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领指标申请书十篇#】在人们物质精神需求不断增长的今天,申请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需要注意问题。写申请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好工具范文网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领用申请书,欢迎大家分享。
领指标申请书 篇1
xx校领导:
我叫xxx,今年xx岁,身份证号xxx,系我校xxx系xx学生。
由于本人要结婚,需要使用我的户口页,现特此申请,时间为xx年xx月xx日到xx日,用完后保证及时还回。
申请人:xxx
xx年x月x日
领指标申请书 篇2
中山市总工会财经事业部:
我单位申请领用《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请予审批。
票据名称:
申领数量:
申领单位:
尚未核销数量:
实际发放数量(总工会填写):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
领指标申请书 篇3
______县国土资源局:
我是______镇村小组成员,因______需要在本村(地名)的______上兴建。长______米,宽______米,面积______平方米,东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交界,现申请上级国土部门给予批准用地手续。
村小组会议讨论意见(盖章)
村委会讨论意见(盖章)镇规划部门意见(盖章)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
__年__月__日
领指标申请书 篇4
____县国土资源局:
我是____镇村小组成员,因____需要在本村(地名)的____上兴建。长____米,宽____米,面积____平方米,东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____交界,现申请上级国土部门给予批准用地手续。
村小组会议讨论意见(盖章)
村委会讨论意见(盖章)镇规划部门意见(盖章)
申请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领指标申请书 篇5
xxxx政府:
我xxx所因工作需要,改善办公环境,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以方便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业务,更好的服务于我镇中心工作的'开展,现需要领用电话号一组,传真机一部,电话二部,办公桌椅需要一套,更换两套,另因有新职员入职,需要配备电脑一套。
当否,请批示!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领指标申请书 篇6
办公室:
为了规范签约行为,防范合同风险,确保我方主体资格在工程合同及其合同项下的各类文书中的合法性,方便我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特申请领用编号xxxxx福建成信绿集成有限公司安徽中烟黄山精品线项目部(印章名称)。
我单位保证按照公司的制度严格保管印章,如有违背,将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领指标申请书 篇7
尊敬的领导:
为丰富我班团员的.课余生活,进一步提升我班团员生活的质量与水平,创新团的组织生活形式,丰富团组织生活的内容,充分发挥基层团支部引导团员青年、服务团员青年、凝聚团员青年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团员青年参与团组织生活的热情,所以需开展团组织生活。
由于开展团组织生活需要借用教室,所以希望在本月xx日(周x)上午10点到11点借用xxxx教室,还望批准。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领指标申请书 篇8
尊敬的校内文明督察队:
我"xx环保协会,由于在近期要开展xx省第六届绿色营活动,在活动期间因宣扬需要,需摆放xx块宣扬板或悬挂xx条横幅进行宣扬,我们肯定根据督察队的要求去做。特提出申请!
活动时间:7月18日宣扬时间:5月7到11
活动意义:利用暑假的时间进行一系列环境爱护调查,训练和宣扬,增加高校生的.力量,同时为环境爱护做出我们能做的一些事情。
宣扬板内容:绿色营沟通横幅内容:无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领指标申请书 篇9
______人民政府:
我乡中心小学建于上世纪70年代,因校舍为D级危房,继续使用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且原址无发展空间,无法满足扩建要求。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实际情况,我乡决定将东源中心小学进行搬迁,新校址选择在东源村坪窝,距离东源中心地带约1公里。根据生均面积29㎡计算,规划面积应不少于33亩,其中一期工程用地面积22亩,该地块符合我乡总体规划,已列入教育用地规控;二期工程11亩(该地块为耕地,需调规)。
县发改委已对搬迁项目批准立项,目前我乡已经完成勘探、设计、一期征地等前期工作,但土地划拨手续迟迟不能批复,原因是国土局须征收规费45万元,而我乡财政困难无力支付,导致建校工作迟迟不能启动。在学校搬迁刻不容缓的情况下,请求县人民政府大力支持,划拨我乡中心小学建校用地,并减免相关规费45万元。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领指标申请书 篇10
xxxx政府:
我xxx所因工作需要,改善办公环境,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以方便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业务,更好的服务于我镇中心工作的开展,现需要领用电话号一组,传真机一部,电话二部,办公桌椅需要一套,更换两套,另因有新职员入职,需要配备电脑一套。
当否,请批示!
xxxxx所
20xx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