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推荐#】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的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学习和工作中的优缺点,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那么总结有什么格式呢?下面是好工具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司法所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篇1
20xx早已结束,20xx年度已然开始。回顾过去的一年,我感慨万千,我从公安转行四年了,律师工作也整整干了四年,四年下来,我深深体会到律师这条道路的艰辛,更不敢说自己学艺已成。为了更好地做好下一年的工作,现对过去一年律师工作做一下总结,我认为,只有更好地总结过去,才能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以便指导下一年的律师工作,因为我认为总结永远比学习更重要。
一、在思想品德方面。
我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坚持国家宪法和法律精神,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并对国家颁布和修改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的学习,跟上法治发展的脚步。
二、在政治学习方面。
虽然我很少观看新闻联播,但是通过网络、各类论坛、微信等新媒体,对国内外重大事件和我国政府的对策都时时关注,特别是一些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同时,也利用新媒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三、办理业务方面。
这一年里我所办理案件的数量上明显增多了,案件类型上也有所丰富。全年共办理民事案件30余件,刑事辩护10余件,法律咨询70件。在办理各类案件过程中,我认真分析法律关系,研究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规,拟写辩护词和代理词,整理并制作证据目录,找出案件的争议焦点,通过办理各项案件从中学习和锻炼了业务能力,也从中温故了法律知识。针对普通民、刑事案件,我通过提供法律服务,让每个当事人都充分行使了法律赋予他们自己权利,彰显了法治的'精神。在平日的法律咨询过程中,大部分是婚姻、赡养、财产分割、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对于每个前来咨询的当事人都耐心倾听,认真说理释法,耐心解释,提供良好的法律意见,化解社会矛盾。
四、培训学习方面。
每年省市律师协都会为律师组织各种各样的培训,培训有网上培训、现场业务培训等各种形式,去年我在网上听课主要涉及民、商事方面的,也多次参加省律协组织的现场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我从中学习了不少专业律师的工作方法和业务知识,为自己的`成长起到了良好的帮助作用。
五、存在的不足。
我觉得工作就是一个镜子,他会给我们一个反射。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如果你今天不认真工作,那么明天你将会努力找工作。工作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认真对待,它给了我们尊严,给了我们脸面,更何况我们所从事的每一件事都会关乎到当事人经济利益、人身权益甚至是生命的得与失、增与减。我常会自问,我是否做到了。所以我会经常反思自己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我发现过去一年中,我的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首先,工作细致程度有待提高。尽管案件办理相对多了,但是有时候也会发现在证据审查及文书书写方面还是存在不够细致的地方,没有做到精益求精。另外,在接待当事人方面,有时候不能很好地拿捏到位;其次,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不够。对于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熟悉程度还是不够,不能做到有问必答,烂熟于心的程度。由于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较快,要求我们律师也必须及时更新我们的知识,这样才能跟上形势的发展需要。再次,业务结构不合理。虽然今年我的业务创收也还可以,但是仔细分析下来,我存在的问题是我所有创收均来自诉讼案件,没有一个非诉方面的。因为业务结构不合理,我们会随时面临断炊的可能,这一点我的感触特别深。
回顾20xx,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成绩的背后,我更多的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今后我将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篇2
XX年,我局的信息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不断加强信息反馈力度,全面完成各项信息报送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年共编发《司法行政简报》42期,《普法简报》16期,《创先争优简报》12期,《环境整治简报》13期,约稿信息3篇,组工信息5篇,上报信息合计91篇,共被采用23篇。其中被《xx法制报》采用2篇,德阳市司法局采用信息5篇,新xx采用2篇,xx信息采用4篇,xx政务信息采用8篇,创先争优办采用2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信息工作任务。
一、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司法行政部门职责,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广司发[XX]20号)和《关于印发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通知》(广司发[XX]41号),同时确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落实了一名信息工作人员。领导的重视和后勤的保障,确保了信息工作有序、健康的开展。
二、健全完善信息工作机制
一是下达信息报送目标任务。年初,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对信息报送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并下达到各科(室)、司法所;同时将信息目标任务纳入机关各科室、所的年终目标考核,与年终工作津贴挂钩。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根据信息工作的特点,局对各科室的信息工作进行了明确,办公室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科室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相关对口信息工作的落实;三是坚持信息统计通报,实行按月通报制度。办公室对各科(室)、所报送信息进行汇总,每月统计,并将信息报送情况予以通报。截至12月,局共收到各科(室)、所共报送信息312条。
三、多渠道,拓展信息载体,使信息工作不断适应发展的新形势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使信息工作不断适应发展的新形势,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一是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工作,使办公室及时、准确的`掌握第一手材料,确保信息报送及时性和真实性;二是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对全局干部职工信息写作的培训,提高了信息质量。6月11日,办公室主任曾洪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信息写作培训;三是采取约稿形式,大力拓展信息渠道。局适时对各科(室)、所采用约稿方式采集重点、亮点信息,全面掌握了本部门司法行政工作的工作动态。
今年,我们的信息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新时期信息工作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报送的信息数量多,但质量不高;上报信息滞后,不能及时有效反映工作动态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干部职工的信息工作意识,进一步抓好信息报送工作。同时,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及全局重点、难点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信息服务平台作用,不断把信息工作推向深入。
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篇3
一、全力防范虚假赔案,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去年余杭支公司有位离职员工方忠良,利用职务之便,与修理厂勾结,采用汽车套牌、虚假的发票、制造假事故等非法手段,而且通过诉讼来达到其赚取或骗取保险金的目的。在我们与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和杭州营业部的配合下,不仅粉碎了其企图,而且争取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其中两起典型案例,涉案金额就达到14万余元。通过我们的努力,防止了公司损失的发生。这两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一起是用他人名义买得二手车然后套用河南电力公司的号牌,制造单方保险事故,谎称车辆是方忠良母亲顾美珍所有,以原告顾美珍的名义,由方忠良作为代理人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诉讼标的8万余元。案件发生后,通过永安河南公司协查得知,河南省电力局的车辆不曾到过浙江,而且事故发生时,该车辆停在电力局大院没有使用。挂真实车牌的车主河南电力局出具了所有权证明,这直接否定了方忠良向法院提交的其母亲是车辆所有权人的事实。我们去过公安、法院,还多次向保监局反应情况,经过努力,方忠良向法院撤回了诉讼,放弃了车辆的理赔。
几个月后,方忠良又以他母亲的名义就另一辆宝来汽车向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车辆也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发生的单方事故,交警事故认定书是在事故发生10来天之后补开的。方忠良用一张假的汽车修理发票向法院主张保险赔偿近6万元。该案我公司定损员定损3万余元,一审由杭州营业部法务人员参与了诉讼。一审法院按全部支持了顾美珍的诉讼请求。
本案二审由本法律顾问担任诉讼代理人。起先中院法官认为,既然事故是真实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是没有道理的。在与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多次沟通后,我提出了有力伪造假的发票证据,并且把河南电力局的案件作了书面报告,要求中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经过两次庭审,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顾美珍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按照本代理人的请求,将案件进行了移送。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中。
仅上述两起事故,经过我们法律顾问的努力,就为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14万余元。
二、积极参与理赔案件处理,尽力使公司在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
由于分公司很多机构都由法务岗参与诉讼工作,因此真正委托法律顾问应诉的案件不是很多。一年来共委托案件十余起。但是这些案件,基本上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下是一些案例说明。
杭州滨江区的章毛案,章毛开车撞死了人,理赔案件在交强险结案后,受害人亲属反悔,以城镇标准为诉讼请求,把侵害人和我公司一起告上了滨江区人民法院。起先主审法官认为这个案子中,保险公司应该按照城镇标准理赔,在三次庭审后,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终于判决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湖州茂兴化纤有限公司雷击案,原告茂兴化纤有限公司要求我公司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而本案在理赔过程中对于保险责任是没有争议的,只是赔偿金额存在异议。接到委托后,我们分别向浙江省气象局和湖州气象局取证,得到证据表明,原告主张的时间没有发生雷雨天气。于是我们按照拒赔处理,后来在法官的主持下,该案以明显有利于我们保险公司的调解方案进行了调解。
绍兴凯利达纺织品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原告绍兴凯利达纺织品有限公司的驾驶员肇事后逃逸,但是我公司在承保时未妥善尽到保险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一审按照近40万判决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二审经过努力,以23万元赔偿金额的方案进行了调解。
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篇4
今年上半年,xx司法所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责,切实承担起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安置帮教和法律援助等任务,并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现将半年来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下阶段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
目前,我镇设有镇调委会1个和8个村级调委会,共有人民调解员35人。上半年,全镇共发生各类民间纠纷17件,调处17件,调解成功16件。其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10件,调解成功9件,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7件,调解成功7件。我所坚持不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每月一次,并按照上级要求于每月25日前上报月报表和月工作小结。
(二)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针对大量外出务工人员法律知识浅薄,重点宣传了《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指导务工人员依法就业,依法维权,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是开展“主题教育”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各村及街道宣传栏、拉横幅、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及法律书籍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尤其抓住“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主题。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单及法律书籍1500余份。通过举办普法活动,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扩大了普法覆盖面,使自我维权意识深入人心。
(三)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不断探索、改进、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强化自身服务水平,加强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二是积极开展帮扶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真正做到有援必援,应援尽援。
上半年,共接待来电、来信、来访咨询47人次,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件。
(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两类人员的日常监管工作,杜绝重新犯罪,确保社会稳定。二是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两类人员的思想稳定转化工作,开展重点走访和管理,切实掌握两类重点人员动态,确保社会安全稳定。三是加强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及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手机定位跟踪。
截至目前,我镇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3人,累计解除社区服刑人员69人,目前在册14人,其中缓刑13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无失控漏管现象,在册社区服刑人员都能遵守矫正工作相关规定。
上半年,接收刑释解教人员7人,目前在册111人,现已全部落实帮教人员、方案和建立个人档案,回归人员无一脱管,无一重新犯罪。
(五)加强业务培训
我所于20xx年4月21日举办司法行政综合业务培训班,参加培训有各村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普法骨干共36人。周副局长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分别就如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能力、社区矫正业务知识、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工作等与“依法治村”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全体培训人员还就今后一个时期怎样抓好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提出了不少有益意见、建议和看法。
(六)加强请示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一是坚持定期汇报制度。我所在工作中除向分管政法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随时汇报工作外,还坚持定期于每个季度末,向镇党委、政府及人大三大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汇报的工作内容有,每个季度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当前我镇面临的情况、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等,争取领导对我们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解、重视与支持。
二是坚持服从党委政府的领导,统筹安排,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有序推进本所业务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参加精准识别残疾人户、低保户、诚信计生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及党委政府的其他中心工作。
三是坚持协助政府调处“三大纠纷”工作。我所按照县局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案件的排查工作,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处置意见,并积极参与案件的调处工作。
上半年,党委政府以文件形式或其他形式转交办理或配合其他工作组办理的相关纠纷案件6起,还参加安置拆迁征地及精准扶贫等其他工作。为维护当地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尽职尽责。在调解过程中,我所干警作用明显,成为调处办的中坚骨干,得到镇领导的好评。
1、对村级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不够,缺乏科学管理,难以形成稳定的信息报送机制,出现纠纷长拖不调、瞒报等现象。
2、普法力度有待加大,法制宣传形式单一,宣传面不够宽,群众法律观念较淡薄,法律意识不够强。
3、“三大纠纷”案件多且复杂,调处工作难度很大,占用我所人员时间极大,影响了我所业务工作的开展。
4、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5、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
6、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总体素质。
7、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
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篇5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乡村法律服务作为连接法治建设与农村发展的桥梁,其重要性日益凸显。本年度,我们紧密围绕“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的核心目标,积极探索和创新乡村法律服务模式,致力于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送达田间地头,为构建和谐、法治、繁荣的乡村社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一、工作回顾
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我们积极推动乡村法律服务站(室)的建设与完善,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个法律服务点,为村民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治宣传服务。同时,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形成了一支专业、高效的乡村法律服务队伍。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乡村实际,我们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法治宣传片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提供精准法律服务:针对乡村地区常见的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矛盾、农民工权益保护等问题,我们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基层,开展一对一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有效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维护了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推动法治乡村建设:我们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建立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村民自治机制等。通过法治手段促进乡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成效
经过一年的努力,我们的乡村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方面,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维权的能力显著提高;另一方面,乡村地区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同时,我们的工作也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广大村民的认可。
三、展望未来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化乡村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和方法,努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同时,也将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我们相信,在全体法律服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乡村法律服务工作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篇6
根据盛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法律援助工程”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三、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000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35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00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篇7
在过去的上半年中,卧里屯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卧里屯街道的双重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卧里屯辖区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卧里屯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各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二、 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40件,调解成功38件,其中邻里纠纷31件,婚姻家庭纠纷8件,债务纠纷1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卧里屯辖区的社会稳定。
三、“六调联动”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六调联动”体系,落实“三横三纵”调解工作运行模式,推动联动调解机制向社区延伸。
一是强化意识。3月23日,司法所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调访信息员和义务巡逻队成员,成立了综合调处室,制定了综合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即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综合调解工作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召开,及时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通过宣传、讲解,每个成员都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形成网络。通过居民推选出20名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区居民担当义务调解员,成立了“远亲不如近邻”群众调解队,负责各社区的矛盾纠纷调解、上报工作。3月16日,卧里屯司法所邀请群众调解队的义务调解员、社区警务五队队长、街道妇联主席及社区调委会主任召开“群众调解之家”座谈会。群众调解队建在社区,有利于紧密配合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居民纠纷,维护辖区稳定。
三是联合调解。卧里屯司法所与卧里屯分局社区警务五队、六队、卧里屯街道综治办、社区居委会、群众义务调解队联合建立综合调处室,实施“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完善机制、做实基础”的`工作模式。社区民警接到报案后告知司法所,在综合调处室共同调解。3月26日,综合调处室调解的张某与蒋某因争夺房产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并在大庆电视台的大城小事栏目中跟踪报道了联合调解的全过程。
四、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卧里屯辖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水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6月1日在卧里屯大街举办了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
年初以来,卧里屯司法所的普法博客充分发挥了普法宣传作用,我们按时更新博客内容,上传工作动态,并及时回复居民的咨询,这种普及面广,互动性强的普法方式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在大庆电台百湖之声栏目和区电视台龙凤新闻中做了专题报道。
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篇8
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稳步有序地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法律援助民生工作有序推进
市法律援助目标任务:提供法律援助:381人:办理法律案件15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351件;今年截止10月25日,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来电、来访咨询共计232人次,代书120份(其中:公证援助35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其中撤销援助2件、撤诉案件1件):其中刑事13件,民事8件(妇女4件),已结案22件,完成率达166%,办理法律援助事项396件,完成率达104%。
二、法律援助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大扶贫”战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增添新举措,把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让法律服务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一是开通了精准贫困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年为全市贫困户写了诉状10份,接受咨询17人次,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公证事项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累计为20户精准贫困户提供了公证法律援助(异地搬迁承诺公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减免公证费用,为我市社会稳定有序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严把案件评查关,提升法律援助质量
一是为加强法律援助管理,严把案件质量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升法律援助公信力,20XX年3月27日,市司法局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小组(由市司法局班子成员、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政工督查室、基层股、行政办公室等10人组成)。案件评查小组对全年结案的24件法律援助案件(其中:刑事案件13件、民事案件11件)进行了评查,重点评查案件办理程序是否合法、案件办理要件是否齐全规范、案件办理质量是否合格等,并对案件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正,要求整改。
二是开辟军人法律援助通道。积极开展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制作了军人法律服务卡1000余份,为需要法律帮助的军人开通了绿色通道。
三是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按照州司法局和州法律援助科要求,今年上报法律援助典型案例2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扫黑除恶”工作,对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和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及时上报政法委,全年上报2件案件。
四是严把法律援助资金收支关。今年共有法律援助经费1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9万元(含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50000元,20XX年省厅拨付的专项法律援助经费40000元整),市级财政配套拨付1万元(民生资金1万元)。资金使用在案件评审合格后,严格按照《州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阿州财行(20XX)71号和《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马尔财(20XX)189号文件、《关于加强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阿州司发(20XX)6号及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行支出。全年共支出法律援助资金67750.00元,其中县级财政拨付1万元民生经费支出案件补贴1万元,经费使用完成率100%;在上年结转资金中支出援助案件、咨询、代书补贴57750.00元。
四、围绕中心工作,加强法治宣传
一是强化对军人的法治宣传。今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参与法律宣传,编制法治宣传简报7期,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制作并发放“军人法律服务卡”500份;
二是积极开展特殊人群以案说法。3月份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在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对市19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以案说法”,针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普遍存在的法律意识较差、法律知识欠缺等不足,深入浅出地解读了与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治安处罚法》、《刑法》、《信访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大家必须认真学法、依法办事。并强调了社区矫正期间违反规定或重新犯罪的严重后果并提供了免费法律咨询,为社区矫正人员敲响了警钟,为社区矫正人员学法懂法守法,规范言行,顺利地渡过缓刑考验期讲座提供了法律支持。
三是积极配合宣讲《宪法》。5月,为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全市机关单位党务干部培训进行了《宪法》宣讲培训。
五、加强司法鉴定,两法衔接平台管理建设工作
今年,根据州局下达的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和法律市场需求,拟定司法鉴定计划,并建立司法鉴定台账和档案,同时将法律援助的鉴定案件纳入案件质量评查体系,予以认真客观的进行评查,接受咨询4人次。
按时的登录关注“两法衔接”工作平台,确保平台畅通正常运行。
六、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认真完成执法人员申报工作。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完成申领申报我局16名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资料录入,及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网络培训工作。
二是及时强化案件录入。按照政府法制科、政务中心行政执法的要求,及时完成行政权力一体化平台案件录入工作,全年录入案件56件(其中:行政检查1件,公共法律服务事项55件)。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为促进律师法律服务机构规范执业,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按照年初制定的季度一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于20XX年3月13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红征律师事务所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看硬件设施等方式,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制度建设、案件质量、执业年度考核和案件档案管理,律师的执业资格年审、错案、投诉举报案件等进行了全面检查。为了规范执业提升办案质量,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律师办理非诉讼案件归档方面也提出了一点要求,要求在6月前完善非诉讼案件的归档和管理。还要求律师事务所要坚持对案件质量常抓不懈,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必须接收局党组和局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在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的同时严格执行《律师法》各项规定,全面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和案件责任制。
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篇9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深化网格化管理,着力贯彻落实服务民生、改善民生、创先争优的工作要求,全局上下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实事工作,努力把便民理念贯穿到法律宣传的全过程,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制定方案,高标准落实实事项目
局党组高度重视公开承诺办实事工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将公开承诺项目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确保承诺事项突出司法行政业务特点,能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和方便。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方案》确定的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公开承诺的5件实事,以网格化为载体,覆盖了依法治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司法行政职能的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承诺内容的科学合理性。为抓好承诺的落实,进一步拓宽服务群众的渠道和途径,不断丰富服务群众的内容,我们对承诺事项进行详细的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落实措施。
二、落实为民承诺,畅通网格运行流程
区司法局建立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公开承诺事项,做到践行承诺、服务为民。
一是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机构网格。在xx、xx新增x个法律援助受理点,在xx、xx新增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新增站(点)全部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在上半年的援助案件受理中,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x件。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组团发展,创新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形式。组建法律服务顾问团,广泛开展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网格活动,面向基层群众,结合各个网格不同的工作特点,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三是实现公证网格化建设服务到户,畅通公证办证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当事人实行公证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方便群众办理公证;对涉及残疾人、低保户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减收公证费用。今年上半年,共办结公证x件,为老弱病残人员上门服务x起,无一起投诉案件发生。
四是落实网格化集中活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人民调解春风化雨”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化解涉及民生的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共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x起,调解成功x起,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为维护我区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是以创建安置经济实体为工作重点,努力拓宽安置帮教渠道,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借助三级网格、民调员分包到户,对辖区回归人员全部落实了跟踪帮教措施,重新犯罪率为零,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截止6月底,我区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x人,落实安置帮教措施x人,空挂x人,没有一人重新犯罪。
六是有效运用网格化管理,推进普法工作阵地化建设。在一级网格中选定xx、xx2个板块,进行法制阵地建设,通过班子成员整体协调、司法所所长具体安排工作,目前确定在xx建立“法制公园”,在xx建立“法制长廊”,设置固定宣传版面、指示牌、宣传标语以及墙体漫画,加强对宪法、计划生育、婚姻家庭、劳动保障、交通安全等与市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进一步体现法制宣传形式的艺术性和群众性。
三、健全网格架构,凸显五重效应
一是社会管理触角有效延伸。进行区域网格化划分,建立各级网格单元x个,以公开承诺事项为载体,把管理服务延伸到户,实现管理服务全覆盖。
二是管理服务更加到位。依托网格化管理,健全信息化管理平台,构建专业化服务团队x个,为网格内群众建立人民调解、公证、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深化公开承诺服务项目内容。
三是矛盾化解更加有力。实行包网负责、责任到格的社会联动大调解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落实、生效在每一个格里,做到“凡事不出格”,服务在身边。
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篇10
枞阳县司法局聚焦公共法律服务,以“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力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形成,努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法治人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让“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多面手”;加强“关键少数”普法,完善基层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村支“两委”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基层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让“关键少数”成为乡村振兴的“领跑员”,同时选聘法律服务志愿者与全县214个行政村对接,实现“一村一法律服务志愿者”全覆盖,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细胞”。截至目前,该县214个村居累计“法律明白人”642人,法律服务志愿者261名。
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法治文化。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贯彻,结合民法典的实施,对乡村振兴和“三农”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全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高市民法治文化素养,构建“尊法、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法治氛围,繁荣乡村法治文化。同时,强化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充分发掘互联网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向农村基层延伸,打通农村法治文化服务供给的“最后一公里”。目前,该县已建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6个,法治文化创作基地2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5个,法治公园1个,法治文化长廊12个 ,已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5个。
公共法律服务+乡村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拓展“3+x”服务模式,指导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完善非诉调解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力量重心下沉、人民调解方法多元聚合,强化区域网格诉调对接机制,从而进一步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让和谐稳定成为乡村振兴的底色。目前,该县有镇级人民调解组织16个,村级人民调解组织21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6个,累计调解员1337位。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66起,预防矛盾纠纷139起。
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法律援助。完善机制,在全县成立1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和214个法律援助工作室,方便村民能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真正实现法律援助服务“零距离”。优化服务,将农村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将涉及婚姻家庭、劳动就业、工伤事故赔偿、土地承包、抚养/扶养费纠纷等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权益保护案件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充分发挥援调对接功能,坚持援调共济、以调为主,援助兜底,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的优势,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20xx年以来,累计办理农村法律援助案件267件,提供涉农法律咨询482人次。
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篇11
20xx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五五”终期验收
“五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
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
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
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
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
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
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
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
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六)加强公证律师队伍管理,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公证律师队伍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经济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巩固这个作用,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还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加强教育整顿和规范化建设,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坚持司法行政机关督导与自查自省相结合、坚持纠违查错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第二探索建立公证律师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深化管理模式,实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公证律师的行业管理和处所内部的自律性管理的有机统一。第三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公证律师业务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形成监督合力。第四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公证律师队伍建设中的政治保障作用,不断提高公证律师队伍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使公证律师各项工作在稳步高效的基础上,在科学规范的管理下,有条不紊地开展下去,为群众提供更完善、更人文化的服务。
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篇12
今年,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所辖涡阳、蒙城、利辛、谯城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我们积极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我们和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法律在线”节目,每周两期,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安排执业律师、公证员轮流上线,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解答法律咨询385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评价。我们和市电视台联合开展了“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活动从五月中旬起,每逢周六、周日,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都指派市直律师事务所轮流设置展台,指定律师在市区的主要街道、大型超市门前以及乡镇集市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截至六月底,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26件,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一千一百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亳州市电视台的全程采访报道,也进一步扩大了这次活动的影响力。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集市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指派律师参与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报社、电视台等媒体还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对外形象。
2、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事实依据。
上半年我们重点进行了两项较大规模的社会调研活动:一是就如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行深入调研;二是就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展开专题调研。三是就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问题展开调研。三项调研历时近三个月,我们通过向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向受援群众回访征询,向社会公民发放征询意见表及随机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方法,尽量扩大调研覆盖面,拓展调研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省法援中心提供了书面调研报告。
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篇13
xx镇今年上半年以来,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的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认真落实维护稳定责任制,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维护我镇稳定,着力打造“平安泊头”。回顾全年来的工作,特总结如下。
一、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1、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共3人,其中大专1人,并专人专职。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制订了《司法所的职责及规章制度》;
2、司法调解中心成员15人,其中大专15人。今年上半年以来,调解纠纷4起,调处率达100%。处结率成功率达98%,减少了矛盾纠纷和集体、越级等事件发生。
3、安置帮教工作。2003年和2004年刑满释放人员9人,我们对他们进行摸底排查,规范档案。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我所制订了《xx镇20xx年普法工作计划》,并以党委文件发至各村、各单位,对全镇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并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印发普法宣传资料300余份,充分利用在校学生带回家庭,带给邻居的形式,发至各户,教育面达80%,制作普法宣传版面150余块;利用通俗、顺口的语言向群众宣传各种法律。
2、“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据县民政局、县司法局联合下发的棣司发[2006]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泊发[2006]22号文件“关于xx镇开展‘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泊发[2006]21号文件“关于成立xx镇‘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本着九个标准,对全镇52个村一一核查,凡基本符合标准的,向领导汇报后,民政所、司法所联合一一自查,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觉得符合标准的,写成汇报材料,上报司法局。
三、“148”法律服务建设
1、“6427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在不断完善办公设施和提高值班人员素质的基础上,开展了各项业务工作。一年来,共接到52个,当场解答52个。“6427148”受到了群众的,大大避免和减少了集体和越级事件的发生。
2、基层调委会工作。我镇共有52各行政村,村村建立了调委会组织,并办理了调解员,并达到“四落实”,坚持纠纷排查制度,对派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建立了台帐,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解决。上半年共调处民间纠纷32起,调处率达100%,处结率达98%以上。
3、发挥公正工作在经济建设忠的“服务、沟通、公正、监督”的作用。我所上半年共办理公业务8件。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我们将严格按上级要求干好一切工作,不断树立好自己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