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营销合同收藏11篇#】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好工具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委托营销合同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营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华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并共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规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一、项目名称
门头广告牌
二、项目内容
门头贴铝塑板(面+底+柱)铝型材发光字
大字0.75mx4小字0.3mx11个图标0.35Mx4个PVC字6cmx18个
三、项目总金额
共计人民币(大写)玖仟伍佰肆拾元
(小写)9540
四、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元(大写: 整)。
2、第二次付款:项目安装完毕,甲方一次性余款付清,即人民币¥_元整(大写:_整)。
五、工程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完成。
六、验收:在制作安装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确认,
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安装,直到甲方验收合格。
七、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的制作工作。
2、施工期间乙方工人要注意防火防盗和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不及时、施工场地未协调相关部门以至延误工期,乙方不负责任,另产生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4、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遇天气等不可抗议因素或甲方方案变动时有延误工期,甲乙双方因协商解决。
5、如甲方另增加项目或项目方案变动,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方协商另算。
八、质保期:门头和发光字制作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保修,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8小时内提供维修服务。另因人为和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九、如甲方前期款项不及时到位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不负责任,后期款项不按合同时间付清乙方可按现行银行利率加收利息。
十、违约责任:
因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乙方在开始着手制作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其他事项:
十一、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十二、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壹份,另外工商局保留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营销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民法典》和《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开发经营或拥有的(地块编号,实际名称以地名办核准为准,以下简称为本案)提供营销策划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定义
1.1营销策划服务:指是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决策参考,其中相当大一部分属软科学研究,凡属工程设计、工程验收、技术转让等实质性技术活动不属此类合同调整。它主要发生在项目营销实施之前及其中。其次,房地产开发项目营销策划属于决策服务,合同履行的结果仅为委托方可供选择的方案报告及企划设计。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委托方将受托方提出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付诸实施所发生的损失,受托方不承担责任。受托方负责提供该项目营销策划方案、广告企划设计服务,并按合同约定收取费用的行为。
1.2服务规范: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应紧密配合甲方项目营销推广需要,应对甲方实现项目销售目标形成帮助,服务过程中乙方应积极响应并严格按甲方要求的质量及进度,完成服务范围内甲方交付的各项工作,甲方将视乙方服务的成效结果、工作进度及服务态度评估考核乙方服务品质。
1.3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润、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物业概况
2.1楼盘位置:系指位于,甲方所属房地产项目。
2.2甲方已通过土地有偿转让,合法取得本案的土地使用权证和规划许可证,并依法开发,建筑物性质为。
3.服务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内容
3.1服务方式: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案的营销策划服务。
3.2服务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一年时间。乙方应当于____年__月__日向甲方提供策划方案书面报告。
3.3服务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4.服务价格及费用结算
4.1本案营销策划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元整)。该等费用已包含策划人工费、税金等一切费用且不因任何因素上浮。
4.2双方同意费用结算方式为合作期间,在乙方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度营销策划服务工作,并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前提下,甲方每月15日前支付乙方服务费人民币______万元/月(大写:元整/月)。
4.3乙方必须在甲方支付服务费前的十五天提供等额服务费发票,甲方确认发票及乙方帐户信息到位的情况下,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服务费。
5.双方权利义务
5.1甲方权利义务
5.1.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策划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有关的本项目营销策划所需且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类资料,以及甲方认为应告之乙方的本项目进展情况和成交客户分析数据等信息,并对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5.1.2甲方有权对乙方递交的策划方案、广告文案、平面稿进行修改、调整,或要求乙方予以修改或调整配合,乙方应积极配合完成。对于乙方递交的工作成果,甲方认为符合要求的,应予以书面确认;对于甲方认为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完善直至甲方认可。
5.1.3甲方专人负责接口工作,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并给予乙方合理的作业时间。按双方商定的计划对乙方提交营销策划方案等进行审核,明确表述修改意见。甲方授权人员的签字相当于甲方公司认可。
5.1.4甲方总协调人为,该总协调人对于乙方需确认的各项内容签字后即视为甲方确认,该总协调人如有变动,甲方须提前7天通知乙方。
5.1.5甲方应承担销售道具、销售资料的制作费用,对外导示系统和媒体的制作及发布等推广费用。
5.1.6甲方将按月对乙方的服务品质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乙方的策略把握、出品质量、工作效率、工作完成情况及人员服务态度等各方面甲方认为需要考量的因素,综合评分低于甲方设定最低标准的,甲方有权扣付乙方月度服务费用,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具体考评细则双方另行协商。
5.1.7乙方服务品质如持续不符合合同约定及不能被甲方认可,乙方应及时改进服务品质;如乙方服务品质连续两个月达不到合同约定及不能被甲方认可,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后续服务费不再支付,但已提供的服务应在合同提前终止后20个工作日内付清费用。相关程序甲方将以书面告知函形式通知乙方。
5.1.8因乙方服务质量、效果及进度问题,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重大影响甲方企业及项目形象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5.2乙方权利义务
5.2.1乙方全权负责合同期内本项目的营销策划工作(详见附件二之服务内容),乙方执行合同的内容形式为例会、现场调研、出具报告等。甲方不承担由于工作委托而产生的.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费用。
5.2.2专案小组的工作人员日常支出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5.2.3本合同执行中,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均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乙方创意的广告企划内容须经甲方指定人或总协调人确认。
5.2.4乙方明确知道本次营销策划服务目的是为了促进本项目的销售。乙方项目人员应到现场了解一线销售情况,协助甲方对销售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或会议,积极参加甲方之营销会议,做到务实有效。
5.2.5乙方应为甲方保守项目和营销方案、销售数据等商业秘密以及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其他甲方之商业信息。
5.2.6乙方的总协调人为。该主要负责人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5.2.7乙方专门成立项目小组(见附件二),小组整体服务于甲方并保证小组成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如有调整,乙方需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5.2.8为加强服务质量,乙方对项目服务人员设立服务激励考评制度,甲方每月1日前对乙方服务进行考评,并将考评单反馈乙方,以方便乙方能按时完成月度考评工作。
5.2.9合作期结束后,乙方仍需完成甲方在合作期内提出的本合同服务内容以内的工作任务。
6.违约责任:
6.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以便乙方正常展开工作,否则乙方有权在半个月后停止或推延后续工作进程。
6.2乙方如果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策划方案书面报告的,每逾期一天,应当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七个日历日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6.3乙方提供的策划方案书面报告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当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无偿整改直至达到甲方要求。否则甲方随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6.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委托他人(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6.5乙方应为甲方保守项目和营销方案、销售数据等商业秘密以及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其他甲方之商业信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披露该等信息,也不得用于与完成本协议规定的委托事项无关的任何其它目的,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6.6如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调整小组成员,则每人次乙方应当承担本合同价款%作为违约金,并且,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立即恢复原调离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6.7在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同区域内具有直接竞争性的房地产项目提供相同内容的服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6.8如果本合同所明确约定的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责任仍然无法弥补甲方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其它约定
7.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涉及需第三方参与的工作,甲方有权评估并选择合作方,确定合作方后乙方须予以工作配合。涉及第三方制作的成本及费用,其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由甲方直接向第三方支付相关费用。
7.2如果本合同所明确约定的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责任仍然无法弥补甲方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3双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4本合同之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二: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三:乙方项目小组成员名单及简介
附件四:乙方提供服务内容
附件五:授权委托书
7.5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8.知识产权
8.1本项目乙方所完成之方案或确认之设计稿件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8.2乙方确保其提供的方案或设计稿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一旦甲方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提出抗辩而支付的律师费、澄清事实的费用、对第三方的赔偿,由乙方负责弥补甲方为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9.通知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文件,应面呈、快递、传真或邮寄方式至另一方的本合同约定的地址。如邮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5个工作日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营销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瑞安市华夏广告设计室(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广告的制作及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概况:
1、门面广告牌制作13m*1.5m。
2、亚克力双层制度牌60*80*0.5。
3、铝合金宣传栏1.8m*1.2m。
4、宣传栏水晶字40cm*40cm,数量8个。
5、铝合金人员亮相牌1.8m*1.2m,含照片扫描制作。
6、科室牌280mmx110mm,数量10个
7、打字复印8000份,单价0.8元每张。(总共8个版面)
8、标签不干胶5000份,单价0.312每张。
7、乙方需对所制作的尺寸负责,若有出错由乙方负责。
材质(附制作材料规格要求清单):
8、要求:按照乙方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附施工要求图纸),店招版式按双方确定之版面大小施工(附施工图纸)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依照双方的约定或附件为准则。
2、要求制作安全、牢固、美观,铝塑板要平整,发光字基本均匀。
3、光源要以乙方所操作的技术规范及数量进行,如甲方改变或增加数量则需增加相关费用,如甲方为了省电等原因改变或减少数量则乙方不为光源的效果负责。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费(即协议总价款):共计人民币23760元,大写贰万叁仟柒佰陆拾元整。
2、支付方式:以上广告牌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出具发票,甲方30日内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计23760元,大写贰万叁仟柒佰陆拾元整。
四:工程期限
1、自协议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8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如因店招的相关手续未完善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和时间,以及相关的水电等事宜。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B、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按照双方约定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支持。
六: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四天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四天内不组织验收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如超过合同规定付款时间30日内仍未付款,乙方可拆除甲方已安装的广告牌并做自行处理,同时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店招广告,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如未达到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的劳动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售后服务: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灯具光源保修半年。铝塑板颜色按甲方提供之品牌品种,按厂家质保为准,门头广告牌结构(牢固)性质保叁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如出现保修之范围,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维修安排答复,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
十、其他:
1、本合同一经签字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地域原因,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瑞安市华夏广告设计室(盖章)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营销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双方共同开拓市场,推动双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注册及变更:乙方应如实填写《代理注册登记表》,并向甲方提供本年度经工商部门年检过的乙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及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有变更,请随时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相关证件;
2、代理期限: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销售政策:乙方向甲方购进产品时需支付现款,乙方对其支票的真假、可及时兑付负有法律责任;
4、成为代理的必要条件:在代理年度内,至少向甲方返款达到20万币,并且在签定正式代理合约时从甲方以代理价购买2万元的产品;
5、奖励政策:在代理年度内,乙方向甲方返款若超过20万币,甲方将把累计货款的3%返给乙方作为奖励;在代理年度内,乙方向甲方返款若超过50万币,甲方将组织乙方代表到_________参加我司提供的旅游活动或参加由国内、外著名讲师所讲的关于领导、潜能开发等课程作为奖励;
6、商务政策: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订货单,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订货单,在诚诺的工作日内,通过运输的方式,把货发到乙方的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对于乙方所订的货品不是甲方所提供的定型产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决定制作时间。每一次销售成立的条件:甲方收到乙方货款;
7、支付:乙方在确认订单后需立即将货款电汇给甲方,并将电汇单据复印件传真给甲方,货款在销售日起五日(市内货到向甲方人员支付支票,三日内到帐)内到达甲方帐户;
8、货款逾期:乙方若付款逾期,又没说明原因,甲方可停止接受或解除乙方订单。如有纠纷,双方同意通过解决;
9、运输:甲方负责协助向乙方所在市发货,具体运输方式由甲方确定;
10、发票出据: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当日(以款到帐为准)开具发票,经商务核销后将乙方购货发票以挂号信的`方式寄出,乙方在收到挂号信当日要通知甲方确认收到发票,否则甲方视乙方已经收到足额发票;
11、保密条款在甲乙双方代理关系持续期间及协议终止后两年内,双方同意就得到的与双方有关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产品价格、奖励政策等。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密;
12、市场宣传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市场宣传。甲方每年会在全国媒体上投放一定量的,并在宣传中标注代理的名称及电话。乙方要根据当地市场情况进行市场宣传;
13、对代理的支持甲方有义务提品的相关信息和解决代理商所要了解所有问题;
14、销售合同代理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统一销售合同,并要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销售价格;
15、违约条款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及所属附件内容者,在接到利益受损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10日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利益受损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16、合同的解除、终止:
a、如甲乙双方在代理期内任何一方停业或破产,本协议自动解除。
b、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提出要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并结算后签定终止本代理协议。
1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包括代理注册登记表、订货单、销售合同。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通过甲方所在地解决争议。
甲方:
(盖公章或合同章)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乙方: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营销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就乙方单位为甲方单位提供 项目的广告制作服务,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广告制作的背景材料及要求。
2、为乙方广告制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根据乙方的要求补充说明有关情况,追加有关资料、数据。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质量完成广告的相关设计、制作工作。
2、乙方可以按照《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查甲方证件。甲方提供虚构证件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如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不合法,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当于月
三、广告制作费价款及结算方式
1、广告制作费总金额为人民币
2、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3、著作权归属:甲方将所有费用结清后方享有制作广告的著作权,否则,乙方设计作品的著作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4、甲方应当于上述广告制作服务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所有费用,乙方应开具相应发票给甲方。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壹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认可自款项结清的同时,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涉及的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营销合同 篇6
甲方: 宜宾市宜宾市钰弘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负责人:张强 负责人:地址: 南溪区长江大道西拓安置小区129-130号 地址: 联系电话: 0831-3182555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水岸欧韵一期 ]楼宇内的一至三栋楼内的电梯厢用于环境装饰及刊登广告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基本情况: 水岸欧韵一期
项目名称:1、2、3栋楼内6部电梯广告
楼宇性质:商业住房
地址: 南溪区西城新区
电梯数量: 陆 部
一、使用范围及安装数量
1、乙方可以安装刊登广告的范围为: 水岸欧韵一期 小区一至三栋楼内的 陆 部电梯的电梯厢。
2、安装数量:每部电梯厢内安装 壹 块,共计 陆 块。
二、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商定装饰广告费为:每部电梯厢 伍佰元整,共 陆 部电梯,每部电 梯共安装壹 块,全部电梯厢合计支付 叁仟 元整。
2、支付方式:
四、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5个月 , 自 20xx 年 元 月 1 日至 20xx 年 5月 31 日止。
2、本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想继续合作,则需另行签订协议。
3、无论电梯厢内刊登的广告是否到期,本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的合作终止,乙方不得继续使用电梯厢。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电梯厢有独家广告发布权。对发布信息的数量、画面布置形式、内容享有决定权。
2、为保证效果,乙方将定期派员工进入电梯厢更换画面,甲方应对乙方人员出入小区提供便利。
3、本协议期满后,甲方如想继续和他方开展此项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刊登的广告内容必须不违反广告的法律法规,广告刊登的界定及承诺,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利于人民身心健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甲方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在乙方安装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安装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安装方式违反本
协议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修改安装方案。
2、为更好地美化电梯厢内环境,甲方有权为乙方提供合理化建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乙方实施改进方案。
(二)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任何第三方在 水岸欧韵一期 小区一至三栋楼6部电梯厢内进行相同或类似的合作,甲方授权乙方独家享有电梯厢广告发布权。
2、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如遇电梯厢改建、翻建不能正常使用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甲方有义务确保电梯内乙方装饰刊登的广告不被撕毁或被偷窃、遗失。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月 日 年月 日
营销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宜昌市国大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现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物业,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和要求
1.委托项目:①名称:平湖天下3期②位置:
2.委托期限:从20_年2月1日至20_年3月日。
3.委托性质:独家代理,即代理期内夷陵区范围内的所有销售不论以何种方式进行,均计入乙方销售任务。
4.甲方认可乙方的工作,合同必须执行。但不论合同是否延续,此前已售部分,均按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结算支付乙方销售佣金。
二、销售价格及代理佣金结算支付
1.结算底价3800.00元/平米,超出部分归乙方所有(作为佣金)。
2.佣金提成:甲方收到客户首期楼款,即纳入结算范围;佣金按元计提。
3.代理期内,签订买卖合同当日内甲方必须将结算之佣金支付现金或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4.给客户以特殊让利的处理办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超出付款方式之外给客户优惠时,采用谁承诺谁负责。即甲方承诺让利部分由甲方负责,乙方仍按标准成交额计提佣金,乙方承诺则从销售佣金部分扣除。
5.若买家签署《认购书》后悔约,其销售收入不计入乙方的任务指标。《认购书》定金将由甲方没收,其定金甲、乙双方各占50%。
6.佣金均按成交价1%进行结算。
三、甲方责任
1.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发展商营业执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
2.甲方负责制订本项目销售底价和付款方式及优惠办法,同时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①售楼书和价格表;
②售楼须知和付款办法及优惠办法;
③本项目销售进度表(截止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意见作出回复。
4.由甲方承担其自行决定的广告宣传费用。
5.负责在工作、公共关系等方面配合乙方销售的需要。
6.负责对乙方营销策划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乙方联系的客户,统一由甲方为其办理购房手续。包括签订购房合同和收取楼款。
9.认真履行向乙方和客户的承诺,保证依时将交付使用。
四、乙方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时策划本项目之推广工作,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责本项目的市场营销策划及推广计划。
2.乙方自行设计宣传资料,其印刷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的销售宣传及对客户的承诺必须是甲方认可的条款,不得夸大或欺骗客户。
4.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管理及业务指导,并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5.乙方需要寻找分销商时,分销商的所有利益分成或费用支出均由乙方自行支付,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6.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楼价表、付款办法及优惠办法进行销售。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向客户宣传或承诺与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内容不符的信息,否则自行承担其后果。
2.乙方不得挪用客户上交的房款,否则甲方有权即时中止乙方销售代理权,并对挪用部分每天按挪用金额的1%对乙方进行罚款。
3.乙方不得以甲方承销商之名义从事任何侵犯甲方合法权益和损害甲方形象的违法活动。如果由于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要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甲方不得延误支付乙方的佣金,否则,乙方每天按佣金的0.5%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单方面停止销售工作,并通过法律手段追索乙方的合理所得。
5.甲方独自承担由于未能承兑对客户的承诺而引起的纠纷和经济责任。如:未能按时交楼、房屋质量有问题、面积误差、承诺的生活服务设施未能配置以及各种费用的收取等。
6.甲方必须配合乙方销售工作,包括收款、签订《认购书》、《合同》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成交,由此造成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任务,则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竭诚合作,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经过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宜昌市国大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营销合同 篇8
第一条:广告发布概况
(一)广告发布内容:
(二)广告发布频道/频率:
(三)广告发布时间:
(四)广告发布次数:
(五)广告发布时长:
(六)其它约定: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一)本合同价款为:国民币 元,大写 圆,
备注: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于 年 月 日支付国民币 元,作为定金,待支付剩余款项时抵作价款
(二)第一次付款: 年 月 日前付款国民币 元
第二次付款: 年 月 日前付款国民币 元
第三次付款: 年 月 日前付款国民币 元
补充约定:
(三)支付方法: 『□支票』 『□转帐』 『□现金』
其他:
第三条:双方权利任务
(一)甲方权利任务
1.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干的资格审查。
2.如甲方为广告主的,应按照《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乙方供给以下文件:营业执照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德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审批机构对特别产品或服务广告内容出具的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它证明文件。如甲方为广告主的代理机构,则除供给广告主的上述材料外,须同时供给甲方的营业执照和委托协议书。甲方承诺其供给的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不违背法律规定,不侵占他人的民事权利。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于实际投播的日期、广告时长、段位等相干具体事项,可以广告投播订单的情势另行断定。甲方的订单应由乙方签字盖章确认。
4.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天前,向乙方供给广告样带及与其版本一致的广告投播订单,承诺内容真实、合法,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
5.甲方请求发布的广告属于依法必须在发布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批的,应当向乙方供给书面的相干审批文件,并保证批准文件的真实、有效。
6.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广告带所涉及的他国民事权利的合法应用允许证明。在广告中应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批准,应用无民事行动能力人、限制民事行动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批准。
7.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法支付合同价款。
8.甲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撤销广告订单。 如因特别原因需要撤销广告发布订单的,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天前,以书面签章情势通知乙方,并按该次被撤销广告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相干费用。
9.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顺延履行。因发布延迟给甲方带来丧失的,甲方有权请求乙方赔偿。如延迟发布将无法实现合同目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权利任务
1.乙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广告发布资格。
2.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发布广告。
3.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提交《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广告发布所需要供给的证明文件。
4.乙方应建立广告审查制度,配备相应的广告审查人员,审查广告样带。广告样带必须经广告审查人员签字批准后方可发布,并记载在案存档。
5.甲方供给给的广告样带内容及其表现情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或者规格不符合标准的,乙方有权请求甲方修正。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天前,将修正后的样带交给乙方。如甲方不批准修正或逾期仍未提交修正稿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请求甲方赔偿。
6.应甲方请求,乙方应如实供给监播记载。出具监播记载的机构为: 。
7.乙方应建立广告档案管理制度,自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保存本合同文本两年。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时间超过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因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供给广告样带造成本合同无法按期履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国民币 元,大写 圆。
(三)乙方已尽法定审查任务,而因甲方供给虚伪证明材料,造成广告作品侵占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广告未按约定时间播出的,甲方可请求乙方另行约定持续播出,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另行安排持续播出甲方将无法实现合同目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乙方赔偿。
(五)乙方不得擅自转变约定发布广告的栏目、时长、时段和内容。因特别原因乙方需将甲方广告调剂至其他栏目或时段发布的,需在发布日的 天前,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协商按以下方法处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发布的广告时长、内容毛病的,双方协商按以下方法处理:。
(六)乙方未尽法定的广告审查任务导致发布的广告违法,甲方可向乙方追究相应的责任。
(七)。
第五条:其他约定
因重大突发消息事件致使广告无法按约定发布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营销合同 篇9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一、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保障正常的经营活动、特制定此合同。
二、订货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备法律效力。
三、甲方接到订单电话、传真后、按乙方所需数目打包发运、并将货物的详细清单放在包件内、且在包件外注明"内有清单"字样。图书品种和新书定价可能稍有变动、结算时以图书销货清单为准。
四、甲方一般以两件为发货基数、低于此数量则改为邮寄。
五、乙方收到货后、务请及时清点核对、如有差错、请在收到货后一个月内开具查询单、传真或挂号寄至漓江出版社发行部、逾期无回告、则按无差错办理结款手续。
六、乙方在销货后及时与甲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付或拖延付款。
七、由于甲方的失误、造成货物的错发、破损、则甲方负责调换、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由于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丢失、由乙方负责协助办理索赔。
八、货物在乙方存放12个月未实现销售、乙方应予退货。乙方在退货前应及时通知甲方、且所退图书未脏、未破损、并随货附上退货清单。退书结算以甲方实际收到的退书数量为结算依据。
九、甲、乙双方如发生争执、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营销合同 篇10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项目销售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甲方“ ”项目的销售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在本
合同有效期内及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从事该项目的销售代理事务。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2.2 项目位置:
2.3 委托代理内容:
2.4 销售面积以市产权监理处核定的预售面积为准,销售价格以甲方对外统一的销售均价为准。
2.5可售面积以合同附件一的约定为准。
三、委托代理事务及期限
3.1 代理事务:“ ”项目的商铺的宣传推广及销售。
3.2 代理期限: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即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保证“ ”项目销售宣传必需品供给。
4.2 在本合同生效后 7 日内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全面的、合法的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文件(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根据相关手续、文件的办理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对因为有关手续、文件的办理而影响对该项目开发过程和进度的后果负责。
4.3 负责办理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完成商品房在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登记备案的各项手续。
4.4 甲方保证其各部门应为乙方的销售工作提供无条件协助和支持。
4.5甲方应负责乙方成交客户人员费用300元/天,个人总费用不得超过900元(报销费用只超于成交客户)。
4.6 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方式、时间、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及有关费用。
4.7 拥有项目策划、推广及营销方案和实施的最终决定权。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从本合同生效的次日起开展项目营销、推广及销售的各种工作。
5.2 利用自身综合优势进行项目的整合、销售,包装、推广,制定商铺销售及销售计划,并完成相关工作。
5.3 进行销售代理,委派本埠及外埠销售人员,并负担其工资、奖金。
5.4 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销售代理费.
5.5 对该项目的规划方案及销售价格,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设计作出调整、建议,使得更具有市场价值,但须征得甲方批复后生效。
5.6负责当地客户的接待与咨询。
5.7 乙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道德标准。若有人发生有损本项目或甲方形象与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除该人参与本项目,且乙方既定目标任务不变。
5.8 在本合同签定前,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合法的房地产销售代理中介机构资格证明。
5.9 自本合同生效后,应分阶段向甲方提供各项工作进程安排计划。
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业务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内办理委托事务,不得超出甲方
委托的权限范围开展工作。
七、关于营销推广
7.1 在本合同甲方委托的范围内,由乙方全权负责“ ”项目的营销及
销售推广工作。
7.2 乙方提出的该项目的营销推广方案中,推广方案及额外预算需报甲方审批,推广的具体实施方案或稿件必须得到甲方的确认后方可实施。不然则视为乙方单方面意见违规行为。
八、关于销售代理
8.1 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之下,甲方授权乙方全权负责“ ”项目的销售工作。
8.3关于销售代理佣金:
8.3.1代理期限内按乙方总销售额的3%计算提成。(按尾款到帐月结算)
十二、乙方保证对所代理房屋以合法的标准程序进行销售,诚实经营,绝不搞欺蒙拐
骗,不做任何损坏甲方企业形象的事,并愿为此承担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3.1 甲、乙双方均保证,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上述各项承诺而造成不良后果,除各自承担一切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3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支付该项目的应付乙方的销售代理费,逾期三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担相当于应付款项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支付时,乙方有权通过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合法渠道向甲方收取有关款项,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3.4 如无甲方授权,乙方任何职员不得代为收取购房预订金、定金和房款。由于乙方职员擅自代收款而给甲方造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3.5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及条件完成代理事务,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四、甲、乙双方向对方发出的函件、方案等文本应具备以下的形式为有效。 14.1 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文本(原件)。
14.2 如通过甲、乙双方指定的传真机发出的,则为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传
真文本。
十五、合同终止:
15.1 本合同所约定的事项全部实现。
15.2 一方有下列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
对方追究责任,要求赔偿:
15.2.1 有欺骗行为时;
15.2.2 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时;
15.2.3 因一方过错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十二、特别约定: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0条规
定所享有的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应向守约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传真:
年月 日
代理方(乙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传真:
年月 日
营销合同 篇11
客户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服务单位: xxxxxxxx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0736-xxxxx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播放小区LED电子显示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概况
(一)播放内容:甲方通过乙方的小区LED电子显示屏对本单位形象及产品特性进行宣传。
(二)播放期限: 月,即 年 月 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播放时间:发布期内,乙方将甲方的播放内容在LED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每天50次,每次时间为10秒。
第二条 合同总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一)合同总金额为:元(大写: 元整)。
(二)付款方式:乙方实行先款后播,甲方款未到乙方帐户时,乙方有权拒绝播放甲方广告。
(三)付款时间:合同签订之日付清合同总金额。
第三条 广告发布内容的确定
(一)甲方自行提供广告发布内容,且所提供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符合《广告法》规定。对一些需要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广告内容,甲方必须提供有效证件。否则,乙方拒绝播放。
(二)乙方有权审查甲方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等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在未修改之前,甲方不得要求发布。
(三)广告在发布期间,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改动广告内容。
第四条 广告内容提供方式
广告内容一般由甲方自行提供给乙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对其广告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可能导致的侵权纠纷负责。若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在播出后发生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等纠纷,一律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甲方应按期付款。如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三)甲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撤销广告。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撤销广告发布时,甲方应按被撤销未播出时段广告价款的 30%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四)乙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广告发布权。
(五)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发布广告。如因重大事件、特殊宣传活动、政府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指示或设备出现非人为故障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甲方广告停播或少播时,乙方将另行安排时间补播,确保甲方总播出时间不受影响。若因特殊原因未补足播放时间,乙方退还甲方未播出时段的广告款。补足播出时间后,乙方不予退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必须守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将向另一方按本合同金额的30%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