,再由镇电话通知到各村书记或村长家里,再由村里电话通知各组长家里,最后由组长或组上信号员步行通知到各农户。对没有通电话的村,每次暴雨信息传递靠镇政府派专人去通知村民。目前这种靠电话或派人通知群众的信息传递方式已滞后,远远不能适应山洪灾害紧急避险的需要。
2.防御工程措施较少、非工程措施薄弱,防御工作难度大。经实地调查,我镇区域内真正能防御山洪灾害的工程措施比较少,即使有防护堤,在山洪灾害发生时河堤防洪能力相当差,不能抵御洪水侵袭。同时,由于没有建筑挡砂坝,排洪渠等水利工程设施,致使每次发生山洪灾害时,任山洪泛滥成灾。
3.我镇区域内水土流失严重,森林覆盖率低,是导致山洪灾害的重要原因所在。据实地调查统计,我镇区域内森林覆盖率26%,地质结构松散,岩体破碎,水土流失,河道淤塞严重,河道行洪不畅。
4.对水患意识认识不足,山洪灾害具有突发性,强度大,对防范措施落实不力,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并没有完全树立减灾就是发展的思想。
5.资金缺乏,给山洪灾害防灾减灾的组织实施带来困难。
6.由于降雨的季节性、突发性变化以及人为因素,地质地形因素的影响造成灾害的无法预料。
六、山洪灾害区域划分
(一)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暴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情况,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威胁,地质结构相对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山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河口、陡坡、低洼地带。
(二)危险区、安全区
根据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和范围进行调查,基本情况如下:1.居住在山洪暴发危险区的居民主要分布在,重安江沿岸,有居民200户,计1080人。2.皎沙河下游居民90户,计483人。3.淹马河沿岸居民66户,计376人。
七、组织指挥系统
为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山洪灾害防御应急处置能力,成立重安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名单如下:
指挥长:
常务副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实行抗洪抢险组长责任负责制,按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要求,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积极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职责是组织抢险,转移疏散群众,转移物资,抢救伤员,维护治安,灾民临时安置。
各个抗洪抢险小组必须服从指挥部的调度指挥,必须严格执行指挥部指令,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充分做好投入抗洪抢险的工作准备。当镇城区有洪水灾情出现趋势时,由指挥部指挥长发出抗洪救灾准备指令,各单位领导及人员必须返回单位,集中待命,当指挥部指挥长发出抗洪救灾指令时,各抗洪抢险小组务必在20分钟内做到人员到位、车辆到位、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到位。
八、安全转移
根据不同区域的气象、水文、地理、地势及居住人口数量等因素,划定好的“二区”,即危险区、安全区和转移路线,严格控制好生产、居住和建设活动。让村民熟悉“二区”范围和转移路线,同时熟记紧急避灾躲灾的转移预警信号,明确山洪灾害的监测预警方法和疏散转移方案。
(一)监测预警
为使我镇、村、组对山洪灾害防御指挥体系科学、准确地运用,在一般情况下,按县→乡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紧急情况下按县←→村←→组的次序进行预警。县防指在接到水文、气象部门的雨情、水情信息之后,电话通知重安镇政府,镇政府应立即报告指挥长并通过电话通知至各村、组,各村在预警期内二十四小时连续监测巡视,发现险情应立即发出警报信号,通知到各户,并将各有关信息反馈给重安镇,重安镇立即报告县防办,如遇紧急情况(大体积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应采取措施先期处置并报县防汛办。
预警信号为电视、电话,县防指在接到雨情、水情信息后,通过电视台,面向全县播放,同时立即电话通知到镇。
报警信号一般为锣、口哨、警报器等。如有险情出现,由各报警点和信号员报告给信息监测组,并发出警报信号,警报信号的设置因地而异,一般警报信号表示险情可能出现,全区动员,提高警惕,指挥人员到位,做好一切准备,部分开始转移;紧急警报表示险情出现,继续按预定路线有次序地转移至安全区。
(二)人员转移
1.转移原则和方法
转移工作由转移组负责,采取镇、村、组干包片负责的办法,统一指挥,统一转移。
本着就近、安全的原则进行安排,因地制宜,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采取对户、搭棚等安置方法。信号发送员和转移组成员必须最后离开山洪灾害发生区,并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搭棚地点选择在居住地附近坡度较缓,没有山体滑坡崩塌迹象的山头上。不能搭在山谷中或其出口两侧的山坡上。雨停后,确认其住房安全后才能允许群众搬回。
制作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户。另外各村还要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如果在转移过程中,原制定的交通、通讯线路中断时,各村、组要采取及时抢修或选择其他安全的路线,把群众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2.转移路线
各区居民接到转移信号后,必须迅速按预定路线转移。各区在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汛期必须经常检查线路上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则及时修补或改变路线,以免安全路线上出现险情。转移路线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地带。
九、抢险救灾
一旦发生险情,各村在及时向镇或县防汛指挥部报告的同时,各成员单位和应急抢险队立刻投入救灾工作,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及时做好被转移安置灾民的食品和生活用品发放工作,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指挥部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及时处理人畜尸体。洪灾发生后,重安镇中心卫生院和相关村卫生院必须迅速组织防疫医疗队带足医疗器械及防病药品到灾区,对灾区人民进行防治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医疗防病工作,防止疾病的流行蔓延,确保灾区人民的身体健康。有关单位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十、保障措施
(一)汛前检查
重安镇应组织检查组对有关人员变动情况进行核实、补充,并重新登记造册。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做好登记并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值守。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新问题,要建立好明白卡工作,同时采取整改措施,该搬迁的动员搬迁,该治理的令其治理。
(二)宣传培训及演练
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要利用会议、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各村组织危险区内的群众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重安镇每年汛前要组织镇应急抢险队、村应急分队开展至少一次的实战演练工作,为在抢险救灾工作中提高效率和增强抢险救灾过程的适应能力。
(三)纪律
1.在汛期内,安排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并做好值班记录,主要领导24小时不关机,确保防汛信息畅通。
2.在山洪防御和抢险救灾过程中,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离岗,并且要服从指挥部的安排做好各自的工作。
3.我镇与各村签订防汛抗旱责任状,把具体的责任人落实到村、到组、到人,实行层层责任包干制,形成责任网络。
4.汛期过后,镇政府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进行总结,评比、表彰。对山洪灾害防御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山洪应急预案 篇7
为增强社区防震减灾紧急救援能力,做好救灾工作,整合救灾资源,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地震自然灾害紧急救助的运行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自然灾害(防震减灾)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辖区居民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辖区居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水中社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辖区居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居民委员、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小区物管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力量和作用。
二、指导方针
自然灾害(防震减灾)救助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救济和扶持”的方针。社区特制定本应急预案,加强社区及辖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组织社会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发挥党员应急队伍力量的突击作用,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一旦出现应急情况,必须立刻集结到水中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以应对灾害进行相关救助帮扶。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辖区范围内发生的地震、地质灾害、水旱、大风、冰雹、大雪、沙尘暴、森林火灾等重大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应急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四、自然害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社区成立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救灾工作有关细则和具体实施,协调开展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安置、灾民生活安排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社区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中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由社区书记负责,社区副书记进行相关通知、统计、上报情况。
(一)传达、贯彻上级领导关于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召开对灾情形势进行会商和评估,研究提出对策。
(三)配合上级工作组开展工作,与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
(四)承办灾区紧急救援、灾民转移安置等有关方面的协调事宜。
(五)负责水中社区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应急准备
水中社区做好通信、信息管理,准确掌握自然灾害情况。所有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保障24小时通信畅通。做好灾害应急演练及灾情避险宣传,加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六、灾害的信息管理
若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发生后,水中社区将按照此预案迅速组织应急队伍到灾害一线。在上级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组长陈珏文(社区党总支书记)和李红强(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统一指挥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居民撤离到安全地带(熊猫绿岛公园和女娲广场),组织应急小分队及时进行救灾,并向东城街道办事处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范围、程度、灾害后果(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居民群众的`需求等。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水中社区居委会均须执行24小时的报告制度。报告灾情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和虚报。
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受自然灾害影响,水中社区应在全面核实灾情的基础上,协助办事处和民政部门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灾民生活安排方案。确保受灾群众每人每天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恢复重建工作,应按照上级政府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资金按照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
山洪应急预案 篇8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7、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山洪应急预案 篇9
一、预防预警机制
预防预警信息:建立健全水旱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系统,及时收集、分析、报告水旱灾害信息。
预防预警行动:根据预警信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将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如加强巡查、加固堤防、转移危险区域人员等。
预警支持系统: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卫星遥感、无人机侦察等,提高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应急保障措施
通信与信息保障:确保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与相关部门之间的通信畅通无阻。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调集和使用。
技术保障:加强防汛抗旱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的科技含量。
三、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防汛抗旱工作,如志愿者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灾减灾救灾格局。
四、宣传教育与培训演练
加强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定期组织防汛抗旱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抢险救灾队伍的应急响应能力。
以上两篇概述旨在全面介绍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编制背景、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响应与抢险救灾、后期处置与评估总结等方面的内容。需要注意的是,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和法律法规的完善,预案的具体内容可能会有所调整。
国家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是保障国家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以下是根据公开发布的信息整理的两篇关于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概述:
山洪应急预案 篇10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提高应对洪水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适用范围
本电站因以下因素导致重大险情时适用本预案:
1、超标准洪水;
2、工程隐患;
3、地震灾害;
4、地质灾害;
5、上游水库溃坝;
6、上游大体积漂移物的撞击事件;
7、战争或恐怖事故;
8、其他。
四、实施原则
(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自身健康作为防洪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建立科学、高效的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工作机制,提高科学指挥能力和应急工作技术水平,不断完善救助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以防为主,把预防洪水灾害作为防洪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工作;把一般洪水灾害的预防和水电站防洪应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依法规范,果断处置。洪水灾害发生后,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果断处置,严防灾害进一步扩大。
(四)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全力抢险、力保人员和工程安全为原则,服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指挥。
(五)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按照条块结合、降低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各乡镇、各部门的现有资源,发挥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讲求救灾实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联络系统,使水电站防洪应急工作指挥机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机构之间实现通信畅通,信息共享。
五、预案启动
本预案由电站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决定启动实施。
六、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电站防洪抢险应急指挥部,由电站法人代表任总指挥,电站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其他有关人员为指挥部成员。
(二)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传递上级防洪救灾工作指令。
(2)指挥电站防洪抢险应急工作,请求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洪救灾。
(3)及时了解掌握汛情、灾情和抗洪救灾应急工作情况,并上报当地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抗旱防汛指挥部,为指挥部主要领导提出抗旱防汛决策参考意见,并具体实施防洪救灾的有关工作。
(4)在我站发生重特大水电站洪水灾害时,组织召开水电站防洪抢险工作应急会议,听取灾情汇报,安排部署水电站防洪救灾应急工作。
(5)组织开展防洪抢险应急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工作。
(6)制定和修订《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七、灾情监测、报告和处置
(一)灾情监测
电站要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加强对水情、雨情的监测,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落实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形成通畅的信息传输报送渠道。特别是要结合本站的实际情况,对重点险工险段、重点防洪区域进行全天候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二)灾情报告
电站发生重特大洪水灾害时,电站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应在30分钟内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和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水电站洪水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雨情、水情、伤亡人数、损失程度、救灾情况及生产生活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等。
(三)灾情处置
1.受灾电站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抢险救灾,并将灾情及抢险救灾情况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和县防汛指挥部。
2.县防汛指挥部抢险救援队伍赶到抢险现场后,由其负责统一指挥抗洪抢险工作;电站防洪抢险应急指挥部要按照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全力以赴配合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坚持实行水电站防洪安全责任制。以法人代表负责制为核心,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的原则,汛前落实水电站库坝防洪重点部门领导责任制,分级、分部门、分项目落实责任人,明确职责,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二)坚持搞好防汛安全检查工作。防汛安全检查是发现工作疏漏和问题,消除隐患,督促落实防洪保安措施的重要手段。要坚持搞好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工作,特别是汛前大检查,要对水电站安全度汛的各项工作和防洪设施集中时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责任落实、查预案制定、查物资储备、查通讯保障、查隐患消除,对水库坝体、泄水闸门、渠道险段、备用电源、通讯设备、防汛物资等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隐患消除在汛期到来之前。
(三)切实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要立足抗大洪、抢大险,全面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一是要认真分析电站库坝、渠道险段、高边坡深基坑地段、易塌方溜方地段、局部暴洪和泥石流多发区可能发生的险情,根据抗洪抢险的实际需要,组织落实好常备抢险队伍,储备好抢险物资,保证抢险需要。二是要按照预防特大洪水的要求,制定异地调运抢险物资的方案,明确方案的启动条件,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有序调运抢险物资。
九、责任追究
在水电站的防洪抢险应急工作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指挥部的决定和命令,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工作,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对玩忽职守、有令不行、工作不力者,依照相关法规及党纪政纪予以严惩;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具体措施
密切与当地政府、防汛部门、气象部门联系,及时了解水情、雨情,当本流域上游可能发生重特大洪水灾害时,应提前加大发电流量,坝头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时,经站长下令可打开冲沙闸泄水。
十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遇情况变化时再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