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农民工培训方案合集十一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民工培训方案(精选11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民工培训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促进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运用财政补贴政策,组织用人单位、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在粤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提高技能和稳定就业,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六个结合,突出广东特色。
坚持与提高农民工组织就业程度相结合。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定向培训、劳务合作、对口扶贫、劳务代理等工作,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合格的劳动力供给。
坚持与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相结合。加快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坚持与创新培训模式相结合。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充分发挥职业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两方面的优势,建立农民工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的新机制。
坚持与加强就业和劳动保障管理相结合。重点扶持用工规范的用人单位加强培训,促进企业规范用工,优化我省用工环境。
坚持与督促企业落实培训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扶持有愿望和条件组织农民工培训的用人单位,点面结合,促进企业切实履行农民工培训义务。
坚持完成培训任务与提高培训质量相结合。确保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绝大部分能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二)坚持二个导向。在培训规划上坚持以当地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导向;在培训实施上坚持以用人单位的需求为导向。
(三)坚持二个创新。创新培训模式,建立政府统筹、企业导向、社会参与、个人努力的联动机制;创新投入机制,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担经费的培训投入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20xx-20xx年,组织400万在粤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年均培训80万人;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率达到90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率不低于80。20xx年任务按劳动保障部的要求执行
(二)任务下达:原则上以各地上年度办理就业登记的外来流动就业人数为基数,综合考虑各地培训鉴定能力、地方资金配套等因素,每年3月底前将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各市于4月底前下达到县区和用人单位。
(三)培训和补贴对象:培训对象是在我省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其中外省农民工不少于70,外来城镇户籍流动就业人员可参照执行。财政补贴对象是指经定点培训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含城镇户籍外来工)。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用工检查摸底,全面掌握在粤农民工情况。
加强就业管理,严格执行就业登记和用工登记制度。从20xx年开始,每年的下半年由各地级市统一组织开展一次对农民工就业情况检查摸底。各地要组成劳动保障监察、就业服务管理、劳动关系、劳动工资、等科(处)室、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组,依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采用用人单位、农民工个人自报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办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开展用工登记和就业登记,核发《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并将调查结果录入“农民工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农民工信息库。
(二)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制定培训规划和具体的计划。
在用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还要通过组织用人单位定期自报和公开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培训需求,建立农民工培训需求数据库。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计划制订分期培训的具体方案,确定每期重点培训工种,编发培训目录及补贴标准向社会公布,统筹组织农民工培训。各市应于每年2月底前将当年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办公室(省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三)认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定点培训。
制订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认定一批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定点机构主要包括三类:
1.用人单位农民工技能培训就业基地。主要承担本单位农民工和劳务帮扶地区输出劳动力的培训;对在行业内具有优势的用人单位培训机构,经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承担行业农民工培训。
2.劳动保障部门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中认定,主要承担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用人单位和高级以上技能农民工的培训。
3.社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社会各类职业培训教育机构中认定,主要承担特有行业工种及具有比较优势工种的培训。
(四)依托用人单位,多形式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
农民工培训必须坚持以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要选择技术工人需求量大、对职工培训积极性高的行业和企业为突破口,带动其他行业和企业重视和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培训方式上可采用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自主培训。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结合岗位技能要求,制定在岗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自行组织培训,经考核鉴定领证后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2.行业统筹培训。各行业协会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通用技术工种的技能要求,制定行业工种培训教学标准、教学大纲和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后,指定行业内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开展行业农民工培训,并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3.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培训。对不具备培训条件或不履行农民工在岗培训义务的用人单位,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向用人单位下达培训任务,统筹组织农民工到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定点培训机构培训,企业应承担培训费按规定分担的部分。高技能农民工培训原则上由劳动保障部门统筹组织到高技能培训基地培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出发,尽量采取灵活方式,把培训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4.校企合作培训。承担农民工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要加强与用人单位合作,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岗技能训练、场地、设备和专业培训机构教学、师资力量的优势,共同制订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采取在用人单位设立培训基地或随岗培训、培训机构派师资上门授课,或选送农民工到培训机构培训共同组织培训。
5.农民工自选培训。持有所在单位或拟接收单位同意推荐培训证明的农民工,可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自主选择政府规定的自选补贴工种参加培训,经考核获得相应证书并到已定单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五)规范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加强职业技能鉴定。
制定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在培训学时上,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或专项能力资格培训的,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参加本省新开发工种技能培训的,由省统一学时标准。在培训内容上,应包括公共课程和技能培训课程,以实操培训为主,公共课程教材统一使用《广东省农民进城务工指南》。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积极提供技能鉴定和发证服务,适当降低收费。有条件的地级市,要根据本地区的需要,结合农民工实际情况,协助省组织开发适应农民工参加的新工种、新职业和专项能力培训鉴定标准、教材等资料,确保培训和鉴定质量。
(六)配套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包括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加快在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大厅开设农民工专门服务窗口,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鼓励社会就业服务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减免费服务。对提供免费服务的就业服务机构,各级政府要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经培训获得相应证书并达到用人单位上岗要求的农民工,所在用人单位或协议接收单位要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作为申领培训补贴的依据。
(七)加强区域劳务合作,提高农民工组织就业程度。
进一步完善省际劳务合作和省内对口劳务帮扶机制,加强输入与输出地在联动组织农民工培训输送就业的合作。将“百万工程”与“农民工培训计划”结合起来,完善培训输出基地和就业安置基地对接机制,探索推行“1 1”培训就业模式,即对培训技能要求高和中级以上技能的农村劳动力,由培训输出基地的组织1-3个月的基本技能培训,再到就业安置基地上岗强化培训,经考核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两类基地可分别申请劳务输出培训补贴和农民工培训补贴,着力培养用人单位适用的中级以上技能人才。加快推进输出、输入地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联接和远程可视见工系统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劳务派遣工作,逐步提高农民工组织培训就业比例。
(八)建立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共担的培训投入机制。
1.费用分担。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所需费用,由财政根据培训等次定额补贴,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70,农民工个人承担30。财政定额补贴基本标准由省统一制订,每年根据各级财政资金安排情况进行调整,并在分配下达年度培训任务时予以公布。各地也可按工种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并可根据当地财力提高补贴标准,提高标准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
2.确保培训时间。用人单位要积极调整农民工工作时间,确保农民工有时间参加培训,同时要确保农民工培训期间的基本生活。
3.职业培训补贴申领程序。农民工经培训获得相应职业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所在用人单位向所属劳动保障、财政部门申领补贴。农民工自选工种培训,应先垫付培训和鉴定费用,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由个人凭有关证件向就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4.职业介绍补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和实行全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介绍农民工就业的,按登记并推荐就业的农民工人数,按省规定的标准进行补贴。
5.农民工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职业介绍补贴的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厅会财政厅另行制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农民工培训计划与“百万工程”有机结合,农民工培训工作由各级“百万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的需要,按照国发5号文和省政府贯彻意见的要求,做好经费预算,协调当地财政按规定安排农民工培训就业补贴资金,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并按农民工占全部职工比例,结合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安排农民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经费。对不履行义务的企业,按规定强制提取,用于政府组织农民工培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外省籍农民工培训,省本级和各地配套资金主要用于资助本省籍农民工培训。
(三)强化管理。加强政策配套,抓紧制订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工作规程》、《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农民工培训质量监控和考核办法》、《农民工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办法。加快开发使用农民工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四)加强宣传发动。各地要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手段,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充分调动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参与计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农民工培训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提升农民工素质,增强务工技能,促进农民工就业。大力发展乡域经济,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提高全乡农民工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现制定xx乡农民工培训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支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为指导,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面向工业化、现代化、城乡化的发展方向,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和市场手段,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前的培训为重点,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要坚持按需培训的原则,按照不同区域、不同行业要求,采取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要坚持政府支持引导与按市场经济规律开展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多方筹集培训资金;要坚持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要坚持引导性培训与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扩大培训覆盖面,全面提高参训者的综合素质;要坚持培训与配套服务、转移就业相结合的原则,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坚持按需施教,注重实效。
农民工培训主要是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1、引导性培训。以村为主体开展农民工引导性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引导性培训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对广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种养殖业培训、就业岗位选择等方面基本知识的培训,增强其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
2、技能培训。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和择业竞争能力。根据我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际需求,开展农业产业实用技能的技能培训。聘请专家开展岗前、岗位培训,培养一大批不离乡的农业专业技能人才。
(三)工作方案
时间:20xx年x月—xx月(详细见附件)
地点:xx乡人民政府
举办单位:xxx乡人民政府
培训经费:培训经费5万元,用于讲课、食宿、教材、车辆等。
培训内容:茶叶种植标准技术培训、生态猪养殖技术、餐饮培训。
培训对象: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村致富带头人及与扶贫工作密切相关人员。主要是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思想素质较高,身体健康,有转移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总人员300人。八、培训方式。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从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出发,做到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相结合、课堂讲授与现场体验相结合、教师精讲与学员互动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开展培训。
(一)加强领导,确保培训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民增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加强转移培训是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环节,各村要高度重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民积极参与转移培训。
(二)强化管理,保证培训工作的真正落实。
1、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乡农民工转移培训工作的指导,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转移培训工作的督促与检查,确保培训工作的圆满完成。
2、加强档案管理。要将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学员登记卡,实行动态管理,同时要建立培训工作的专项档案,备考核时查阅。
农民工培训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区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实施乡村xx战略和强化保供给、保增收、保小康的重要人才支撑,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助推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要求。通过培训过程以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紧密结合乡村xx人才需求实际,开展分层分类分模块培训,切实提升培育内容的针对性、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培育结果的有效性,组织广大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大力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助推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重点任务
结合乡村xx人才需求实际,按照省、市农业农村部门下达的分类培训、分层培训、分模块培训任务。20xx年我区组织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含省扶贫村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专业种养加能手)320人;农业经理人30人;农业领军人才(含外向型涉农企业负责人)20人。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含省扶贫村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专业种养加能手)。年龄在16-60周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已经创建或有意愿创建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有意愿但未参加过农民培训的贫困村合作社带头人应培尽培。
(二)农业经理人。年龄在16-60周岁,重点培训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领域从事农业生产组织、设备作业、技术支持、产业加工与销售等管理服务的人员。培训由xx区农业农村局遴选、组织学员,省农广校(省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统一指导组织实施。
(三)农业领军人才(含外向型涉农企业负责人)。年龄在16-60周岁,重点培训农村基层干部、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管理骨干。培训由xx区农业农村局遴选、组织学员,省农广校(省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统一指导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xx年7月)
1、深入培训需求调研。全区范围内采取填写电子调查问卷、走访座谈等方式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充分了解我区产业发展情况和农民实际需求,深入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组织,通过座谈、走访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培训需求调查摸底,为制定实施方案提供重要依据,科学确立培训对象及培训课程。
2、加强培训机构建设。根据上级文件要求,xx市xx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遴选确定培训机构、田间学校、实训基地。培训机构应熟悉农民培训特点,具备必要的师资力量,必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工作,逐班次建立真实、完整和规范的培训档案,做好学员信息采集报送和培训后跟踪服务、整体考核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规范有序有效的培训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培训质量。
3、遴选培训对象。多举措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训招生宣传工作,统筹考虑从业人员状况和人才需求,组织有一定文化基础,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xx)“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手机APP报名参加培训,并按照实施规范精准遴选,经各乡镇政府、农业农村局和培训机构审核后确定为培训对象,录入农民教育培训对象库,实施规范管理和服务。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更新扩大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师资库,遴选熟悉“三农”,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承担相应的培育任务。
5、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培训课程包括综合素养、经营管理、专业技能、实习实训(跟踪服务)、线上学习等教学模块。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
经营管理、专业技能课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等课程;
实习实训(跟踪服务)选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典型案例进行现场观摩、剖析、到学员本人产业运营地点进行现场指导服务;线上学习选择定点在线学。
(二)培训阶段
根据我区产业发展情况和农民实际需求,按照“经营管理培训在市、生产技能培训在县”和“1+x”模式,科学设置培训内容,按产业周期分段培训,坚持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并举,教师授课与学员自学相结合,实地指导与远程教学相结合,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1、实际操作技能培训(20xx年8月-12月):实际操作技能采用集中培训、田间课堂、现场指导、技术服务和观摩考察相结合的培训模式。主要学习农业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及先进技术,侧重提升专业技能水平、实际操作能力和生产效率,培养学员自身发展能力。
2、经营管理集中培训(20xx年11月):根据市农广校统一安排,组织学员在市培训基地集中培训。主要培训农民职业素养、“三农”新形势、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生产、农产品品牌创建与市场营销、“互联网+农业”、现代农业经营与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等内容。
3、跟踪服务(20xx年1月-4月):根据学员需求,安排教师结合农时不定期对学员进行跟踪指导,建立学员跟踪服务支持平台,为学员提供远程学习、信息推送、沟通交流等服务。
(三)提升实施阶段(20xx年4月-5月底)
总结20xx项目实施经验,进一步创新农民教育培训模式、完善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农民教育培训制度。
四、经费使用
建立专人管理、共同监督的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办法保障培训资金完全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培训项目的资金用途使用,项目资金共111万元,主要用途为:
(一)30名农业经理人培养和20名农业领军人才(含外向型涉农企业负责人)培养,培训费用按每人3000元标准执行;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含省扶贫村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专业种养加能手)资金总额96万。资金用途包括:
(1)学员支出,学员培训食宿费、误餐交通费、人身安全保险费、教师交通讲课食宿费;
(2)教学支出,教材费、培训场所租用费、实训基地建设及实践费、学习观摩交流费、宣传报道费、培训资料费、培训用品(培训文具、组织招生、优秀学员奖品、结业证书等其他与培训工作相关的费用支出);
(3)其他支出,跟踪服务费、项目管理工作经费、师资培训费、职业技能鉴定费以及项目绩效考核评价费用等,做到对农民实行全程免费培训。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班级管理。培训机构要建立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选好配强班主任和农民实践操作指导员,负责培训班的日常管理,抓好考勤工作。
(二)创新培训方式。遵循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实行“一点三线、全程分段、对接服务”培训形式,即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提升实习实训比重,实行农学结合、弹性学制、送教下乡等培训模式,把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
(三)加强信息报送。在培训开班当天,由培训机构现场组织学员通过“云上智农”平台或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确保培训过程可查可溯。在培训工作中边培训边总结,按要求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在培训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以便工作顺利开展。
(四)重视系统评价。培训班结业前,动员和组织培训学员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平台对培训教师、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独立在线评价,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原则上参与评价的学员比例不低于80%。
(五)注重总结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日常宣传、重点宣传、点对点宣传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和典型事例,为高素质农民培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农民工培训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政办〔xx〕28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政文〔xx〕194号)精神,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就业培训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老年时的基本生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措施,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有序推进。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而失去全部或大部分耕地的被征地农民为重点人群,以劳动年龄段内的被征地农民为就业培训重点对象,以大龄和老龄人群为养老保障重点对象。
(二)区分不同年龄,分别实施不同保障。根据被征地农民不同年龄段的特点,分别实施就业培训保障、老年养老保障或老年养老补助。
(三)共同出资,合理负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由政府、村集体和个人共同出资、合理负担,缴费及保障水平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老年养老保障水平不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对象
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的工作对象是: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四、做好就业培训工作
(一)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坚持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统筹城乡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引导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支持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将未就业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统一的失业登记制度,提供就业服务,促进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尽快实现就业。在劳动年龄段内尚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将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的重点对象,优先安排就业服务和培训,积极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组织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
(二)落实被征地农民就业安置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督促指导用地单位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用地单位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劳动保障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形式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
(三)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对所有的被征地农民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予以免费培训。凡参加政府部门指定的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被征地农民,可享受政府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和创业培训补助。被征地农户人均家庭剩余耕地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的被征地农民优先安排培训。
五、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分为老年养老保障和老年养老补助两种形式。以被征地农民自愿参保为原则,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采取个人账户积累模式,筹资规模为18000元;老年养老补助采取统筹模式。
(一)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
1.16~34周岁的被征地农民,重点实施就业培训保障,也可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
2.35~59周岁的被征地农民,重点组织引导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也可以申请到龄时直接纳入老年养老补助。(二)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补助
年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个人不缴费,直接纳入老年养老补助范围,按月发放老年养老补助金,直至身故。也可申请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但不再享受老年养老补助待遇。
(三)养老保障对象确认
1.保障对象年龄的确认。本文下发前被征地的保障对象,按本文执行时间确认;今后征地的保障对象,以批准征地的省政府批文时间确认。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和养老补助对象的具体名单,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公示一周后,由村委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经县农业、人口计生、民政、残联、国土资源等部门审核后,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老年养老保障金的计发
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的人员,不分男女,年满60周岁后按月领取老年养老保障金,直至身故。计发办法为个人账户存储额除以计发系数(160)。
(五)老年养老补助金发放标准
老年养老补助金标准不低于全县上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差标准。
(六)建立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和老年养老补助待遇调整机制
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物价指数变化,建立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和老年养老补助待遇调整机制。
(七)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的转移和退保
1.参加老年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户籍迁出我县的,按规定办理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手续。迁入县如未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可以保留关系;参保人也可以申请退保,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和村集体补助的本息,并终止老年养老保障关系。
2.参加老年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出国(出境)定居的、录用为国家机关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和村集体补助的本息,并终止老年养老保障关系。
3.参加老年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身故后,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和村集体补助的本息余额,根据本人参保时的约定或生前意愿由指定受益人依法继承;未指定受益人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没有继承人的,其个人账户本息余额转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专项资金。
六、资金保障
(一)资金筹措
1.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所需资金从财政安排的农民工就业培训经费中统筹安排。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所需资金由政府、村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合理负担,政府补助比例为70%,个人和村集体出资30%。被征地农民中的低保对象、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持有二级以上残疾证的残疾人参加老年养老保障的,政府补助比例提高到80%,个人和村集体出资20%。特殊人群优惠待遇不能重复享受。其中低保户、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按年度实行滚动管理。
3.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补助所需资金由县政府出资。
4.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按项目征用耕地每亩3万元收取,并从每年土地出让总收入中提取5%作为养老保障专项资金,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的调整和风险支出需要,不足部分从新增财政收入中统筹安排。
(二)资金管理
1.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政府承担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筹集到位,并一次性转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2.村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一次性直接缴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户,并定期转入财政专户。被征地农民应自收到参保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缴费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享受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待遇处理。
个人缴费原则上一次性缴清,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分次缴费。经同意分次缴费的,应与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签订分次缴费协议,原则上在5年内且年满60周岁之前缴清。60周岁前未缴清的,一次性退还个人已缴费部分,待遇改为享受老年养老补助。
3.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增值。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要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4.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个人账户。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计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执行,当年缴纳的资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5.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业务实行计算机管理,由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信息数据库,为政府有关部门、参保人提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相关信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业务经费、系统建设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七、加强工作领导
(一)成立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为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县政府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民政局、审计局、农办、统计局、残联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按照“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分步实施、分批解决、逐步到位”的原则,扎实稳妥地推进我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各部门要各负其职,积极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将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1.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编制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和补助基金预算,对基金的收缴、待遇发放和基金的营运进行监督检查。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业务经办工作。
2.县农办、农业局负责对户别、姓名、在册农业人口数、原有耕地面积、家庭人均剩余耕地面积等情况的审查工作。
3.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上年度全县耕地面积和对被征收土地的权属、被征耕地面积、地类、户别、姓名情况的审查。
4.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以及政府出资部份、专项资金的筹集和管理,,负责政府补助资金预算审核工作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保值增值。
5.县公安局负责对被征地农民的户口性质、姓名、年龄及家庭成员关系情况的审核工作。
6.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和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差标准情况,负责被征地农民中的低保对象审核确认工作。
7.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中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审核确认工作。
8.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中持有二代二级以上残疾证的残疾人员的审核确认工作。
9.县审计局依法对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10.县统计局负责提供上年度全县农业人口数,农民人均年纯收入情况。
11.各乡(镇)政府负责收集、核查和汇总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并对各村委会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的确定、公示、村集体出资补助比例等情况进行督查。
12.村委会负责实施被征地农民参保对象的公示工作,组织填写《被征地农民参保申请表》、《被征地农民汇总表》和经公示确认的《被征地农民参保花名册》形成申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
八、本方案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1月1日起试行。
农民工培训方案 篇5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切实抓好广东省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促进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运用财政补贴政策,组织用人单位、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在粤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提高技能和稳定就业,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六个结合,突出广东特色。
坚持与提高农民工组织就业程度相结合。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定向培训、劳务合作、对口扶贫、劳务代理等工作,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合格的劳动力供给。
坚持与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相结合。加快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坚持与创新培训模式相结合。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充分发挥职业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两方面的优势,建立农民工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的新机制。
坚持与加强就业和劳动保障管理相结合。重点扶持用工规范的用人单位加强培训,促进企业规范用工,优化我省用工环境。
坚持与督促企业落实培训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扶持有愿望和条件组织农民工培训的用人单位,点面结合,促进企业切实履行农民工培训义务。
坚持完成培训任务与提高培训质量相结合。确保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绝大部分能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二)坚持二个导向。在培训规划上坚持以当地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导向;在培训实施上坚持以用人单位的需求为导向。
(三)坚持二个创新。创新培训模式,建立政府统筹、企业导向、社会参与、个人努力的联动机制;创新投入机制,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担经费的培训投入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20xx-20xx年,组织400万在粤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年均培训80万人;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率达到90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率不低于80。20xx年任务按劳动保障部的要求执行
(二)任务下达:原则上以各地上年度办理就业登记的外来流动就业人数为基数,综合考虑各地培训鉴定能力、地方资金配套等因素,每年3月底前将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各市于4月底前下达到县区和用人单位。
(三)培训和补贴对象:培训对象是在我省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其中外省农民工不少于70,外来城镇户籍流动就业人员可参照执行。财政补贴对象是指经定点培训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含城镇户籍外来工)。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用工检查摸底,全面掌握在粤农民工情况。
加强就业管理,严格执行就业登记和用工登记制度。从20xx年开始,每年的下半年由各地级市统一组织开展一次对农民工就业情况检查摸底。各地要组成劳动保障监察、就业服务管理、劳动关系、劳动工资、等科(处)室、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组,依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采用用人单位、农民工个人自报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办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开展用工登记和就业登记,核发《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并将调查结果录入“农民工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农民工信息库。
(二)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制定培训规划和具体的计划。
在用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还要通过组织用人单位定期自报和公开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培训需求,建立农民工培训需求数据库。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计划制订分期培训的具体方案,确定每期重点培训工种,编发培训目录及补贴标准向社会公布,统筹组织农民工培训。各市应于每年2月底前将当年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办公室(省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三)认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定点培训。
制订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认定一批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定点机构主要包括三类:
1.用人单位农民工技能培训就业基地。主要承担本单位农民工和劳务帮扶地区输出劳动力的培训;对在行业内具有优势的用人单位培训机构,经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承担行业农民工培训。
2.劳动保障部门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中认定,主要承担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用人单位和高级以上技能农民工的培训。
3.社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社会各类职业培训教育机构中认定,主要承担特有行业工种及具有比较优势工种的培训。
(四)依托用人单位,多形式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
农民工培训必须坚持以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要选择技术工人需求量大、对职工培训积极性高的行业和企业为突破口,带动其他行业和企业重视和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培训方式上可采用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自主培训。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结合岗位技能要求,制定在岗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自行组织培训,经考核鉴定领证后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2.行业统筹培训。各行业协会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通用技术工种的技能要求,制定行业工种培训教学标准、教学大纲和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后,指定行业内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开展行业农民工培训,并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3.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培训。对不具备培训条件或不履行农民工在岗培训义务的用人单位,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向用人单位下达培训任务,统筹组织农民工到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定点培训机构培训,企业应承担培训费按规定分担的部分。高技能农民工培训原则上由劳动保障部门统筹组织到高技能培训基地培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出发,尽量采取灵活方式,把培训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4.校企合作培训。承担农民工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要加强与用人单位合作,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岗技能训练、场地、设备和专业培训机构教学、师资力量的优势,共同制订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采取在用人单位设立培训基地或随岗培训、培训机构派师资上门授课,或选送农民工到培训机构培训共同组织培训。
5.农民工自选培训。持有所在单位或拟接收单位同意推荐培训证明的农民工,可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自主选择政府规定的自选补贴工种参加培训,经考核获得相应证书并到已定单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五)规范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加强职业技能鉴定。
制定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在培训学时上,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或专项能力资格培训的,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参加本省新开发工种技能培训的,由省统一学时标准。在培训内容上,应包括公共课程和技能培训课程,以实操培训为主,公共课程教材统一使用《广东省农民进城务工指南》。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积极提供技能鉴定和发证服务,适当降低收费。有条件的地级市,要根据本地区的需要,结合农民工实际情况,协助省组织开发适应农民工参加的新工种、新职业和专项能力培训鉴定标准、教材等资料,确保培训和鉴定质量。
(六)配套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包括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加快在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大厅开设农民工专门服务窗口,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鼓励社会就业服务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减免费服务。对提供免费服务的就业服务机构,各级政府要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经培训获得相应证书并达到用人单位上岗要求的农民工,所在用人单位或协议接收单位要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作为申领培训补贴的依据。
(七)加强区域劳务合作,提高农民工组织就业程度。
进一步完善省际劳务合作和省内对口劳务帮扶机制,加强输入与输出地在联动组织农民工培训输送就业的合作。将“百万工程”与“农民工培训计划”结合起来,完善培训输出基地和就业安置基地对接机制,探索推行“1 1”培训就业模式,即对培训技能要求高和中级以上技能的农村劳动力,由培训输出基地的组织1-3个月的基本技能培训,再到就业安置基地上岗强化培训,经考核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两类基地可分别申请劳务输出培训补贴和农民工培训补贴,着力培养用人单位适用的中级以上技能人才。加快推进输出、输入地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联接和远程可视见工系统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劳务派遣工作,逐步提高农民工组织培训就业比例。
(八)建立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共担的培训投入机制。
1.费用分担。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所需费用,由财政根据培训等次定额补贴,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70,农民工个人承担30。财政定额补贴基本标准由省统一制订,每年根据各级财政资金安排情况进行调整,并在分配下达年度培训任务时予以公布。各地也可按工种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并可根据当地财力提高补贴标准,提高标准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
2.确保培训时间。用人单位要积极调整农民工工作时间,确保农民工有时间参加培训,同时要确保农民工培训期间的基本生活。
3.职业培训补贴申领程序。农民工经培训获得相应职业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所在用人单位向所属劳动保障、财政部门申领补贴。农民工自选工种培训,应先垫付培训和鉴定费用,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由个人凭有关证件向就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4.职业介绍补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和实行全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介绍农民工就业的,按登记并推荐就业的农民工人数,按省规定的标准进行补贴。
5.农民工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职业介绍补贴的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厅会财政厅另行制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农民工培训计划与“百万工程”有机结合,农民工培训工作由各级“百万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的需要,按照国发5号文和省政府贯彻意见的要求,做好经费预算,协调当地财政按规定安排农民工培训就业补贴资金,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并按农民工占全部职工比例,结合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安排农民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经费。对不履行义务的企业,按规定强制提取,用于政府组织农民工培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外省籍农民工培训,省本级和各地配套资金主要用于资助本省籍农民工培训。
(三)强化管理。加强政策配套,抓紧制订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工作规程》、《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农民工培训质量监控和考核办法》、《农民工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办法。加快开发使用农民工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四)加强宣传发动。各地要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手段,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充分调动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参与计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农民工培训方案 篇6
一、工作目标
农民培训计划6600人,其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3600人;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3000人,转移农民就业2400人。
二、工作措施
(一)抓好培训体系建设。一是健全组织协调机构。调整县“千名干部当教员、十万农民提素质”工程活动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平,分解落实工作职责和任务,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农民教育培训的强大合力。二是要抓好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民培训管理机制,加大对培训基地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县农民培训工作规范》和《县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机构不良行为和黑名单记录制度》,定期公布定点培训地的培训合格率与转移就业率,对于一些培训程序不规范、培训质量欠佳、受训学员意见较大的定点培训机构将勒令停课整改,甚至取消培训资格。三是抓好培训信息平建设。充分利用“农民网”等信息平,促进培训与就业信息的有效对接,进一步提高培训就业率。
(二)加强农村“两创”实用人才培训。其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主要以农村中的生产能手和乡村科技以及能工巧匠为培训对象,通过培训,提高其实用技能;农村创业人才培训,主要以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的领办者、行业协会带头人、家庭工业创办人、小企业经营主、农家乐经营主、农村经纪人等农村经营能人为培训对象,通过创业技能培训,带动更多的农民转移就业、增收致富。真正将这道“农民点菜、培训机构下厨、政府买单”的惠民大餐深入民心,培养出一大批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三)继续加强农业专业技能培训。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形势下,按照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培育高素质新型农民的要求,注重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和农业专业技术的培训,开展全程式、系统性的农业专业技能培训,把新品种、新技术和新的经营方式及时传授给种养殖专业农户,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四)鼓励农民参加农学类成人学历教育,根据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的要求,适当延长培训时间,增加文化课学习内容,使参训学员同时获得相应学历,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农业科技水平。
(五)深入组织实施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主要面向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地农民,开展以计算机、电工、电焊工、钳工、车工、育婴师、商品营业员、数控车工、机械维修、SYB(创业)等专业技能为主的理论课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培训,为富余劳动力、失地农民转移就业服务。按照我县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需要设置中长期培训专业,培训后考证率、就业率达到80%以上。抓好培训劳务品牌化,提高农民就业竞争力,瞄准对岗位技能要求较高的特殊工种开展战略型培训,适时、有重点的拓展一些有基础、有特色的行业工种,培训内容分类化,按照市场各行各业的需求和企业需求,着力提高农民培训针对性,提升培训档次,促进农民就业。鼓励成职技校与杭州绿城集团订单式培训(石梁滑雪场员工培训),探索培训学校走进企业培训模式。
(六)加强培训管理工作。整合现有培训学校的资源,以“上门服务、技能培训、政府买单”的市场化培训格局,充分调动各类培训学校的积极性。重点从规范培训标准、加强师资建设、提高学员动手能力和实际技能入手,推进培训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同时进一步完善培训经费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培训经费的激励作用,使有限的培训经费发挥最佳的经济效益。
(七)突出特色,狠抓精品班培训。20xx年,我们将继续与大学、农林大学、省农科院等高等院校合作,拟举办“农业农村综合改革专题研修班”、 “农业管理干部现代农业发展知识更新培训班”、“村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农家乐经营管理高级研修班”、“茶艺(茶道)中高级培训班”、“高级评茶员专题培训班”、“来料加工经纪人高级研修班”、“现代高效农业发展高级研修班”、“茶叶营销师”等精品培训班。
三、主要工作安排
1、三月上旬,分解落实培训任务,科学编制对乡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三月上旬,与旅游局联合举办导游高级研修班;三月中旬,组织举办扶贫干部高级研修班。
2、四月上旬,修编农民培训日常工作规范;四月上旬,组织举办农家乐经营业主高级研修班;四月下旬,组织举办村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
3、四月—11月中旬,指导七个山区乡镇开展专题培训;抓好日常培训管理,配合做好各培训班次的考试考核工作。
4、五月上旬,组织举办现代高效农业发展高级研修班;5月中旬,组织举办骨干农民专业合作社长高级研修班。
5、七月,开展农民培训工作半年度检查。
6、7月中旬,茶艺(茶道)中级培训班。
7、八月中旬,组织举办来料加工经纪人高级研修班。八月下旬,组织举办中级评茶员专题培训班。
8、九月下旬,组织举办第二期新任村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
9、十月下旬,组织举办农业管理干部现代农业发展知识更新培训班。
10、十一月中旬,组织举办农业农村综合改革专题研修班。
11、十二月上旬,做好年度考核准备工作,迎接市级验收。
农民工培训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农业、繁荣农村、加强基层、富裕农民为目标;以提升我县扶贫开发水平,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奠定坚实的知识基础为己任。通过选拔农村基层干部和优秀青年接受高等教育,为农村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综合素质好、有培养发展潜力的农村基层干部,使他们成为发展现代农业、推广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实现科技致富和推动农村社会进步的骨干力量,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扶贫开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流域重点治理和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从年开始,选拔100名(今年春季招生10名、秋季招生90名)农村基层干部和优秀青年,开展不脱产学习的大专以上学历教育,通过二至三年的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和经济管理知识,成为“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综合性、实用性的农村实用人才、农村基层干部和后备干部,提高全县村级干部整体素质。
三、培训对象和模式
(一)培训对象。“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训对象是:各村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同等学历)文化程度,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有培养前途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后备干部、退伍军人、致富能手、农村经纪人、农村优秀青年。培训采取个人报名,村委会、乡镇推荐,扶贫办把关,组织部审核,广播电视大学党校教学点组织实施的程序进行。
(二)培训方式。“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训,采取远程开放教育加集中面授辅导的学习形式进行,不脱产。由广播电视大学党校教学点组织实施培训。学制2-3年,学员修完规定课程学分,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文凭。同时,学员在学习期间参加相应职业资格和技能认定考试资格的,也要颁发国家职业资格和技能证书。
(三)培养专业及课程设置。按照培养农村所需的综合型、复合型、实用型人才的要求,设置涉农专业,重点开设种养加工等农业生产实用技术以及市场营销、农村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农村政策法规等课程。具体专业有广播电视大学党校教学点经申请由上级电大批准设置的农村经济管理和园艺技术专业,具体课程由广播电视大学党校教学点遵照《广播电视大学实施性专业规则》确定。我县学员今年报学农村经济管理和园艺技术两个专业,以后随着培训需要逐步增加专业。
四、保障措施
(一)培训经费。专科学员毕业最低需修满78学分,每学分由广播电视大学从80元减免至64元,全学程需总学费4992元。在这些学费中,广播电视大学再减免1950元。县扶贫办从扶贫培训资金“雨露计划”中每生补助2500元(第一年1500元,第二年1000元),其余不足部分约542元由学员个人承担。学习所需的书本费、考试费由个人承担。学生考试住宿费由广播电视大学党校教学点按最低标准收取。
(二)培训基地。广播电视大学党校教学点是“一村一名农民大学生”培训基地,负责培训对象的招生、管理和教育教学、考试、实习、考察工作,对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每年进行考评。
(三)生源组织推荐和录取。对符合招生条件的对象,采取组织部门按指标下达招生计划、乡镇宣传发动、个人自愿报名、村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填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一村一名农民大学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附本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村委会初审,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报送广播电视大学党校教学点,本人到指定地点照相。经县扶贫办、县委组织部确认同意后,由广播电视大学党校教学点登记注册,发放入学通知书,纳入学籍管理。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广播电视大学党校教学点成立“一村一名农村大学生”培训工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一村一名农村大学生”班,班主任由李凤霞同志担任。聘请全县农、林、水、牧等部门具有中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专职辅导员。
(二)严格把关,规范运作。“一村一名农村大学生”培训工程是“德政工程”、“惠民工程”,政策性强,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招生政策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规范运作,认真组织实施,决不允许弄虚作假和冒名顶替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不仅要取消学员学籍,而且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整个运行程序,接受县扶贫办指导和监督。
(三)抓好教学,确保质量。“一村一名农村大学生”培训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切实抓好教学和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教学质量。广播电视大学党校教学点要根据实际,特别是全县农村产业结构的特点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制定实用人才教学计划,积极向上级电大申请适合我县需求的专业,以突出实用性和应用性。要整合教师资源,加大实践应用教学的力度,在全县选择确定一批种植、养殖、加工和管理的示范点作为教学实训基地。还要针对农村实际和农民特点,设立与农时季节相衔接、灵活方便的学习时间。聘请农林水牧等方面专家为学生上课。做到学习生产两不误、两促进。要加强学籍管理和日常管理,健全学生档案,严格考试管理,专职辅导员和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和学习、生活服务。建立激励机制,设立优秀学生奖励制度,鼓励学生按期完成学业。
(四)明确责任,务求实效。所有培训对象一旦注册上报,就成为广播电视大学党校教学点“一村一名农村大学生”班学员,享受县扶贫办下发的2500元学费补助。同时,必须服从学校管理,按规定要求完成学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半途退学或者放弃学业。对因各种理由完不成学业的学员,不论在任何时候退学,均必须向县扶贫办退还2500元学费补助。
农民工培训方案 篇8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定点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20xx]14号),切实抓好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决定在全市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增加收入、促进发展、构建和谐”为主题,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运用财政补贴政策,组织用人单位、各类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实现有效和稳定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本小康,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
二、培训对象
培训主要对象是已在我市城镇务工的农民工(含外省、外地区来的农村劳动者)、未转移就业但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农村退役士兵和其他新生劳动力。
三、基本原则
农民工培训要坚持“五个结合”。
农民工培训与有效转移就业相结合。农民工培训要紧紧围绕就业,就业要紧紧围绕产业,对准我市“3+1”产业集群,以企业的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定单式培训、定向培训的校企合作培训模式,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稳定合格的劳动力保障。
农民工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受培训的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确保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绝大部分能考取初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实现持证上岗。
农民工培训与引进项目促进发展相结合。通过培训,培养企业需要的合格产业工人,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更好开展,吸引更多商人来三明各地投资兴办企业,实现富余农村劳动力及时、就地、就近有效转移就业,促进三明各地经济社会的共同发展,实现社会和谐。
农民工培训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相结合。通过培训,加快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农民工培训与促进稳定就业相结合。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机制,为进城求职农民提供“四免”(即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就业信息)和“两补”(即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为进一步优化农民进城务工环境,有效解决企业用工难和留工难问题。在全市推广农民工《就业保障卡》制度,给进城务工人员在就业服务、追薪维权、买药看病、子女就学、旅行消费、定点购物等方面享受各种优惠。要求各企业在用工工资报酬、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做到合理合法,努力做到与其他劳动者 “三同”即 “同工同酬、同工同时、同工同权”,吸引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
四、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20xx-20xx年,组织17.5万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年均培训3.5万人;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率达到8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要达到80%以上。
具体目标: 20xx年,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3.5万人,免费职业技能鉴定6000人,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率达到8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要达到80%以上。20xx年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中包括组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万人、劳务输出培训0.8万人和劳动预备制培训0.7万人。今后每年的年初,将农民工培训、免费鉴定和转移就业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及各有关单位。
五、工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统筹领导,推进农民工培训工作在全市广泛开展,农民工培训具体工作由三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劳动保障局内)负责。各部门和各单位之间要通力合作,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切实把我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和农民工技能提升工作抓出实效,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好农民工培训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经费保障、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
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工青妇组织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做好农民工培训就业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参与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加强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根据社会化原则,公开公平地评估认定,确定具备培训资质、愿意承担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任务、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社会认可的职业培训机构作为定点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㈡强化管理制度
每年年初,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制订农民工培训年度计划,报送市劳动就业中心和市局职业培训科。开展每一期培训都要制定出具体的.培训计划,每期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工种、培训人数、培训形式、课程设置、师资安排和课程表等。各县(市、区)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农民工培训实行报备制,市直定点培训机构农民工培训实行报批制,每一期的培训计划必须在培训开课前及时上报备案审批。开展每期培训,要认真做好农民工签到记录,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培训档案。
㈢培训具体要求
1、组织开展三种类型培训。
⑴劳动预备制培训。主要是依托技工学校和各类职业院校,以及有条件的职业培训实体,组织本市农村初、高中毕业生,以帮助实现就业和获得初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为目标进行的技能培训。未能实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也可纳入劳动预备制培训。培训时间半年至一年。
⑵劳务输出培训。主要是依托各类职业培训实体,组织本市山区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被征地农民、农村贫困户)进行的技能培训,以实现其转移就业的目标。培训时间视就业岗位要求,原则上不少于120课时。
⑶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主要依托企业和职业培训实体,对已经在我市就业的省内外农民工,按照不同技能水平的要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实现提高其岗位技能的目标。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培训基地、劳务派遣组织培训、校企联合等方式,探索培训的多样化,落实岗位技能提升的培训任务。培训时间不少于120课时。
2、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
在培训内容上,实施岗前培训、岗后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分类培训,特别是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培训和就业质量。组织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开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厂纪厂规等岗前培训;组织已经录用上岗的农民工进行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岗后培训;组织企业在岗职工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通过不同阶段的培训,在岗的职工取得初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实现持证上岗,更好地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生产发展。
在培训方式上,坚持以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采用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培训、校企联合培训、用人单位自主培、行业统筹培训和农民工自选培训等多种形式。
㈣加强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的需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当年农民工培训经费预算,协调当地财政按规定安排农民工培训就业补贴资金,并纳入当年财政年度预算。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并按农民工占全部职工比例,结合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安排农民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经费。
各地要加强政策配套,结合农民工实际,抓紧制订《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安排相应配套资金,与中央和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合并使用,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有效用于开展农民工培训,使农民工直接受益。
农民工培训方案 篇9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任务申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财[20xx]23号),农业部、财政部《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农科教发[20xx]2号)和《中央财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xx]34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围绕主导产业、培训专业农民、进村办班指导、发展一村一品”的总体要求,采取政府买单到村、培训落实到人、机构招标确定、过程规范管理的管理机制,围绕主导和优势产业,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农民以及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等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以村为基本实施单元,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生产能力和经营水平,为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按需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技术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原则上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5天,每天集中授课不少于3个小时,现场指导不少于15次。项目村技术到位率和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二)通过培训项目实施,在培训示范村培养不少于40个从事主导产业的专业农民,使其掌握从事主导产业的生产技术要领,达到绿色证书岗位规范的要求,专业农户的产量和产值比前三年平均水平分别增加10%以上,纯收入增加5%以上。同时重点培养2-3名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社组织领办人等农村实用人才,使其掌握从事主导产业的生产技术要领,收入水平有明显提高。
(三)通过项目示范带动,推进培训示范村“一村一品”发展,整村产业特色更加突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比重逐步增加,农村经合组织得以进一步壮大。
三、实施范围
在全省21个市州的30个县的1500个村实施全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每个行政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共计补助2250万元;在全省8个市的8个县的180个村实施省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每个行政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共计补助270万元。
项目实施县确定原则:一是产业特色突出,有一定的发展基础,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水平高,或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二是农民积极性较高,有强烈的培训需求;三是当地领导重视,在执行项目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项目示范村确定原则:一是本村领导得力,农民有强烈的培训需求;二是有一定产业发展基础,原则上一个示范村确定一个主导产业进行培训;三是有组织农民参加培训的场地和必要设施。
四、实施内容
(一)确定培训重点和内容。按照综合培训、按需培训的思路,在培训内容上,各村根据本村的主导产业发展实际,提出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村里的培训要求开展培训工作,重点培训专业农民从事主导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技能和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以及生态环境、经营管理、政策法规等内容。在培训产业上,重点开展以突出农民增收为重点的专业培训,主要培训粮油、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生猪、山羊、家禽、獭兔、水产养殖等产业及加工业技术知识。在单项产业上,培训内容要落实到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在公共知识上,普遍开展农业政策、法律常识、农户经营和市场信息等知识培训。
(二)确定培训机构。充分依靠各级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与农民科技培训工作。根据《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确定培训机构。项目县农业部门与招标确定的培训机构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培训任务和培训要求。培训机构要按照项目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培训合同,明确法人责任,建立管理制度,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对象,采用正规教材,优化培训方法。通过内选外聘,确定培训教师,落实指导教师,做到培训教师分片包干,指导教师进村入户。此外,充分依托市州农科所的科技推广力量,每个农科所在本市州内确定不少于5个村作为培训示范村。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在培训方法上,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等方式相结合开展。集中培训采取“五个一”培训模式,即“免费发给农民一张培训记录卡、一本公共知识手册、一本技术手册、一张明白纸,在每个培训点配送一张生产技术光盘”。在培训时间上,对40名骨干专业农民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5天,每天集中授课不少于3小时,开展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不少于15次。对周边辐射农民主要采取明白纸和远程培训等手段灵活开展。
(四)实行培训卡管理。为加强培训工作考核,各地要对每个参训骨干农民发放培训记录卡,记录培训工作开展真实情况。记录卡要记载受训人基本情况(姓名、住址、生产规模等)和培训记录。培训机构要在每次给农民集中培训或入户分散指导后,在记录卡上记载培训情况(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培训机构和农民双方签字认可。培训记录是农业行政部门检查验收培训工作落实情况的.主要依据,参训骨干农民要妥善保管(培训记录卡参照格式见附件2-1)。
五、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从20xx年1月底到20xx年3月。确定项目实施县和示范村,制定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分村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方案、编印技术资料和举行启动仪式等。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从20xx年4月初到20xx年11月底。开展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进行项目跟踪检查指导等。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自下而上进行项目总结,形成总结报告。组织项目验收,形成验收总结报告。
六、资金使用
每个培训示范村由中央财政或省级财政补助1.5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教学培训耗材、教师补贴、交通费、购买和编印培训资料、购买培训证书等,不得用于培训单位的基本建设、培训条件建设等开支。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职责明确、分级负责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的管理机制,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项目县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畜牧、水产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具体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二)招标确定培训机构。项目县农业、财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示范村的培训需求,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确定培训机构。各级各类农业院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和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都可以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培训条件,向县级项目办公室申请承担培训任务。项目县农业部门须与招标确定的培训机构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培训任务和培训要求。培训机构报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加强培训监管。各级农业、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监督检查,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建立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培训项目实行管培分离。县项目办公室要对基本学员登记注册,发放培训卡,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培训教师。各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台账(见附件2-2),写明每次办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参加培训人员及培训教师。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项目公示平台,跟踪培训工作实施情况,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省农业厅监督举报电话:。
(四)规范资金管理。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补助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凭培训台账和县项目办公室出具的检查验收合格证明,到县级财政部门报账。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安排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资金,不断加大农业科技培训投入力度,扩大培训规模。项目市(州)、县财政部门应合理安排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工作经费。
(五)严格检查验收。项目县农业部门要采取实地考察、走访农民等方式,对每个培训示范村进行检查验收,核实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了解农民的满意程度。省、市两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培训工作抽查。对培训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资金的培训单位,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农民工培训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农民培训工程,以提高农民对农业科技认知和应用能力为核心,紧紧围绕《中卫市有时特色农业发展五年绘画》和我镇农业主导优势产业,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出发点,坚持“政府统筹,站组协作、村队组织、农民参与”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推行“分层培训、梯次提高”的组织形式,对全镇农村主要劳动力进行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节水技术培训、科技示范户主体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着力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为我镇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必须的技术支持和智力保障,推动我镇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xx年我镇百万农民培训工程“主要任务是:以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重点,培训农民5500人次,其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4500人;科技入户工程示范户培训1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00人次。
三、培训时间
今年”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实行常规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农闲集约化培训与农时季节性培训相结合,时间安排从20xx年10月开始至20xx年6月。
四、培训内容
按照全区农村会议、科技大会精神和《中卫市有时特色产业发展五年规划》确定的优势特色产业规划意见和目标,采取专家巡回讲课的方式,讲授现代产业理念、生活理念、经营理念和创业意识、合作意识、社会意识等。实用技术培训重点讲授,设施蔬菜、养殖、食用菌载等产业的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以及重点、难点技术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科技知识,并结合各产业发展中存在的核心问题确定培训内容,重点是:
1、主要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2、枸杞无公害规划化种植技术;
3、奶牛高产规划配套技术;
4、肉羊杂交改良及舍饲栈养技术;
5、农村户用沼气建造及安全使用技术;
6、设施蔬菜节本增效和资源高效利用技术;
7、青贮玉米种植及玉米青贮技术;
8、”三元结构“高效种植;
9、水稻旱育稀植规划化载陪及轻简栽培技术;
10、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与动物疾病控制技术;
11、食用菌新品种扩繁及高效栽培技术;
12、水稻节水高产控制灌溉技术;
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以农产品加工、餐饮、保健、建筑、制造、家政服务就业技能为主,同时兼顾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和城市生活常识等方面的培训。
五、组织实施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和区农牧局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今年的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制,按照“政府引导、站组协作、村队组织、农民参与”的方针,加大对农民的科技培训“原则,在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组织领导下,农民实用科技培训”的原则,在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组织领导下,农民实用技术和优势特色产业带主推技术培训由市农牧中心牵头,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培训由镇、农牧中心组织实施;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培训由妇联组织实施;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由团负责。
(二)优势特色产业科技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继续推行“三个一”(即免费发给农民一张培训卡、一本培训教材、每个培训点配送一张VCD培训光盘)的模式机制,科技入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村要充分认识“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职能作用,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培训工作。各村要切实做好组织工作,认真落实培训场地和受培人员,保证培训时间的落实和培训效果。今年的农民培训工作继续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培训目标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把培训任务落实到培训机构和受训农民,力争通过较长一段时间的持续强化培训,造就一批有文化、懂科学、善经营、讲诚信的新型农民和“精英农户”,让他们成为科技兴农和科技致富的“排头兵”。
(二)增加投入,加大力度,扎实推进农民培训。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战略任务。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努力营造“学习型”乡村、培养“学习型”农民,把“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引导深入,把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农民工培训方案 篇11
农民科技培训是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要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是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造就新型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小康伟大奋斗目标的重要途径。为切实搞好20xx年度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20xx〕1号文件精神,加强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农业科技培训,宣传主推产业、推广主推品种、培训主推技术,加快农业科技推广生成应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留得住、用得上”的新型农民,以科技进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市要完成农民科技培训7万人。其中“阳光工程”农民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按省下达任务另文安排);农业实用技术培训5万人,按专业分为:作物栽培1000人,蔬菜生产20000人,测土配方施肥4000人,病虫害防治5000人,农村沼气5000人,果树栽培3000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3000人,种子生产与营销5000人,水产渔业2000人,休闲观光农业1000人,技能培训1000人(详见附件1)
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重点围绕结构调整、土地流转、休闲观光农业三篇文章,以及粮食生产高产创建“百千万”工程、“八带三十区”蔬菜基地建设、水果标准园建设、水产养殖与休闲观光渔业、农村能源、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种子生产与营销等农业工作,大力开展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模式的'试验、示范、推广、服务。
三、主推产业、主推技术和主推品种
1.主推产业
按照各地产业布局特点,丘陵区主推红薯种植,发展红薯生产贮藏加工产业;、和的丘陵区主推谷子种植,发展谷子生产和加工产业;丘陵区和沿黄滩区主推花生种植,发展花生生产和加工产业。“八带三十区”主推蔬菜种植,主推优质苹果,积极发展绿色苹果和有机苹果生产,主推小杂果,主推鲜食葡萄,主推优质酥梨,、西工主推大樱桃,主推现代水产渔业,城区近郊主推花卉苗木、水果、蔬菜、渔业等生态休闲农业。
2.主推技术
作物栽培技术:秸秆还田技术、精量半精量播种技术、氮肥后移技术、强筋小麦保优节本增效栽培技术、旱作农业技术。
蔬菜: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特色蔬菜生产技术、反季节栽培技术、科学育苗移栽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合理肥水调控技术等。
水果园艺:果实套袋技术、配方施肥及“穴储肥水”技术、果园种草和地面覆盖技术、病虫综合防治技术和“郁闭园”改造技术、水果产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等。
水产:特色水产种苗繁殖技术、无公害水产养殖技术、水库网箱不投饵生态养殖技术、鲢鳙鱼网箱养殖技术、现代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技术。
花生:选种留种与套播栽培技术、科学水肥管理技术、规模化种植技术等。
食用菌:无菌接种技术、选配料制作技术、生产管理技术等。
红薯:无菌生产与土传病害防治技术、土窖贮藏技术、红薯深加工技术等。
种子:高产创建技术,选择适宜我市的主推广品种、加强宣传和示范推广应用。
植保:常见病虫害识别、发生为害规律、测报、防治指标、综合防治方法、生物农药应用技术、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新型植保机械化技术、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
沼气:沼气生产原理及安全使用常识、沼气池养护和沼气综合利用技术。
土肥:测土配方平衡施肥技术、秸秆还田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
农产品市场营销:网络营销技术、产品开发技术、产品包装技术、市场开发技术(诚信经营理念、职业道德理念)。
3.主推品种
小麦:滩区主推西农979、新麦19、郑麦366、郑麦9023、豫麦49-198系、焦麦668、洛麦22、周麦22、洛麦21、郑农17、洛麦24、新麦26、偃高1号、偃展4110、洛麦23,
岗坡旱地主推洛旱6号、洛旱7号、西农928、洛旱2号、洛旱10号、西农178、运旱618等。
玉米:主推浚单20、郑单958、洛玉7号、浚单29、浚单26、中科11、洛玉8号、浚单22、登海701。
谷子:主推张杂谷8号、
花生:主推运杂9102、豫花15、豫花9326、开农53。
马铃薯:主推洛马铃薯8号、郑薯八号、郑薯九号。
油菜:主推华油2790、杂98033、杂双4号、杂98009、双油杂1号。
蔬菜:黄瓜主推津优1号、津优2号、津绿4号、津优4号、中农8号;
番茄主推粉都女皇、金棚1号、保冠1号;
辣椒主推洛椒4号、湘研16、金富早椒8号;
茄子主推绿茄2303、新乡糙青茄;
四、培训形式
今年的农民科技培训要做到“六个结合”。
一是与基地化农业科技培训示范点建设结合。在全市扶持建立10-15个各具特色的基地化农业科技培训示范点,把课堂讲授和现场示范有机结合,突出培训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二是农业产业集群建设试点结合。选择产业特色突出的农产品产区,集中力量培育优质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品牌,打造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现代农业产业集群。
三是与全市农业产业发展布局和农业结构调整需求结合。要重点结合小麦、玉米万亩示范方建设,新发展5万亩蔬菜基地建设,结合红薯、谷子、花生结构调整部署和高产创建示范,结合油菜高效示范、标准茶园、标准桑园建设组织开展培训。
四是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结合。要结合土地流转和涉农企业发展开展培训,结合观光休闲、旅游农业园区建设,结合涉农龙头企业产业发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组织开展培训,提供产业技术培训支持和服务。
五是与农业项目建设结合。今年要重点结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新型农民教育培训、测土配方施肥、退耕还林、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良种补贴、蔬菜基地建设、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等项目,扎实开展农民科技培训。
六是与农时季节结合。要紧密结合农时季节和群众所需开展培训。
在培训方式方法上采用进村集中培训和入户分散技术指导相结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实现培训、指导、服务“三位一体”,切实增进培训效果。
五、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市农民科技培训领导小组”,副局长孙清良任组长,人事科教科科长郭胜利和农广校校长马会丽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人事科教科,具体负责协调全市的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各单位也要明确专职领导,安排专人负责。
2.明确责任。农民科技培训作为农业局为民办理的三件实事之一,是市局今年的重点工作,培训任务已经分解到各单位。为保证顺利完成全年培训任务,市局要与各业务培训单位签订农民科技培训目标责任书(样本见附件2),目标责任书要装入培训档案,纳入农民科技培训考核。
3.建立培训档案。局属各单位要专门建立农民培训档案,详细记载参加培训学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村组、联系电话,并由学员签名。同时,为每位技术干部建立培训档案,详细记载其开展培训的时间、地点、专业、内容、人员情况,并将其作为培训成绩考核的主要依据。
4.加强督促检查。一是实行农民科技培训月报制度。各地各单位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及时上报培训信息,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培训情况与培训进度月报表(见附件3)报市局人事科教科。二是实行督查制度。市局将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培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通过查阅培训档案、实地考察、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发放评分表等方式进行。并于每月末定期出农民科技培训简报,上报督查情况,通报全市进度。
5.做好示范引导。市局将在各县(市、区)选择10-15个产业突出、特色明显、农民参加科技培训积极性高的行政村,确定为基地化农业科技培训示范点,开展农民科技培训的试点示范,突出重点,狠下功夫,努力打造20xx年度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亮点与精品,以此带动和促进全市农民科技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6.建立激励机制。市局将成立农民科技培训考核小组,依据《市农民科技培训考核办法》所列的考核项目与评分标准对各县(市)、区农民科技培训工作进行评比考核。对考核先进的,市局将在年终予以奖励;对工作敷衍塞责、培训效果差的县(市)、区要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和来年的项目申报挂钩;对消极工作、应付了事,不能完成培训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和其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以及工资福利待遇挂钩,从而营造出一种干事创业、积极投身培训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