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行动报告锦集#】时间飞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我们的工作能力、经验都有所成长,这时候,最关键的工作总结怎么能落下!那么要如何写呢?以下是好工具范文网小编精心整理的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行动报告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纪委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有关部署和要求,根据《中共xx市xx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xx市xx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五加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教工委〔20xx〕48号)精神,学校各支部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以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具体要求,针对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家校关系等各方面着力排查整治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严格了自查自纠行动,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自查总结如下:
一、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帅承刚
副组长:张开敏、杨冬、杨猛
成员:龚汉平、李金秋、邓林、张晓玲、张棋、李正洪、黎征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负责人:张棋
联系电话:15444369
二、在治理违反政治纪律方面
1.学校认真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廉政党课、一次警示教育、一次廉政法规知识测试、一次温情谈话、一次交流活动、一次自查自纠活动。
2.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主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和相关内容进行初核。
3.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情况检查,未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
三、在奢侈浪费方面
由总务处、办公室负责,对三公经费进行专项清理,研究制定了三公经费管控办法;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将三公经费预(决)算纳入校务公开;注重节流,规范单位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完善配套监管举措,成立5人监督小组,进行监管。
四、在大操大办方面
1.由工会负责,强化监督,重点加强对大操大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学校还没有大操大办情况,今后要严格监管。
2.干部职工婚丧嫁娶事宜,严格实行申报制度,严格实行审批制度,由学校校长进行审批,并按规定报告相关情况。子女升学参军、乔迁新居、生日等事宜,学校没有审批。
3.学校利用教职工大会,开展了一次反对大操大办,树立文明新风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大张旗鼓的宣传氛围,引导广大教职工形成喜事新办、喜事简办的良好风尚。
五、在打牌赌博方面
学校制定了完善禁止干部职工打牌赌博的相关制度,并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强化禁赌意识。办公室负责,严查坐班情况,并到场镇巡查,未发现干部职工打牌赌博。
六、治理生活作风方面
1.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和信访反映的相关问题,学校没有不讲党性、不讲职业道德、不讲家庭美德,与异性进行不正当交往或保持不正当关系的情况和酗酒或者发生有损形象、与身份不相符的事件。严格执行了市、区纪委的八不准和十二严禁。
2.将生活作风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廉政承诺等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把监督关口从八小时以内延伸到八小时以外。
七、在信仰缺失方面
1.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通过政策理论宣讲、选树典型示范等教育活动,用先进的思想和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头脑,使他们树立科学的信念和崇高的理想,激发他们奋发向上的精神和创新精神。
2.讲廉政党课。学校校长给教职工讲廉政党课,讲课内容为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党纪政纪条规等。
八、在教育乱收费方面
1.学校没有办培训班、没有收费。
2.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没有收择校费。
3.学生教辅资料按规定收取。
总之,我们认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认真自查,每位党员上交一篇自查总结,树立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赢得家长的信任和拥护。
行动报告 篇2
在过去的百日中,我们团队积极参与了公司的百日攻坚行动,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我们凭借着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技能,取得了一些非常显著的成果。现在,我想要向大家展示一下我们在这次百日攻坚行动中所做的.工作。
首先,我们对目标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和安排。我们详细分析了当前的市场状况和客户需求,将目标划分成了不同的阶段和层次。我们还制定了各种针对性很强的措施和计划,以确保我们的目标能够被真正实现。
其次,我们在执行工作时,充分考虑了员工的特点和能力。我们将任务分成了不同的层次和难度,针对员工的业务熟练程度和工作能力,给每一个人指定了自己的任务和职责。同时,我们重视成果和质量,及时监督和反馈工作状况,确保任务能够按时高效地完成。
最后,在任务结束后,我们全面地反思和评估了工作的情况。
我们重点总结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了一些有效的改进和升级建议,以期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好的发挥我们的优势,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质。
总之,我们在这次百日攻坚行动中,付出了很多的努力和汗水,收获了很多的成果和收获。我们的工作激情和热情,无疑会对我们的职业生涯产生积极的影响和促进作用。
行动报告 篇3
县审改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按照《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x省推进“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根据《xxx省财政厅x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x财综〔20××〕3号)要求,xxx县财政局、xxx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及时组织开展了涉企收费清理规范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接到通知后,xxx县财政局、xxx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实施方案。及时将x财综〔20××〕3号文转发到全县所有单位,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清理,并于20××年2月27日前形成报告(含附件1、2、4)报xxx县财政局综合股、xxx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价格收费管理股。
二、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一)对已出台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
xxx县财政局、xxx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及时将中央和省出台的各项政策转发到全县所有单位,要求必须按政策执行。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情况表以及平时组织开展的检查情况,我县未发现已取消项目继续收费、不按时限不按标准执行政策等问题。
(二)对省实时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公开落实情况
xxx县财政局及时以《xxx县财政局关于转发〈xxx省财政厅关于公布xxx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x财综〔20××〕16号)和《xxx县财政局xxx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关于转发〈xxx省财政厅x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xxx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x财综〔20××]〕17号)文件对全县所有的单位进行了转发,并在xxx之窗(www.hanyuan.cn)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中进行了公示。
(三)检查的单位
xxx县财政局会同xxx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于20××年3月20日至3月22日对xxx省味佳食品有限公司、xxx中世酒业有限公司、xxx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xxx县化工总厂、xxx县宜东粮站、xxx县九襄粮站、xxx县林业局、xxx县水务局、xxx县农业局、xxx县公安局、xxx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进行了涉企收费检查以及收费公示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部分执收单位对收费目录清单公开不规范
主要体现在部分执收部门只在收费场所进行了公示,未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整改措施
县财政局将会同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到各执收单位进行检查,要求各单位认真执行各项收费政策,同时要求各单位务必立即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今年的工作举措
(一)加强政策宣传力度
通过网站及时将所有的政策转发到全县各部门,并且要求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
(二)加大对各执收单位的检查力度
联合审计、纪检监督部门一起深入基层进行检查,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xxx县财政局
20××年10月5日
行动报告 篇4
我县收到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濮阳市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濮财建〔20xx〕18号)后,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对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组织财政、发改、工信、住建等部门根据《濮阳市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细致的开展了梳理自查工作。现将我县政府欠款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欠款情况
(一)截止20xx年12月31日,我县政府拖欠工程款共计17915.27万元。
基本情况:合同金额58870.88万元;实际完成投资34874.47万元;结算金额23454.71万元;已付金额38146.27万元;拖欠金额17915.27万元;拖欠月数2-36个月。
拖欠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价款结算或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约占69.19%;其他约占25.22%;实际完成投资超概算但未报批,未落实超概算所需资金约占1.80%;、项目虽履行投资审批程序,但未落实建设资金就开工约占3.14%。
拖欠类型:工程已完工,但不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以审计未完成等为由拖延结算支付工程款约占60.57%;已办理竣工结算,未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限期支付工程款约占21.63%;其他约占12.98%;工程未完工,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应付未付工程款约占3.86%;工程已竣工,以各种理由拖延结算工程款约占0.96%。
(二)截止20xx年9月30日,我县政府拖欠工程款共计14177.79万元。
基本情况:合同金额43481.34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9738.30万元;结算金额18256.79万元;已付金额29382.38万元;拖欠金额14177.79万元;拖欠月数1-45个月。
拖欠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价款结算或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约占63.73%;其他约占30.05%;实际完成投资超概算但未报批,未落实超概算所需资金约占1.56%;项目虽履行投资审批程序,但未落实建设资金就开工约占4.66%。
拖欠类型:工程已完工,但不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以审计未完成等为由拖延结算支付工程款约占56.98%;已办理竣工结算,未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限期支付工程款约占22.91%;其他约占15.64%;工程未完工,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应付未付工程款约占4.47%。
(三)截止20xx年9月30日,我县政府拖欠物资采购款共计953.44万元。
基本情况:合同价款1449.79万元,已支付496.35万元,拖欠953.44万元,拖欠时间18-32个月。
二、还款计划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计划在20xx年年底前将拖欠企业的工程款和物资采购款全部偿还到位。
三、下步整治措施
我县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清理偿还欠款,一是严把项目审批关,严禁实施未经充分论证、未落实建设资金的项目;二是严厉查处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三是严禁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四是加强政府物资采购监管,防止未落实资金和违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实施采购行为;五是严格履行政府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将资金支付企业;六是加强对项目主管部门的督查力度,督促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完工后及时办理竣工决算;七是进一步加强审计力量,使其可以满足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需求。
行动报告 篇5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农民工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年。针对近年来农民工维权案件逐年呈大幅上升趋势,欠薪问题呈体制性、多元性、普遍性、群体性特点,清欠工作十分艰巨,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以至欠薪逃匿等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生存权益,而且恶化了经济环境,影响社会稳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极大隐患。现将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工作作以下简要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安排并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为确保20xx年春节前将拖欠工资清理完毕,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专项监督检查中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求真务实查清、查实了本行业、本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额、人数、制定了清欠计划和清欠措施。为防止专项检查工作出偏差,出漏洞,实行投诉、举报制度,县清欠领导小组设立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
(二)督促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强源头管理。我县在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发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要求承建企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提供保障。20xx年,全县有6个施工项目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4万元,缴纳保证金的用工单位无一出现工资拖欠问题。
(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强化用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用工依法管理机制,要求建设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必须依照合同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情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20xx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3%、小企业及其他用工单位签订率为85.9%,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到5057人。
(四)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深入企业和施工单位,对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的发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整改,为维护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结合执法检查,在用工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当中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维权知识,做到了检查、整改、教育相结合,使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不断增强。
(五)依法处理拖欠工资案件,保障合法权益。经过近期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摸排,基本掌握了全县各用人单位欠薪情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我们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欠一起,做到了零容忍,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xx年截止1月4日海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195人次。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8起,经调查立案22起。已结案17起,追发涉案金额133.2万元,涉及农民工295人。正在调查取证清欠的案件5起,涉案金额40.1万元(涉案金额中有一部分工程款,案件较为复杂正在立案调查取证予以处置),涉及农民工56人。20xx年立案后未清欠3起,涉案金额22.34万元,涉及农民工39人。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1起,涉案金额38.6万元,涉及农民工12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拖欠数额呈逐年增强趋势。由于开发建设步伐加快,项目建设数量和资金规模迅速增长,导致清欠工资案件数量和拖欠金额呈逐年增强趋势。二是群体性讨薪所占比例增高。基础设施建设领域5人以上集体讨薪、越级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三是处理欠薪案件的难度增大。工程管理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结算争议和欠薪逃匿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且存在案件处理难度大。四是用工单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工程建设单位带资垫资、转包分包、随意用工等现象多发,不能有效承担起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责任,加之大部分农民工知识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注意收集、保存劳动关系及报酬方面的.相关证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依法维权,往往只是凭自己的蛮道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五是工资支付制度不规范。用工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通常是先支付给包工头,然后再由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不能及时掌握工资发放情况,如遇包工头携款逃匿的情况,极易发生拖欠案件。六是劳动监察力量薄弱。人员不足和办案装备不足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三、对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的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协作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项目开工和验收时的必要条件,项目主管单位在核实保证金已缴付到位后,才能办理开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同时,要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内容列入项目建设合同条款,提供法律保障。二是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对改、扩建在内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要及时在县劳动保障监察队进行备案,并将施工队备案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程序。三是实行督查部门对项目单位的定期督办制度。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为地区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督办的重点内容,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将该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干部绩效考核相挂钩。四是实行项目的动态管理制度。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规范建设,杜绝工程中的层层转包等现象发生。如发现纠纷矛头应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及时、全力地予以解决。
行动报告 篇6
在市劳动保障局的精心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劳动保障职能作用,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力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xx年,共免费发放农民工劳动合同30000份,督促签订劳动合同12000份,清欠农民工工资总额共计5500余万元,涉及劳动者1.1万余人。主要做法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提高农民工维权能力。编制发放民工投诉服务指南,发放《告农民工一封信》;对投诉受理的条件、内容、范围、受理处理的程序等做了具体的界定和详细的说明。二是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同时,加大对各类用人单位从事人事工作人员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讲、释疑解答,编制一些看得懂、易背记、可操作的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手册和《告用工单位一封信》,印发给各用人单位,使广大用人单位进一步熟悉、了解劳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三是多种形式全方位进行宣传。通过《包河报》“劳动·就业·社保”专版、包河劳动保障网公布全市投诉机构电话和地址。制作了投诉公示牌,要求各施工单位在工地显著位置悬挂。积极联系多家新闻单位,对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报道,宣传先进、警示拖欠。
二、加强监察监管体系建设
通过“两网”,建立“一格一册”,实行分类监管,切实掌握全区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监测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和加工企业。各网格内劳动保障监察员结合开展劳动年审、专项执法检查、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投诉案件查处等工作,切实弄清网格内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每个网格建立一个用工单位名册,分A、B、C三类监管。用工规范,无投诉单位纳入A类监管,年巡查一次更新信息;有投诉单位,整改及时,用工较规范单位B类监管,半年巡查一次;用工不规范单位C类监管,每季度巡查一次。采集到的用人单位信息,通过网络及时录入或更新,及时录入监察工作信息,打牢两网化管理工作的基础,努力从源头制止拖欠。
三、切实转变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工作思路
为加大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力度,我局积极探索,努力提高服务大局、处理复杂问题以及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一是搞好协调,健全和完善联合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重点在建筑领域,我局始终加强与建管部门的.协调,充分发挥他们行业管理的优势,积极配合,甘当配角,形成合力,抓出成效。二是增加清欠工作的力量,根据工作需要,会同建设局在滨湖新区设立联合窗口,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深入开工项目,摸清用工情况,监督工资发放。三是结合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我局从源头抓起,督促新开工的建设单位签订规范的建筑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印制了适合建筑企业使用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10万份,向用工单位免费发放。四是协调司法部门提供法律服务。通过与司法局和行政服务中心协调,法律援助中心与劳动投诉窗口联合办公,及时向农民工提供有关法律服务,引导劳动者依靠法律追讨工资。五是结合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街道乡镇设立调解委员会,及时、快速调解工资纠纷案件。六是复杂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案件由区劳动保障监察队统一调度各级监察队伍人员,联合协查、果断处置、及时查处,切实提高案件查处的效率和质量,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挂牌督办案件的认定,需由案件承办人书面上报区劳动保障监察队确认。
四、打造便民服务形象
一是坚持“四快”原则,迅速及时处理纠纷,即“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办案人员对每一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处理,都必须始终以“快速”、“高质”为要求,案件处理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缩短时限,尽快处理。为此,我局大力推行劳动争议仲裁当庭裁决制度;要求每一起处理完毕的案件都应当是高质量的,经得起推敲。二是推行便民举措。发放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材料,让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常见风险等。推行劳动仲裁晚间或休息日预约开庭制度。当事人正常工作日确实无法到庭,经一方书面申请,另一方同意的;情况紧急,矛盾容易激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用人单位申诉的案件,可能给离职的员工在新单位工作带来不便的。经员工申请的,开设晚间或休息日预约庭。三是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事件坚持“四不”制度,即农民工不离开不下班、案情不清楚不离场、员工情绪不稳定不断人、问题不解决不罢手。
以上,是我局的一些基本做法,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提高为民排忧解难的能力建设,学习借鉴兄弟县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行动报告 篇7
XX县市场监督局: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药品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自食药监办〔20xx〕147号)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卫生室实际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汇总如下。
一、我村卫生室没有违法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也未购进和销售假劣药品,也没有进行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行为,购销渠道合法。
二、我村卫生室购进药品时按照规定索取了相关资质,发票等,做到随货同行,票据上所列购进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购销单位名称、购销双方的内容均一致;做到票、帐、货、款均一致。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中的.记录事项是真实完整。
三、我村卫生室未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四、我村卫生室在运输、存储条件均达到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
五、我村卫生室具有与经营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能力。
六、使用环节:
(1)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
(2)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使用质量管理制度;
(3)按规定对医疗器械采购实行统一管理;
(4)严格查验供货商资质和产品证明文件;
(5)妥善保存相关记录和资料;
(6)对无菌类医疗器械建立并执行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
XXX村卫生室负责人:
XXX村卫生室
20xx年11月13日
行动报告 篇8
根据《关于全面深入开展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本单位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
1、我局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有章可循。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出租、处置、报废等工作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
2、财务收支实行一签三审制度审批制度。设专职会计1人、出纳1人,财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较强业务能力,能按照有关财经规定记账,经费使用合理,平时报表准确、及时,数据真实,会计、出纳严格依照钱账分管的内控原则开展日常工作。
二、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财会规章制度,采用复式记帐法按月具实、合法进行会计帐务外理,未发生滞留、挪用专项资现象,日常业务收入无坐支、私设小金库和虚列支出等行为。
三、银行帐号开设和管理情况
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开立了基本账户一个账户。严格杜绝“小金库”及“账外账”等违规行为,不存在私开账户情况。
(一)财务审批。一般行政经费开支由办公室提出使用意见,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超过五千元的开支由相应股室提出使用意见,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其他人不得干预财务工作,不准指使财会人员支取现金、支票及购物。
(二)局办公经费、专项经费由财务室统一管理。
(三)票据报销。所有行政经费支出报销凭据采用税务机关统一发票,单据签报手续要注明经费开支用途,并由财会人员审核,经办人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和局长批准后方可报销。票据要真实准确。
(四)现金管理。现金库存要控制限额,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各股室收缴的各种费用,要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的非税发票,收据存根要及时交财会保存备查,严禁丢失或擅自销毁。
实行财务公开,财务室要定期向局长汇报各项经费来源和支出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确保财产安全。
四、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土地发开,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县局相关文件要求支付。上报补助资料真实,既不存在虚报冒领、恶意套取,也不存在滞留、挤占、挪用情况。
五、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设立了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等内部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并及时和会计对账,报废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及时上报。严格管理资产,未发现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较好,做好了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通过自查,我局在20xx年至今没有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等情况。
行动报告 篇9
县纪委党风廉政室:
根据县纪委《转发省纪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纪委发〔20xx〕57号)和《关于在全县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纪委发〔20xx〕64号)精神,现将本单位公职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
20xx年9月初,县委老干局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学习县纪委〔20xx〕57号、〔20xx〕64号精神,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全体公职人员个人自查申报及承诺进行专题安排,并要求工作人员对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通过全面安排部署,使全体工作人员明确了任务,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开展自查自纠
县委老干局共有5名工作人员(党员干部4人,非党职工1人)。根据单位安排部署,9月份以来,全体工作人员按照专项整治清理的7项内容认真自查;并填写《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自查情况登记表》进行自查,向单位党组织上交了个人承诺报告书,详细自查了本人及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并向党组织作出了严格遵守党纪条规,不从事不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的.承诺。经个人自查,单位党组织审核,5名工作人员均无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等现象。5名工作人员有3名工作人员(郭彩玲、刘琼、褚文成)家属子女无任何人从事经商办企业现象;2名工作人员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其中:薛增义同志家属在XX县惠民小区正门南侧经营一家小卖部,主要经营各类日常用品;宋虎年同志家属在临泽八一路口原农机公司家属楼下经营一家服装店,主要经营各类女式服装),他们均不存在利用工作便利为配偶经商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况。
三、公开自查结果接受监督
9月22日,县委老干局召开支委会议,对在职党员自查情况进行审议,并将审议情况在本单位党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开,接收干部群众监督。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坚决杜绝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经商办企业的违纪行为,为营造清风正气、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奠定了组织保障。
行动报告 篇10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XX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元府明电〔20xx〕17号)文件精神,黄瓜园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自查,及时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和监管机制,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镇的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组建机构
接到文件后经研究,我镇及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黄瓜园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负责全镇涉农专项资金清理、整顿及工作总结,协调解决清理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并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20xx年-20xx年涉农专项资金清理情况
由于涉农专项资金涉及面广,内容多,此次清理,主要以20xx-20xx年为主,现将涉农专项资金清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及清理情况
20xx年度上级共拨入我镇涉农专项资金2658.83万元;累计转付资金2569.86万元,其中:20xx年转付资金1457.6万元,20xx年转付资金1112.26万元;资金拨付率达96.65%;20xx年度滚存结余资金88.97万元。
1、20xx年度涉农专项资金支付方式
(1)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退耕还林、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补贴、大中型水库移民、小反刍兽疫扑杀补助、种植业补助、农村危房改造、低温霜冻后农业生产恢复救灾补助、农村低保、优抚定补、五保户等补助资金首先由涉及部门核实、造册、公示;其次由分管领导复核,法人签字认可;最后由镇财政所通过信用社将补助资金直接转入农户惠农存折;
(2)高龄补贴、孤儿补助、临时医疗救助等补助资金首先由涉及部门核实、造册、公示;其次由分管领导复核,法人签字认可;最后由镇民政办采取现金发放的方式进行资金兑付;
(3)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及补助类项目,首先采取公开招投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方,其次再按照项目实施进度,经现场技术监督人员确认,分管领导复核,法人代表签字认可,最后再由镇财政所将项目资金通过转账的方式支付到施工方银行账户;
2、20xx年涉农专项资金滚存结余情况
截止20xx年末我镇20xx年度涉农专项资金滚存结余88.9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20xx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14.04万元,未及时兑付的原因是:该笔补助资金属金雷村委会小雷宰村农户,由于XX县工业园区建设征用该村民小组农户林地,我镇已及时书面向县财政局、林业局请示,是否按照标准兑付,正在等待县级部门批复。
(2)20xx年点连村委会青枣种植示范园区道路硬化建设资金1万元,项目已经实施完毕,正在完善财务报账手续;
(3)20xx年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22.75万元,项目已经实施完毕,正在完善财务报账手续;
(4)20xx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41.7万元,20xx年报账手续完备,已支付资金38.45万元;实际结余资金3.25万元,剩余项目已经实施完毕,正在完善财务报账手续;
(5)20xx年水务部门“爱心水窖”专项资金3.8万元,项目已经实施完毕,正在完善财务报账手续;
(6)20xx年涉农专项其余零散资金5.68万元,正在进行核实情况,争取尽快兑付完毕。
(二)20xx年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及清理情况
20xx年度上级共拨入我镇涉农专项资金3726.78万元;累计转付资金2839.56万元,其中:20xx年转付资金2332.73万元,20xx年转付资金518.83万元;资金拨付率仅达76.52%;20xx年度滚存结余资金875.22万元。
1、20xx年度涉农专项资金支付方式
(1)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退耕还林、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补贴、大中型水库移民、种植业补助、农村危房改造、城镇低保、农村低保、优抚定补、五保户等补助资金首先由涉及部门核实、造册、公示;其次由分管领导复核,法人签字认可;最后由镇财政所通过信用社将补助资金直接转入农户惠农存折;
(2)高龄补贴、孤儿补助、临时医疗救助等补助资金首先由涉及部门核实、造册、公示;其次由分管领导复核,法人签字认可;最后由镇民政办采取现金发放的方式进行资金兑付;
(3)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及补助类项目,首先采取公开招投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方,其次再按照项目实施进度,经现场技术监督人员确认,分管领导复核,法人代表签字认可,最后再由镇财政所将项目资金通过转账的方式支付到施工方银行账户;
2、20xx年涉农专项资金滚存结余情况
截止20xx年4月底我镇20xx年度涉农专项资金滚存结余875.2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20xx年退耕还林财政资金11.03万元,未及时兑付的原因是:该笔补助资金属金雷村委会小雷宰村农户,由于XX县工业园区建设占用村民小组农户林地;
(2)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安居工程、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农户建房等补助资金163.04万元,未及时兑付补助资金的.原因是:农户住房正在施工,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后,再按照工程进度兑付补助资金;
(3)20xx年工业园区征地专项资金246.96万元,未及时兑付的原因是:征地群众工作正在进行,待农户签到协议后,再按照补偿标准及时兑付资金;
(4)20xx年度财政扶贫专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抗旱应急、城镇供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滚存结余454.19万元,未及时兑付的原因是项目正在组织实施,待完工后,财务手续完备后,我镇再及时支付剩余资金;
三、主要做法
1、早动员、早部署,自收到元府明电〔20xx〕17号我镇立即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熟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2、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按照检查内容对20xx-20xx年度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四、存在问题
1、部分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往来款项挂帐,有些项目直接到村,反馈到财政所冲账有一定时间性,导至未冲帐,我镇已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理资料进行核账。
2、部分资金无法及时兑付,少数农户不能按时领取资金,这是由于农户“一折通”存折丢失、姓名出错等因素造成,已督促镇财政所派专人进行处理;
3、部分项目竣工后报账不及时,导致镇财政所无法及时转付资金,核销账务,已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清理,对不完备的资料进行补充;
通过此次清理和清查,我镇涉农专项补助性质的资金已按照上级要求全部发放到农户惠农存折;涉农项目资金已按照上级下达文件要求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能有效的发挥它的作用。未发现资金多头申报、套取及资金截留、挤占、滞留等现象,无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由于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自纠自查出现问题边清边改,边查边纠,及时协调相关单位,使涉农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使农村基建设施能发挥效益,把党和国家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行动报告 篇11
根据县财政局略财发〔20xx〕25号《关于开展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发放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工作情况报来: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我局先后召开了局务会和全体干部会,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了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到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参与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工作顺利进行。
二、对照要求,全面细致摸排
按照《通知》要求,我们采取干部自查和逐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做到“五查三对照”(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等,对照本人档案与基本信息、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按照检查的8种重点内容,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摸排检查,我局系统没有发现检查的8种重点人员。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把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放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作风教育,引导干部增强岗位意识、奉献意识和为人民服务意识,争先创优;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进一步挖掘干部潜力,激发干部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行动报告 篇12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从5月5日开始,到8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全面、彻底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密防范各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落实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结合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的指示批示,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活动月的领导,我镇于年初印发了《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在安全工作中我镇党委书记、镇长亲自安排部署,亲临一线现场检查,亲自过问隐患整改情况,亲自协调解决各类安全隐患。同时,镇党委、政府明确要求,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保证工作经费,明确分工,各安全生产机构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层层加强领导,各负其责任,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针对部分群众、个人和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用电用气、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认识较差的情况,我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展板、脱贫攻坚入户等有效载体对群众进行广泛宣传,要求村社每周进行一次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日常安全注意事项,每季度召开“三主一员”教育培训会,邀请升中六中队、大坪联合执法中队的同志对重点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极大的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形成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积极有效治理八月份是安全事故的多发易发时段,由于天气较热及学生正值暑假末期,学生外出及强对流和暴阵雨天气较多,我镇结合实际组织安全生产办公室人员、国土所、派出所、学校、医院、燃气公司、兽防站、等多个部门,组成联合检查执法组,对全镇的加油站点、堰塘、水库、砖厂、餐饮店、养殖场(户)烟花爆竹经营户、学校、企业和机动车辆进行检查,对无证经营、非法经营、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个人、企业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停业整改。村(社区)对辖区内的山体沟壑、堰塘、水库、道路交通及防护设施警示标牌等有潜在隐患的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整改并进行网格化管理,查出安全隐患一处。全镇新增地质灾害和道路交通及塘库河流等防伤害警示标语标牌33处。查处违法行为12起,停业整顿企业1家,治理安全隐患共4处,其中地质灾害2处,学校周边安全2处,水上交通安全0处,燃气安全1处。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明显好转。
三、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全镇的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主要原因是:
一是村道公路由于山陡路窄,加上个别机动车驾驶员不按章守法,容易发生地质灾害和交通事故;
二是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仍然有待提高,个别群众有侥幸心理;
三是汛期的水上交通安全存在薄弱环节;
四是执法力度不够。
针对这些问题,我镇将进行专题研究,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逐步完善,结合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共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