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范文九篇#】下面是好工具范文网的编辑为您准备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相关内容敬请查看,愿你在这里找到自己需要的知识欢迎借鉴。书海里,有比生活更动人的风景与美好,我们通过阅读作者的作品就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启示。 阅读后应该通过读后感来展现对书籍的新见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1
这是1861年4月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看见了玛格丽特米切尔,她也看见了我。她靠在塔拉庄园门前的树下,轻快地唱着一支歌。歌声将我引入了斯佳丽的世界,温柔,不容置疑。
南北战斗前的美国是绷紧的弓,蓄势待发。在南方土生土长的美人儿斯佳丽过着优渥丰足的生活,身边总不乏痴情的追求者。然而,弱水三千,她只取一瓢饮。她始终固执而深情地爱着英俊优雅的阿希礼。平淡如镜的生活,被阿希礼将和玫兰妮订婚的噩耗打破。十六岁的斯佳丽心怀傲气,当机立断向心上人表白。可这回,上天似乎没有再眷顾她。事实上,从那时起,棋盘便颠覆了,命运收回了漂亮的牌,而在她娇生惯养的脊梁上押下了苦难的赌注。在冲动的驱使下,她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与此同时,桀骜不驯的瑞特被她的敢爱敢恨所吸引,悄悄地向她靠近。不久,战争爆发了。男人们都去参军了。两个月不到,查尔斯就患病而死。此后斯佳丽两度嫁人,一个是弗兰克,一个是瑞特。弗兰克死在了北方佬手里,瑞特在这场没有爱情的婚姻里精疲力竭。当斯佳丽终于看清阿希礼的懦弱,意识到瑞特才是她的灵魂时,瑞特早已心如死灰。
斯佳丽对政治和文学一窍不通,却爱上了与她截然不同的谦谦君子阿希礼。这种差异也是她穷极一生也无法把触角探进他心灵花蕊的原因。这么多年,她始终执迷不悟。阿希礼是牢牢缠住她的藤蔓,她也弄不清他究竟是她促进的皮鞭还是阻滞她的缰绳。她不屑于为得不到的爱情哀唱挽歌,而是想方设法与阿希礼接近,唤醒他对她的禁忌的爱,还怂恿他和她一起私奔。她从不花心思掩饰情感,心口如一,用唇枪舌剑与瑞特一较高下。这种大胆的求爱方式在当时是惊世骇俗的。她的爱憎分明、口无遮拦也与旧社会对妇女行为的教条背道而驰。
尽管玫兰妮被她视为仇敌,她却信守了对阿希礼的承诺。在亚特兰大的沦陷之夜,她在瑞特的帮助下连夜把兰妮和她刚生的孩子带回塔拉悉心照料。她有独挑重担的勇气。无论是饿倒在邻家的菜地上,还是用枪口对准北方佬时,抑或是塔拉被心怀不轨之人盯上时,她都昂起下巴,勾勒出爱尔兰人的坚毅轮廓。她被迫抛弃过去的从容,渐渐变得冷酷自私,不择手段。她承担的苦痛和责任,兰妮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燃起了对斯佳丽无限的爱。
她有是非功过任人评说的勇气。她大胆地施展自己的魅力,与周围规矩的太太们格格不入;她为了塔拉的税,抢走了妹妹的情人,和弗兰克结婚,为世人不齿;她掺手丈夫的生意,经营锯木场,在外面抛头露面,离经叛道,遭人非议,她却置之不理,依然故我。这种勇气,这种女权主义意识超越了时代。像弗兰克、阿希礼墨守成规惧怕舆论,不越雷池一步。斯佳丽比他们更像个男人。即便是在现代,她的精神都是难能可贵的。也正是这样的勇气,让斯佳丽赢得了读者的尊敬,四季常青。
斯佳丽的聪明是狡猾、机敏,却不上道;玫兰妮的聪明是智慧、沉静,而多了一分淡然。除了长相不及斯佳丽外,她是个完美的人。奉献是她的座右铭,善良是她的墓志铭。她愿意收留路过的可怜人,愿意为所爱的人挺身而出。她总是以至善之心待人,总是以圣母的慈悲抚慰朋友受伤的心灵。她坚持滴水之恩当涌相报,当整个亚特兰大将斯佳丽拒之门外时,她慷慨地张开双臂,正义凛然地为她正名,甚至不惜得罪其他朋友,让印第亚背上诬蔑的黑锅。她允许和理解别人的选择,但她始终是坚决的爱国者。她是那么纯洁,她的双手没有沾染鲜血(但若是为了保卫家园而杀死北方佬,她是无怨无悔的),她的良心没有蒙上灰尘。她永远问心无愧,她永远于人有恩。她是造物主最得意的一件作品,她是满目疮痍的南方最后一片净土。人人都可以去她那歇息、倾诉,她的大门从未紧闭。然而,她并非斯佳丽认为的单纯到愚蠢,她一直知道阿希礼和斯佳丽的事,在暗中睁着那双温柔又洞悉一切的眼睛。但她什么也没说。她清楚他们之间的鸿沟,清楚最好的办法就是顺其自然。这是她最了不起的地方海纳百川,大智若愚。
不妨借用一下张爱玲的比喻。如果斯佳丽是红玫瑰,心如骄阳,滚烫急切得令人无力招架,那么玫兰妮就是白玫瑰,静若皎月,平和而有涵养。她们同根同源,相互扶持,是那个时代美得摄人心魄的一对双生花。
当油墨的最后一缕幽香终于散去时,恍惚间我又看到了塔拉庄园两边的古柏,看到了小河两岸芳香扑鼻的素馨花,看到玛格丽特米切尔在我面前笑意盈盈地俯下身子,轻快地唱着那首名叫《飘》的贯穿斯佳丽一生的歌:
尘埃落定,木已成舟
无论你是否接受
随风而去,随风而去
不管怎么说
明天是新的一天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2
学会爱 ---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什么是爱情?爱情与婚姻是并存的吗?现代人也许早已不再对这样的问题抱有纠结之心了,在我看来,现代人的爱情观和婚姻观就像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样存在一定的问题。
《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有这样一段最为经典的语录:”一个男人的一辈子都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了,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玫瑰便成了衣服上的一粒米泥,而红玫瑰则是心上的一颗朱砂痣。”这在我看就是一句话:对于男人来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得到了的永远不会珍惜。
其实这句话对所有人都通用。这也许就是什么初恋情人是一生中最令人怀念与惦记的。如果有这样一个人,他会认真去爱,但他想要的不仅是美好的过程,更是幸福的结局;如果有这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这样一个人,他有红玫瑰和白玫瑰,但在彼此的时间里,他的心只充满了你的花;如果有人拥有你,你就是他生命中的红玫瑰和白玫瑰;如果有这样一个人,那该多好啊!
其实,每个女人都渴望爱情,但不是每个爱情都会有好的结果。每个女人都渴望经历一种充满活力的爱情,但是这种爱无法实现,不是每个人都能满足。每个女人都希望成为公主,成为男人生命里的朱砂痣或者是”床前明月光”.
然而,这一切的前提是我们应该学会如何爱自己,因为只有我们知道如何爱自己,我们才有资格去爱别人。 现在我们动不动就把”累觉不爱”这类词挂在嘴里,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就像佟振保和王娇蕊、孟烟鹂一样,不懂得如何去爱自己和别人,不懂得如何去经营婚姻。有人说,在正确的时间和地点遇见正确的人是一种幸福!
在错误的时间和地点遇见错误的人是荒谬的!在正确的时间和错误的地点遇见正确的人真是巧合!在错误的时间和正确的地点遇见错误的人真是令人难过!
在正确的时间和正确的地点遇见错误的人真是悲哀!很遗憾在错误的时间和地点遇到了正确的人!他们不知道他们对于彼此来说是否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对的人,但我们可以从他们之间的结局看到的出他们并没有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彼此,然而令人觉得欣慰的是王娇蕊在离开佟振保后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了她生命里那个对的人。
其实爱情不是简单的加减乘除,并不是1+1=2.它不会因为你付出了许多而偏心于你,让你得到相对应的感情。这一切的前提是彼此相爱。如果那个人不喜欢你,你又和他纠缠在一起,你最终只会被自己伤害。
如果你们彼此相爱,请深爱,否则请放手。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3
爱玲的小说里有真实丑陋的世间百态。男男女女情情爱爱纷纷扰扰。
你能强烈的感觉到她的爱憎分明,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她不加赘述。她写故事不添油加醋,故事里也有人生百态世间疾苦,她只是平静的把一切叙述出来,不惊扰一潭死水一样的丑恶与美丽搅在一起的世道,她无心去粉饰太平。她的故事都是悲剧,她笔下的女子都是风华绝代的,美好的女子却因为诸多原因搅和始终得不到幸福,那些女子如圭如璋,爱玲偏不给她们一个好的结局,生生要把她们的一生写成悲剧。我不怪她心狠,我理解她,大时代背景决定发展的趋势。旧时代的女子注定是牺牲品。我们说爱玲笔下的女子结局悲惨,我们不忍,那么那个时代真实发生在女子身上的不幸,我想比小说更加残酷和现实,悲惨更甚,无数真正生在旧时代成为牺牲品的女子,她们呢,她们又何其无辜!所以我赞成爱玲的做法。出于同情和不忍心而给那个时代的女子安排一个好结局,于那个时代的女子毫无意义,不过是在帮那个旧时代开脱罢了。不如尊重事实,把一切照实写出来,在故事里真实的呈现那个时代的缩影。
把美好的事物撕碎了给人看,更加震撼人心。张爱玲的耿直与潇洒我叹为观止!她说:“生命是件华美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虱子。”她揭穿了人性的丑陋,但要是我,我情愿苟延残喘我也惊惧于去一把掀起命运的遮羞布。说到底,人性深处如此复杂荒唐,我是真的害怕,情愿能拖一日是一日。但爱玲呢,她几乎是毫不犹豫的,一把掀起了人的遮羞布,去直面赤裸裸的人性。她如此黑白分明,我读她的小说,没有特别读透,但我仿佛理解了她,这个民国奇女子,我从小说的字里行间读出了她的勇敢执拗坚持与抗争。同是女子,我理解了点她。自知成为不了她,我敬佩她!爱玲没有替小说里的女子粉饰太平,因为悲剧就是悲剧,不如从容的讲出来,何必多虚伪的一举呢,反而亵渎了那些女子。
那些女子是历史长流里的过客,爱玲只是勤勤恳恳的做了个船夫把她们载到了我们眼前。她们的一颦一笑都是那个时代里的音容笑貌,未曾改过。而我们作为后世人,唏嘘感叹前人的故事,只是因为我们同为女子的缘分。而爱玲故事里讽刺的那些男人们和那个时代的扭曲的社会风气才是造成故事结局的始作俑者。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4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照旧"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门。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 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假如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挑选做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5
**不长,虽说是言情,感觉和亦舒的**有点相似,犀利的笔锋直指赤裸的现实。先说振保,不管怎么说,他帮助他人,为弟弟还债…口碑也很好是个正经人。事业上也算成功,但也没有多崇高。
说他没有嫁给娇蕊,他会认真对待女人和妓女都很清楚。他家境不好,事业和生活都是靠自己的努力。他不能接受这种违背道德的婚外情,也不能无视自己的家庭。他不能因此而毁了自己。他如今的路走的比谁都艰辛,最终还是理智和现实的胜利。
虽说写出了男子的薄情,但现实中的感情往往也就如此脆弱。再说倘若振保娶了娇蕊,如开头所说,那如火般的红玫瑰,如她喜爱吃的糖,开始总让人难以忘怀,但火焰是会熄灭的,糖吃多了会腻,无论红玫瑰还是白玫瑰,总归是那不可得更让人不能忘怀。他也觉得妻子有一些封建思想,但他自己没有。
喜欢娇蕊却不愿意嫁给她,只因为她是一个离婚的女人,不喜欢烟郦却嫁给了她,只因为她是一个纯洁的女孩。后来,妻子出轨,他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于是他试图用一些可怕的行为来伤害自己。他可以原谅自己,但他不会原谅别人。
饭粘也好,蚊子血也罢,都是饱尝后的味道。你是一个人眼中的饭粘,对于旁人而言,许是“床前明月光”,你是一个人的蚊子血,说不定又是别人心中的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6
书里两个故事,红白玫瑰和倾城之恋,一样可怜的女人,却有不一样的归宿。
红白玫瑰:圣洁的妻和热烈的情妇都是男人生活中的调味剂,男人的事业、名声远远大于女人的生活和命运,男人一边想要拥抱新事物、释放自己的爱,一边又挣脱不出传统的束缚,女人可以是男人自尊的牺牲品,对于圣洁的妻,男人爱了才有天堂,男人不爱即使不愁吃穿有名有份,终究还是如同生活在炼狱,孤独寂寞!男人苦苦为了家,就可以抵得过女人一生的孤寂,此时男人在外花天酒地也是理所应当,女人不甘寂寞偷了情就是下贱无耻。对于热烈的情妇,男人可以享受爱情的滋润和无需负责的自由,破鞋的名头由女人来当,男人依旧是别人的好同事、社会的好青年。对于女人,在那个年代,永远是传统的受害者,红玫瑰的大胆和热情不能被传统所接纳,是被传统唾弃的,白玫瑰的圣洁和自持不能被丈夫所宠爱,是被爱情抛弃的!那时候的男男女女,从来都不是公平的。
倾城之恋:旧社会,离了婚死了丈夫的女人就是一个累赘,即无用还得贴钱养活,婆家不要娘家嫌。有点身份的,不甘于放下身段去做那下贱的粗使去养活自己,自降一等,就彻底绝了上层社会的路子。这身份,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男人便是这类女人的救命稻草,或者说,男人基本上是所有女人的救命稻草!和平时期,女人以经济实力挑选自己的主人,男人以家族地位和品貌挑选自己房子的主人,对于上层社会的男女,爱情是奢侈的,有一点灵魂上的契合便足够两个人一起生活了,即使有了爱情,也会屈居于利益之下。或许真的是患难见真情,战争,改变了多少人的命运,利益在战争面前也突然显得微不足道,爱情在这时占了上风。但是,富贵的才配谈将来谈爱情,穷苦的只配谈论下一餐如何果腹……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7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70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小说集中有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在国外认识了美国女生玫瑰,后因为回国他们分手。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振保开始是尽丈夫的责任来喜欢她,后来是每三个礼拜外出宿娼一次,时而回忆曾经的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被他冷落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开宿娼,甚至故意把女子领到家门口来刺激他的妻子。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娶亲,给弟弟还债;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依托。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是回国前与女友玫瑰分手的,他不想把她带回来成为他的妻。他喜欢玫瑰的开朗与活泼接受不了美国女孩的开放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而与丈夫离婚了时,愕然。他并不想娶她啊。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唯一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自己不敬自己时,人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得轻贱起来,特别是在那个自己认为很重要人的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小说读完,我又展开想象,振保不想娶一个开放的美国女孩不去评论。我想假如振保回国后娶了一位他心目中的理想妻子。多年后他们相处的会不会平淡呢,会不会平淡了便挑出妻子的诸多毛病呢?还会不会用宿娼的方式来逃避矛盾呢?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唯一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8
论娇蕊她是那朵红玫瑰,妖娆、热烈。
她是那丝真娇蕊,懂爱、会爱。
一出场,她便是那么一个随性的女人,这也许不算是称赞,但仍别有滋味。“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在客人面前,这样一个家常样子,似乎有些不妥,但这便是娇蕊。也正是这样的出场,给人留下深深烙印。
我们如是,振保亦如是。溅到振保手背上的那点肥皂沫子,“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她的风情万种,显然成了一种诱惑,且不管振保心里还有其他什么涟漪,至少他因为她而难以平静。
这样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女人,言语诙谐而暧昧,举止不拘而略显放荡,让男人们的心蠢蠢欲动,她自然少不了几个情夫,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一个女人,这般滥情,但又潇洒得令人羡慕。她说:
“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是该说她会找借口呢,还是该感叹她是那样的俏皮与豁达?
然而,她是一个真正性情的女人,再也不会自由安逸了。
看到娇蕊这样一个善于拿捏,张弛有度的女人,竟那般着了魔似的坐在振保的大衣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笼罩着她,甚至点起烟灰盘子里他吸残的香烟,看着它烧,直到烫着手指,才恍惚惊醒,我不觉蹙起眉头——她是真真陷入了,纵容着内心的顾影自怜。
或许,她并不是一个“太好的爱匠”,因为她的技巧再怎么娴熟,感性终会将她俘获;她投入了真情,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才智抛出,再遇到什么,也就只剩下卑微了。毕竟,她是个女人,感情丰富而细腻的女人。
该斥责她的骄傲和自以为是么?你没有认真对待自己的心,没有沉溺于胜利的喜悦,没有失去判断力吗?振保的犹豫、迟疑,足以证明他对她的感情弱化了,不管是因为冷静后的内疚,还是想要恪守道德的良心,他都是那个自私的、不负责任的人。
想来,只觉得心疼。她卑微地在医院里照顾他,卑微地安慰他“你别怕”,卑微地告诉他“我都改了”,还有那卑微的乞求“你离了我是不行的”。男人的强硬,在这种时候表现得极为鲜明,为了断绝,即使她抱着他的腰腿号啕大哭,也毫不妥协;男人的卑鄙,在这种时候也显得格外可气,他抓住了她的弱点,拿她对他的爱要她放手。
娇蕊是爱他的,因为爱,她放手了。拾起残存的自尊和骄傲,她离开了。
可以说,这种伤痛是娇蕊为她的放荡付出的代价。但同样是女人,计较不起她的对与错,只为她最后真心爱了,真心伤了,我流泪了。
点评:我一直知道张爱玲的红玫瑰和白玫瑰,但看了你的文章,我知道红玫瑰原来叫娇瑞。她是如此迷人和温暖,就像红色的感觉。原本不知道一个滥情且略显放荡的女子原来是那么的脆弱而坚强,一旦爱了,可以这么绚烂地绽放自己的生命。
娇蕊和振保,哪个是对,哪个是错,我觉得很难判断,因为在爱情中,没有对错,只有爱与否。这样想来,那个“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的女子也就越发的鲜活,那个真的爱了的娇蕊,实在让人可气又心疼。但正是这样一个人物,我们永远都会记得那一抹红,一片亮,一片悲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篇9
书中的描述,振保是一个这样的人——“他是正途出身,出洋得了学位,并在工厂实习过,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下来的天下。他在一家老牌子的外国染织公司有很高的职位。他太太是大学毕业的,身家清白、面目姣好、性情温和、从不出来交际。
一个女儿才9岁,大学教育费已经准备好了。事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提拔兄弟,谁都没有他那么经心;办公,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待朋友,谁都没有他那么热心,那么义气、克己。他做人做得十分兴头;他是不相信有来生的,不然他化了名也要重新来一趟。
──一般富贵闲人与文艺青年前进青年虽然笑他俗,却都不嫌他,因为他的俗气是外国式的俗气。他个子不高,但是身手矫捷。晦暗的酱黄脸,戴着黑边眼镜,眉眼五官的详情也看不出所以然来。
但那模样是屹然;说话,如果不是笑话的时候,也是断然。爽快到极点,仿佛他这人完全可以一目了然的,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
但是公交车上遇到娇蕊,却有了这样的一幕——“振保看着她,自己当时并不知道他心头的感觉是难堪的妒忌。娇蕊道:"你呢?
你好么?"振保想把他的完满幸福的生活归纳在两句简单的话里,正在斟酌字句,抬起头,在公共汽车司机人座右突出的小镜子里看见他自己的脸,很平静,但是因为车身的摇动,镜子里的脸也跟着颤抖不定,非常奇异的一种心平气和的颤抖,像有人在他脸上轻轻推拿似的。突然,他的脸真的抖了。在镜子里,他看到自己的眼泪流了下来。为什么?他不知道。
在这样的会议上,如果有人要哭,应该是她。这完全不对,然而他竟不能止住自己。应当是她哭,由他来安慰她的。
”振保在社会上已经历练的非常老练、极通世故,应付这一切都极其娴熟,但是在公车上遇到娇蕊,他却不合时宜的哭了。他为什么会抑制不住而哭呢?服侍母亲、提拔兄弟、工作交友,不是他主观上想做的,而是社会强迫他做的,是谋生。
唯有娇蕊,是他真心爱过的,也是真心爱过他的,但是为了这些所谓的“事奉母亲,提拔兄弟,办公和交朋友”的虚荣和名誉,他毅然决然、毫不留情地杀死了他的爱情。再次看到娇蕊,对这个女人,他绝对已经没有半点爱恋之意,他哭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活得委屈,活得劳累,为了家庭,为了荣誉,他连自己最爱的东西都不能要,他觉得活得压抑,所以当他怀疑她妻子有出轨的迹象之后,他开始公开地嫖,因为在他的所有中,唯有爱情不够美满,他唯有爱情没有得到。
突然间,我对这件事有了新的见解,因为我想到了自己。那么喜欢率性而为,那么喜欢自由自在,那么喜欢即兴做事,那么喜欢玩世不恭,那么地不喜欢充斥着这个社会的虚情假意,矫揉造作,圆滑世故,但是依旧朝九晚五地上着班,几乎都没敢跟领导说过一个“不”字,小心翼翼、规规矩矩的活着。当有一天,自己已经完全被这个社会同化,完全没有愤青的激情,人生锐气已经完全被消磨尽,那时候再想起来原来的自己,应该也会抑制不住地泪流满面吧,应该也会觉得为了生存失去了最珍惜的东西吧,应该也会怅然若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