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禁止喝酒规章制度 篇1
各中小学:
中心园教师刘国相同志无视校规校纪,3月7日中午醉酒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损害了教师形象。特对该同志的行为提出批评,并罚款50元,特此通报。
为加强师德建设,考虑饮酒后教师人身安全及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凡以后工作期间中午饮酒的将做出下列处罚:1、个人写出书面检查;2、罚款200元;3、当年不评优不评模;4、全镇通报批评。望广大教师以此为诫。
汐子总校
3、7
公司禁止喝酒规章制度 篇2
第一条为了加强婚姻介绍管理,规范婚姻介绍服务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婚姻介绍服务的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和征婚当事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有偿婚姻介绍服务,应当成立婚姻介绍机构。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无偿公益性婚姻介绍服务活动,应当事先向婚姻介绍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婚姻介绍服务和征婚、应征,应当坚持自愿、诚实、信用、守约的原则。
婚姻介绍服务,应当充分尊重征婚当事人的意志。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全市婚姻介绍机构及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
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婚姻介绍机构及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民政部门对婚姻介绍机构的设置,应当进行合理规划、科学指导、总量控制。
民政部门在对婚姻介绍机构及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管理中,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民政部门应当对婚姻介绍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民政部门应当认真受理婚姻介绍机构和征婚当事人的有关投诉,维护其合法权益,并为婚姻介绍机构及公益性婚姻介绍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七条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和相应的办公设施;
(二)有三名以上经民政部门业务培训的从业人员;
(三)从业人员品行良好、作风正派,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四)有完善的机构章程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符合其他法定条件。
第八条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向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机构名称;
(二)从业人员花名册及有效身份证件;
(三)主要负责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介绍信;
(四)服务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五)机构章程草案和有关内部管理制度。
第九条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先报县、区民政部门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市民政部门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市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县、区民政部门的审核意见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发给相应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取得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婚姻介绍机构批准证明的,按国家规定到工商等相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
第十条婚姻介绍机构变更名称、住所和主要负责人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停办的,应当先报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工商等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婚姻介绍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或有配偶者进行婚姻介绍;
(二)禁止从事涉外和港、澳、台同胞及华侨的婚姻介绍服务活动;
(三)不得为无有效证件或证件不全的征婚人和应征人进行婚姻介绍;
(四)不得同时为两个以上征婚人或应征人介绍同一个应征人或征婚人。
第十二条婚姻介绍机构进行婚姻介绍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要求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征婚当事人进行登记并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必须由征婚当事人本人办理;
(二)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为一年,从办理征婚登记手续之日算起;
(三)在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内,按照征婚当事人的合理要求提供认真、良好服务,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者敷衍推诿;
(四)为征婚当事人保守秘密,不得向非婚姻介绍服务对象泄漏征婚当事人的登记事项或向其他征婚当事人告知征婚当事人明确表示不能告知的有关事项;
(五)对在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内未介绍成功的,服务期满后撤销登记,退还征婚当事人的所有资料和有关证件;征婚当事人要求继续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按本条规定重新进行登记并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婚姻介绍机构在进行婚姻介绍服务活动时,应当公示办事程序、各项工作制度、从业人员身份及收费项目和标准。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第十四条婚姻介绍机构应当认真核查征婚当事人的身份、婚姻状况及其他基本情况。
第十五条征婚人应当向婚姻介绍机构提交本人户口、身份证和婚姻状况有效证明,并如实提交本人工作、经济收入、居住条件、子女抚养等其他基本情况资料。
第十六条市民政部门应当对婚姻介绍机构进行年度审核。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在每年第四季度持有关材料到市民政部门办理年度审核手续。
第十七条未经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婚姻介绍机构,擅自进行有偿婚姻介绍服务的,由民政部门责令停止活动,并处以20__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婚姻介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或有配偶者进行婚姻介绍的;
(二)从事涉外和港、澳、台同胞及华侨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
(三)为无有效证件或证件不全的征婚人和应征人进行婚姻介绍服务的;
(四)同时为两个以上征婚人或应征人介绍同一个应征人或征婚人的。
第十九条婚姻介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罚款:
(一)婚姻介绍机构变更主要登记事项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停办,未按规定程序报民政部门审核同意的;
(二)为代理他人征婚或应征者办理征婚登记手续的;
(三)在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内不按征婚当事人的合理要求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
(四)违背征婚当事人意志或违反约定泄漏征婚当事人秘密的;
(五)不公示办事程序、工作制度、从业人员身份及收费项目和标准的;
(六)不接受市民政部门年度审核的。
第二十条征婚当事人在征婚和应征登记时,故意隐瞒个人真实情况、提交虚假资料的,由民政部门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给婚姻介绍机构或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民政部门依照本办法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二条为从事有偿婚姻介绍服务,向民政部门提出成立婚姻介绍机构的书面申请,民政部门拒绝受理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既不办理又不给予书面答复的,申请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婚姻介绍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禁止喝酒规章制度 篇3
尊敬的老师:
我对我所做感到深深的后悔。若是学生之所做影响到了老师您的声誉,那么学生叩首泣血,我很对不起您的教导,让您失望了!
多少年来,您总是教导我们要做一个文明的学生,为的是更好地服务社会,给社会做贡献,无论厚微,学生都有矢志不渝的精神去做,然而今日之所为,实大使恩师痛心哉!但我今日亦属有原因,否则我亦不会给自己以及您摸黑。中午放学后,我和同学出去吃饭,请原谅我们的莽撞,我竟喝了酒,而且喝了许多。我只是比较好奇,否则我怎么会那么傻呢。在上课的时候竟然吐了,扰乱了课堂秩序,让老师给我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我很后悔我今日所做之一切!
报效祖国,为祖国献出自己能贡献的一切,这是学生多年以来的夙志。通宵达旦,虽然我不是老师您最好的学生,但我从来都将您视为我行事,处世的法则,请您不要因为今日之失蹄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在此我发誓,以后若有再犯,任凭处罚!
经过家里人的教育,同学们的劝说,以及您毫不偏颇的批评,我终于得到了一个很好的启示,它将在我以后的人生道路上起到重要作用:凡事莫偏激!也请您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指引我,帮助我,学生将不胜感激啊!
今天晚上我想了很多,中午的蠢事在脑海里浮现了。我在书桌上用刀刻了两个字:笃行。这两个字就好象刻在我心中一般,难以忘记。而且它将是我以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方法论。不论如何,我都将规范自己的言行,体面自己的作为,为做一个合格的人民公仆做好充分的准备。
敬爱的老师,我不该喝酒,我错了,我真的知错了,我真不应该喝酒,我知道我违反校规了,我真的知道我错了,我真的真的错了,我以后保证上课时不喝酒!绝对!!!绝对!!!我影响了其他学生的学习,我一定会向同学们道歉的,请老师原谅,我真的真的真的错了,老师,我以后一定不会再上课时吐了,一定不会!老师,给我的改过的机会吧,我错了!
在此,我再次对我所做表示深深的后悔与歉意。我保证以后上课绝对不会喝酒了。
保证人: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禁止喝酒规章制度 篇4
各部门(车间):
为保证员工上班工作时的.人身安全,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公司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条例》第三条第3款,对员工酒后进厂上班曾有明确的规定。现进一步强调这条安全生产纪律,重新作出规定:凡发现员工在酒后进入生产厂区上班及上班时间喝酒,普通员工处罚30元/次,干部处罚100元/次。如果出现工伤事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此项工作由保安部负责检查监督并执行。
特此通知
此致
敬礼
xx年x月x日
公司禁止喝酒规章制度 篇5
公司各部门、各厂区:
为了近一步加强管理,维护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在禁止饮酒等有关问题做如下规定,要求全体员工认真遵守执行。
一、公司所有员工在公司期间(包括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一律禁止饮酒。凡是因饮酒造成的事故或身体伤害由当事人自行负责,与公司无关,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当事人赔偿,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禁在任何时间酒后驾驶机动车,乘车外出发现驾驶者饮酒必须马上制止并上报办公室,凡酒后驾驶公司或个人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同行人员承担同等责任。
三、严禁酒后进入公司院内。四、各部门负责人既要带头遵守,又要严格管理本部门员工,对部门员工违反规定知情不报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五、如遇特殊情况,工作期间确需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宴请,需要饮酒者,应事先由董事长批准。
六、办公室会不定时检查。凡第一次发生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予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各罚款100元;第二次违反规定者,给予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各罚款200元,并由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通报公司全体人员;第三次违反规定者对当事人进行辞退处理,并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此致
敬礼
xx有限公司
xx年8月24日
公司禁止喝酒规章制度 篇6
各部门(车间):
为保证员工上班工作时的人身安全,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公司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条例》第三条第3款,对员工酒后进厂上班曾有明确的规定。现进一步强调这条安全生产纪律,重新作出规定:凡发现员工在酒后进入生产厂区上班及上班时间喝酒,普通员工处罚30元/次,干部处罚100元/次。如果出现工伤事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此项工作由保安部负责检查监督并执行。
特此通知
年月日
公司禁止喝酒规章制度 篇7
尊敬的公司:
现在我认识到了喝酒的危害,深刻认识到喝酒不仅有害自己的健康,而且严重影响了周围同事的正常工作,损害了自己和公司的形象。我决心改正缺点,保证从今天起上班时间在办公室不喝酒,请和同事们监督。如有违反,我甘愿按公司规定受相应的处罚。
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渐渐的认识到自己将要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了。反复教导言犹在耳,严肃认真的表情犹在眼前,我深为震撼,也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事已至此的重要性。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在本人的中已深藏了致命的错误:觉悟不高,本人对公司的责任感不够。平时工作作风懒散,如果不是因为过于懒散也不至于如此。为了更好的认识错误,也是为了让公司能够相信我。我保证认真改正自己的错误,保证不再重犯!
特在此保证:以后坚决不在公司喝酒,同时也要努力劝导其他同事不要在公司喝酒,并且会慢慢的戒掉喝酒的坏习惯。还有会努力认真的工作,把公司的利益始终放在第一位。争取早日在公司出人头地,干出一番好成绩!
保证人:
20xx年x月x日
公司禁止喝酒规章制度 篇8
第一条会议室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公司会议室包括大会议室、小会议室。
第二条各部门根据工作的需要确定相应的会议,提前一天到办公室申请使用会议室,并登记。
第三条会议室内的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如麦克风、音响、空调等,办公室负责设备调试。
第四条会议期间损坏设备,须由相关部门或当事人按原价赔偿。
第五条会议必须要有纪录,重要会议必须会签确认。
第六条做好会议的贯彻执行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
第七条公司重要会议、年度总结大会等,不得无故缺席、迟到,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分管副总、总经理请假。
第八条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第九条开会人员应注意保持会议室卫生清洁,会后打扫卫生,关好门窗、空调,整理好会场后,方可离开。
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禁止喝酒规章制度 篇9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没能按照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进行按时上班且在办公室喝酒,在此向一直信任我的领导道歉,向一直支持工作的同时道歉,让大家失望了。
由于本人长期的自由散漫,总是把个人的问题凌驾于公司原则之上,置集体利益于不顾,置公司领导的威信尊严于不顾,置我们公司服务的宗旨于不顾;自私自利、毫无原则。我对我个人所犯下的这个严重错误感到感到无比遗憾,感到无以复加的后悔与悲痛。
经过领导批评,和我个人严肃认真的反省保证今后不会再出现此类的情况了,不会因为个人的原因来破坏公司的纪律,这次造成的影响我向大家表示歉意,请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 我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加倍努力,对公司多做贡献,来弥补这次的过错。我想任何理由都是托词,我不想再为自己的错误找任何借口,那样只能让我更加惭愧。我怀着无比懊悔和愧疚写下这份,表示我对自己的这种不良行为,已经有了深刻认识和改正错误的决心。
公司在建设阶段,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任何因个人问题影响到公司发展都是决不允许的。在这里我必须向信任我的朋友们做出以下保证:
1.上班时间决不在公司喝酒。
2.领导交待的事情必须按时完成。
3.必须无条件无理由的按时上班。
保证人:
20__年xx月xx日
公司禁止喝酒规章制度 篇10
员工行为如不符合适当的规范,或触犯下列任何一种规定,一经查出,将受到纪律处分
1、伪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2、接受任何种类的贿赂;
3、未经公司书面允许,擅取公司任何财务、记录或其它物品;
4、擅取或干扰公司的财务;
5、在公司楼房、车辆、轮船或工地内向同事鼓吹任何政治理论,赌博或使用侮辱语言;
6、企图强迫同事加入任何组织,社团或工会;
7、违犯任何安全条 件或从事任何是以危害安全的行为;
8、未获准许而缺勤或迟到、早退;
9、无故旷工;
10、在任何时间内,出借工作证;
11、故意疏忽或拒绝主管人员的合理合法命令或分配工作;
12、拒绝保安人员的合理、合法制命令或检查;
13、未经总经理允许而为其它机构、公司或私人工作;
14、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15、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
16、总经理认为可采取纪律处分的其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