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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工资的自查报告 篇1
根据《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在全省农信社开展眼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总行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持续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排查工作,现将20xx年第×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确保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总行成立以××为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核监察部,由稽核监察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排查工作的组织、检查、协调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使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与日常业务相结合,建立了定期非法集资排查制度,抽调相关的'稽核监察部、信贷管理部、安全保卫部及综合部人员组成排查小组于本季度开展了以下排查工作:
一是将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与柜面业务及员工日常行为风险排查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全覆盖、抓重点,横到边、纵到底,确保排查到“每一个网点、每一项业务、每一个环节、每一位员工”。让每位员工知晓非法集资带来的危害,摸清联社当前非法集资风险底子,教育员工远离非法集资,不参与非法集资。
二是加强营业场所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营业场所管理规定,严禁外部人员在信用社营业场所进行正常业务之外的商品营销和资金交易活动;加强对客户不参与和远离非法集资教育,提醒客户保护账户信息和资金安全。
三是建立贷前涉非调查承诺制度。对现有的授信客户名单进行排查,将涉非客户从授信名单中剔除;对新增的授信客户,在贷前调查中加入民间借贷的调查内容,与客户签订“严禁将信贷资金用于非法集资承诺书”。
三、排查结果
通过以上各类方式排查,未发现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未发现银行账户涉嫌非法集资活动;未发现信贷资金用于非法集资。
四、取得成效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活动及内部员工排查,及时向社会公众、员工、信贷从业人员提示了因非法集资给员工的家庭和农信社资金带来的各项风险。通过扎实排查,及时了解员工风险隐患,规范员工行为,加强营业场所和银行账户管理监测及信贷资金风险管理监测,避免员工及其家人因参与非法集资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收到了很好的警示效果。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银监会要求,使员工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二)持续关注员工涉嫌非法集资问题苗头,对发现问题,要按照“打早打小打苗头”原则,积极妥善处置。
(三)持续建立排查工作长效机制,时刻关注员工动向,将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排查工作贯穿到日常业务发展之中。
(四)持续建立处非内控防范监测机制,加强账户资金监测和贷前涉非调查。
(五)持续建立类金融机构合作准入机制,加强对各类有合作关系的类金融机构的调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机构不予进行业务合作。
(六)持续建立员工涉非内部约束机制,将涉非案件及涉非行为纳入考核中,明确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处罚力度。
代发工资的自查报告 篇2
根据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xxx县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企业办、规划建设办,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上游工业园区管委会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工业园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工业园管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其作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亲自抓、严格管,在园区经济工作会议、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等会议上多次安排部署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相关工作。
20xx年,工业园管委会建立了辖区企业欠薪工作台账,每月底更新一次数据,每季度由分管劳动保障的领导组织企业办、规建办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企业和建筑单位例行检查,涉及劳动用工企业119户(其中:建筑企业8户),涉及农民工2000人,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集访、闹访问题。对存在欠薪行为的20户用人单位,约见企业主要负责人,并下发整改通知单,及时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开展对用人单位落实劳动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专项行动,全年新签补签劳动合同350余人,被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6%以上。纠纷信息4起。
(三)妥善处理欠薪引发的上访事件和过激讨薪事件。
工业园管委会和县劳动监察部门、信访部门紧密配合,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妥善处置了喜亚药业、渝澳纺织、鑫威门业、鹏飞纺织、林皓门业、百皇门业、永明纺织等拖欠员工工资引发的30余起上访事件,追偿农民工工资800余万元。
(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xxx县上游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企业办和规建办设立了值班电话,接受电话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应急指令,有效预防和合理处置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20xx年,共接待欠薪引起的上访30余批2000余人次,处理群体性应急事件12起。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社会转型发展中的顽疾,社会牵涉面广、治理难度大,尽管我区采取了多种办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上游工业园区由于编制限制,无专职人员搞劳动保障工作,劳动保障工作长期处于被动状态,劳动保障应急事件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值守、日常检查和专查工作都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二是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移交难。由于“公检法”部门认识上的差距和个别法规政策规定的不一致,造成园区提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办理困难重重。三是由于园区企业经营规模普遍较小,部分企业经营惨淡,企业管理层受文化因素、经济实力限制,缺乏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法律红线意识淡薄,欠薪事件时有发生,经调解后,常常不能兑现承诺。
建议增加劳动保障编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组织机构;对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公检法”应协调配合,抓住一二个典型案件从重从快处理,有效遏制欠薪案件的发生;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制意识,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工作法制化。
代发工资的自查报告 篇3
根据国务院、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从11月初开始,区解欠联席办在全区建设领域大刀阔斧地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根治欠薪的各项工作正有力有效快速推进。
一、工作措施
1、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从11月10日区清欠办即开展新一轮摸排工作;11月20日,在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强调。11月25日,召开了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召开,各镇(社管中心)政府主要负责人、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下发《南谯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全区迅速掀起了欠薪攻坚活动热潮。
2、加强欠薪摸排。由于谋划早、行动早,到11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区在建项目情况。全区共66个项目,重点分布在住建、重点工程处、经开区、高教科创城等领域,镇(社管中心)欠薪压力小于区直部门。66个在建项目中政府类项目37个,社会类项目9个,涉及农民工4002人,未支付工资0.81亿元,区解欠办将66个项目分为三个等级:即无欠薪项目、一般欠薪项目和严重欠薪项目。据统计,无欠薪项目是40个,一般欠薪项目26个,严重欠薪项目8个。
3、有力推进工作。一是实行周调度制。在“冬季攻坚行动”后,区解欠办每周召开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严重欠薪隐患调度会,一个一个项目分析研判,提出解决问题具体措施;二是周报告制。每周向区效能群发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销号情况;三是重大隐患协调机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问题,由政法委牵头,公安、人社、税务、住建等部门参加,集体会商、合力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制作“约谈询问笔录”28份,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3份,对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工资的,立案侦查2件。
4、形成长效机制。今年相继出台了《南谯区建立治理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的通知》、《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南谯区关于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和隐患排查预警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同时将各镇(社管中心)、各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考核,强化各地、各单位责任意识。
二、工作成效
一是实现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两个百分百;二是全区范围内在建66个项目,其中有隐患的是26个,到目前为止,一般隐患由18个销号至1个,严重隐患由8个销号至1个,无欠薪比例由“冬季攻坚行动”初期的60.6%提升至97%。两个未销号的项目相继进入司法程序;三是据统计到目前,今年共追缴补发农民工工资9652万元,涉及农民工1652人,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实现农民工工资百分百发放到位;四是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越级群访事件基本消除,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下步安排
1、加强刚性约束。根据《滁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紧盯我区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实名制和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同时要求在项目开工前,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30%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加大攻坚力度。2020年区解欠办将每月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统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在建项目数量清、工程造价清、欠薪隐患清。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摸排将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实行约谈制度,对约谈中确定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先行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限期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下达“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
3、落实相关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原则,对存在欠薪隐患的项目,实行责任包保,推动各镇(社管中心)、各主管部门对本地、本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推动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配合的良好格局;区解欠联席会议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各部门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强化督查考核。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清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民工维权热线作用,力争做到及时快速处理。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案件的督查力度,依据《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考核办法》,年后对各镇、社管中心和区直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考核,并由效能办、解欠办联合通报,同时做好迎接市解欠办的考核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年后全国“两会”将相继召开,区解欠办将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权限、任务和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强化部门联动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或企业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证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防止事态升级扩大。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有关法规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以《条例》推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代发工资的自查报告 篇4
一、基本情况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总行成立由行长任组长、分管行长为副组长,各条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排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合规管理部,主要负责制订案件防控工作方案,牵头检查、督促全辖各支行(部)贯彻落实案件防控工作措施。
(二)、责任明确,任务到位。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xx年度案件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要求。
(三)、上下联动,扎实落实。
各分支机构重视案件防控工作,均成立以机构负责人为组长的案件防控实施小组,有序推动案防工作。
二、主要的排查方法和步骤。
(一)把握重点,切实提高案件防控工作能力。
1、抓方案制定,着力长期深入推动。认真分析当前案件防控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以案件防控工作逐步迈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和科技化的方向,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2、抓制度建设,着力从源头防堵案件。在抓“制度建设”方面将主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按照“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和“开办一项业务、出台一项制度、建立一项流程”的原则,增强制度的安全性、适用性、规范性、可操作性。二是对失效的制度及时废止。三是加大制度执行力建设。
3、抓风险排查,着力清除案防盲点。按照“抓分类治理、抓高发部位、抓跟踪整改、抓内部控制、抓案件问责”的要求,开展案件风险排查。
4、抓处罚整治,着力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及时进行分析评价,找出存在问题的根源,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并在必要时延伸排查到其他机构、其他业务,抓好同质同类问题和风险的整改,达到检查一点、整改一片的效果,提高案件防控工作效率。
(二)强化监督,有效提升案件防控精细化水平。
1、发挥业务条线的垂直化管控作用。一是着力深化各条线业务部门之间的合作与沟通。二是增强业务管理能力,提高业务条线垂直化管控力度。三是强化业务部门对自身风险所有者和风险回报的认识。四是充分发挥业务部门与风险管理部门在各自业务办理和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提高风险防控的前瞻性和针对性。
代发工资的自查报告 篇5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帐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xx]347号)和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帐款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人社局职能,对中小企业账款中涉及拖欠劳动报酬一类进行监管把控,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展成效
(一)为跟踪清欠工作进展,做好阶段性情况汇总。
配合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安排,定期对我县中小企业清欠工作情况检查,做到底子清、数据真实,并对排查结果迅速建立台账,并如实报送县工业商贸(中小企业)局负责汇总。
(二)制定应急预案,落实调处机制
针对中小企业账款中涉及拖欠劳动报酬的部分制定应急预案,如经排查确实存在民营企业拖欠劳动报酬的`,将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对该部分账款进行清欠,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对已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按规定期限抓紧化解,有条件的要优先安排偿还。
(三)加大对隐患企业监控,严禁新增欠款。
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对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恶意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将严肃处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查实存在重大拖欠劳动报酬行为的民营中小企业,我局将按规定严肃查处,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截止20xx年3月19日,未发现我县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地方政府平台公司涉及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二、存在问题
(一)由于摸排工作量大面广,短时间内全面准确掌握拖欠情况还存在一定难度。
(二)电商发展带动新型行业的兴起,如何监管连锁加盟的服务单位及确定责任主体成为新的工作难点。
三、意见建议
(一)健全清欠机制。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县级领导包抓各镇(街道)和重点部门制度,以及县纪委监委派驻督导员到各镇(街道)和重点部门蹲点督导清欠。同时,要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做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有关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处理打击报复、限制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业务往来等行为。
(二)加强政策支持。县财政部门对拖欠不还的镇(街道),要减少其相应转移支付等措施坚决推动清欠;对及时主动清欠款但短期内资金紧张的,要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来予以支持。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县金融办要指导企业加强往来账款管理,鼓励国有企业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授信体系,避免通过不正当方式挤占民营企业资金套利。县金融办、财政局要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前提下,通过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依法合规解决拖欠问题。县国有资产局要督促国有企业分类清理拖欠应付民营企业账款,加强对拖欠账款行为的监督惩戒。
代发工资的自查报告 篇6
一、落实建设资金到位制度,杜绝垫资施工
垫资施工工程从一开始就埋下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要从源头上堵住拖欠工资现象,必须杜绝垫资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8个条件,其中之一就是“建设资金落实”。要严格项目管理程序,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但目前垫资施工的现象普遍存在,建设单位利用自己的优势往往对施工单位提出垫资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也甘愿如此,这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但问题是,垫资施工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没有直接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7条只是笼统地规定,没有具体的界定。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修改不能立即进行的情况下,可考虑以法规、规章或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垫资行为进行规避并制定相应的处罚制度,使垫资施工的行为从源头得到遏止。
二、落实月薪制,杜绝年薪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里的劳动者没有任何身份和地域的差别,也就是说,对农民工同样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而欠薪现象的发生与没有对农民工实行“月薪制”有一定的关系。如果能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确保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年终讨薪大行动将不复存在。要做到这一点,有必要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譬如,
1、可从工程项目中划拨一部分资金进入专门账户,作为农民工的预备工资,农民工按约定时间到银行领取,减小了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携款出逃的可能。
2、还可运用市场机制预防新增欠款,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逐步在所有工程项目推行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制度,一旦业主或承包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将由为业主或者承包商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代为履约或赔偿,以确保工程款能得到支付,避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现在一些施工单位给农民工每月支付的是生活费,具体工资到年底一次性支付,这给拖欠农民工工资留下了很大的隐患。作为政府的各级主管部门要依法整顿年薪制,保障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这是从源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手段。
三、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规制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合同。由于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是买方市场,农民工找工作较难,如果把不签订劳动合同归咎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恐怕是极不公平的。虽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们不愿因一纸合同而舍弃眼前的挣钱机会,但根本原因在于企业不愿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而受其约束。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法律有必要规定强制企业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对拒绝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予以应有的处罚。要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在行政机关检查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时,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审查,对那些不合法的霸王条款依法予以取缔并责令进行改正,使农民工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四、增设拖欠工资罪,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与法律缺少相应的规定有着一定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仅规定了“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却没有对严重的欠薪行为可以给予刑事制裁的措施。不少用人单位正是利用了这个法律漏洞肆意欠薪,因此通过修改法律条款,按照拖欠的'时间、数额、涉及的农民工的数量、拖欠造成的后果对欠薪者加大处罚力度是很有必要的。在香港,依照相关法规,雇主不按时支付工资给雇员,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一年。内地有必要在相关法律中采用一些刑法要素,达到震慑此类违法行为的目的。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拖欠工资罪”,对拖欠工资严重者予以刑事惩罚。
五、简化劳资双方解决纠纷程序,为农民工建立维权绿色通道
从理论上讲,拿不到工钱,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以去法院起诉。可是诸多的代理费、仲裁费、诉讼费,漫长的审理时限、期间在城里的生活花费等等,还有“裁决容易执行难”的尴尬,使多少本来想依靠法律维权的人退避三舍!农民工不愿去仲裁打官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找仲裁司法部门,是因为农民工们没有时间没有钱去仲裁打官司。农民工索要工钱的时间性很强,他们一般是在家里夏收和春节时开始索要工钱,由于回家时间紧,因而耗时耗力、程序烦琐的“法律途径”对他们来讲并不现实。为快速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有关仲裁司法部门应为农民工建立一条“维权绿色通道”,快立案、缓费用、速审理、快执行。让法律真正成为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工具。
代发工资的自查报告 篇7
为贯彻总行关于行风建设的有关安排,我们分行营业部在行长的带领下对我机构各方面的日常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自查,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已经对其中业已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效整顿。为了改善今后的工作质量,提高今后的工作效率,更为了以此为戒,警示自我,本人将在此次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归纳如下:
第一,由于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的工作状态,自己放松了对服务的要求,遇到业务高峰期,容易引起烦躁心理,导致服务质量下降。对于标准化服务中要求的站立服务、微笑服务以及“唱收唱付”标准服务用语的使用都做的不够。通过自查,我决定从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入手,进一步提高自我的服务规范化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从即日起按规范化服务的标准为客户服务,争做服务之星。
第二,创新意识不足。通过自查以及与同事们的互查后,我深刻的感觉到自己在平日的工作中只专注于自身工作,而对营业部整体的规划以及其他员工的关心和帮助做的还有所欠佳。作为一名老员工,在工作中不仅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更重要的是要有能组织整个机构条理工作的能力,以及做好本机构与其他部门的协调能力。特别是自己做为一名党员,在工作中一定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成为领导工作中的好助手、部门工作中的业务骨干、同事工作中的好榜样。
第三,思想有所松懈,学习意识不强。首先是学习理论不够,不能真正做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其次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虽然平时比较注重学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都能积极参加,但平时自己学习的自觉性不高,钻不进去,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的学习不深不透,不能精益求精。工作一忙就对业务的学习和技能的训练有所放松,导致近来自己的业务技能水平没有显著进步。
第四,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欠佳。遇到问题习惯于求助别人而不愿自己钻研。这就需要我在今后端正学习态度,严肃对待自己思维方式的拓展。在问题前面先要求自己对其有个认知和思考,并在有必要时将其记录下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尽量尝试自身解决问题,一回生两回熟,现在面对的各种问题就是将来提升自身能力的种种财富。更可以以自身的转变为新员工树立榜样,为他们解决同样的困难。
第五,工作积极性下降。长期而枯燥的会计工作导致自己工作积极性的下降。对于工作中的压力,有时容易产生抱怨心理,而不能很好的想办法解决问题。这主要是自身精神方面的主观认识依然存在缺陷,虽然有客观因素的存在,但作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应在自己出现此种状况的情形下,清醒把握尺寸。我个人认为应该建立一种工作的节奏和安排,在状态好坏的不同中,处理不同的工作,学会劳逸结合。更应该在情绪不高的时候,主动寻找领导交流,接受精神上的教育和洗礼,拓宽自己的眼界和思路,明白问题出现的价值。
当然,我们依然值得改进目前业已出现的问题,更依然有尚未发现的问题存在,这就需要我们怀着良好的职业操守,本着实事求是的职业作风,在困难面前不要害怕,在问题前面不能退缩,树立“四多”(多看,多想,多学,多做)精神,扎实自己的业务素质,努力通过一系列类似与此的自查、互查活动完善自身。我个人相信,这就好像一种人生的个贷等比还款,问题和代价好比本金和利息,一开始可能我需要付出足够的“本金”和相应的“利息”,而随着岁月的过往,需要偿还的“负债”会越来越少。是的,适当给自己一些压力,才能创造动力;及时发现问题,才能解决问题。也许我现在还无法走在问题的前面,可我已经产生这种意识,这就是一种进步,相信这也是此次自查的目的所在。如果每个民生人都能产生这种转变的意识,原本强大的我们便在未来更加值得期待。
代发工资的自查报告 篇8
按照《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现负责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机构、落实责任
为全力作好负责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扶贫开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设在项目办,由项目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按照局分工落实电站、扶贫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人。切实保障电站移民工程和扶贫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按时按期支付到位。
二、结合核心指标、开展自查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设单位按照我县根治欠薪目标考核指标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对根治欠薪材料报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评价、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建工程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和人工费分离拨付、欠薪导致农民工到州、省、京越级上访、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突发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工程项目有无欠薪案件办结等核心指标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经自查存在问题如下:
1、未按规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2、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执行不到位,缺少农民工实名台账,退场时间等。
3、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考勤表执行不到位。
4、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本人签字执行不到位。
5、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三、结合专项行动、加强根治工作
根据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及时督促落实,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以限时解决,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钱,实现元旦、春节基本无欠薪,将“两清零”目标落到实处。为实现“两清零”目标,根据近期自查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金融机构保函。
2、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规定完善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
3、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完善了农民工考勤表执行制度。
4、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按要求编制农民工工资表,严格执行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
5、在建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以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在现场制作了维权公示栏,按月将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资发放进行了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省、州、县对根治欠薪相关会议精神及今冬明春农民工保障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将加强涉及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查工作,切实督促用工单位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全额即时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产生上访、缠访、闹访事件的发生。
代发工资的自查报告 篇9
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总工会《转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社明电〔〕2号)要求,我县自11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现将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市局《转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按排。为切实抓好专项检查工作,由我局牵头,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参加,组成了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设在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由劳动保障监查股股长季明生同志带队,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我局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协同各部门共同制定了《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建良好氛围
按照《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11月15日至11月30日,我县各相关部门积极行动,采用展板、宣传单、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查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宣传,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浓厚舆论氛围,使广大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充分的提高。
三、突出重点,分工负责,认真检查,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自12月1日起,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联合执法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自查阶段中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逐个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通过分工协作、认真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至发文前,联合执法小组共检查用人单位57户,涉及农民工3156人,其中存在违法用工单位11户,接受咨询法律法规政策178人次,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6件,劳动保障监查立案17件,依法责令补签劳动合同671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47.1万元。通过严格检查,对用人单位依法提出要求,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规范了其用工行为,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专项检查活动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这次专项检查活动,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监管错位
我县从事建设项目的建筑企业大部分是南阳市的企业,有的甚至是湖北等外省的企业,这些企业大都在外地注册,在桐柏只设立项目部,不具备法人资格,特别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项目,连业主也是外地的,在我县只有代理人,如果出现劳务纠纷,按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很难制裁它。同时这些企业在我县境内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有些即使有项目部,也很难找到相关负责人,再加上一些投诉人不能为我们提供被诉人的企业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给监查人员送达文书及调查取证工作增加了难度。
(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双方都有责任。一是被投诉人为了逃避法制的制裁,不签协议,不出据任何条据,使监查部门无证可查。单凭申诉人一方的证据,又不能追究被投诉人的'责任,因此申诉人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地保障。二是申诉人本身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收集保存相关证据的意识,给劳动监查部门依法维权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经费紧缺,制约监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劳动保障监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其职能,必须有充足的经费作为保障。但是,由于我局劳动保障监查工作经费紧缺、没有专用的执法车辆,这些都直接制约着监查工作的开展,不利于打开我县劳动监查工作的局面。
鉴于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当地经济稳定发展,现将下步打算汇报如下:
1、提高认识,加大执法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监查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解决拖欠民工工资案件作为首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投诉举报案件一查到底,对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理或处罚,保证农民工能在春节来临之际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的稳定。
2、澄清底子、预防与查处并重。进一步加大对矿山开采、建筑施工类企业的摸底排查,了解这些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同时,要求各用工单位及时、准确地上报企业名称、施工地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能够及时联系,便于调查处理。
3、人员车辆到位,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目前人员少,没有专用车辆的情况下,我们将克服困难,搞好协调配合,保障人员车辆到位。同时,继续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坚持做好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使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坚决作到有投诉、有记录、快立案、快调查、快结案,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及时到位。
代发工资的自查报告 篇10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农民工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年。针对近年来农民工维权案件逐年呈大幅上升趋势,欠薪问题呈体制性、多元性、普遍性、群体性特点,清欠工作十分艰巨,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以至欠薪逃匿等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生存权益,而且恶化了经济环境,影响社会稳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极大隐患。现将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工作作以下简要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安排并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为确保20XX年春节前将拖欠工资清理完毕,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专项监督检查中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求真务实查清、查实了本行业、本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额、人数、制定了清欠计划和清欠措施。为防止专项检查工作出偏差,出漏洞,实行投诉、举报制度,县清欠领导小组设立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
(二)督促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强源头管理。我县在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发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要求承建企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提供保障。20XX年,全县有6个施工项目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4万元,缴纳保证金的用工单位无一出现工资拖欠问题。
(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强化用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用工依法管理机制,要求建设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必须依照合同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情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20XX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3%、小企业及其他用工单位签订率为85.9%,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到5057人。
(四)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深入企业和施工单位,对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的发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整改,为维护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结合执法检查,在用工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当中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维权知识,做到了检查、整改、教育相结合,使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不断增强。
(五)依法处理拖欠工资案件,保障合法权益。经过近期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摸排,基本掌握了全县各用人单位欠薪情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我们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欠一起,做到了零容忍,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XX年截止1月4日海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195人次。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8起,经调查立案22起。已结案17起,追发涉案金额133.2万元,涉及农民工295人。正在调查取证清欠的案件5起,涉案金额40.1万元(涉案金额中有一部分工程款,案件较为复杂正在立案调查取证予以处置),涉及农民工56人。20XX年立案后未清欠3起,涉案金额22.34万元,涉及农民工39人。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1起,涉案金额38.6万元,涉及农民工12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拖欠数额呈逐年增强趋势。由于开发建设步伐加快,项目建设数量和资金规模迅速增长,导致清欠工资案件数量和拖欠金额呈逐年增强趋势。二是群体性讨薪所占比例增高。基础设施建设领域5人以上集体讨薪、越级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三是处理欠薪案件的难度增大。工程管理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结算争议和欠薪逃匿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且存在案件处理难度大。四是用工单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工程建设单位带资垫资、转包分包、随意用工等现象多发,不能有效承担起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责任,加之大部分农民工知识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注意收集、保存劳动关系及报酬方面的.相关证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依法维权,往往只是凭自己的蛮道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五是工资支付制度不规范。用工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通常是先支付给包工头,然后再由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不能及时掌握工资发放情况,如遇包工头携款逃匿的情况,极易发生拖欠案件。六是劳动监察力量薄弱。人员不足和办案装备不足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三、对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的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协作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项目开工和验收时的必要条件,项目主管单位在核实保证金已缴付到位后,才能办理开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同时,要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内容列入项目建设合同条款,提供法律保障。二是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对改、扩建在内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要及时在县劳动保障监察队进行备案,并将施工队备案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程序。三是实行督查部门对项目单位的定期督办制度。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为地区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督办的重点内容,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将该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干部绩效考核相挂钩。四是实行项目的动态管理制度。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规范建设,杜绝工程中的层层转包等现象发生。如发现纠纷矛头应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及时、全力地予以解决。
代发工资的自查报告 篇11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和治理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交办公路[20xx]106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 [20xx]101号)、xx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关意见的通知》(x交委路[20xx]63号)和涪陵区交委《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的通知》(x交委发[20xx]398号)和20xx年7月10日市交委有关农民工资专题会议精神,为有效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司立即会同项目各参建单位针对xx港龙头作业区一期工程、xx港龙头作业区二期工程、xx港龙头作业区土地整治工程(一期一标段)三个在建项目的农民工使用和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就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施工企业作为农民工使用主体责任单位,正在编制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落实人员机构等制度体系,并设立清欠办公室落实责任人员,监理及业主单位监督管理落实情况,要求其必须在20xx年7月20日前完善办法的编制和人员机构的组建。
2、20xx年7月20日前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严格按照xx市重点水运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按期按比例扣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保专款专用。
3、针对农民工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金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预防因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
4、施工企业正在如实记录完善农民工花名册、劳动考勤、合同签署、农民工进退场、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台账,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确保用工实名制。
5、施工企业正在对招用的农民工申办的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由施工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个人工资账户,以减少施工企业延迟拨付农民工工资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现象。
6、施工企业正积极和银行对接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企业依据用工实名制台账、月工资表,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我司审定,并将工资款项拨付至农民工资专用账户。确保农民工工资专款专用。
7、施工企业已完善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相关信息并设立在施工现场醒目的位置,以保障农民工在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劳动者依法有序的维护自身权益。
8、施工企业正在完善对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签订工资结算承诺书和退场协议书,形成闭环台账。以预防引起不必要的'劳务工资纠纷。
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司本月底前将针对自查自纠的具体内容尽快落实到参建单位且定期的组织对施工企业建立的农民工实名制、现场作业农民工身份信息等、劳动合同签、劳动考勤、工资计酬、工资结算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落实实名制的应作为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评价;对未落实用工实名制、不签订、不履行劳动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对据不改正的及时依法移交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通过本次“农民工工资”自查自纠活动,在今后的工程建设活动中我司将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代发工资的自查报告 篇12
xx宾馆在集团公司党委、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全体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四次全会、明珠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会议精神,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纪委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明珠集团20xx年工作会议确定的中心任务,加大宾馆惩防体系建设力度,深入推进宾馆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宾馆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一、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深化
组织宾馆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和廉洁从业教育,构筑牢固长效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分层次、抓重点,通过廉政责任书的签定、领导人员述廉议廉等形式,大力开展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教育,促进各级领导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培养浩然正气,增强免疫能力。进一步研究制定重点岗位廉洁从业教育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易发、高发腐败工作部门的廉洁从业教育和谈话制度,开展廉洁承诺活动,党员领导干部以中心组学习会、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传达,迅速掀起了一个学习的高潮。
一是继续加强主题教育。以《党风廉政宣传月》、《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宣传月活动,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观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弘扬八个方面良好作风》廉政教育片。组织学习了当前国际经济形式——金融风暴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增强广大党员的`遵纪守法意识。
二是重点加强了对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宾馆按照集团公司纪委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努力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人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三是加强了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对一些易发、高发腐败问题的工作部门,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重点加强了对“管人、管钱、管物”的三管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得到中层以上干部的认可,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四是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月活动,宾馆根据工作实际,通过举办廉政研究会等形式,教育和警醒广大干部职工。通过宣传教育,中层以上干部的廉洁从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宾馆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所有中层以上干部与对应的责任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目标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有力地推动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
三、建立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约束机制。
我们把搞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健全和完善了各项制度。宾馆为了进一步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强化责任落实机制,促进宾馆中层管理人员认真履职、依章管理、廉洁自律,增强执行力、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宾馆的相关规定和员工手册内容,结合宾馆实际,制定了《xx宾馆干部问责办法》。问责办法遵循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改进工作与追究责任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的工作作风,保持了严肃、高效的工作氛围。同时制定了《xx宾馆管理人员十不准》等制度,更加全面完善了管理上的漏洞。通过组织助理级人员集中学习,平时日常工作的检查,使宾馆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
今年四月份,宾馆修订了新的会议制度,对会议时间和内容进行了合理安排,其中强调了“考核会”、“办公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的内容的准备和要求。形成了制度,加强了约束。
四、加强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
宾馆有效的预防腐败的关键是加强监督、关口前移,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突出监督重点,对效能监察发现的问题,已及时提出监察建议,下达监察决定,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按照公司纪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规定,认真检查宾馆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是否按照决策要求、决策原则和方式、决策程序进行,收到良好效果。
总结宾馆几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不足,我们的不足之处是工作方法还需提高、改进,有些管理工作还不到位,有的制度执行起来不是很严格,存在着人情面子,有个别工作尚不是那么规范。这些,有待于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摸索,不断改进,我们相信,在集团公司党委、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宾馆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定会再创佳绩。为集团公司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代发工资的自查报告 篇13
一、银行高息揽储情况介绍
我国银行信贷创纪录式的增长,加上今年货币信贷政策的趋紧,导致各大银行在20xx年信贷吃紧,今年,央行两次上调存款准备金更是收紧了货币流动性,进而引发银行间存贷比接近甚至超过75%的监管红线。各大银行纷纷推出各项优惠来加大对客户储蓄存款的吸收力度,与此同时,变相高息揽储行为也有所抬头。
20xx年,银行储蓄存款成为各大银行的香饽饽。银行之间为了争夺资金源,纷纷展开各种手段,而在银行揽储大战的背后,这将导致市场更为混乱,并可能衍生出巨大的风险。而银行之间为了吸引储蓄而变相提高利率,这是一种违规的做法,国家监管部门已以绝定对此展开跟踪查处。
现在各银行为了吸引储蓄,除了提高存储利率外,还想到了其它的办法,除了给达到一定存款金额的储户每月定期送米、油等礼物外,优惠还将加码。如日均存款余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将每月送两三百元的购物卡,一直送到客户不再存这笔钱为止。并且各银行这种“揽储大战”不断升级,已从送米、送油升级至送数码相机、手机、笔记本电脑甚至大额现金。一些客户去银行存款时也学会了货比三家,讨价还价。除了赠送各类礼品外,一些银行甚至提出直接给存款客户返点。据了解,目前业内最常见的返点率是万分之五。也就是说,如果客户在银行存款100万元,往往可以得到500元的现金返利。以此类推,存款500万元则可以得到2500元。一位城市商业银行业务经理告诉记者,目前他们银行的返点政策为每月奖励日均额的万分之五,一年算下来可以达到千分之六。“比如你存100万元在我们银行,一年除了利息之外,返点都有6000元。如果金额大,还可以申请更高的返点。”而某股份制银行为吸引到更多的存款,甚至用金条来代替利息。根据不同的存款金额来送不同的金条,用金条来代替利息收益。最高的把26.7万元存入一年就可以拿到30克的99.99%纯度金条。
二、出现的问题
(一)信贷冲动的恶果
热衷放贷的银行怎么会对储蓄存款这么感兴趣呢?因为存贷比触及监管红线,许多银行面临无钱可贷局面,这是银行揽储的主要动机之一。
今年,央行连续两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冻结了约6000亿元资金,近期更是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加大回收市场流动性的力度,加上去年的“放贷潮”,导致部分银行资金吃紧,存贷比逼近中国银监会制定的75%的“红线”。而早在初,为了鼓励银行放贷以刺激经济增长,银监会一度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适当突破贷存比75%的比例限制,这在当时对鼓励中小银行放贷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今年以来,为了在保增长的同时管理好通胀预期,监管层多次要求银行注意控制信贷增长速度,贷存比不得高于75%也再次成为重要的监管手段之一。如今,从已公布的上市银行年报看,国有商业银行的存贷比已经下降为57.6%,交行、中行仍高于70%,而各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存贷比已经超过了75%的警戒线。于是,一些银行总行便层层下压指标,要大量揽储补充资金充足率。
金融机构采取各种方式高息揽存,有的采取月末组织临时性存款,以借款虚增存款等不正当手段扩大存款。而这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将严重影响正常的金融秩序。
(二)揽储风险隐忧
调查显示,在有存款意向的客户中,有54%的人会根据各家银行的优惠条件进行选择储蓄,这也就无怪乎各大行争相采取送礼返现等优惠活动来吸引储户了。对于这些优惠行为,很多业内人士也担心,此种现象会导致市场混乱,尤其是一些客户经理与熟悉客户之间的这种频繁操作也容易衍生出内部监管漏洞问题,有较大的风险存在。因为为了吸引存款,往往放松了对风险的控制,比如银行以汇票的形式给企业放款,企业将钱存入银行,银行再按七折开出承兑汇票,企业再将钱存入银行,如此反复,银行存借款增加了,企业也获得了资金,双方各获所需。但这种情况下银行往往不会对这些企业进行严格的审查,而这些企业也往往不是太好的企业,银行很容易背负风险。
目前各银行以暗度陈仓的方式揽储,其实已经在打政策的擦边球。我国实行的是统一的利率制度,由央行制定存款利率,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央行规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禁止银行擅自提高利率揽存。银监会早已出台相关文件,把返点、回赠等方式的揽存定性为“变相高息揽储”进行严加管制。此外,央行也曾经发布《严格禁止高息揽存、利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的通知》规定,要求“各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严禁擅自提高利率,或以手续费、协储代办费、吸储奖、有奖储蓄、介绍费、赠送实物等名目变相提高存款利率”。
面对近乎白热化的存款争夺战,也有专业人士注意到了其中蕴含的风险。“存款的大量增加意味着成本的上升,如果银行不能有效地运用这部分负债,可能导致收益率低下甚至是负收益。另外,资产负债的货币错配风险也值得关注。
(三)导致各种犯罪事件的发生
虽着存储大战的升级,一些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揽储数百万元后,携款私逃,或利用高息揽储的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给银行在社会上的声誉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而在这种诈骗作案过程中,一个最关键的角色:被收买和招募的银行工作人员。“那些银行工作人员的角色就是帮助资金掮客向受害单位办理高息存储手续。而在办理了每个客户的高额存储业务后,那些“内鬼”就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受害单位的印鉴,并交给犯罪嫌疑人,从而便于犯罪嫌疑人进行伪造印章并提取存款。而这些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最终给国家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三、整改措施
(一)开展个性化金融服务
如:中国农业银行开展的农行“金钥匙春天行动”就是农业银行深化零售业务转型,是加强客户服务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国农行通过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个人金融服务,将此作为落实中央“扩内需、保增长”总体部署的具体实践活动。通过新品推荐、理财组合、与客户互动等系列活动,分阶段、分层次展开营销,向客户提供各类金融服务。通过完善个人金融产品营销支持体系,统一网点环境形象,建设多层次营销队伍,提升对客户的多元化、多渠道、多维度营销服务水平。
(二)开辟中间业务增加银行新盈利点
银行可以加大中间业务开发力度,使其成为新的盈利增长点。据统计,像国际业务、银行卡、基金、代理保险业务、国际结算、外汇宝、基金托管、外国政府转贷等业务构成其中间业务的主体。银行可以把中间业务收入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分支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据此制定下发银行全年发展计划。而下属各支行应该早启动、早规划、早部署、早动员,实现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开门红。积极确定中间业务的发展目标、重点发展品种,针对部分重点发展业务制定了专项考核奖励办法。并广泛召开中间业务的产品论证会,并广泛开展基层调研工作。
代发工资的自查报告 篇14
为规范我行人民币支付结算、票据业务、支付系统运行和账户管理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关于开展结算执法检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行立刻召开相关会议组织人员学习文件精神,提出了具体的检查要求,对我支行所有存量账户及支付结算、票据业务、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详细的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自查时间范围内我支行共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63户,其中,基本账户20个、一般账户35个、专用账户5个、临时账户3个,共计销户34户。自2012年1月1日至今,我行共受理银行承兑汇票217笔,共计2145万元。转账支票售出22000张,现金支票5500张。
对私方面,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共计开立个人存款账户合计2033户。
二、具体情况
(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的管理和开立情况
1、我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消,确定一名人员进行审查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2、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都能按照要求,资料保存完整,实行专卷专夹保管,开户资料完整。
3、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均经过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登记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以及机构信用代码正。
(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情况
1、银行结算账户资金使用管理符合要求,无收购资金转入个人银行卡、个人结算账户的现象。
2、严格审核客户身份资料信息。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业务的,审查其授权书,与其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文件核对一致,并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对其身份进行核查。
3、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严格执行核准制度,并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申请核准或报备。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具有合法依据。
4、严格一般存款户取现管理,一般存款账户在综合业务系统中均设置为不可取现,无违规支取现金的行为。
5、及时准确向账户系统报备信息。新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起3日后方可输付款业务。单位从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的,支付时基本能按照要求审查付款依据,保证款项支付合法合规。
6、按照规定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三)票据业务自查情况
1、严密审核、受理支票业务,同城票据的提出、提入及退票均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2、我行结算收费、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均参照总、分行相关收费标准。
3、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时,对资料严格审查,对票据查验执行经办行初查,市分行复查的双线查验制度。
(四)支付系统自查情况
1、大额往账业务均由主管在行内系统授权后及时在人行前置机上授权,处理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之内。
2、及时接收当日他行来账业务及查询业务,查询业务当日进行回复。
3、小额定期借记业务均进行及时回执,无借记业务包处于“已超期”的现象。
(五)银行卡业务
1、发卡业务。发卡业务按照《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严格审核开户资料。
2、交易监测与使用管理情况。定时查看报表管理平台上的发卡数、已发卡账户总存款金额和平均余额。
3、受理市场特约商户没有办理,正在积极推广。
4、终端机具管理严格,未出现不良情况。
5、收单服务外包机构管理发面,每天在报表中查询和打印前一个工作日的收单业务,及时整理入账。
6、受理市场秩序维护情况良好。
(六)支付信息报送情况
支行在支付业务业务报表方面能够做到及时准确,信息分析报告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准确的报送。
三、今后工作方向
通过本次自查,使我行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提高,以有效的维护支付结算正常秩序,防范和遏制违规开立账户进行洗钱犯罪活动,确保金融业务的稳健运行。今后支行将继续努力,持续贯彻落实人行文件要求,将支付结算类管理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