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口腔诊所规章制度(精品十四篇)#】现如今,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口腔门诊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口腔诊所规章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治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员与培训
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认识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把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分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承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进货与验收
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测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购进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一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购进使用。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配备与经批准的诊疗、服务范围相一致的药品,制订基本用药目录。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范围和品种按照xx省卫生厅和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xx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常用及急救药品目录》执行。
第十三条个体诊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制剂。
第十四条对特别管理药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储存与保管
第十五条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应与诊疗活动相适应。储存场所四周应平整光洁,屋顶、墙壁应无脱落物,不渗漏。并采取防潮、防冻、防虫、防鼠及通风、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条个体诊所必须配备与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药柜、药架、底垫、冷藏柜、温湿度计等设施。药品按不同储存要求分别在常温、阴凉及冷藏条件下储存,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并每日做好温湿度记录。
第十七条个体诊所储存药品的药柜、冷藏柜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药品储存放置必须分类定位,做到药品和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第十九条个体诊所应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予以记录。对近效期药品、医疗器械(指有效期6个月内)应加强管理,防止药品、医疗器械过期失效。
第二十条个体诊所的药品储存场所应与生活、办公、诊疗场所明确分隔,不得临街设置药柜。
第五章药品使用与分配
第二十一条个体诊所应当凭本诊所医师处方使用药品,不得无处方分配药品。分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的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分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改或者重新签字,方可分配。
处方调剂和药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发药时应在药袋、投药瓶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个体诊所必须常常观察本单位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制度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个体诊所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做好相关记录。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
(一)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和养护管理制度;
(三)处方分配和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四)不合格药品管理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五)特别药品管理制度
(六)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七)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八)从药人员业务学习制度;
(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销毁处理制度;
相关记录应包括:
(一)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二)药品养护记录;
(三)药品存放场所的温湿度记录;
(四)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
(五)废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毁记录;
(六)从药人员业务学习记录。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个体诊所必须按本规范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如违背本规定,予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如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中个体诊所是指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
第二十七条本规范所指的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诊所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药品批发企业。
口腔诊所规章制度 篇2
职责
1.负责为患者提供耐心细致的咨询服务并进行全面的`医疗检查;
2.根据临床检查的结果,为患者做出初步诊断并负责制定相关治疗方案;
3.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差错事故;
4.负责指导助手(包括护士)进行各种相关的检查及治疗;
5.主动学习国内外的先进医疗科学技术,并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
6.负责搜集整理临床资料并及时总结临床经验;
7.负责完成个人当月的绩效指标;
8.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医生转出患者时负有相关事宜的首要责任。将疑难情况等无法自行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门诊主任或经理;
9.诊疗中,了解患者的思想动向,及时交流沟通,避免发生医疗纠纷;
10.按照公司病例和处方书写要求,规范书写病例及处方;
11.根据器械设备使用要求,规范使用相关器械设备并进行维护;
12.配合科室其他医生完成诊疗工作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口腔执业医师证书
2.医德良好,有“白求恩”式的职业理念和素养
3.善于与人沟通,自信,亲和力强
4.学习能力强,勇于进取,积极迎接挑战
5.英语口语较好,且通过国家四、六级考试
口腔诊所规章制度 篇3
1、布局合理,口腔诊疗区和器械清洗、消毒区域分开,单独设置器械清洗室、消毒室。
2、保持室内环境整洁,每天操作结束后进行清洁、消毒,每日定时通风,对可能造成污染的诊疗环境表面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3、对每一位病人操作前后必须洗手;操作时必须戴口罩、帽子、手套,手套一人一换,必要时配戴防护镜。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器械(如手机、车针、扩大针、拔牙钳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病人完整黏膜、皮肤的.常用的口腔科检查器、充填器、托盘等必须达到消毒。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操作前必须消毒。进入病人口腔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的要求。
5、严格执行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程序。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必须先清洗、加酶浸泡、注油、干燥,然后再灭菌。特殊污染器械应单独处置,先高水平消毒后再清洗、灭菌。
6、严格执行监测制度,定时进行工艺、化学和生物监测。
7、麻药应注明启用日期与时间,启封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现用现抽,尽量使用小包装。
8、X线照相室应严格控制拍片中的交叉感染,夹片器应一用一消毒,干燥保存或使用避污纸一次性使用。
9、配备器械清洗消毒设备,包括专用的器械清洗池、超声清洗机、压力蒸汽灭菌器或干热灭菌器。有条件的可配备全自动器械清洗消毒机、官腔防回吸装置或使用防回吸牙科手机。
10、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口腔诊所规章制度 篇4
1、科室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本科兼积监控医师、护士组成,并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2、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领导下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生率。
3、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积极协助调查。
4、定期检查本科室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做到合理使用抗感染药。
5、组织本科室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6、认真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和消毒隔离制度。
7、医务人员掌握自我防护知识,正确进行各项技术操作,预防锐器刺伤。
8、做好卫生员、陪人、探视者、配膳员的卫生管理。
口腔诊所规章制度 篇5
1、病案室、统计室工作制度
(l)做好病历保存工作,不得丢失。
(2)负责给每位就诊的医疗保险者建立病历,并在病历首页上加盖“医疗保险”专用章,而与普通病人加以区分,便于管理。
(3)对检查医疗保险病历提供借阅支持。
(4)提供相应统计数据。
2、门诊部工作制度
(l)负责登记好每位医疗保险的门诊、住院患者就医信息。
(2)出诊医师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进行诊疗,在门诊病历上如实记录医疗保险、患者每次就诊的诊疗项目,要求门诊病历与处方相符合。
(3)门诊医师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出现作假情况。
(4)做好医疗保险的宣传及解释工作。
3、结算人员工作制度
(1)临床各个科室结算人员必须对患者的住院费用与医嘱进行认真核对,在患者出院当日进行准确结算。
(2)医保办及住院处相关结算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与患者结算住院费用。 (3)住院处指定相关结算人员定期向上级医保部门报送结算信息及纸介,并负责查找未结算人员名单,使上级医保中心及时划拨已发生的`住院费用。
4、药械科工作制度
(l)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认真核对医疗保险处方,分别保存。
(3)药品单价费用超百元或每张处方超 500 元需到医保办审核,盖章批准方可领药。此处方要单独存放以备检查用。
(4)为检查提供相应处方。
5、医务科工作制度
(l)负责医疗保险患者的医疗质量。
(2)定期组织对门诊及住院病历进行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的检查工作。
(3)配合医疗保险政策,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4)负责医疗保险的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
(5)做好单病种诊断治疗、病历书写、费用限制等管理工作与检查工作。
6、计算机室工作制度
(l)负责医疗保险网络的维护工作。
(2)负责医疗保险软件的建设,包括预算、联系、软件的开发。
(3)负责全院网络的建设工作。
(4)负责计算机的培训、维修工作,保证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
口腔诊所规章制度 篇6
各类口腔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的消毒制度
1、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2、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洁牙机、各类车针、根管治疗器械(牙锉、侧牙针、拨髓针、光滑髓针、测量尺等)、手术器械(组织剪、组织镊、持针器、血管钳、刀柄等)、拨牙器械(牙钳、牙铤、骨凿、骨膜分离器等)、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有效的压力蒸汽灭菌。
3、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或者使用一次性口腔检查器械者,必须标识齐全,无过期、无漏气、无破损,并禁止重复使用。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热牙胶充填仪、牙胶棒、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4、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置紫外线、臭氧机灯下一米距离内照射30分钟备用。
5、光固化机头使用时必须用一次性薄膜套住,并一人一用一丢弃,纸尖、牙胶尖采用一次性用品,并使用后做无害化处理。
口腔科诊疗环境、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的消毒制度
1、诊室开诊前半小时开窗、开门,保持空气自然流通,开诊后严格控制人员流动,诊室结诊后中午、晚上定时用紫外线动态灭菌机进行空气消毒一小时。
2、治疗工作结束后,用含氯的'消毒剂擦抹工作台和地面,每周对诊室内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处理,用含氯消毒剂擦拭门窗、墙面、桌椅等。
3、牙科综合治疗台及附属设施(包括头托、扶手、各种开关、医师座椅等)用一次性垫巾覆盖并及时更换,不能覆盖者用含氯消毒液每天擦拭消毒,有污染时及时擦拭消毒。吐盆应在治疗每一病人后及时冲洗,每日下班前用含氯消毒剂清洗消毒。
4、每名病人治疗后均应采用合适的方式彻底清洗负压吸唾装置,必要时采用含氯消毒剂清洗。
各类口腔诊疗器械、敷料的消毒与灭菌效果的监测制度
1、医院感染质控科定期对我科诊疗器械敷料的消毒与灭菌效果进行采样监测,我科工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送回的监测报告护士长、科主任要过目知晓,有异常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与医院感染质控科沟通达成共识。
2、我科压力蒸汽灭菌锅每周进行生物监测,并留存记录以备用,新的压力蒸汽灭菌锅及维修后的压力蒸汽灭菌锅应进行B-D实验后才能使用。
口腔诊所规章制度 篇7
(一)本口腔诊所实行主任负责制,诊所所有工作人员接受主任的管理,诊所人员的工作分配方案等诊所主任决定。
(二)诊所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法纪、法规、院纪、院规及诊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三)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必须服从诊所主任的安排。
(四)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须事先请假。
(五)工作人员必须维护诊所的形象和利益,不得有任何有损于诊所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六)医生、护士的班前准备及班后检查工作要细致、及时。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及各项操作规程,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七)对待病员及家属要和蔼、耐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决不与病人发生争吵,对待特殊病人应适当予以照顾。
(八)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向其它单位介绍和转诊病人,违者将严肃处理。
(九)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诊所人员不得以医谋私,坚决杜绝任何自行向患者或家属收受或索取钱物的行为。
(十)工作时间不得到其它人的'工作间聊天,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十一)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持诊所的清洁卫生及安静的工作环境,做到三轻(即说话轻、走路轻、动作轻),不得大声喧哗。
(十二)爱护诊所设备和设施,定期保养,遵守操作规程,如违反规程或人为造成设备和设施损坏者,依损失情况酌情赔偿。
(十三)厉行节约,避免浪费各种材料,减少支出,提高经济效益。
口腔诊所规章制度 篇8
一、诊所开业应在所地、乡、镇卫生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授权单位的监督管理。
二、承担本(地段)的医疗、传染病报告等工作。
三、关心、体贴病人,诊疗认真负责,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必要时亲自护送到上级医院。
四、处方用药必须安全有效,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和伪劣药品,科学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尽可能地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五、发生医疗事故要在1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防保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并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
六、做好门诊工作日记、处方、传染病报告的登记、统计工作。
七、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要戴口罩、帽子、着工作衣,器械要定期消毒,消毒液要定期更换,保证有效浓度,注射要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八、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1.诊所由所长负责领导各项工作。各医护人员应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医疗操作规范,做好本职工作。
2.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值班医师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或请假时必须经所长批准。
3.开展诊疗工作必须做到:看病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票据,出具疾病诊断证明有存根。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2.预检分诊制度
1、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6、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3.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4.处方制度
1.医师、医士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药品的规定办理。
4.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七日用量,急诊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西药和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7.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n)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二年,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到期登记后,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备案后方可销毁。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1.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5.传染病报告制度
1、每个医务工作者是传染病法定报告人。
2、医务工作者在诊治医疗过程中如发现甲类、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非典型肺炎,应在2小时内,或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正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医务工作者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在6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4、医务工作者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丙类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5、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6、填写专卡和传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行政自然村。
7、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口腔诊所规章制度 篇9
职责:
1、负责门诊口腔相关专业诊断治疗工作;
2、根据每位患者的不同情况,制定合理有效的诊疗方案;
3、解答客户体检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2、介绍疾病的常识和口腔保健宣教。
3、填写病历记录,为患者就诊。
4、合理安排就诊时间。
任职资格:
1、必须要有执业医师证
2、熟练掌握体检仪器设备的操作及检查意义;
3、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
4、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
5、有耐心,态度和蔼,服务意识强。
口腔诊所规章制度 篇10
1、诊室开诊前半小时开窗、开门,保持空气自然流通,开诊后严格控制人员流动,诊室结诊后中午、晚上定时用紫外线动态灭菌机进行空气消毒一小时。
2、治疗工作结束后,用含氯的消毒剂擦抹工作台和地面,每周对诊室内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处理,用含氯消毒剂擦拭门窗、墙面、桌椅等。
3、牙科综合治疗台及附属设施(包括头托、扶手、各种开关、医师座椅等)用一次性垫巾覆盖并及时更换,不能覆盖者用含氯消毒液每天擦拭消毒,有污染时及时擦拭消毒。吐盆应在治疗每一病人后及时冲洗,每日下班前用含氯消毒剂清洗消毒。
4、每名病人治疗后均应采用合适的方式彻底清洗负压吸唾装置,必要时采用含氯消毒剂清洗。
口腔诊所规章制度 篇11
1、在院领导及院内感染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开展医院感染监测、消毒隔离等工作,定期分析与考评,层层负责,及时寻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控制。
2、无菌操作时,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则。
3、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的要求。
4、在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口罩、帽子、手套,必要时戴防目镜,每处理完一个病人更换一付手套并洗手或者手消毒。
5、传染病患预诊离开后,一切用物立即更换并严格进行终末消毒。
6、各诊室内应有流动水洗手及消毒液泡手设备,开诊前后用消毒液擦拭诊室内物品表面及拖洗地面。
7、诊室、治疗室、消毒室每日照射消毒二次,“84”消毒液按规定更换,监测并登记。
8、口腔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及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口腔诊所规章制度 篇12
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关心体贴病人,耐心解答问题,做到礼貌待患、文明行医。
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规范准确地记载病历。
3、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及门诊日志的记载工作。
4、门诊医务人员要做到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急、危、重病人给与优先接诊并积极进行抢救治疗,必要时可就近转诊。
6、医师应掌握医疗原则,认真检查病员,做到因病施治,用疗效确切且经济的治疗方法科学、合理用药。不增加患者不合理的经济负担。尊重病员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7、诊室应保持清洁整齐,所有物品放置规范整齐,确保良好的候诊环境。
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衣帽整齐,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6、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且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7、做好社区居民的健康咨询和卫生宣传工作。
8、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护士岗位职责
1、上班时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2、做好门诊卫生,经常保持病室内整齐、清洁通风、每日紫外线消毒1-2次。
3、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热情、说话和气、遵医嘱按顺序进行处置与治疗,急病人优先处置治疗。
4、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认真执行医嘱,保证治疗效果达到及时、有效、安全。
5、护士必须密切观察患者输液后的反应及患者的精神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医生,并配合医生进行妥善处理。
6、凡应做过敏试验的药物一律做过敏试验,并询问过敏史,准备好急救药品,并密且观察患者。
7、各种药材药品放在固定位置,定期检查、消毒,及时补充药品需要。
8、做好处方的.核价、收费等工作。
9、努力学习医学护理知识、熟练掌握护理技术、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医学文书书写保管制度
1、医师诊疗患者时要认真进行门诊登记,简明扼要地书写门诊病历,并仔细开具门诊处方。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主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年龄要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儿要注明体重。
3、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上用红色笔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无药物过敏者,应在栏内写“未发现”。
4、医师开具处方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5、为便于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6、处方一律用中文书写药品通用名,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7、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西药、中成药处方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8、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9、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书写完毕医师应签全名。
10、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本机构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消毒管理制度
1、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2、门诊建立并执行医用一次性器具及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进时索证索票、逐项核实、仔细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3、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凡接触皮肤、粘膜、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
4、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用后针头与针管即刻毁行,并将针头浸泡在1%含氯消毒液(84消毒液)中。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5、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6、各种消毒物品一般每两周消毒灭菌一次,注明消毒日期与有效期,超过效期应重新高压灭菌,并做好消毒灭菌记录。
7、各种消毒液要定期更换,不得超期使用。碘伏与过氧乙酸有效期为1天,含氯消毒剂为3天,中性戊二醛为3-4周。每次注明消毒浓度和更换日期,同时做好消毒液浓度与配制记录。
8、门诊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输液室每天开窗通风1-2次,并且紫外线消毒灯消毒30分钟以上。
9、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消毒隔离措施。
注射室工作制度
1、凡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对患者热情体贴,做到注射认真细致,严格执行处方查对制度。
3、密切观察患者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不良反应或意外应及时处置,必要时报告医师,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器械应定期消毒、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时应做到一人一管制。
5、急救药品及器械应放置在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并及时补充更换。
6、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7、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二注意;三查:查药品剂量、标签、有效期;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二注意:用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用药后注意观察反应。
8、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及消毒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订传染病管理制度。
1、执行职务的医疗保障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2、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详细、完整、字体清楚。
3、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及疑似病例时要按规定时限向区疾控中心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4、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并积极配合检诊。
5、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要按规定做好相应的消毒与隔离措施,严防传染病的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
6、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7、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及门诊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疗废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区管理。医疗垃圾用黄色袋装运,生活垃圾用黑色袋装运。
3、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4、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进行集中处理。
5、包装物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后封口送指定地点。
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处理,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7、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放入专用收集袋进行集中处置,严禁出售给其他非指定单位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
8、建立相应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其设施设备要定期消毒和清洁。
9、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办法、最终方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方可销毁。
口腔诊所规章制度 篇13
科室医院感染规章制度
1、在院领导及院内感染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开展医院感染监测、消毒隔离等工作,定期分析与考评,层层负责,及时寻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控制。
2、无菌操作时,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则。
3、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的要求。
4、在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口罩、帽子、手套,必要时戴防目镜,每处理完一个病人更换一付手套并洗手或者手消毒。
5、传染病患预诊离开后,一切用物立即更换并严格进行终末消毒。
6、各诊室内应有流动水洗手及消毒液泡手设备,开诊前后用消毒液擦拭诊室内物品表面及拖洗地面。
7、诊室、治疗室、消毒室每日照射消毒二次,“84”消毒液按规定更换,监测并登记。
8、口腔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及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口腔诊所规章制度 篇14
一、医务人员诊疗操作时,必须戴帽子、口罩。进行各种治疗、操作前后要洗手,必要时戴一次性手套。
二、诊疗及手术器械、注射器、针头、漱口杯及镶复膜具一人一份,一用一消毒或免菌。
三、一次性口腔诊疗器械用后须毁型,消毒液浸泡后集中处理。诊疗用的棉球、敷料等医用垃圾用后必须集中处理。
四、牙钻应采用有效的消毒措施,如2%戊二醛溶液浸泡消毒。
五、诊疗室必须每天用紫外线进行消毒,并登记。
六、各种消毒过的治疗盘,包括口镜、镊子、探针等,均只能使用一次,再次使用时,须重新清洗消毒。
七、污染物品和消毒物品应分开放置。可疑污染物品应停止使用,重新消毒。
八、可疑有传染病的`患者,应立即隔离或转科治疗。
九、每年对口腔科医师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在口腔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