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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筑环境应急预案汇总

2024-06-08 12:28:56 建筑环境应急预案

【#实用文# #最新建筑环境应急预案汇总#】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精选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环境应急预案 篇1

第一节 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用电气设备和易燃、容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须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容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容易爆液体。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用电热器具。

9.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1.现场应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容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就采取相应防火措施,适当减少防火距离,这种做法要征求当地消防部门的意见。另外,还要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各类建筑设施、材料防火间距如表:

各类建筑设施、材料的防火间距表(m)

建筑物临建设施非易燃库、站易燃库站固 定明火处木料堆废 料易燃杂料

建筑物~ 20 15 20 15 20 30

临建设施 20 5 6 20 15 15 30

非易燃库、站 15 6 6 15 15 10 20

易燃库站 20 20 15 20 25 20 30

固定明火处 25 15 15 25 ~ 25 30

木料堆 20 15 10 20 25 ~ 30

废料、容易燃杂料 30 30 20 30 30 30 ~

12.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禁止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13.现场应设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较大工程要分区设置消防栓;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应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65㎜,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施工现场消防栓处日夜要设明显标志,配备足够水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14.现场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点:

(1)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2)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注意防水。

(3)易燃、容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15.现场中用易燃材料搭设工棚在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米,农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过于集中。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幢。组与组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3)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下一侧搭设工棚时,距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米,工棚距铁路和易燃物库房距离不浊于30米;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米。锅炉房、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5)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间距,用大灯泡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用碘钨灯照明。

16.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

(1)在基础施工时,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下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电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锁紧,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吊顶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棚顶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在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灾或火险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灭。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向电气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迸发事故。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要判断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达现场以后,工长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容易燃、容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二节 消防安全技术

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一.机电设备

1.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2.工作台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且确认完好方准用。

3.电气设备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独立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修理。

5.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20KV 30~110KV 154KV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1.5 2 4 5 6

6.行灯电压不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7.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及配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不得躺卧用,且必须有防回火的安全装置。

二.油漆工

1.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应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的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4.在室内或在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的火种。

5.用喷灯,加油不得过多,打气不得过足,用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6.在调油漆或对释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7.用不完的料桶应盖好放回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8.清理随用的小油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三.焊接工程

(一)电焊工

1.电焊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2.电焊机要设独立的的开关,开关应设在防雨的箱内,拉闸时应侧身操作。

3.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4.焊接预热工件时,应采用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焊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对其进行覆盖或隔离。

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内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验许可后,方可施焊。

(二)气焊工

1.气焊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1)报送气瓶和乙炔气瓶距火源不得小于是10米。

(2)乙炔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应立放固定用,严禁卧放。

(3)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护,防止漏气。同时严禁气路沾油。

(5)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晒或高温处,温度不得超过35°C。

(6)用乙炔气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

(1)氧气瓶、乙炔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2)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气体损坏减压器。

(3)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混合气阀门,)最后关闭乙炔气阀门。

3.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清除或覆盖、隔离。

(2)氧气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3)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带有乙炔气和氧气的焊枪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4)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或登高。

(5)严禁在带压的金属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贮存过易燃、容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7)工作完毕,应将氧气阀、乙炔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工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四.防水作业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2、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3、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串通后,方准烘烤,烘烤中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触。

4、熬制沥青的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间的距离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应有70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地方,离锅不小于5米。

5、煎油前应先清除锅内的杂质和清水。

6、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7、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刻用锅盖盖紧,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沙,湿麻袋灭火。

8、配制冷底的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9、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水换气。

五、楼层钢筋电焊焊接。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与楼面钢筋用板支承绝缘。

2、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边接牢固,更换焊条必须带电焊手套,焊把线、地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代替地线。

3、操作前必须申请明火用火证,按规定清理好现场,按规定清理好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备足灭火设备,设人看火,否则禁止作业。

六、明火作业

1、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用明火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 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用明火。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2) 用材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3) 现场应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4) 现场从事电焊、气焊的工作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应随身应有灭火器,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七、季节施工

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等现象,应及时加固修理,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容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潮措施。

4、油漆桶、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烤。

第三节 工地各设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一.一般规定

1、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应编制防火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一般工程应有防火技术方案。

2、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组织。

3、明确划定用火和禁火区域。

4、动火作业需履行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有专人监护。

5、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二.灭火器材适用范围

1、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油脂,石油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2、酸碱灭火器适用于竹木、棉毛、革、纸等一般可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3、干粉灭火器适用于石油及其产品、容易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4、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电器及油脂火灾。

5、水的灭火范围较广,但不得用于:

1) 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体火灾。

2) 与水反应产生可燃气体,可引起爆炸的物质起火。

3) 直流水不得用于带电设备和可燃粉尘处的火灾,贮存大量浓硫酸,硝酸场所的火灾。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种消防梯经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枪经常检查,保持开关灵活,畅通,附件齐全无锈蚀。

3、水带冲水防骤然折弯,不被油脂污染,用后清洗晒干,收藏时单层卷起,竖直放在架上。

4、各种管接头上和阀盖应接装灵便,松紧适度,无渗漏,不得与酸碱等化学品混放,用时不得撞压。

5、消防栓按室内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及时加注润滑液,消防栓上应经常清理。

6、工地设有火灾控测和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时,应设专人管理,保持处于完好状态。

四.料场仓库存防火

1、容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工地下风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容易燃露天仓库应有6米宽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

3、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贮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库存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备搬运和装卸。

4、库房内严禁用碘钨灯、电气线路或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应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

5、容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风良好,应经常检查其温、湿度,防止自然起火。

6、露天油桶堆放处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防爆措施。

7、各种气瓶均应单独设库存放。

五. 24米及以上建筑施工防火

1、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视需要增设临时水箱、水池,以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

3、设专业防火监视巡回检查;

4、现场配报警装置,及时报告火险。

六.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畅通;

2、在门窗、洞口和通气孔处禁放氧气瓶和乙炔瓶;

3、不准用作危险品仓库和存放有毒、容易燃物品;

4、应有火险报警装置。

七.熬制沥青防火

1、锅炉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适合地点,禁止设在屋顶、简易工棚内和电气线路下。

2、严禁用汽油或煤油点火,不能用沥青做燃料。

3、需要加煤油稀释沥青时,应待沥青表面的温度降低以后进行。

4、熬制现场应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 电焊、气焊作业防火。

1.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小于10m,与易燃、 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小于30m。

2.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存放时的距离不小于2m,用时的距离不小于5m。

3. 氧气瓶、乙炔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4. 作业前应有书面的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热物和切断电源、气源。

九、 涂(喷)漆的防火

1. 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防止空气形成爆炸浓度。

2. 禁止与焊、割作业同时或同部位上下交叉进行作业。

3. 接触涂料、稀释剂的工具应采用防火花型。

4. 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

建筑环境应急预案 篇2

一、总 则

1.1应急预案编制目的

1)为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规范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一旦发生环境危害事故后能及时有效地控制危险源,避免事故扩大,可能的情况下予以消除。

3)抑制事故的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以及事故对环境的危害。

4)做好现场突发环境事件情况记录,分析总结事故的起源,不断完善应急救援控制系统,为本工程在以后的紧急事故发生和控制中提供经验。

1.2应急预案编制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公司和项目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机制,防止污染事件的发生及污染范围、程度的扩大。

3)依靠科学,快速反应。按照“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迅速查明原因,提出有关控制污染事件的措施,切实做到及时发现、迅速报告,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妥善处置。

4)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要切合实际,做到事故发生后物资用的上、人员拉得出,真正起到消除职业病危害,降低损失的目的。

1.3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分级

根据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特征,可控性、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划分为一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I级)和二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Ⅱ级)。

1.3.1 一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一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2)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3人以上;

(3)因环境污染引起周围群众与公司发生冲突。

1.3.2 二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二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是指一般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至10万元,无人员伤亡。

二、工程概况

2.1 工程概况

xx项目位于xx。本工程建筑功能为住宅和商业xx为框架结构;屋盖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楼板。工程特点为群体工程,装配式高层住宅;其中装配部位和形式为预制叠合板、预制楼梯、预制阳台立板、预制空调板及飘窗墙板。

2.2 工程目标

施工工期目标:施工总工期xx日历天。我们将抽调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工程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以及足够设备和周转材料投入到本工程中,并严密制定阶段性工期目标,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和重大伤亡事故,无机械设备大事故,无火灾事故。为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安全事故易发点严格控制,从而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汇编》及有关法律法规。

四、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故为首要任务。

4.2 统一领导,协调行动。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机制 。

4.3 遇到环境污染紧急意外伤害发生时,不惊慌失措,保持镇静,并设法维持好现场的秩序,人员有组织有次序的疏散。

4.4 在发生气体中毒事件时立即将中毒人转移至通风良好之处。

4.5 暂不给伤病员喝任何饮料和进食。

4.6 如发生意外,而现场无人时,向周围大声呼救,请求来人帮助或设法联系有关部门,不单独留下伤病员无人照管。

4.7 遇到严重事故、灾害或中毒时,除急救呼叫外,由救援组组长向上级单位、有关政府、卫生、防疫、公安等部门报告,报告时说明现场在什么地方、病伤员有多少、伤情如何、都做过什么处理等。

4.8 根据伤情对病员边分类边抢救,处理的原则是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先近后远。

4.9 对呼吸困难、窒息和心跳停止的伤病员,从速置头于后仰位、托起下颌、使呼吸道畅通,同时施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复苏操作,原地抢救。

4.10 对病情稳定,估计转运途中不会加重伤情的伤病员,迅速组织人力,利用各种交通工具分别转运到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

4.11 现场抢救一切行动必须服从有关领导的统一指挥,不可各自为政。

4.12 遇到对环境有污染的紧急事件,立即将其制止或将其处理为正常状态。

4.13 依靠科学,规范有序。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准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逐步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14 编制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时,要列入该项目涉及到的预防及处理环境事故的各项措施,并健全落实各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4.15 施工现场内不准存放汽油、柴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现场(井下及距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出现明火,严禁使用电焊、汽焊、喷灯焊等焊接工作;井下严禁使用明火、明电照明。如需动火必须申请动火报告。

4.16 通讯畅通原则。应急小组和现场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

五、应急领导小组

5.1应急小组组织及人员构成

总指 挥:xx

副总指挥:xx

综合协调组:xxxx xx

通信 组:xx xx

抢险救援组:xxxx

安全保卫组:xxxx

善后处理组:xxxx

后勤保障组:xxxx

5.2联系电话

5.3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5.3.1 项目部应急总指挥的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领导体系,并将各项措施制度落实到位。

2)组织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持续改进工作。

3)保障现场环境保护所需的人、财、物等。

4)事故发生时,要统一指挥,统一调动。

5)负责向上级部门汇报险情,并酌情联系救援单位。

6)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并同时做好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吸取教训,严格防范。

5.3.2 项目部应急副总指挥的职责

1)接到现场报警,及时向总指挥汇报;

2)现场情况紧急时可立即进行现场应急控制,减少环境污染以及人员伤亡,防止事故扩大,并随后汇报总指挥;

3)按照应急总指挥下达的'命令,统一指挥、合理调配人员物资,处理应急事务;

4)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各项工作。

5.3.3 综合协调组的职责

1)迅速控制现场事态;

2)负责协调其它各组之间的工作。

5.3.4通信组的职责

1)接险情命令,迅速传达到各应急小组;

2)负责与外部救助力量的联络;

3)随时保持内外部的通信联络畅通。

5.3.5抢险救援组的职责

1)减少环境污染以及人员伤亡,防止事故扩大,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2)将受伤人员营救至安全地带。

5.3.6安全保卫组的职责

1)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2)疏散场区内外人员撤出危险地带。

5.3.7善后处理组的职能和职责

1)负责现场人员疏散和生产恢复工作;

2)负责事故具体善后工作,负责调查事故经过,做好调查记录,绘制现场图,拍摄现场照片或录像,收集现场资料,分析事故原因,为事故处理提供原始依据。

5.3.8后勤保障组的职能及职责

1)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2)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防护;

3)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4)迅速组织必须供给的物品,并及时输送救援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六、应急处理器材的配备

根据施工现场特点(常见环境影响因素有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固废物等),项目部配备相应的基本应急器材,以确保施工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的有效及时进行。

1 防尘口罩 300个

2 灭火器 16个

3 沙箱 4个

4 手电筒 若干

5 电工组合工具 1套

6 铁锹 10把

7 铁丝30 公斤

8 担架 1副 可用木板代替。

注:工区每月定期对应急处理器材进行检查,对应急处理器材及时更新补充,以确保使用。应急处理器材的检查由后勤保障组负责。

七、环境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和预防措施

7.1大气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

7.1.1事故报告

环境气体污染时,人往往会出现以下症状:刺激眼睛,引起流泪,咽喉不适、疼痛,浓度高时,可引起人的恶心、呕吐、咳嗽、胸闷、气喘等急症。环境气体污染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做的第一条就是打开门窗,保持空气的流通,伤者或知情人立即向救援小组组长报告,报告采用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救援小组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处理,如有中毒者同时联系医院抢救。对于重病人员直接叫救护车进行救护。发生重大事故,由救援组组长在24 小时内向相关部门报告。

7.1.2大气污染的处理

1)除尘技术 在气体中除去或收集固态或液态粒子的设备称为除尘装置。主要种类有机械除尘装置、洗涤式除尘装置、过滤除尘装置和电除尘装置等。工地的烧煤茶炉、锅炉、炉灶等选用装有除尘装置的设备,工地其他粉尘可用遮盖、洒水等措施防治。

2)气态污染物治理技术 大气中气态污染物的治理技术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吸收法:选用合适的吸收剂,可吸收空气中的SO2、H2S、HF、卤代烃等废气以及含恶臭物废气。

吸附法:让气体混合物与多孔性固体接触,把混合物中的某个组分吸留在固体表面。

催化法:利用催化剂把气体中的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物质。

燃烧法:是通过热氧化作用,将废气中的可燃有害部分,化为无害物质的方法。

冷凝法:是使处于气态的污染冷凝,从气体分离出来的方法。该法特别适合处理有较高浓度的有机废气。如对沥表气体的冷凝,回收油品。

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代谢活动过程把废气中的气态污染物转化为少害甚至无害的物质。该法应用广泛,成本低廉,但只适用于低浓度污染物。

7.1.3施工现场空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垃圾渣土要及时清理出现场。高大结构物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封闭式的容器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严禁凌空随意抛撒。

2)施工现场道路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形成制度,防止道路扬尘。对于细颗粒散体材料(如水泥、粉煤灰、白灰等)的运输、储存注意遮盖、密封,防止和减少飞扬。车辆开出工地做到不带泥砂,基本做到不洒土、不扬尘,减少对周围环境污染。

3)除安装符合规定的装置外,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各种包装物等废弃物品,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机动车安装减少尾气排放的装置,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4)拆除旧建筑物时,适当洒水,防止扬尘。

7.1.4吸入毒气急救

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等超过允许浓度时,均能使人吸入后中毒。如发现有人中毒昏迷后,救护者千万不要冒然进入现场施救,否则会导致多人中毒的严重后果。

遇有此种情况,救护者一定要保护清醒的头脑,首先对中毒区进行通风,待有害气体降到允许浓度时,方可进入现场抢救。救护者施救时切记,一定要戴上防毒面具。将中毒者抬至空气新鲜的地点后,立即通知救护车送医院救治。

7.2水污染的应急方案

7.2.1事故报告

水被污染的现象:水体产生生难闻的气味、恶臭,水体混浊,不清澈,不透明。人处于此种水体散发的气味之中往往会出现以下症状:刺激眼睛,引起流泪,刺鼻,咽喉不适、疼痛,浓度高时,可引起人的恶心、呕吐、咳嗽、胸闷、气喘、头晕等急症。

环境水体污染事故被发现后,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截断水体污染源,保持水体污染不再加重。知情人立即向应急处理小组组长报告,报告可采用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

应急处理小组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并作应急处理,使水体污染不再扩散。然后按应急预案,研究有关水污染的有关处理措施,不同污染不同对待。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由应急处理组组长在24 小时内向相关部门报告。

7.2.2废水处理技术

废水处理的目的是把废水中所含的有害物质清理分离出来。废水处理可分为化学法、物理方法,物理化学方法和生物法四种。

1)物理法:利用筛滤、沉淀、气浮等方法。

2)化学法:利用化学反应来分离、分解污染物,或使其转化为无害物质的处理方法。

4)物理化学方法:主要有吸附法,反渗透法,电渗析法。

5)生物法:生物处理法是利用微生物新陈代谢功能,将废水中成溶解和胶体状态的有机污染物降解,并转化为无害物质,使水得到净化。

7.2.3施工过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1)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2)施工现场搅拌站废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合格后再排放,最好将沉淀水用于工地洒水降尘或采取措施回收利用。

3)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如采用防渗混凝土地面、铺油毡等措施。使用时,采取防止油料跑、冒、滴、漏的措施,以免污染水体。

4)施工现场100 人以上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进可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清理,防止污染。

5)工地临时厕所采取防渗漏措施。中心城市施工现场的临时厕所可采用水冲式厕所,并有防蝇、灭蛆措施,防止污染水体和环境。化学用品,外加剂等妥善保管,库内存放,防止污染环境。

7.3噪声污染的应急方案

7.3.1事故报告

当环境中对人的生活和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声音称为噪音,人长期处于噪声环境中会产生如下不良反应:噪音使人耳聋、使人产生头痛、脑胀、昏晕、耳鸣、多梦、失眠、心悸、和全身乏力、影响人的心理状态与情绪、恶心、呕吐、咳嗽、胸闷、气喘、头晕等急症。噪音污染事件被发现后,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截断噪音污染源,停止噪音污染。

知情人立即向应急处理小组组长报告,报告可采用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应急处理小组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并作应急处理。然后按应急预案,研究有关噪音污染的有关处理措施,不同污染不同对待。

7.3.2施工现场噪声的控制措施

控制技术可从声源、传播途径、接收者防护等方面来考虑。

1)声源控制 从声源上降低噪声,这是防止噪声污染的最根本的措施。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代替高噪声设备与加工工艺,如低噪声振捣器、风机、电动空压机、电锯等。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消声,即在通风机、压缩机、燃气机、内燃机及各类排气放空装置等进出风管的适当位置设置清声器。

2)传播途径的控制 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中。

⑴ 吸声:利用吸声材料(大多由多孔材料制成)或由吸声结构形成的共振结构(金属或木质薄板钻孔制成的空腔体)吸收声能,降低噪声。

⑵ 隔声:应用隔声结构,阻碍噪声向空间传播,将接收者与声源分隔。隔声结构包括隔声室、隔声罩、屏障、隔声墙等。

⑶ 消声:利用消声器阻止传播。允许气流通过的消声降噪是防治空气动力性噪声的主要装置。如对空气压缩机、内燃机产生的噪声等。

⑷ 减振降噪:对来自振动引起的噪声,通过降低机械振动减小噪声,如将阻尼材料涂在振动源上,或改变振动源与其它刚性结构的连接方式等。

3)接收者的防护

让处于噪声环境下的人员使用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减少相关人员在噪声环境的暴露时间,以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4)严格控制人为噪声

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甩打模板、乱吹哨,限制高音嗽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5)控制强噪声作业的时间

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10 点到次日早6 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确系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找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居民协调,出安民告示,求得群众谅解。

6)施工现场噪声的限值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90)的要求,对不同施工作业的噪声限值见表。在工程施工中,要特别注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限值,尤其是夜间禁止打桩作业。

7.4固体废物处理方案

7.4.1事故报告

当施工中产生建筑渣土、废弃的散装建筑材料、生活垃圾、包装材料等垃圾时,如不妥善处理,将会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如对土壤污染、对水域污染、对大气污染,造成对人体的危害,影响人的身体健康。

固废物产生被发现后,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不让固废物扩散。知情人立即向应急处理小组组长报告,报告可采用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应急处理小组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并作应急处理。然后按应急预案,研究有关的有关固废物处理措施,不同固废物不同对待处理。

7.4.2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控制措施

1)施工工地上常见的固体废物

施工渣土:包括砖瓦、桩机钻碴、渣土、砼碎块、废钢铁、废屑、废饰材料等。废弃的散装材料包括散装水泥、石灰等。

生活垃圾:包括炊厨废物、丢弃食品、废纸、生活用具、玻璃、陶瓷碎片、废电池、废旧日用品、废塑料制品、煤灰渣、废交通工具等。设备、材料等的废弃包装材料。

2)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危害

固体废物对环境危害是全方位的。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⑴侵占土地:由于固休废物的堆入,直接破坏土地和植被。

⑵ 污染土壤:固体废物的堆积,有害成分易污染土壤,并在土壤中发生积累,给作物生长带来危害;部分有害物质还能杀死土壤中的微生物,使土壤丧失腐解能力。

⑶ 污染水体:固体废物遇水浸泡、溶解后,其有害成分随地表径流或土壤渗流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此外,固体废物还会随风飘迁进入水体造成污染。

⑷ 污染大气:以细颗粒状存在的废渣垃圾和施工材料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会随风扩散,使大气中悬浮的灰尘废弃物提高;此外,固体废物在焚烧等处理过程中,可能产生有害气体造成大气污染。

⑸ 影响环境卫生:固体废物的大量堆放,会招至蚊蝇滋生,臭味四溢,严重影响工地以及周围环境卫生,对施工人员和工地附近居民的健康造成危害。

3)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

固体废物处理的基本思想是采取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处理,对固体废物产生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固体废物的主要处理方法如下:

回收利用:回收利用是对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减量化的重要手段之一。对施工渣土可视情况加以利用。废钢可按需用做金属原材料。对废电池等废弃物应分散回收,集中处理。

⑵ 减量化处理:减量化是对已经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选、破碎、压实浓缩、脱水等减少其最终处置量,减低处理成本,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在减量化处理的过程中,也包括和其它处理技术相关的工艺方法,如焚烧、热解、堆肥等。

⑶ 焚烧技术:焚烧用于不适合再利用且不宜直接予以填埋处置的废物,尤其是对于受到病菌、病毒污染的物品,可以用焚烧进行无害化处理。焚烧处理应使用符合环境要求的处理装置,注意避免对大气的二次污染。

⑷ 稳定和固化技术:利用水泥、沥青等胶结材料,将松散的废物包裹起来,减少废物的毒性和可适移性,使得污染减少。

⑸ 填埋:填埋是固体废物处理的最终技术,经过无害化、

减量化处理的废物残渣集中到填埋处进行处置。填埋场应利用天然或人工屏障。尽量使需处置的废物与周围的生态环境隔离,并注意废物的稳定性和长期安全性。

八、应急响应

8.1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当发生一、二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时,应急领导组启动应急预案,项目部做好配合。

8.2 启动应急组织

1)接到报告后,应急总指挥根据所获信息,确定是否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启动命令的同时,启动应急组织;

2)抢险救援组接到启动命令应立即根据通报内容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3)通信组接到命令后应迅速传达到各应急小组,并与外部救助力量取得联络,随时保持内外部的通信联络畅通;

4)项目部值班领导、应急响应机构的各级责任人员及各小组成员在收到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职责分工,迅速控制事态、抢救伤员和物资;

5)各应急小组组长接到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应立即通知到所属人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按预案分工开展工作。

九、事故报告制度

9.1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领导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与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同时拨打医疗等援救电话。

9.2 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9.3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事故发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⑵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⑶事故发生地点;

⑷事故类别;

⑸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⑹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十、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

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10.1 事故调查组调查的重点内容:

1)调查事故发生前施工现场的状况;

2)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4)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5)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6)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7)按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14.2 事故处理:

按国家法律、本项目和金信公司制度进行。

十一、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或现场危险消除和得到控制后,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公司应急领导组和项目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同时开始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并组织力量对污染区进行清除和恢复。

建筑环境应急预案 篇3

1、目的

电梯安装、维保工作是特种作业,安全性要求极高,在各种工作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紧急情况,这就要求我公司对紧急情况的出现要时刻做好准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出现情况能及时处置,为做到这些,公司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市各职能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此应急处理方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梯安装、维修工作。

3、职责

3.1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报办公室。

3.2办公室负责将各部门的应急预案汇编入此《应急预案》。

3.3工程部、维保部、施工班组:当施工现场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伤、死、损坏设备)时,不论是否与公司有关,都必须在15分钟内向公司主要领导和办公室报告。

4、应急组织

4.1公司应急小组

4.1.1组长:

4.1.2副组长:

4.1.3组员:

4.2工程部应急小组

4.2.1组长:

4.2.2组员:

4.3维保部应急小组

4.3.1组长:

4.3.2组员:

5应急电话

5.1急救中心120或999

5.2火警119

5.3交通事故122

5.4报警服务110

5.5公司办公室

5.6工程部

5.7维保部

5.8节假日值班

6、电梯困人救援方法

6.1执行人:维保部

6.2时间:30分钟

6.3电梯运行中因供电中断、电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驶,将乘客困在轿厢内时,维修管理人员应安慰乘客,使他们安静等待,不要擅自行动,以免发生“剪切”、“坠井”事故。为解救被困的乘客,应在维修人员或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盘车欲放人操作。在操作前,维修管理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1)若有司机操作,司机应使乘客镇静等待,劝阻乘客不要强行手扒轿门或企图出入轿厢,并与维修人员取得联系。

(2)维修人员应了解轿厢内被困人数及健康状况、轿厢内应急灯是否点亮、轿厢所停层站位置,以便于解困工作。

(3)告知乘客尽量离轿门或已开启的轿厢门口,更不要倚靠厅、轿门,不要在轿内吸烟、打闹,必须听从操作人员指挥。

6.4盘车放人操作方法

(1)操作前先通知被困人员,盘车操作已经开始,请乘客或司机与以配合。

(2)盘车放人操作一般由2人在机房进行。操作前必须切断总电源开关,一人用开闸扳手打开制动器,另一人盘车。当将轿厢盘到最近层楼面时(轿门地坎应不高于厅门地坎600mm),应停止盘车,使制动器复位。

(3)让司机或乘客在轿内打开厅门或用钥匙拱开紧急门锁,协助乘客离去。

(4)盘车时应缓慢进行,尤其当轿厢轻载状态下往上盘车时,防止因对重侧重造成溜车。当对无齿轮曳引机的高速电梯进行盘车时,应采用“渐时式”,一步步松动制动器,以防止电梯失控。

轿厢顶上的安全窗是电梯维修人员检查修理时使用的,安全窗口很小,且离地面两米多高,虽可架梯但上下仍很不方便。停电时轿内照度不足,轿顶上很黑,又有各种装置,故乘客撤离轿厢时不准走安全窗,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7、发生火灾

7.1执行人:维保部

7.2时间:30分钟

7.3发生火灾时应立即中止电梯运行,并采取如下措施:

7.4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并报告公司办公室。

7.5发生火灾时,对于有消防运行功能的电梯,应立即按动“消防按钮”,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此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到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

7.6使乘客保持镇静,组织疏导乘客离开轿厢,从楼梯撤走。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厅门并切断总电源。

7.7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二氮化碳、干粉和1211灭火器灭火。

7.8共用井道中有电梯发生火灾时,其余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灾蔓延或交消防人员用以灭火使用。

7.9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免因火灾停电造成困人事故。

8、发生地震时

8.1执行人:维保部

8.2时间:30分钟

8.3接到政府部门发布预报,由维保部通知顾客参照国务院发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于1995年4月1日起实施)执行。

8.4当地震已发生,震级为四级以下,烈度为6度以下时,应对电梯进行如下检查:

(1)检查供电系统有无异常。(2)电梯井道、导轨、轿厢有无异常。(3)以检修速度做上下全程运行,发现异常即刻停梯,并使电梯反向运行至最远层站停梯,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检查修理。如上下全程运行无异常现象时,再多次往返试运行后,方可投入运行。当地震震级为四级(含四级)以上、烈度为6度以上时,应由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安全检验,无异常现象或对设备进行检修后方可试运行,经多次试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9、电梯湿水处理

电梯机房处于建筑物最高层,底坑处于建筑物最底层,井道通过层站与楼道相连。机房会因屋顶或门窗漏雨而进水;底坑除因建筑防水层处理不好而渗水处,还会因暖气及上下水管道,消防栓、家庭用水的泄漏等,使水从楼层经井道流入底坑,发生洪水时,井道、轿厢也会遭水淹。当发生湿水事故时,除从建筑设施上采用堵漏措施外,还应采取应急措施。

(1)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渗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中止运行,断开总电源。

(2)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以防止轿厢进水。

(3)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很多,应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开关,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

(4)发生湿水时,应迅速切断漏水源,设法使电气设备不进水或少进水。

(5)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管线等方法。确认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并经试梯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对微机控制电梯,更需仔细检查以免烧毁线路板。

(6)电梯恢复运行后,详细填写《湿水检查报告》,对湿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记录清楚并存档。

10、停电造成停梯时

运行中的电梯将会因供电线路故障或限电等原因而突然停梯,将乘客困在轿厢内,需采用如下方法处理。

(1)如果有司机操作,司机应向乘客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并与维修人员联系,进行盘车放人操作。

(2)如无司机操作,维修人员应与轿厢内被困人员取得联系,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等待。有备用电源的应及时启用。

(3)如恢复送电需较长时间,则应进行盘车放人操作,解救被困乘客。操作方法见后。

(4)恢复送电后,及时与轿厢内乘客联系,重新选层走梯。(11、12略)

13、人员伤亡事故应急措施

13.1目标:确保公司无人员伤亡。

13.2运行控制:将公司和各部门应急小组人员名单,通讯电话发至各班组,以备发生特殊情况,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立即上报公司应急组长,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公司应急小组派人迅速到现场处理了解事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事后分析事件原因,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制定防范措施。

13.3培训:将事故情况传达到公司员工,引起员工重视,得到教育。避免今后再出现同类事件。

14、高空坠落应急措施

14.1目标:确保施工现场不发生安全事故。

14.2运行控制:相关部门给每位进场人员配安全带、安全帽,并且要在班前安全讲话中重点宣讲,公司安全员不定期监督班组执行情况。

14.3应急措施:新如发现电梯厅门防护栏不规范,施工人员在井道内施工不带安全带、安全帽,应立即停止其作业,班组安全员在现场进行教育,立即整改,作好防护,违章人员明白错误后,配带齐安全用具,可继续工作。如有人员伤害,执行人员伤亡事态应急措施。

14.4培训:每季度各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保存学习记录。

建筑环境应急预案 篇4

为提高防御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展开紧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市建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全市建筑施工现场范围内发生大风、雨、雪等灾害天气的预警应急处置。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全市的建筑施工现场防风暴潮等灾害天气的预警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市内四区的防风暴潮等灾害天气的预警应急指挥协调工作,成立预警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预警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并成立相应的机构。各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应成立预警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并组织应急抢险队伍。

三、预警等级

根据市灾害天气预警等级,结合建筑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预警分为四个等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1、蓝色预警:大风(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雷雨大风(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并伴有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伴有雷电,且可能持续)

2、黄色预警:天气情况为暴雨(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中雪、8-10级大风天气。

3、橙色预警:天气情况为暴雨(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大雪、10-12级大风天气。

4、红色预警:天气情况为大暴雨(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风暴潮、暴雪、12级以上大风和其它重大灾害天气。

四、预警应急预案的启动

当市气象局发布以上预警等级预报后,青岛市建管局将及时通过信息群发系统、建管信息网等方式向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发布预警应急等级信息,预警应急单位应立即启动预案。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各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24小时在现场值班。

(一)蓝色预警

1、各施工企业负责人通知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会同项目总监对深基坑、脚手架、大模板、临时用电、临建设施、现场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各自做好检查记录,企业负责人带领安全、设备、质量等部门的负责人,对各工程项目进行巡回检查,并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2、各施工企业、各项目部应对深基坑及时观测,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对深基坑进行监测,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供监测记录,并存档备查。

3、各施工企业、各项目部应立即停止起重机械作业,全面检查塔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和吊篮的安全装置、避雷装置,并做好检查记录。

4、在市气象局发布天气预警后,所有施工现场要全部停止室外施工作业(抢险工程除外)。

(二)黄色预警

1、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即通知专家组,各应急预案抢险救灾责任单位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

2、各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立即组织对本工程抢险救灾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抢险人员、物资、器材、设备等。

3、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核查工程重点部位的安全状况,并安排专人定时对重点部位、设备、临建等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和观测,并做好记录。

在做好蓝色预警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深基坑工程周边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各工程项目应增加对深基坑侧壁支护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道路的监测和巡视的频次。第三方监测的频次每日不少于两次,必要时每3小时1次。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大雪天气要及时清除基坑周边的积雪,防止基坑侧壁承载力过大造成塌方。市勘察设计协会、各区市审图办应组织专家对深基坑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应提出应急加固意见,并指导施工企业进行加固。

(2)应对起重机械基础进行详细的检查,保持基础排水畅通。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应急加固措施进行加固,塔机应按照《塔式起重机应急加固措施》的要求进行加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的吊笼应降至最底层,吊篮应落到地面。

(3)应重点检查大型模板支撑系统的剪刀撑、水平纵横加固杆、抛撑和缆风绳等;基础应平整、坚实,保持排水畅通;及时清除积雪,确保模板支撑系统的抗风暴、抗雪灾。

(4)应重点检查脚手架的剪刀撑、拉结点、小横杆的搭设情况,基础做到平整、坚实和排水畅通,确保脚手架的整体稳定*。

(5)对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备齐加固器材,并做好人员撤离的应急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措施。生产厂家应对生产安装的临建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该维护的维护,该加固的加固。

(6)施工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尤其要做好各配电设施的防雨措施,检查用电线路有无破皮老化现象,所有施工现场在市气象局发布天气预警后要全部停止施工用电(抢险工程除外)。

(三)橙色预警

1、各专业专家组成员要按照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到指定的工程进行巡查,指导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抢险准备工作。

2、各应急预案抢险救灾责任单位,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抢险救灾的人员、物资、器材、设备、车辆的到位情况以及所处的位置和机动时间,等待指令。

3、各施工单位和项目部应按照应急抢险预案,组织抢险人员和设备、车辆、器材等应急物资,在现场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抢险。

4、各施工单位和项目部应采用传真、电话等形式,将灾害天气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危险源以及应急措施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做好蓝色预警和黄色预警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应进一步增加对深基坑侧壁支护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等监测和巡视的频次。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应设专人每小时巡视1次;第三方监测单位每3小时进行1次监测,如遇紧急情况应随时监测。

(2)大型模板支撑系统应进一步增设剪刀撑、水平纵横加固杆、抛撑或缆风绳,并派专人进行监护。

(3)脚手架应增设拉结点和小横杆,增设水平和纵向斜支撑,增强脚手架的整体稳定*。

(4)施工项目部和临建设施生产安装单位,应对达不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装配式轻钢结构临建房屋技术规程》要求的临建设施采取加固措施,并会同总监和临建设施生产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对临建设施的加固效果进行计算并做出评估。对仍不能保证安全的,立即将人员疏散、撤离。

(四)红色预警

1、专家组成员应按照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令到达工程项目,给抢险救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2、各应急预案抢险救灾责任单位,要按照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令到达指定的地点集结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行动。

3、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应按照抢险应急预案,组织抢险人员、器材、设备等应急物资到达可能发生险情的重点抢险部位,随时准备抢险救援。

4、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应采用传真、电话等形式,将灾害天气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工程部位、设备、临建等设施及周边环境的动态观测和监测情况,在第一时间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做好蓝色预警、黄色预警和橙色预警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应会同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深基坑边坡位移、沉降,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等公用设施等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每小时监测1次,必要时随时出据监测记录和报告。

(2)大型模板支撑系统应加倍增设剪刀撑、扫地杆、水平纵横加固杆、抛撑和缆风绳。

(3)脚手架要按照水平每3米、垂直每2米一处的标准增设拉结点,连续满设剪刀撑,增设水平和纵向斜支撑,拆除密目安全立网,降低高度,仍不能保证安全的,应立即拆除。

(4)各工程项目部要严格实施应急预案,将人员疏散、撤离至安全地带,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置

预警应急预案启动后,如发生重大安全突发事件,施工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启动抢险应急措施,同时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六、灾害天气过后的处置

灾害天气过后,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联合对施工现场深基坑、大型起重机械、脚手架、大模板、临时用电、临建设施等重点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写出检查验收报告,并经项目总监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启动应急预警预案和抢险救灾,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进行总结,并书面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下次演练培训的重点内容。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对在防御灾害天气预警预案的执行和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结合《市场主体考核办法》予以加分,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二)对在防御灾害天气预警预案的执行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市场主体考核办法》予以扣分外,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

建筑环境应急预案 篇5

为了维护项目施工现场生产工作正常进行,增强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预防强台风造成灾害发生,故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防台应急预案。

一、应急处置原则

1、要充分认识台风及自然灾害气候的危害性,要及时掌握自然灾害气候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影响企业生产的不利自然灾害气候。及时发现,积极预防,确保企业生产正常进行。

2、要掌握台风的路径,它的轨迹是弯弯曲曲不规则,台风的路径千变万化,形态也是千差万别,要掌握台风的规律性,一般分为四个阶段:发生阶段、发展阶段、全盛阶段、衰弱阶段。

3、项目部凡第一接到有自然灾害气候的信息都有责任向防台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防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并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二、组织机构

1、项目部设立防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固定手机:

副组长:

固定手机:

组员:

固定手机:

2、日常工作由各专业施工员及各专业班组长负责。

三、职责分工

项目部由丁光直接负责防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其主要任务:

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分公司对预防自然灾害气候的有关指令,布置防台应急工作。

2、对项目的生产机械设备和吊装设备采取技术防范措施,以避免浸泡和倾覆。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仓库、宿舍等)采取加固等措施,以防止严重渗漏、倒塌等现象发生。对临时变电所必要时停电,同时在台风警报发出至解除时,实行昼夜有人值班,保持通讯正常。

3、根据掌握自然灾害气候的危害性变化发展情况,防台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对企业各分支机构的监督指导防台工作。保持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工作正常运转。

四、保障措施

1、一旦项目部施工现场遇到强劲台风引起的破坏事件,应立即报防台应急领导小组。由防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率组员,在现场设立临时指挥部实施现场指挥抢险。

2、对施工现场要划定安全范围,并派专人警戒,应立即疏散人员,撤离附近的危险物品,防止造成更大的机械设备和人员的伤害。

3、在处置现场时,进驻现场的成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绝不允许擅离职守或自行其事。

4、对违反预案规定,给防台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建筑环境应急预案 篇6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本预案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突发事件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环境污染泄漏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污染范围和财产损失,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1.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应组织相关的单位、人员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2概况

2.1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指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重大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2.2发电企业重大环境污染源主要是灰坝的局部管涌、滑坡;灰坝的垮坝事故。

管涌:灰坝上出现少量泄漏现象。

滑塌:灰坝上出现面积较大的灰浆流出现象。

垮坝:灰坝出现大面积的坍塌,发生灰浆大量涌出,对抢险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已无法对坍塌部位进行抢修。

2.3危险等级

一级状态:灰坝出现管涌,经初步处理,泄漏现象仍未消除;

二级状态:灰坝出现局部滑塌;

三级状态:灰坝垮坝。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组织机构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常务副组长:

成员:设备部、发电部、安全监察部、公司医务室、计划供应部车队、消防队、

项目部第一负责人或副职

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设备部除灰专业高级主管

日常管理机构成员:设备部除灰专业所有人员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设备部除灰专业

现场总指挥:

现场副总指挥:

3.1.2组织机构职责

3.1.2.1指挥部职责

提出修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每年组织全厂重大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应急演练。对发生事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1.2.2设备部除灰专业职责

负责对灰场灰坝的日常管理,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负责组织和领导事故出现时的危急事件抢险队。

危急事件抢险队: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1.2.3安监部保卫主管职责

当危急事件发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做好事故地点的人员警戒、疏散工作。除应急抢险人员及指挥部同意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隔离区内。在突发事件区域隔离带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3.1.2.4设备部职责

组织施工队做好灰坝的日常维护,事件发生后立即对灰坝进行修复、改造和完善。

3.1.2.5计划供应部职责

随时提供必需的'抢救物资。

3.1.2.6车队辆职责

提供抢险所需车辆。

3.1.2.7公司医务室职责

当可能发生人身事故时,及时到达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地带,对伤员进行救治。

3.1.2.8设备环保主管职责

参加应急指挥,根据现场实际,提供突发事件出现时应急救援方案的修改意见,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向环保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3.1.2.9发电部职责

负责事故时生产指挥,指挥调度事故时有关运行设备系统。

参与预案的审核和编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事故时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制定预防方案,防止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3.1.2.10安全监察部职责

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写。监督各级人员、各部门在事故时按预案进行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的情况。发现预案存在不足,立即组织修编。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可能导致危急事件的因素

排水沟道不畅,坝内储水量过大,虫害鼠害、暴雨和地震等均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突发事件。

3.2.2预防措施

3.2.2.1灰场每天24小时安排专人按巡回检查路线和巡回检查内容进行检查,检查要详细、到位,确保灰坝无缺陷、水位正常、排洪沟畅通无阻,排水设施完好。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处理。

3.2.2.2经常对与灰坝相连外延土山体巡视检查。

3.2.2.3加强雨季汛期对灰坝、斜槽的重点巡视检查;观察竖井、斜井周围有无漩涡,灰坝周围的土崖有无渗水、裂纹及塌方;发现下雨冲刷下坑洞时要及时进行回填。

3.2.2.4当大坝的渗水时,立即找出漏点,用沙袋堵塞。

3.2.2.5如果灰坝竖井、斜槽的水位高,应组织人员打通排水口,疏通防洪渠,尽快加大排水量。

3.2.2.6保持灰场坝前120~150米以上干滩运行。坝前淤排灰浆时,进行人工引流并及时排除积水,充分保持坝前干滩。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当工作现场发生不可处理的严重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发现人应迅速将泄漏现场的状况和有无被困人员等情况立即向值长和危急事件日常管理机构人员汇报。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工作人员应立即撤离工作地点。

3.3.2值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命令迅速改变出灰运行方式,经查应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并建议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3.3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听取汇报后,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命令启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人员应分别通知应急救援机构的各部门人员,参加应急救援。

3.3.4各部门接到应急救援的通知后,应立即奔赴事故现场,根据各自的职责对危急事件进行处理。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储备足够量的应急物资,如:架板、砂杆、水泥、砂子、砖、编织袋、油毡、潜水、铁丝、铁锹、手推车、土工布等。

3.4.2现场紧急处置

3.4.2.1发生一级险情时,抢险队成立后,应立即将准备的物资沙袋、水泥等运送到管涌出现的地方。观察水流情况,有组织地用沙袋等堵塞管涌口进行堵救。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将沙袋、水泥、草袋等物资堆放成小坝,引导水流向排洪沟流动,避免污染。

3.4.2.2发生二级险情时,抢险队应派员,向大坝下游处检查可能垮坝所辐射的地带是否有人,如果有,应立即通知人员离开,并在危险区域挂设警告牌。其他队员,应立即有组织地将准备的物资沙袋、水泥等堵塞管涌口进行堵救。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将沙袋、水泥、草袋等物资堆放成小坝,引导水流向排洪沟流动,避免污染扩大。

3.4.2.3发生三级险情时,抢险队应派员,向大坝下游处检查是否有被困人员,如果有,应立即进行救助,并在危险区域挂设警告牌。其他队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有组织地将沙袋、水泥、草袋等物资堆放在缺口处,直到堵住水流为止。指挥部领导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建议决定下一步修复大坝的工作安排。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当坝体泄漏被全部堵住后或坝体不再向外部泄漏时,工程部门应及时对垮坝处进行加固性修复之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宣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结束,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人员分别通知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撤离应急救援现场。

事件结束后由水灰车间派人监护、保护现场,接受突发事件调查,协助安监部门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突发事件原因,不得擅自清理突发事件现场。

3.5.2生产维持或恢复

垮坝事件发生后,值长应立即命令值班员迅速将出灰管路切至备用灰场或干出灰方式维持机组运行。当值长接到应急预案结束的通知后,即可调度正常出灰方式。

建筑环境应急预案 篇7

一、编制目的

当洪汛到来时应急救援人员能够第一时间赶到施工现场,及时控制和消除施工过程中洪涝灾害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避免或最大程度上的降低施工设备、物质、及在建既有工程的损害。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防汛方针,确保整个施工期安全渡汛。抢险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实施责任区段划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行成项目全员防洪防汛的局面。

三、工作目标

强化汛期防护,消除或降低洪汛灾害事故,确保汛期安全施工。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项目部防洪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王玉平

副组长:刘长庆李际兵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及施工段工长

2职责:

(1)组长:负责事故的决策和全面指挥,调动各工区的救援人员、设备、物质等资源。

(2)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指挥,组织相关人员尽快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工作。

(3)应急行动组:接到现场报警通知以后,第一时间向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汇报事故概况,并通知各组应急负责人做好应急出发准备工作。

(4)疏散引导组: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现场闲杂人员及疏导交通,引导救援人员、物资车辆、设备进入救援现场,保护好现场。

(5)现场技术组: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论证,组织现场救援人员落实施救措施。

(6)物质设备车辆保障组:组织好救援物质、设备、车辆的进场施救,协助抢险人员对设备进行维护,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7)救护组: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护理,拨打120急救电话,协助救援中心把受伤人员及时送到医院抢救。

(8)外部协调组:与事故相关方面进行沟通。

(9)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人员的食物和用水以及救护用品的保障。

五、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现有的施工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抽水机、发电机、以及木板、钢管、槽钢、方木、铁丝、麻袋、碎石、黄沙等急救物资。

(2)各种急救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六、预防措施

1、各施工段负责人在项目经理部防汛防洪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编制防洪防汛应急预案,配备各种应急物资、设备、人员,发现汛情以后立即采取措施组织人员按预案进行实施。

2、项目部负责人应时刻关注当地天气,并建立完善的汛期洪水预警机制,做到早预防、早预报,提前督促物资部门做好救援物质、设备人员的调配组织工作。

3、接到有关洪汛紧急警报通知以后,防洪防汛领导小组的全体人员应立即召开会议,并组织项目经理部和工程队人员作好抗洪准备工作,督促做好防汛、防洪的各项应急措施,工区应加强巡逻检查,配好抢险器材和物质用品。

4、各工程队按防洪防汛区域做好应急措施,使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畅通,停电并加固临时用电线路,保证通讯畅通。

七、应急响应

1、一旦发现洪汛险情,值班人员应立刻通知附近施工人员和附近村民,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项目部防汛防洪应急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接到险情以后立即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并立即组织救援人员按照预案进行抢险。

2、项目部防洪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往救援现场,并有序地组织施工现场的救援工作。成立现场指挥部,救援总指挥立即组织工程队负责人及记住人员对情况进行分析,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施工便道畅通、疏通道路的侧沟、并对是否疏散下游居民和施工设备、撤离施工人员、是否需要疏通下游河道做出正确决定。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以求得援助和指导,并及时向监理办、指挥部领导报告。同时应组织全体抢险人员根据灾害事故情况的特点,实施有效的应急措施,争取短时间内,努力将损失、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或消除。

八、回复生产及应急抢救总结

1、抢险救援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写出《灾害情况分析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评审该应急救援预案的适应性,部分条款不适应则予以修订。

2、组织建立单位、业主等相关单位召开恢复生产会,对水涝灾害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确定恢复生产应采取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措施。

建筑环境应急预案 篇8

根据上级的文件指示精神与统一部署,为确保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渡汛,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能够及时有序、科学地采取相应有效措施,迅速排除汛情造成的危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与财产损失,特制定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预案。

一、适应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我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河间市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职责:服从河间市住建局的统一指挥与安排,负责全市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抢险救灾的指挥、部署、实施与督察;及时汇报抢险救灾情况,妥善解决、协调抢险救灾工作及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邢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办公室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汛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具体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灾情报告,及时通知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传达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关于防汛抢险救援的指示,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办公室下设应急抢险组、物资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报道组。

(一)应急抢险组:组长任晓军,成员张久占、韩士华、王振江、许胜元、王时敏、徐永胜

具体负责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与事故现场情况制定的防汛抢险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二)物资保障组:组长李仲永,成员李念茹、李正辉、陈涛、李斌

具体负责落实防汛抢险抢险物资、器材与车辆到位的情况,并按照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对防汛抢险力量进行统一调配,确保防汛抢险物资、车辆、器材及时赶赴防汛抢险现场。

(三)专家技术组:组长邢鹏,成员刘中杰、张七宝、郭江涛、朱亮、赵海涛

具体负责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制定防汛抢险救援方案,并提出建议,为防汛抢险救援与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医疗救护组:组长岳磊,成员刘爱兵

具体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迅速展开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协调120救护车将受伤人员转移到医院救治。

(五)宣传报道组:组长王伟刚,成员xx、xx

具体负责向市住建局防汛领导小组汇报灾情信息,宣传报道抢险救灾中的先进事迹。

三、应急预案的实施

一旦发生重大险情,企业负责人在向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立即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抢险自救,并迅速启动防汛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办公室要迅速查明汛情及受灾情况,针对事故现场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立即启动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预案,制定抢险救灾措施。各应急小组按职责分工在最短的时间内下达抢险救灾通知,组织调动抢险队伍与设备物资,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灾。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迅速上报住建局防汛领导小组,联系协调公安、消防、交通、医院等部门,积极做好抢险救灾与善后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汛情与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措施。检查指导各成员单位抢险队伍的演练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2)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灾机械、物资等必须时刻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与状态。

(3)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对抢险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与抢险演练,提高实战能力,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迅速组织抢险,保证高效、有序、及时,并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保证通信畅通,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成员单位责任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畅通的通讯联系。通讯电话如有变化,要及时通知办公室。

(5)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值班室设在办公室,值班电话:xx。

(6)各有关单位与相关人员都必须无条件听从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指令,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对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擅离工作岗位,组织抢险工作不力,延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与人员伤亡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建筑环境应急预案 篇9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人防工程事故是指我市所辖行政区域内自然或人为因素诱发的人防工程事故、社会治安事件,包括水灾、地震、火灾、坍塌、爆炸及恐怖事件等与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有关的事故。

1.4 工作原则

1.4.1统一指挥原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市人防办,下同)在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快速有效地开展全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2分级管理原则。市人防办所属的公共人防工程发生事故由市人防办处置。各县(区)发生的人防工程事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人防办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当地有关部门设立本级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接受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1.4.3信息共享原则。各县(区)及有关部门之间应当互相通报所收集到的人防工程安全信息,实行信息联网,保证信息共享,并对人防工程突发事故进行应急响应,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展开救援。

1.4.4分工协作原则。参与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的单位要尽职尽责,在保证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应急救援任务的基础上,加强与协作单位的配合,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

1.5 事故分级

根据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发生的事故程度,按照事件等级划分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 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1.5.2 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1.5.3 较大(Ⅲ级):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千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故。

1.5.4 一般(Ⅳ级):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3人以上,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事故。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部

为有效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成立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简称市应急指挥部,下同)。其组成如下:

总 指 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龙煤集团双鸭山分(子)公司总工程师

双鸭山军分区副参谋长

市人防办主任

市人防办党组书记

成 员:市人防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政府新闻办、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佳木斯车务段双鸭山站等单位负责人。

2.1.1 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领导全市人防工程重大事故预防、救援、救助等工作,决定启动和停止应急预案,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具体职责如下:

(1)在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范围内人防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现场指挥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2)做出事故处置的重大决策,指挥和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参与事故救援及事故调查工作。

(3)组织专家对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提供技术支持。在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事故处置的新闻发布工作。

2.1.2 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新闻办:按照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道事故事实和抢险救援情况;联系接待新闻现场的拍摄、采访及有关报道事宜等;发布事故现场抢险救灾简报及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善后工作等有关情况。

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疏散安全距离范围内的人员及确保交通运输畅通。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筹集和拨付的准备等工作。

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的火灾扑灭及受困、受伤人员的抢险救助等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事故中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救助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佳木斯车务段双鸭山站:负责组织抢修因人防工程事故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抢修路线的畅通;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标志牌,以警示过往的行人车辆,做好抢险抢修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因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的环境污染监测、处理工作。

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区供电部门进行电力抢修,确保事故发生地的电力供应。

市气象局:负责在人防事故发生后提供气象资料,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准确的气象信息。

2.2 办事机构

市人防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具体实施指挥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协调有关县区和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防办主任兼任。

3 监管和预报

3.1 监管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监管机构由市、县两级人防行政管理部门组成。市、县(区)人防行政管理部门设人防突发事故监管信息员,各人防工程所属单位设人防工程事故预报员,形成市、县(区)、人防工程所属单位三级监管网络。各级监管机构应按上级下达的监管任务以及当地实际情况按时完成监管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管报告。

监管日常工作由市人防办维护管理处负责。

3.2 监管范围

市辖行政区域内自然或人为因素诱发的人防工程事故、社会治安事件,包括水灾、地震、火灾、坍塌、爆炸及恐怖事件等与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有关的事故。

3.3 监管方式

各级监管机构对所辖区域人防工程事故情况进行经性巡查监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监管;对重点监管单位,各县(区)监管机构每季度检查1次,市级监管机构每半年检查1次,对一般性监管单位,各县(区)监管机构每半年检查1次,市级监管机构每半年抽查1次,抽查数量不少于企业总数的30%。各人防工程事故预防报告员负责所在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市、县监管机构。

3.4 监管结果处理和预报

各级监管机构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人防工程进行分析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及时上报预测报告。对监管的过程逐一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4 救援和处置

4.1 先期处置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迅速做出应急反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必要先期处置,根据职责和规定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尽快控制事态,维护社会安定。

4.2 信息报告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各责任单位和人防工程信息预报员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向市“110”应急指挥中心报警。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对信息进行确认,并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办、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简化程序,直接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应急指挥部。信息报告要实行分级负责,按程序签批并做好记录,要以书面材料为主,应加盖公章或主要负责人签字。遇有紧急情况,可先以电话形式上报,然后补报书面材料。当地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判断,并迅速成立人防突发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同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情况。

双鸭山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电话:0469-4223621

4.3 预案启动

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4.4 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市应急指挥部在上级统一领导下,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事件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较大事故(Ⅲ级):由市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处置。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发地或相关部门紧急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市政府领导批准启动本预案。

(3)一般事故(Ⅳ级):由事发地县、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处置。同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情况。需要时,由市应急指挥部派员到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组织协调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合开展工作。

4.5 组织指挥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应当针对其事故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安排部署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6 现场处置程序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保障食品、饮用水等应急必需品的供应;

(4)依法从严惩治干扰破坏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4.7 保障行动

人防突发事故发生后,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已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和工作职责,实施资金、物资、通信、交通、救援、医疗等保障行动。

4.8 响应终止

根据现场的综合评估确认事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后,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市应急指挥部在对事故救援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后,做出应急结束的决定,报请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由事故责任单位对在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予合理赔偿,人防部门负责协调对已建工程事故现场的清理和处理工作,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负责在建人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清理和处理工作,保证工程尽快恢复正常施工。

5.2 保险

保险公司对事故中已投保的人员和财产损失进行理赔。

5.3 社会救助

对在人防工程事故中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社会救助,特别是对困难家庭和人员,可以采取发动群众进行募捐,请求当地民政部门和社会慈善机构进行救助等办法。

5.4 事故调查评估

按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人防、公安、住建、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人防工程事故的调查、检测与评估工作。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报告报送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

5.5 新闻发布

由市政府新闻办在经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按照市政府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协调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进行新闻报导,并参与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6 应急保障

6.1 资金和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人防突发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需要。各级指挥部应指定有关单位做好人防工程事故抢险抢修工作所需物资储备,做到随时可以调用,资金由各级财政解决。

6.2 技术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由人防、公安、建设、交通运输、消防、电力、气象等部门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事故的各项要素进行综合分析,为指挥部提供科学合理的科学依据。

7 附 则

7.1 预案制订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制订并解释。

7.2 预案修订

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批备案。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建筑环境应急预案 篇10

根据上级的文件指示精神与统一部署,为确保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渡汛,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能够及时有序、科学地采取相应有效措施,迅速排除汛情造成的危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与财产损失,特制定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预案。

一、适应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我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河间市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职责:服从河间市住建局的统一指挥与安排,负责全市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抢险救灾的指挥、部署、实施与督察;及时汇报抢险救灾情况,妥善解决、协调抢险救灾工作及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邢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办公室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汛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具体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灾情报告,及时通知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传达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关于防汛抢险救援的指示,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办公室下设应急抢险组、物资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报道组。

(一)应急抢险组:组长任晓军,成员张久占、韩士华、王振江、许胜元、王时敏、徐永胜

具体负责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与事故现场情况制定的防汛抢险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二)物资保障组:组长李仲永,成员李念茹、李正辉、陈涛、李斌

具体负责落实防汛抢险抢险物资、器材与车辆到位的情况,并按照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对防汛抢险力量进行统一调配,确保防汛抢险物资、车辆、器材及时赶赴防汛抢险现场。

(三)专家技术组:组长邢鹏,成员刘中杰、张七宝、郭江涛、朱亮、赵海涛

具体负责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制定防汛抢险救援方案,并提出建议,为防汛抢险救援与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医疗救护组:组长岳磊,成员刘爱兵

具体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迅速展开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协调120救护车将受伤人员转移到医院救治。

(五)宣传报道组:组长王伟刚,成员刘保民、高立功

具体负责向市住建局防汛领导小组汇报灾情信息,宣传报道抢险救灾中的先进事迹。

三、应急预案的实施

一旦发生重大险情,企业负责人在向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立即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抢险自救,并迅速启动防汛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办公室要迅速查明汛情及受灾情况,针对事故现场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立即启动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预案,制定抢险救灾措施。各应急小组按职责分工在最短的时间内下达抢险救灾通知,组织调动抢险队伍与设备物资,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灾。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迅速上报住建局防汛领导小组,联系协调公安、消防、交通、医院等部门,积极做好抢险救灾与善后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汛情与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措施。检查指导各成员单位抢险队伍的演练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2)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灾机械、物资等必须时刻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与状态。

(3)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对抢险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与抢险演练,提高实战能力,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迅速组织抢险,保证高效、有序、及时,并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保证通信畅通,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成员单位责任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畅通的通讯联系。通讯电话如有变化,要及时通知办公室。

(5)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值班室设在办公室,值班电话:3221920。

(6)各有关单位与相关人员都必须无条件听从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指令,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对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擅离工作岗位,组织抢险工作不力,延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与人员伤亡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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