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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买卖申请书范本16篇

2024-09-01 17:25:15 房子买卖申请书

【#实用文# #房子买卖申请书范本16篇#】在现在社会,我们都会用到申请书,申请书是我们平时提出请求的一种书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申请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执行异议申请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子买卖申请书 篇1

出卖方(甲方): (本人)身份证号: 买受方(乙方): (本人)身份证号: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套)(间),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价格。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分两次付清,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付 元,剩余 元于 年 月 日付清。

第四条 交付期限。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第六条 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条 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临汾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子买卖申请书 篇2

复议申请人刘xxxxx,男,20xxxxx年6月5日出生,汉族,xxxxx县电力局花明楼供电所电工,住xxxxx县xxxxx乡xxxxx村xxxxx组。

复议申请人刘xxxxx不服宁乡县人民法院(20xxxxx)宁法执异字第2号执行裁定,现依法提出复议。理由如下:

一、宁乡法院执行裁定书认定事实错误,有意偏袒被执行人。

1、没有认定宁乡县电力局的通知在执行中所附条件的事实及该条件的违法性。

宁乡电力局确实通知过刘xx到白马桥供电所上班,但刘xx前往供电所报道时得知该通知附了条件:上班前必须与宁乡电力局设立的宁乡县楚沩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劳服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刘xx应通知要求前往报到、被拒、被拒理由、主张请求等均在听证时当庭陈述,电力局也没有否认;在20xx年11月12日宁乡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对“劳服公司”工作人员廖旭辉所作《询问笔录》中亦有记载;听证现场,廖旭辉也没有否认刘xx所述事实。

该条件是违法的。理由有如下:(1)电力局设立“劳服公司”向自己派遣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第67条禁止性规定;(2)、要求刘xxxxx与“劳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履行义务主体不合生效判决,而且在该合同中宁乡电力局不是合同主体,其根本没有依据判决履行义务;(3)附条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该等情况属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之规定,电力局及其主要负责人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

2、宁乡法院裁定书认定事实中,对刘xxxxx关于《结案通知书》的异议只字未提。刘xx始终认为结案是错误的,始终没有同意宁乡法院在宁乡电力局要求刘xxxxx与“劳服公司”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结案。

3、刘xxxxx未上班,是因为宁乡电力局和“劳服公司”违法设立条件,认为该条件违法,而以实际行动抗争(起诉、仲裁、投诉)并非不愿意上班;

刘xx不同意“就范”的理由有两个:(1)如果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的话,其主体应该是刘xx与宁乡电力局,而不是“劳服公司”;要么不签,直接按原来的情况恢复上班;(2)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宁乡法院在裁定中,故意遗漏刘xx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理由。

二、本案程序严重违法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2条之规定,执行异议裁定书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后15日内审查并作出裁定。

复议申请人刘xxxxx于20xxxxx年12月29日向宁乡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执行局工作人员不同意向刘xxxxx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后以种。种理由搪塞复议申请人,一直拖延不作处理。最终在贵院监督下安排听证,听证记录却不做认定事实的依据。

本案《执行裁定书》向复议申请人送达时间是20xxxxx年7月17日,审查时间近7个月之久,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复议申请人完全有理由怀疑:宁乡法院或与宁乡电力局有不正当交往,足以影响本案正常听证和依法裁定。

三、适用法律错误

本案执行中,宁乡法院枉纵宁乡电力局违法设立执行条件、强制拒绝复议申请人的合法理由,应当认定执行错误,宁乡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撤销该结案通知,并自行纠正错误执行行为,继续执行,以切实维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本案之所以听证,是因为得到了贵院的监督。复议申请人请求贵院查明事实,纠正宁乡法院的错误裁定。

如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复议申请人将誓死抗争、不断上访并将有关法律文书通报省内外媒体。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房子买卖申请书 篇3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并委托中介方办理过户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 间), 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该房地产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购买。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变更相关过户手续。

三、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房产另行出售给第三人。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该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能如期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或者甲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应全部承担。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二)乙方不能如付款,或者乙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项。但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应全部承担。并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六、在合同期限内,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动终止。

七、若对其它事项有异议的可协议补充在以下约定条款中,若约定条款与前条款有异议,以约定条款为主,约定条款具有优先效力。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本协议经三方签章后生效,一式三份,份每份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 证号: 身份 证号: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房子买卖申请书 篇4

申请人:xxxxxx,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请求事项:解除对xxxxxxxxxxxxxxxxxxx商品房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贵院因xxx与xxxx借款纠纷一案,查封了xxxxxxxxxxxxx号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申请人现对该查封行为提出异议,理由有以下三点:

第一,商品房的所有权归属于申请人。

申请人与xxxxx在合肥市开xxxxx中心签订了编号为xxxx《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把商品房卖给xxxx.合同约定,xxxx应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首付款105,453元,剩余房款240,000元于20xx年1月31日前办理银行按揭;应xxx要求,申请人同意xxxx在20xx年1月31日实付部分首付款36,362元,首付款余款69,091元xxxxx承诺在20xx年12月28日前付清;但xxxxx在约定的20xx年12月28日到期时,未能支付首付款余款69,091元,且未办理银行按揭,此后xxxxx下落不明至今。虽然该房屋已经备案,但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以得出,该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仍然属于申请人,是申请人的合法财产。

第二,申请人依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于20xx年1月4日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肥仲裁委员会依法缺席审理了此案,并以xxxxxxxxxxxxxx号裁决书裁定解除合同。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第十九条明确规定:

“被执行人购买需要办理过户的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虽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在xxxxx与xxxxx借款纠纷一案中,xxxxx作为申请执行人,并未向xxxxx支付剩余价款;xxxxx也不同意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因此,贵院不能对xxxxx的商品房进行查封。

基于以上两点理由,申请人认为,贵院对商品房的'查封行为是错误的,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提出异议,请求贵院解除对商品房的查封。

此致

敬礼!

合肥xxxxx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

xxxx年 xxxx月 xxxx日

房子买卖申请书 篇5

xx村民委员会:

我是县xx镇xx村七(2)组村民xxx,我家住房为原生产队仓库近40平方米的木质结构瓦房,乞今已有60余年的历史。目前全家5口人全部挤着居住在近40平方米的木房。 由于建造时期资金短缺,房屋质量欠佳,年长月久房屋损坏更加严重,现在房子即将倒塌,木质墙体本身经历风雨,也已百孔千疮,岌岌可危不敢住人,以至三个20余岁的孩子们打工回来只好寄宿舍在邻居家中。由于经济困难,暂时无法重新建房。现欣闻政府的.有关惠民政策,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恳请村委及镇政府及时核查危房险情,帮助向上级申请给予危房改造救助资金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年月日

房子买卖申请书 篇6

尊敬的xxx领导:

我是xx村委会xx村民小组村民xxx,男,xx族,19xx年x月生,身份证号码53332519xxxx0231,全家三口人。

申请理由:我家居住于xx村委会最边远的贫困小组,由于粮食生产单一,加上受高海拔气候的影响,粮食收入微薄。个性是近几年,家中的父母亲已年老多病,基本丧失劳动力,家中的'各种负担依靠我一人承担,可去年我被确诊患有肺结核病,长期在医院治疗,把多年省吃俭用的钱都作了医药费。此刻,想把早建于三十多年前的旧房改造也实在无能为力,一到雨季,家住房多处漏雨,外围的木料及框架也倾斜及腐烂,住在里面安全难以保证。如今实在无能度过这一难关,因此住房不改造不行,急需拆除重建。因此,我特向村领导提出申请给予安排住房拆除重建扶持为谢!

申请人:

xxx20xx年xx月xx日

房子买卖申请书 篇7

申请人:梁,男,汉族,20xx年7月1日出生,住武汉市后湖东方明珠32栋3单元室,身份证号为42010419710 038.

申请人:王,女,汉族,20xx年7月12日出生,住武汉市后湖东方明珠32栋3单元室,身份证号为42102219780 47.

请求事项:申请人与杨烈纲、汤新泉、何素兰和武汉瑞骏商务有限公司借款担保纠纷一案,业经武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终结,现已进入执行程序。讼争执行标的为位于武汉市后湖东方明珠32栋3单元1701室的房产一套,系申请人共同生活的最后一套居住房产,贵院的强制执行行为,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居住权利,特提出异议。

事实与理由:贵院受理杨烈纲与申请人梁党生、王洁借款担保纠纷执行一案并查封申请人的房产,贵院近日告知申请人贵院已经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申请人对此提出如下异议:

1、贵院所查封的房产是申请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贵院对该房产进行价格评估,拟进行拍卖,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同时,作为申人请人的王洁已怀孕5个月,预产期在20xx年5月份,如果贵院对申请人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那也是有违人道的。

2、贵院不对本案的第一被告(真正的债务人)汤新泉、何素兰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而对作为担保人的.申请人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也是不合情理的。

据此,申请人请求贵院立即停止评估、拍卖程序,以保障法律赋予申请人的合法生存的权利。

此致

申请人:xx有限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我公司申请xx城区法人民院判决我公司赔偿xx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在借款后,我公司就已经还了xx公司xxx万元的现金,而xx公司因为自身原因无力销售任务,私自把xx17户客户的房屋首付款占为己有,没有履行销售合同的规定打到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上,17套房子的首付款金额大约是xxx多万,而实际当初我公司与xx公司的借款只是xxxxxx元。即我公司已经远远超过需要支付的金额,现在xx公司申请拍卖我公司的商品房,实属不合理要求,无法律依据。

综合上述,申请人认为在本案中。申请人已经全额履行了判决书上的义务,贵法院继续拍卖我公司的商品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特此向贵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书,请求贵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判定本案终结执行。

此致

xx城区法人民院

房子买卖申请书 篇8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市__镇__村__号(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__南至__西至___北至___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含地上附着物),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 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共__万__仟__佰圓(小写___元),乙方在__年__月__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第三条 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在房子交付时,甲方在该房屋上不设有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2、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4、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四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五条 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归乙方所有,住房面积赔偿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七条 今后如乙方就此商品房出卖时,需要甲方签字时,甲方无条件给予配合。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 乙方(签章):__

中证人(签字):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子买卖申请书 篇9

甲方: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乙方积极配合国家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签定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妥善安置本村拆迁村民,依据《武汉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结合本村实际,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安置房,协议如下:

一、 经商定,甲方在规划局批准的还建土地范围内按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对被拆迁村民进行统一安置。

二、 安置房过渡费由政府按相关政策对乙方进行一次性给付(标准为 年过渡期费用)。安置房建设周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甲方安置房建成后由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相关手续,具体费用按有关政策由乙方承担。

四、 本次拆迁安置按 政府令第( )号第 条第一款统一安置。

五、 甲方按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配套、统一管理的原则进行安置房建设。

六、 还建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的面积为准,政策内的房屋按拆一还一,不足 ㎡的房屋面积按实际面积还建,超出 ㎡的部分按人均 ㎡封顶计

算。还建房型约为 ㎡/套、 ㎡/套、 ㎡/套、 ㎡/套、 ㎡/套、 ㎡/套。本村村民购买还建楼的'价格为 元/㎡。

七、 根据乙方与拆迁公司签定的拆迁协议,确定还建总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选择还建户型 ㎡ 套、 ㎡套、 ㎡ ㎡套、 ㎡套、 ㎡还建房竣工后以房产局实测面积为准。超出拆迁协议确定的还建面积, ㎡以内按房屋成本价购买, ㎡以外的面积按市场价格补齐超出面积的款项,否则不能领取住房钥匙。

八、 此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相关部门留存二份备档。

九、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互相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子买卖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______

性别: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

汉族

住______市______区梨园地区______村______号。

被申请人:______市______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主任

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停止执行通建裁字(____________)第______号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书的内容;

2、请求贵院撤销(____________)通执字第______号行政裁定书。

事实与理由:

______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______区分中心与申请人因房屋拆迁纠纷,向被申请人申请房屋拆迁纠纷裁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申请人做出通建裁字(____________)第______号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书。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申请人依上述裁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通执字第______号行政裁定书,并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下达(____________)通执字第______号执行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的执行行为违法,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执行异议,主要理由如下:

一、据以执行的被申请下发的通建裁字(____________)第______号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书(下文简称“裁决书”)在实体上、程序上均存在违法情况,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1、作为裁决主要事实依据的《估价报告》,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实体上均存在违法之处,不应作为裁决的依据。

首先报告没有依法送达;其次评估结果未依法公示;最后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选定方式违法。本项目的的评估机构是拆迁人自行委托的,拆迁人没有与被申请人协商共同选定评估机构的证据,剥夺了被拆迁人选择的权利。

2、裁决前未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听证。

依据《裁决规程》第______条规定,裁决前被申请人有义务组织第三人和申请人调解,举行听证工作,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而被申请人却未能按此规定履行前述义务。因为,自始至终,被申请人没有找申请人调查了解核实过相关事实也没有进行听证工作。

3、未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而迳行作出《裁决书》。

被申请人没有经过该局领导班子在《裁决书》作出前进行讨论的决定或会议记录。此即意味着被申请人没有经此程序就已作出《裁决书》,此举已违反《裁决规程》第______条,即“书面裁决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

4、《裁决书》并未生效,因此不能作为申请执行的依据。

首先法律文书只有送达当事人后方才生效。被申请人并未在裁决作出后依法向申请人送达《裁决书》,因此该《裁决书》并非如被申请人所言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经生效。

其次申请人在收到裁决书后已经向____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起复议,该裁决书并未生效,也不能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

二、贵院作出的(____________)通执字第______号行政裁定书,在实体上未对《裁决书》进行严格审查,在程序上,违反了相关规定,侵害了被执行人的权利。

1、贵院未对该《裁决书》进行认真审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明显缺乏法律依据或者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在被申请人存在上述诸多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贵院依然做出了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显然对据以执行的《裁决书》没有进行严格审查。

2、贵院的执行程序不合法,未书面告知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及第五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及时将立案的有关情况、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以及案件承办人或合议庭成员及联系方式书面告知双方当事人。贵院并未依法告知申请人,实际上剥夺了申请人进行申辩的权利,不能保证执行行为的合法性。

综上所述,本案执行的依据及程序均存在诸多违法之处,为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请求贵院依法裁定支持申请人请求事项。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子买卖申请书 篇11

申请人:____,姓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________人,务农,家住:____________。

_____县人民法院于____年6月25日作出了(____)玉执字第114号执行裁定书,将位于______名下的_____县东门花园农民安置地基陆直予以查封,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对查封该处陆直地基中的两直地基执行裁定提出异议。

申请人与______于____年9月30日就位于____省_____县__________区第十一栋从东到西第3、4直达成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______名下的该处两直安置地基的使用权已转让给申请人,申请人于____年9月30日签订本协议的,当天支付了全部的`使用权转让款,该处安置地基使用权系属于申请人,申请人也已在该处安置地基上建造了两直四层的房屋。故贵院对该处地基进行查封,已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申请人恳请贵院在查清事实后,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子买卖申请书 篇12

卖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买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产状况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所有的位于 的房屋,该房产的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小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该房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 。

第二条 抵押情况

甲方保证该房产未设定抵押权,无任何权属纠纷,保证能顺利办理过户手续,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 价格条款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 (地下室/小房)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 (自行车库/汽车库等)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以上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第四条 定金条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 元人民币,在乙方支付首付款时充抵首付款。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共同与济南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服务中心(简称服务中心)《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将首付款 万元存入服务中心专用账户。剩余房款由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由银行将贷款转入服务中心专用账户。如果银行实际审批数额加上首付款不足购房全款,乙方应在 天内一次性补足存入专用账户。产权过户登记完成,确认乙方可以领取房产证后,再由专用账户将全部购房款划入甲方账户。

乙方积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支付首付款,逾期以首付款为基数按每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定金。

乙方逾期支付尾款超过 天,乙方应以欠款数为基数按每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用,按法律规定应该由卖方承担的由甲方承担,应该由买方承担的由乙方承担。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如果一方没有按照上述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另一方可在垫付后向对方追偿,并由违约方承担 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全部购房款转入服务中心专用账户 日内,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把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变更至乙方名下。如果甲方逾期不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房屋交付

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该房屋腾空交付乙方入住,并协助乙方 天内将上述房产内的水、电、有线电视、煤气、集中供暖等设施的用户证及交费卡更名后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将上述设施的费用结清。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户口迁出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甲方逾期迁出户籍关系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装修及设施设备等情况清单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清单的,按不符部分的 □约定价值 □评估价值 □市场价格 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房屋买卖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毁约,应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应在 天内支付甲方本房产成交价格的 作为违约金。 甲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

2、若甲方中途毁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将已付款返还给乙方同时支付乙方本房产成交价格的 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子买卖申请书 篇13

申请人:张__,男,19__年X月X日出生,住__市__区__路X楼X号,身份证号:610____,联系电话:__X

请求事项:解冻申请人账号为______x的工资卡,并为申请人及其母、女每月留出生活必需费用每月1600元。

事实与理由:

因张__、陈__、吴__与__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__分社贷款纠纷一案,__x年12月贵院依据(__x)__执恢__号执行裁定书对张__在中国工商银行__支行账号为______x的账户进行了查封、冻结措施,并扣划了全部余款,并且将每月到账工资全额划拨,结合执行及本案实际情况,申请人现提出异议如下。

__x年10月,申请人因资金周转困难需要取得一笔贷款,陈__向申请人表示她与被申请人当时的卢__负责人熟识,可以为其取得个人担保贷款。__x年10月27日,在陈__的介绍下申请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同日被申请人即向申请人提供了20万元贷款。然而,申请人实际上只拿到了5万元贷款,其余15万元被陈__拿走(发放贷款时一折一卡,申请人拿了一张卡,里边有5万元,陈__拿了折子,里边有15万元,折子一直在陈__手里)。陈__涉嫌诈骗一案申请人也已经报案。

申请人现年59岁,紧靠工资维持基本生活,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申请人之母程__出生于19__年X月X日,现年已经78岁高领,需要赡养,申请人之女张X,出生于19__年X月X日,尚未成年,没有独立生活能力,需要申请人抚养。从__x年至今,贵院将申请人的'工资卡全额冻结,导致申请人及其母、女的基本生活没有保障,给申请人的正常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因此,请求贵院对张__在中国工商银行__路支行账号为________的账户予以解冻,同时每月为申请人及其母、女留出生活必需费用1600元。

基于此,申请人特提出异议,请求贵院对该执行措施依法予以变更。

此致

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房子买卖申请书 篇14

民族: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申请人因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将本案移送至越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__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到贵院已受理原告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越秀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虽然本人的户口所在地是___市___区______号___房,但是在______年底下岗后一直在越秀区大新西路连元街25号后座和文张念祖母戚伍莲双亲同住生活。现有现在大新西路连元街道部门的'梅爱东、何志华、陈秀珠等给予的证明为证,证明本人确实居住此址。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诉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海珠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越秀人民法院。请予准许。

申请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子买卖申请书 篇15

尊敬的领导:

我家位于水江至鱼泉路段旁,于1 9 x x 年修建平房三间〔石头墙〕,面积约140平米〔包括猪圈〕.因家庭困难,房屋年久失修,部分墙体开始下陷和裂缝,屋顶漏水,居住危险.另一方面由于人口增加至七口,我家的平房已经完全住不下.故于20 x x 年10月向水江规划部门提交了旧房改建的申请,希望将危房部分重新修缮和在平房的基础升建一层.但迟迟得不到主管部门的许可和批准.

多次找到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和领导,得到的答复是还要领导同意,或者领导不在,说他们不是领导,现申请已拖了一个多月了,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得到办理.而另一方面我家的周围在不断地拆建楼房,问说是领导同意了.经过了解说他们才符合规划政策.

所以我和家人都非常无助和困惑?

一,这样的申请到底需要多少个工作日,我们合理的申请为什么拖着不予办理?

二,如果说几个人合伙建房才叫符合政策,我们老百姓的'实际困难就不应该解决吗?

三,是不是有钱有关系的人才能建房,而像我们这样贫困的百姓就不予解决住房问题?难道说我们的领导只讲政绩,就不管老百姓的疾苦吗?

故真诚的恳请上级领导,百忙之中关心一下像我们这样的贫困的弱势群体和老百姓,帮助解决一下民生问题!

此致敬礼!

房子买卖申请书 篇16

申请人:________(原审被告)男,___族

申请人:________(原审被告)男,___族

被申请人:________(原审原告)女,___族

案由: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

请求事项

1、撤销___县人民法院(_____)夏民初字第839号、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商民终字第1339号错误的判决,依法改判。

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父_____系三兄弟,父母去世后遗留堂屋三间,过道一间,西屋两间,宅基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一处。老二及老三结婚后相继搬出,老大因无子也搬到其女儿________家居住。

_____年春天,街道规划,房子需要扒掉。三兄弟协商就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属问题,老大讲我无儿,反正是您弟兄俩的,你们俩人只要不吵架就行,千万不能叫外人看笑话,我也不要,扒房费我也不出,你弟兄俩看着办就行啦。房子由申请人扒掉,扒房费也是俩申请人合出的______年8月份由申请人________给其儿子____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证”至此该块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属____使用。

________年,被申请人之父_____有病,被申请人及其家人找申请人商量,她父亲活着她养,死了葬,但必须在姓房1的宅基地上出殡,不能在姓李的家出殡(这是当地的农村风俗习惯),申请人同意被申请人搭建了两间简易房,以备出殡用,但要求被申请人出过殡后尽快拆除。________年农历11月12日_____病危抬到屋子当天夜里就去世了。一个月后被申请人将房拆除后要在其宅基地上建房,遭到两申请人的阻拦。故被申请人将申请人以侵权为由起诉。

在一审中认定原告提交的证据遗嘱继承书、遗嘱变更书、见证书作为定案的依据。原告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为定案的依据,证人______、_______的证言作为定案依据。判决两被告侵权。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相同,判决维持原判,这就是错误的判决,错在:

一、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原告的土地证,一审法院认定合法有效,而二审法院认定不合法,二审法院为何要维持原判;

二、原告伪造的证人______、______的证言一审开庭证人没出庭,法院认定合法,而二审证人同样没出庭,证人张秀玲、杨翠苹的证言(附证据3)在二审为何认定不合法,不予采信。

三、在二审法院申请人提交了为其子____办理的土地证用以证明该块宅基地归属申请人使用,与本案到底有没有关联性,为何不能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有土地证的败诉,没有土地证的胜诉,这不是错误的判决吗?

四、_____以遗嘱的方式将兄弟三人有共同使用权的房产叫其女儿继承有理吗?充其量只能将他应得的一份叫女儿继承,如果说因为他有其中的一份,立遗嘱将兄弟三人的都叫其女儿继承合法,那么,_______也有他的一份,他立个遗嘱叫其女儿继承可以吗?

五、二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________之父_____于________年2月22日立遗嘱自愿将其砖瓦房3间、过道一间、西屋两间,使用面积为396平方米的房产由________继承更是错误的。该房产早在______年_____放弃财产及其宅基地使用权时,由申请人扒掉,二审法院判决叫________继承啥,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六、二审法院认定“被申请人________继承的`是其父_____在拥有使用权的`宅基地上建造的堂屋三间过道一间西屋两间,使用面积为396平方米的房产而不是宅基地”。二审法院完全判错了。

1、_____拥有使用权只是三分之一,并非是全部。

2、堂屋三间过道一间,西屋两间,并非是_____建造的,而是其父母遗产,三兄弟都是在堂屋结的婚。

3、房产并没有平方米,因为是老房子大约只有80平方米,而平方米是整个宅基地的面积。二审法院根据什么依据将396平方米的房产判给被申请人,二审法院到哪里去弄20多间房子来给被申请人。

4、_____拥有三分之一的房产,________也没得到继承,而堂屋三间,过道一间,西屋两间是在______年_____主动放弃以后由申请人俩兄弟扒掉的。扒后申请人为其子办理了土地使用证。

综上所述,一、二审法院都没弄清到底是谁侵权,所以作出的判决是错误的判决应依法改判。

此致

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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