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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复诊通知

2024-06-04 13:12:19 诊所复诊通知

【#实用文# #诊所复诊通知#】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诊所复诊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诊所复诊通知 篇1

20xx年“春节”xx市人民医院放假时间为x月7日(星期天)——x月11日(星期四),门诊科室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诊的科室

内科门诊、外科门诊、儿科门诊、口腔科门诊、眼科门诊、耳鼻喉科门诊、妇科门诊、产科门诊、针炙理疗科、CT室、超声科、放射科、心电图室、门诊化验室、门诊药房

二、停诊的科室

各专科门诊、动态心电图室、内窥镜中心(胃、肠镜检查室)、肺功能室、经颅多普勒室、脑电图室、病理科、体检中心

三、x月9日加做一次生化全套。

四、核磁共振室x月9日上午、下午正常上班(中午、晚上不安排加班)。其他时间停机。

五、换药室:x月7日、9日、11日有人值班。

xx市人民医院门诊部

诊所复诊通知 篇2

1、用人所长

员工绩效不好,经理常常从员工身上找原因,其实,还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在人员的使用上是不是存在问题,有没有用其所长,发挥员工的特长。如果用人不善,很难取得好的绩效。要取得好绩效,用人所长是第一。不要安排一条狗去爬树,然后又去责怪它爬得不好,因为狗并不擅长爬树,即便是一条优秀的狗,也很难把树爬得很好,而应该检讨我们自己是否应该安排一只普通的猫去爬树。

2、加强培训

通过培训可以改善员工的绩效,进而改善部门和整个组织的绩效。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当公司出现问题的时候才安排培训,也不是只对那些公司认为有问题的员工实施培训。或者象有些公司那样只对优秀的员工才培训。其实,公司的培训应该是依据企业需求长期的、持续的、有计划的进行。

3、明确目标

我们有没有清楚地告诉员工,他们的工作应该是销量第一?还是服务第一?还是利润优先?或者是三者兼顾。如果员工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那么通常会比较迷惑、彷徨,没有方向感,当然工作效率会受到影响,同时,由于员工没有得到明确的目标指引,员工的努力方向同公司所希望达到的结果难免有所不同。

4、建立绩效标准

清晰的绩效标准可以让高绩效的员工有成就感,知道自己已经达到或者超出了公司的`要求,这种成就激励的效果对层次较高的管理人员或者专业人士非常明显。清晰的绩效标准可以使没达到标准的员工有一个努力的目标,知道自己同其他人的差距,从而激发工作干劲,努力完成工作指标。注意:清晰的绩效标准,必须成为公司薪酬发放的依据,才能保证激励的有效。

5、及时监控绩效考评

考评周期可以是一个月、一个季度或者一年。但是,监控应该是随时随地进行的。监控不及时,当然不能获得全面、客观的第一手资料。很容易导致考评之前争表现的现象发生,使“聪明人”钻空子,考评不公平。

6、及时反馈考评结果

在绩效考评刚刚出结果的时候,正是员工对绩效问题最关心的时候,也是思考最多的时候。这个时候反馈效率高,员工比较投入,效果好,并且利于对一些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改进。如果过了这个时期,考评者和被考评者都已经把考评的事放在一边了,效率一定降低;同时,员工会对公司的考评产生不良印象,会认为公司也不重视考评。由于其他工作已经展开,考评反馈也会占用工作时间,对其他工作难免会带来不良影响。

7、帮助下属找到改进绩效的方法

当发现您的下属的绩效不好时,仅仅告诉他/她“你的绩效不够理想”是不够的,重要的是您还应该要指出他/她绩效不好的原因是什么?改进的方法有哪些?

业绩不好的下属一般自己也很着急,但是,苦于找不到原因,也不知道如何改进。问自己的同事担心别人认为自己无知、没面子。请教经理又害怕由于业绩不好挨批评。

这时候,做经理的应该主动找到他/她们,同他/她们分析业绩不佳的原因,并且帮助他/她们找到改善的方法,同时,如果有可能得话,最好提供相应改善的机会和一定资源支持。经理人能够成功,重要的一点是他/她能指导下属,能够想到、看到、做到下属做不到的。如果管理者本人不能超越员工,员工怎么服她呢?这种情况下,员工多半不会非常努力,业绩自然不会好。

诊所复诊通知 篇3

为认真实施市综治办统一部署的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净化医院周边环境,巩固、深化医院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成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平安医院周边环境整治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盛市综治办创建活动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医院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医院及周边市容环境的整治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维护医院及周边秩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平安、整洁、优美、和谐的就医环境。

二、整治内容

本次整治以治理市区二级以上医院周边市容环境秩序为重点,按照“提前介入、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到组织严密,职责明确,突出重点,坚决取缔医院周边各类无证摊点,依法查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违法行为,拆除医院附近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和规划的违章建筑,驱赶医院门前小广告散发者,处理一批散发、张贴虚假医药印刷品广告,严重影响医院周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医院周边环境安静、整洁,道路畅通。

三、职责分工

市局成立创建平安医院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建荣

副组长:李玉才

组员:王亚平、曹祥国、杨焕荣、沈家文、左平、康志新、高新良、耿成军及天宁街道、兰陵街道、南大街街道分管城管的负责同志。

各区大队分别组织开展所辖区域内(一院、二院、三院、四院、五院、六院、中医院)周边的无证摊贩、占道经营、违章搭建、张贴散发虚假广告等违章行为的整治工作,市支队直属大队、公安综合执法一、二大队,认真配合各区大队整治工作,并组织必要的整治活动,督察大队承担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和协调工作,局宣传法规处跟踪进行宣传报道。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动员,宣传教育阶段(6月25日—6月30日)

由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印发《常州创建平安医院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召开相关区大队、街道负责人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统一部署。各执法队伍要统一认识、全力投入。向医院周边的居民、商家、违法经营者深入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净化医院周边环境,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按照整治工作的重点方面,制定整治计划,将整治任务逐一分解,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各执法队伍根据调查摸底的实际情况,依据职能,想方设法加强管理,积极开展医院周边市容环境整治活动,做到组织严密,职责明确,突出重点,坚决取缔医院周边各类无证摊点,依法查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违法行为,拆除医院附近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和规划的违章建筑,处理一批散发、张贴虚假广告等严重影响医院周边市容环境和秩序的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落实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果阶段。(7月16日—7月25日)

医院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是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级执法队伍要按照“全覆盖、常态化、高水平”长效管理要求,强化各项措施,严格执法管理,全面提高医院周边的城市管理水平。对整治后的成果要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抓好巩固和提高。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7月26日—7月30日)。

在市综治办进行验收前,市局领导将对医院周边市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考核验收情况纳入长效管理考核内容。各区大队于7月18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支队办公室。

五、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区大队、街道要迅速拿出整治方案,要精心组织,快速启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领导要视为己责配合抓,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创建平安医院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任务、责任、人员、进度、时限“五落实”。

2.加强城管法规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宣传单等,向医院周边违法经营者、周边经营户、“五小行业”大力宣传《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医院周边商家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张贴整治通告,下发整改通知书,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3.加大执法管理力度。要通过不间断的集中整治、高频率的巡查执法、定人看守的驻点管理,强化早、中、晚高峰时段管理,使无证商贩无机可乘,使违法行为没有得手的空间。对不听劝阻、逾期不改的违法经营者、违法搭建者、散发广告者坚决予以取缔、拆除和处理;在整治活动中,要措施到位,对症下药,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整治一处,治好一处。

4.加强督察考核。市支队督察科、各区大队督察股

要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力量开展现场监督和效能督察,及时掌握整治进展情况和整治效果。

5.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报道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工作典型、大力弘扬以民为本的工作精神,坚持做到以人为本、全面发展。

通过全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高效、长久的清理整治,使医院道路通畅,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周边安全状况明显好转,让平安医院名至实归。

诊所复诊通知 篇4

为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举措

(一)按照市卫健委要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接到上级指示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迅速开展工作;

(二)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三)积极主动配合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维稳工作;

(四)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按时向市卫健委安管处报送维稳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市计生保障中心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口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认真排查,联防联控。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做实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坚决防输入、防扩散、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诊所复诊通知 篇5

1、科室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本科兼积监控医师、护士组成,并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2、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领导下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生率。

3、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积极协助调查。

4、定期检查本科室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做到合理使用抗感染药。

5、组织本科室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6、认真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和消毒隔离制度。

7、医务人员掌握自我防护知识,正确进行各项技术操作,预防锐器刺伤。

8、做好卫生员、陪人、探视者、配膳员的卫生管理。

诊所复诊通知 篇6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镇行政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一领导,联防联控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政府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风险评估,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加强宣传,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三、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有: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1.防控指挥办公室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都标本的采集,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实验室检测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

负责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卫健局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

3.疫情处置组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检查及培训各村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我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4.维稳宣传组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协助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镇卫生院开展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及宣教工作,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5.后勤保障组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根据各工作组提出的资金需求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防联控,做好相关舆情引导,提高公众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疫情防控,细分任务、排好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将防控工作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严格值班值守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全面做实做细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出现疫情及时响应处置。

(三)狠抓业务培训。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医护人员对病例的识别能力和救治水平,并加强有关物资储备,严格做好医院院感以及个人防护,保障医疗安全。

(四)加强舆论引导。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对造谣传谣、引发社会恐慌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五、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诊所复诊通知 篇7

一、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科主任负责全科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工作。

二、认真实施三级查房制度,主任每周查房1—2次,主治医师每天查房一次,住院医师每天查房2—3次,并带领实习医师查视病人。

三、各级医师积极参加急、重病人的.抢救,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认真及时作出诊断及治疗。

四、作好疑难病例的讨论及抢救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认真对待院内外会诊,院内会诊派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的人轮流担任。

六、定期召开科务会,研究全科各项工作。

七、各病区人员包括学科带头人(副高职以上),负责医师(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护士长、护士等负责病区病员的医疗护理工作。

八、护士在护士长领导下认真执行各班职责,并搞好基础训练,提高护理质量。

九、病区要严格实行隔离消毒制度,定期做大扫除并进行紫外线消毒。

十、住院医师必须对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在24小时内完成病历及手术记录,急诊病人应立即完成,上级医师应及时修改并冠签。

十一、严防差错,杜绝事故,凡发生不正常医疗事件应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报告,并进行讨论。

十二、积极钻研业务,开展科研工作。

诊所复诊通知 篇8

1、对就诊病人全部实行存档管理,每位病人一个就诊号,认真记录病史,按顺序就诊。

2、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

3、对所有用于口腔内或接触患部的器械(包括牙钻、机头、托盘等)均严格消毒。

4、进行各项口腔治疗手术前,应用肥皂、流水洗手或用0、1%过氧乙酸等消毒液浸泡1-2分钟,必要时加戴无菌手套或指套。手术时必须戴无菌手套。

5、进行各项治疗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6、治疗室内的.各项物品,均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专人保管,逐日检查,随时补充,及时更换。

7、门诊所有设备、器械,须经常检查、加油、保养,并定期清点,防止损坏或遗失。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每日治疗室通风30分钟以上,紫外线空气消毒。

9、整洁应在治疗前、后进行,治疗中不得进行,清洁地面时应先拖后扫。

10、注射麻醉剂前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并按常规要求做过敏试验。

11、治疗室内应备有常规急救药品,并专人负责,每日检查。

12、下班前应检查各诊室及技术室,并切断水、电总开关,防止发生意外。

诊所复诊通知 篇9

一、总则

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进一步指导医院相关科室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降低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的风险,规范医务人员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xx年版)》,结合北京市xx区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区医院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疫情防治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下设医疗救治、专家会诊、消毒隔离及防护、后勤保障、信息、宣传教育、纪检督察及安全保卫9个工作组,负责全院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处置工作。

(二)具体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1、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应急处置的总体管理,协助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全院各相关科室及部门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2、医疗救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院前及院内具体医疗救护任务及医学观察病例的筛查与报告,负责病人的诊断、转运、隔离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

3、专家会诊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疑似患者的医疗救护工作,提供咨询、建议、疑难重症病例的会诊等,并负责医疗救治的技术指导。

4、消毒隔离及防护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传染性疾病的感染控制、消毒隔离及患者和医务人员的防护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应急医疗及后勤物资、器械、药品、食品等供应和储备工作。

6、信息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核实及上报工作,保证院前及院内信息的有效衔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信息畅通、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7、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应急医疗及后勤物资、器械、药品、食品等供应和储备工作。

8、宣传教育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相关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相关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9、纪检督察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10、安全保卫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秩序维护及现场保卫等工作。

三、人感染H7N9禽流感感染预防与控制

(一)发热门诊。

1.建立疑似、确诊患者隔离、转出和救治的工作流程,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备有手消毒剂等,确保手卫生符合防控要求。

2.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遵循标准预防原则,接触所有患者时均戴外科口罩,严格执行手卫生等措施。接触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时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

3.医务人员必须掌握人感染H7N9禽流感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4.医务人员进入或离开发热门诊时,要按照有关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陪伴者及病情允许的患者应当戴外科口罩。

6、按要求设置留观病房,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同类型感染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7.根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传播途径,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对疑似或确诊患者采取飞沫隔离和接触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医务人员进入或离开隔离病房时,必须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并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2)原则上患者的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外科口罩,防止造成交叉感染。

(3)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应专人专用。非专人专用的医疗器具使用后,应当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

(4)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

(二)急诊。

1.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设置一定的隔离区域以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进行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

4.诊疗区域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三)普通病区(房)。

1.备有应急隔离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对患者实施及时有效隔离和救治。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不探视;必要时要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专科医院。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四)医务人员的防护。

1.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其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和接触隔离的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每次接触患者前后应当严格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及时正确进行手卫生。

4.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导致感染的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应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时,应戴外科口罩或者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隔离衣。

(3)对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气管插管操作时,应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隔离衣。

(4)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5)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6)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防止被刺伤。

(7)每个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五)加强对患者的管理。

1.应当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病区。

2.病情允许时,患者应当戴外科口罩;指导患者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卫生纸遮掩口鼻,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清洁剂洗手或者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3.患者出院、转院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消毒。

4.患者死亡后,应当及时对尸体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因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能进行火化的,应当经上述处理后,按照规定深埋。

四、病例的发现、报告

(一)病例定义。

1.监测病例。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的病例:

(1)发热(腋下体温≥38℃);

(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4)不能从临床或实验室角度诊断为常见病原所致肺炎。

2.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与确诊病例定义参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xx年第1版)》(卫发明电〔20xx〕5号)。

(二)发现与报告。临床医生发现符合监测定义的病例后,须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他传染病”,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人感染H7N9禽流感监测病例”。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后,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他传染病”,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者确诊病例”。

五、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与检测

(一)流行病学调查。

具体由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进行调查,医院相关科室医务人员予以密切配合,重点了解病例的基本情况、临床表现、发病前7天内可疑动物(如禽类、猪等)和农贸市场的接触和暴露情况,以及发病后至隔离治疗期间接触人员情况等,必要时根据个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组织开展病例主动搜索。

(二)标本采集、保存、运送与实验室检测。

临床医生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监测病例、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应当及时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样本。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上呼吸道标本(包括咽拭子、鼻拭子、鼻咽抽取物、咽漱液和鼻洗液)、下呼吸道标本(如气管吸取物、肺洗液、肺组织标本)和血清标本等。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间隔2-4周的恢复期血清。如病人死亡,应当尽可能说服家属同意尸检,及时进行尸体解剖,采集组织(如肺组织、气管、支气管组织)标本。

标本采集、保存、运送与实验室检测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策略》(附件2)进行。

六、加强医务人员培训

1、密切关注国内外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

2、加强对医务人员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知识的培训,要求每一位接诊医务人员都要掌握相关疾病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控制处理要点等的相关知识,提高医务人员的'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预防、诊断、鉴别诊断、诊疗水平和病例报告、医院感染控制及个人防护能力。

七、医院要认真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

特别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导和检查,督查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疾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诊所复诊通知 篇10

根据xxx办公厅春节放假通知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我院x年春节放假安排如下:

x月18日(除夕)至x月22日(初四)放假五天,x月23日(初五)开始正常上班。

为方便节日期间患者就诊,门诊安排如下:

x月18日(周三,除夕)门诊停诊;

x月19日(周四,初一)安排上午半天门诊,由周四上午出诊医师应诊;

x月20日(周五,初二)门诊停诊;

x月21日(周六,初三)安排上午半天门诊,由周六上午出诊医师应诊;

x月22日(周日,初四)门诊停诊;

x月23日(周一,初五)开始正常上班,全天门诊。

春节期间特需专家门诊停诊,具体出诊医师以当日实际应诊为准。

诊所复诊通知 篇11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医务人员在诊疗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或者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时,应遵循<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2、传染病报告病种(37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5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0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3、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2小时;乙、丙类传染病24小时。

4、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及医教部,医教部应于2小时内向医院领导及上级卫生部门报告,首诊医生于2小时内上报<传染病报告卡>。

5、出现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时,应按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和方式报告疫情。

6、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7、地方传染病病员向灞桥区疾病控制中心网络直报,部队传染病病员应向本院预防保健科报告,由预防保健科向学校卫生处报告。

8、发生食物中毒、大批不明原因病员、当地未有过或者国家已宣布消灭的传染病时,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医教部,同时向院首长报告,医院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9、严格登记制度。门诊、急诊各接诊医师、放射科、检验科必须建立疫情登记本,做好接诊病例登记,对接诊及检出的传染病病员必须详细登记,及时报告。

10、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11、未经批准,不得对外通报、公布和引用发表未经公布的传染病疫情。

医院感染消毒、灭菌、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遵循医院感染标准预防原则,认真执行隔离防护措施,注意医务人员和病员的双向保护。

2、医务人员上班时必须按要求着工作服,接触病员前后要洗手,操作中接触血液或体液,必须戴手套,并根据情况穿隔离衣、戴护目镜。

3、医务人员应按要求使用流动水洗手,保持手部皮肤清洁,必要时使用消毒剂或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4、医务人员在接触病员前后,特别是在接触有破损的皮肤、粘膜及侵入性操作前后,进行无菌操作前,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传染病房等重点病房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脱去手套后等情况下必须洗手。

5、住院病员的安置应感染病员与非感染病员分开,同类感染病员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员单独安置。

6、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

7、病床应一床一巾湿式清扫,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清洗晾干。

8、地面湿式清扫,当有污染时先用消毒剂处理后再清洁。拖把应分区设置,标记明确,悬挂晾干备用。

9、病房应严格执行消毒常规,病员出院、转科或死亡后,所有物品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10、治疗室、换药室、监护室、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急救室等重点诊疗场所,必须有严格的人员进出规定,定期消毒。

11、进行无菌操作前必须洗手、戴口罩、戴帽子,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12、进入人体组织和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13、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消毒或灭菌方法。凡耐热、耐湿的物品如手术器械、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法。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法。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其他低温方式灭菌。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时选择化学消毒方法。

14、医务人员要了解化学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以及使用方法,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及灭菌剂。

15、配制化学消毒剂时必须检测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

16、更换消毒、灭菌剂时,用于浸泡消毒、灭菌物品的容器必须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17、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传染病病员和特殊细菌感染病员用过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处理。

18、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消毒或灭菌处理。

19、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棉签、针头、刀片等医疗废物在科室按规定使用专用收集袋或利器盒分类放置,对医疗废物种类、数量等详细登记,由护保中心统一收集、运输、暂存,转交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厂家,交接登记项目齐全。

艾滋病消毒隔离防护制度

1、对可疑或确诊的艾滋病病员采取“血液/体液隔离”措施,单人隔离,同种病原感染者可同室隔离。

2、接触病员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戴手套,脸部可能被血液或体液溢出及溅落污染时应戴眼罩,脱手套后洗手。

3、在血液、体液可能污染工作服时应穿隔离衣。

4、接触病员及污染性物品后立即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洗手。

5、处理所有尖锐利器物品时,小心操作,防止锐器损伤。

6、被病员血液及体液污染的器械、用品、被服,应按“消-洗-消”的原则进行处理。

7、医疗废物分类放置,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收集袋或利器盒,采用双袋包装处理,标识明显。

8、病人出院后病房、床单位、所有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用含氯1000mg/l消毒液擦洗、浸泡消毒。

9、建立医务人员锐器损伤报告和登记制度。发生针刺后应立即用除菌皂及清水冲洗皮肤伤口,粘膜则以清水冲洗。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进行相应的处理及追踪观察。

诊所复诊通知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调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员与培训

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掌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调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进货与验收

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购进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一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购进使用。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配备与经批准的诊疗、服务范围相一致的药品,制订基本用药目录。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范围和品种按照省卫生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常用及急救药品目录》执行。

第十三条个体诊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制剂。

第十四条对特殊管理药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储存与保管

第十五条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应与诊疗活动相适应。储存场所四周应平整光洁,屋顶、墙壁应无脱落物,不渗漏。并采取防潮、防冻、防虫、防鼠及通风、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条个体诊所必须配备与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药柜、药架、底垫、冷藏柜、温湿度计等设施。药品按不同储存要求分别在常温、阴凉及冷藏条件下储存,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并每日做好温湿度记录。

第十七条个体诊所储存药品的药柜、冷藏柜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药品储存放置必须分类定位,做到药品和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第十九条个体诊所应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予以记录。对近效期药品、医疗器械(指有效期6个月内)应加强管理,防止药品、医疗器械过期失效。

第二十条个体诊所的药品储存场所应与生活、办公、诊疗场所明确分隔,不得临街设置药柜。

第五章药品使用与调配

第二十一条个体诊所应当凭本诊所医师处方使用药品,不得无处方调配药品。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的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改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处方调剂和药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发药时应在药袋、投药瓶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个体诊所必须经常观察本单位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制度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个体诊所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做好相关记录。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

(一)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和养护管理制度;

(三)处方调配和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四)不合格药品管理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五)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六)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七)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八)从药人员业务学习制度;

(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销毁处理制度;

相关记录应包括:

(一)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二)药品养护记录;

(三)药品存放场所的温湿度记录;

(四)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

(五)废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毁记录;

(六)从药人员业务学习记录。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个体诊所必须按本规范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如违反本规定,予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如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中个体诊所是指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

第二十七条本规范所指的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诊所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药品批发企业。

第二十八条本规范自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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