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法律顾问室工作总结系列10篇#】您是否正在筹备写范文呢?在这个迅猛发展的时代,处理文件是家常便饭,参考范文就像在黑暗中提供前行方向的明灯一样。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关于“法律顾问室工作总结”的必备知识,请务必阅读。
法律顾问室工作总结(篇1)
1、工作积极性仍需加强,贵公司与我所建立常年法律关系后,我所由陶应强律师负责。在服务过程中我所律师有时是被动服务,贵公司所提出的要求和问题是贵公司领导在工作中发现的,然而贵公司领导不一定熟知整个公司的法律制度,其中许多隐性的问题未能发现,可能就是潜在的风险,这点律师服务不到位,不深入。顾问的目的就在于发现潜在、隐性的问题,进而通过律师专业的知识预以防范,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2、顾问工作内容和范围不够深入。顾问律师虽然起草了《沥青搅拌料加工合同》、《沥青拌合料供料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路面沥青铺筑工程承包合同》、《土地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合伙协议》《融资租赁合同》……但由于律师未跟进合同的履行、实施,就算是一份好的合同但如果细节注意不够,仍然会产生纠争。贵公司的相关合同签订后由于都是非专业人员监督执行情况,应注意的事项和收集的信息可能不到位,可能达不到法律上的证据形式和效力的结果,这可能产生隐性的纠纷,以后律师应加强监督的力度。
法律顾问室工作总结(篇2)
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防范虚假赔案,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去年余杭支公司有位离职员工方忠良,利用职务之便,与修理厂勾结,采用汽车套牌、虚假发票、制造假事故等非法手段,而且通过诉讼来达到其赚取或骗取保险金的目的。在我们与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和杭州营业部的配合下,不仅粉碎了其企图,而且争取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其中两起典型案例,涉案金额就达到14万余元。通过我们的努力,防止了公司损失的发生。这两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一起是用他人名义买得二手车然后套用河南电力公司的号牌,制造单方保险事故,谎称车辆是方忠良母亲顾美珍所有,以原告顾美珍的名义,由方忠良作为代理人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诉讼标的8万余元。案件发生后,通过永安河南公司协查得知,河南省电力局的车辆不曾到过浙江,而且事故发生时,该车辆停在电力局大院没有使用。挂真实车牌的车主河南电力局出具了所有权证明,这直接否定了方忠良向法院提交的其母亲是车辆所有权人的事实。我们去过公安、法院,还多次向保监局反应情况,经过努力,方忠良向法院撤回了诉讼,放弃了车辆的理赔。
几个月后,方忠良又以他母亲的名义就另一辆宝来汽车向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车辆也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发生的单方事故,交警事故认定书是在事故发生10来天之后补开的。方忠良用一张假的汽车修理发票向法院主张保险赔偿近6万元。该案我公司定损员定损3万余元,一审由杭州营业部法务人员参与了诉讼。一审法院按全部支持了顾美珍的诉讼请求。
本案二审由本法律顾问担任诉讼代理人。起先中院法官认为,既然事故是真实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是没有道理的。在与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多次沟通后,我提出了有力伪造假发票证据,并且把河南电力局的案件作了书面报告,要求中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经过两次庭审,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顾美珍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按照本代理人的请求,将案件进行了移送。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中。
仅上述两起事故,经过我们法律顾问的努力,就为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14万余元。
二、积极参与理赔案件处理,尽力使公司在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
由于分公司很多机构都由法务岗参与诉讼工作,因此真正委托法律顾问应诉的案件不是很多。一年来共委托案件十余起。但是这些案件,基本上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下是一些案例说明。
杭州滨江区的章毛案,章毛开车撞死了人,理赔案件在交强险结案后,受害人亲属反悔,以城镇标准为诉讼请求,把侵害人和我公司一起告上了滨江区人民法院。起先主审法官认为这个案子中,保险公司应该按照城镇标准理赔,在三次庭审后,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终于判决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法律顾问室工作总结(篇3)
成都XXXX新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我所有幸成为贵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与贵公司精诚合作。为了便于双方有效沟通和交流,增进合作,现将20xx年度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向贵公司做出如下报告。同时为了20xx年合作的顺利开展,在此也将在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发现的一些问题及建议、要求向贵公司一并做出说明。
一、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情况
1、20xx年3月7日
宋总与张律师、律师助理小郭前往贵公司,商谈法律顾问合作事宜,并商谈贵公司与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2、20xx年3月12日下午
律师助理郭开友陪同宋总、师总与四川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朝斌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计算机学院三楼会议室洽谈该公司违约,贵公司要求退还15万的相关事宜。因双方意见不一致,协商无果。
3、20xx年3月13日下午
张律师、朱律师、郭开友应邀到贵公司进一步沟通本案案情,宋总与张律师、朱律师充分交流、沟通后,达成一致意见: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4、20xx年3月14日
张律师、朱律师、郭开友研究、探讨具体案情后,张律师提出本案代理方略,交代具体办案细节应当注意的问题。
5、20xx年3月19日上午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开友到XXXX公司与宋总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调取XXX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立案材料。 6、20xx年3月20日
朱律师去工商局查询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用于立案。 7、20xx年3月21日
审查修改《融资服务合同》。
8、20xx年3月27日
审查、修改《债权融资服务合同》。
9、20xx年3月28日下午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开友去XXXXX公司送案件代理费用发票,交换起诉书意见,沟通起诉书内容,并盖章。然后到高新区法院立案,高新法院以合同字迹模糊,疑似有所修改,要求提供合同原件,因贵公司当时无法提供原件,立案没有成功。
10、20xx年3月30日
朱律师再次去高新区法院立案,法院开会,不接受立案。
11、20xx年3月31日
朱律师第三次去高新区法院立案,法院只收了材料,没有立案,告知耐心等通知。
12、20xx年4月6日下午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开友去高新法院催促立案事宜,法院以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在高新区,实际工作地址在武侯区,应去武侯区法院立案,强行退回相关立案材料,立案又没有成功。
13、20xx年4月9日
朱律师去武侯区法院立案,被告知只能在高新区法院立案;朱律师去高新区法院再次提交立案材料,并强烈要求应该由高新区法院受理,否则做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后法院接收了材料,要求等候立案审查。
14、20xx年4月16日
律师助理郭开友给高新区法院打电话了解立案情况,法院同意立案。
15、20xx年4月18日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郭开友去高新区法院领取XXXX公司诉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一案传票,书记员告知公司转账15天才能到账,7天内到不了帐就
按自动撤诉处理,要求交纳现金。后,小郭拿现金代贵公司缴费。
16、20xx年4月19日
律师助理郭开友把立案费发票送到贵公司,进一步沟通案件立案进展情况。 17、20xx年4月23日
朱律师到高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与承办法官初步沟通案情。
18、5月2日上午
张律师、郭开友梳理、整理该案证据材料、制作证据目录、再次研究代理方略并发送贵公司,便于准备证据原件。
19、5月3日上午
律师助理郭开友联系贵公司相关人员,了解证据原件准备情况。
20、5月10日
朱律师去高新区法院领取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反诉的传票,协商开庭时间。
21、5月11日
张律师、郭开友研究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反诉状,认为对方反诉理由牵强、证据不足,确定应对方案,律师助理郭开友再次与贵公司核对原诉需提交的证据原件情况。
22、5月14日上午
律师助理郭开友到贵公司确认已准备好的证据原件、送达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反诉状、传票、案件受理通知书等复印件,向宋总汇报案件的有关情况。
23、5月15日
联系贵公司,将与四川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反诉案件的代理方略整理,并提交贵公司。希望就有关问题向王总当面沟通,但王总不在,无法确定时间,后王总表示反诉的律师代理费按照3000元计算,待结案后支付。
24、5月24日
将与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本诉、反诉案件的代理工作情况向贵公司提出书面报告,并前往贵公司当面汇报。
25、6、7、8、9月基本上每月上门服务一次,无其他重要法律顾问服务。 26、10月30日
集中上门服务,审查、修改《技术服务合同》、《产品购销合同》、《弱电工程安装施工协议书》、《成都XXXXXX广场政府大楼部分安防系统供货及安装合同》、其他相关合同。
27、20xx年11月6日
审查修改《监控系统采购、安装协议书》。
28、20xx年11月13日
审查修改《预付款加油协议书》及其相关文件。
29、20xx年1月30日
对《二手车买卖合同》审查修改,提出存在的风险,并发挥贵公司。
二、关于法律顾问工作的总结
虽然,我所与贵公司合作时间不长,仅仅一年时间,但是在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中,我们感觉到贵公司部分员工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有待提升,法律基本常识有待培训。
我们感觉贵公司在合同的审查、管理方面比较混乱,没有形成一套完整、可行的规范的审查管理制度。
其表现在各部门的协议、合同没有统归合同主管部门统一提交公司法律顾问审查、修改,而是各自为政,自行其事。导致公司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等没有统一登记、备案,一盘散沙。这有待予以规范,制定相关制度,建立专门机构,设置专门人员管理。
二是,合同的审查、修改应统一由专门机构、人员与公司法律顾问联系,报送审查修改,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三是,合同风险防范制度欠缺,为企业埋下了重大隐患。
同时,公司需要建立法律事务呈报处理制度,以实现法务处理的优质高效。 全年我们上门服务近10次,审查、修改合同20份左右,代理诉讼一件。
三、20xx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计划
1、收集、整理、修改、完善公司各种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需要举办相关专题培训。
综上,本律师认为贵公司给了本所为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机会,双方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应当相互珍惜。为了更好的为公司的依法经营提供切实可行的优质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增进双方的相互了解,掌握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内容及进程,避免信息不对称引发误解,本所顾问律师会不定期向贵公司提交类似的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供贵公司决策层参考及采纳。 以上工作总结报告,请贵公司予以审议,以便我们改进和完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法律顾问室工作总结(篇4)
虽然,我所与贵公司合作时间不长,仅仅一年时间,但是在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中,我们感觉到贵公司部分员工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有待提升,法律基本常识有待培训。
我们感觉贵公司在合同的审查、管理方面比较混乱,没有形成一套完整、可行的规范的审查管理制度。
其表现在各部门的协议、合同没有统归合同主管部门统一提交公司法律顾问审查、修改,而是各自为政,自行其事。导致公司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等没有统一登记、备案,一盘散沙。这有待予以规范,制定相关制度,建立专门机构,设置专门人员管理。
二是,合同的审查、修改应统一由专门机构、人员与公司法律顾问联系,报送审查修改,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三是,合同风险防范制度欠缺,为企业埋下了重大隐患。
同时,公司需要建立法律事务呈报处理制度,以实现法务处理的优质高效。全年我们上门服务近10次,审查、修改合同20份左右,代理诉讼一件。
法律顾问室工作总结(篇5)
1、工作积极性仍需加强,贵公司与我所建立常年法律关系后,我所由陶应强律师负责。在服务过程中我所律师有时是被动服务,贵公司所提出的要求和问题是贵公司领导在工作中发现的,然而贵公司领导不一定熟知整个公司的法律制度,其中许多隐性的问题未能发现,可能就是潜在的风险,这点律师服务不到位,不深入。顾问的目的就在于发现潜在、隐性的问题,进而通过律师专业的知识预以防范,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2、顾问工作内容和范围不够深入。顾问律师虽然起草了《沥青搅拌料加工合同》、《沥青拌合料供料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路面沥青铺筑工程承包合同》、《土地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合伙协议》《融资租赁合同》……但由于律师未跟进合同的履行、实施,就算是一份好的合同但如果细节注意不够,仍然会产生纠争。贵公司的相关合同签订后由于都是非专业人员监督执行情况,应注意的事项和收集的信息可能不到位,可能达不到法律上的证据形式和效力的结果,这可能产生隐性的纠纷,以后律师应加强监督的力度。
辞旧迎新又一年,在贵公司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我们完成了xx年度的法律顾问工作,在这一年间,贵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也得到了有效的防范。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更好地为贵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有效的规范管理及风险防范,现将过去一年以来的法律顾问工作从正、反面及建议进行总结如下:
法律顾问室工作总结(篇6)
1、20xx年3月7日
宋总与张律师、律师助理小郭前往贵公司,商谈法律顾问合作事宜,并商谈贵公司与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2、20xx年3月12日下午
律师助理郭开友陪同宋总、师总与四川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朝斌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计算机学院三楼会议室洽谈该公司违约,贵公司要求退还15万的相关事宜。因双方意见不一致,协商无果。
3、20xx年3月13日下午
张律师、朱律师、郭开友应邀到贵公司进一步沟通本案案情,宋总与张律师、朱律师充分交流、沟通后,达成一致意见: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4、20xx年3月14日
张律师、朱律师、郭开友研究、探讨具体案情后,张律师提出本案代理方略,交代具体办案细节应当注意的问题。
5、20xx年3月19日上午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开友到XXXX公司与宋总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调取XXX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立案材料。6、20xx年3月20日
朱律师去工商局查询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用于立案。7、20xx年3月21日
审查修改《融资服务合同》。
8、20xx年3月27日
审查、修改《债权融资服务合同》。
9、20xx年3月28日下午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开友去XXXXX公司送案件代理费用发票,交换起诉书意见,沟通起诉书内容,并盖章。然后到高新区法院立案,高新法院以合同字迹模糊,疑似有所修改,要求提供合同原件,因贵公司当时无法提供原件,立案没有成功。
10、20xx年3月30日
朱律师再次去高新区法院立案,法院开会,不接受立案。
11、20xx年3月31日
朱律师第三次去高新区法院立案,法院只收了材料,没有立案,告知耐心等通知。
12、20xx年4月6日下午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开友去高新法院催促立案事宜,法院以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在高新区,实际工作地址在武侯区,应去武侯区法院立案,强行退回相关立案材料,立案又没有成功。
13、20xx年4月9日
朱律师去武侯区法院立案,被告知只能在高新区法院立案;朱律师去高新区法院再次提交立案材料,并强烈要求应该由高新区法院受理,否则做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后法院接收了材料,要求等候立案审查。
14、20xx年4月16日
律师助理郭开友给高新区法院打电话了解立案情况,法院同意立案。
15、20xx年4月18日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郭开友去高新区法院领取XXXX公司诉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一案传票,书记员告知公司转账15天才能到账,7天内到不了帐就
按自动撤诉处理,要求交纳现金。后,小郭拿现金代贵公司缴费。
16、20xx年4月19日
律师助理郭开友把立案费发票送到贵公司,进一步沟通案件立案进展情况。17、20xx年4月23日
朱律师到高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与承办法官初步沟通案情。
18、5月2日上午
张律师、郭开友梳理、整理该案证据材料、制作证据目录、再次研究代理方略并发送贵公司,便于准备证据原件。
19、5月3日上午
律师助理郭开友联系贵公司相关人员,了解证据原件准备情况。
20、5月10日
朱律师去高新区法院领取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反诉的传票,协商开庭时间。
21、5月11日
张律师、郭开友研究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反诉状,认为对方反诉理由牵强、证据不足,确定应对方案,律师助理郭开友再次与贵公司核对原诉需提交的证据原件情况。
22、5月14日上午
律师助理郭开友到贵公司确认已准备好的证据原件、送达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反诉状、传票、案件受理通知书等复印件,向宋总汇报案件的有关情况。
23、5月15日
联系贵公司,将与四川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反诉案件的代理方略整理,并提交贵公司。希望就有关问题向王总当面沟通,但王总不在,无法确定时间,后王总表示反诉的律师代理费按照3000元计算,待结案后支付。
24、5月24日
将与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本诉、反诉案件的代理工作情况向贵公司提出书面报告,并前往贵公司当面汇报。
25、6、7、8、9月基本上每月上门服务一次,无其他重要法律顾问服务。26、10月30日
集中上门服务,审查、修改《技术服务合同》、《产品购销合同》、《弱电工程安装施工协议书》、《成都XXXXXX广场政府大楼部分安防系统供货及安装合同》、其他相关合同。
27、20xx年11月6日
审查修改《监控系统采购、安装协议书》。
28、20xx年11月13日
审查修改《预付款加油协议书》及其相关文件。
29、20xx年1月30日
对《二手车买卖合同》审查修改,提出存在的风险,并发挥贵公司。
法律顾问室工作总结(篇7)
20XX年上半年即将消逝,下半年即将来临,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20XX年度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现将20XX年度上半年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如下。
在县司法局、xx街道、本所及各顾问村的关注和支持下,我定期到xx村村委会办公室开展农村法律顾问工作,随时到各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参加各顾问村重要活动,以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尽心尽责地为各顾问村依法治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一份力量。
一、推进法律服务进顾问村,为构建和谐农村作贡献。
我通过定时定点和不定时不定点相结合的方式向各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目的是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动顾问村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农村。为此,我主要承担着以下几项工作任务:
一是为顾问村集体经济发展搞好服务,努力促进顾问村依法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前进,要实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等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招商引资、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扶贫开发等现代农业,必须将法律服务送到顾问村经济发展最需要的地方,促进村集体经济守法经营,土地承包法。依法管理;
二是为顾问村稳定搞好服务,努力解决顾问村“三农”问题。
三农问题主要集中在差距过大,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城乡社会发展都差距过大,过于悬殊。这个差距已经到了非常危险的程度,已经影响到整个国家经济、政治、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现在中央对三农问题是非常重视,特别是20xx年x月份总书记代表中央提的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这是一个标志,现代无论是党的系统还是政府系统,还是全国其他的系统都应该按照中央的要求重点为解决好三农做出努力。
如今围绕影响顾问村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征地补偿、宅基地使用、农村权益以及生产发展等方面所产生的矛盾纠纷调处的法律咨询与指导,帮助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加强对顾问村有关社会稳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顾问村以合法的方式和正常的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为顾问村新农村建设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为顾问村民主法治建设搞好服务,努力推动顾问村民主法治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加强对顾问村村干部、村各类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和个体经营者法制宣传教育,帮助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农村社会事务的能力,引导他们依法办事、扎实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推动顾问村民主法治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四是为顾问村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搞好服务,推动法律服务进顾问村。
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在顾问村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法律服务与农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听听土地承包法。帮助顾问村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法律服务向农村的延伸。
例如,我就告知顾问村征地补偿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首先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实施并将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用途、范围、面积及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补偿期限等在乡村予以公告。
其次由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期内,持有关证书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再次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根据批准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乡村公告,听取村集体和农民的意见。各项土地补偿费用的归属,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人所有,安置补助费则须专款专用一般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
二、采取多种形式为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顾问村的法律需求情况,鉴于以前顾问村操作程序简单,不够规范,往往引起各种矛盾,村民对村委会的工作也有意见,产生很多纠纷,既影响了村集体经济发展,也影响了顾问村的和谐稳定。
为维护村集体经济合法利益和稳定,我采用了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修订村规民约以及合同、协议;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协助处理其它涉法案件等形式,向各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
例如,xx村村干部就问我,他们能否将村集体土地转承包给他人,承包期限能否为xx年?集体土地转承包是可以的,但该转承包的期限不得超过从原承包日起三十年。也就是说,xx村先行的承包土地是始于19xx年,根据土地承包法律的相关规定,事实上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期限xx年,即从19xx年至20xx年。所以土地转承包的期限最长只能到20xx年,故转承包的期限不可能为xx年,最多只能为xx年。
再如,一村民询问其父亲投资设立的店铺,现在由他的兄弟经营,未参与经营的他能否分得该店铺的财产?我的解答为你父亲是否还健在,若健在的,则由你父亲决定给予哪一个人,因为该店铺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
若你父亲不在了,那么该店铺属于你父亲的遗产,你们兄弟两人可以根据继承法继承,如果你母亲还在的话,你们可以各分得三分之一的财产。我为各顾问村提供上述法律服务时,一律不收取费用,为顾问村集体及村民代理诉讼、仲裁等案件,涉及有偿服务的,由法律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协商一致,并以合同形式另行约定。
通过诉讼和非诉讼途径,为村里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帮助。此外,我在担任农村法律顾问过程中,若发现顾问村有违法经营和不依法管理行为的,立即予以指出并督促抓好整改。
通过一年来参与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我积极为各顾问村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规范了顾问村两委会的工作,相应的减少了矛盾,使顾问村村民对村两委会的意见少了,村里的工作开展也顺利了,极大地促进了各顾问村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还积极帮助化解顾问村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引导村民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顾问室工作总结(篇8)
今年以来,在各级司法部门的领导下,本人积极践行为民办实事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工作部署。今年9月,我受隆安县司法局的聘用,担任隆安县都结乡达利、念潭两个村的法律顾问,能够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知识技能,服务农村基层一线,结合实际采取措施为当地村民提供各项法律服务,有效的维护了村委和村民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主要工作情况
担任达利、念潭两个村的法律顾问以来,我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示范作用,积极服务基层。期间,共计开展现场法律服务3次、网络法律服务10次、起草合同2份、审核修改完善合同3份、协助起草制定管理制度1份。其中法律服务以提供法律咨询为主,主要内容为劳动者权益保障、救灾扶贫物资补助、婚姻家庭妇女权益保障等,共计接待服务村民15人次。合同法律服务方面主要是为农村扶贫项目养殖合作协议拟定、审核、修改合同等。
(一)克服艰苦条件,坚持定期开展法律服务。
都结乡位于隆安县城西部,下辖20个村(居)委会,地貌以石山为主,进村的山路起伏较大,坡陡弯多,且部分路段落石、滑坡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交通条件较为艰难。面对这些不利条件,我和钰锦律师事务所的同仁们能够克服困难,大家均坚持按照要求每月定期下到村里,面对村委成员和广大村民,积极开展现场法律服务。能够做到耐心聆听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热情解答他们的疑惑,提出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为推进农村基层法治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微薄力量。今年9月份,台风活动频繁,狂风暴雨导致去念潭村的一段村道发生塌方,交通中断,无法按约定的时间前往该村开展工作。所里常驻隆安县城的林宇海律师事后得知情况,热心的顶替我,在交通恢复后第一时间去到念潭村开展现场工作。
(二)发挥专业优势,助力当地农村扶贫项目。
达利村位于都结乡南部山区,村里民风较为淳朴,但经济落后,目前仍然属于贫困村。针对这一实际情况,我先后多次和选派到该村负责扶贫的第一书记崔文豪同志深入交流,主动承担起该村各项扶贫项目合同审核把关工作。我的积极态度得到崔文豪书记的肯定,先后让我负责起草了村委与村民之间的土鸡养殖合伙协议、村委与广西凤阳农牧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家禽养殖协议等合同。在此基础上,我得到了达利村村委的充分信任,村委决定今后该村的所有扶贫项目的合同法律工作,都先交由我审核把关。村委的信任既是压力,更是工作动力,能够为达利村脱贫致富出一份力,我个人也深感欣慰。
(三)运用网络平台,采取灵活方式开展服务。
虽然我坚持每月定期去到村里开展1次现场法律服务,但是毕竟路途遥远,工作效率不高。为此,我充分利用移动网络资源,通过微信、QQ、电子邮箱等平台,第一时间为有需要的群众在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既节约了成本,又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目前,本人已经为达利、念潭两个村建立起了法律顾问专用服务微信群,为遇到法律问题的村民提供解答,日常积极推荐转发各类民间纠纷、婚姻家庭生活相关的法律文章资讯,确保法治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现场法律服务时间较仓促。
因为交通不便,每次花在路上的时间较长,导致去到村里后真正开展现场法律服务的时间较短,不能深入和村委干部、村民代表进行交流以充分解答群众们遇到的法律问题。
(二)法律宣传针对性不强。
对农村基层实际情况了解的不全面,不能真正掌握村民们所关心的切身合法权益,导致每次开展法律宣传针对性不强,本人所宣讲教育的不是村民最关心关注的问题。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法律素养,全面解答解决村民日常所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深入调研,充分了解掌握顾问村的实际情况,改进现场法律服务工作方式方法,真正做到有的放矢,确保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
法律顾问室工作总结(篇9)
20XX年度,我担任贵公司法律顾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供贵公司在今后的工作和决策中参考。
一、处理诉讼案件情况
20XX年我与公司综合部王某某经理、赵某某副经理一起,为贵公司处理民事诉讼案件三起四件。即赵某诉我公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二审,我公司诉张某擅自拆除广告牌恢复原状案,以及王某秋诉我公司手机过户返还财产案。在这些案件中,我们坚持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努力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为圆满的结果。
1、赵某诉我公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20XX年7月13日下午2时许,原告赵某在横过其就读学校高中门前公路时,被我公司司机杨某某所驾驶的213吉普车撞倒。经公安机关认定,其应当负主要责任,我公司负次要责任。赵某不服,要求行政复议。上级公安机关重新认定,我公司负主要责任。同时赵某被认定为九级伤残。一审时原告要求给付20余万元,某区人民法院在双方多次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判决我公司赔偿其损失3.5万元。双方不服,均提起上诉。此案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月日公开开庭审理,至今尚未做出判决。此案两审中,原告做工作的迹象较为明显。我们对办案法官考虑双方承受能力而有所侧重的作法,明确表示理解,但同时也明确表示不能超过限度。因此,在一审判决并没有过分,二审中也较为慎重。
2、我公司诉张某恢复广告牌原状案。20XX年9月23日下午,中国网通公司某市通信公司房屋承租人张某认为我公司在通信分公司西侧营业厅的广告牌对其承租的通信市场遮光,经与出租方有关人员请示后,未经我公司同意,擅自将我公司广告牌拦腰截断。在本人与其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我公司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广告牌系我公司工程部经理李某娟、副总经理张晖与网通公司有关负责人陈某某、张某龙达成口头协议后树立的。张某在没有征得我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理,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在法院同志主持下,我公司张某怀副总经理、综合部王某某经理和我本人与被告张某进行过一次调解,但未能达成协议。对方不得已,主动将我公司广告牌恢复原状。我公司于是申请撤诉结案。此案以我公司达到预期目的的圆满结局而划上了句号。
3、王某秋诉我公司手机过户返还财产案。手机店店主王某秋于20XX年12月4日,以其向彭某某购买的手机卡13942772222被我公司过户给他人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归还该手机卡,并赔偿其经济损失3000元,以及精神损失10000元。经我们调查,该手机号码确实是王某秋于20xx年7月17日从彭某某处过户,但该机原机主为田某,20xx年5月16日有人用假身份证冒充田某过户给吕某某,吕某某于5月19日又过户给彭某某。原机主田某提出投诉后,我公司即以此事涉嫌刑事犯罪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经公安机关确认,机主田某所持身份证系真实证件,在公安机关派员到场的情况下,我公司遂于20xx年10月29日将该手机卡过户给原机主田某。某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2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尚未作出判决。我们的答辩理由是手机卡过户的买卖行为发生在彭某某与王某秋之间,我公司的过户行为仅仅是保证服务质量,并不能对交易标的的权利瑕疵负责。
二、处理其他非诉法律事务
20XX年度与综合部、市场部一起共同处理客户投诉事件多起,主要是代理商冒用他人身份证、手机卡过户等类事件。经我们共同努力,均在不违背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使客户负气而来,满意而去,或者虽不满意但对我们的处理意见也表示认可,将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纠纷在诉讼之前解决。同时还审核了部分合同。
1、水上交通事故案。20XX年4月份,我与工程部戴某等同志共同处理了一起水上交通事故案件。二界沟一孟姓船主的船只在港区内河流入海口附近夜航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船只的桅杆将我公司总裁在二界沟港区内跨越河流的光缆撞断,桅杆也被折断。该船主意欲向我公司索赔。经我公司按法定程序向二界沟港监部门报案,并与该船船主交涉处理善后事宜,明确表示对方如对我方处理不满,可以到大连海事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该船主最后同意我方的处理方案。
2、代扣缴税款案。20XX年11月,某市地税局稽查分局凭借省税务局对某联通公司的一个处理文件,以我公司未为代办户代扣代缴税款为由,要求我公司补交税款40万元,并欲对我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在接到综合部通知后,我立即同公司财务部兰某某经理联系,为其提供有关法律依据,提出法律意见,明确指出税务机关要求我们为具有税务登记手续的代办户代扣代缴税款并无法律依据,即便应当代扣代缴也应当由税务机关事先核定代扣代缴对象,由企业承担税款流失的责任是不公平的。在兰某某经理的努力交涉下,市地税局终于收回成命。
一年的工作中,在公司领导和广大职工的大用支持下,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希望公司领导多提宝贵意见,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合作愉快,使我的法律服务工作更上一层楼。
法律顾问室工作总结(篇10)
20xx年度,我担任贵公司法律顾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供贵公司在今后的工作和决策中参考。
一、处理诉讼案件情况
20xx年我与公司综合部王某某经理、赵某某副经理一起,为贵公司处理民事诉讼案件三起四件。即赵某诉我公司损害赔偿案件一、二审,我公司诉张某擅自拆除广告牌恢复原状案,以及王某秋诉我公司手机过户返还财产案。在这些案件中,我们坚持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努力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为圆满的结果。
1、赵某诉我公司损害赔偿案件。
20xx年7月13日下午2时许,原告赵某在横过其就读学校高中门前公路时,被我公司司机杨某某所驾驶的213吉普车撞倒。经公安机关认定,其应当负主要责任,我公司负次要责任。赵某不服,要求行政复议。上级公安机关重新认定,我公司负主要责任。同时赵某被认定为九级伤残。一审时原告要求给付20余万元,某区人民法院在双方多次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判决我公司赔偿其损失3。5万元。双方不服,均提起上诉。此案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月日公开开庭审理,至今尚未做出判决。此案两审中,原告做工作的迹象较为明显。我们对办案法官考虑双方承受能力而有所侧重的作法,明确表示理解,但同时也明确表示不能超过限度。因此,在一审判决并没有过分,二审中也较为慎重。
2、我公司诉张某恢复广告牌原状案。
20xx年9月23日下午,中国网通公司某市通信公司房屋承租人张某认为我公司在通信分公司西侧营业厅的广告牌对其承租的通信市场遮光,经与出租方有关人员请示后,未经我公司同意,擅自将我公司广告牌拦腰截断。在本人与其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我公司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广告牌系我公司工程部经理李某娟、副总经理张晖与网通公司有关负责人陈某某、张某龙达成口头协议后树立的。张某在没有征得我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理,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在法院同志主持下,我公司张某怀副总经理、综合部王某某经理和我本人与被告张某进行过一次调解,但未能达成协议。对方不得已,主动将我公司广告牌恢复原状。我公司于是申请撤诉结案。此案以我公司达到预期目的的圆满结局而划上了句号。
3、王某秋诉我公司手机过户返还财产案。
手机店店主王某秋于20xx年12月4日,以其向彭某某购买的手机卡×被我公司过户给他人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归还该手机卡,并赔偿其经济损失3000元,以及精神损失10000元。经我们调查,该手机号码确实是王某秋于20xx年7月17日从彭某某处过户,但该机原机主为田某,20xx年5月16日有人用假身份证冒充田某过户给吕某某,吕某某于5月19日又过户给彭某某。原机主田某提出投诉后,我公司即以此事涉嫌刑事犯罪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经公安机关确认,机主田某所持身份证系真实证件,在公安机关派员到场的情况下,我公司遂于20xx年10月29日将该手机卡过户给原机主田某。某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2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尚未作出判决。我们的答辩理由是手机卡过户的买卖行为发生在彭某某与王某秋之间,我公司的过户行为仅仅是保证服务质量,并不能对交易标的的权利瑕疵负责。
二、处理其他非诉法律事务
20xx年度与综合部、市场部一起共同处理客户投诉事件多起,主要是代理商冒用他人身份证、手机卡过户等类事件。经我们共同努力,均在不违背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使客户负气而来,满意而去,或者虽不满意但对我们的处理意见也表示认可,将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纠纷在诉讼之前解决。同时还审核了部分合同。
1、水上案。
20xx年4月份,我与工程部戴某等同志共同处理了一起水上案件。二界沟一孟姓船主的船只在港区内河流入海口附近夜航时发生水上,船只的桅杆将我公司总裁在二界沟港区内跨越河流的光缆撞断,桅杆也被折断。该船主意欲向我公司索赔。经我公司按法定程序向二界沟港监部门报案,并与该船船主交涉处理善后事宜,明确表示对方如对我方处理不满,可以到大连海事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该船主最后同意我方的处理方案。
2、代扣缴税款案。
20xx年11月,某市地税局稽查分局凭借省税务局对某联通公司的一个处理文件,以我公司未为代办户代扣代缴税款为由,要求我公司补交税款40万元,并欲对我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在接到综合部通知后,我立即同公司财务部兰某某经理联系,为其提供有关法律依据,提出法律意见,明确指出税务机关要求我们为具有税务登记手续的代办户代扣代缴税款并无法律依据,即便应当代扣代缴也应当由税务机关事先核定代扣代缴对象,由企业承担税款流失的责任是不公平的。在兰某某经理的努力交涉下,市地税局终于收回成命。
一年的工作中,在公司领导和广大职工的大用支持下,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希望公司领导多提宝贵意见,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合作愉快,使我的法律服务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