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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庭审申请书11篇

2024-09-09 16:06:04 恢复庭审申请书

【#实用文# #恢复庭审申请书11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会用到申请书,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切忌长篇大论。我们该怎么写申请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恢复执行申请书(通用11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恢复庭审申请书 篇1

申请人:______电话:______

住所地: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20____)533号仲裁裁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刘____与被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以(20____)东法执字第____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申请人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20____)533号仲裁裁决申请。理由是被申请人已就该项仲裁裁决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以(20____)东中法劳仲审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申请人撤销东劳仲南城分庭(20____)533号仲裁裁决的申请,该民事裁定为终审裁定。东劳仲南城分庭(20____)533号仲裁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呈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恢复庭审申请书 篇2

申请人:______有限公司

住址:______经济技术开发区____路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经理

被申请人:______,女,____岁,汉族,个体业主,住______县______小区7号楼5单元502室

请求事项

1、请求强制被申请人支付水泥款及违约金______元及逾期利息。

2、由被申请人承担案件受理费____元和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____、县人民法院审理,于______年__月____日作出(____)初字第______号民事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______年申请____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因种种原因,该案被中止执行。为此,特申请贵院予以恢复强制执行。

此致

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20____年__月__日

恢复庭审申请书 篇3

委托人:

受委托人:

现委托上列代理人作为我单位与XX纠纷一案。

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强制执行,参加调解、执行和解,代为签署、接收法律文书,接收标的物等事宜。

委托人:

受委托人:

日期:

恢复庭审申请书 篇4

申请人:朱德久,男,1940年10月20日生,汉族,住湖北省汉川市马口镇南港中村160号。

被申请人:付宗兰,男,1958年11月18日生,汉族,住湖北省汉川市南河乡沥山村5-11号。

申请事项:

一、强制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偿还借款及利息人民币69535元,并加倍支付该债务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二、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垫付的本案诉讼费人民币500元。

三、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受理,于1999年3月10审理完结,该院依法对本案作出(1999)硚经初字第46号民事判决:判令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借款及利息人民币74535元,并向申请人支付垫付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0无。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向申请人履行,申请人于当年向你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在你院的执行下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了人民币5000元,此后,被申请人再未遵照生效判决向申请人继续履行且一直下落不明,现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重新出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224条之规定,特申请你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继续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恢复庭审申请书 篇5

申请执行人:X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 ,身份证号:XXXX。

被执行人:X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 ,身份证号:XXXX。

被执行人:XXX,女,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 ,身份证号:XXXX。

被执行人:X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 ,身份证号:XXXX。

请求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贵院(20XX)XXXX民初XXXX号民事调解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XXX与被执行人XXX、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贵院依法审理终结,作出(20XX)XXXX民初XXXX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贵院申请执行。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及第三人XXX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贵院终结了本案的执行。

现被执行人及第三人未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还款责任,故申请执行人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20XX年X月X日

恢复庭审申请书 篇6

申请人:xx公司,住址:xx开发区xx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

被申请人:xx,女,xx岁,汉族,个体业主,住xx县xx小区7号楼x单元x室

请求事项:

1、请求强制被申请人支付水泥款及违约金xx元及逾期利息。

2、由被申请人承担案件受理费xx元和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县人民法院审理,于xx年x月x日作出初字第102号民事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xx年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因种种原因,该案被中止执行。为此,特申请贵院予以恢复强制执行。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

恢复庭审申请书 篇7

申请人:XX

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

被申请人:XX

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

被申请人:XX

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贵院(XX)XX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XXX与被申请人XXX、XXX(案由)纠纷一案,贵院以(XX)XX执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中止)执行贵院于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X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

现发现被申请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呈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恢复庭审申请书 篇8

申请人:_______,男,______年______________日生,汉族,住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汉族,住_________。

申请事项:

一、强制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偿还借款及利息人民币69535元,并加倍支付该债务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二、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垫付的.本案诉讼费人民币500元。

三、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_______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受理,于______年3月10审理完结,该院依法对本案作出(__________)硚经初字第46号民事判决:判令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借款及利息人民币74535元,并向申请人支付垫付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0无。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向申请人履行,申请人于当年向你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在你院的执行下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了人民币5000元,此后,被申请人再未遵照生效判决向申请人继续履行且一直下落不明,现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重新出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224条之规定,特申请你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继续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______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恢复庭审申请书 篇9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委托人委托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为代理人,参与委托人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一案,其代理权限为:(授权处打勾认可)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可代为行使下列权利:申请仲裁、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撤回仲裁请求;签收仲裁文书、支付或领取仲裁标的。

委托人:

受委托人:

20XX年X月X日

恢复庭审申请书 篇10

尊敬的`xxx:

您好!

住址:xx市xx区xx路X号法定代表人:xxxx

申请事项:

变更M公司为X执一字第xx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x月xx日,贵院做出X执一字第xx号执行裁定书,将青民四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的申请执行人变更为N公司。xxxx年xx月申请人受让了上述债权,xxxx年xx月xx日,N公司发布债权转让公告,确认我公司已经享有该债权。为维护我公司利益,特向贵院申请将X执一字第xx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变更为M公司。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公司

申请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恢复庭审申请书 篇11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一、请求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已生效的x兰法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

1、判决确定的工程款、利息损失及诉讼费334806元;

2、被申请人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的执行费用2621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事实及理由:申请人xx与被申请人xx因拖欠工程款案件,业经贵院审结并产生了xx兰法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确定:被申请人xx于判决生效后10内给付申请人xxx工程款563553元;给付利息损失6608元,案件受理费10645元,三项合计580806元。判决于20xx年10月25日送达双方当事人,同年11月10日生效。在判决生效后,由于被申请人不自觉履行义务,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截止20xx年11月共执行回来24.6万元,因被申请人无能力支付,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待被申请人有支付能力时恢复执行。近日,被申请人作为债权人在申请执行xx工厂履行给付900余万元义务案件,且近期xxx工厂给付xxx390万元。这样被申请人就有履行能力了。为此,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232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恢复执行。

此致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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