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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案 篇1
为明确规范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以下简称帮扶资金)的筹集使用,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帮扶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我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惠阳区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惠区委办发电〔20xx〕37号),以下简称《方案》)及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参照《惠州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方案》(惠财农〔20xx〕2号),结合惠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金来源
按照《方案》要求,20xx-20xx年,区财政每年安排4400万元驻镇帮镇扶村专项资金(其中新圩镇、镇隆镇每年各600万元,沙田镇、永湖镇、良井镇、平潭镇每年各800万元),作为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的主要财政资金保障。
二、资金使用范围
帮扶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发展三产融合富民兴村产业、支持乡村旅游道路、四好农村路、美丽圩镇、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道路建设及提升镇村风貌、污水治理等基层公共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支出,实行清单式管理,着力解决乡村振兴的短板弱项和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确保镇村群众直接受益。
(一)正面清单
1.加强规划引领。支持用于编制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五年规划编制;支持用于建立驻镇帮镇扶村项目库,在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用于防止返贫致贫,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重点鼓励用于:对扶贫监测对象通过产业发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小额信贷等方面予以扶持;扶贫产业项目后续帮扶;采取技能培训、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群体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
3.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支持用于补齐必要的镇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镇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农房风貌管控及微改造,建设绿道、四小园、休闲公园等。重点鼓励用于:创建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美丽圩镇建设,镇村“三清三拆三整治”,农村集中供水、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无害化厕改造、村内道路硬底化建设等并建立长效运维管护机制。
4.提升镇域公共服务能力。在原有资金渠道保障镇村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资源配置优化的基础上,支持用于完善镇村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建设标准化卫生(院)室,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设施。重点鼓励用于: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和农产品集散中心、推进乡村智慧化改造。
5.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支持用于镇村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用于农产品精深加工及技改升级、农产品宣传推广、农业技术推广,产业发展贷款贴息等有利于农业产业发展的项目;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支持智慧农业、数字农业发展。重点鼓励用于:支持创建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镇;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壮大一批具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支持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二)负面清单
帮扶资金不得用于与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无关的支出,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3.弥补企业亏损;
4.违规修建楼堂馆所;
5.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6.大型基本建设项目;
7.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8.虚假投资(入股)、虚假分红、发放借款及平衡预算等;
9.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业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禁止的项目;
10.其他非驻镇帮镇扶村的支出,如:万里碧道、大型水利设施、高标准农田等已有专项资金保障的项目。
(三)创新资金使用方式
鼓励被帮扶镇在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帮扶资金实施项目积极推行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帮扶资金可以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资产折股量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支持方式,具体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商区财政局确定。
被帮扶镇可根据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需要,从帮扶资金中适当安排部分作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的补充,用于开展日常办公、学习培训、走访调研、会议、交通、宣传等方面的支出,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财政安排到该镇帮扶资金的0.5%。
三、资金申报
镇党委、政府和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要根据当地相关规划,按照下一年度资金安排数,于每年10月份前提前谋划下一年度拟实施项目,经被帮扶镇主要负责人和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长“双签”审批,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审核后(如项目涉及其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步征求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意见),预审过关的项目上报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同步报区政府审批。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将经审查通过的项目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备案。
四、资金拨付
帮扶资金列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纳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预算管理,资金拨付至被帮扶镇财政所。帮扶资金的绩效目标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会商其他相关部门,结合省、市、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任务研究制定。资金安排项目、绩效目标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在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与资金一并下达至被帮扶镇。
五、资金管理
(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协调被帮扶镇支出管理工作,指导督促被帮扶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区相关部门及被帮扶镇政府要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及时协调解决影响项目进展的困难和堵点,以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快形成实际支出,资金需当年使用完毕。
(二)帮扶资金实行帮扶镇与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共同管理,责任主体为被帮扶镇。被帮扶镇在收到帮扶资金后,根据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下达的资金安排项目、绩效目标,组织项目实施。
(三)帮扶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区相关部门及被帮扶镇要逐级建立帮扶资金使用台账。帮扶资金支出及项目实施情况,被帮扶镇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报送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
六、资金考核评价
(一)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各被帮扶镇要对上一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评。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要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帮扶资金支出进度纳入区对被帮扶镇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并与工作队成员年度考核挂钩。年度资金安排与资金使用绩效挂钩,本年度未支出资金由区财政收回,下一年度资金按上一年度支出数安排,收回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给资金使用绩效好的被帮扶镇。
使用方案 篇2
根据《关于印发县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20年党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以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一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指引,以县委“四大兴县战略”为重要任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着力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政风肃纪,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美丽生态创新开放繁荣小康新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具体任务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两个维护”的内涵要求,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各方面。2.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着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在“七一”等重大节日,完善新党员入党宣誓、重温入党誓词等政治仪式,围绕中央、省、州和县委近年发展形势专题讲一次党课。做好庆祝建党99周年系列活动,广泛开展走访慰问老干部、老党员和各领域先进模范人物。3.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完善领导班子运行规则,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分析研判,健全党组书记述责述廉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政德建设机制。4.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始终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严肃政治任务,清醒认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要求。推动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探索建立机关党建领域“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机制,对标问题,压实责任,立行立改,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思想理论教育。1.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把精神,强化政治忠诚和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抓好党章党规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政治教育。实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以学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为重点,大力弘扬长征精神和“两路”精神,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意识。3.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定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探索建立理论学习制度,重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检视整改违背初心使命问题、为民办实事解难事、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结合纪念建党99周年、建州70周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因公牺牲党员干部家属和先进模范人物等。
(三)深入开展党的建设。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切实把党委(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管好守住各类意识形态阵地,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严管网络、寺庙、学校、文化市场等各类意识形态征地。开展重要敏感时间节点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形势研判、舆论监测、重大政策措施出台风险评估。健全舆论监测、分析研判和引导处置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开展网络生态治理系列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网络生态。2.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分领域全覆盖开展党员教育培训。落实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原则,推进发展党员“七个专项计划”。3.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照基本教育、基本建设、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五个基本”要求,整体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县委组织部工作要求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4.抓好干部管理监督。健全政治监督机制,把政治监督融入到干部选育管用各个环节。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深化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立项督查、“一报告两评议”、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持续巩固违规兼职、“三超两乱”等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综合运用提醒函询诫勉措施,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5.提升党组织组织能力。认真贯彻机关党组织工作条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民主生活、组织生活质量。深化机关党建“灯塔”行动,开展党员“戴党徽、亮身份、践承诺、做表率”活动,建立党员先锋岗、责任片,完善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制度。6.提升党的建设保障水平。一是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责任一是,实行基层党建工作“清单制+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分管责任和直接责任。抓好2019年度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中查摆出来的问题整改,定期开展党建工作专项督查、督办。二是着力巩固提升“灯塔”行动成果,持续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聚焦“三个表率”、固本强基、正风肃纪、服务中心开展创建工作。三是抓好驻村帮扶,按照“政策不变、队伍不散、干劲不松、力度不减”原则,继续加强结对支部基层组织创建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认真履行党政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强化从严管党治党,靠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支部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将其纳入领导班子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并成立以局党支部书记更登曲批为组长,党支部副书记为副组长,全体党员干部为成员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为党建工作提供要素保障。
(三)夯实工作基础。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实“”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通过集中辅导、专题讨论、交流学习等方式,结合实际,深化认识,提高党员干部用精神等重要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使用方案 篇3
一、扶持对象
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发展家庭产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列入20xx年脱贫退出的贫困户优先扶持。
二、扶持标准
1、种植油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增开发油茶产业的,每亩扶持300元,每户扶持上限为20xx元;
2、种植果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增种植果树的,每亩扶持400元,每户扶持上限为20xx元;
3、发展蔬菜产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蔬菜产业的,每亩扶持400元,每户扶持上限为20xx元;
4、发展西瓜产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栽种西瓜的,每亩扶持400元,每户扶持上限为20xx元;
5、养鱼。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养鱼,水面达1亩及以上的,每亩补助300元,每户扶持上限为20xx元;
6、养猪。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生猪1头以上的,每头一次性扶持600元,每户扶持上限为20xx元;
7、养牛。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养牛在1头及以上的,每头一次性扶持1500元,每户扶持上限为3000元;
8、养羊。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养羊5头以上的,每头一次性扶持300元,扶持上限为20xx元;
9、养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养鸡100只以上的,每只一次性扶持5元,扶持上限为1000元;
10、养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养鸭100只以上的,每只一次性扶持5元,扶持上限为1000元;
11、其它产业。由各乡镇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根据产业投入成本测算确定扶持标准及扶持方式,力求科学合理。
三、资金管理
1、立项及申报(建档)材料:立项程序是由贫困户提出申请意愿,帮扶责任人经办,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初审,乡镇扶贫办审核,乡镇政府审批,报区扶贫和移民局备案。申报材料主要有:(1)贫困户发展产业立项申请表;
(2)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3)贫困户发展产业验收表;
(4)项目实景及公示照片。
2、严格专帐核算。采取结对帮扶责任人携资帮扶的形式,坚持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结对帮扶责任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服务和监管,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专帐核算,项目完成后,经结对帮扶责任人、村委会、驻村工作队验收认可,在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依照申报程序经乡镇研究后向区扶贫及财政部门申请扶持资金。区财政通过“一卡通”一次性拨付到位。
3、严格资金监管。乡镇财政所、扶贫办要加强对产业扶持资金使用的监管。监管资金是否落实到具体的项目,项目是否按要求建档;监管资金是否做到公开、公示;监管扶持的项目是否取得实效,贫困户收益是否真实。严禁套取、骗取、挪用、贪污产业扶持资金,对参与弄虚作假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要求
各地要根据此扶持标准迅速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充分发动贫困户的积极性,早推动,早收益。要准确把握好政策,不能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外的对象纳入本扶持范围,要做好宣传解释,确保稳定。
使用方案 篇4
特种设备使用比赛方案范本
各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营造特种设备安全法制氛围,特制订本方案。
范围和形式
本次比武活动范围: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基本知识的掌握、运用,以及各种类型特种设备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救援操作。
本次比武活动分省级比武和设区市级比武,采取书面竞赛、现场操作竞赛和抢答竞赛三种比赛形式,层层选拔。设区市级比武在省局指导下由各设区市局组织,省级比武由省局组织。
活动步骤
(一)动员学习阶段。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各设区市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比武方案,并督促各县(市、区)局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动员、学习、训练,做好比武准备。各设区市局比武方案请于10月20日前报省局。
(二)设区市级比武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各设区市局根据方案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书面竞赛、现场操作竞赛和抢答竞赛,选拔优胜选手。书面竞赛应覆盖辖区内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操作竞赛和抢答竞赛应覆盖辖区内大型宾馆酒店、机场、车站、医院、党政机关等重要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三)省级比武阶段。11月下旬,各设区市局组织队伍参加省级比武竞赛。每支参赛队领队1名、选手3名,参赛选手必须为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持证安全管理人员。各设区市局的比武活动情况和参赛人员名单及所属单位应于11月20日前报省局。
省级比武分书面竞赛、现场操作竞赛和抢答竞赛三种形式,其中抢答竞赛又分预赛和决赛,预赛选出8个队参加决赛。各参赛队按书面竞赛和现场操作竞赛的总成绩进行排位,根据位次给予起评分,带入抢答竞赛的预赛。第1名起评分为130分,2-4名起评分为120分,5-7名起评分为110分,8-11名起评分为100分。每支参赛队各派2名选手参加抢答竞赛的决赛,决赛各队起评分均为100分,现场评出名次。
活动评奖本次比武活动设个人优胜奖、集体优胜奖和优秀组织奖三个奖项。
(一)个人优胜奖6名。根据省级比武书面竞赛和现场操作竞赛的个人总成绩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集体优胜奖8名。根据省级比武抢答竞赛的决赛成绩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
(三)优秀组织奖3名。根据各设区市局比武活动组织情况评比产生。
有关要求(一)各设区市局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给予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支持。要结合“抓基层、打基础、规范管理”工作,促进全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学习业务,形成岗位练兵的`良好风气。
(二)各设区市局要主动联系相关新闻媒体,对本级比武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同时,要督促辖区内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参加本次活动。通过本次活动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广大人民群众“关爱生命、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本次比武活动成绩纳入年度考核,获得集体优胜奖的单位将酌情予以加分。
其它事项(一)本次比武的具体范围见附件。其中,书面竞赛分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分析题等题型;现场操作竞赛分普通机房特种设备、无机房特种设备的应急救援;抢答竞赛分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等题型。
(二)设区市级比武赛区设在各设区市,省级比武赛区设在南昌市。省级比武由省局组织出题和评分,现场操作竞赛邀请有关专家担任评委,现场评分;抢答竞赛组织有关企业代表观摩,邀请有关领导、专家担任评委,现场评分和颁奖,并邀请有关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三)省级比武现场操作竞赛,普通机房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操作各参赛队3名选手要全部参加,无机房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操作各参赛队派2名选手参加。根据现场操作质量及熟练程度,评出各队成绩,此成绩同时作为全队3名选手现场操作竞赛的个人成绩。
(四)省级比武现场操作竞赛和抢答竞赛要求各参赛队选手统一着装(工作服)。抢答竞赛的题库由省局编写并于赛前下发。
使用方案 篇5
为切实提高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清市通渭县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协议》,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东西部扶贫协作第四批帮扶资金安排按照全县脱贫攻坚规划,紧盯脱贫短板,以贫困村、贫困户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健康扶贫为重点,促进带动贫困户增收,加快脱贫步伐。
二、资金来源
本方案安排资金包括:《通渭县20xx年东西部扶贫协作第一批帮扶资金安排使用方案》中“五小”产业项目收回资金1.5万元,20xx年福州市级财政帮扶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325万元,20xx年挂牌督战村市级倾斜资金30万元,20xx年村村、村企结对剩余资金577.7万元,20xx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赴福州实习补助资金7.3万元;共计941.5万元。
三、资金安排
根据有关资金安排使用精神,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三大类5个项目,共安排资金941.5万元。
1.陇山镇古湾村村组巷道硬化项目。安排资金42.4万元,对陇山镇古湾村阳咀社、西头社进行巷道硬化,其中38.5万元用于硬化巷道3500平方米,剩余资金用于土方及其他隐蔽工程。项目建成后,将改善农户出行条件,提升贫困村整体面貌。该项目由陇山镇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县交通局负责技术指导及项目验收。
2.榜罗镇张家湾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资金42.4万元,对榜罗镇张家湾村史家庙街道进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张家湾村整体面貌,彻底解决“脏、乱、差”的问题,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推动全村“乡风文明”建设。该项目由榜罗镇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指导及项目验收。
3.农业保险补贴项目。安排资金342万元,用于20xx年苹果、牛羊、金银花等产业保险补贴资金。项目建成后,进一步降低全县农户产业发展风险,实现稳定增收。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由承保公司按程序报账。
4.“互联网+健康扶贫”项目。安排资金507.4万元,配置流动医院4辆、智能终端一体机7套。项目建成后,通过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让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乡镇村,提升贫困地区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该项目由县卫健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
5.中职学校学生补贴项目。安排资金7.3万元,用于补贴我县中职学校学生赴福州市实习满3个月交通补贴费用。该项目由县教育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指导,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各项目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时限。按照项目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资金精准使用;所有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必须于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并报县直各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后,由县直各相关部门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厘清职责,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专责工作组要严格落实组长负责制,按照项目内容做好各自统筹保障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部门职责,做好技术指导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工作;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的`乡镇和部门,要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过程各环节工作,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做好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工作,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三)严格时限,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资金下达后一律不得调项。各相关乡镇、各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时限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所有项目要在11月底全面竣工,并按照“完成一个、验收一个、报账一个”的要求,及时组织验收报账。
(四)靠实责任,强化资金监管。一是严格按照《通渭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按要求设立项目公示牌,将安排的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在乡村两级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资金阳光运行,县脱领办、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村两级公告公示情况的指导和监督。二是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肃省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等相关要求,坚持“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进一步靠实项目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项目实施单位一把手主体责任,加强项目资金过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
(五)强化效益发挥,落实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严格执行《通渭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通渭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做到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所有实施项目资金能发挥最大效益。绩效目标应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并按规定报财政、扶贫部门备案。