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_img
好工具 >范文 >实用文

事业单位通知格式9篇

2023-09-12 11:26:36 事业单位通知

【#实用文# #事业单位通知格式9篇#】平日的工作和生活中,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公告通知吧。通过公告通知可以让各方更好地了解工作的优势和劣势,为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小编编辑了这份易懂的“事业单位通知格式”,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不要忘记将本网页网址加入收藏夹!

事业单位通知格式(篇1)

2012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7‟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8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规定,现将文山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2年全州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71名。公开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该•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文山政务网()文山人社网()州属和各县(市)实施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招聘简章‣,在以上网站和各县(市)相关网站公布。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

全州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及增人计划限额内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列入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范围。

(二)招聘对象

2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2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提交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2年5月23日0: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在网络报名开始后进行,系统会提示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考生一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无论是否缴费),考生报名信息不能修改,也不能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初审或尚未审查的人员可重新报考其它岗位。

(三)网上缴费

本次考试的报名费用采用网上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12年5月16日9:00-5月24日24:00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每人每科50元(云发改收费„2008‟1767号),两科共计收取笔试费用100元,具体缴费程序请注意文山人社网的相关细则。只面试的岗位和不实行网络报名的岗位,具体报名缴费办法由各县(市)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招聘简章‣中明确。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减免费用的流程请详阅•报考指南‣。

(四)岗位调剂

除•招聘计划‣中明确“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可以低于3:1开考外,其余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须达到3:1方能开考,报名结束达不到3:1的,经州人社局批准可进行调整、归并,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无法调整、归并的,取消该招聘计划。调剂可以在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间进行,也可以将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的报名人员调整到已达开考比例的岗位,但已达开考比例岗位的人员不进行调剂。

岗位调剂的人员名单将于5月25通过文山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布,并于5月27日14:00-16:00在文山州人社局考试培训中心进行现场调剂。调岗时需由本人或委托人(须持报考者的亲笔委托书)现场提交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进行调岗。若调岗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调岗地点进行调岗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若调岗人员自愿放弃调岗的,需由本人或委托人(须持报考者的亲笔委托书)提交自愿放弃调岗申请证明。因该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将由文山州人社局退还报名费(详细时间及地点见文山人社网通知)。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在以往考试中因违纪被公示不得参加2012年考试的人员但又通过报名,在报名结束后经比对诚信纪录查出的,一律不予退费。

(五)报名情况公布

5月28日公布调剂后各岗位报名情况。(六)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12年6月10日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批准也可只进行笔试或只进行面试,或者先面试后笔试,具体详见招聘计划。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6面试设臵合格成绩分数线,达到面试总成绩60%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面试,均视为该报考人员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3、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面试考官库,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及专家组成。每个面试考场设考官7人,面试前由纪检监察部门随机抽取,其中用人单位的考官不得超过3人。面试时必须按考官抽考场、考生抽顺序的“双抽签”程序进行。

(四)综合成绩

1、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

综合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笔试加分]×40%+面试成绩×60%

2、只笔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笔试加分

3、只面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在州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各县(市)人社局、州属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于8月10日以前完成。

(一)确定人选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只面试的岗位,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在面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只笔试的岗位,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在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综合成绩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按面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须进行加试,加试的方式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招聘简章‣中明确,不得超计划确定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人社局、州属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需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三)考核

报考州属岗位的人员考核工作由州属各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县级及以下岗位的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各县(市)人社局组织实施。考核可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核。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是否进行递补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招聘简章‣中明确。需递补的,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只面试的岗位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只笔试的岗位,可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含笔试加分)的其他人员中按笔

10西畴县人社局:0876-7626198 麻栗坡县人社局:0876-6622525 马关县人社局:0876-7130538 丘北县人社局:0876-4126084 广南县人社局:0876-5159943 富宁县人社局:0876-6128510 文山州人社局:0876-2122123

(二)考试报名咨询

文山州人社局考试培训中心:0876-2129133、8886351

(三)学历认证

地址:昆明市学府路2号。云南省教育厅一楼: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电话:0871-5456862、5144557 文山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及信息,将通过文山政务网()和文山人社网()面向社会发布。报考文山州2012年各级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网站。

以下资讯请至文山人社网查询:

.2012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2012年文山州事业单位考试网络报名流程演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试行指导目录(2012年修订)

.2012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备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聘计划可能会有细微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录计划,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州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历年命题专家、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温馨提示:

1、各位考生,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以上公告,特别是红色字体部分。其它常见问题祥见•2012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

事业单位通知格式(篇2)

2014青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池州市青阳县事业单位笔试班5月15日开课

2014池州市青阳县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欢迎加入池州事业单位笔试QQ交流群:248612016

2014池州青阳县事业单位笔试辅导简章 2014池州市事业单位笔试网校辅导课程

2014年池州市直事业单位笔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2014青阳县部分事业单位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14青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30名(详见附件),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4月28日起在池州人事考试网()、青阳县政府网()、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年龄条件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在不同工作单位的工作时间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

事业单位通知格式(篇3)

附件3

陇南市机关事业单位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人民团体机关,以及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的一种核准使用机构编制、定编到人和将机构编制与实有人员情况公开的管理制度。机构编制实名制以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以及用编单位协调配合为前提,以“甘肃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为载体,以《机构编制管理证》为凭证,以机构编制和人员名实对应为主要内容,以核准用编

为主要手段,确保具体机构设置与按照规定批准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符合。

第四条 《机构编制管理证》记载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确认的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是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以及用编单位共同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重要凭证,是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补充人员、提拔任用干部、核定工资、核拨经费、办理社会医疗保险等事项的凭证和依据。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五条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内容包括机构、编制和人员。机构实名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机构名称、性质、级别、隶属关系、内设机构、经费来源、批准文号、主要职责、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等。

编制实名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类别、编制数量、领导职数、编制结构等。

人员实名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职务、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入编时间、使用编制类别等。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在市县党委、政府和编委的领导下,由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为主分别组织实施。

第七条 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制定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核发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证》,审核机关、事业单位用编申请,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编手续;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根据有关文件及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做好入库人员名单审核工作。

第八条 组织、人社等部门依据《机构编制管理证》、《陇南市机关编制使用单》(以下简称《机关编制使用单》)、《陇南市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单》(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单》)和《陇南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卡》(以下简称《人员编制管理卡》)办理补充人员、审批工资、社会医疗保险等手续。按管理权限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实名制信息。

第九条 财政部门依据《机构编制管理证》、《人员编制管理卡》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核定的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办理增加预算和核拨人员经费。审核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实有人数。

第十条 组织、机构编制、财政和人社部门要加强工作联系,建立相互配合协调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第四章 管理程序

第十一条 机关、事业单位持本单位“三定”规定和党委、政府、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有关文件,以及经组织、财政和人社等部门审核盖章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统计表等材料到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机构编制管理证》。

第十二条 经批准新设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有关文件到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机构编制管理证》。

第十三条 《机构编制管理证》任何一项内容发生变更时,机关事业单位应在15日内持有关文件到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 机关事业单位因撤销、合并或性质改变时,应在办理撤销、合并或性质改变相关手续的同时,持原《机构编制管理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注销、合并或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 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后,用编单位出现空编、确需补充工作人员时,应提前30日以上持《机构编制管理证》、《陇南市机关编制使用申请表》(以下简称《机关编制使用申请表》)、《陇南市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等材料,到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

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开具《机关编制使用单》、《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单》。

第十六条

用编单位持《机构编制管理证》、《机关编制使用单》或《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单》,到组织、人社部门申请办理补充人员手续。组织、人社部门批准补充人员手续后,用编单位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及组织、人社部门的补充人员手续,到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入编手续,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发《人员编制管理卡》。

第十七条 用编单位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和《人员编制管理卡》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审批工资、社会医疗保险等手续,到财政部门办理增加预算和核拨人员经费手续。

第十八条 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和组织部门管理的科级干部,由用编单位持《机构编制管理证》以及党委、政府和组织部门的任职文件在30日内到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手续后,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审批工资、社会医疗保险等手续,到财政部门办理增加预算和核拨人员经费手续。

第十九条 政策性安置人员,由安置单位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有关文件,到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开具《机关编制使用单》或《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单》,办理入编手续。再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和《人员编制管理卡》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审批工资、社会医疗保险等手续,到财政部门办理增加预算和核拨经费手续。

第二十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现调出、退休、死亡等情况,应在30日内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及相关材料到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出编手续。机构编制部门及时更新《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中有关信息,并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第二十一条 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本单位机构、编制、实有人员信息,正确使用《机构编制管理证》,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实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年审制度。每年第四季度,结合机构编制考评、年报统计、事业单位年检等工作,由机构编制部门对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证》进行集中年审,重点审核《机构编制管理证》的记录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相关数据以及单位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并对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进行维护和更新。

第二十三条 积极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凡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编制事项和人员配备情况,应以适当形式及时向本单位工作人员公开,并通过门户网站逐步向社会公开,扩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第二十四条 对机关、事业单位擅自设立、调整机构、无《机构编制管理证》、《机关编制使用单》、《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单》补充的工作人员,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入编注册,组织、人社部门不予办理补充人员、审批工资、社会医疗保险等手续,财政部门不予增加预算和核拨人员经费。

第二十五条 机关、事业单位违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要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擅自设立、调整机构、更改机构名称、变更机构规格、改变机构隶属关系的;

(二)擅自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的;

(三)擅自补充工作人员的;

(四)提供虚假或不实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骗取财政拨款的;

(五)工作人员调出、退休、死亡等情况应当办理出编手续,但未按规定办理出编手续的,或者其他形式吃“空饷”的;

(六)其他违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二十六条 充分发挥“12310”机构编制举报电话的监督作

用。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机构编制、监察、财政、人社部门要加强领导,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密切配合,认真督查,严肃查处违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陇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发放的《陇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证书》同时废止。

事业单位通知格式(篇4)

吕梁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市检察院、人民法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局、档案局、财政局、公安局、环保局、碛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水利局、经委、体育局、农业局、农机局、煤炭局、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17个部门所属的29个事业单位,涉及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共招聘394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吕梁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吕梁市户籍(生源)、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人员。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计算年龄、工作年限时间截止到2010年底。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招聘步骤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人事人才网站()。具体步骤为:(1)提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2月9日8:00—2010年12月15日24:00期间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吕梁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2月11日至2010年12月17日在提交报名信息两个工作日后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收取报名费10元、考务费40元。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0年12月19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

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进入专业知识笔试的人员,考试通知发布后三日内按上述办法每人再缴考务费40元。

招聘岗位要求硕士学位资格的报考人员,只缴报名费,不缴考务费。符合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采取先缴后返的办法。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专业知识》笔试及面试人员,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示,在指定的时间内分别自行下载打印《基础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面试准考证。

2、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多岗位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②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网上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③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直接到吕梁市人事考试中心下载打印准考证。

④如所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资格条件要求硕士学位研究生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特殊专业岗位的除外)时,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聘岗位后,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将通知该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后两天内另选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⑤农村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返还考务费手续。

⑥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⑦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初审在报名时进行;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分别负责党群和政府序列的审查事宜,确认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时,已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笔试 笔试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进行基础知识笔试。一般岗位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经济知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与人文知识等;教学、医疗、演职、工勤等岗位基础知识笔试科目分别为《教育学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艺术基础知识》和《工人职业道德规范知识》。基础知识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拟于2011年元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名额1:5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知识笔试对象(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为专业知识笔试对象)。第二步进行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原则上为与岗位联系紧密的专业门类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分。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硕士学位资格的应聘人员,免于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三)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基础知识成绩×60%+专业知识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根据岗位需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讲课、答辩、现场实际操作、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协警岗位还须进行体能测试。面试按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当天公布成绩。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硕士学位的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在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协警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他人员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现实表现以及工作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核,逐人形成考察材料,提出结论性意见。

(六)公示

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由市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组织工作网、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实行人事代理或已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聘用人员,不实行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直接确定岗位及薪级工资。

咨询电话:8223396(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8220639(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监督电话:8223624(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8224954(市人事局纪检监察室)

事业单位通知格式(篇5)

各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发〔20XX〕19号)的精神,推进简政放权,保障和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现就进一步优化本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简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

(一)改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和录用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集中招录与分散招录相结合,由原来一年集中两次笔试、集中两次招录调整为一年集中一次笔试、集中一次招录和分散多次招录。笔试成绩在下一年度集中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用人单位在集中招录后还有用人需求的,可随时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如另有笔试需要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自主组织实施。笔试成绩以用人单位组织的笔试成绩为准。

其他岗位的公开招聘,由各区、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自主组织实施。

(二)取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前置核准备案

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用人需求,自主制定公开招聘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和其他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不再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或备案。

(三)分类减省办事程序,提高聘用备案工作效率

1.对上级任命、政策性安置及机关事业单位之间交流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样表附后),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携带上级任命文件、政策性安置通知书、原机关辞职证明材料或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证明原件,直接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聘用登记手续,不再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2.对经公开招聘的录用人员,聘用单位填写《备案表》,经上级主管部门的干部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备案结果。同意备案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签订聘用合同,30个工作日内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聘用登记手续。

二、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

(一)优化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结构比例

“两院”院士、国家“****”和“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列入国家或本市“****”的专家、上海领军人才等高级专家,聘用在事业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含“双肩挑”人员),可不占本单位正高级岗位结构比例,进一步为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拓展空间。

(二)下放部分等级岗位设置和聘用权限

扩大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局级规格的事业单位,7级及以下等级管理岗位由事业单位自主统筹设置;处级规格的事业单位,8级及以下等级管理岗位由事业单位自主统筹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中,除二级岗位和特设岗位外,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聘任条件和程序,进行自主聘任。事业单位可在规定专业技术结构比例范围内,按照“双控”原则,将未使用的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暂时借用到低等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一)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录纪律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招聘方案招聘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扩大和调整招聘岗位和人员。自行组织考试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安全。

(二)确保公开招聘方案的严谨性和科学性

事业单位在制定公开招聘方案时,应严格按照岗位任职要求设置招聘条件,不得设置与岗位任职无关的限制性、歧视性条件,坚决防止“萝卜招聘”。上级主管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审核同意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方案。

(三)坚持完善事后备案监管,规范聘用人员备案材料

用人单位在办理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经上级主管部门书面审核同意后的公开招聘方案;

2.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发布的招聘公告;

3.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的情况说明;

4.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发布的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

5.《备案表》(一式四份)。

(四)加强不占结构比例人员管理

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要审慎把握不占结构比例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范围。不占结构比例人员名单,应在事业单位年度聘用情况备案材料中予以报备。

(五)严格规范统筹的管理岗位设置程序

事业单位应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基础上,根据本单位规格及职责任务需要,坚持“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原则,对相应等级的管理岗位进行统筹安排。自主统筹设置的管理岗位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前需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经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加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处理

1.落实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职能。各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主要责任,强化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具体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的工作职能,加强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过程监管。

2.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各单位和部门要认真严肃处理群众举报、反映的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加强与舆论媒体的沟通,及时应对和处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舆情。在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应当设立监督电话并对外公布,主动接受群众意见和舆论监督。

3.建立公开招聘诚信档案,逐步建立诚信应聘制度。充分运用市信用平台,限制招录失信被执行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放管服”工作。要加强人事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履职尽责能力;要加大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重点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对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其它

(一)对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1年的限制。

(二)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可根据通知精神,制定本区、本部门的实施细则。

(三)本通知自20XX年4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XX年3月31日。原《关于规范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核准备案程序的通知》(沪人社专〔20XX〕738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3月16日

事业单位通知格式(篇6)

渝办〔2011〕8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畅通主城行动计划的通知

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畅通主城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畅通主城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强化交通集散功能,提升交通服务水平,2008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建设畅通重庆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把重庆建设成为全国最畅通的城市之一。3年来,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一大批交通基础设施建成投用,交通综合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畅通重庆”建设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随着重庆被确定为国家中心城市,两江新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西永综合保税区挂牌成立,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机动车需求日益增长,重庆交通特别是主城区交通面临更大的挑战。为此,市政府决定实施畅通主城行动计划,着力解决主城区交通拥堵问题。

一、工作思路

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和“畅通重庆”建设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运用科技、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着力体制机制创新,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交通综合管理水平,适时调控机动车增长,不断适应新的交通增长趋势,努力构建与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把主城区建设成为“不塞车的城市”。

(一)改善交通运行状况。到2015年,主要干道高峰时段平均车速达30公里/小时左右,最低车速不低于10公里/小时;城市道路周期性堵点数量较2010年减少50%以上,拥堵路段高峰时段平均车速提高20%以上,道路交通运行效率明显提高,“停车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二)优化公交出行环境。到2015年,公交出行比例达65%以上,其中轨道交通占公交出行比例达50%左右,公交换乘效率明显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疏解中心区交通压力。

1.坚持组团式城市空间发展,加快完善各组团内部功能配套,减少跨组团出行交通量,减轻组团间通道交通压力。在外围组团规划建设过程中,科学布局居住、产业、公共服务设施等,保持组团内部居住与就业的相对平衡,完善商业网点、文体设施、医疗卫生、中小学校等配套设施。

2.科学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适度控制中心区开发强度,降低中心区交通发生量。根据中心区道路、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供给总量,对土地开发规模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容积率、建筑密度和人口规模,确保土地开发规模与交通设施总量匹配。

3.加快调整交通吸引量大的城市功能布局。结合主城扩城规划,逐步将中心区范围内的专业批发市场、货运物流中心、长途公交客运站等交通吸引量大的城市功能体向主城二环区域转移,缓解中心区交通压力。2012年前,完成朝天门、红旗河沟长途汽车站搬迁,启动朝天门、观农贸批发市场整体迁移。

(二)加快轨道线网建设,大力发展轨道交通。

1.进一步加快轨道交通建设。2011年建成轨道一号线朝天门至沙坪坝段、三号线二塘至江北机场段。2012年建成轨道一号线沙坪坝至大学城段、六号线及六号线支线礼嘉至会展中心段、三号线二塘至鱼洞段。2013年建成轨道六号线礼嘉至五路口段、上新街至茶园段、二号线新山村至鱼洞段,主城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197公里。2015年前,新开工轨道交通264公里,建成66公里。到“十二五”期末,轨道交通通车里程达263公里,日均客流量达到300万人次。同时,配套完善轨道站点周边公交停车港、出租车停靠站及人行过街等设施。

2.规划建设轨道交通停车换乘枢纽。在中心区外围区域,结合轨道站点布置,规划建设一批停车换乘枢纽,实行低收费政策,鼓励市民在中心区外围停车并换乘轨道交通进出中心区,减少中心区机动车数量。

(三)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1.加快跨江大桥建设,解决过江交通瓶颈问题。2015年前,建成双碑大桥、千厮门大桥和东水门大桥、鱼洞大桥二期,开工建设红岩村大桥、寸滩大桥、高家花园复线桥等。提高跨江大桥两端的交通疏散能力,增强大桥与滨江路的交通转换功能。

2.加快穿山隧道建设,增强东西部新城与主城中心区的交通联系。2015年前,建成双碑隧道、慈母山隧道、铁山坪隧道,开工建设蔡家隧道、华岩中梁山隧道等。

3.全面推进快速路网建设,提升路网整体运行效率。加快建设快速路三横线东段、二纵线南段、三纵线中段、四纵线中段等。加快完善快速路立交节点,规范和调整一批快速路开口,因地制宜提升已建快速路的通行能力,充分发挥快速路的中长距离快速通道作用。

4.完善中心区路网结构,优化道路交通组织。结合危旧房拆迁和旧城改造,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渠化交叉口。加快推进中心区支路系统建设,提高路网密度和通行能力。重点加快五大商圈分流道路建设,分流商圈过境交通流量,缓解商圈交通拥堵。因地制宜采取单向交通组织、路口禁左、开放小区道路、严格控制主干道开口等措施,合理优化道路交通组织。

5.完善人行过街设施,有效分流人行和车行交通。科学设置快速路上的立体人行过街设施,确保车流无间断快速通行。主干道及次干道结合交叉口红绿灯控制系统,设置灯控人行过街设施。

(四)优化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公交运行效率。

1.优化调整公交线路。结合轨道交通建成时序,及时对公交线路进行调整,削减与轨道交通同走廊的中长距离公交线路,增加与轨道交通接驳的短途公交线路。推进公交与轨道交通票制一体化改革,继续实行换乘优惠政策。有效降低中心区公交线路重复率,将以渝中半岛为中心的向心集聚线网布局模式逐步调整为东西连接、南北贯通的树型线网模式。同时,结合新城区建设,增加线网覆盖率。

2.加快建设公交换乘枢纽。结合公交线网优化,加大换乘枢纽建设,全面完善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之间的换乘接驳点,形成地面公交、轨道交通及其他交通方式之间的有效换乘。2011年前,重点完成26个轨道交通与公交换乘接驳站港设施的新建及改造工作。2015年前,基本实现轨道与公交的无缝衔接。

3.完善公交停车港与首末站。根据道路实际条件,选择合理的公交停靠站布设位置和设置形式。根据公交停靠站容量,合理安排停靠线路,减少公交车辆排队拥堵。结合公交线网调整,加快规划建设一批公交首末站。

4.加快公交站场建设。根据公交车辆需求及增长预测,2015年前新增47个公交站场,新建站场面积100万平方米,新增公交车停车位5362个,同时配套建设CNG加气站、维修保养场等,解决公交车占道停车等问题。

(五)加快停车楼(场)建设,缓解停车难问题。

1.加快公共停车楼(场)建设。充分利用广场、绿地及人防工程的地下空间,改造危旧房与烂尾楼,规划建设一批立体公共停车楼,并利用地下停车库连接道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和周转率,缓解“停车难”问题。2015年前,五大商圈新增1.2万个以上停车位。严肃查处停车楼(场)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行为。鼓励社会投资建设经营性停车设施。建立停车信息诱导系统和停车场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停车管理信息化。

2.推进停车收费差别制度改革。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停车收费标准。解放碑、观音桥、南坪、沙坪坝、杨家坪五大商圈等重点区域为一类地区,内环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区域为二类地区,内环以外区域为三类地区,对不同地区实行不同停车收费标准。路侧停车、路外露天停车、室内停车楼(库)停车收费实行阶梯价格。

(六)加强机动车辆管理,合理调控交通量。

1.实行重点地区货车限行。限制外地货车、过境货车以及重型货车在高峰时段通行内环以内(含内环)的部分道路。主城区在册货运汽车实行分车型、分时段、分区域的通行证色度管理制度。

2.适度调控小汽车增长速度。综合评价机动车增长与城市建设规模、经济发展总量、交通基础设施的量化关系,适时推出调控机动车总量增长的措施,合理引导购车消费。

(七)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1.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从严查处酒后驾驶、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影响行车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公交车、大型货车、摩托车等车辆集中治理,加强商圈、客运枢纽、城市广场等重点场所交通整治,全面规范主城区交通秩序。

2.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及车辆故障快速处置机制。加快增设一批交通事故理赔中心。对未按规定自行撤除现场,或阻止他方当事人撤离现场、不服从民警指挥,以及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法从重处罚。建立公交车辆保养制度、故障车辆快速处置制度,确保公交车辆运行良好。

3.建立主城区道路交通应急疏散机制。在主城区正常交通状态受到突发性群体事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各类灾害事故等影响下,确保高效处置、快速联动,避免引发大面积交通堵塞。

4.严格占道施工管理。建立多部门占道施工联合审批与监督机制,科学制订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合理安排占道施工时序,优化占道施工工艺,严肃查处违法占道施工、超范围占道施工、超时间占道施工等行为,将占道施工对交通畅通和行人安全的影响降到最低。

(八)加快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

对主城区信号灯系统进行智能化改造,优化信号灯控制和配时方案,清理完善主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实现信号灯运行科学化、指路标志人性化、禁令标志明晰化、道路标线清晰完整化。加强交通智能预测诱导系统建设,充分应用先进的交通管理科学技术,强化道路交通监控。

(九)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提升交通参与者素质。

1.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积极推广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人群,开展不同内容的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提高宣传的针对性。

2.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及网络等新闻媒体,建立交通陋习、危险驾驶行为媒体“曝光台”,规劝不文明行为。

3.加大畅通主城宣传力度,提高市民交通参与意识。开展“畅通主城金点子征集活动”,开设“文明交通与畅通主城大家谈”、“交巡警指路”等媒体专栏,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群策群力共建畅通主城。

4.将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安全文明纳入城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畅通主城行动计划由市畅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硬件建设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委,以下简称畅建办)牵头负责,软件建设由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以下简称畅治办)牵头负责。主城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二)建立健全机制,增强统筹协调。

1.建立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定期调查及动态调节机制。畅建办、畅治办每季度对主城区的道路交通运行状况进行调查,密切关注主要干道及交叉口的流量变化,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2.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主城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订工作方案。畅建办、畅治办要加强对各项任务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市畅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并通报有关单位。

3.将畅通主城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对主城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市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启动问责程序。

事业单位通知格式(篇7)

赣州市情

一、自然地理条件:

1、1区2市15县(章贡区和南康、瑞金二市及兴国、于都、宁都、石城、会昌、上犹、崇义、赣县、信丰、大余、寻乌、安远、定南、龙南、全南十五个县)

2、东接福建三明和龙岩,南至西南临广东梅州、河源和韶关,西靠湖南郴州,北连江西吉安、抚州。

3、赣州素有有江南宋城、客家摇篮、共和国摇篮、红色故都、世界钨都、世界橙乡、稀土王国、千里赣江第一城、生态王国等美誉。

4、赣州地处南岭、武夷、诸广三大山脉交接地区,地势四周高,中间低。地貌以丘陵、山地为主,占全市土地面积的83%。

5、本市位于东径113゜54’——116゜38’,北纬24゜29’——27゜09’之间,处于中亚热带南缘,属典型的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

6、信丰县为脐橙之乡、南康市为中国甜柚之乡、安远县为中国九龙蜜柚之乡、寻乌县为中国蜜桔之乡、大余县为中国瑞香之乡;石城县为中国白莲之乡、崇义县为中国毛竹之乡、赣县为中国板鸭之乡、会昌县为中国肉兔之乡。

7、赣南具有发展柑桔特别是脐橙生产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是全国最大的脐橙生产基地。

8、赣州矿产资源以有色、稀有金属矿为主,素有“世界钨都”和“稀有金属不稀有”之称。钨已探明的储量占世界第一。稀土探明储量居全国第二。被称为江西省矿产资源中的“五朵金花”即钨、铜、铀、稀土、钽铌,除铜之外其余四种主要分部在赣南。经过建国后的开采建设,赣州成了全国重点有钯金属基地之一。

9、旅游资源丰富,“红色故都、江南宋城、东江源头、客家摇篮”已成为赣州旅游的四大特色品牌。安远三百山(东江源头,是香港同胞饮用水的发源地,现列为国家森林公园,成为了香港同胞到祖国内地旅游的景点。)、龙南县的九连山(我国中亚热带缘自然生态系统保存最完成的地段,保存有大量野生动植物活化石,被列为江西省的重点自然保护区。)、大余县有梅关古驿道(始建于秦、唐的梅关古驿道,是我国古代沟通南北往来的交道要道。)、崇义阳岭、宁都翠微峰、龙南的武当山、上犹的陡水湖、崇义的聂都溶洞、石城通天寨、二、江南宋城:

1、有2000多年历史的赣州城地处赣江源头,至今保存着众多的宋代建筑,被中外专家学者称誉为“宋城博物馆”、“千里赣江第一城”、“八景文化”发祥地。1994年赣州被命名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宋代四古”:古城墙、古石窟、古浮桥、古窑址。

3、宋城博物馆:古城墙、郁孤台(唐代,辛弃疾《菩萨蛮.书江西造口壁》)、八境台(北宋嘉佑年间)、“江南第一石窟”通天岩(唐宋)、福寿沟(北宋,刘彝)。

4、南方水上丝绸之路:长江、赣江、章江、浈江、珠江共同构成“南方水上丝绸之路”。大余县的梅关古驿道是“南方丝绸之路”的咽喉(唐代,张九龄;大余县-梅岭-广东南雄市)

5、宋明理学:创始人周敦颐、程璟、程颐、朱熹、王阳明、杨时。

6、历史名人:贤臣名吏(北宋名臣赵卞、南宋名将岳飞、爱国诗人辛弃疾、明代清官海瑞、兵部尚书杨廷麟)、文人墨客(北宋文豪苏轼、明代戏剧家汤显祖、南宋抗元将领文天祥)

三、客家文化:

1、客家古村与围屋:赣县白鹭(国)、瑞金密溪、安远镇岗、龙南关西、寻乌周田、于都上宝、宁都东龙

四、革命老区:共和国摇篮。

1、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瑞金成立。

2、1934年10月,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从赣南的瑞金、于都等地出发。

3、中央苏维埃政府所在地“红色故都”瑞金,兴国县誉为将军县。

一条主线是:坚定不移地实施 “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 六个重点是:

着力推进 “十大体系”建设:包括政策法规体系,金融服务体系,信息网络体系,人力资源体系,物流服务体系,贸易服务体系,产权交易体系,口岸服务体系,技术标准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等

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突出抓好优势产业的培植扶持,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城市环境,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进一步加快赣州发展,抓好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三个提高、一个创新”:

提高政府执行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率,创新政府管理。

事业单位通知格式(篇8)

尊敬的各位领导

非常荣幸有机会给我们赣州农商银行做此次客户经理外拓营销实战项目,现汇报本次辅导情况如下: 业绩成果:

电话数: 手机银行 网银(成功,意向)理财(成功,意向)

POS机(成功 户,意向 户)新增客户: 融资意向客户: 考核分值:

电话邀约数:2分/1个 手机银行:5分/户 网银:3分/户 理财:5分/万

POS机:8分/1台 新增客户:(开卡,开存折,10分/户;)融资意向客户:5分/户 最高分: 最低分: 项目效果:

学员心态:意识形态得到改善 进步最快: 林翌,案例 结语:

本次项目达到预期效果,与调研时钟行长给出的很多宝贵的指导性建议,各位领导的重视与积极参与配合,协助我们的工作,尤其是人事部,一周以来对老师们的生活,工作照顾的无微不至,对我们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很多帮助,王总自项目调研以来,参与并关注整个项目的全部过程,及时协调好各项工作,事事亲力亲为,及时给出相关建议。

自2014年初以来,一直与办公室何主任对接客户经理外拓营销项目,由于我们深川公司在南昌市湾里区导入全省5A级标杆网点建设项目,效果持续显著,何主任经多次打听了解情况,加上一年多以来的对接,对我们信任升温,现时机成熟,推荐我们公司来提升客户经理的营销能力。因为有了何主任的推荐,我们才有此机会来提升客户经理的能力,感谢!

北京深川项目组

事业单位通知格式(篇9)

地理位置

位于江西南部,赣江上游,毗邻福建、广东、湖南,是江西省的南大门。土地面积约3.94万平方千米,是江西省最大的行政区。具体方位:东经113°54′~ 116°38′ 北纬24°29′~ 27°09′。处于南岭、武夷山、诸广山三大山脉交接处,属于江南丘陵地带,是典型的丘陵、山地地貌,“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是赣南土地状况的真实写照。赣南大部分土壤呈红色,酸性,是典型的中国南方红壤分布区,适于脐橙、甜柚等的种植。章水和贡水在赣州市区交汇为赣江。

赣州处于东南沿海地区向中部内地延伸的过渡地带,为四省赣闽粤湘四省边际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赣州是中国东南沿海两个最发达经济区:珠三角经济区和海西经济区在中部的最大最近的共同腹地,中部地区承接东南沿海产业转移第一城。

赣州素有客家摇篮、脐橙之乡、世界钨都和稀土王国,风水发源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诞生地等美誉

赣州市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与周边城市和沿海港口城市的高效连接,把赣州建成我国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快赣龙铁路扩能改造,建设昌吉赣铁路客运专线,规划研究赣州至深圳铁路客运专线和赣州至韶关铁路复线,打通赣州至珠三角、粤东沿海、厦漳泉地区的快速铁路通道,加快赣井铁路前期工作,加强赣州至湖南、广东、福建等周边省份铁路运输通道的规划研究,提升赣州在全国铁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改造扩建赣州黄金机场,研究建设航空口岸。适时将赣州黄金机场列为两岸空中直航航点。加快赣江航道建设,结合梯级开发实现赣州—吉安—峡江三级通航,加快建设赣州港。航空系统赣州按4C级规划建设的赣州黄金机场现为赣南第一大机场(4C级),2010年旅客吞吐量突破30万人次,预计2011年旅客吞吐量突破50万人次。赣州黄金机场能满足波音757、空客A320等机型起降,目前已开通飞往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武汉、厦门、南昌、海口、福州、成都、南宁、贵阳等地的航线(重庆暂时停航),每周通航130多个航班。赣州还被列为支线航空发展试点城市,引进航空公司地级市基地。铁路系统已建成的京九铁路复线、赣龙铁路,正在建设的赣韶铁路、时速200KM/h赣龙铁路复线,鹰瑞铁路构成了全市四通八达的铁路网络。赣州站(二等站)现已开行至大同、苏州、泉州、南昌、龙岩、井冈山等地的始发列车,通达全国各大中城市。完善铁路网络,加快鹰(潭)瑞(金)梅(州)铁路、浦(城)梅(州)铁路、广(州)梅(州)汕(头)铁路扩能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规划研究吉安至建宁铁路。研究瑞金火车站升级改造。公路系统公路运输已基本形成以市区为中心,105、323、319、206国道为骨架通达四面八方的公路网络,目前已初步建成快速交通骨架网:赣粤高速、蓉厦高速、赣韶高速、鹰瑞高速、瑞赣高速、赣大高速、石吉高速等。加强公路建设,支持大庆-广州高速公路赣州繁忙路段实施扩容改造工程,规划建设兴国—赣县、寻乌—全南、乐安—宁都—于都、广昌—建宁、金溪—资溪—光泽等高速公路。加大国省道干线公路改造力度,力争县县通国道,重点推进通县二级公路建设。加快推进国家公路运输枢纽站场建设。水运系统位于赣江源头的赣州港是江西六大港口之一。城市公共交通赣州市区有近50条公交线路,483辆公交车,站点遍布市区主要街道及周边县/镇,主要枢纽站点包括火车站广场、南门广场和公交枢纽中心,市区公交采用自动投币,票价一元(县/镇除外)。另市区有出租车公司13家,运营着700多辆出租车,市区出租车一律打表计费,起步价5元/2公里,2公里后1.6元/公里。快速公交赣州公交公司现已开通快速公交k1、k2、k3“环城快线”、k6“机场快线”4条快速公交线路,为江西唯一开通快速公交的城市,全程票价一元。k1、k2“快速公交”线路贯穿赣州中心城区东西、南北两条主线,夏秋季运营延长两小时,冬春季延长半小时,发班密度为高峰期每8分钟一班,平峰期每15分钟一班。K3起点站公交枢纽中心经章江大桥、章江北大道、八境路、八一四大道、章江大桥再返回公交枢纽中心,发车时间5-8分钟。K6起点站火车站经八一四大道、文明大道、杨公路、迎宾大道、赣州黄金机场,在沿路返回。发车时间10-15分钟。这四条“快速公交”的开辟使中心城区公交线路呈现4个区域均衡分布相结合的线网格局。城市轨道交通为从根本上改善城市交通状况,加快推进赣州城市建设,早日确立赣南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地位,2010年初,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局与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启动编制的《赣州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经专家评审原则通过。该规划涵括了赣州中心城区、赣县县城和南康市城区等120平方公里范围,规划坚持“符合主客流方向,缓解中心城区交通供需矛盾,注重引导土地发展”的原则,通过“点、线、面”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研究,结合赣州都市区和中心城区的城市空间结构,确定了赣州市“网格式”的轨道交通线网。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已纳入《赣州市2010—2012年重大项目滚动计划》。2011年,完成线网规划和建设规划、立项;2012年,完成第一条轻轨工程可研报告等前期工作。2010年,已完成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赣州地铁1号线、2号线规划图(见右图册)赣州城市轻轨路线走势图(见右图册)城市道路交通贯穿赣州中心城区的主干道红旗大道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为双向十车道,全长5054.4米,自东而西横贯赣州老城区,是赣州市的一条形象大道,被评为“江西省园林路”,以其颇具特色的绿化闻名。全省最长的城市交通主干道赣南大道全长35.25公里,总投资30.05亿元,连接赣县梅林镇、赣州老城区、章江新区、赣州开发区、南康市区,其中新建跨江大桥3座(章江大桥、贡江大桥、新世纪大桥),新建互通式立交桥4处(赣县起点立交、赣新路立交、跨红旗大道立交和复兴大道立交),预计2011年底竣工通车。

推荐阅读

上一篇:中秋节给领导祝福短信 下一篇:中秋文案(汇集46句)
back_img
推荐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