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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封恢复正常上班通知(6篇)

2024-06-27 10:24:06 关于解封恢复正常上班通知

【#实用文# #关于解封恢复正常上班通知(6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通知是机关对内部单位或平行机构,所发出之洽办或告知事情的文书。你写通知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疫情解封错峰办理业务的通知范文(精选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解封恢复正常上班通知 篇1

广大企业和办事群众: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临汾市政务大厅实行限流、错峰、预约办理业务。现将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优先使用“上办、掌上办”等线上方式办理业务,能缓办则缓办,非急需、非必要不到政务大厅现场办理。针对业务办理量较大的有房无房证明打印业务,请市民朋友自主登录支付宝“市民中心”的“临汾通”官方专区,实名认证后下载打印查询结果,或在政务大厅东侧7×24政务服务超市自行打印。

二、咨询类业务请通过上查询或电话咨询。通过登录“临汾政务在线”微信公众号、支付宝“临汾通”、“临汾通”APP、“临汾政务服务”搜索相关办理事项,按照办事指南准备材料,一次办结。如需电话咨询业务,请拨打窗口咨询电话。(政务大厅各窗口咨询电话见附件)

三、实行上预约办理业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如确有紧急办理事项,不能延后办、上办的,需提前上预约,请登录“临汾政务在线”微信公众号、支付宝“临汾通”小程序、“临汾通”APP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间和疫情防控要求到大厅窗口办理,做到即来、即办、即走,不聚集、不逗留。

四、如确需到市政务大厅办理业务,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请积极配合工作人员严格落实 “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验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保持两米距离,在大厅内间隔就座,不扎堆、不聚集,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办理业务。

五、如您有紧急、特殊情况,或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向“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咨询反映,“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位于市政务大厅一楼东北角,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其余时间请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疫情防控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解封恢复正常上班通知 篇2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以及工业企业所属区域和规模,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规模以上后规模以下”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结合我市实际,首先组织防范区企业复工和员工返岗,待管控区、封控区解封后,根据市指挥部相关规定,再行组织管控区、封控区企业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工作流程

(一)规上工业

1、在防范区的企业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6),健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限防范区人员,附件3),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以上资料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备案。

2、镇(街道)、开发区核实汇总情况,提出审核验收意见。接到企业申请后,根据实际核查相关情况,指导企业修改完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后,于每天中午12:00前,汇总复工复产企业名单,提出审核验收意见,签字盖章后报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

3、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并备案,第一时间反馈给镇(街道)、开发区。原则上,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审批。

(二)规下工业

可参照规上工业审批流程,由镇(街道)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前报送当日复工企业名单。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居住于防范区的员工点对点接至厂区后,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流动,镇(街)、开发区要严格做好监督,确保管控到位。

三、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和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各企业务必严格执行市指挥部各项规定,按照防范区及区外人员分类造册,认真核实复工人员信息,镇(街)、开发区要对照分区,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要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差异化防控措施。

3、复工复产企业应当对照《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做好复工前准备、落实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到小组(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做好登记,并向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报告检测情况。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顺利推进。

关于解封恢复正常上班通知 篇3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4号)、《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告》(南新冠防指〔2020〕12号)、《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我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南工信综[2020]38号)》精神,推进工业企业有序复工,现结合辖区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联审小组

组长:张彬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局长

黎崖英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办主任

副组长:杨艺杰经信局副局长

谢丽明工业园区管委会经促局副局长

成员:赵富军卫健局副局长

宁健公安分局副局长

钟超梅发改局副局长

周旭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振超福建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君沙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方道儒江南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联审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杨艺杰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复工联合审核工作中的各项问题,指导和督促城区各相关职能部门按时完成工业企业复工审核。初审结果报城区政府分管领导核准。

一、复产时间安排

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企业按员工分批到岗原则实行错峰复工,安全有序安排复工复产。

2月10日,以本地员工为主、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按2019年末在岗职工人数计)的企业可全部人员到岗复工;季节性生产企业、生产工艺要求24小时连续生产的企业,按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复工。以本地员工为主、职工人数超过300人的企业员工分批到岗复工,其中:300-1000人企业,到岗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60%;1000人以上企业,1000人以内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600人,超出1000人以上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30%。

2月17日,以本地员工为主、300-1000人企业可全部人员到岗复工;1000人以上企业,超出1000人以上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60%。

2月24日,全部企业可全员到岗复工。

有特殊生产需要的企业及2019年7月1日以后的新投产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经城区工业企业联合审批小组审核同意企业员工分批到岗方案后,可复工复产。

鼓励涉及保障城乡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交通、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防护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物流配送、超市商场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加大马力进行生产,企业可按需要安排人员复工。

二、复工复产条件

拟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错峰返岗安排等内容。

(二)联动机制到位。企业要与属地医疗、疾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日向经信部门报告复工情况和员工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安排员工分批到岗,并对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到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要安排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确保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

(四)防护物资储备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包括不少于两周的口罩、消毒液等),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五)内部管理到位。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做好员工防疫培训,坚持员工佩戴口罩上岗和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严格按要求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垃圾堆放点)、设施设备和员工宿舍进行全面清洁消毒。食堂要具备提供盒饭的能力,避免集中就餐。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江南工业园区以外工业企业的受理和审批。由经信部门牵头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联系人:杨雪莹,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126.com。

(二)江南工业园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的受理和审批。由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联系人:谢丽明,联系电话:xxx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163.com

(三)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工业企业向联合审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联合审核小组应当在2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报市级工信部门备案。

(四)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

(五)经信部门按要求每日汇总填报企业复工情况、复工企业员工健康信息,并通过网络在线填报,报市级工信部门备案。

关于解封恢复正常上班通知 篇4

广大居民朋友们:

根据《江阴市疫情防控通告(20xx年第53号)》《江阴市疫情防控通告(20xx年第54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5月20日起,月城镇为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有序恢复现场办理。为有效防控新冠疫情传播和扩散,保障您的安全健康,请您务必自觉遵守以下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

1.进入政务大厅须全程佩戴口罩,遵守公共秩序,自觉排队,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不聚集、不扎堆。尽量减少逗留时间,即办即走。

2.进入政务大厅时须测量体温、查验“门铃码”“行程卡”方可入内,若体温≥37.3℃以及咳嗽症状者或健康码非绿码者均不得进入大厅。中心将严格落实本地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居民,依法依规报告相关部门处置。

3.因大厅空间相对封闭,按照大厅内限流6人的原则,实行错峰限流。请广大居民朋友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疏导,按照公告时间办理业务,杜绝其他人员陪同。

4.继续倡导线上服务。大力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邮寄送、不见面”,倡导鼓励广大企业群众通过线上办理各类业务。可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江阴综合服务旗舰店、江苏政务服务APP及相关部门网站、APP,开展网上办、移动办。

月城镇行政审批局

20xx年5月19日

关于解封恢复正常上班通知 篇5

自20xx年11月7日起,禹城市政务服务大厅有序恢复线下办理。为有效防控新冠疫情传播和扩散,保障您的安全健康,请您务必自觉遵守以下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

一、推行“错峰办”

自11月7日起,政务服务大厅推行“错峰办”,请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合理安排办事时间,避免办理高峰时段(周一、二全天,其余工作日上午)集中进入大厅。

二、提倡“不见面”

1.网上办、掌上办。建议广大市民朋友可通过网上申报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不见面办理服务。建议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禹城站”通过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在搜索栏搜索相关服务,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进行网上查询、申报和办理,我们会安排工作人员及时办理业务。

2.“预约办”。对确需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可通过拨打相关窗口电话咨询,并进行预约办理,做好事前辅导和资料预审,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窗口办理。

三、防护“不放松”

进入政务大厅务必正确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引导要求(测温、扫“场所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遵守公共秩序,自觉排队,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不聚集、不扎堆。尽量减少逗留时间,即办即走。

关于解封恢复正常上班通知 篇6

全县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为确保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健康安全,全面落实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传播,从即日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实行“非急缓办、特急约办”工作模式,在办理业务前请提前预约咨询(可通过电话进行快速预约),在此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恢复正常受理业务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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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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