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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规章制度精华十一篇

2024-03-05 09:15:08 大学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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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规章制度【篇1】

第六条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一律通报学生所在单位或家长。

第七条一学期累计旷课(包括迟到、早退等折算的旷课)达到一定学时者,按下列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一学期累计旷课达20至29课时者,给以警告处分;旷课30至39课时者给以严重警告处分;旷课40至49课时者给以记过处分;旷课50课时以上者给以留校察看处分;旷课60学时以上者,折合为两周未参加学校的教学活动,作退学处理。

第八条病、事假全学期累计超过四周者,作不能坚持学习处理,令其休学或退学。

大学规章制度【篇2】

第六条:因故不能参加团委、学生会各项会议、活动的,均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去。(请假条由组织部提供和管理)

第七条:请假条一律使用a4纸(方便存档),格式正确(参照请假模板)、字迹工整,理由真实且充分。请假条统一交由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若事后发现违规请假的,当次请假作废,记为缺勤

第九条:原则上不接受事后补假;若确有特殊原因,经上级领导证实和批准后,可进行补假,但每学期不得超过三次(含三次),否则记为缺勤。

第十条:禁止以短信、电话等非书面形式请假。

大学规章制度【篇3】

1、与老师、同学交流,要有礼貌,有分寸;

2、说话交流的时候要态度谦和,不能讲粗话脏话,不要得理不让人,尤其是不能指手画脚、唾沫横飞;

3、与人互动,眼睛要看着对方的眼睛;要知道视线接触的重要性。如果有人在说话,眼睛要一直注视着说话的人;如果有别的人发表意见,则要转过身去,正对着那个人。

4、别人有好表现,要替他高兴;要对游戏获胜者或把某事做得特别出色的人表示祝贺。

5、自己有什么好表现,不要炫耀,输给别人也不要生气;

6、不可以有不礼貌的`小动作;不要咂嘴、发啧啧声、转眼珠,或做出对人不敬的手势;

7、别人送你任何东西,都要说谢谢;

8、接到奖品和礼物,不可以嫌弃;

9、在同学受罚时,不要注视,更不能嘲笑;

10、认识新同学,要尽力记住对方的名字;和同学交谈中,要尽量多地重复对方的名字;

11、进门时,如果后面有人,请他扶住门;如果开门的时候需要拉的话,你就拉开门,自己站在一边,让别人先过去,然后你再走过去;如果开门的时候需要推门,你就在自己走过去后用手扶住门,别松手;

12、当你需要麻烦到别人时,请先说“抱歉”;

13、要么认真倾听,要么大方表达;

14、如果感觉到被欺负或冒犯,请告诉那个人,或让老师知道;

15、见到每个老师,都要说某某老师好;要迅速记住任课老师的名字或姓氏,并在遇到的时候主动打招呼。

大学规章制度【篇4】

一、体育工作领导小组

1.组织

组长:王侠(校长)

副组长:邓冬亮(副校长)

组员:朱争奎(教学主任)、马继发(德育主任)、张爱凤(后勤主任)、艾美玲(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体育教师

2.分工与职责

组长:

坚持教育方针,组织在制定学校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保证按国家标准开足开齐体育课,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锻炼时间;支持体育教师进行业务进修和开展体育教学研究;对体育器材购置、体育活动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对体育教师的工作和师德情况进行评价和奖惩。

副组长:

1.组织教师进行体育教学、体育科研工作,负责领导、协调各部门开展民族体育活动。

2.组织对体育教师进行考核。

教学主任:

1.负责组织体育教师、班主任学习有关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指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2.监控体育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保证体育教师能结合学生身心特点开展教学活动。

3.参与对体育教师的考核工作。

德育主任:协助体育教师做好群体性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协助德育主任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体育教师:

1.按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2.组织上好课间操,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

3.从实际出发,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体性体育活动。

4.合理使用场地和体育器械,保证学生体育运动的安全。

后勤主任:

1.保障体育教学所需的教材、教具、器材等,保障教学场地及所用器械安全可靠。

二、奖励与处罚

1.对在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教师及学生给予表彰、奖励。

2.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或者行政处分:

(1)随意停止学生上体育课的。

(2)未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的。

(3)在体育竞赛活动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

(4)在体育工作中有体罚、变相体罚的。

三、体育器材、场地的管理

1.体育器材室内所有物品均由体育教师负责保管,造册登记,摆放整齐,帐物相符。

2.体育器材采取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前检查器材完好程度了解使用要领及注意事项,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3.组织课外活动需用体育器材,班主任要事先向体育教师问明使用要求,教育学生爱护器材并注意安全,使用后及时归还。

4.体育课、体育活动课、体育训练课优先使用场地和器材,使用中注意安全第一。

5.非教学时间内场地及室外运动器械由传达室工作人员负责。

6.如在运动场地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本着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帮忙,谁有效谁优先的原则处理。

大学规章制度【篇5】

联合会要顺利完成自己的任务,其成员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按一定的程序办事。为了使联合会的各项工作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以更高的效率运行,必须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山东大学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规章制度包括《联合会干部任免制度》、《联合会档案管理制度》、《干部干事奖惩制度》、《联合会财务制度》、《办公室值班制度》、《联合会工作程序》等六项。

以上制度由秘书处负责起草拟订,并由主席团扩大会审

议通过,自通过即日起实施。

联合会干部任免制度

一、联合会人员组成山东大学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下设主席团、办公室、外联部、宣传部、志愿者服务团、新闻网络中心。主席团由秘书长、主席、执行主席、副秘书长组成,对整个联合会的工作进行整体把握;志愿者服务团由校内志愿服务总队、校外志愿服务总队、社区志愿服务队、环保志愿服务队、爱心助残志愿服务队、青春健康之旅志愿服务队、文化宣传志愿服务队七个小队组成。

二、人员聘任

联合会人员均采取公开招聘、竞选答辩的方式选拔,择优录用。

招聘范围:山东大学全体学生

招聘程序:

干部:个人报名→竞选演讲→具体考察,择优录用

干事:个人报名→面试→具体考察,择优录用

三、人员离任

根据联合会干部管理细则,工作不利、重大失误、受到处分、学习成绩及各项能力指标未达到联合会干部标准的干部,由主席团讨论通过后批准解职。

因特殊原因不能保证院联合会工作的联合会干部,须提前两个星期向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待主席团批准后方可离任。

联合会干事经中期考核,综合素质达不到联合会要求者,由各部门报主席团考察批准解职。

四、监督考核

联合会干部、干事一经聘任,应在工作中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服从联合会主席团的安排。

联合会干部、干事一经聘任,必须严格遵守联合会各项规章制度,各司其职,恪尽职守。

联合会干部、干事一经聘任,须填写相关档案表。其工作受主席团监督,每学期进行综合评定、考核。

联合会人员受聘、离任的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

联合会会议制度

为加强我校联合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制定以下会议制度..一.联合会的各项会议及其相应的职能、时间、与会人员如下:

1、联合会全体成员会议:

联合会全体成员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联合会主席召集主持,主要内容是对上学期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发奖工作,并由主席团宣布下一步工作计划。参加人员有:主席团成员、各部门干部、干事等全体工作人员和有关校领导。

2、主席团、常委会议:

主席团会议每周召开一次,负责协调联合会工作。由主席或常务副主席主持,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列席主席团会议。联合会常委会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内容为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汇报该月工作,各分管主席对上月工作进行总结并布置下月的工作安排,并由分管财务的副主席清理、核算该月的帐目。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各部室委员会正职干部,列席人员包括主席团、办公室成员。

3.联合会各部例会:

联合会各部、室、委员会例会每周开一次。具体时间由部门正职干部负责掌握。会议主要由各部长(主任)总结上一阶段工作并宣布下一步作计划,参加人员包括该部门的正副职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由部长(主任)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记录制度:

全体成员会议、主席团会议、学生常委会由秘书处对每次会议做严格细致的考勤并记入档案。各部例会由各部自己负责记录,由秘书处定期检查,学期末统一上交秘书处备案。

三、会议考勤制度:

联合会工作人员每学期应出席的会议,无故缺席不得超过两次,请假不得超过五次。(无故缺席是指事先不请假者,或虽事先请假,但在会议结束两天之内没向负责人销假和补记会议内容者;请假是指事先向负责人请假并在会议结束一天之内补记会议内容而不影响工作者。)

四、会议制度的日常监督工作由秘书处负责。

联合会档案制度

一 文字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文字管理工作,作到书面材料全面、系统地反映联合会工作,制定以下制度:

1.联合会一切需印发的书面材料必须经过秘书处审批,作严格数目记录后方可发放。

2.各职能部门的内部材料可由该部门人员自行处理、存档。

3.凡需印发或转发联合会内部的材料应首先由各有关部门设计起草,并有主席签字后办公室办理,由秘书处负责存档。

4.凡需转发(送)或印发(送)联合会以外的材料,应首 先由有关部门设计起草,主席审阅修改,最后经主席团终审签字后,方可交办公室办理,并存档。

5.海报底稿首先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设计,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交办公室受理。若有特殊情况需急速贴出,可经办公室人员审查后受理书写,但事后必须由主席或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入档案。

二 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使联合会的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联合会工作的整体性、连续性,特制定本制度。

1.档案管理的内容:各种具有保留和实用价值的材料,包括会议记录、人事材料(校、系)、外来函件、海报底稿、各种出版物原稿及印成品、财务簿册、照片及底片、各部(室)

活动、奖惩情况等内容。

2.档案收集在日常工作中,秘书处应联系其他各部,特别是办公室,把档案收集工作做好。各部应自觉将需存档的材料交到秘书处,由秘书处统一审查核实后及时存档。

3.档案管理:秘书处在负责日常档案管理工作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档案的真实性,存档的材料要按时整理,定期审查,保证档案不缺、不损、不乱。

4.档案利用:联合会所有工作人员都有权从档案中获得有利于开展工作的各种信息。但利用档案必须经秘书处负责人同意后才能调用,同时作一定记录并能够及

5.档案的交接:联合会换届后,在秘书处统一协调下,秘书处负责同学应向下一负责人说明档案的详细结构和内容,切实保证其连续性。

三 总结评定制度

为了更有效的推动学生的工作,同时也为了秘书处的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各部应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评定。

一、具有连续性的工作必须每月作一次总结,间期性的工作应及时总结。

二、总结内容应形成并及时交秘书处存档。

三、总结内容的真实性由秘书处负责监督。

四、学期末,主席团会议根据各部工作总结对各部工作做出评定,并以此作为干部、干事奖惩的一项重要依据。

四 干部、干事奖惩工作

为了调动联合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同时为端正工作态度,增强工作责任心,增强各项规章制度的可执行性,制定本制度。

1.主席团根据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表现以及各部日常记录,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每学期评定一定量的优秀干部、干事并加以奖励。奖励方式:受奖励成员名单以联合会名义张榜公布。实行末位淘汰和破格提升制度,由各部根据各自工作具体情况制定考核细则,由各部具体实施、主席团讨论通过。

2.对工作极不负责或犯有严重错误的工作人员随时给予必要的内部批评、警告,直至主席团通过并执行解职。

3对于联合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和会议联合会成员必须做到:无故缺席不得两次,请假不得超过五次。对于违反者,免去其在联合会中担任的职务,直至开除出联合会。

4.联合会干部、干事要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对于学习成绩较差者,应自动辞去其在联合会担任的职务。

五 工作程序

联合会工作程序流程为:

活动构思→口头汇报→书写计划→具体实施→活动总结

1.活动构思:全盘考虑活动的目的、面向的对象、采取的宣传以及具体步骤等诸方面因素,在考虑解决财务需求的前提下,充分估计活动可能遇到的困难及采取的相应策略。

2.口头汇报:一旦构思成功,向相关项目负责人作口头汇报,得到允许后开始着手制定计划,组织活动,并及时向分团委和主席团汇报。

3.书写计划:填报活动登记表,包括具体内容,活动的形式,经济预算,解决困难措施,需要的帮助等内容,经执行主席签字后,于正式活动一周前上交秘书处。

4.具体实施:经秘书处协调落实后,开始具体实施。在具体实施中,注意前期宣传,发动学生,依靠学生,全部努力,搞好活动,并在活动过程中及时发现缺点,总结经验。

5.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填报活动总结表,及时就其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作出理性及感性的总结,为后任提供重要参考资料,于活动结束一周内由项目负责人整理完备后上交秘书处备案。

六 联合会财务制度

为加强联合会经费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制定以下规定:

一.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1.联合会经费用于联合会各职能部门举办活动及购买办公用品。

2.经费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各部购买所需物品须先报主席团相关负责人批准和签字,由主管财务的副主席统一签字后方可报销。

3.各部购买物品所开发票应严格遵守发票管理规定。

4.各部财务要定期向分管财务的副主席汇报,并登记存档。

5.分管财务的副主席对联合会财务进行学期末汇总,向主席团汇报,并在全委会上公布,以接受大家监督。

二.财务报销规定:

1.各部举办活动如需经费,必须提前一星期填写经费预算表,经费的预算经主席的批准及签字,报联合会审批。违反上述规定的,联合会一律不负责其所需费用。

2.经费结算应符合预算,若有超支,且无正当理由者,不予报销。

3.各部日常活动所购物品均须从购买地点开出国家统一正式发票、发票上需填清楚物品具体名称、单价、数量及总金额(人民币大写)等,凡填写“办公用品”、“文具”、“资料”等笼统字眼的不予报销。

4.发票反面必须写明部门、用途、经手人。

5.联合会印刷资料或刊物须持印刷单到学校有关单位印制。印刷单必须认真填写,校外复印必须开国家统一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6.财务报销程序:各部所开发票及经费申请单在活动结束一周内交财务主管同学,财务主管同学进行汇总并做好记录,定期向学校报销。

大学规章制度【篇6】

1.热心服务同学,有强烈责任心,具备无私奉献精神。

2.维护班级团结,珍惜班级荣誉,不做任何有损班级团结和荣誉的事情;注重个人形象,维护班级形象。

3.有大局思想,服从领导及老师的合理安排,班委间相互配合完成工作;处理班级事务做到相对公平、公正,更要不偏袒、无私心。

4.各班班委遵守学校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若有违纪,双倍接受处罚。

5.学习方面做好表率作用,每学期保证无挂科。

6.各班委明确自身职责,对自己负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不推卸、不偷懒。工作需积极主动,老师交与的任务必须按质按量完成。

7.班委、班委与各寝室室长、班委与辅导员间应及时主动有效沟通。班委应主动向辅导员老师汇报班内情况,做好沟通纽带作用;班委间要加强信息联络与沟通,避免信息不畅而导致信息延误,尤其是传达事关学生利益的重要讯息,一定要事先通知各寝室室长,并至少提前半天进行温馨提示。重要班委(班长、团支书)要保证信息沟通畅通,手机24小时不能关机。

8.每学期开始一个月内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并完成工作计划上交班主任。自觉组织班会或其他集体活动,另对班级事务、班级活动有记录,有总结,形成清晰的文字材料存档。

9.班委会必须每月进行,由班长牵头组织,班委间相互交流工作心得及经验,分解班内信息、解决班内矛盾,并形成文字材料呈现会议主要内容交于辅导员。

10.若发现班委有不符合其自身的一些言行举止,经指导教育后仍无改正,班委成员有权利提交撤销其班内职务的议案,由辅导员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11.班委自身不能胜任或其他原因需要辞职,需提前向辅导员递交辞职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实行。

12.对班委的任命、表彰和惩罚都统一呈现在《重庆融智审计专业文件》内,并加盖“重庆融智审计”和含辅导员名字的公章,方可有效,且即日生效。

大学规章制度【篇7】

1、事假累计超过本学期三分之一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病假累计达一学期正课的二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复学时应办理复学手续,由学校视程度予以编班上课。

3、旷课处理

(1)学期内有旷课行为者,不能评为文明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降等,取消各类先进评选。

(2)学期内累计旷课达到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A达8学时者,给予通报批评;

B达16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C达24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D达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E达56学时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大学规章制度【篇8】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用专业知识进行的一种带有总结性和创新性的并以设计(论文)形式表达的独立性作业。是学校在学习的最后阶段对学生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的综合检验。为了规范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1、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获得设计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的基本训练。

2、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正确的思想方法以及所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去分析和解决社会和专业等问题的能力。

3、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理论计算、实际动手、外文阅读和使用计算机的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查阅文献资料和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

设计(论文)是研究结果的总结,而研究工作的首要是选题。选题好坏直接关系到设计(论文)的质量。因此,请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本专业训练的内容。

(2)要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尽量做到1人1题,本年度本专业重题率控制在15%以内,近3年本专业重题率小于15%。

(3)应体现因材施教,鼓励学生有所创新;难度和分量要适当,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题目一旦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动,必须经系或指导教师审查、备案。

(1)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原则,按照学生人数1.2—1.5倍的数量拟定题目;同时鼓励学生自行拟题。

(2)系或教研室对拟定的题目进行审查、确定。

(3)系或教研室组织学生选题。

(4)选题结果报教务部备案。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讲师或讲师以上教师担任(含同级职称),助教(或同级职称)必须在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的指导下承担不多于10篇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2、指导教师资格由系主任审定后,其名单随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报教务部备案。指导教师应按照其职责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3、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篇数要求(含跨院、跨专业指导):指导专科生不得多于18篇,指导本科生不得多于15篇。

4、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剽窃或抄袭行为要严格把关,有明显剽窃或抄袭的一律不予通过评审。

5、对学生人数较多的系,可聘任实习单位相应职称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经学院同意后,可给予适当报酬。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一项独立工作;学生应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对自己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性,认真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选定后,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认真独立完成设计(论文)任务。不得是剽窃或抄袭他人的论文,引用公开发表的有关资料应在论文中明示。

2、要有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情况记录,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手册》做好阶段总结,并每周向指导教师汇报进展情况。

3、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

4、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指导教师审定后方可装订打印,且必须在答辩前10天交到指导教师手中。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手册中填写完书面评语后,在答辩前3天交评阅教师评阅,并填写意见。

5、外文翻译用学院同一印制的毕业设计(论文)专用纸书写或打印,译文与外文原文一起装订成册,并与毕业设计(论文)一起上交。

各系于第7学期(专科第5学期)第17周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名单及学生初步选题报教务部备案。

(1)第7学期(专科第5学期)末各系要组织学生选题,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

(2)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由教务部统一印发,由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填写,并由指导教师所在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签字,发给学生本人。

(1)毕业实习(调研)结束,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开题报告进行审查,审定学生的总体方案和撰写方案。

(2)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0周。

(1)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期间,指导教师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细致认真的指导。

(2)指导教师要全面掌握学生设计(论文)的质量和进度,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1)答辩前10天,学生应将毕业设计(论文)及有关资料,送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

(2)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分别写出评语和给出成绩。

在答辩前,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定。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

工作量明显不足或未完成规定任务最低限度要求;设计(论文)存在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剽窃他人成果或直接照抄他人设计(论文);因故缺毕业设计(论文)时间达1/3以上。

(1)学生按规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须进行答辩。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其中报告时间5分钟,提问2-3分钟,答辩5-7分钟,评分及评定等级5分钟。

(2)答辩前各系将参加答辩学生的名单、地点、时间报教务部备案。

(3)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3部分组成,所占比例分别为50%、20%和30%。

(4)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采用5级评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一般优秀率不超过15%,优良率不超过60%。

(5)最后综合评定成绩,经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审定后,由委员会主任签字确定,并送教务部备案。

(6)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按《结业生返校补考管理办法》处理。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按照《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

(2)将装有毕业设计(论文)原件、《毕业设计(论文)手册》等资料袋,统一存入学院档案室,保存期为五年(专科为四年)。

学院每年组织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向学院推荐“优秀设计(论文)”与“优秀指导教师”。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大学规章制度【篇9】

1、不在宿舍内乱挂、乱贴、乱涂、乱丢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自觉维护宿舍内的环境卫生。

2、同宿舍人员应和睦相处。上床同学下床时应从上下扶梯走,不得往下跳,以免造成危险。

3、不准在楼内追逐打闹,宿舍内要轻声慢步,保持安静;请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上下楼梯右行礼让。

4、非己用品未经他人许可不得随意动用,进入他人宿舍先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按时就寝,自觉执行作息时间。晚间熄灯信号发出后,自觉熄灯休息;不得随意调换床位。

5、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财物;物品摆放整齐。做到人走关(灯、电扇、水管、房门)等。

6、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机及玩手机游戏等。更不准做危险游戏。

7、宿舍内要安排好值日生,,认真负责每天宿舍楼及房间内的卫生。及时开窗通风、清理宿舍垃圾,大小便后及时冲水、保持干净无异味。

8、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任何时候都不准使用明火等交流电等物品,确保学员安全。

9、离开基地前要彻底清理房间卫生(进行一次大扫除),将自己的物品请点清楚,并将宿舍物品摆放整齐(带队领导及教师要认真检查)。

10、基地根据各校培训和内务等综合表现汇总向教育局反馈。

大学规章制度【篇10】

山东大学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执行部长规章制度

执行部长审核制度

一.执行部长的申请

在申请方式上有常规申请与非常规申请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常规申请:

①. 发送策划方案或者创意想法到qingzhiliansdu@,我们会有专人与你及时取得联系。

·非常规申请:

① 联系到山东大学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的任何一名成员,我们会派专人与你及时取得联系。② 通过山东大学志愿者联合会主页留言或者其他渠道方式联系到我们,我们都会有相应的人员去与你沟通。

二.执行部长的审核

在接受你的申请后,我们会立即安排部长会议,对你的方案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我们会及时通知你带好较为完善的方案参加部长会议,由你当面来阐释你的方案,并进行最终评审答辩。(初审通过的方案基本在后期都会实施,二审的意义一方面在于与你共同来完善这项方案,另一方面在于了解申请人的能力状况,利于对后期的方案实施进行更好的规划。)

三.执行部长的任命

方案审核通过后将授予你“山东大学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执行部长”的称号,并颁发聘书。青志联将派一名部长作为执行部长助理与你一同领导项目的实施。

资金的获取与调配制度

根据“执行部长政策”的规定,其执行项目与青志联举行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是相同性质的,享受同等待遇。即,首先考虑由青志联外联部与赞助商取得合作,获得赞助经费。当然,如项目与其他社会组织(如基金会)合作,相关合作

组织可以提供部分经费物料支持最佳。其次,在外联部赞助不能按期到位或活动时间紧急的情况下,执行部长有权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活动,若继续进行则所需经费由执行部长暂出,保留好花费所用发票收据等证明材料,原则上待学期末到可到青志联申请报销。

责任分配制度

“执行部长制度”规定,一经授予执行部长称号,执行部长将成为山东大学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荣誉会员,同时与所有该项目的策划实施成员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执行部长为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同时为保证青志联其他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安排一名部长为青志联代表(称“执行部长助理”)与执行部长共同负责该项目。执行部长有责任与青志联代表沟通策划方案及活动安排,执行部长助理有义务积极配合执行部长保证活动的顺利实施。在不冲突的条件下,青志联将调用下设部门全力配合活动开展。

利益分配制度

在与一些基金会或是社会组织合作的项目中可能会产生额外的利益与荣誉,由于“执行部长政策”规定执行部长为该项目最高负责人,为表示对执行部长的尊重,同时顾及对项目组所有成员的公平性,特规定项目产生的额外利益将由执行部长与青志联代表协商决定分配。

大学规章制度【篇11】

第四条考勤程序

(一)课堂考勤表每次课一张,由任课老师考勤,上完课后即自行将考勤表保管好。班长应协助任课老师搞好考勤工作,同学们对考勤有疑问,应通过班长与任课老师核实,由任课老师或班主任更正。

(二)上课由任课老师考勤,学院安排的其他活动由班主任或负责该活动的老师考勤。一般情况下,不得擅自交由学生考勤。班长应及时将考勤表交任课老师,每次课程完成后在考勤表上签名,写明周次、课程名称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学生科负责复核和汇总全院考勤,星期一公布上周各班的考勤情况。

(四)班长、任课老师、班主任、学生科应按本制度要求做好各环节的工作并承担责任。班长应经常向班主任汇报学生出勤情况,协助任课老师搞好考勤工作;任课老师应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认真进行考勤,并主动向班主任反映有关情况;班主任应全面掌握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经常检查班长的工作情况,严格按请假审批权限办事;学生科应做好全院学生考勤的复核、汇总工作,及时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学生作出处理,并向教务科反映任课老师执行考勤制度的情况;教务科定期向各教研室、组反映任课老师执行考勤制度的情况,并将其作为考核教师教学工作的内容之一。各环节相互监督、检查,共同把考勤工作做好。

第五条请假审批手续

(一)学生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包括病、事假),不得以电报、病假证明代替请假单。

(二)病假须附有院医务室或医院证明,3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3天以上1周以内报学生科审批,1周以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三)事假必须在请假单上写明请假原因,1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报学生科审批,3天以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四)按规定由学生科或主管院长审批的请假,一律先由班主任提出意见,再逐级上报、审批。

(五)学生干部无权批假。

(六)学生请假须将办妥手续的请假单交班长。事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必须当天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需要补假的,不论时间长短,一律书面陈述理由,由班主任上报学生科审批。

(七)学生在课堂上课时不得随便请假,有特殊情况者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并于当天将办妥手续的请假单交给班长。未征得任课老师同意或虽征得同意,但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课处理。

(八)学生请假需办理请假手续,班主任确实不在学院时,可找学生科的同志代理。

(九)上课迟到者,下课后应找任课老师核实、更正考勤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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