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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观后感

2024-03-04 22:00:05 公正观后感

公正观后感【篇1】

看了哈佛大学的公开课《公正,该如何做事好》之后,让我对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事有了一些理解和领悟,以前对于身边的一些事只是随心而做,并没有想到深处会产生什么结果,而且也没有想到其中蕴含的一些哲学的道理,看了公开课之后让我感觉到一些事还可以有这样的哲学道理。

就第一节课来说,是关于怎么对待5个人的生命和1个人的生命,给我们设置了两个不同的角度来看,其中站在机车司机的角度来看,大多数人选择了牺牲一个人的性命换取5个人的性命,而站在旁观者的态度来看,我们没有权利去干涉一个人的性命去解救其他的5个人,这里就引出了结果主义和人道主义,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取决于道德行为的结果,在结果主义看来,就应该舍弃一个人的生命来解救5个人,这是最好的结果,但是人道主义却不这样认为,我们不应该将一个人的这样轻视,不能将一个没有危机的人推向危机之中,这样是一种犯罪,我个人认为,人道主义比结果主义好,因为如果全部都是结果主义之后我们会变成怎样的社会,也许会倒退到原始社会吧。假如我处于其中选择,在第一个里面我也会选择转向一个人,虽然这是比较让人难以选择,但是必须要做出一个决定,但是在第二之中,我们无法干涉其他的生命的权力,不能为了其他好的结果而伤害另一个无关的人,这就是变相的杀人,结果主义在这里只是一个借口而已,所以在什么时候用什么主义,要看其所处的环境,不能片面的去崇拜一个主义。

其中挺感兴趣的还有第四集中谈到的关于政府征税来重新分配的例子,举出了比尔盖茨和乔丹两个人资产有三分之一都给国家用来重新分配,引发的大家的讨论,其中关系到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功利主义的支持者中有名的就是边沁,就关于海上四个人遇难的故事,功利主义觉得就应该利益最大化,吃了一个人救活其他三个人。自由主义主要有三个关于税收的问题:1。废除家长式立法。2、废除道德立法。

3、废除税收等政策。他们主要的是认为不能强迫人民纳税。洛克对于自由主义有个很经典的解释“我们有这些不可分割的权利,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那意味着即使我们自己也没用放弃它的权利。

而正是这些权利限制了合法政府。我们自己也不能放弃这些用来限制政府的权利。”我觉得关于分配这个问题,要从哪些地方来看,对于我国的政策,纳税是必须的,因为一个国家要运作,需要大量的资金,而且一些最基本的公共基础也是需要资金的,我们每个人在社会中享受到了这些利益,所以我们就有义务纳税。

而且一个国家要发展,必须要在一个稳定的环境下发展,要想稳定就必须要有好的军事能力来保全自己,我们不需要和什么国家进行军备竞赛,但是我们要起码有自保的能力,而这些能力也需要资金,当一个人有再多的钱,却没有命去花,这是多么的悲惨啊!至于自由主义,我认为我们不应该过度自由。至于第二个道德立法,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废除它。我们不能放弃哪怕是最基本的道德,盲目崇拜自由,良好的社会环境应该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总之看了这次的公开课,让我了解了很多关于哲学的思想,当然以我现在的人生经历很难理解其中的深刻道理,但是能初步的了解这些也是很好的让我受益匪浅。

公正观后感【篇2】

哲学以一种系统化理论化的科学态度指引着人们的主观人生,丰富我们的思想,强化我们的知识,分析我们的情感,深化我们的认识,并且在这些意识层面的作用下潜移默化地反作用于我们的客观人生,使我们的行为更具有合理性。同时,哲学存在于人的生命之中,哲学的智慧**于人的生产实践。生活,作为一个大教室,在我们所经历的每件事中,都反复证明了哲学的智慧。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工作、学习、生活等问题层出不穷。如果厌倦了应付它们的大脑不能完全解决它们,就会出现更多的问题,从而产生恶性循环。此时,我们是多么希望有一双洞穿一切的慧眼!通过虚假的外在现象直接看到本质,正是我们的哲学。我们运用哲学的辩证思维来分析社会现象,看到其发展的本质,准确把握生活中的每一个选择。

最后,我想说的是,哲学领域中的结果论和绝对论的道德推理会在不同的人的眼中产生不同的观点。同时,人们很难在两种道德推理之间作出选择。今天,我们都是幸运的现代人,因为我们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面对世界的。桑德尔教授的《公平与正义》讲学下,所感悟到的哲学赋予人生的智慧。

如果我们有正确的哲学思想、健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哲学就会从一个明智的高度来规划我们的行为和指导我们的生活。

公正观后感【篇3】

任培培201212060869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引进了越来越多的国外先进法律制度。然而在进行法律移植时忽略了其植根的土壤,国家立法时忽略了社会自发秩序的情况下,制定出台的法律是一些只具有法理意义而不具有实效的法律条文,“书本上的法”与“实践中的法”产生了很大的距离。因此中国的法制建设应当立足于自己的“本土资源”,而乡土社会是我国法制建设存在和发展的基本土壤。

本书的作者另辟蹊径,以独特的视角从社会学和人类学的视角切入乡土社会,关注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问题,研究如何在我国乡土社会实现权力与公正。

通过对李村长期的田野调查及个案分析,作者对于农村最常见的分家、赡养、离婚等纠纷解决进行了详细的过程分析,展现了乡土社会纠纷解决的具体过程。作者发现当一个纠纷在乡村社会发生时,人们会诉诸三种不同层次的权威来解决纠纷:第一个层次的权威就是寻找民间的权威出面调解,当调解失效的时候,人们会寻找第二个层次的权威,即作为国家权利代表的村民调解委员会来出面调解;一旦这种调解不起作用,就会诉诸第三层权威,即法律权威。

也就是说,村里发生纠纷时,解决纠纷的方式多种多样。解决争端的不同方法隐藏着不同的权威。法律的权利并不是独立运作的,它与村落国家政权的权威以及村里德高望重的人构成的非正式权威,通过一种做工作的方式,对纠纷进行调解。如果他们对裁决不满意,认为自己受到不公平对待,村民会寻求神的神判,以达到心理平衡。

互惠原则是维护地方社会秩序的基础。当互惠原则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时,原有的平衡的社会关系就会被打破,出现裂痕。互惠关系是构建农村社区秩序的基本原则。

这种纯粹的互惠关系可以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相互馈赠中体现出来。违反这种互惠原则,是人们判断这一事件是否公平的先决条件。这种对相互都有利的“作为互惠的正义”的追求,也成为人们社会行动出现的前提。

纠纷不过是作为互惠的正义原则受到侵犯的一种表现而已,解决纠纷则是试图使受到损害的互惠原则得以恢复。一般来说,个人之间对互惠原则的冒犯,会使得社区中互惠的“给予和还回”的原则受到损害,这个时候就会诉诸权威以寻求调解,恢复互惠的秩序。

通过对村庙祭祀过程的详细描述,可以认识到村庙作为一种权威,在解决当地社会纠纷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当纠纷无法通过邻里、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得到解决,甚至法院的一纸判决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纠纷时,村民们认为最终得由神来做出判决。通过村庙仪式的灵验使纠纷发生时的“无序状态”恢复到“有序状态 ”,最终达到乡民们所认为的公正。

作为一种民间权威的村庙,同时还担当着“乡村法庭”的功能。它可以使在国家权力之下无法判决,或是判决不公正的案件,在这里借助神给予公正的解决。因此,这种人民权威是人民如何对待正义的一种表达体系。

综合乡土社会纠纷解决的过程具体分析,作者将村落社区的权威分为官方的国家权威的**机构,即村委会;而民间权威的象征,即村庙。这两种权威通过竞争与合作来显示自己的实力。而法律的权威是第三元的权威。

当纠纷一旦到了法庭这一场域中来,国家的法律以及民间的习俗都会被当成一种自我保护的资源而被当事人双方调动起来。调解一旦不能实现,法庭则会依照法律条文和习俗惯例来对纠纷进行最终的判决,使习俗中的互惠关系得到重新恢复,而法律在这里成了一种使这种互惠关系的恢复得以实现的强制力量。因而,法庭的纠纷解决不应当是独立于国家和色花卉之外的“第三领域”,而应当是多种权威中的一种权威,这种权威划定了一个场域,在这个场域中既有国家法律条文的具体化,也有民间习俗惯例的展示。

总体上来说,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国家的法律条文、**的权力运作、民间的习俗惯例以及村庙的超验权威都对民间的纠纷起到化解和平息的作用。

换言之,当一起纠纷发生时,乡民们面临的不是一种单一的解纷方式,而是在多种解纷方式中根据自己的利益考量做出最优选择。纠纷可以借助不同的权威来解决,在纠纷中,各种权威相互交织。在纠纷解决领域,国家的法律制度与风俗习惯是同时存在的,二者相互博弈。

作者经过自己的实证研究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即“权威多元“的观点。他对乡土社会纠纷的解决过程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得出了以下结论:中国乡土社会中存在着多元的权威, 即“村**的权威和法庭的权威以及民间的权威和村庙的权威”。

在这种权威多元模式的影响下, 民间纠纷的解决既不是通过单纯的习俗惯例, 也不是通过单纯的国家法律,而是借助各种权威力量相互交错形成的合力而实现。

公正观后感【篇4】

《公正该如何做是好》这门公开课,我还是在老师的建议下才了解到的,观看之后,哈佛教授的演讲深深地吸引着我,同时也让我在想,什么是公正?道德原则下又应如何体现公正?

哈佛教授给我们讲了几个生动的案例,然后让学生们思考和回答。

案例一中电车司机发现前方的铁轨上有5名工人在干活,可是火车刹车突然失灵了,这5名工人就要被撞死,但他又发现铁轨岔路上只有一名工人。这时,你是选择直接开到5个人那里,还是变成叉子,用1个人的生命换5个人的生命?大多数人选择牺牲叉子上的工人,但那个人应该死吗?

在案例2中,有一个胖子在桥边。他很重。只要你轻轻一推,五个人就能活下来。你会怎么做?大多数人不会用胖子的生命来拯救这五个人。在这种情况下,你为什么不把一个人的生命换成五个人的生命呢?原因是道德不允许我们这样做。道德要求我们尊重个体存在的价值。

在这两个选择题里,五一定大于一吗?公正是如何体现的?

哈佛教授运用两个案例进行道德推理,包括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和专制主义的道德推理。结果论的道德推理认为,行为是否正确取决于行为的结果,而专制主义的道德推理责任为,无论结果如何,道德都有其绝对的道德原则、明确的责任和权利。

相似的案例有不同的选择结果。这些问题确实存在于我们身边,所以在道德原则的驱使下,我们无法避免意外。我们只能选择尽量减少伤害的方法。

在没看之前,我一直以为这课应该蛮无聊的,但看过这个公开课之后,我深受吸引,引发了很大的兴趣,之后我一直在想,什么是公正?

我认为,正义是公平正义的总称。要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

通过这次观看外国的公开课,使我对公正有了新的理解,同时也对如何实现公正有了感悟,公正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人类共同向往和追求的一种美好社会理想和愿望,对国家发展有很重要的意义,但我国目前还存在着许多不公正的现象,例如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还有司法是否公正等等,这需要人们采取有利的方法、措施消除这些不公正的现象,来实现社会的公正。

公正观后感【篇5】

公正,该如何做是好?08

关于差异原则,历来是众说纷纭。有人认为,要取得社会进步,就必须承认差异的存在。只有差异才能激励个体实现自己的追求。而有些人则是从社会稳定、公平的原则出发,反对差异的存在,认为因为差异导致了****件的频发。

邓小平同志,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就是以“先富带动后富,然后实现共同富裕。”这就有点符合差异原则的观点。重点发展东部、农村和工业。

因为在那个经济发展十分紧迫的时代,发展是第一位的。如果你努力工作,你应该享受你应得的,这样你就有动力向前迈进。

但是进入二十一世纪的时候,中国很明显的在努力实现共同富裕这一宗旨。比如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各种代表大会都把“三农”问题摆在议事日程的首位。有其是十七大关于分配问题很明确的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种种迹象都表明,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在稳定中求发展是首要目标。

为什么纳税按所得收入作为划分依据?这是因为当你的收入比别人多的时候,你应该拿出一部分来帮助那些比你更穷的人。其实,这只是承认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差异,否则太多是不够的。

这就是罗尔斯的道德专断原则。

行政管理2周绪枝***

公正观后感【篇6】

刘倩认为这本书只是一本公开讲稿和课堂互动的记录,但在表扬和推荐了哈佛大学优秀教授迈克尔·桑德尔之后,他决定耐心阅读。然而,进入书中,大呼相见恨晚。

诚然,这个公开课,尤其哈佛的公开课,是少有的成功课程,循循善诱,互动成功,讲解精彩,深入浅出。但是,不可避免的有课堂教学特有的慢步调,以及部分学生提问的重复和没有代表性,而且,有些深邃的问题即使是哈佛学生也是问不出的,有些太深刻的东西也是不合适在课堂短短的时间里拿出来讲的。于是,有了这本书,这本书将公开课所涵盖的部分囊括进去,并进行了重新整理,将反面思想里有代表性的观点高度概括后拿出来分析讨论,条理更清楚,论证更缜密详尽深入,更多旁征博引,真是非常好的一本书。

人生在世,总有几个亘古难题,除了“我从哪儿来”、“我要到哪儿去”、“我是谁”,这些被玩坏的梗,桑德尔又给大家提了一个永远回答不好、就算回答好也做不好的问题:什么是公正?怎样做事才是正确的?

你如何判断一件事是公正的还是不公正的?试着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一辆电车呼啸着经过一个岔路口,按照既定的路线,前方轨道上有五个孩子,如果转向,则可以避开这些孩子;但另一个分岔路上又有一名成年男子,在来不及紧急刹车的情况下,你认为电车应该转向吗?

为什么?

这本书就是在**类似这样的两难问题。是在**。这本书没有明确的答案,只是告诉你正义是否正确。它只是教会我们在阅读中与桑德尔先生一起思考,并找到我们自己的内部公正评价标准。

作者主要探索了三种公正进路。第一种,认为公正意味着功利最大化---当然是一个社会中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第二种,认为公正意味着尊重人们自由的选择---或者是人们在自由市场中做出的时机选择(如自由至上主义者的观点);第三种进路认为,公正涉及德性的培养和推理共善。

功利主义

如何寻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在以边沁、密尔为代表的功利主义者看来,一件事是否公平,主要取决于利益,注重行为的结果。在哲学上,所谓的幸福最大化原则和利益最大化原则都是以效果分析为目的的。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道德取决于行为的最终结果。回答以上电车案例:如果能救五个孩子,就值得牺牲一个大人。因此,有轨电车司机应拉动舵机向**冲去。

但这一结论不可能被所有人接受。功利主义看起来很简单很迷人,仔细想来不寒而栗,功利主义是一种对多数人压迫少数人**的默许,它的优点一是简明、二是高度实用性,只是“欢乐”、“痛苦”这个效用量度实在是不很好衡量。你会发现无论做与不做都是可以争论、可以批评、可以原谅的,所以这种时候往往放弃思考、先下手为强的会得到好处。

这种先手优势明显的行为实在太类似丛林法则了,我不喜欢,但是我喜欢边沁这种不加评判的精神,他和古希腊哲人一样,接受人们各种偏好,无视乐趣与痛苦的高下之分,想智慧就讨论,想吃就去觅食。

功利主义认为,我们给人类性命设定货币**所表现出的退缩倾向是一种应该克服的冲动、是一种妨碍清醒思考和理性社会选择的禁忌,这个想法对不对姑且不说,单从表面就可以看出功利本身和给人命赋值一样,都是能做,不能说的事情。

公正自由

然后,作者讨论了一系列将正义与自由联系起来的理论。这些理论大多强调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尽管它们对哪些权利最重要有不同的看法。以弗里德里希?

哈耶克和米尔顿·弗里德曼坚持个人权利的关点: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基本的自由——对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做任何事情的权利。

它反对三种类型的政策和法律:反对家长主义,反对道德立法,反对收入或财富的再分配。认为:

任何旨在实现更大经济平等的常识性常识都注定是压迫性的,对自由社会有害。支持自由主义的人们都认为,**不应当对公民有太多的约束和管教,“我拥有什么,我就可以用它去做任何事情”,要尊重他人在此方面的权利。听起来很合理。我有一双鞋。我可以把它们穿起来,扔掉,卖掉,把一切都做好。因为如果你有一双鞋,我同意你的看法。

此外,自由主义者也提出收入再分配的问题来证明自己。比如比尔盖茨,作为世界上多年的首富,按照功利主义的观点,每一万给一百个穷人一百万,这肯定会让整个社会得到更多的幸福。虽然大家觉得这一百万对比尔盖茨不算什么,但为什么没出现这样的强制分配呢?

因为每个人对自己拥有的钱都有自由支配的权利。自由至上主义者就以此反驳那些希望通过高税收或其他方式再分配财产的人,因为如果我挣来的钱被强制分配给其他人,那么相当于我自身的一部分被**或者社会其他人所拥有,而我们社会中不会出现财富被强制分配的情况,也验证了每个人都毋庸置疑地拥有自身。

这看起来难以反驳,但是还是有些观点进行反驳:一,人对于自己的身体或器官是否有处置的权利;二,我希望卖掉自己的器官来获得一定的金钱为什么也不可以...可见,自由权利不能被侵犯,但一定会被附加诸多的限制。

德性良善

最后,笔者转向其他理论,认为正义与美德、美好生活密切相关。哲学家康德和亚里士多德提出,我们是理性的存在,值得尊严和尊重。行为的道德价值不是由以下结果构成的,而是由完成行为的意图所决定的。

他们认为我们需要高度的道德自律,核心价值是尊重人,我们甚至无权不尊重自己。这一点非常重要,可以解决上述诸多矛盾。但是,他对动机的推崇让我感觉难以接受,对纯粹理性限制条件下的高度自律更是让我怀疑其可行性,边沁认为感性主宰我们的行为,而康德主张理性,生活中很容易发现类似边沁所描绘的感性的偏好与成瘾性控制人生活的案例,却从未见过康德描绘的绝对理性的场合。

康德做的最好的一点,是成功建立了一个完善、可以自圆其说的体系,以至于对上述所有棘手问题都可以解答,他把帮助他人的动机与义务的动机区分开来,在他眼中只有内心道德感逼迫自己在无外力压迫的情况下做不情愿的有益他人的事情才算得上道德,这实在太苛刻了。但是,我尊敬康德,尊敬他的目的,他尊敬存在于我们所有人当中、毫无差别的理性能力。这种能力是和外在任何特质都不同的,觉醒程度不同的原始强大的理性,我没见过,心怀憧憬有朝一日能遇见这样的理性。

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认为,人们能够认识到的原则,正是在具有相同特征、家庭和环境的最原始状态下。这算是最让人信服的假设之一。他认为在这样的状态下,人们首先不会选择功利主义,因为在功利主义的主张中,没有人愿意做被牺牲掉的那一部分;其次,人们也不会选择自由至上主义,在自由至上主义者的社会中贫困潦倒的人难以寻求救济和帮助,而人们也不会期待这种一无所有、无人帮助的体制的出现。

罗尔斯认为,原始国家的公共原则有两种:一种是为所有公民提供最基本的平等自由,另一种是差别原则。差异原则,关乎整个社会和经济的平等。

社会经济的平等不是绝对的平等,也就是说,平等意味着每个人都有同样数量的东西。差异原则承认个体之间的差异。例如,有些人有足够的天赋成为科学家,有些人有足够的力量成为运动员。这样的差距是不可避免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差距的都是可被接受的,只有当这样的差距对弱势群体的利益有利时才是被允许和接受的。

举例来说,天资聪颖的人发明了可以增加粮食产量的方法,解救了广大底层的农户,这样的人得到奖赏是应当的;但是如果他只是发明了增加毒品产量的方法,他所攫取的利益则是不公正的。同理,一位医生凭借高超的医术赢得人们的敬仰、高报酬,若他不是在改善山区人们的医疗水平,反而只是给贵族成员提供整容手术,罗尔斯认为这样的高报酬是没有道德基础的,难以得到维护。因此,差异原则,并不是在追求财富的平等分配,而只是追求将所有偶然的因素(如天资聪颖等)最大可能造福于人类,对这些偶然因素的效果进行再分配,从而避免了偶然性因素的影响,罗尔斯的终极奥义,是他本人所说的与他人分享命运。

无论我们是否接受,不可否认,罗尔斯致力于建设一个更加公平和持久稳定的社会。

所以最后给出的结论是,抹平出生优势,让天赋优势者尽情发挥,然后将其所得分配给大家,能否顺利分配不谈,这种社会最后的结局必然是等级制度或是精英民主,两极分化不可避免,但是,这是实用性最强,也是目前为止我最喜欢的社会样式。

阅读这本书的时候经常觉得想得越多越混沌,有点烧脑子,但这一定是一本让你不由自主的思考的书,一环套一环,将每个小问题逐步深入到大概念的冲突,往往在这种大概念范畴中,两种或多种相异甚多的思路彼此冲突碰撞数百年而难分高下。沉溺其中,有种把自己绕住了的感觉,我感到这篇文章如同我的心境一般,磕磕巴巴、词不达意,现在是一种瓶颈状态,看到了新的东西,怀疑起自己原有的东西,于是两种都未成体系。

公正,究竟该如何做是好?事实上,我们不能指望从一两本书中理解一个主题,特别是对于公共政治或者学。这本书提到许多哲学家。尽管他们毕生的研究或多或少有缺陷,但值得我们花上数年或数十年来细细品味。

读这本书对我而言,我觉得是几乎在读每句话的时候都无时不刻提醒自己去辨证地思考。偶尔觉得非常不赞同某位哲学家的观点,后来却发现这种反驳观点是早已被其他哲学家论述过的,但至少也在阅读过程中思辨了。

可能,只要我们勤于阅读和思考,终究有一天就不会再去在意某某主义、某某原则,碰到任何事物,不盲从、不自大,有自己的思考,那么,或许我们也就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哲学家。

你是哪一种自由主义者?

熊科达桑德尔教授的公开课《公正》,前段时间曾经很热,我也去听过一段。但生性喜欢读书这种比看**更有效率、更能深刻理解其思想的活动。

这本由中信出版社出版的,桑德尔教授的《公正:该如何是好?》整合了桑德尔教授课程里面的内容,第一章定义了正义之事,从第二章开始到第十章,则讲述不同思想传统对公正的理解。

从边沁的功利主义,再到以哲学家洛齐克为代表的,被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推崇备至的自由至上主义,再到康德式自由主义,和基于康德发展起来的罗尔斯平等主义,以及起源于亚里士多德共同体传统的社群主义,不一而足。

桑德尔教授认为,思考公正的无非三种进路,第一种进路是功利主义的。对于功利主义者来说,人是达成集体幸福的工具。我们需要精确又繁复地去计算社会的最大幸福。

在功利主义看来,界定公正和判断公正,关键在于怎么做会使福利或者社会总体福利最大化。带有明显的目的论色彩。

第二种进路,是将自由与公正联系起来。对于自由至上主义者来说,关于收入和财富的正当分配,就是能够在一个不受约束的市场中进行自由交换而形成的分配格局。康德式自由主义把自由的定义进行了更苛刻的定义,但总体来说还是属于第二种。

再就是以罗尔斯为代表的平等主义,在康德的基础上做了一些改善。罗尔斯的平等主义,强调抹除机会不平等,这一点有点像所谓的起点公平。但这个起点公平的形成,是指其著名的假设“无知之幕”。

这两种区别于自由至上主义的理性自由主义,都要求人们自律地行动,即根据自己给自己所立的法则而行动。而不是像自由至上主义那样,依据自己的欲望和期待行事。

第三种进路,就是起源于亚里士多德的西方社会古老的共同体传统,强调作为个体总是过着社群的生活,认为为了维护社群,公共利益是优于某个自我的。其所指的公正,是让有德行的人获得应得的荣誉和地位。

无论是书中按照思想流派划分对公正的讨论,还是桑德尔教授在书的最后,粗略划分的三种进路。在我看来,可以更加精简的讨论以构成本文。那就是围绕着什么是自由主义,构成了不同的自由主义者对公正的看法。

关于自由,第一个讨论的维度就是人能不能彻底拥有自身。对于古老的共同体传统来说,集体幸福是高于个人自由的。这种认知也曾经被称为集体主义。

人的自由应当屈服于集体的幸福或者共同利益。也就是说,人并不是完全拥有自身的,这对于自由至上主义者来说,是难以接受的。因为他们试图寻求个人权利的牢靠基础时,主张人是完全拥有自身的,对自己有绝对的处置权,自己属于自己而非国家或者想象中的共同体。

第二个讨论的维度就是我们是如何自由的,自由至上主义认为我们的自由,是基于我们对自己的所有权。而康德的道德哲学为我们的自由权利提供了另一种基础。即我们的自由不是依赖于我们对自身的所有权,也不是依赖于上帝的赐予,而是因为我们作为理性的存在,能够进行推理,能够根据自我意志行动。

公正观后感【篇7】

最近胡老师给我们放了迈克尔桑德尔教授法学系列课程 《公正:该如何是好》的视频,不得不说,受益匪浅,感慨良多。

桑德尔教授在教学中通过一些假设或真实案例的描述,置学生于两难困境中,然后要他们做出决定:“该如何是好?”他鼓励学生站出来为自己的观点辩护,我觉得这样的教学激发了生动并幽默的课堂辩论。

之后,教授围绕伦理问题展开论述,从深层次揭示了道德推理的本质。

课程以一个生动的例子开头。“设想你是一名电车司机,你的电车正以每小时60英里的速度行驶,你发现在车轨的尽头有五位工人正在施工,但由于刹车不灵你无法让车停止。铁轨尽头有一个叉子,叉子上只有一个工人。

这时,你可以选择把电车开到岔路口,撞上一名工人,又救了另外5人。你会怎么做?”和大多数在课上的哈佛学子一样,刚开始我会选择撞向那一位工人。因为我觉得我别无选择,在这种紧急情况下,牺牲少数人,挽救多数人,是最明确、最好的选择。

在效率方面,五个工人的价值明显高于一个工人的价值。从公平的角度,我也没有理由在可以选择只牺牲一个人的情况下牺牲五个人。当然,如果那个工人的身份是特殊的,我可能还有其他想法。

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我主要是从价值方面加以考虑。

这个问题之后,桑德尔教授又提出了这样一个疑问。“如果这时你只是旁观者,电车轨道尽头有五名工人,刹车照旧不灵。你可以选择将桥上一个很胖的人推下而挡住电车,从而解救那五名工人,那么,你会怎么做?

”与上题不同,这次依然是一对五,而我不会选择将他推下桥。原因是我认为他与事故没有直接关系,这与岔路工人不同。桥上的胖子不在电车轨道上。他有理由远离事故。如果他被推倒,事故的性质将变成谋杀。

我相信没有人愿意为了救人而杀人,因为救人只是道德德范畴,而杀人很难逃脱法律的追究。正如教授的总结一样,“即使是为了拯救更多的生命,杀害无辜的人是不对的。”

在那之后,教授引出了一个急救的例子。学生们的答案很有趣。第一堂课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第二节课,桑德尔教授介绍了功利主义哲学家jeremy bentham(杰瑞米·边沁)与19世纪的一个著名案例,此案涉及到的人是4个失事轮船的船员。在海上迷失了19天之后,船长决定杀死这名木屋男孩,这是四个木屋中最弱的一个,这样他们就可以以靠他的血液和身体生存。案件引发了学生们对提倡幸福最大化的功利论的辩论,功利论的口号是“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

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如果他们在征得小男孩parker的同意之后将其杀死,那么他们在法律上将可以逃脱责罚。但是如果要符合道德原则,我认为他们不应该杀害小男孩,而应该共同面对自然死亡,如果在自然条件下有人先死亡,存活的人为求生而食用其血肉将被允许。或者,他们中的一些人首先提出牺牲自己来拯救其他人。这两种情况我都能接受。

也许很多人认为吃人很残忍,但我们强调所有事物的平等。当人是动物时,他们吃其它动物。你不觉得这很残忍吗?之所以我们不吃人士因为有别的食物可以代替。可是他们在哪么恶劣的条件下,要么牺牲一人,要么全部死亡,他们没有别的选择!

通过观看桑德尔教授的教学视频,我觉得他的课非常幽默有趣。同时,我可以想很多,学到很多。我非常喜欢教授的教学风格。谢谢你,胡先生!

公正观后感【篇8】

看完电影《公正的心》,仿如一股热血涌入了我的心,让我为法官张越的公平正义而感到作为人民公仆责任之重!他顶着贿赂徇私等莫须有的罪名劈头盖脸而来的压力,用发自肺腑的心声打动了庭长和同事,最终坐上了主审法官的席位,用一颗公正的心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用法律捍卫了农民的利益。张越法官一颗公正的心,是来自手中权力的深刻理解人民赋予的权力必然先是以维护人民的利益为首!

一千万,对价值观、人生观扭曲的不法分子而言,可以是通过法律空子侵占作个人享受的肥肉,或者是用以在资本市场得以利益翻番的工具,但是,对于南原三湘的农民们而言,那是一生节衣缩食积攒下来的血汗钱,这些钱稍有闪失,农民们甚至因此而付出生命为代价!

案情因万通证券公司总经理高健涉嫌谋杀该公司财务经理刘星而起。万通证券的一千万被莫名划往境外银行的帐户,这是南原三湘农民的集资修路款,张越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又牵出了华融公司老总苏清将其余两千万的修路款投入大盘暴跌的股市,以致项目的开工进度一再拖延。因为是主审法官,张越被不法分子贿赂,一方面,他顶着受贿的压力迫于无耐退出了主审法官的位置,另一方面,面对着南原三湘农民们热切期盼的眼神,他用公正的心诠释了法律正义和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真谛,使庭长和同事深受感动,最后坐上了主审官的位置,运用法律的威力,迫使嫌疑人伏法,替农民追回了一千万的集资修路款。

张越法官办案时没有将转移一千万工程款的嫌疑人张磊立即绳之以法,而是最后宣判其无罪,用法律去感化他,从而使其深受教育自动退还农民工程款。面对办案的压力,张越法官心中有一把天平,天平的一边是人民的切身利益,另一边是将不法分子绳之于法。诚然,这两者在一般情况下是相一致的,但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能把持好两者的平衡。正如张越法官对法律的诠释,与其说法律是用以惩治不法分子而对社会起威慑作用,从而降低犯罪率,不如说法律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民的正当利益,最终得以实现社会的公正公平。法院是人民的法院,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如果不为人民的利益而斗争,而仅仅作为惩治犯罪的机器,那何以配得上人民的光荣称号?

我们作为公务员,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应该秉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将人民的利益摆在首要位置,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我们也能用一颗为民服务替民解忧炽热之心,无愧于人民公仆的名称,并用实际行动让这顶光环熠熠生辉!

九象整理感觉观后感

公正观后感【篇9】

王树京老师曾经给我们讲过这样一件事儿:他打桥牌特别厉害,有时候被邀请到人民大会堂与一些**进行比赛,因为比赛他认识了不少有门路的人,有时候有**问他:“为什么来这里打桥牌啊?

”他便很机智的回答:“这年头,项目不太多,总闲着,于是就出来打牌了。如果将来有什么项目,我希望你能多考虑我。

”我当时就认识到,不管一个人有多出色,他都需要努力提升自己的口碑和认知度。

因此,功利主义的观点,虽然这本书与品牌有关,但在如何提高个人口碑形象方面给了我一些帮助和思考。比如,《品牌公正》指出,价值首先体现在品牌上,其次是其物质上。而我认为对于一个人来说,不管这个人拥有多少才能和智慧,首先给人的印象是他的口碑,因为才能和智慧是需要通过日积月累的相处才能看的出来的,而口碑是其他人感知这个人的首要途径。

《品牌公正》指出“我们都生活在以货币为基础的全球经济当中,而缺少金钱是我们受苦的首要因素:所以我们仔细研究这些品牌如何创造金钱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并且看看它们的潜质是否真的可以为需要它们的人或地方造福。”我认为,这一段话提示我们,品牌其实是可以和未来的财富画上等号的。

类比一下,想方设法的提升一个人的形象,也许在短时间内并不会有什么效果,但时间久了,口碑越传越远了,兴许哪天不认识的人就会来委托自己做设计。《品牌公正》还指出:品牌名称使购买者减少了购物时间、精力和焦虑。

即使在北半球的富裕国家,消费者花太多时间购买商品或决定购买哪一种。我们中很少有人真正有时间、耐心或专业知识来研究数十种甚至数百种类似的产品。这带给我的思考便是:

现在是一个时间和金钱的时代。品牌的建立正好迎合了这个时代的特点,消费者不需要对产品有详细的了解,根据品牌是否表现出与自己相同的魅力和精神来决定是否购买。因此,如果作为一名设计师,将来要开一个设计事务所,品牌形象很重要,怎样把握好客户对象,甚至是广大群众的意志、精神,很重要。而且怎样脱颖而出、确定出自己独有的一部分客户也是重要的。

据我广告学的朋友说,《国际广告》是广告学专业的一个专业课,那作为一个建筑学的学生,这门选修课应该为我带来什么呢?我个人认为,广告或品牌知识的获取应该放在第二位,第一是所学的知识或理念会影响自己的专业甚至生活。在读《品牌公正》时,我会摘录下一些我认为很有价值的语句,并在旁边写出自己对于书中理论的思考与心得,摘录的原文和自己的心得加起来有近。

但本篇读后感并没有涉及多少专业的理论,更多的是自己真真正正的思考。希望刘老师能够接受。

当然,真正的书也给了我很多关于广告的思考。以下是其中两个值得今后花时间调查研究的问题:

1、 书中写道“我们不愿意承认品牌作为一种标志的作用:因为承认自己想要购买社会地位,或者愚蠢到为了使自己感觉上或者看起来好一点点而花费更多不必要的钱是十分丢人的”。这段话引起了我的思考:

我有过一件登喜路(dunhill)的衬衫,一般衬衫都会在前胸处印上品牌的标志,但是这件衬衫却没有,只能在下摆处发现一个不显眼的商标。我觉得有些高档服装不会明显地在衣服上印上自己的商标,也许是为了满足人们的需求。然而,人们仍然希望品牌能够提升自己的形象,那么这种隐性的商标方是如何满足这种隐性的希望呢?

自家独有的设计?款式?色彩?

我认为这一点引出了构成品牌的要素。同时,如果你想在未来建立一个品牌,你应该从构成品牌的元素开始。

2。贫穷国家的人是否更需要品牌(在贫穷人群中脱颖而出)或更少(满足物质需求,什么是精神和阶级追求,随大流就行)?

以上便是我对于《品牌公正》的读后感。最后,我感谢刘先生这半学期给我们的教育。

公正观后感【篇10】

哈佛大学教授精彩的演讲深深地吸引着我的眼球,同时也让我陷入了另一种沉思,引发了我脑海深处的种种思考。何为公正?道德标准下又应如何体现公正?这样的话题顿时让人感到迷茫.......

案例一中电车司机发现前方的铁轨上有5名工人在施工,可是火车的刹车突然失效,眼看这5名工人就要命丧黄泉,他又发现铁轨有一个岔道,那里只有一名工人在工作。这时是选择直接向前驶去还是拐入岔道,用1人的生命换取5人的生命?理性告诉我们应牺牲那位无辜的工人。这便是教授所说的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是一种功利主义。无法避免事故的发生下,我们只能选择将危害降到最低,可是换个角度想,岔道上的工人原本就是个无辜者,他遵章守纪,完全按照规定在作业,只因为他是1个人,就该为了挽救5个违章作业的工人而死去,这公平吗?在这个选择题里面,5一定大于1吗?公正又如何体现呢?

同等条件下,如果有个胖子在桥边,只要你轻轻一推,他的牺牲便可换取5人的生还,那又会是怎样的抉择?无可厚非,大多数人都不会同意,这又是什么原因呢?为何不是用1人的生命来换取5个人的呢?这本质上就是个错误的选择,道德的谴责不允许我们这样做,而是要求我们尊重个体存在的价值,这便是绝对主义的道德推理,它强调着明确的责任和权利。我们由此陷入无解的困惑,类似的案例却有截然不同的结局,这让原先的设定,原有的惯例,本是毫无疑问的事情变得陌生,变得让人捉摸不定。哲学无处不在,真实地存在我们的身边,它呼唤着我们无限的求知和推理。

当我听到另一个案例中船上的两人居然将奄奄一息的17岁侍者男孩杀死,靠着他的血肉来维持生命,另外的一个人没有提出异议,就这样,类似表决的方式将男孩判了死刑,他们3个人用男孩的鲜血坚持到了获救的一天。即便是经过男孩的同意,或者有过公平的程序,这就道德了吗?即使像边沁说的要实现效用最大化,实现多数人的幸福,那就理所当然牺牲侍者的生命了吗?

这样的案例真是让我震惊,难道民主可以用这种方式剥夺人的生命?民主的原则是否适用于与生命有关的选择?西方的功利主义说要照顾大部分人的利益,可以牺牲少部分人;西方的自由主义说必须尊重任何一个个体的利益,不能有任何侵犯。我觉得两种主张都非常极端,不具有实际的操作性,但同时我又陷入了另一个沼泽之中,该如何平衡?在我看来,道德的标尺潜行中指引着我们思想规范,然而面对着道德的牵引,公正、公平又需要有所保证,这便要靠国家制度的不断完善!————

最近在看《公正,该如何做才好》,哈佛的教授很有趣,话题也很有趣,引发了我很多思考,但是一时之间我还无法将思路理清,先在这里写下计划,我想写关于这个课程的。

这个课程让我一直在想,什么是民主?什么是公正?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民主?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公正?美国民主吗?中国民主吗?美国公正吗?中国公正吗?现在我真的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我陷入了矛盾之中。

案例一:一辆电车的司机,他发现前方的铁轨上有5名工人在施工,可是火车的刹车此时失效了,眼看这5名工人就要命丧黄泉,就在这时,他发现铁轨有一个岔道,那里只有一名工人在工作,电车的方向盘仍然可以使用。

请问如果你是那名司机,你会怎么做?

1. 选择沿原路行驶。其结果是5名工人,意味着5个家庭的破碎并陷入痛苦;

2. 选择拐入岔道。其结果是1名工人,意味着1个家庭的破碎并陷入痛苦。

这道选择题似乎不难,理性告诉我们5个人的命比1个人的命更珍贵,我们应该选择2。

可是换个角度呢,岔道上的工人原本就是个无辜者,他遵章守纪,完全按照规定在作业,而仅仅因为他是1个人,就该为了挽救5个违章作业的工人而死去,这公平吗?在这个选择题里面,5一定大于1吗?————

【公正:该如何做是好】

自从国外那些听起来异常牛掰的大学推出开放课程,一直都很想找个来看看

最后选了这个最近颇热的《公正:该如何做是好》,算是从众心理了

刚开始觉得这课的名字真是无比无聊,但搜了下内容,发现自己还挺感兴趣的

不少内容其实在众多灾难电影里(包括之前的《20xx年前,自己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将电车转向只有那一个人的轨道,所谓最大利益化,但时过境迁(= =),现在可能会觉得,我已经判断不了5个人的生命价值与一个人生命价值孰轻孰重,成了普京脸大叔口中的“怀疑论者”(于是最触动我的,其实是他那段有关“怀疑论者”的话)

最后提一些废话:

1. 果然亚洲面孔在国际学生中真的显得有点…………

2.果然Smart is the new sexy啊

3 果然普京脸大叔你的声音很好听啊

公正观后感【篇11】

《公正》读后感600字!

社群主义的社群应该从哪里来,谁能知之。

读完有些收益。作者桑德尔最后提出“共同体主义”或说是“社群主义”的主张。他的很多观念类似社会主义了。不过他与社会主义的最大区别在于,他的政治主张脱离了对经济基础的分析,只是空泛的提出我们应该如何参与政治,过什么样的政治生活,而忽略了,离开经济基础,对任何政治理念的主张都将失败。没人会听你啰嗦,除非你解决其经济生活的问题。富人永远按富人的方式行事,利益集团将永远以自身利益为向导,再“公正”的理念也无法打动他们。当然,他们中的个别人会同意,总有这样的人存在,但这些人不能多到改变世界的地步。

另,社群主义没提到一个关键点,是什么样的理念或者事实形成了这个“社群”?桑德尔大概认为国家足以形成这个社群,行政单位,例如一洲一郡足以,他提出的有关共同体的主张都是以美国这个国家为背景和基础的,美国人应该如何如何,似乎美国人天然就是一个共同体,但,我很怀疑。我同意社群这个概念,但是社群应该基于价值观而非地理区划,应基于文化、理念而非一些非必然因素的人群的聚集。

另,美国这样大一个国家,3亿人,其成为一个共同体,是有天然缺陷的,现在的美国在走向分裂而非团结,例如种族问题它就没办法解决,这个前提下提“共同体”的建设有何意义呢?中国当然没有美国这个问题,但是,假如社群基于理念和价值观,那么是否可以无限制扩充其人群规模呢?恐怕不能,我的直觉告诉我理念和价值观的影响力只能囿于一个特定范围,例如只能有效辐射至20万人,或者100万人,超出这个范围,其影响就会走形,导致混乱、反噬和失败,这个事情跟管理层级问题有些类似、有些关联,但也不是同一个问题。

古代圣王时期,圣王之所以可以产生那么大的影响力,是不是跟古代人人员规模有限(通常就几万人到几百万人的规模)有关呢?值得研究。

公正观后感【篇1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系,维护人民群中全益。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保障司法权和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体系。

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于当前一些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司法公正对涉诉信访问题有重要作用。中国社会正在蓬勃发展,但仍有不可否认的抱怨。这些问题很大一部分是由司法不公造成的。

司法不公引起的信访问题就体现了司法公信力的流失,司法公信力的流失如果不加以节制,所引起的后果是很可怕的,“人们一旦对司法失去信心,法律必定不被信仰,不被信仰的法律是空白的,法律是空白的,法治也是无望的。”而法治恰恰是这个现代社会得以有序运行的根本。司法公正是一个过程,也需要一个过程。相信这一程序的实施,将减少信访投诉问题。

司法公正对服务经济建设有重要作用。发展是第一生产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各经济体,各经济体需要一个公正的司法环境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公正司法,化解矛盾纠纷, 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从而切实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进而为经济建设的良好有序创造条件。

司法公正对构建和谐社会有重要作用。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正义、充满活力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和谐社会的主体是人,人与人之间和谐的基础是信任,这是一种大环境的信任,这种信任的构建除了道德约束,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公正的环境,这种环境的构建最直接的体现便是司法公正,只有让法律信仰公正,让司法公正才能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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