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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方案(分享十三篇)

2024-04-10 07:20:41 教代会方案

【#实用文# #教代会方案(分享十三篇)#】为了保证事情或工作的水平质量,通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个方案,这个方案是在事前制定的方法计划。那么如何制定一个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召开六届二次教代会筹备方案,供大家参考。

教代会方案 篇1

为丰富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增进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学校工会拟利用本周五下午组织开展健身趣味活动。特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1、增强教职工的健身意识,带头参加体育活动。

2、缓解工作压力,愉悦身心,增强体质。

二、活动主题:强身健体营造温馨团队心手相牵构建和谐校园

三、活动口号:活力青春运动无极限

四、组织机构:

总裁判:朱文平 王全忠

参加人员:全校教职员工

裁判:混杰、张利云、王华、

记录:刘培云 潘红超、

照相:张晓刚

五、活动时间:20xx年11月26日下午

六、活动地点:学校操场

七、活动项目:

阳光伙伴齐步走、瞎子敲锣、击鼓颠球、真情传递、拔河

八、活动形式:以小组为单位,记团体积分。

九、活动规则:

1、阳光伙伴齐步走:每组参赛选手为30人,绑腿齐步走,先向前走,到达第一个目的地,然后侧向走到终点,速度最快的队伍取胜,分别

计分为20、18、16、14、12、10、8、6、4。

2、瞎子敲锣:每组派30人参赛,蒙眼后原地转三圈,走到八米外敲锣,敲中者计1分,计算总数。

3、击鼓颠球:全组队员分成两队,每队15人,击鼓颠球,以两组一次性颠球总个数计算成绩。

4、真情传递:每组30人上场,排成一队站在50米的跑道内,每人嘴咬一根吸管,将塑料圈按顺序传递到最后一人,最先传递完成的小组获胜,按名次分别计分为20、18、16、14、12、10、8、6、4。

5、拔河比赛:每队各20人(10男10女),抽签分组实行淘汰赛,每场比赛三局两胜。此场为友谊赛,不计总分,冠军队给予奖励。

十、活动奖励

第一名:(一等奖)第

二、三名:(二等奖)

第四、五名:(三等奖)

备注:

1、活动期间无重要事情,教师不得请假;缺席的在小组总积分中扣1分/人。

2、活动由工会主席负责,年级组长协助,请组长督促本组成员穿好运动鞋准时参加活动。

3、道具准备:眼罩10个、绑腿30根、9面锣、5对鼓槌、吸管400根、塑料圈20个。

教代会方案 篇2

各位代表、同志们:

逊河中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即将开幕了。本次大会,共应到正式代表人,实际到会人,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会。

今天会议的主要议程有:

1.听取审议校长的学校行政工作报告

2.听取审议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学校各项考核制度

现在,我们正式开会。

大会第一项,请孟校长作行政工作报告,大家欢迎

现在进行大会第二项,请曹北燕老师做财务工作报告

现在进行大会第三项,请柳凤珍校长宣读《静、离校制度》现在进行大会第四项,请xxx主任宣读《教师间操出勤考核制度》

接下来,进行大会决议。

首先,通过孟校长《学校行政工作报告》,对本报告有没有不同意见,有不同意见请发表(停5秒)没有,举手通过

第二项,通过曹北燕老师所做的.《财务工作报告》,对本报告有没有不同意见,有不同意见请发表(停5秒)没有,举手通过

第三项,对《静、离校制度》有没有不同意见,有不同意见的请发表(停5秒)没有,举手通过

第四项,对《教师间操出勤考核制度》有没有不同意见,有不同意见请发表(停5秒)没有,举手通过

现在进行大会第四项,请工会主席致闭幕词。

全体起立,奏《国际歌》

各位代表、同志们:

在各位代表的积极参与下,大会圆满完成了预定议程,取得预期的效果。现在我宣布:本次逊河中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闭幕。

教代会方案 篇3

1、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2、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展工作。

3、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教职工(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4、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民主选举,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合理比例,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名额可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4到1/3,其分配要体现教师为主,教师代表一般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代表产生后,编成组参加大会,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不享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5、在一般情况下,学校每年召开一至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6、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要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事务工作。

7、大会主席团议员由筹备组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后提名,党支部审合同意,由教代表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6至8人,主持召开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8、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①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计划,改革方案,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②讨论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教师量化考核方案等,并提出意见。

③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参与民主管理。

④收案、审议和讨论教职工的提案,提请(并监督)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9、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必须遵守。

10、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指挥权威。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和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教代会方案 篇4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二、教代会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工个人三者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关系,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创建全省一流中学而开展工作。

三、教代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点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案方为有效。

四、教代会的代表以教研组、行政部门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正式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约占全校正式教职工的`三分之一。

五、教代会应有教师、职工、工人、领导干部各方面的代表(必要时,可特约临时工、退休教师及学生家长列席会议)。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如代表因故离校,由所在部门(组)的教工补选代表。

六、在一般情况下,教代会每两年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七、教代会会议期间,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总支审查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5—9人,其中教师应占多数。

八、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核后,提请大会通过。每次大会应突出重点,切实解决一些问题。教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九、教代会行使以下几项职权:

1、听取和讨论学校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2、讨论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

3、讨论教职工福利待遇、工资调整等方案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定期民主评议干部。

5、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并请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十、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指挥权威。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十一、教代会委托学校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要负责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教代会方案 篇5

为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学校政治民主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落实“党组织保证监督、校长负责、教代会参与管理”的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学校教职工参与学校重大决策、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机构。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2、教代会的基本任务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学校。

3、教代会在学校党委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学校领导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是教代会的组织者、参加者,又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

4、教代会的职权:

(1)听取学校领导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等主要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和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的聘任、奖惩条例、分配改革的办法和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3)听取学校财务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年度财经预算、决算情况,并提出审议意见。

(4)评议和监督行政各级领导干部,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对他们予以表扬、嘉奖、晋升或批评、处分、免职。

5、教代会代表由工会小组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不少于教职工教职工总人数的25%,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60%。根据需要,教代会可设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单位党、政、工、团主要领导,中层主要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邀代表一般是民主党派人士、离退休教职工、教职工家属等。教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可连选连任,教代会代表接受选举小组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原选举小组可依照规定程序更换或补选本小组的代表。

6、教代会代表的权利:

(1)有权按教代会规定程序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

(2)有权就大会的各项议程发表意见并参加表决;

(3)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对有关行政部门落实教代会决议和提案情况提出询问;

(5)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7、教代会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并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建设优良校风、学风中起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认真贯彻教代会决议,做好教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4)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具有一定的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能力。

8、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到期改选,换届改选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代表大会一次以上。每年召开教代会必须有2/3以上代表参加方为有效。大会选举和表决,须经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9、教代会每次会议的议程,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听取并讨论学校工作报告;

(2)听取审议学校、工会财经工作报告;

(3)听取上届教代会决议和代表提案落实情况的答复;

(4)审议教代会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5)讨论通过按规定应由教代会通过的有关方案、条例和其他规章制度。

10、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广泛汲取各方面的意见,经大会领导小组审议,提请大会通过。

11、教代会闭幕期间,学校工会委员会为教代会日常工作机构,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下列工作:

(1)教代会有关会议的召集与组织;

(2)征集和整理代表提案;

(3)收集汇报教职工对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各项规章制度及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教代会方案 篇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 权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九条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由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确定;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没有确定的,由学校自主确定。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学院、系(所、年级)、室(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民族地区的学校和民族学校,少数民族代表应当占有一定比例。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或5年,可以连选连任。

选举、更换和撤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程序,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予以明确规定。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任务;

(三)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 组织规则

第十五条有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遵守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规则,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

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或5年为一届。期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出席。

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离退休教职工等非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特邀或列席代表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不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当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并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推选人员,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学校工会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第二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任务。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以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中,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由执行委员会联系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与学校有关机构协商处理。其结果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五条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第二十六条学校工会承担以下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一)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会议议题、方案和主席团建议人选;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代表团(组)及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的活动,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

(三)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培训,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四)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

(五)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的学校,其执行委员会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可承担前款有关职责。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为学校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学校可以在其下属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该单位范围内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与本地区有关组织联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

有关学校根据本规定和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可以制定相应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教职工大会的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985年1月28日教育部、原中国教育工会印发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教代会方案 篇7

时间:

20xx年11月18日

地点:

会议室

会议主题:

讨论《曹湾小学校园建设方案》

主持人:

xx

参加人员:

全体教职工

记录人:

xx

会议内容

集体学习:由校长主持学习《曹湾小学校园建设方案》。

(一)大力弘扬校园文化传统,整合人文、资源、环境优势,建设“绿色校园”,全面提高师生的学习、生活、环境质量,保持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学校旺盛的`生命力。

(二)创建目标:

1、围绕“和谐、优美、高质”这一办学理念开展文化系列活动,营造具有团中特色的校园文化。

2、整合校内外教育资源,加大师资队伍建设,为学校可持续发展提供内源力。

3、加大校园规划和绿化、美化校园建设,达到自然环境、文化环境、人际环境和谐一致,创建成省级园林式学校。

(三)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优秀教师代表组成。

(四)实施步骤与要求:

1、精神文化建设:

(1)搜集校史,整理文化。

(2)坚持开展升国旗、唱国歌、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站陶冶师生人文情操,提高人文素养,营造文明健康、和谐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3)全面整合教育资源,为学校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4)具体措施:

①加强师德工程。以德治教,依法从教,增强教书育人自觉性、责任感。

②做好师德标兵和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

③抓住一年一度教师节表彰活动契机,大力宣传校内名师治学育人的显著业绩,讲师德、铸师魂、树标兵。

④加强教师各类培训。

(5)加大校园卫生建设,做到“四无”,即地面无纸屑、果皮、痰迹;墙壁无乱刻乱画;公物无破环;室内无“零乱”。

(6)坚持开展卫生检查打分、评比活动,促进建立先进班级、办公室卫生月评制度,月评结果作为先进班级。

2、物质文化建设:

(1)加大校园硬件建设。

(2)做好《校园绿化规划方案》,分三期开展校园绿化规划。

(3)加强校园花草树木管理。

教代会方案 篇8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同时,建立和健全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

第二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对本单位事务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参加决策、监督评议干部、 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

第三条 学校教代会的基本任务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学、教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学校。

第四条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教代会依法行使下列权利:

(一)定期听取和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在本单位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审议和通过重要规章制度、教职工奖惩办法、结构工资调整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并提交校长颁布实施。

(三)在本单位职权范围内,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用使用原则及办法,审议决定其他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事项,并责成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四)民主评议和监督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并根据需要提出奖惩建议,并报告干部主管部门。

(五)征集和处理教职工代表提案,组织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审核、立案、落实和反馈。

(六)代行工会代表大会的职权,审议和批准工会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学校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第六条 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学校行政系统的权威,要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 校长和学校行政系统要尊重教代会的职权,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如校长对教代会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教代会复议,复议仍有不同意见,应按决议执行,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学校有关部门必须认真负责地处理教代会的提案,努力及时落实提案内容,不能落实的要说明原因,并虚心接受教职工代表的质询和检查。

第八条 教代会的代表, 以组或部门为单位,根据人数按比例分配名额,在本组或部门内按民主程序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享有公民权的在编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实行任期制,一届一任,换届改选,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受原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选举单位可以更换或递补代表。

第九条 教代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教代会议案和提案。

(三)有权对教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要求和意愿,对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质询和批评。

(五)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六)因参加教代会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其待遇不受影响。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二)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提高自身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三)认真贯彻教代会的决议,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做好教代会安排的工作。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广泛听取并如实反映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一条 每次教代会召开时,可根据需要邀请校内外各方面同志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其人数应加以适当控制。列席代表、特邀代表有发言权,无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二条 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根据三分之一代表要求或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提出,经学校党支部批准,可召开临时代表会议。每次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才能举行。

第十三条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教师应占多数。大会主席团负责处理大会召开期间事务,大会闭幕期间不能代行教代会的职权。

第十四条 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教代会的基本任务和教职工迫切关心的问题,在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核后,提请大会通过。每次大会应突出主题或重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第十五条 教代会以组或部门为单位建立代表小组。教代会根据需要可组织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其任务是对教代会讨论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审核有关提案,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处理提案的情况。

第十六条 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应充分尊重教职工代表的个人意愿,可视情况采用举手表决和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选举、表决均须获得全体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才有效。

第十七条 教代会决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态度。决议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符合群众意愿和学校及教代会的权限。教代会决议,经大会通过后即生效。学校各级领导和教职工都必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

第十八条 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会委员会应在党支部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紧紧依靠群众,做好下列工作:

(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会议案和主席团建议名单,经党支部批准,召开大会。

(二)组织代表团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活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三)遇有重大问题,可召集教职工小组组长或代表小组组长会议,提出建议,报请党支部审批。

(四)向代表和教职工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接受他们的申诉,并对代表进行培训。

(五)处理教代会交办的有关资料建档工作及其他事宜。

教代会方案 篇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工会法》和《湖南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条 新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第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讨论审议学校工作报告、财经报告和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

2、讨论决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工资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及其它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方案和事项。

3、讨论通过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4、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5、评议和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工作。

6、依法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维护教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第六条 校长室及所辖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保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议和决定的实施,处理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教育教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完成各项任务,尊重和支持以校长为首的行政干部团队行使职权,维护其管理权威。

第二章 教职工代表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至5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当选须获选举工会小组会员的过半数同意。凡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0—20%之间,教师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行政干部的'代表名额分配到有关工会小组,以普通教职工身份参加选举。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处理、撤换、增补按《湖南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执行。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1、有权按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程序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

2、有权就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并参加表决;

3、有权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向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5、有权对学校和职能部门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情况提出询问。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义务。

1、学习并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发展中起到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认真贯彻会议决议,宣传会议精神;

4、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听取和如实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具有一定的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能力;

5、为人师表,办事公正,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一条 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需要,可设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为一届,期满换届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2次,会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由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有三分之二的应到会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决定要有超过应到会的代表二分之一的赞成票方能通过或生效。

第十五条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教职工代表大会可分别召开教师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各自相关事项。

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 对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和决议,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必须认真执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办法、制度等,由校长公布实施。各职能部门都要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

第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应向全校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学部或工会小组为单位设立代表小组。

第四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下列工作:

1、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集与组织工作;

2、负责征集和整理教职工代表的提案;

4、负责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5、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保障教职工民主权益;

6、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调整权和解释权属小路口镇中心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

教代会方案 篇10

筹备和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二级教代会”)的工作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学院党、政、工共同组织,并得到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的。为便于开展工作,成立由党、政、工参加的筹备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二级教代会的筹备和召开,基本分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会议阶段、会后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的程序和内容

一、制定召开教代会方案

按《河北大学二级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要求,在学院党、政、工充分调查,认真研究,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召开本次教代会方案,并呈报学校党委分管领导、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

方案的内容:

1.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2.大会的主要议程;

3.教职工代表的组成、名额及产生办法;

4.大会主席团的组成及名额;

5.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的设置、成员人数及产生办法;

6.大会会期及召开的日期;

7.其它事项。

二、选举教职工代表

1.教职工代表的组成。二级教代会的代表是以出席学校教代会代表为基础,根据本学院教职工人数,增选一部分学院教代会的代表(注:学校教代会的代表,同时是学院教代会的代表;而增选的一部分代表只作为学院教代会的代表)。学院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是学院教代会代表。

2.教职工代表总人数(含学校教代会代表)按下列比例产生:

教职工在50―100人,按40―35%的比例选举代表;

教职工在101―200人,按35―25%的比例选举产生;

教职工在200人以上,按25―20%的比例选举产生;

教职工不足50人,一般召开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

3.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办法:

(1)教职工代表以系、教研室或科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选举工作可由出席校教代会的教职工代表或工会小组组长主持进行。

(2)根据各系、教研室或科室的教职工人数分配代表名额(代表名额应含出席校教代会的代表)。

(3)各选举单位根据所分配代表名额,通过民主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再经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方式)选举产生。也可由教职工直接提名选举产生。选举会议需要有2/3以上教职工出席,方为有效。被选举人得票数超过应参加选举人数的.1/2以上,方能当选。

(4)各选举单位将选出的教职工代表填写《教职工代表登记表》报学院教代会筹备小组,并对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三、确定本次代表大会的主要议题

1.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就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列入会议议程,提交教职工代表讨论审议的各种议案的总称。

2.确定大会议题应围绕以下几方面:

(1)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及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

(2)学院的各项改革;

(3)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

(4)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财务收支状况;

(5)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

每次大会确定的议题不宜过多,应突出一、两个问题。

四、征集提案工作

1.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是指教职工代表和群众对学院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问题,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2.提案的内容

属于学院行政职权范围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可以列为提案:

(1)有关本院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规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方面的改革,教职工生活福利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教职工群众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不属于学院行政职权范围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按提案对待:

(1)纯属党务性质的问题和群众组织内部的问题;

(2)应按法律程序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起诉的问题;

(3)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或对个别领导者的批评意见。

3.征集提案程序

由院分工会或提案小组负责征集提案,一般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印发提案表进行征集。

五、提出大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

1.大会主席团的组成。主席团人数可根据学院教职

教代会方案 篇11

一、 指导思想:

为丰富全校教职工课余文化生活,倡导“每天健身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理念,推进我校“健康幸福工程”的深入开展,增强教职工的身体素质和凝聚力、经学校行政研究决定,由工会及体育组共同举办教师趣味运动会。

时间: 20xx年4月21日起每周一下午5:00点

地点:校运动场

二、活动内容:

(一)个人赛

(1)定点投篮 裁判:何刚、唐陆林、李华伟、黄恒翔

6组参赛代表队每队分批投篮,起投位置在罚球线,每人5次,记录投中个数,姿势不限 ,各小组按顺序定点投篮,以全队累计投篮命中总数决定比赛名次,违反投篮位置规定的投篮入球无效。每人投5球,每球1分。

(2)垫排球 裁判:胡骏杰、姜上军

比赛方法:参赛者双手垫球(球必须超过头部),以一分钟内垫球次数多少判定名次,如球掉地,可以继续比赛。如有争议,以裁判仲裁为主。1-3名5分、4-8名3分、9-15名2分、参与的教师1分。

(二)集体赛

(1)50米迎面接力 裁判:王军、李旭文

参赛队员10人,5男5女。第一名7分第、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分、第五名2分、第六名1分。

( 2)双人夹球赛跑(每组16人,两人一小组 ) 裁判:练远文

比赛规则:两人一组,背对背夹着软式排球30米往返,以球不落地为有效。按单位累计总成绩排名次。第一名7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分、第五名2分、第六名1分。

注:个人赛没有参加的跟车老师第二天早上找裁判补回,凡参与活动的教师有积分,没参与的教师没有积分,请各组长做好签到工作。每个项目的裁判员做好器材准备。

教代会方案 篇12

一、会议主题

本次教代会的主题为:“凝聚共识,共谋发展——推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与教育改革实践”

二、会议目标

1、总结和审议学校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果及财务报告。

2、讨论并确定学校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3、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和教育教学方案。

4、选举产生新的工会委员会成员。

三、筹备工作组织结构

设立教代会筹备工作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工会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以及教职工代表若干名。具体负责会议的策划、通知、文件准备、会务安排等工作。

四、筹备工作时间表

第一阶段(筹备启动期):制定筹备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并向全体教职工公示,同时开始征集提案和建议。

第二阶段(资料准备期):整理学校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等重要文件材料,完成各类议案初稿编制。

第三阶段(预备会议期):召开预备会议,审议通过大会议程、议案草案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第四阶段(正式会议期):按照预定议程召开第六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五、会务安排

会议地点:学校多功能报告厅或会议室。

会议时间:待定,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参会人员时间进行合理安排。

会议流程:开幕词、工作报告审议、分组讨论、提案审议、大会决议、闭幕词等环节。

六、后续工作

会后,及时整理会议纪要,将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在学校范围内公布并执行;对未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和提案,督促相关部门限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全体教职工。

教代会方案 篇13

各位代表,同志们:

学院第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经过全体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已经圆满完成预定议程,就要胜利闭幕了。大会审议通过了《学院工作报告》和《学院工会报告》,通过了学院新的校训、校徽、校旗、校歌方案,是一个团结、民主、求实、鼓劲的大会。各位代表心系学院发展,认真讨论审议,积极建言献策,表现出了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在此,我代表学院党委对大会的圆满成功表示热烈地祝贺,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学院党委团结带领全院教职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战略总要求和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扩张规模,提升内涵;创新机制,科学发展”的二次创业目标,坚持“立足地方,面向市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办学理念,实施“政校企行合作,产学研创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锐意进取,奋勇拼搏,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学院建设改革发展取得了突出成效,学院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为学院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实现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推动学院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学院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投身“二次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在学院重大事项中的参与、监督作用,为促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实现教职员工广泛行使民主权利,维护教职工合法利益,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积极成效。对学院发展建设情况和学院工会工作,院党委是肯定的,全院教职工是满意的。借此机会,我代表院党委向为学院发展付出辛勤努力的各位代表和全体教职工,表示诚挚地问候和由衷地敬意!

各位代表,同志们,校训、校旗、校徽、校歌是高校核心形象标识,是高校办学理念、治校方略、文化内涵的集中体现,是学院内涵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对学生教育、对外宣传的主要载体。**职业技术学院经历10余年发展积淀,目前又抓住新的重大机遇,完成了校区规划的重新调整、整体规划设计。校区的设计理念、功能定位、建筑风格、主色调都已明确,学院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方式、培养目标、未来发展战略也越来越成熟清晰。我们有必要也有条件在原有基础上,在更高的层面集全院教职工智慧,重新审慎确定校训、校徽、校旗、校歌。因此,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工会牵头,党办等相关部门和教师参与,组织专门机构,积极有序地推进校训、校徽、校旗、校歌方案的设计工作。经广泛征集、专业团队制作、各方研讨、反复修改,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方案。方案经过了院党委会的认真研究,一致通过。今天,又提交教代会正式审议通过。这一系列工作过程,是学院文化内涵挖掘、凝练、提升的过程,是全院教职工智慧、才华交融碰撞的过程,更是一次民主决策的过程。经历了这一过程,我们的校训文字更加简练、内涵更加丰富,指向更加明确,充分表达了鹤职院师生的特质和精神品格要求,从如何做人、如何做事两个方面对学院师生提出了明确期望,更加符合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校徽以简洁美好的图案和色彩,形象地表达了我们是谁。学院的地域属性、教育属性、高职属性含蓄丰富,加之著名书法家田英章题写的楷书校名和标准的英文释名,使整个校徽图案大气美观、个性鲜明,具有国际风范。校旗在此基础上采用专属色“鹤院红”,个性鲜明,朝气蓬勃。校歌歌词富有诗意,旋律优美动人,令人向往,催人奋进。校训、校徽、校旗、校歌四位一体,相互强化,相互呼应,相互诠释,突出了“鹤飞翔”的主题,寓意鹤职院犹如一只美丽的仙鹤正展翅飞翔,表达了学院及学院师生现在、将来永远向上的状态。新的校训、校徽、校旗、校歌的启用,标志着学院成功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符合现代高等教育规范,契合鹤职院办学治校实际需要的科学完备的形象标识系统。这一形象标识系统的建立和使用,必将对进一步弘扬学院办学理念,打造学院特色,提升学院形象,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增强广大师生向心力、凝聚力、归属感,发挥极大的促进作用,也必将对全院师生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努力实现“二次创业”目标,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因此,全院教职工要广泛宣传好,充分运用好学院形象标识,利用校园广播、校报、门户网站等媒介,在全院范围内开展集中、持续的宣传弘扬。在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学生大会、运动会、招生宣传、外联工作等重大集会活动中规范使用新的标识,使校训、校旗、校徽、校歌深入人心,成为全院师生共同的精神指引和价值追求。

各位代表,同志们,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院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机构,也是学院党委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我们要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职业技术学院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健全教代会维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诉求表达机制,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的根本方针,团结依靠教职工,充分发挥教职工主力军作用,实现发展过程依靠教职工,发展成果惠及教职工。要坚持依法治校,规范民主管理,推进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学院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学院工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能力,全心全意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维护发展教职工权益,不断开创学院工会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同志们,当前,学院正处在“二次创业”的关键期、攻坚期。强调“关键”,就是学院正在实施和推进的重点工作能否顺利完成,关系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能否实现。强调“攻坚”,是由于建设现代化、高水平的高职院校,任务更重,要求更高,竞争压力更大,需要我们不断凝聚全院教职工智慧和创造性力去难题,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艰苦努力。在今年“七一”庆祝表彰大会上,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加快推进“二次创业”,奋力实现“鹤院梦”的奋斗目标,进一步描绘了学院未来发展蓝图,号召全院党员干部只争朝夕,求真务实,攻坚克难,抢抓机遇,做勇立潮头的追梦人,为加快推进“二次创业”,实现学院腾飞、教师幸福、学生自豪的鹤院梦贡献力量。这既是对党员干部的希望和要求,也是对全院教职工的希望和要求。希望同志们继续以强烈的使命感投身到“二次创业”的热潮中,坚守梦想,永不放弃。

最后,祝全院教职工工作进步,幸福安康!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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