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中外专有技术许可合同7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外技术转让合同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中外专有技术许可合同 篇1
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大学(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根据“经济建设依靠科技进步,科学技术面向经济建设”和“互利互惠、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开展长期全面产学研技术合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开放相关的实验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优先向甲方转让科技成果,帮助甲方解决生产和技术改造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并根据甲方需要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服务。
第二条:根据甲方企业发展的需要,对具有前瞻性和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甲、乙双方组成联合课题组进行研究攻关,联合申报各级政府的有关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第三条:在保障甲方生产有序进行的`前提下,甲方依据相关计划安排,为乙方师生提供专业参观、实习、见习和科研试验的条件。乙方创造条件开设与甲方经营生产实际需要有关联的专业和专业方向。
第四条: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定向培养本科生,学生在假期可到甲方实习,毕业后,甲方按择优录取的原则优先加以录用。
第五条:甲乙双方本着_____资源共享的原则,开展_____交流:甲方选派科技专家为乙方学生授课、指导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乙方选派科技专家帮助甲方开展科学研究和生产管理活动。
第六条:甲乙双方开展其他有利于双方发展的交流活动。
第七条:双方将严格执行产品、技术等科研成果的商业保密,在合作协议终止后的______年内,双方仍有责任遵守对涉及对方产品和科研成果的技术、文档、数据和有关信息_____商业目的的转让。
第八条: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受害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撤销其合作伙伴资格、在新闻媒体曝光、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若有变动可由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保存______份。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外专有技术许可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合作双方技术合作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允许乙方使用专利号为__________的技术进行生产、销售的使用权。
2、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在不脱离此专利技术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对技术作出升级。
3、甲方负责专利的使用说明,制作工艺解释。
4、甲方拥有专利号码为_______________的专利权,乙方只有在甲方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该技术。
5、甲方有权派会计人员进行本产品财务帐目统计报表的审计。
6、甲方拥有以该技术升级所生产的产品,销售所带来的利润分成。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该专利技术的前期开发、制造、销售所需的资金。
2、乙方有权在全国开展本产品的`生产销售工作。
3、乙方可以按照甲方建议价进行自主制定产品价格。
4、乙方有宣传推广本专利产品的义务,有对专利技术侵权行为进行举报和追究的责任。
5、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__________元人民币。至协议有效期终止日,甲方将退还保证金;如因乙方违约或乙方单方面原因合作不能继续,由此导致协议终止,该保证金甲方将不再退还乙方。
6、乙方在甲方未经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此专利技术以任何方式和第三方合作使用或生产销售。
7、乙方如对甲方隐瞒以此技术生产的产品所获得的销售利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甲方不退还乙方,乙方还必须将隐瞒的利润所得补偿给甲方,另外乙方还须以所得的利润以10倍作为赔偿给甲方。
三、利益分配
1、甲方占销售净利润的__________分成。
2、结算方式月累计月结算。
四、协议解除
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无法继续经营
2、双方有一方违约而致使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乙方不能按时兑现双方协议的利润分配,或对甲方隐瞒产品的销售数量和利润。
4、协议一旦解除,乙方不可继续生产销售本专利产品,否则视为侵权。
五、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满协议自动解除,如合作无其它异议可续签,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以附件的形式加入本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外专有技术许可合同 篇3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地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地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决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地项目投入。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所使用地技术,以确保合营公司产品达到合同规定地要求。乙方提供地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以_________地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 定 义
2.1 “产品”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 “专利”系指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方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____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具体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水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合营公司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_______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应对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点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合营公司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协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或国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 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 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技术和商标。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地区)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 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 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专利权。
3.5 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制造。
3.6 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_________(地区)销售。
第四条 第三方伪造及侵权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虽然,仅乙方独家拥有对第三方伪造的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的行为采取追究甚至是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而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充分考虑。为此,乙方可以合营公司名义作原告或双方联合作原告,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五条 提成费
5.1 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在本合同及其附件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销售额_____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_________计算。
5.3 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_____%。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在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的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项数额。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财务主管签署。
5.5 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应付款项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 技术培训
6.1 按合营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 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 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 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 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 合营公司若需要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合营公司对合营公司人员进行无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合营公司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 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_________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 优先条款
7.1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_________制造的产品。
7.2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_________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 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 保 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九条 合营期限
9.1 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___年。
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为期_________年的延长,但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技术和商标。
第十条 仲 裁
10.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__、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立即用电话或传真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 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英文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12.2 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 其 他
13.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13.3 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 按本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所列的上述地址寄出后_________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专有技术许可合同 篇4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北京,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是________________技术的专利权持有者;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________________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1.2“出让方”——是指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受让方”——是指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
1.5“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名叫________________工厂。
1.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1.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条合同范围
2.1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5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5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根据第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支付条件
4.1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将通过______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受让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出让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出让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4.2出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出让方:
A.提成费计算单一式4份;
B.商业发票一式4份;
C.即期汇票一式2份。
4.3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资料的交付和改进
5.1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受让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出让方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5.2出让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第5.1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交付给受让方。(注:由于专利资料都是现成的,因此要求出让方在签约时提交。)
5.3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
5.4改进和发展的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条侵权和保证
6.1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6.2出让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出让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出让方应将专利失效后受让方支付的费用偿还给受让方,并按________%的年息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受让方。
6.3在合同有效期间,出让方应按照中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维持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6.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出让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受让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七条税费
7.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受让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7.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出让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8.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中国的有关法院解决。如果是诉诸仲裁,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果是通过诉讼,则由受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进行审理。
8.3仲裁裁决或法院的判决是终局决定,以双方均有约束力。
8.4仲裁费或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8.5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九条合同生效和其他
9.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签字。各方应分别向其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90天内获得合同的批准,然后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9.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如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让方应将第5.2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退还给出让方。
9.3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9.4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仍然有效时,受让方不得继续使用此专利,如需继续使用,则应与出让方续签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也随之失效时,受让方可以继续使用此专利而不需要向出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9.5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应继续履行各自的责任。
9.6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九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合同用英文书就,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2份。合同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国________市________街道
电传: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国________市________街道
电传: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出让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中外专有技术许可合同 篇5
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1 甲方委托开发_____项目。
1.2 本合同项下_____项目的构成及详细费用见"附件_____"。
1.3 乙方提供的技术开发按照"附件_____"实行。
1.4 本合同项下技术开发的主要依据是_____。
1.4.1 国家标准;
1.4.2 部门标准;
1.4.3 行业标准;
1.4.4 见"附件_____";
1.4.5 其他标准:_____________。
1.5 谈判达成的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履行期限和地点
2.1 乙方承诺合同规定的开发内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完成。
2.2 履行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3.1 本项目投资总额(包括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以下简称"合同总价")
3.1.1 上述合同总价包括了乙方全面完整地履行完成本合同约定,甲方需支付给乙方的全部款项。乙方为全面完整地履行完成本合同之约定所花费的其他款项全部由乙方承担。
3.2 付款进度:
3.2.1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当于合同总价款_____%,合计人民币_____元的正式发票后,向乙方支付与发票相对应的款项的预付款。
3.2.2 项目成果移交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_____周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当于合同总价款_____%,合计人民币_____元的正式发票后,向乙方支付与发票相对应的款项的预付款。
3.2.3 项目成果终验合格后_____周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全部款额。
第四条 双方职责
4.1 甲方职责
4.1.1 甲方应书面提供与本项目系统有关的详细资料。
4.1.2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4.1.3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组织系统内相关人员,按合同要求进行相关培训。
4.1.4 甲方应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软件的维护工作。
4.1.5 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履行合同和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情况,但不妨碍乙方正常工作。
4.1.6 甲方按合同要求负责及时组织对本项目的验收工作。
4.1.7 其他约定的甲方职责_______________。
4.2 乙方职责
4.2.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为开发本项目所必需了解的资料的书面要求清单。
4.2.2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本项目业务规范及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合理的义务需求书,并按时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相关附件要求的技术成果。
4.2.3 乙方负责甲方相关人员对本项目的使用培训。
4.2.4 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对提交的技术成果进行初检、终检并负责处理出现的问题。
4.2.5 乙方负责本合同项目初检后_____年的质量保证期。
4.2.6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与其他子系统的接口数据,并建立与本系统相关的其他子系统的接口,以乙方接口为基础,其它子系统须向乙方提供的接口参数靠拢。
4.2.7 其他约定的乙方职责_____。
第五条 项目的实施及验收
5.1 本合同的执行须按合同附件_____中确定的进度表进行。如因甲方原因影响开发进度,由甲方负责承担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影响开发进度,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
5.2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各指派一名代表全权负责整个合同一切事宜的协调。所有对甲乙双方相关合同未尽事宜的处理,都应由双方全权代表通过正式书面形式并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双方在更换全权代表时,须以正式书面形式并经主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通知对方。开发进度的详细安排应通过友好协商后决定。对于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
5.3 在乙方交付本项目技术成果后一周内,双方按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项目要求及技术指标共同对项目成果进行初步验收,各项功能及指标符合要求的,由双方签署初验合格报告。
5.4 初验合格后即进入为期_____的试运行阶段,试运行结束后,各项功能及技术指标符合要求的,由双方签署终验合格报告。如在试运行期间出现重大故障,则试运行期间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起算。
5.5 在本项目质量保障期间内,当甲方有业务需求的变更时,应由甲方提供书面的业务需求变更要求给乙方,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的修改工作,并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变更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第六条 技术培训
6.1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向甲方人员提供_____项目的使用、管理、维护培训,其它地市采取远程培训或集中培训方式。
6.2 培训应当使甲方受训人员达到对本项目_____的熟悉掌握程度。
6.3 培训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
6.4 培训方式采用:____________方式,培训地点、设备以及培训人员食宿费用均由甲方负责,培训资料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售后服务
7.1 乙方提供的_____项目质量保证期为从系统终检合格之日起_____年。
7.2 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质量保证期过后乙方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可酌收技术支持费,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7.3 乙方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的服务支持及响应时间:___________。
第八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8.1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触及和知晓的有关甲方的设备、网络情况、业务程序及方式、管理的方法制度和专有技术等,无论此种信息的形式和目的为何,均为甲方的保密信息。
8.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上述信息。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满后_____年内,不向任何个人、组织和公司透露。
第九条 知识产权
9.1 本合同项目成果的专利申请权、版权及其他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研究开发人员享有署名权。
9.2 任何一方除非是为了履行本合同需要否则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应用软件的执行程序和全部源代码,国家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9.3 乙方保证合同项下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项目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出现第三方提出任何侵权主张,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4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的成果归改进方享有。
第十条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0.1 若甲方或最终用户因故未能按期支付合同款项,每延误一周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_____%的逾期违约金。
10.2 若乙方未能按期执行合同,每延误一周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_____%的逾期违约金。若延误时间达_____,则视为乙方不能执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10.3 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设计上的缺陷或隐患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0.4 如确因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开发项目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开发经费及报酬。
10.5 合同守约方应将索赔金额及事由书面通知违约方,若违约方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守约方,再由双方协商确定。若违约方收到通知后一周内未予答复,即视为认可。
10.6 其他违约责任的约定: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地震、洪水、雷击、火灾、战争或准战争状态、恐怖活动、戒严等公认不可抗力事件。
11.2 合同生效后,合同各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延误履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3 受事件影响方应在24小时内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电报或传真形式通知另一方,在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天内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将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对方确认。
11.4 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或传真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_____天内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证实。
11.5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_____天或以上时,双方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
11.6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 如果任何争议、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2.2 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2.2.1 将该争议提交至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2.2.2 向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乙方提交最终咨询项目成果_____份并负责交送至甲方。乙方寄送咨询文件时,应采用特快专递形式。由于邮局的原因寄失,乙方有义务重新出版并及时补送至甲方,但不属延误交付咨询文件范畴。
13.2 甲方如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有关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13.3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双乙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独终止或更改合同,甲方对乙方的费用结清后,本合同自然终止,保密协议继续有效。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 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自愿协商一致达成。
13.6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
中外专有技术许可合同 篇6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签订。
一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公司及__________厂(以下简称甲方)。
另一方为:__________国__________州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拥有设计、制造、使用__________的专有技术和实际生产经验。
鉴于乙方有权并愿意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甲方希看利用乙方专有技术,以设计、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
因此,双方通过协商按以下条款签订此合同。
第一章定义
用于本合同的下列名词应具有所规定的含义:
1.1 “专有技术”指乙方对合同产品的制造、装配、操纵、服务、保养和维修所拥有的最新设计、技术知识和经验(包括在附件2、3和4中写的有关技术文件、培训、技术协助和咨询)。
1.2 “合同产品”指甲方通过使用这种专有技术制造出的产品,合同产品为________,尺寸和规格为__________,具体说明见附件1。
1.3 “考核产品”指在乙方工程技术职员的指导下,甲方制造出的第一台合同产品对该产品进行试验,以便验证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1.4 “技术文件”指在制造合同产品中使用的技术文献、全套可供生产用的图纸(包括总图、部件图、零件图、电气系统图、控制原理图)、有关设计计算资料、制造工艺文件、维修使用说明书以及合同产品的外购件明细表、配套件明细表等,所有技术文件都用英文并采用公制,技术文件的内容见附件2。
1.5 “培训”指就专有技术按附件3的规定,对技术文件的口头解释,现场指导制造、试验、组装、使用、保养和维修,按照学习和练习的需要,培训在乙方工程师的指导下,甲方受训的职员亲身操纵,培训在乙方工厂和其他场地进行,培训设备由乙方选择,所有培训都用英语。
1.6 “技术协助”指乙方按照附件4为了甲方的利益,用书面或口头方式提供评述、观察、指导、丈量和现场验证、解释、建议及其他甲方工厂制造产品所需的协助,所有这些工作全部用英语。
第二章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2.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设计、制造、应用、试验、保养和维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见本合同附件1。
2.2乙方承认甲方有设计、制造和在中国国内以及下列国家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2.3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的全部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见本合同附件2。
2.4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职员在乙方工厂及可能在乙方用户工厂进行培训,尽力使甲方职员能熟悉并把握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具体要求见本合同附件3。
2.5乙方负责派遣技术专家赴甲方进行技术协助,其具体要求见附件4。
2.6如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在得到出口许可的条件下以优惠的价格条件向甲方提供生产合同产品需要的零部件或材料,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7在合同期间,乙方同意在甲方工厂生产的合同产品上采用甲方工厂和乙方工厂的联合商标,并用英文写明乙方工厂的全称,还要用中、英文写明产品是甲方在乙方许可证项下制造的。
第三章价格
3.1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合同用度分为两部分:
3.1.1进门费为______美元(大写:______美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
3.1.2合同产品或者类似产品在考核并销售后,开始提成,提成费以甲方合同产品净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提成率为3%(百分之三)。
3.2上述全部合同价格包括全部技术文件交付到目的地之前所发生的一切用度。
3.3本章所述的价格只是购买专有技术的,不包括购买或运输任何硬件、设备或其部件的用度。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4.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用度,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______国______银行。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通过______国______银行支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所有在中国发生的银行用度由甲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银行用度由乙方负担。
4.3本合同3.1.1条所规定的进门费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甲方付给乙方。
4.3.1合同进门费的%( )计_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美元),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之日起,不迟于__________天,经核对无误支付给乙方:
A.乙方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同一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实文件一份。
B.______国______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美元(大写:______美元),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7。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三份。
D.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美元(大写:______美元),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9。
4.3.2进门费%( )计______美元(大写: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全部技术资料后,不迟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经核对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贸易发票一式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交付的空运单影印件两份,及甲方说明全部资料已按本合同附件2的规定收到的证实书。
上述证实书应在空运单印戳日期后______天内寄交乙方。
4.3.3进门费的%(计______美元(大写______美元),按本合同附件3完成培训工作,并在甲方收到下列单据______天内,经核对无误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贸易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双主签署的说明培训已按本合同附件3要求完成的证实文件一份。
4.3.4进门费%( )计______美元(大写: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后______天内,经核对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贸易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双方按附件5规定签署的考核产品考核、验收证实书的影印件一份。
4.4根据第7章规定,在考核产品的检验和验收以后,按3.1.2节规定的提成费按下列方法支付:
4.4.1每年12月31日以后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的产品实际销售量及净销售价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自费指派查账职员校准总销售情况报告。
4.4.2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______天内,经核对无误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该期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B.贸易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4.5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按本合同第八章规定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术文件的交付
5.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交付内容和时间,在交付技术文件,经交给(中国__________公司,地址:中国______大街______号收。)
5.2纽约机场空运单印戳日期为技术文件的实际交付日期的凭证,甲方将带有到达日期印戳的空运提单影印件一份寄给乙方。
5.3在技术文件发运后48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项号、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文件具体清单一式两份航寄给甲方。
5.4如技术文件在空运中丢失损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不超过30天内,补寄给甲方有关文件。
5.5交付技术文件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5.6每包技术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唛头;
E.重量(公斤);
F.箱号件号;
G.收货人代号。
5.7包装箱内附有具体技术文件清单两份,标明下述内容:
A.项目编号;
B.项目名称;
C.页数和总页数;
D.所包括的图号。
第六章改编修改和改进
6.1改编
6.1.1假如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不适用于甲方实际的生产条件(如设计标准、材料、设备的生产条件及其他条件等),乙方将协助甲方对技术文件进行改编,以适应甲方的生产条件,并由乙方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但这种改编必须从技术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产品的质量。
6.1.2为了协助甲方所需的改编,乙方提供最多为__________个工程师的协助,在甲方工厂工作。
6.2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在两个月内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文件提供给对方。另一方有免费使用这种改进和发展了的资料的权利。
6.3合同产品的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了这种技术的一方,对方如要求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应征得所有权方的同意。
第七章考核和验收
7.1双方同意在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制造出合同产品后,将对合同产品进行联合验证,其试验方法见附件5。
7.2如合同产品的考核试验表明其性能与附件1中所述的性能一致,考核试验即为合格。双方签署验收证实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持两份。
7.3如合同产品在考核试验中,其性能、技术参数与规定的不一致,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其原因,找出消除故障的方法,然后进行第二次考核试验(如有必要再进行第三次),在试验表明产品性能合格后,双方将按7.2条款所述签署验收证实书。
7.4如产品在第一次和第二次考核中未能合格,其责任在乙方,则乙方第二、三次派出技术职员的一切用度全由乙方自理,如产品分歧格的责任在甲方,则甲方提供上述全部用度。
7.5如产品在第三次考核时仍未通过,并且责任在乙方,处理方法按8.7.1节执行。如失败责任在甲方,双方将协商如何继续执行合同。
7.6甲方在自己工厂内对考核产品进行试验时,应自备必要的公用设施和材料。
第八章保证与索赔
8.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是乙方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有关合同产品所有改进了的技术资料。
8.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是完整的、正确的和清楚的,并保证按时交付。
8.3假如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不符合8.2条所规定的要求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在__________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文件或清楚正确的技术文件寄给甲方。
8.4如乙方对技术文件不能按合同附件2和8.3条规定的时间交付,乙方应按每迟交一周罚款进门费__________的比例支付给甲方。以上罚款不超过合同进门费总价的________。
8.5按8.4条规定,乙方支付罚款给甲方时,将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技术文件的义务。
8.6无论何时,除了不可抗力外,乙方假如迟交技术文件超过规定日期6个月,甲方有权按8.7.1条款处理。
8.7产品经3次试验仍分歧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8.7.1若产品分歧格以致甲方不能正常投产,只能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率%的利息。
第九章侵权与保密
9.1乙方保证拥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甲方的专有技术的所有权,并在得到出口许可后,在法律上有权向甲方转让此专有技术,假如第三方指控侵权时,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9.2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也即甲方有权在中国境内和外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
9.3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给甲方的技术文件予以保密。假如上述技术文件的一部分或几部分已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则甲方不再对公布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章税费
10.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0.2 中国政府根据细葱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支付。
10.3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上述所得税将由甲方从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并代向税务当局缴纳。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税务当局出具的税收单据一份。
第十一章仲裁
11.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地点在斯德哥尔摩,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法庭根据仲裁规定进行。
11.3仲裁裁决是终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4仲裁用度由败诉方负担。
11.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2.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经双方同意的类似事件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的证实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12.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题目。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由双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__________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假如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任何一方有权取消合同。
13.2制造与销售合同产品的合同有效期,从13.1条所述合同生效日算起共8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3.3不论合同在任何一种方式下终止,双方之间存在的债务及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不受任何影响。在合同终止后,欠债人应承担义务,直到欠债人向债主付清全部欠款为止。
13.4本合同用中英文字写三,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3.5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9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和补充,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用英文进行,正式通讯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国公司__________
地址:中国北京______大街______号地址:_____国______州______街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中国______省______市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中国__________公司
公司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签字)
__________国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厂
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中外专有技术许可合同 篇7
签约时间:
签字地点:
合同号:
中国,北京, 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 国 市 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销售 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向受让方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有技术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 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受让方”——是指中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出让方”——是指 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等资料。
1.5“合同工厂”——是指受让方使用了让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即 省 市 工厂。
1.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技术服务”——是指出让方根据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受让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 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第二条合同范围
2.1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型号、名称、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2出让方承认受让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使用、销售和出口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
2.3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数量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4出让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来华讲解技术资料,并对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考核等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技术服务的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2.5出让方负责接受和安排受让方人员在出让方工厂的技术培训,出让方应尽量大的努力满足受让方的要求,使受让方人员能够掌握上述专有技术,受让方人员培训的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2.6根据受让方的需要,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标准件等,具体的供货内容届时双方将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7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合同产品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或标明“根据出让方许可制造”的字样。
2.8受让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经考核合格后,出让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条的规定返销部分合同产品。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 美元(大写: 美元)。其分项价格如下:
a.技术转让费 美元;
b.设计费 美元;
c.技术资料费 美元;
d.人员培训费 美元。
3.2上述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其技术资料价格为在 机场交付前的一切费用。
(注:此处的机场应为受让方合同工厂附近的国际机场)
选择方案一:适用于按提成计价的合同
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合同货币为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合格证书之日开始,按日历年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结算日。
3.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 %,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内受让方将以书面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
3.5本合同的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费用将按实际的工作日计算,其日工资标准和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
3.6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按照第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程序、内容和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
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固定与提成相结合的计价合同
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入门费和提成费两种方式计算价格,合同货币为美元。
3.2本合同的入门费为 美元(大写: 美元),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3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合格证书之日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结算日,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 %,具体的计算办法与选择方案一的第3.4条相同。
3.4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费用的计算办法与选择方案一的第3.5条相同。
3.5查帐的程序,内容和方法与选择方案一中的第3.6条相同。
第四条支付条件
4.1本合同中规定的一切费用将以美元用电汇(t/t)或信汇(m/t)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 银行支付。所有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受让方负担,所有在中国境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出让方负担。
4.2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下述办法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1)合同总价的 %,计 美元(大写 美元),在受让方收到出让方提交的下列单据之日起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支付给出让方;
a.出让方政府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件一份,或者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b.出让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以受让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六;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4份;
d.即期汇票一式2份。
受让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应向出让方提交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以出让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总价的 %,计 美元(大写 美元),在出让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后,受让方收到出让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在30天内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a.商业发票一式4份;
b.即期汇票一式2份;
c.交付技术资料的空运单一式4份。
(3)合同总价 %,计 美元(大写 美元),在受让方收到下述单据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a.商业发票一式4份;
b.即期汇票一式2份;
c.由双方签字说明合同工厂性能保证期已开始的证明文件一式2份。
(4)合同总价的 %,计 美元(大写 美元),在受让方收到出让方提交的下列单据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a.商业发票一式4份;
b.即期汇票一式2份;
c.由双方签字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2份。
4.3根据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选择方案一:适用于按提成计价的合同
4.1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在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开始支付。
4.2受让方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应将上一日历年度内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净销售额通知出让方,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让方将提成费支付给出让方:
a.该期提成费计算单一式4份;
b.商业发票一式4份;
c.即期汇票一式2份;
4.3本合同的技术服务费和人员培训费的支付办法详见合同附件 。
4.4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固定与提成相结合的计价合同
4.1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入门费的支付办法与第4.2条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数可根据具体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单据与第4.2条相同。
4.2提成费的支付方式与选择方案一中的第4.2条规定相同。
4.3本合同的技术服务费和人员培训费的支付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
4.4支付罚款和赔偿的方法和第4.3条相同。
第五条技术资料的交付
5.1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内容,数量和时间在 机场交付技术资料。技术资料运抵 机场后,其风险即由出让方转移到受让方。
5.2交货机场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出让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日期、资料的项号、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到达日期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受让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各一式2份航空邮寄给受让方。
5.4如技术资料在空运中发生丢失、损坏、短缺、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让方。
5.5交付的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5.6每件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机场;
d.标记:
e.重量(公斤):
f.箱号或件号:
g.收货人代号:
5.7包装箱内应附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2份,并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第六条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6.1出让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派遣技术熟练的、身体健康的、称职的人员到受让方的合同工厂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人数、专业、任务和内容,在华时间等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6.2受让方应为出让方的技术服务人员提供入出境签证和在华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出让方技术人员在华的待遇条件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6.3出让方的技术服务人员在华服务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工厂的规章制度。
6.4受让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派遣技术人员或操作工人到出让方有关的工厂进行培训,培训人员的数量、专业、内容、时间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6.5出让方应为受让方的培训人员提供入出境签证和培训的条件,培训人员在出让方的待遇条件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6.6受让方培训人员在出让方接受培训期间应遵守出让方国家的法律和当地工厂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考核和验收
7.1为了验证出让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出让方应派遣代表与受让方的技术人员一起在合同工厂共同对合同产品进行考核和验收,具体的考核程序和验收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7.2经过双方共同考核证明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三规定的验收标准时,双方授权代表应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
7.3如果合同产品经考核后证明其技术性能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后再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第7.2条规定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7.4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出让方的责任时,出让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参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费用将由出让方负担,如系受让方的责任,则由受让方负担。
7.5经过第二次考核合同产品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时,如果是出让方的责任,出让方必须赔偿受让方遭受的有关损失,同时,出让方还应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合同产品的考核。如系受让方的责任,一切费用将由受让方负担。
7.6经过上述三次考核,合同产品仍然达不到验收标准时,如系出让方的责任,受让方则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按第八条的规定,出让方还应赔偿受让方的有关损失。如系受让方的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将如何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注:考核验收的次数可视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八条保证和索赔
8.1出让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出让方实际使用的和最新的技术资料,并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及时向受让方提供其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8.2出让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及时交付。
8.3出让方对合同工厂提供的性能保证期为 个月,性能保证期的起算和终止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8.4如出让方交付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8.2条的规定时,出让方必须在收到受让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有关的技术资料航寄给受让方。
8.5如出让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时间交付技术资料时,出让方应按下列比例向受让方支付技术资料的迟交罚款:
第1至4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 %;
第5至8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 %;
超过8周者,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 %。
以上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不足一周时,罚款按一周计算。
8.6受让方按照第8.5条的规定对出让方罚款后并不解除出让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8.7出让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时,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出让方必须将受让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额,并加上年息为 %的利息,一起退还给受让方。
8.8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由于出让方的责任,合同产品经第x次考核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1)如果由于合同产品不合格导致受让方不能投产,只能终止合同时,出让方应按第8.7条的规定退还受让方已付给出让方的全部金额,并加计年息 %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产品的部分性能尚未达到验收指标,但受让方仍可以投产使用时,出让方应按以下规定赔偿受让方的损失:
a.合同产品的 性能指标降低 %,赔偿合同总价的 %;
b.合同产品的 性能指标降低 %,赔偿合同入门费总价的 %;
c.合同产品的 性能指标降低 %,赔偿金为降低提成率 %。
(注:迟交罚款和性能赔偿可以根据具体合同的情况,拟增加或减少一部分条款)
8.9合同产品经考核合格后,出让方同意逐年返销部分合同产品,返销的型号和数量详见本合同附件 。
第九条侵权和保密
9.1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一切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9.2受让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出让方提供给受让方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让方或第三方公布,受让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9.3出让方应对受让方提供的合同工厂的水文、地质、生产等情况保密,其保密时间应按受让方的要求执行。
9.4本合同终止后,受让方仍有权使用出让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有权设计、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
第十条税费
10.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受让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10.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出让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出让方征收的预提税将由受让方从本合同第四条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让方向中国税务当局缴纳,然后将税务当局出具的完税凭证正本一份提交出让方,出让方应缴纳的其他税费则由其自己去中国税务当局办理纳税手续。
10.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选择方案一:适用于已与我国签订了避免双重税收协定的国家中的企业
10.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 国政府于 年月日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该协定已于 年月日开始实施,出让方和受让方均应遵守该协定的规定。
10.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 税法和 税法的规定对出让方征收的 税和 税将按避免双重税协定第 条和第 条办理。
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已得到我国税务当局批准享受减免税待遇的项目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的规定,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让方负有 税和 税的纳税义务。
10.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当局已于 年 月日决定对出让方负担的 税和 税实行减税(或者免税)处理,具体的处理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2.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2.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注:此条有两种选择:a.仲裁地点若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就按斯德哥尔摩间会仲裁院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b.仲裁地点选在被诉国,则按被诉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12.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4仲裁中的适用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注:在斯德哥尔摩仲裁时,瑞典法为适用法律;在被诉国仲裁时,被诉国的法律为适用法。)
12.5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者按仲裁的裁决执行。
12.6在仲裁过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 年月日在北京签字,然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90天内获得批准,并用电传通知对方,然后用信件确认。
13.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后仍不能生效时,双方均有权取消此合同。
13.3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13.4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13.5本合同用英文书就,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
13.6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条和附件1至7组成,合同正文与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对一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在本合同的执行中,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航空挂号信件邮寄,一式2份。
第十四条法定地址
14.1受让方名称:
地址:
电传:
电话:
14.2出让方名称:
地址:
电传:
电话:
14.3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
出让方
(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