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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质押用担保合同(模板18篇)

2024-06-11 09:56:01 借款质押用担保合同

【#实用文# #借款质押用担保合同(模板18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借款担保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借款质押用担保合同 篇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 )

二、借款期限自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总计20XX年X月XX日。

三、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四、甲方将借款本金打入乙方在开立的帐户中,帐户号:___________

五、甲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有的(汽车登记证号)抵押给乙方。抵押权利价值。

六、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代理人保管,甲方及其代理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检查。

抵押期间,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因恢复抵押物原状或设定新增的抵押物所花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采取以上措施的,甲方应在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抵押期间,经乙方同意,甲方可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或其他担保人清偿。

七、借款到期日甲方应一次性偿付甲方相应的本金和利息。如甲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偿付相应金额,乙方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清偿本协议项下甲方的全部债务,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所得款项超过乙方债权部分,归甲方所有;所得款项不足弥补本协议项下甲方的全部债务的,乙方继续对甲方及其他担保人行使追索权。

八、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XX份,双方各执一份,XX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附表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押情况声明》

甲方(印章):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X月XX日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X月XX日

借款质押用担保合同 篇2

合同号:

借款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放款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丙方)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 号借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担保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丙方担保范围为甲方根据 号借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人民币本金(大写) 及利息和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担保期限为借款到期日之日起二年内(实际借款日期以借款合同为准)。

第二条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的费用,丙方保证在贷款到期后壹拾伍日内清偿上述款项及利息。

第三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五日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担保人承担。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六条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增减。

第七条主合同履行期(包括分期履行)届满,甲方未履行还款义务,导致丙方代偿的,丙方有权以甲方自有财产或经乙方转让的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丙方从代偿贷款到收回资金期间的代偿资金利息由甲方负担,标准为月息百分之一。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

1、如丙方超过约定的代偿期间未履行代偿责任,按照月息百分之一的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的,丙方可不履行担保义务。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丙方已提请甲方和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作全面、准确地理解,并应甲方和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完全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确,无异议、无疑义。

第十二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甲、乙、丙是单位的,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和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印): 乙方(签印): 丙方(签印):

年 月 签约于

借款质押用担保合同 篇3

借款方

贷款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民法典》规定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质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名下的,牌照号_____,发动机号_____大架号______。向乙方作质押。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_元,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月利息____%,月综合费用____%。

第五条借款期限_________月,即由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的来源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

1、甲方到期不能偿还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甲方到期如数偿还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综合费用时,乙方将质押物退还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3、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第八条双方自愿通过公证处对借款合同进行公证。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借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借款本息和综合费用,逾期3天以内的,按5日收利息和综合费用。逾期十日不还借款,按照本合同月利息及综合费用乘2,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合同到期后,没有按时偿还乙方的借款,也没有提前和乙方协商续签借款合同和续交下月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乙方可凭本合同和公证书对质押物进行处分以偿还借款,利息和综合费用。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不的提出异议并承担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起诉费,执行费,交通费等费用。

3、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它条款,应经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强制执行。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

抵押人:______抵押权人:______

代表人:______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借款质押用担保合同 篇4

贷款人: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

担保人:_______

保证人: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贷款:

(1)贷款类型_______;贷款用途为_______。

(2)贷款金额_______(币种_______及金额大写_______)。

(3)贷款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还款方式__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____。在_______ _)。

(4)利率为每月_______‰,利息按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能按时向贷款人支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保证人和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四、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包括主要债权、利息、违约金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___计息。如发生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订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挪用贷款的利息按日利率计算

七、借款人承诺: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银行账户、账号、存款余额等信息。

(2)接受贷款人对其信贷资金使用及相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监督。

(3)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4)用企业资产担保他人债务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不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住所或营业场所,减少注册资本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

(6)借款人因承包、租赁、合资、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兼并)、对外投资等原因改变经营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落实债务及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内容的,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用制裁措施。

八、当贷款到期,借款人有能力以资金形式偿还贷款本息时,应先归还账户资金,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的部分,由贷款人和出质人协议折价质押或拍卖或优先出售质押物。赔偿仍不足的,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九、贷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有权按照第六条的规定折价质押或拍卖或变卖质押物。

十、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应向贷款人支付相当于质押物评估价值_ _%的违约金,并赔偿贷款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或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除,必要时,可要求其他金融机构扣除。

十二、质押品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和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十三、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贷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各方依法签字并设定质押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_______

担保人:_______

保证人: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质押用担保合同 篇5

合同号: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借款种类为,借款用途为.

第二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上述期间和借款额度内,借款人申请用款,双方不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等以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准,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借款利率:

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每月利率℅.

第四条划款方式:

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将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还款、付息方式:

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季(月、季或年)付息。

第六条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贷款人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七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贷款人依约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则视同借款期限届满。如贷款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八条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第九条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保证条款仍有效,且保证人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若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高了利率,保证人同意对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证条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保证人仍需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和/或物的担保,无论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当贷款人主张债权时,贷款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同时要求保证人和物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居于同一清偿顺序,本合同保证人同意对本合同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承诺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等状况。若借款人进行破产清算,则推定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破产清算行为,保证人应预先行使追偿权。

六、各保证人无论同时或是分别提供保证,均为连带共同保证关系。

七、贷款人向任何一个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视同向其他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

第十条

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一、未按期偿还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四、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六、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十、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委托经营、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未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50%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未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三、保证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可在借款期限、额度内,可循环往复使用。

第十三条争议的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

一、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若发生的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证人承担。

三、本合同被担保债务已经清偿,但这种清偿被有关法律文书确认为无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

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按借款人、保证人的要求对各条款予以充分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的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六、本合同一式份,贷款人执二份,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址:

借款质押用担保合同 篇6

借款人:

担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 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条 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 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含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给出借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 。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

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

借款人 (签字或盖章): 出借人 (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借款质押用担保合同 篇7

质押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质押权人:______________银行/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与乙方签署了相应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或“主合同”),乙方愿意据此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2.为保证借款人向乙方归还借款本息,甲方愿意以本版权质押合同范本约定的版权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

3.甲方承诺其对拟质押的版权有合法权利处分且其上不存在任何质押、被执行、被查封或者与他人存在权属争议和债务纠纷的情形。

4.甲方承诺其提供质押担保事宜,已经其内部决议程序。

为此,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区达成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担保事由:_________________

1.1乙方将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____元借款,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个月,具体见借款合同;在签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审阅并确认该借款合同全部约定。

1.2乙方向借款人提供上述借款是由借款人全部用于投资和制作电影/电视剧《_____________》并且借款人的.自有资金投资应提前或同步到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借款质押用担保合同 篇8

贷款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出的创业方案和项目,甲方已经审查批准,同意给予创业基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签订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发放给乙方,专用于帮助乙方创业。

第二条本款为无息贷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

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50%。签订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_______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

第四条乙方保证将贷款用于经甲方批准的创业项目(专款专用),在收到贷款_________个月内,开展项目运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实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可以委托项目所在地团委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乙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对项目运作经营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在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生效日起____个月内,按期按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甲方有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丙方用其工资对乙方贷款进行担保,并对乙方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第七条罚则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

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生效前提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由取得甲方认可的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额列支事业单位人员即丙方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协议》,作为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的附件和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

(二)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规定,将按照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第七条处罚。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五)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

(六)在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

第十条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后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与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与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质押用担保合同 篇9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在 中标,根据该项目发包人 (以下称发包人)的要求,甲方须提交以发包人为受益人的《预付款保函》。

因此,甲方申请乙方为保证甲方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扣还工程预付款的义务,向发包人出具《预付款保函》(以下称保函)。乙方审查甲方提交的申请文件和有关情况资料后,认为甲方符合乙方的担保条件,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向发包人出具《预付款保函》。

第二条 保函金额

《预付款保函》的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整,是乙方累计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

第三条 保证方式

乙方提供的保证为一般保证。

第四条 保证期间

自保函签发之日起至 止。

第五条 保证范围

《预付款保函》的保证范围:

在保证期内,被保证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扣还工程预付款的义务,给受益人造成损失的,保证人依据主合同和保函的约定,在保函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条 履行保证责任的条件及方式

在保证期内,若甲方未能履行扣还工程预付款的义务,给受益人造成损失的,在收到受益人、该工程监理公司(全称: )两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及被保证人没有能力履行债务的法律文件后,经核定,在28个工作日内并在保函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 债务的追偿

1.一旦乙方履行保证责任,即有权开始对甲方的追偿程序,乙方向甲方追 偿债务时,应向甲方出具:

(1)发包人要求乙方履行保证责任的有关文件;

(2)乙方向甲方发出的偿付债务的书面通知;

2.乙方向甲方追偿债务的范围包括:

(1)乙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全部金额及利息;甲方在收到乙方偿付债务的书面通知后,应在七个日历天内履行清偿义务;

(2)逾期违约金:若甲方未能在指定期间内履行清偿义务,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从甲方受到乙方要求偿付债务的书面通知后的第八个日历天开始计算,违约金每日按照欠款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

(3)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费用;

(4)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八条 保证担保费

1. 保证担保费为人民币 (¥ )整;

2,保证担保费为事前缴纳。一旦保函出具,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将上述保费退回。

第九条 保函的出具

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依约交纳保费后,乙方为甲方出具保函。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的变动、产权或经营方式的调整而影响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其制约;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选择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向保证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的签订与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后成立并生效。

第十四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质押用担保合同 篇10

甲方:XX有限公司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联系电话:

丙方:(乙方提供第三人担保时适用)

地址:联系电话:

各方经友好协商,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反担保依据及反担保人

乙方与厦门市银行已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编号为),甲方依据其与贷款银行的约定为乙方的该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乙方借款本金的75%,即万元人民币。

为减少甲方的担保风险,乙方愿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如下反担保:

(选择一项或两项):

□以其自身拥有所有权的实物为甲方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形式

(仅限抵押或质押);

□提供丙方为反担保人,反担保形式为(抵押、质押或保证)。

第二条释义

1、反担保适用我国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反担保人亦即担保法规所称的担保人,根据选择反担保情况,本合同中反担保人指乙方或丙方或乙丙两方。如无特指,以下所称的担保与反担保为用义语。

2、本合同所称担保期间指本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3、本合同所称担保财产指对抵押物、质押物及质押权利的通称。

第三条担保物状况

本合同设定的抵押或质押物情况如下:

1、乙方所有的,价值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乙方提供担保物清单》;

2、丙方所有的,价值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丙方提供担保物清单》。

第四条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

如由丙方提供保证,则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后形成的对乙方追偿之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间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张追偿权利之日止。

第五条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担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诸如借款合同担保范围,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等。

第六条担保财产的占有、保管、使用及处分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财产依所有权归属由反担保人占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正本应由甲方保管。反担保人同意随时接受甲方对担保财产的检查、评估。

2、乙方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担保财产,确保担保财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3、担保期间,反担保人对担保财产不享有独立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担保财产。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换、转移、转让、抛弃、隐匿、发包、赠予、再担保、重复担保、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合作、入股等处分方式。

4、担保期间,不论是否出现不可抗力,如发生担保物价值减少或面临减少、毁损、灭失时,反担保人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负责尽可能恢复担保财产价值。如在30日内无法恢复足担保财产价值,反担保人需另行提供、补足与减少及灭失价值相当的担保财产,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

5、担保的效力及于担保财产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6、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面以拍卖、协议折价、变卖担保财产等方式处分担保财产: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偿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担或面临承担担保责任;

(2)反担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担保责任届满之日起仍无代偿行动;

(3)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规定;

(4)反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面临解体、停业风险,诸如出现严重亏损、企业解散、关闭、歇业、破产、查封、扣押、拍卖、没收及面临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

(5)反担保人非法使用担保财产或擅自改变担保财产正常用途。

甲方处分担保财产时,可视情况通知或不通知反担保人。如决定通知反担保人,反担保人需按通知要求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处分担保财产的过户、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担保登记及费用承担

1、依法应当办理担保登记的,在甲方配合下由反担保人负责办妥担保登记手续并将获得的相关登记文件交由甲方收执。

2、反担保人应确保在担保期间担保登记持续有效。

3、如应担保登记机关要求需另行签署申请书、合同等相关文件,若该等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为准。

4、有关本合同所涉及公证费、担保登记费、维持费、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税收等费用,概由反担保人负担并支付。如反担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导致甲方垫付时,反担保人应及时向甲方清偿。

第八条独立担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

2、反担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甲方无需另行征得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除外。

3、任何时候,反担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反担保责任。

第九条声明与保证

1、反担保人向甲方声明:

(1)反担保人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A、与银行或其主要领导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B、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C、存在重大债务及或有负债;

D、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E、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其他共有权人;

F、其他业已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2、反担保人向甲方保证:

A、甲方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人追偿款项。反担保人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即时支付甲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B、乙方若同时面临还本付息及甲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甲方追偿金额;

C、反担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应立即通报甲方并将变更登记后的副本或注销结果向甲方报备;

D、反担保人保证对担保财产依法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权。如涉及其他共有权人时,已取得其他共有权人的书面同意;

E、担保财产未涉及任何权属争议、法律纠纷,也不存在已被查封、扣押等权利限制或影响使用等情形。如今后出现该等情形,由反担保人自担费用出面理顺;

F、反担保人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

G、担保财产不存在未为甲方所明确了解、接受的明显或隐蔽的质量瑕疵;

H、保证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处分担保财产;

I、保证不出现因其故意或过失影响担保财产价值及甲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第十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金额总计数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违约方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

如属双方违约,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上述违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合同义务,含明确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2、迟延履行合同义务;

3、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后,如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必须继续履行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或送达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径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5个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管辖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若引起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本合同如不涉及担保登记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如涉及担保登记则自担保登记之日起开始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各方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质押用担保合同 篇1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资金短缺,特向甲方拆借资金缓解燃眉之急,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及民间融资规定,按照《合同法》特定如下合同条款:

一、借款总额: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五十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六个月(自20__年7月 日至20__年12月 日)

三、资金使用费计算:资金使用费支付时间按甲方从银行转账日起计算,2.5%,每月一万两千五百元(12500元),每月结算一次。

四、借款抵押:乙方愿意将位于 的房产抵押给甲方,并将房产证交付甲方保存。如果到期还不了借款,甲方可以将房产出售,以抵房款。

五、甲方如在借款期限内急需资金,可提前15天通知乙方还款,乙方保证按时付给,但资金使用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六、逾期还款:甲方按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提前归还借款,按实际借款时间计算。

七、利息支付:甲方与每月5日前将当月利息按乙方提供的账号存入。

八、如合同到期,乙方不能按时按时足额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九、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望双方以诚信为本,以使今后长期合作。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一份。

甲方: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约日期:

担保人:

担保日期:

借款质押用担保合同 篇12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尼桑牌轿车一辆,车号为 ;发动机号为: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甲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2、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偿还欠乙方贷款。

第三:支付其它相关费用。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六条 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附表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押情况声明》

《抵押物产权证复印件》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借款质押用担保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1)质物名称: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帐面价格:_________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质押率为_________%,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大写)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五日内将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双方商定移交事项如下:_________。

第四条 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质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费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_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_________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_________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质权即自动终止,乙方应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乙方擅自挪用质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为,或返还原物,亦可请求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九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债务总额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出质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6)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商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三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质物移交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质押用担保合同 篇14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______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一、借款条款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______元,(大写______)。

借款的利息为_______。

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三、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贷款金额______元,(大写______)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五、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六、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七、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八、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九、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十、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十一、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十二、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十三、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十四、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十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能按时放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延期超过___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能按时还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借款质押用担保合同 篇15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xxxx规定立此协议,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质押协议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名下(有处分权)的,牌照号_____,发动机号_____大架号______。向乙方作质押。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______(大写)。

第三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月利息____%,月综合费用____%。

第五条 借款期限_________月,即由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的'来源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甲方到期不能偿还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甲方到期如数偿还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综合费用时,乙方将质押物退还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3、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第八条 双方自愿通过公证处对借款合同进行公证。(公证费由甲方(借款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借款本息和综合费用,逾期3天以内的,按5日收利息和综合费用。逾期十日不还借款,按照本合同月利息及综合费用乘2,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协议到期后,没有按时偿还乙方的借款,也没有提前和乙方协商续签借款合同和续交下月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乙方可凭本合同和公证书对质押物进行处分(销售)以偿还借款,利息和综合费用。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不的提出异议并承担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起诉费,执行费,交通费等费用。

3、本协议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协议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协议它条款,应经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丛台区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强制执行。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

甲方:

乙方:

借款质押用担保合同 篇16

债权人x x x简称甲方,连带保证人x x x简称乙方。

兹为将来债务保证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如下:

第一条 乙方对主债务人x xx与甲方间已于x x x x年x月x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x x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 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 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 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 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 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 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 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债权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连带保证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年x月x日

借款质押用担保合同 篇17

甲方(出借人)

住所:

乙方(借款人)

住所: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

二、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按月∕年收息。

三、借款期限:从起至止。

四、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甲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五、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费用。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借款质押用担保合同 篇1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_________________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_______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___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____年零_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

贷 款 金 额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扫地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__,报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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