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疫情期间加班奖励申请书精选#】现如今,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疫情期间请假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疫情期间加班奖励申请书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学生日常请假及审批程序
所有学生坚持非必要不出校,特殊情况需离校的,须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学生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公假,请假审批程序如下:
(一)请假1天以上至3天(含3天),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审批→团学办公室主任确认→学院备案。
(二)请假3天以上至7天(含7天),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核实具体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团学办公室主任审批→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确认→学生工作处备案。
(三)请假7天以上至14天(含14天),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核实具体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团学办公室主任复审→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批→学院党政领导确认→学生工作处备案。
(四)请假14天以上的,按照《昭通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同时向学生处备案。
(五)经同意准假后,学生出校门须向安保人员出示i昭院APP电子审批凭证。
二、疫情期间请假及审批程序
疫情期间学生请销假审批,要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坚持非必要不外出,除十分必要的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一律不批。
(一)病假。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核实具体情况,根据日常请假权限办理。学生因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须报学校医务室备案。
(二)事假。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核实具体情况,根据日常请假权限严格审批。
(三)夜间急病就医和其他突发事件。由24小时值班人员酌情处理,不通过i昭院APP请假审批。值班老师应根据事态情况联系辅导员、学院领导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事后值班老师、辅导员第一时间向学院、学生处书面报备事件详情。
(四)公假。按照《昭通学院组织学生外出安全管理办法》执行,不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
三、学生销假和续假程序
学生请假期满,必须履行销假或续假手续。
(一)病假销假。学生销假时须提供请假期限内就医凭证,辅导员再次核实销假。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销假时,辅导员须向学校医务室再次报备,学校医务室做好病情跟踪。
(二)学生销假须通过i昭院APP提出销假申请,辅导员及时确认学生返校情况,为学生办理销假,并依照批假权限,分别向学院团学办公室主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和学院党政领导报告。
(三)学生请假期满仍不能及时返校的,应在i昭院APP上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学生续假后,学院根据请假总天数,确定审批权限。
四、学生返校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请假期满返校,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须主动出示i昭院APP请假审批凭证、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保卫处测量体温。请假期间在疫情中高风险区有旅居史的,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返校。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履行学生日常管理第一职责,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工作要求,因审批不严格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辅导员要压实学生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请示报告、请销假追踪等工作,精准掌握学生去向,如有异常及时向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3.学生因病请假不能参加上课等教学活动的,除了要履行请假和出门手续外,还要填写《昭通学院学生因病缺课(缺勤)情况登记表》,在学院存档。
4.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或变更行程,无故超假,返校不销假,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严格按照《昭通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昭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给予当事责任人相应纪律处分。造成疫情舆情等重大影响不良后果的,由学校疫情防控指导小组办公室移交上级疫情防控指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5.因疫情防控规定需要在校外治疗或隔离的学生,按照昭通市和学校防疫工作要求办理复课、销假手续。
6.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疫情期间加班奖励申请书 篇2
为做好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和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防疫期间的宿舍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宿舍楼入口处铺放消毒毯,设置体温监测点。住宿生进入宿舍前自觉有序排队,前后距离间隔保持1米。宿舍管理员和值班教师对每位住宿生入住前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对体温检测异常学生进行登记并上报。每晚对住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若体温超过37.3℃,需做好异常学生登记,立即安排单独宿舍进行隔离观察休息,进行复测,并上报学校。
2、学生体温检测正常后直接有序进入本人宿舍,进入宿舍后禁止私自互相串宿,禁止打牌聚会等活动,做到不聚集不扎堆。
3、学生在宿舍内错时洗漱,不聚集、不扎堆。
4、到直饮机取水时排队有序接水,接水后直接返回宿舍,不逗留。
5、洗漱后快速就寝,不喧哗,不打闹,禁止面对面交流。
6、学生上课期间宿舍楼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7、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8、宿舍内垃圾要及时清理到指定地点,学校对存放垃圾地点每天进行消毒。
9、住宿生要时刻注意自身的防疫防护,进出宿舍楼及在走廊、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必须佩戴口罩,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
10、发现同宿舍学生身体异常,要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
11、非宿舍住宿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12、做好宿舍清洁卫生工作,每日对所住宿舍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毒。宿舍每天早、中、晚通风,每次通风时间约1小时。
13、进出宿舍途中,不结伴不交谈,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快速进出。进入宿舍后,将外套挂在阳台通风处,鞋子放在指定位置。
14、宿舍内存放75%消毒酒精不超过500ml;擦拭消毒而不是喷洒消毒,使用时保证周围无烟、火等明火,无易燃、可燃物;使用后必须密封严实,存放在阴凉干燥处(远离暖气、明火),并开窗通风。
15、定期对宿舍楼内楼梯、走廊、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宿舍内配备84消毒液和洗手液。使用84消毒液前,要戴好手套;使用过程中不与酸性物质混用(如洁厕灵);不要直接使用,而是按照原液与水稀释后使用;消毒后及时开窗通风。
16、学校和专业部每天对宿舍各区域(含宿舍内)进行环境、内务卫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学生处管理群通报。
疫情期间加班奖励申请书 篇3
一、事假:
1、教师有事可以请事假(不包括婚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教师应尽量不请或少请事假,有事尽量安排到公休日、节假日进行。
2、教师请事假每月累计满1天扣2分,请事假累计半天扣1分。教师请事假每月累计超过1天每天扣3分。(教师每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3天,累计超过3天的按旷工计算。
3、请事假本人须出具请假条,经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审批后,视为请假,未经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以旷工处理。
二、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须自觉履行请假手续。1个月以内的病假(含双休日)须本人出具请假条,由中心学校校长审批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将办理的病假请假条报学校后视为请假。
2、教师请病假在3天以上的,教师到中心学校校长处履行请假手续,并对请假手续或情况报学校校长,经审核后方可离岗视为请假。
3、教师请病每月假累计满1天扣1分(含1天)。请病假每月累计半天扣0.5分。教师请病假每月累计超过1天每天扣1.5分。(教师病假一学期累积满5天,超出扣发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的日工资。
三、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教职工请产假(或护理假),须本人出具请假条,凭相关生育证明,经中心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审批,并对请假手续或情况报学校校长,经审核后方可离岗。
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男方护理假7天。难产的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户籍所在地区级以上公立医院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3、女职工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女职工,产假为105天,男职工护理假15天。
4、在产假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5、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正常晋级、评聘和年度考核。
四、婚丧假
1、教职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时可请5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去世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宜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教职工婚丧假、路程假须本人出具请假条,经校主管处室(年级组)签署意见后,由校长审批。
3、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其婚假延长到30天。
4、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正常晋级、评聘和年度考核。途中的车船费用等职工自理。
五、审批权限:
1、一般教师请事假1天以内的或请病假在1天以内的,由学校校长审批;请病假3天或请事假3天以上(含3天),由中心校校长处办理,学校校长不给予批准办理。
六、旷工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
2、私自雇人顶岗者。
3、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4、请假人请假事由与事实不符擅自休假者。
5、未经学校批准而擅自脱岗者,停课1学时按旷工1天计算。
6、不服从组织调动、交流和工作分配,不到岗工作者。
旷工处理
1、连续旷工在3天以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在5天以内的教职工,按照旷工天数,扣发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的日工资。
2、连续旷工在4—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6—10天的教职工扣发3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3、连续旷工在6—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11—20天的教职工扣发半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4、连续旷工在11天—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1天—30天的教职工扣发全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
6、旷工时间不计算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疫情期间加班奖励申请书 篇4
一、实行请销假制,教职工持请假条请假,假期到时必须销假。请假时先到部门领导处请假,待工作安排后持部门领导的审批假条到学校请假。严禁不假离校和请霸王假,严禁无病呻吟和小事长假。
二、除婚丧嫁娶按规定请假外,教职工因其它原因请事假应严格控制,一学期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7天。请假在3天内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4--7天由教育办公室审批。
三、病假,7天以内由学校审批,7天以上15天以内由教育办公室审批,15天以上由本人书面申请,并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教育办同意后报教育局审批。
四、学校规定:
1、事假期合计超过7天的,从超过之日起按日平均工资(含津贴74元)扣出勤款,全期无事假的给予奖励。
2、病假连续超过14天的不发该月74津贴,连续超过两个月的不发该期(半年)的74津贴。(文件规定的特殊病除外)
3、对不假休假,越级批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假,超期休假等,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报上级追究纪律责任。短期旷工处日均工资3--5倍的教育费,连续旷工15天以上的学校不安排工作岗位。
4、凡期累计事假7天以上,病假14天以上,无故一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优,不能评模。
五、学校开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的请假与此规定相同。
疫情期间加班奖励申请书 篇5
一、车辆管理规定
1、公司车辆由运营管理中心负责统一调度和管理。
2、管理范围包括车辆维护、保养、安全存放、分配使用、定期维修、出车登记、油料消耗、以及办理用车手续办理等。
3、公司车辆主要用于各部门的发行工作。
4、部门需要用车应提前到运营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由运营中心负责统一协调、调度。
5、运营中心负责安排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和每年度的年检及办理保险等手续。
二、驾驶员的职责
1、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保证安全行车。
2、驾驶员出车前必须认真做好车辆检查,保持车容、车况良好、部件齐全、确保行车安全,决不允许带病行车。如有部件损坏和不安全因素隐患及时处理直至修复,确保安全运行。
3、驾驶员必须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和日常的清洁工作。
4、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带病驾车。行驶中思想集中,自觉遵章守法,服从指挥。
5、驾驶员出车前应及时核对登记簿上的公里数,并于结束任务后,记录实际车程;月底汇总用车记录并按时报财务部。
三、对驾驶员的奖罚规定
1、因公出车,在不违反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由公司负责处理。并分不同情况按如下规定进行奖罚;
2、因公出车,在不违反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的情况下发生较大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理赔费用外,驾驶员应承担不超过其余30%的损失。
3、因公出车,违反交通法规或操作规程造成事故,除保险公司理赔费用外,其余费用应由驾驶员承担;公司还要视具体情况给予驾驶员100-500元的处罚。
4、每4万公里车辆修理费用不能超出5000元(大部件设备的维修费用按使用寿命来核报,可不计在内)公司在年底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违反该规定一次性处以400元的罚款。
5、驾驶员全年驾车无事故,年底公司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
6、驾驶员外出无论因公因私,凡违反交通规则而受罚款处理的一律不得报销。
7、特殊情况经批准公车私用造成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理赔费用外,其余费用应由租借使用人赔偿。
8、向公司申请未获准私自用车或假公济私用车,无论有无发生交通事故,对使用人(包括驾驶员)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如发生事故,还应根据事故对车辆状况造成的折旧损害,向公司赔偿相应损失。
9、未经公司批准使用公车,使用者须按正常费用的5倍缴纳用车费,另外对专职驾驶员每次罚款200元;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写用车申请表的,一定要征得运营中心负责人口头同意方可使用公车,用车后再补填用车申请表,否则按'未经公司批准使用公车'的情况处理。
四、车辆维护修理的审批规定:
1、车辆外出遇交通事故应及时报保险公司理赔,并及时通知运营中心负责人。修理费用应尽可能委托修理厂直接向保险公司结付;
2、车辆发生自身故障需要修理且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驾驶员应书面汇报故障发生情况及修理方案、大致费用等,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五、车辆借用
1、各部门节假日借用公车组织集体活动,应提前壹周向运营中心书面申请;运营中心根据车辆状况及工作安排经批准后统一调度安排。
2、公车原则上不作私用。特殊情况需向总经理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使用。
六、用车费用
1、公司统一用车,其一切费用由相关部门分摊。具体计算标准为:
1)以公里数计算费用,按每公里耗油量×当时油价×120%(20%的管理费);
2)车辆使用期间的过路、过桥、过江费用由借用人或各部门自行解决;
3)每天车辆的折旧费(车辆使用按10年折旧计算):用车两小时以下按10元折旧,2小时至8小时按20元折旧,8小时按全天42元折旧。
2、凡私人用车,须在整体用车费用上加收20%的管理费。
3、节假日出车,专职驾驶员的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并由使用部门或个人承担。
疫情期间加班奖励申请书 篇6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公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的,须经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准,7天以上的报经校长批准。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两周,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中心校批准。超过规定天数的扣发日平均工作津贴(日平均工作津贴=月工作津贴÷21.75天)
3.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请事假,须履行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自己安排好课程,如若出现空堂,将按旷工课处理。
三、病假
教师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7天以内凭乡镇中心医院及以上医院证明报请学校审批;7天以上者,凭县级及其以上医院证明,并由本人书面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后报中心校审批,其待遇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学期病假7天以上不满1个月者,扣发当月工作津贴的50%;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者,扣发第每月工作津贴的60%;2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者,扣发每月工作津贴的70%;3个月以上4个月以内者,扣发第每月工作津贴的80%;4个月以上5个月以内者,扣发每月工作津贴的90%;5个月以上者扣发全部工作津贴。
四、法定假
1.婚假
③教职工结婚,原则应放在寒暑假进行。如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确需请假的,可准婚假7天。
④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和绩效工资。
2.产假、计划生育假
①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产假90天。
③在规定的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教师的工资照发。
④女教师在生育期内计划外怀孕做手术者第一次按病假处理,第二次按事假处理。
3.丧假
①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7天。
②丧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无论是病假或事假、不论假期长短都应按以下流程逐级的办理。
①填写请假单(教务处);
②请假教师安排好课程及有关工作(事假),并经教务处负责人签字确认;
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
⑤批准后的请假单送教务处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教务主任和校长请假,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教师请婚假、产假、丧假、病假由学校教务处安排教学工作;请事假者必须自行提前安排好课程,若出现空堂课按旷工处理。
4.教师请假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安排专人发放、审核、保管教师请假单,并按月统计,于次月10日前书面报送校长。
5.法定假、行政管理人员的请假,由主持工作副校长负责审批;公假、副校长的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6.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做为绩效工资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
六、关于上课迟到、私自调课、旷工、旷课的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旷课论处:
(1)教师擅自停课、私自调课以旷课处理。
(2)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4)准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等),无正当申请理由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职者;
(5)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欺骗学校者;
(6)经教育仍不服从学校安排,拒不到岗位工作者;
(7)学校教师应按作息时间规定上班,未经许可擅自离岗,以旷工论处。
2、教职工旷课一节扣50元,一个月旷工1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工作津贴。
3、凡有旷课、旷工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优,年终不能评为先进;一学年累计旷课3节以上或旷工1天者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七、本制度从20xx年九月一日起试行。
疫情期间加班奖励申请书 篇7
一、教职工请假:
事假:
请假1天扣40元,请假2天扣80元,3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按工资比例日扣款。
病假:
住院(凭住院证明和处方)每天扣20元,一周(5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不住院(有病假单)每天扣30元,4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工资比例按日扣款。无病假证明按事假扣款。
外出
时间:1小时扣5元,满3小时作半天事假扣除。1小时以内学期累计。
迟到:
5分钟以前每次扣3元,5——15分每次扣5元,15——30每次扣10元,半小时后取消全月出勤奖。
二、保育员:
每天扣20元,每小时2元,迟到一次扣1元,一月内累计迟到3次作一天扣除。
三、代课:
2天内请假自己调课好,并自付给代课教师每天20元作补贴(请假扣除另算),3天及以上由园部安排,代课费相同。
四、婚产假:
正常年龄订婚2天,婚假3天,晚婚7天,顺产2个月,剖腹产3个月,晚育4个月(结婚1年后生产),戴环怀孕15天+2天上环假。(全月的扣除整月岗位奖,跨月的视上班时间定。)
五、全勤:
全学期无请假、外出。
教师请假制度4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特制定南淮十三中教师请假制度。
1、教师因公、私、病请假首先至少提前一天以上到教务处书面请假,批准后方可离校,特殊情况应补写请假条。
2、请假三天之内由教务主任审批,一周以内由分管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校长室研究决定。
3、调课的教师,教务处协助调好课,不能上课的教师扣除课时津贴,加课教师给予加课补助。
4、未经批准离校的教师,按旷工论处,按每节课20元从各种补贴中扣除。
5、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的教师,需要补足上课时间并扣除该节课的补助。
6、期中、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必须完成年级组布置的监考场次,否则以旷工论处。
7、教师的出勤情况每两周公布一次。
疫情期间加班奖励申请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学生管理,维护正常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中北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校学〔20xx〕17号)、《中北大学本科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学〔20xx〕16号)和《中北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校研〔2016〕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留学生)。
第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学校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实际宣布疫情结束或宣布规定终止之日止。
第二章学生管理要求
第四条:学生开学返校时间以学校安排班主任通知的时间为准,并在规定的时间返校,任何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第五条:学生须积极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学校防控要求监测自身健康状况,及时准确填报个人相关信息。
第六条:学生返校、在校期间须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服从学校日常管理。
第七条:学生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争当好网民,传递正能量,不造谣、不传谣。
第三章学生违纪处理
第八条:学生擅自提前返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一)未经批准,擅自提前返校的,给予记过处分;
(二)不听劝阻,执意擅自提前返校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三)擅自提前返校,造成重大传染风险或事故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九条:学生不按规定监测自身健康状况,或故意不报、瞒报、错报、漏报个人相关信息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伪造或提供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虚假证明材料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学生在校期间不配合、不服从学校管理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一)返校时不配合、不执行学校校门管控要求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二)学生在校内相关场所不遵守必须佩戴口罩要求,且不听劝阻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三)影响或干扰他人身体健康监测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四)身体健康状况出现异常,不主动及时就医、不服从学校安排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给他人造成健康威胁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按照医疗部门要求应该隔离但拒绝隔离的学生,或违反隔离工作要求擅自解除隔离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六)私自组织聚集活动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七)在校园内起哄闹事,造成周围人员恐慌,扰乱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在校内散布疫情防控不实信息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八)组织、教唆、煽动他人实施有碍疫情防控活动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参与实施有碍疫情防控活动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九)不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公寓管理有关规定,串访宿舍、不听劝阻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宿舍留宿他人或到其他宿舍住宿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不配合图书馆、教室、公寓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进出登记、监测体温、证件检查等疫情期间管控工作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十一)不执行校园封闭管理规定,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开学校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采取翻越围墙等方式进出校园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十二)在校内进行商业活动、贩卖防疫物资、利用疫情谋取私利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一条:学生违反国家和学校网络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一)利用网络散布谣言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二)在网络上发表、评论、转载不利于疫情防控工作言论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三)其他利用网络组织或参与妨碍疫情防控行为活动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二条:学生存在其他违反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的,对照违纪处分相应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或造成重大传染风险、传染事故的,从重从严处理。
第十三条:学生违反国家和各级政府防控要求,构成违法,受到司法部门处罚的,对照违纪处分相应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中处分的“以上”均包括本级处分。
第十五条对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学生的处分权限、和程序,按照《中北大学本科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学〔20xx〕16号)、《中北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校研〔2016〕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学生处和研究生党委负责解释。
疫情期间加班奖励申请书 篇9
单位内部人员临时外出办事严格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请外出:
1.本职岗位上的工作需外出办理事务的。
2.在工作上遇偶发事件需要马上外出处理的。
3.公司领导交代的.工作任务必须外出办理的。
4.行政事务,必须马上赶办或计划办理。
二、外出时间规定:
1.根据工作内容,在临时外出申请单上填写预估时间,返回后考勤人员按实际到公司时间记录。
三、外出注意事项:
1.外出前,应事先填妥“临时外出申请单”,报副总核准。离开公司时,凭此条到行政人事部进行登记,门卫放行时查看是否有经副总、人事签字的临时外出申请单,若无不予放行。
2.遇偶发事件需马上外出办理的,外出应到人事简单记录一下,返回应立即补上外出申请单。
3.私自外出,且外出申请单没有交到人事备案的,考勤视为旷工。
4.中午休息外出至上班时间未能及时返回超过5分钟者按迟到处理,未回者有无请假单者按旷工处理。
四、临时外出的核准权限如下:
1.普通员工:由部门经理核准。
2.部门经理:由副总核准,副总不在暂由人事核准。
五、外出注意事项:
1.往返请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预估时间内返回者,应先行与本部门经理联系,返回公司后到考勤处更正。
六、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正式执行。
苏州唐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管理部
疫情期间加班奖励申请书 篇10
为了使分公司机关食堂合法、合规、安全、、有序运行,保证员工就餐需要,并为本公司会议、培训班和外来客人提供良好的餐饮接待服务,特制定本。
一、安全卫生、保证质量、有序运行
1、炊管人员身体要符合餐饮业标准,并按要求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同时达标。要讲究个人卫生,穿着整洁,勤剪指甲。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新聘用人员必须有健康证。
2、炊管人员应服从管理,尽职尽责,要爱护财物,遵守纪律,在工作期间不准随意脱岗,不准将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
3、炊管人员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食堂餐厅钥匙,正确使用所配的电器设备和炉灶炊具设施。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各类设备,切断电源,关闭水、气阀门,锁好门窗,确保安全。
4、炊管人员除做好食堂日常环境卫生及用品、用具的清理外,每星期五大扫除一次,确保食堂经常性的整洁、亮丽;并要定期消毒,严防食物中毒。
5、食堂主管要按照调剂花样、适合口味、满足需求的原则,根据每天(每顿)就餐人数和供应标准,与主厨商议列出《饭菜供应单》(样式附后)。依据饭菜供应单,采购员视库存余缺和实际需要进行采购;主厨负责组织炊事员加工烹饪。每餐供应完毕后,由食堂主管和主厨在饭菜供应单上签字,同时由接待陪同责任人签字,以确认实际供应情况(员工早餐、午餐的《饭菜供应单》“接待人”栏不需签字)。
6、在食堂主管的安排下,食堂操作间的日常工作由主厨负责组织开展。膳食供应要清洁卫生、适时调节饮食种类、花样,不断提高饭菜质量;要及时、主动、热情、周到为员工和客人服务,努力提高员工和客人的满意度。
7、餐厅服务人员要随时保持餐厅的整洁,供餐前,桌、椅、餐具要按实际需要和规定摆放。上餐过程中,要及时给管理人员、主厨通报餐厅需求等方面的情况,确保按照饭菜供应项目和用餐实际提供优质服务。
二、加强管理、合法合规、勤俭节约
1、员工就餐管理:
员工早餐实行按月结算制,即凡在当月内,早餐就餐次数不论多少,均需按一个月的标准交费。早餐就餐员工必须在每月10日前,按照规定的标准交早餐费。早餐费的收缴实行填表登记制。《早餐费收缴表》样式附后。
员工中午就餐实行登记、凭票、打饭制,就餐当日上午9点前,按照食堂公布的饭菜品种,自行选定所需的品种、数量并登记。午饭时凭登记的品种、数量和饭票打饭。凡是登记而不前去打饭者,必须自觉按登记的品种和数量补交饭票,以免造成浪费;对不自觉补交饭票者,食堂有权对其给予停止当月饭菜供应的处罚。凡没有按规定进行饭菜登记者,原则上不允许打饭。自下班开始供餐时间为40分钟,逾期视为放弃打饭。
2、饭票由负责管理,下发时必须加盖印章。出纳凭领条在会计处领取饭票并负责向就餐范围内的员工出售。向员工出售饭票时必须在《饭票销售登记表》(样式附后)上登记。
食堂收回的饭票由食堂炊管人员整理清点后,凭会计的收条交会计保管或下发。
3、公司员工就餐要按个人需要索取,不得造成浪费;要爱护公共设施,维护良好的就餐秩序和环境卫生;不得发生酗酒和刁难、漫骂工作人员等不文明行为。如对食堂饭菜供应、接待服务有意见,可直接向食堂主管提出,或者通过其他正当渠道反映。
4、会议、培训班和来客用餐会议、培训班和来客人员需要就餐的,由承办或接待人员依据会议、培训班的时间、人数在给基层下发通知时,一并通知办公室做好就餐的准备工作;就餐前一天,承办或接待人员必须与食堂主管对用餐的人数、标准、陪同人员(正常情况下,陪员不超过2人)和组织管理等事项予以商定,以便食堂妥善安排准备。如果会议、培训班和来客人员的就餐人数、就餐时间等事项中途发生变化或需要调整供应品种或标准,必须在就餐四小时前通知食堂变更,否则,食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授权经营、宏观管理、接受监督
1、分公司对机关食堂以授权经营责任书的形式,授权分公司办公室经营管理。分公司工会负责按照总经理室的安排,从宏观上以总的收支账务管理的方式和加强本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对食堂进行管理。分公司办公室按授权经营责任书和本制度落实食堂日常的收支、运行、账务、经营管理等事宜;每年年底对食堂物品进行一次盘点登记,同时对账务手续按年度接转。
2、食堂收入及其相关手续的办理
食堂的收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员工就餐所交的伙食费;二是会议、培训班和来客接待用餐,由公司行政按预算拨付的伙食费;三是客房收入;四是公司行政拨付的用于零星客人就餐的伙食费、员工就餐的伙食补贴、炊管人员工资等。
(1)员工伙食费由出纳以早餐费收缴表、饭票出售登记表的方式收取后,在三日内将所收早餐费和销售饭票的现金交银行入账;然后开具收款收据,将收款收据、进账单连同早餐费收缴表、饭票销售登记表交会计入账。
(2)会议、培训班和来客的伙食费,由承办会议、培训班的人员或接待人员,在接到会议、培训班和接待任务时,应及时与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做出预算报告,报总经理审批。待总经理审批后,将预算审批资料交出纳到财务会计部办理拨款手续,出纳到银行转账后,将相关手续交会计入账。正常情况下,预算审批手续应在会议、培训班和接待客人开始前办理完毕。特殊情况下,最迟必须在会议、培训班和接待客人结束后五日内办理完毕。否则,将由食堂主管对承办人员以完成工作不及时提请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其进行处罚。
(3)客房收入,由客房服务员依据客人实际住宿天数和收费标准,以出具收据的方式收费,客人离开后,要在次日内将所收现金与记账联收据一并交出纳。出纳要及时存入银行,然后将进账单、记账联收据交会计入账。省分公司客人住宿的,由办公室负责出具住宿结算单。
(4)零星客人就餐的伙食费、员工就餐的伙食补贴、炊管人员工资等,由食堂主管依据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做出申请拨款报告,报总经理审批后,将审批资料交出纳到财务会计部办理拨款手续,然后由出纳到银行转账,再将相关手续交会计入账。
3、食堂支出及其相关手续的办理
分公司工会对食堂日常费用支付实行备用金管理,即在备用金数额内,由采购员凭报销凭证到出纳处办理报销手续,然后由出纳将报销凭证转会计并进行结算。备用金每年年底需结清。
食堂日常支付票据应在次日内报销,特殊情况下最多不得超过三天。食堂支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食堂购买物品支出;二是客房用品支出;三是炊管人员的工资、补贴支出;四是其他方面支出。
(1)食堂物品的采购及支出:食堂所需物品由采购员按照《饭菜供应单》和实际供应需要进行采购,不得积压浪费。凡是公司统一批量购买的物品,按有关规定领取;需要购买的,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到物美价廉。能够开具正式发票的,必须开具正式发票。所购物品必需先由采购员在发票或《食堂物品购买单》(样式附后)上签字;然后由主厨(物品使用人)对照发票(购买单)逐项过秤、清点验收,验收无误后签字;发票(购买单)上的采购员、验收(主厨、物品使用人)不得为同一人。凭采购员和验收签字的发票(购物单)和作为附件的当日《饭菜供应单》,由食堂主管签批后报销。
(2)客房用品支出:接待客人所需的水果、饮品、香烟、洗涤用品等,凡是公司统一批量购买的,按有关规定领取;凡需购买的,由采购员购买并在发票(购买单)上签字,交服务员提供客人使用,由服务员在发票或购买单上签字确认后,再由食堂主管签批报销。
(3)炊管人员的工资、补贴支出,由办公室按公司的制度规定、标准和岗位职责考核情况,按时制作工资、补贴发放表,经食堂主管签批后,由出纳负责发放。
(4)其他方面的支出。在公司食堂之外就餐等其他方面的支出,须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并由总经理负责签批后方可报销。
4、监督管理
(1)由分管办公室和工会的分公司领导、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财务会计部经理、办公室主任、食堂主管、出纳和会计组成食堂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听取一次食堂收支运行管理情况的,分析研究食堂相关工作事项,解决存在的问题。每季度向员工张贴公布一次食堂收支管理运行情况(汇报、公布的内容主要有:收入情况,分别列出收入的项目、金额和合计等;支出情况,含就餐人数/餐数,并分别以正餐、早餐列出员工、客人、会议和培训班人数/餐数;其他收支情况,同时分本期、累计情况),汇报、公布由食堂管理人员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做出,与会计核对无误并分别签字认可后进行。汇报或公布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在每季度次月15日前完成,特殊情况下最迟不得超过每季度次月月底。
(2)由分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主任负责,除平时不定期对食堂的账务设置、票据合规、收支签批等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外,每年至少以书面形式将审查监督有关情况向分公司工会委员会汇报一次。
(3)由分公司分管审计的领导安排审计特派员,每年对食堂进行一次合法、合规性审计,同时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向总经理室汇报,并依据总经理室的意见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四、考核办法
凡是不按本制度实施管理,有下列行为者,由分管领导、部门按下列金额对其予以处罚。
1、不按规定体检或使用没有健康证人员者,每人次处罚50元;
2、炊管人员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每次处罚10元;
3、环境、设施卫生不符合要求,每次处罚20元;
4、发生失火、失盗、食物中毒等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内并无人员伤病者,每次罚款100元;损失在1000元以上并发生人员伤病者,视其情况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不按规定办理收支、采购、供应、报销、账务处理等手续,每次处罚20元。发生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每次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按员工违规违纪办法处理。
6、发生不按时供应饭菜、提供劣质食品或服务质量差等问题,每次处罚50元。
7、不落实炊管人员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的制定、检查、考核,不按规定汇报、公布食堂收支运行管理情况,不及时落实对食堂的审查、审计工作,每次处罚50元。
8、员工发生浪费粮食、酗酒、不按规定就餐或不采取正当途径提出意见建议等违规行为,每次罚款100元。
五、制度落实的保证措施
为确保本制度的顺利有效实施,分公司办公室要依据本制度,负责制定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并做好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岗位职责落实的检查、考核等工作。
六、制度适用范围
酒泉分公司所属各县(市)支公司、营销部、营业部,可参照本制度基本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食堂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疫情期间加班奖励申请书 篇11
一、公假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教师外出参加晋升学历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公假期间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不变。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本人所在级部分管校长批准;1天以上的,须经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10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月中请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视为照顾性事假,不影响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但照顾性事假不顺延,并计入个人事假天数累积。
5.事假期间(照顾性事假除外),按天数发给日均工资的50%。本人日均工资以合同年薪除以365天核定。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1天以内由所在级部分管校长批准,1天以上必须出具医院证明,报请校长批准。
2.教职工因探亲或在外出差时生病,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3.医疗期规定依据教职工在学校服务时间的长短,可享受不同天数的医疗期待遇。医疗期算做病假,其天数的计算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服务期(年)医疗期(天)试用期内5试用期满—12个月(含)15第2年(含)—第5年(含)30第6年(含)—第8年(含)60第9年(含)—第10年(含)90第11年(含)以后180教职工在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胜任学校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时,学校可对其解聘。
4.教职工病假期间依其在板桥高级中学服务时间的长短,享受不同比例的病假工资待遇。服务期(年)应发工资比例(%)试用期内50试用期满—12个月(含)60第2年(含)—第5年(含)70第6年(含)—第8年(含)80第9年(含)—第10年(含)90第11年(含)以后100其计算公式如下:病假工资=日均工资×病假天数×应发工资比例
四、法定假
1.婚假
①加入本校满6个月的教师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②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校。
③教职工结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④婚假的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和休息日。
⑤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原定薪酬标准。
2.产假、计划生育假
①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24周岁(含)以上的女教职工第一次生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包括剖腹产)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15天。男教师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3天陪护假期。
②施行人工流产,怀孕在四个月(含)以下的休息15—30天,四个月(不含)以上的可休息42天。
③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④女教师生育后小孩未满一周岁,每天可享受1小时的哺乳时间。
⑤产假、计划生育假的时间计算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⑥在规定的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教师的固定工资照发。固定工资是指教师结构工资中基础工资按月发放部分;未实施结构工资的按合同年薪的60%除以12个月核定。
⑦在规定的陪护假期期间,不影响教师原定薪酬标准。
3.丧假
①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3天;公婆、岳父母和(外)祖父母死亡时,给丧假1天。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②丧假的时间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③丧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原定薪酬标准。
五、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医院证明和经有权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但应扣除保险给付。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权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六、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①填写请假单(教务处);②安排课务及有关工作,并经教务处负责人签字确认;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⑤批准后的请假单送教务处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本人所在级部主管校长报告,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职处理。
3.教师请事假者,必须自行提前安排好课务或其它工作;其它假期除工伤假、产假外,其承担的教学或其他工作任务一般由请假者自行负责安排,确有困难的由相关管理部门协助安排。
4.教师请假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安排专人发放、审核、保管教师请假单,并按月统计,于次月10日前书面报送校长。
5.法定假、行政管理人员的请假,由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校长负责审批;公假、副校长的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6.教师的并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
疫情期间加班奖励申请书 篇12
一、学生因病请假
1、学生因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临床症状的疾病需要请假,需报二级学院审批,二级学院要做好相关学生隔离工作,及时送医并上报学工处,同时做好相关学生安抚工作,待确认学生病因后按照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处理。
2、学生因其他疾病需要请假,必须持有学校医院或二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方可办理请假手续。病假三天以内的,由所在学院辅导员批准;病假在三天以上至二周以内的,经辅导员同意后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病假两周以上至一月以内的,由辅导员报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批准;病假超过一个月,需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呈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并转教务处备案。病假超过或累计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二、学生因事请假
1、学生原则上不得因事请假离开校园,如确有需要请假离开校园的,需提前2天报备学院审批,学院交学工处审批通过后方可离开校园。
2、学生请事假但不离开校园的,一天以内由所在学院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至三天以内的,经辅导员同意后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的,由辅导员报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批准;一周以上,需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呈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并转教务处备案。事假超过或累计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不予准假。
三、学生因公请假
由组织单位依据参赛文件或上级通知提出申请并签署意见,学生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会签,报组织单位的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备学工处和教务处。学生将批准函复印件交给辅导员和班长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四、学生销假
1、学生自校外返回销假,需经过学校相关防疫检测通过后,来学工处办理销假手续;
2、学生未离开学校需销假,需于请假时上报的最高级管理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疫情期间加班奖励申请书 篇13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班车司机的管理,确保车辆安全有序的运行,根据公司要求并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职工班车由经考核聘用的专职驾驶员驾驶和维护,实行定人定岗。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班车的安全正常运行。
班车司机职责
第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文明服务,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条保持健康的精神状况和身体状况,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发现故障要及时汇报并排除。
第五条未经领导批准,班车司机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站点。
第六条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要服从安排。
第七条司机必须按规定时间行车,因故迟到误时,造成班车误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班车司机负责支付。
第八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违章后果自负。
第九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十条司机应每天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十一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量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十二条公司车辆的加油、维修应到公司指定地点施行,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公司不予报销;车辆在长途途中发生的加油或维修,需持相关票据经办公室审批通过后方给予报销。
第十三条司机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第十四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十五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
第十六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话。
第十七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在办公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到其他地方,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办公室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回公司后,应立即到办公室处报到。
第十八条司机对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设法及时通知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第十九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携带通讯工具,对公司领导或办公室的电话,应立即回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二十条下班后,司机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私自用车一经发现,由办公室进行教育处理,多次教育无效者将予以解聘;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车辆维护责任
第二十一条司机应谨慎驾驶,爱护车辆。注意及时发现车辆的安全隐患,对车辆出现的故障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行驶。
第二十二条要科学行车,节约燃油。如实填写每周车辆行驶记录表。(行驶里程、燃油消耗量等)
疫情期间加班奖励申请书 篇14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外出流程及报销,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的控制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外出定义
1、员工外出分为外勤和出差二种。
2、因公出差,于本市或本地区范围内,当天往返的,视为外勤。
3、因公出差,不能当天往返,且发生住宿的,视为出差。
四、审批程序、权限和流程
1、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交由厂长审批,总工批准。
2、研发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由总工审批,并报请总经理批准。
3、项目组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报请总经理批准。
4、公司总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由人事部审批,报总经理批准。
5、员工出差国外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6、各部门将填写好《出差申请单》交由前台处,前台确定签批完整后,扫描电邮至相关人员,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到出纳及人事行政部。
7、出纳收到《出差申请单》,根据出差日期及出差人员级别购买火车票或飞机票。若火车售票系统内车票不足或无票情况下,需要更换出差日期,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相关部门负责人。
8、员工外出时,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因特殊情况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代为填写或出差后补办。否则,视为旷工。
五、外出人员管理原则
1、出差人员必须采用高效、经济、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路线和时间出行,反对浪费行为,提倡节约。
2、外出人员公干时,应随时保持热情、礼貌、友好,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六、差旅费构成
1、长途交通费:飞机、火车、轮船、高铁、长途大巴产生的费用。
2、市内交通费:公交、地铁、出租车产生的费用。
3、住宿费:异地出差因过夜住宿产生的费用。
4、餐费补贴:按地区标准和职务,限额计发补贴。
5、通讯费用:因工作需要电话沟通产生的费用。
6、其它费用:传真、复印、邮寄等公共费用。
七、具体规定如下:
1、外勤人员外出时,须在《外勤人员登记表》上登记签字即可。外勤人员报销:公司这边只报车费,工厂除了报车费,另外报销餐费和住宿费。但是没有出差补贴。外勤写外出单,出差写出差单。餐费按15元/餐补贴中/晚餐。
2、出差人员选择交通工具一般以火车/长途大巴为主,火车行驶6小时以内,乘坐硬座;6小时以上为硬卧。管理级人员或研发部人员可乘坐高铁/飞机出行。特殊情况下,出差人员选择飞机出行,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出纳也可综合市场票价,择优选择交通工具。
3、普通员工一线城市餐费补贴50元/天,二三线城市餐费补贴40元/天;主管级以上人员一线城市餐费补贴70元/天,二三线城市餐费补贴60元/天。
4、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出差具体情况(如工作量、工作环境等),为外出人员申请出差补贴,补贴标准为15—20元/天。
5、因工作需要产生的通讯费,出差负责人每月可享受100元/月补贴,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报销费用。出差人员出差时间不足一个月情况下,也可按此标准执行。
6、普通员工住宿费用报销一般不超过120元/晚,管理人员不超过150元/晚。超出部分自理。
7、因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的人员,须事前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8、因公务出差,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办理私事时,应提前向厂长/总工申请,同意后方可办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9、出差人员中途改变路线时,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同意后方可执行。
10、员工出差必须每天以邮件/电话形式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不能以邮件形式汇报的,应每天记录当天工作内容,并于返回后以邮件形式发放至相关人员。重要人员出差返回5天内应向总工和相关人员提交出差报告。
11、出差人员需要借款时,填写《借款单》,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取。
12、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需要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公司提供有薪假,但每月不超过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天。公司不承担任何食宿和交通费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13、员工因病、因事需要在当地请假,可由出差负责人批准,并知会相关人员。出现无出差负责人或请假超过二天以上者,须报请厂长或总工批准。
14、因生病(需要住院)可按标准支付出差补贴,不报住宿费、餐费和市内交通费。住院期间出差补贴不超过10天。
15、出差中公休:出差过程中,若遇公休日,应以公务为重,继续执行出差任务;若遇到出差单位公休无法办公,可安排休息。
16、超期停留:出差过程中,因生病(未住院)交通中断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超过预定期限停留的,在核清事实基础上,按实际差旅费报销。
17、出差结束后回公司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出差地请事假/病假,不直接回公司的,按出差地到公司的交通费用(火车硬座/硬卧)报销;出差时遇法定节假日放假,不直接回公司的,不予报销。
18、员工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国家规定加班费计算。出差在途遇周六日可计作加班或安排调休。
19、外出时借道探亲访友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相关费用不予报销,探亲访友期间公司不予发放任何补贴。
八、出差费用报销审核
1、出差人员按相关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超支自理。
2、出差住宿费用的审核以实际过夜天数和限额标准确定,并附有出差时间、出差地点一致的有效住宿凭证发票,超过限额标准部分,个人自理。住宿一般由出纳负责预订,相关出差人员离开入住酒店后,领取并保管好发票。待出差返回公司后上交至出纳处即可。
3、同性人员一起出差的,应以标准间为主,且报销费用只允许一人报销。严禁重复报销。
4、外勤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报销住宿费用;外勤人员外出范围包括公司所在地及周边城市和地区。因特殊情况需要住宿的人员必须经总工批准。
5、乘坐火车以硬座或硬卧为原则;高铁以二等票为原则;轮船以三等仓为原则;乘坐飞机以经济仓为原则,总经理级以上可乘坐商务仓。
6、外出人员返回后应于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并交到财务部。报销人员应填写《出差报销单》按财务要求粘贴好票据,否则财务部可以不予办理。出差报销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由总经理批准。
7、财务应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原则办理报销手续。
8、外出报销尽可能提供正规发票。住宿费用100元以上或乘坐长途大巴时,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9、出差人员负责保管好各项票据,若有遗失,财务不予报销。严禁借、买其他日期相关票据代替。
10、由接待单位免费提供食宿和交通工具的,公司一律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和发放餐费补贴。
11、搭乘公司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再报销交通费用。
12、出差人员在外有酗酒导致斗殴,或其它与公司无关事件发生意外伤害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
13、外出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如发现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一经发现,立即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经济补偿。
九、差旅费报销违规追究
1、出差人员应实事求是原则,严禁虚报情况。一经查出,责令退回虚报金额,并以虚报额三至五倍金额,处以罚款。虚报金额,一次超出500元,或年终累计超20xx元以上者,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经济补偿,并向其追究公司损失。
2、各级审签人员把关不严而失职,使弄虚作假的票据得以报销,后经查实收回的,审签人员罚款50元,当月考核扣5分,年终考核扣1分。情节严重的,罚款100元,当月考核扣10分,年终考核扣5分。经查实无法收回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各级审签人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并由各级审签人员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3、部门负责人或直接分管领导,如有故意包庇、纵容员工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虚报额三至五倍金额罚款,并取消年终奖金。情节严重者,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以降职或解除劳动关系。
十、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